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协调政府审计与媒体监督的关系——以救灾资金管理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例论文,资金管理论文,关系论文,媒体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政府审计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日益加强。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管理过程中,政府审计和媒体监督发挥了较大作用。随着新闻自由的增强和政府审计公开的推进,政府审计与媒体之间的冲突在所难免。就媒体监督与政府审计二者的关系看,无论西方国家还是我国都反对“媒体监督干扰政府审计”,因为它可能导致公众对政府审计的不信任,从而损害政府审计的权威性。但如果媒体的自由与权利受到过多限制,又将影响人们对权力的监督,有可能导致审计权力的滥用。因此,如何协调政府审计与媒体监督的关系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政府审计与媒体监督是救灾资金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监督方式
(一)政府审计在救灾资金管理中的作用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使四川、甘肃、重庆等省市遭受了重大损失。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的深入,赈灾款项及物资的流向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2008年5月16日,审计署决定对抗灾救济款项和物资进行审计,以确保救灾款项、物资按要求及时到位、严格管理和合理使用。救灾资金审计的主体由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三方构成。由于抗震救灾的特殊性质,目前还是政府审计发挥主导作用。此次抗震救灾资金审计范围从中央到地方,涉及几千个单位,持续时间长,任务繁重。而政府审计人员数量和审计经费相对有限,一般根据重要性原则,选择资金量大,与灾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计。这种集中力量于关键项目的审计,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监督盲点,这一空白需要其他部门和社会各界(包括媒体)的监督来弥补。
(二)媒体在救灾资金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日益凸显
媒体的重要作用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新闻媒体纷纷以最快的速度报道地震灾情,用客观、高效、透明的报道在第一时间赢得了话语权,起到了良好的舆论引导作用。如,2008年5月23日,成都市区街头多处出现标有“救灾专用”字样的帐篷,网友纷纷呼吁追查侵占救灾物资的行为。媒体披露救灾资金违规使用行为,增加了违规者的风险和成本,会使其承担严重的后果。若能做到救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信息的完全公开与透明,再依靠群众举报和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报道的放大作用,与救灾资金相关的违规行为发生几率会小很多,且监督成本相当低廉,对政府审计的监督也起到很好的互补作用。本文中的媒体主要是指审计机关以外的组织拥有或开办的境内媒体(如网站、电视、电台、报刊等)。
二、救灾资金管理中政府审计与媒体监督的关系
(一)救灾资金管理中政府审计与媒体监督的根本目标一致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我国目前的媒体监督,代表了一定程度的民主监督,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一种行使方式。政府审计与媒体的关系实质上是审计独立与言论自由两种价值观的关系。这两种价值观都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民主、法制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准。这两种价值观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都是社会的公正。抗震救灾资金审计是目前媒体报道的焦点,也是国内外了解、认识抗震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重要渠道。新形势下处理好抗震救灾资金审计与媒体的关系,有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有助于发现抗震救灾制度的缺陷,从而逐步改进规则,合法、合理、高效地使用救灾资金,使受灾民众得到有效救助,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政府审计与媒体监督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发生冲突
媒体由于其自身特点,如新闻自由性、典型性及时效性等,对审计独立性具有天然侵犯性:(1)新闻自由是指采集、发布、传递和收受新闻的自由。在报道和监督救灾工作时,由于救灾审计工作的特殊性,使新闻自由的范围和程度受到一定限制。我国《审计法》规定:“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媒体经常会强调新闻报道自由而忽视这一点。(2)新闻的典型性要求媒体着眼于社会公众的偏好,抓住典型、重大、复杂的经济事项进行报道,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在追求轰动效应,提高视听率的商业利益驱动下,有些媒体可能会对某些经济事项进行渲染或妄加评论,在公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对审计人员形成舆论压力和心理负担。(3)新闻的时效性要求报道及时,且最好在事件现场报道,这样才能反映新闻应有的价值;而审计活动的过程和程序具有很强的特殊性,不合时宜的报道可能对审计工作产生消极影响。(4)对经济事项的判断,审计与媒体可能会产生分歧。媒体的特点之一是报道内容要真实,报道经济事项时应求真。但实际上经济事项的真实即本来面目有时是很难把握的。媒体更多的是从社会公众的道德情感出发,以社会正义代表者和道德捍卫者的姿态评述经济事项。审计本身是一个以主观认识客观,以已知探求未知的活动,理性思维与独立判断是审计人员正确认识经济事项和适用法规的基础。审计人员以事实为根据,以审计法规和审计准则为依据来衡量经济事项。《审计法》也规定:“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并从审计机关组织、职能独立、审计机关经费独立、审计人员独立方面,保障审计监督权的独立行使。而法规与道德常常交织在一起,有时一致,有时会构成冲突。媒体的这种立场有时可能会强化审计的社会效果,有时媒体从情感出发去判断,往往忽视审计过程中技术性、理性化、程序化的特点。审计机关以妨碍审计独立或影响救灾工作为理由拒绝媒体报道或采访,反而可能会引起外界(包括媒体)的不理解甚至产生对立情绪。
三、如何协调政府审计与媒体监督的关系
(一)新闻自由与审计独立都应得到尊重
2008年12月25日,温家宝总理在听取审计署党组工作汇报时提出:“审计监督是国家政治制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既是民主法治的产物和推动民主法治的手段,也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工具。”要加强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具备的“免疫系统”功能。审计权是社会公众让渡一部分利益给国家公共机构的产物,审计独立与媒体监督(公民的参与监督权利)发生冲突时,协调好两者关系,必须把握好合理的度。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年初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新闻舆论的重要作用,善于通过新闻宣传推动实际工作,热情支持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提高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2009年1月6日,在《中国审计报》创刊10周年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审计署前任审计长李金华提出:“社会要对媒体给予更多的宽容。审计要更多地支持理解媒体,媒体也要更多地支持理解审计,相互更好地沟通,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政府审计人员对舆论监督应持欢迎态度,提高接受监督的承受能力,习惯于舆论的多种声音,善于在不同的声音和见解中提高辨别能力。这既是发展审计事业的需要,也是社会民主化、法制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要发挥媒体在政府审计中的监督作用
媒体对审计机关予以监督,对不良行为给予曝光,促使审计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权利,防止腐败的滋生。如果媒体监督事关公众人物和公共利益,则媒体应拥有最大的监督空间,法律应最大程度保护媒体。为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做到“正人先正己”,新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简称“八不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在救灾资金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要通过社会各种媒体及时传达救灾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这有利于创造对审计部门有利的工作氛围,获得公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媒体的报道对树立审计人员的良好形象、引导各界群众了解审计规则、心理期望和价值判断有巨大的引导作用。
(三)审计机关要完善针对媒体的采访制度并主动提供新闻
审计机关可向媒体征集采访要求,根据媒体普遍关注的问题安排专人采访和专题采访。这样不但对媒体及时作出了回应,同时也减轻了审计人员的压力,防止无计划的过频或重复采访干扰正常工作。审计机关还可通过制作宣传品、组织媒体集体采访、加强对境内外媒体采访的服务、主动安排新闻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新闻等方式正确面对媒体。同时,有阶段性、有意识地向公众和媒体提供救灾资金审计的最新动态,扩大救灾资金审计在公众中的影响。
(四)审计机关要正确引导舆论
公正客观的报道可使审计人员在充满鼓励和信任前舆论氛围中工作。美国学者格伯纳认为,由于大众传媒的某些倾向性,人们在心目中描绘的“主观现实”与实际存在的客观现实存在着较大的偏差。这种影响不是短期的,而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培养”过程。特别是网络媒体具有传播的广泛性和隐蔽性,一有风吹草动,影响力远高于传统媒体。审计部门可对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积极引导,引导媒体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强对廉洁审计、以人为本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审计机关可组织媒体深入到抗震救灾资金审计的第一线去,收集那些长期努力工作的审计人员的先进事迹进行报道。如,此次抗震救灾资金审计工作中,面临余震不断、飞石不断、山体塌方滑坡的险情,不少审计人员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到乡镇村和灾民家庭开展审计核查。审计机关还可通过好新闻评选、十佳摄影评选等方式鼓励媒体更多、更好地报道抗震救灾资金审计工作。同时,审计机关还要及时向公众澄清一些错误认识。
(五)审计机关应重视民意并及时处理举报线索
了解公众的反映也有助于审计机关更好地组织、开展工作,审计机关可采取网络互动等形式与媒体或公众进行及时交流。如,2008年7月4日,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司长王中信就“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和审计署网站联合专访。群众的举报信息也为审计工作提供了重要线索,审计人员可据此更迅速、更准确地确定审计重点。应不断完善对媒体或举报人的保护和奖惩制度。以调动媒体或举报人的积极性。审计机关可通过舆论监督专报等形式,对舆论反映的问题进行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做到媒体(或群众)有呼声,审计机关有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