张岱[1]2018年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健全现代金融体系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文中研究表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命脉,金融改革是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稳定、包容、可持续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健康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至关重要的意义。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国政府健全中国现代金融体系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是对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之后历届党中央、中国政府探索金融体系改革理论与建设现代金融体系实践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为适应和满足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金融领域建立了“大一统”的银行体系模式。这种银行体系模式,存在组织机构单一、完全以计划为导向、银行集管理与经营于一身、没有独立的中央银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而不是经济和法律手段从事金融活动、对银行信贷管得过多过死等弊端,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缺乏活力和生机,没有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所以,在经济体制改革启动之后的较长一段时间里,金融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解决金融组织不健全、市场化主客体缺失、创新动力不足、金融市场结构失衡、金融法律不健全等问题。实行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以前,中国金融改革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金融组织的恢复与金融体系的构建阶段(从1978年十一届叁中全会至1993年十四届叁中全会之前)。在这一阶段,党中央采取的以下重大决策对金融体制改革影响甚大,一是1978年12月十一届叁中全会决定实行改革开放,由此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二是1984年10月十二届叁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初步明确的顶层设计;叁是1987年十叁大首次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运行机制,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基本明确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要引入市场机制。经过这一阶段的改革,中国金融组织体系初步形成,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机制得到扩展。第二个阶段是全面市场化改革和现代金融体系初步形成阶段(从1993年十四届叁中全会至2012年十八大召开之前)。在这一阶段,党中央和国务院做出了两项决定,表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全面加速:一是1993年十四届叁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二是同年12月25日国务院做出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两项决定为中国金融改革定下了基调。这个阶段的金融改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金融业的治理整顿和配套改革。具体措施是,将实行多年的官方汇率、调剂汇率和黑市汇率并轨;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加快推进中国融入全球经济和世界金融体系的步伐;成立国家开发银行、国家进出口银行、国家农业发展银行叁家政策性银行,把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分离开来;将原城市信用社先是改造为城市合作银行,后又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推动经济比较发达的北京、上海和深圳建立以城市命名的现代商业银行;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初步形成了规范金融活动的法律体系框架;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取消信贷规模管理;完善金融监管,成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从而形成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和银行业监管、中国证监会负责证券期货业监管、中国保监会负责保险业监管的分业监管体制。二是金融体系的整体改革,包括国有金融机构的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制、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推进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完善人民币汇率制度、推进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大力推进金融设施建设、构建陆港金融业互惠互动关系、积极应对金融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等等。总之,十八大以前的金融改革和金融体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改革和金融体系本身仍然存在如下缺陷:一是在金融改革和金融体系建设过程中,比较重视问题导向而不太重视价值导向,或者说,对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处理得不够理想,始终没有建立起全面、系统、相互配套和立体化的金融改革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二是已经建立的金融体系存在着结构性和功能性缺失,导致其在全球配置资源和分散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大。叁是金融政策体系不完善,货币政策操作机制存在数量调控效力递减、传导机制不畅,利率政策调控效力低,货币政策缺乏独立性、不能有效调节国际收支,维持汇率稳定的成本较高,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缓慢,企业风险意识淡薄等问题。四是金融机构混业经营趋势与分业监管模式不相匹配,不能充分保障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以上问题,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国政府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展开了深入、系统和全方位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作出了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判断,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供给测结构性改革,引入金融改革实践和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明确提出将“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比较全面系统的金融改革和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构想。这些构想包括: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和外汇市场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内控机制;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发展非国有中小型银行;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畅通股权融资渠道,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增加直接融资比重;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健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高人民币国际化程度,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提升资本双向开放程度、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建设,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补齐风险监管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短板,强化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明确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理责任,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增强金融有序竞争,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此外,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充分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和高效运行,从而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理论体系架构。在金融改革实践和现代金融体系构建方面,随着中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新时代,党中央和中国政府积极探索并制定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金融体系,纠正过分追求GDP增长,重视经济发展规模,忽视经济发展质量,产业结构不合理,金融发展“脱实向虚”,背离服务实体经济的偏向;总结国内外金融业发展经验,制定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措施,健全金融组织机构,加强金融立法,引导和促进金融向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回归;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包括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健全金融调控架构体系;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完善金融监管措施,提高金融监管专业化水平。经过五年蹄疾步稳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金融体制机制弊端和制度障碍,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大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金融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实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叁中全会确立的金融改革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金融改革有效推进并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的主要经验在于:第一,始终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严格遵循金融改革和发展规律,坚定不移地走市场化金融改革发展道路;第二,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正确处理金融和经济的关系,保障金融改革的正确发展方向;第叁,坚持正确认识和处理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作为党在金融领域的叁项主要任务,强调叁项任务之间的内在联系性,在实践中体现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辩证关系,即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改革的目的、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第四,坚持把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增强金融风险防控意识和责任意识,构建与金融市场发展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明确金融监管对象和目标,规范金融监管范围,创新金融监管手段;第五,坚持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协调发展,推进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积极解决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不匹配问题,协同推进公司治理结构与监管体制改革,改变监管力量分散、效率低下现象,解决监管权责不对称问题。当然,改革是一个逐渐深化和不断发展的过程,金融改革和发展是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永恒主题。目前的中国金融体系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而且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进一步构建符合国情的现代金融理论体系。具体包括:创新金融改革理念,完善金融理论体系,正确和科学处理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构建有利于金融稳健发展的政府与市场关系;二是继续审慎推进金融体系改革。具体包括:以法治思维和市场化方式推进金融改革,坚持整体性、系统化、协同性金融改革,构建稳健、高效、包容式发展的金融体系;叁是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具体包括: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组织建设,强化治理机构履职效力;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防范风险的内控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四是构建综合型监管体制。具体包括:构建统一的监管模式,完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强化市场行为监管,推进金融监管创新。
蔡则祥[2]2005年在《中国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金融总量迅猛增加,地位作用显着提升,金融真正成了现代经济的核心!然而,在中国金融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金融结构却没有得到同步优化,积累了一系列问题,严重地制约了金融功能的发挥和金融效率的提高。金融结构问题已经成为中国金融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和金融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在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同时,必须对金融结构进行调整与优化,使其适应和促进经济发展。 要调整金融结构,就要对金融结构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结构调整与优化之路。而要从根本上改善中国金融结构,实现金融结构优化,不能仅仅停留在现实分析和对策研究的层面上,而要从理论上构建金融结构优化的理论模型,深入研究金融结构的决定机制、调节机制和优化机制,提出金融结构优化的判断标准和评价指标,探索优化金融结构的根本措施和途径,从而为主动调整和优化金融结构提供理论依据。因此,加强对中国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的研究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企图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金融结构优化分析的理论框架,对中国金融结构调整与优化做出较为系统的经济学分析和理论探讨。本文研究的意义在于:一是通过对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的提出和分析,促进我国金融理论界对金融结构问题的系统研究,推动金融理论发展;二是把金融结构优化分析理论框架应用于中国金融发展的实践,通过对中国金融结构的现状的考察,分析金融结构存在的缺陷,为促进中国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出理论依据和操作思路。 本文以金融结构优化为研究对象,以中国(主要是指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经济与金融发展为现实依据,以“经济结构→金融结构→金融结构优化→金融发展→经济发展”为分析主线,以调整和优化金融结构,提升金融结构层次,提高金融效率和金融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构建中国金融结构优化的分析框架,探索中国金融结构优化的基本路径。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概述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理论,寻求研究中国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的切入点;其次,从金融与经济关系分析入手,探讨金融结构决定机制、调节机制和优化机制,构建金融结构优化分析的理论模型;第叁,建立金融结构优化的判断标准和分析指标,为考察中国金融结构的现状提供理论依据;第四,通过对中国金融结构的现实考察,以金融结构优化的判断标准为依据,对中国金融结构优化状况进行深
郑青[3]2010年在《中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研究》文中认为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地位。金融机构风险具有外部性,金融风险最终的承担者是政府(财政)和公众。我国国有金融资产在金融业占据着主导地位,属于战略性经济资源,是国家直接或者间接出资形成,表现为金融企业的国有资本和享有的各项权益。我国的国有金融企业经过改革,实现了股权结构多元化,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同时,也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国有金融资产多头管理模式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利于我国国有金融企业的发展壮大。本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经济理论为指导,并适当借鉴现代西方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阐述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关系,分析了金融的“二重性”作用,论证金融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强调说明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条件下,在金融领域加强国有控制力的必要性,必须保持国有金融机构的主体地位,重点金融机构必须坚持国有控股。笔者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权制度的改革历程,阐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实践的意义,围绕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机构、授权经营、国有金融企业资本投入和经营绩效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国有金融机构国家所有权管理的目标模式和实现方式。
姚翔[4]2016年在《宏观流动性管理研究》文中指出2007年,发端于美国的次贷危机迅速演变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至今世界经济仍然在发展的泥泞中蹒跚。这次金融危机对于货币经济从理论到实践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各国中央银行以及国际金融组织率先在实践中进行了流动性管理的创新,学界也开始对原先主流的“新维克塞尔主义”(新古典综合主义)框架进行修补,同时也开始力图发展新理论框架对流动性管理创新的实践进行总结和指导。本文在金融创新的背景中进一步深入发展了后凯恩斯主义的信用货币内生理论,提出在金融创新背景下,货币和金融不再仅仅是实体经济的面纱,而是与实体经济相连、但同时能够自我运转的半封闭体系,同时由于金融摩擦的存在,金融体系相较实体经济更易产生巨大的波动,也就是说未来发生金融部门波动向实体经济传导的金融危机模式的概率将大大高于早先实体经济波动传导至金融部门的经济危机模式。对于中央银行而言,未来的任务除了管理实体经济的流动性(价格稳定)外,还必须管理金融部门的流动性(金融稳定)。所以,发展宏观流动性管理框架,同时管理物价稳定和金融稳定将是金融管理体制创新和演化的方向。为向金融管理部门提供宏观流动性管理的思路和框架,本文主要从叁个部分六个方面的进行了分析。第一部分对宏观流动性管理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综述。第二部分主要是基于货币内生理论对宏观流动性的循环进行了理论分析,为构建金融管理部门宏观流动性管理框架提供基础。第叁部分是基于理论分析,构建了金融管理部门宏观流动性的管理框架,从流动性的日常管理和趋势管理、宏观审慎管理、流动性危机管理和国际流动性管理5个方面论述了宏观流动性管理框架和工具的主要内容。第四部分则是总结分析了国外主要中央银行的流动性管理框架和自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所采取的非常规的流动性管理措施。第五部分分析了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开放以来流动性管理框架和工具的变化,并对人民银行将来的宏观流动性管理进行了思考。第六部分在前述的宏观流动性理论、管理框架、国内外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对加强和改进中国的宏观流动性管理的框架和工具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至少有叁个方面:第一,理论上,本文摒弃了目前院校派货币经济学研究的主流框架,使用后凯恩斯主义的信用货币内生理论框架分析了货币、信用创造和社会总流动性间的关系,进一步澄清了货币与信用间的关系,得出了金融市场摩擦会导致信用扩张和金融稳定间的替代效应的推论,并进一步提出推论:货币主义提倡的管理基础货币以盯住货币总量(货币存量)和新古典综合主义主张的根据市场流动性需求管理利率这两种现有的流动性管理框架在应对外部冲击时均有缺陷,因此金融管理部门需要一个能管住货币、管住信贷、管住信用的宏观流动性管理框架。第二,规范上,构建了宏观流动性管理的理论框架。宏观流动性管理至少需要叁个组成部分,第一个部分是能使用货币政策,通过同业市场的操作管理货币价格-利率(同业市场的价格管理),从而管住货币,并间接调控信用创造;第二个部分则是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中,选择合适工具管理金融体系的整体信用供给(金融体系的信用总量管理);第叁个部分则是构建流动性救助通道,能够避免单个金融机构流动性危机扩散和传染为系统流动性危机。第叁,应用上,系统总结了境外主要中央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体制,梳理了中国流动性管理体制及其主要工具的演变,提出了中国未来宏观流动性框架要能够管住短期货币价格,能够管住信贷,能够管住金融体系的信用总量,并进一步分析了其转型路径以及为实现顺利转型所需要进行的制度准备等问题,为人民银行管理框架的转变提供了系统的解决方案。本篇论文主要的理论意义在于叁个方面:第一,本文剖析了货币主义和新古典主义信用理论和货币理论关于流动性管理存在的缺陷,明确提出当前的货币政策管理框架将会引致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并加大经济体系波动幅度。第二,本文发展了内生货币理论框架,将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的活动与实体经济的波动相联系起来,提出金融管理部门需要放宽视野,不仅仅只对利率或者货币总量进行管理,而应该在科学合理的信用总量范围内通过管理利率来管理流动性。第叁,本文提出了金融管理部门进行宏观流动性管理的主要范围、内容和工具。本篇论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为未来的宏观金融管理提供了一个指导性框架。对如何进行同业市场的价格管理以及金融市场的总量管理提供了可操作的实践工具箱。第二,最重要的现实意义是为中国金融管理体制当前的改革提供了指导性建议。中国金融管理框架目前面临着两个主要任务,一是改革,即从数量型管理向价格型管理转变,二是发展,即在保证价格稳定和金融稳定的基础上满足中国未来金融创新和发展的需要。本文提供的宏观流动性管理框架对中国金融体制深化改革和发展这两个任务提供了可行路径。
胥蓓蕾[5]2008年在《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退出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市场经济中的新生事物。在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经营风险日益加剧,在目前以间接融资为主的企业运营中,企业的经营风险最终都会以银行不良资产的形式表现为金融风险,国际实践经验证明,资产管理公司在化解此类金融风险中起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所以,股权退出对推进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提高我国企业,特别是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不可逾越的关键环节。所以深入研究影响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的关键性环节——股权退出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概述了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作用;然后结合具体的案例,运用产权理论和软预算约束理论对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股权退出现状、股权退出方式和股权退出陷入困境的原因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描述、分析和论证;在此基础之上,分别对美国、马来西亚和波兰叁国股权退出的实践进行了介绍,并通过对比分析获得经验启示;最后,结合我国国情,探讨了完善我国股权退出机制的对策:明晰产权和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引进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转股企业和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大政府财政和相关政策的支持力度;赋予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债权、股权必要的司法权;积极创新,探索股权退出的新渠道等。
罗玉冰[6]2012年在《宏观审慎管理理论及其中国化问题研究》文中认为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深刻表明,微观审慎管理的总和不等于宏观审慎管理,维护金融稳定不能只关注单个金融机构或单个行业的风险,而要从宏观和整体的角度出发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宏观审慎管理理论体系、制度框架,以及相应的政策工具,去防范由金融体系顺周期波动和跨部门传染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当前,金融宏观审慎管理还处于探索期,在具体的组织结构、政策选择、协调机制、工具实施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多的争议。而且,由于金融管理制度、组织体系、市场结构、融资结构等方面的差异,各国推进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的路径也有所不同。因此,我国建立中国化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还需要进行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本文以宏观审慎管理的理论体系研究为起点,以主要国际金融组织和经济体的宏观审慎管理实践为借鉴,重点研究宏观审慎管理理论本土化、中国化问题。在研究方法上,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研究相结合,个案分析与宏观研究相结合的综合分析方法。自20世纪八十年代,基于最低资本约束下的微观审慎监管开始被各国银行业监管实施机构采纳并成为主流。可是从最近二十年实施情况来看,虽然微观审慎监管干预不断加强,但金融危机爆发的强度却似乎有增无减。本文从理论上论述了微观审慎管理的局限性与不足,并通过比较比较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管理、宏观金融调控、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异同着手,论述宏观审慎管理本质,并从宏观审慎分析、宏观审慎政策、宏观审慎工具等方面入手,重点介绍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同时,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在一国或一区域经济金融体系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本文通过简要回顾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责,寻求中央银行承担宏观审慎管理职责的理论依据与法理依据,明晰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管理中的职责定位。国际金融危机后,主要国际金融组织和经济体都加强了宏观审慎管理。本文梳理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证监会国际组织在宏观审慎标准制定方面的探索,研究了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在宏观审慎管理方面的实践,分析了西班牙的动态拨备、英国的问题银行特别处理机制等典型宏观审慎管理工具,并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对有关宏观审慎管理实践进行反思,为我国实施宏观审慎管理提供了参考:一是必须完善宏观审慎管理组织构架;二是要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叁是需要实施更为广泛的宏观审慎监管范围;四是要积极探索应对金融体系顺周期性和系统重要性问题的监管措施;五是应建立有效的金融风险处置和危机应对机制。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各国宏观审慎管理的制度设计也有所差异,因此,中国宏观审慎管理必须考虑面对的宏观初始环境,量体裁衣地进行制度设计,而不可照搬外国经验。从我国国情看,经济金融运行存在明显的顺周期特征,并且由于金融体系内在的脆弱性,导致金融风险时有发生。这对我国实施宏观审慎管理提出了客观要求。当前,我国实施“一行叁会一局”的金融管理组织体系。从组织机构看,管理对象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准金融机构;从交易标的物看,管理对象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金融创新产品市场、保险市场和黄金市场。在宏观审慎管理实践方面,中国已探索实施了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资本充足率监管、动态拨备等政策工具。从江西省赣州市的实施情况看,各宏观审慎政策工具较好地发挥了逆周期调节、防范系统性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作用,成效显着。但另一方面,相关政策工具在具体操作上,还存在主观性强,科学性和严谨性不够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宏观审慎分析体系、宏观审慎管理工具创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问题金融机构处置等要素是构成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宏观审慎分析是宏观审慎管理的核心和基础,关注重点主要集中在反映宏观经济健康发展的代表性指标,以及反映金融机构业务尤其是银行业务的监测指标,为提高宏观审慎分析的信息数据质量,应大力推进金融统计信息标准化工作。宏观审慎管理工具方面,应改进动态拨备制度和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等逆周期的信贷调控机制,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完善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方面,应采用定量判断和定性判断相结合的方法,定量判断要考虑规模、关联性、可替代性、复杂性等指标,定性判断要考虑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内控机制、风险管理能力、风险传递途径等因素。问题金融机构处置方面,应健全问题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的法律体系,实现资金援助方式市场化、多样化,在问题金融机构处置中,应弱化行政干预、强化市场手段。一国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的构建,除需要考虑宏观审慎分析、宏观审慎政策和宏观审慎工具等技术性因素外,还受一国宏观基础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因此,构建中国本土化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必须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解决管理制度、组织体系和市场结构等方面的瓶颈制约。当前我国加强宏观审慎管理,面临着监管主体职权不清晰、缺乏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人民银行的核心地位不突出、金融市场发展不足、对混业经营监管乏力等问题,亟需着手解决。具体而言,在金融管理制度方面,需要建立健全中国宏观审慎管理法律体系,提升国内宏观审慎监管标准,建立宏观审慎管理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的长效机制,加强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宏观审慎监管的协调机制;在金融组织体系方面,应组建跨部门的宏观审慎管理委员会,突出人民银行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理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在金融市场发展方面,应加强建立不同类型、多个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充分开发多元的、异质的金融创新业务模式和品种,夯实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基础。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叁个方面。一是理论的体系化。宏观审慎管理是从金融管理政策实践中提出的理念,目前讨论主要集中在政策和工具层面,相关理论框架还不完善,特别是相对于金融监管理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理论、货币政策理论,宏观审慎管理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对宏观审慎管理的性质、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管理和货币政策的关系、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管理中地位和作用等问题的研究还比较薄弱。本文通过文献综述、比较分析、经验借鉴,对相关理论框架进行完善,对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论证,力求实现宏观审慎管理理论体系化。二是实践的中国化。G20的首尔峰会形成了宏观审慎管理的基础性框架,并得到了G20峰会的批准,要求G20各成员国落实执行。目前国际组织和主要国家也积极探索开展宏观审慎改革,并构建了基本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推动相关经验和建议本土化、中国化,是建立中国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亟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本文着力研究的创新点。叁是对中国宏观审慎管理实践的检验。目前,对于宏观审慎管理的研究主要停留在理论论证和框架设计方面,对于具体管理政策的实践效果鲜有研究,而实践效果又是检验理论科学性和框架合理性的重要标准。为此,本文尝试以江西省赣州市为样本,重点检验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政策、资本充足率监管政策以及动态拨备政策实施效果,为中国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提供实证参考。
赵永军[7]2007年在《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与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国际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需要各国以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应对一体化的挑战。而金融资产的质量是衡量一国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标志。其焦点在于银行业的巨额不良资产,它不仅影响着银行体系的稳定,也不同程度地削弱了银行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受到不良资产的困扰,中国也不例外。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强烈地认识到银行不良资产的危害,意识到银行的稳健运行与国家经济安全之间紧密的联系。实践证明,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乃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方式。基于此,党中央和国务院于1999年4月到10月期间相继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于2000年完成了对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首批近1.4万亿元不良资产的剥离工作,开始进入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实质性运作阶段。随着中国AMC资产处置工作的深入开展,不良资产规模逐渐减少,不良资产处置结束后,AMC是解散关闭,还是转型?中国AMC未来如何发展?这些问题成为理论界和业界一个热点话题。2004年2月24日,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上报的《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与发展问题的请示》,明确了AMC建立不良资产处置目标考核责任制,确定了AMC向商业化转型的发展方向。2006年3月,中共十六届叁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机制”,为AMC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2006年底,中国AMC虽然已基本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任务,然而中国AMC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处置手段、监管体制等方面的问题。未来AMC的发展运行与道路的选择对我国不良资产的市场环境有很大的影响,对我国宏观经济的调控和国有企业的改革也有很重要的意义。笔者正是因为看到了AMC运行与发展问题研究的重要意义,所以就结合自己在AMC多年的工作经验,试图通过对我国AMC在七年间的运行绩效评价,并在分析影响AMC发展制约因素的基础上对中国AMC的运行与发展提出自己的见解。本文主要运用产业经济学的不完全信息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以及金融创新理论,首先从中国AMC成立的背景出发,对中国AMC发展的历程和运作实践进行分析,总结中国AMC运行发展的实践及成就,并运用DEA法对其运行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其次对中国AMC运行发展中所面临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进行了详尽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发达国家、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经济转轨型国家资产管理公司运行与发展的经验教训,对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方向和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相关的保障措施。本论文研究的结构及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分析介绍了论文选题的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提出论文研究的主要思路、研究方法及可能的主要创新点。第二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理论本章首先运用金融中介理论分析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产生的必然性,阐述并研究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及管理的原则和方式。在此基础上运用博弈论分析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与欠款企业间的博弈关系,并从资产管理公司介入前后的演变模型进一步分析指出在转轨经济中资产管理公司的存在必要性。结合金融创新理论指出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开拓出适合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发展道路。第叁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本章立足国外资产管理公司(AMC)发展实践,区分在不同经济环境下AMC的运行和发展模式,系统地介绍了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以及匈牙利、波兰等经济转轨型国家AMC成立的背景、运作的模式、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和成效,并对其进一步发展进行了概括。通过比较分析,本章对国外AMC发展经验进行了总结,得出结论认为:AMC的设立与成功运行需要特别的政策与法律支持;AMC的发展需要明确的经营目标、合理的激励机制、健全的治理结构;AMC需要制定切合实际、符合本国国情的不良资产处置对策。此外,AMC退出或转型与机构的定位、资产特征、市场需要等因素紧密相关。第四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历程及运行评价本章重点对专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成立的背景、特点及功能定位进行了研究,并对中国AMC的产生及业务发展的演变历程进行了回顾,对中国AMC业务发展进行了比较,总结了中国AMC发展中已取得的成就。并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对中国AMC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进行了度量。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中国不良资产总体处置效率不是很高;从不良资产处置速度来看,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速度最快;从不良资产现金回收率来看,信达的不良资产现金回收率最高。在综合分析各家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速度和收回率后,认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年平均处置效率最高,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年平均处置效率较低。这固然反映了各AMC处置资产的能力,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自所收购不良资产质量的巨大差别和国家相关政策的一些变化。研究结论是中国AMC处置效率主要是受不良资产贷款但保方式、贷款本金、AMC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处置环境因素及债务企业自身因素的影响。第五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中问题及制约因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正确把握不良资产管理处置中的困难和矛盾,对于进一步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进程,以及确定中国AMC的适时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章重点分析了中国AMC运行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对其发展的内外部制约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中国AMC在发展中面临资本市场、社会保障机制及法律环境不完善的外部因素制约;在其经营和发展的内部因素方面也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业务发展受限、专业人才缺乏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和障碍。第六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趋势本章在对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方向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政府和中国AMC自身两个层面,对中国AMC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中国AMC应当存续并转型。并提出了中国AMC应当在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上进行深化,以适应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化趋势。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路径分析中,针对理论界所提出的六种思路,结合我国实际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未来将现有AMC转型为现代投资银行在中国具有更强的适用性和可行性。第七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的发展问题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在前一章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本章的研究,提出中国AMC商业化转型的发展目标应该是:以不良资产处置为主业,建立具有投资银行功能和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股份制、综合性的现代金融服务企业。中国AMC要继续坚持以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为主业,依托长期积累的资源和优势,在条件成熟时,有选择地开展证券、金融租赁、信托、担保、财务顾问、基金等业务,在资产市场、资本市场和融资市场发挥中介作用。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加快中国AMC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集团公司的股份制改革。论文指出现阶段,与母体银行组建金融控股集团模式是AMC转轨的最佳路径选择。第八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的保障措施本章在前面章节分析的基础上,主要从AMC的内部机制及外部条件两个视角,研究探讨如何结合内外部的各种因素,促进和推动AMC在我国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并提出保障措施是:加快AMC内部机制改革,构建并完善AMC管理体制,确立AMC功能与目标,确定AMC合理的核心业务并扩大经营范围,促进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多样化、全面化,建立有效的人员聘用和激励机制;完善AMC外部环境建设,加强对公司转型、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立法,加快培育不良资产交易和处置的市场体系,积极利用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孙宗宽[8]2013年在《中国中小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研究》文中认为以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以外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为范畴的中小商业银行已成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壮大,对于扩大银行业金融服务领域和范围、提高区域发展金融服务水平,带动其他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增强我国银行业整体服务能力和改革绩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全球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经济发展逐步向内生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经济增长放缓、内需倚重、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减弱、中产阶层不断扩大、城镇化加速推进、技术创新和绿色经济特征凸出、要素市场化改革全面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建立并实施,经济金融发展趋势及发展特征与以往历史时期大不相同,中小商业银行发展面临全新的环境。面对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趋势特征,适应经济金融改革举措的整体推进,在经历了以往的改革过程后,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发展迫切需要建立目标明确、特征突出、重点得当的新的发展战略,以满足中小商业银行自身发展、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发展的需求,实现中小商业银行转型发展,有效履行经济社会服务职能。本文以战略理论、最优金融结构理论、中小商业银行发展理论等为理论基础,按照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系统论述和规划了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在阐明选题的价值和意义、明晰逻辑起点和理论基础、梳理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环境基础上,设置非平衡面板数据计量模型,实证分析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发展的要素体系及其战略绩效,并构建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发展战略总体框架,明确了相关战略目标、战略特征和战略重点;围绕总体发展战略,深入分析并形成了关于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业务发展、流程再造、风险管理、信息科技建设、人力资源建设、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七大领域的子战略,全面协同支撑总体发展战略。本文的理论和实证分析获得并支撑了一些有价值的结论。第一,提出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发展战略要素体系。选取2001-2010年由12家股份制银行、46家城市商业银行、13家农村商业银行组成的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相关非平衡面板数据,构建计量模型,实证分析并形成了公司治理、业务发展、风险管理、人力资源建设、信息科技建设、流程再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七大中小商业银行发展战略要素体系。第二,构建了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的总体框架,明确了相关战略目标、战略特征和战略重点。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从改革经营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入手,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中小商业银行沿着高效、稳健、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建立特色鲜明、服务优良的现代银行,实现多层次、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有效市场竞争,动态匹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服务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城乡居民的和谐金融服务。公司治理、业务发展、流程再造、风险管理、信息科技建设、人力资源建设、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七个领域协同一致的政策框架,构成了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发展的战略重点和主要支柱。第叁,通过分析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地方政府控制的特殊属性,以及中小商业银行叁元分类结构特征、政府控制、监管约束、市场影响等公司治理四类因素,构建地方政府控制下公司治理成本效益的理论框架,刻划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均衡态势和发展路径,形成了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渐进改革的“叁步走”优化路径。第四,通过重点分析成长期企业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效率属性、根植当地和跨区域经营相互促进、利率市场化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四类主要影响因素对我国中小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规范和要求,形成了巩固和扩大传统业务、创新加强新型业务的中小商业银行业务发展思路和策略。第五,通过分析中小商业银行流程再造的理论、实践和现状,指出地方政府支持的推动力、战略规划内在要求的拉动力、高管层认识的统一性,构成了流程再造的动力源支撑。中小商业银行流程再造应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实施业务战略模块的流程改造,匹配组织架构的整合和优化,配套流程再造的保障支撑。第六,通过重点分析中小商业银行科学发展、内涵集约经营模式、规模扩张、差异化和特色化经营、上市规划、中小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监管趋势等对中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和形成的新趋势,构建了中小商业银行风险偏好体系和机制建设的框架和内容,形成了匹配总体战略、夯实传统风险管理基础、逐步建立基于风险资本约束机制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中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思路和策略。第七,通过构建低层次人力资本向高层次人力资本转化、反映人力资源制度功效的中小商业银行人力资本模型,刻划中小商业银行人力资本提升的战略逻辑和经济机制,得出中小商业银行人力资源制度有效提升了人力资本水平,促进产出增长,实现效率增进。并以2001-2010年我国71家中小商业银行面板数据实证分析支持了理论模型结论。指出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战略转型时期,需要重视人力资源制度的中长期绩效,遵循中小商业银行人力资本提升的战略逻辑和经济机制,构建人力资本战略,加强人力资本战略的匹配性和协同性,提升和塑造吻合自身禀赋和战略要求的人力资本。第八,通过重点加强地方政府治理,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和资本市场建设,加强涵盖征信体系、支付体系、会计审计、法律、监管、存款保险、危机和破产机制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内容和措施。
梁咏[9]2009年在《中国投资者海外投资法律保障制度研究》文中认为本文探讨中国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所涉及的法律保障制度问题。随着中国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增加、规模的扩大,中国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利益显着增加。为了更好地保障中国投资者乃至中国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利益,必须就对外直接投资法律保障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并适时予以完善。本文中将中国投资者所进行的对外直接投资称为“海外投资”。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是导论,对海外投资、中国投资者、法律保障制度和海外投资中的基本法律关系等基本概念作了界定;并对中国投资者海外投资活动的现状、特点、理论和法律风险等做了介绍和分析。第二章分多边协定、双边协定和国内法叁个层面对海外投资法律保障制度的法律渊源进行评述。在评述法律渊源的基础上,本文第叁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分别针对法律保障制度中所保障的投资、所保障的中国投资者、所保障的范围和所保障的救济机制等关键性问题,通过研读文本规定、分析国际投资仲裁实践等多种方式,针对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进行分析和思考。最后,将视野从具体问题扩展到全局,作出相关结论。本文认为,中国投资者海外投资法律保障制度本身是一个宏大的体系,涉及诸多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由于篇幅所限,只能选取若干个关键性问题进行探讨。尽管中国加入或签署的多边协定和双边协定以及国内法中有不少涉及对海外投资法律保障问题的规定,但是,其中很多规定是从中国作为投资东道国的角度出发的,对中国作为投资者母国的关注度不够。本文从中国作为投资者母国的视角出发,强调中国政府应对中国投资者在海外投资中的利益予以高度重视,认为应从多边协定、双边协定、国内法等叁个层面对法律保障制度进行完善,尤其应关注对双边协定的完善。完善海外投资法律保障制度,保护中国投资者的利益,首先要明确法律保障制度所保障的海外投资、中国投资者和法律保障制度的概念。本文探讨的海外投资是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对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直接投资,不包括仅购买有价证券或债券工具而无意控制或管理投资事业的间接投资。本文探讨的中国投资者仅指中国内地投资者(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本文探讨的法律保障制度仅包括中国政府层面的法律保障制度,不对投资者层面的风险防范和权益保障进行安排。在明确基本概念和海外投资法律保障制度的法律渊源后,本文对法律保障制度所保障的投资、所保障的中国投资者、所保障的范围和所保障的救济机制等四个关键问题展开研究。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以投资活动的周期为内在主线,将所保障的范围划分为投资准入、投资运营和投资退出等叁阶段,针对法律保障制度在叁个阶段所保障的不同内容,分别对投资准入、投资待遇、资金转移和征收及国有化问题展开讨论。本文认为海外投资保险机制和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作为海外投资救济机制中两个不可或缺的方面,两者互为补充,共同构筑起对海外投资利益的根本保障。既有的多边协定、双边协定和国内法的规定反映出,中国目前对保障海外投资的利益的关注度还不够。在现行的规定中,尚存在一些规定的“模糊”和“重迭”,这些会带来法律适用中的分歧和困难。中国投资者尚未使用过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对海外投资进行相关救济,因此,中国对这些机制的实践经验有限,同时中国对ICSID仲裁庭对某些关键性问题的发展也未予以足够重视。结合目前的法律的规定和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中国需要从多边协定、双边协定和国内法等层面对海外投资法律保障制度进行完善,尤其应重视完善双边协定。中国应高度关注海外投资中的利益,以更积极的姿态来完善相关规定,同时兼顾中国在吸收外国直接投资中的利益和需求,区分不同的国家,区分不同的投资项目,采用区别对待的方式,尽量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最大限度对中国投资者予以保护,并实现有效监管。
吕耀明[10]2002年在《中国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文中认为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的每一次高潮都是由创新发动的,每一次飞跃也都是创新推动实现的,创新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原动力。文章以创新理论为基点,将交易费用、博弈论、制度变迁,以及进化论等经济和自然科学理论引入商业银行创新的理论分析研究之中,并以优化资源配置为角度,论证了商业银行发展是由多种主客观因素维系和推动的,而引起商业银行质的飞跃的主导因素是创新。通过归纳演绎、逻辑推理,以及创建模型等方式,概括描述了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的一般过程及其规律性,其中阐明了商业银行渐进式、结构式和突变式叁种基本创新模式的不同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辨证关系,即在渐进基础上的突变和在突变引导下的渐进。这种具有开创性和前瞻性的系统理论研究使深奥的商业银行创新理论更加易于为读者接受,也是对商业银行创新一个完整和科学的探讨,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本身就是一次创新的过程。文章剖析了国内外经济和法律界对于商业银行的不同定义及其职能作用与业务功能的演变过程。由此定义:现代商业银行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以工商企业或个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其提供信贷、存款与结算以及各种金融商品的综合性、多功能的金融机构。这一表述突破了商业银行原有定义的局限性,丰富和发展了商业银行的基本内涵。以此为基础,文章进一步探讨了商业银行创新的一般规律和特征,系统、科学地概括了商业银行创新的基本内涵,提出商业银行创新是适应新的经营环境,对各种金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从而在商业银行领域建立“新的生产函数”,以满足社会和自身需求的一系列活动。其内容包括创造或引进新的金融产品、交易方式、组织形式、经营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以及新的金融监管制度等。这一界定既涵盖了商业银行创新的基本内容,又使其超越时空的限制,因而更具普遍性和指导性,为深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创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商业银行创新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其中最直接、最典型的表现形式是业务创新。文章全面剖析与阐述了现代商业银行广泛采用新技术,不断创造各种新的金融商品和新的交易手段的实践过程。在新技术的强大支持下,商业银行突破了传统的产业壁垒,走向业务交叉和功能多样化。这种趋势模糊了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大大拓宽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尤其是丰富多彩的中间业务创新使商业银行生机勃勃,更添无穷魅力。 卜 中国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 文章运用大量的实证和演绎分析,考察了西方商业银行蓬勃发展的业务创新活动以及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成就与不足,以客观事实阐明二者之间存在的差距及其发展趋势,并恰如其分地提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发展的急迫性和现实性。文章以大量的篇幅深入探讨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理论根源,并借鉴其实践经验和教训,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中间业务的基本思路和设想,意在填补我国在此领域理论研究的空白,并为其实际操作提供许多可供借鉴的实践经验和理论依据。 文章采用比较分析法,论述了西方商业银行组织创新的历史进程,及其发展规律与主要特征;在考察与分析了中外商业银行组织创新的实践过程后,归纳总结出我国商业银行创新的独特表现形式,即发端于体制创新、深化于业务创新。这与西方商业银行创新主要是由业务创新推动,进而促进商业银行组织体制、经营管理、监管制度向更高层次创新与发展的客观现实存在明显的差异。文章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创新的特殊表现形式还将持续一定的时期,但是随着我国经济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组织创新及其体制转换因素所产生的特殊推动力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作用力将逐渐减弱,商业银行发展将更多地依赖于自身各种要素重新组合或创造性变革等创新活动,其间业务创新将逐渐成为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的主力军,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 文章以发展的眼光,第一次较系统地概括和总结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创新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特征及其表现形式,并在分析中引入市场营销理论,提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和精髓是发现和挖掘客户潜在的金融需求,创造和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金融商品,创新和实践金融商品的交换。文章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深入剖析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提出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重在实现五个方面的突破:从侧重于银行内部的管理改良转变为外部适应性的变革;从强调内部的权力制衡到追求智能化和人性化管理;从注重质的规定性分析发展到质、量并重的规定性分析;从仅注重宏观层面的纯理论性研究,发展为更强调微观层面的可操作性研究;从集中于金融领域的研究转变为以金融领域为基础,逐步向科技、信息工程领域,以及其它与商业银行创新发展相关联的研究领域迈进。这预示着商业银行的内涵和外延都将发生重大变革,其业务功能含于金融又不局限于余融的客观实际,将使商业银行逐步成为经营智慧的特殊企业。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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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国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D]. 吕耀明. 厦门大学.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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