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银行现代化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央银行论文,国民政府论文,南京论文,时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学术界关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银行的研究成果颇丰,但从整体上对其作长时段的考察者却为数不多。本文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银行现代化历程依次划分为十年内战、抗日战争、人民解放战争三个时期,并分别称之为早期、中期与后期,立足于中央银行的三大职能即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依时段次第进行粗浅探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由于社会环境的复杂,中央银行制度的先进性在实践当中大打折扣,本文对中央银行现代化的考察也仅限于制度、法律层面,侧重于对中央银行现代化特征的勾勒。
十年内战时期:现代化的启动与推进
中央银行是一国实行货币政策和对金融业实施监管的特殊金融机构,是国家货币当局和金融体系的核心,是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乃一国金融机构总枢纽。北洋政府时期处于中央银行地位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实际上也是一家中央银行),在北洋政府后期,“在主要方面已淡化了国家资本的内涵,处于北洋政府的失控条件下的特殊状态中”[1](P2271-2272);孙中山、北伐军于广州、汉口创设的中央银行,皆因战事不休,时局动荡,“运作的时间很短,且实际控制的地域范围有限”“因而难以发挥中央银行的职能”[2](P21)。在中央银行实际缺失的形势下,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即着手筹设中央银行。192日年11月国民政府中央银行作为国家最高金融机构在上海成立。
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信用制度和银行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的结果,商品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业的客观需求分别是中央银行产生的深层条件和直接动因。[3](P266)中央银行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是从一般商业银行演化而来,由国家立法逐步确定其中央银行的地位;一种是政府直接设立。在直接条件和深层动因不具备、中央银行无法由商业银行演化而成的情况下,政府设立的中央银行往往具有先天不足的特点,先天不足的程度取决于当时政府控制力的强弱与对国家资源金融整合能力之大小,而且如果政府设立的中央银行距离其产生的深层条件与直接动因太远,常常给国家整个金融业的长远发展造成硬伤。近代中国社会由于受到帝国主义压迫与封建势力摧残,“近代中国资本主义有所发展,但又不能充分发展,”[1](P75)致使银行业的产生和发展“不是以产生资本的运动为基础,而是依赖于本国政府,以满足政府的财政需要而运行,适应政府的财政调度而操作”[1](P89),由于中国近代银行业的特殊发展历程,中国银行业具有先天不足的特点。[3](P101),从清末直至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中央银行诞生的深层条件与直接动因俱不成熟,事实上,“直到30年代中期,中央银行产生的深层条件与直接动因方才成熟了。”[4](P271)因此,无论大清银行、中国银行,还是中央银行都具有先天不足的特点。1928年3月继任财政部长的宋子文曾提议将中国银行改为“中央银行”,要官股超过商股,因遭到股东反对而未实现。这一简单事件其实包含的信息量相当丰富:改组中国银行以为中央银行表明南京国民政府既对疏远政府的中国银行表示不满,又深感创立政府完全控制下的中央银行的必要性;在军费支出浩繁、财力异常窘困的情况下,初立之政府最终还是完全出资设立中央银行,足见政府控制中央银行的欲望何等强烈;在银行商业化倾向方兴未艾,商业银行演变为中央银行的金融环境尚未成熟,政府有效控制力不足之时,产生的中央银行无可避免地具有先天不足之特征。
中国现代化,亦称近代化或中国早期现代化,是指中国近代由传统农业社会向近代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转型,从根本上说它是与传统相比较而存在。相对于传统的金融业而言,19世纪末中国新式银行业的出现,即标志着中国金融业现代化的萌生。金融机构的应运而生,金融业务全方位的开展,金融管理的法制化,这一切都有力地表明,民国建立之后中国金融业近代化方向的发展趋势。[5](P91),在中国金融业现代化的历程中,户部银行,大清银行,中国银行先后出现、改名,既表明中国近代金融史上中央银行现代化萌生,又说明其现代化的延展。因此,在这一动态过程中,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银行的设立,相对于中国金融史上中央银行现代化而言,是其延伸,于自身来说,其设立之日恰是其现代化启动之时。
中央银行现代化启动以后,国民政府采取一系列货币金融改革,强化中央银行地位,逐步推进中央银行的现代化进程。
(一)构筑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四行二局”金融垄断体制。中国、交通两行历经久远,实力雄厚,信用显著。国民政府为提升中央银行地位,自然拿二者狠祭垄断全国金融之刀。1928年、1935年,国民政府先后对两行增资改组,分别将其改组为国际汇兑银行和全国实业银行,将其纳入了国家金融管理体系之中,和中央银行联结一起变为“三位一体”的国家银行,增强了二者对中央银行的认同感和利益同属感;1930年南京政府通过法令设立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并于1935年3月将其改组为邮政储金汇业局;1935年4月、6月先后设立中央信托局、将“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改组为中国农民银行。至此,“四行二局”金融垄断体制初步形成,为中央银行的现代化结构夯筑了坚实基础。
(二)实行废“两”改“元”的新货币单位制度。废两改元在提高中央银行地位方面着力颇重。财政部在1933年2月8日对交通银行的致电中称“本部为准备废两起见”,“特函请贵行会同中央、中国银行,以中央银行为主体,合组机关,详拟办法,陈部核定施行。”[6](P233)1933年3月8日上海银元银两兑换管理委员会抄送该会组织大纲及办法函中言及“本会设主席委员一人,就中央银行代表中推定之”[6](P235)。1933年4月5日财政部致中央中国、交通三总行电中宣称:“至持有银两者得依照本位币铸造之条例,请求中央造币厂代铸银币,或送交就地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兑换银币行使,以资便利。”[6](P240)废两改元充分说明了货币发行权集中于中央银行的趋势,中央银行在废两改元后真正体现了其货币发行机构的重要地位。
(三)法币政策的实施。1935年11月3日财政部发布的《施行法币布告》彰显了国民政府加强金融垄断,集中货币发行权,强化中央银行地位的意向:“自本年十一月四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行所发行之钞票定为法币,所有完粮纳税及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曾经财政部发行之银行钞票……逐渐以中央银行钞票换回,并将流通总额之法定准备金,连同已印未发之新钞已发收回之旧钞,悉数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保管。”[6](P314-315)这些规定无疑使法币的无限法偿地位从法律层面上得以确立,标明国民政府对银本位的正式放弃而以法币为单位,而且中、交、农三行以外发行钞票由中央银行逐步换回,进一步扩大了中央银行的权力,为其独享货币发行权成为银行的银行做了过渡性准备。
十年内战期间,正是国民政府刻意构建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全国金融垄断体制,才使得中央银行现代得以开启和推进。
抗日战争时期:现代化的基本成熟
抗战时期,迫于民族危亡的严峻形势,为适应战争非常之需,“国民政府即假手四联总处,联合中中交农四行的同时,不断采取措施进一步扶植中央银行,扩大其权力,以期中央银行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发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从而强化健全国民政府战时金融垄断体系。”[7](P307)在战时特殊环境推动下,中央银行的三大职能日臻完善,现代化走向基本成熟。
(一)独占货币发行权,集中存款准备金。1942年5月四联总处制定了《统一发行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自1942年7月1日起,所有法币发行归中央银行统一办理,中国、交通、农民三行到同年6月30日止发行的法币准备金限于7月30日以前全数移交中央银行。1942年7月14日又规定《中央银行接收省钞办法》:所有各省地方银行的存券和准备金,均归中央银行保管。至此,独享货币发行权的中央银行,于法律和实践上俱成为“发行的银行”,而实现货币发行权统一,一般被视为中央银行制度成熟的最主要标志: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是中央银行调节和控制商业信用活动的政策工具,这一权力的最终获得,有利于战时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发挥。
(二)实现国库的统一代理。统一代理国库是中央银行成为“政府的银行”的三大标志之一。中央银行初立之时,在代理国库方面,中国、交通两行与之争夺秋色,中央银行职能很不完善。1938年6月《公库法》颁行后,中央银行代理国库职能得到强化,但由于中交农三行对代库业务事实上的经营,且地方银行代理公款依然故我,中央银行对库款未能实施有效控制。1942年7月,中、交、农三行不再对政府负垫借款项之责任,国库由中央银行独家办理。
(三)统一管理外汇。抗战爆发后,日伪大量套购外汇,动摇了法币的准备基础,对战时经济造成严重威胁。为此国民政府开始实行外汇统制政策,并将此项权力向中央银行集中。1938年3月财政部公布《外汇请核办法》、《购买外汇请核规则》,中央银行开始统制外汇;1942年四联总处公布了《统一四行外汇管理办法》规定外汇收付集中由中央银行调拨;中央银行统制外汇权力不断强化;1945年4月中央银行成立外汇审核委员会,具备了对经营外汇银行(包括外商银行在内)的特殊管理权。统一外汇管理权的获得增强了中央银行履行“政府的银行”职能。
(四)充当最后贷款人是中央银行在银行的银行方面必须扮演的一个重要角色,也确立了中央银行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主导地位。1942年四联总处规定:“凡政府机关核定经费预算及税收指抵借款,中交农三行及其他金融机关重贴现、重抵押或同业抵押、拆放方式透借款项暨政府特准之贷款,由中央银行承做。”各行因承做贷款与投资,感觉头寸不敷时,得以重贴现、转抵押向中央银行融通资金。如此,中央银行担当了最后贷款者之重任。
1935年孔祥熙在法币政策《宣言》中称:“现为国有之中央银行,将来应改组为中央准备银行”“惟于二年后,享有发行权。”[8](P317)在抗战前夕,业已完成中央储备银行法的立法手续,但因抗战爆发而搁浅[4](P273)。因此,从表面上看,既然抗战爆发影响了中央银行制度建设,打断了中央银行逐步走向成熟的现代化进程,依此推理下去,就很容易得出抗战时期中央银行的基本成熟也是迟到的基本成熟即晚熟的结论。那么,究竟应怎样看待抗日战争与中国银行现代化基本成熟的关系呢?中央银行现代化基本成熟是否具有早熟特征呢?
1.中央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信用制度和银行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的结果。中央银行制度建设即现代化逐步走向成熟离不开产业发展的支撑和日臻成熟的金融环境的培育。抗战期间,国民政府的金融中心从上海转移到重庆,中央银行现代化进程丧失了沉淀已久颇为肥沃的金融环境;沿海沿江工业地区的大面积沦陷,中央银行现代化的产业基础遭受根本性创伤;战时局限于西南、西北的大后方经济虽有较大发展,但产业发展水平自无法与战前相比,且具有极强的战时特征,不利于正常、充分、健康的金融环境营造。因此,在这种环境下走向基本成熟的中央银行现代化要摆脱早熟痕迹,其困难自不待言。
2.抗战期间,国民政府采取战时金融管制,实行高度集中的垄断体制,借助于蒋介石亲任理事会主席的四联总处这一战时实际的中央金融决策机构,过多地依据政府力量把中央银行的现代化推进到基本成熟的境界。金融管制本身就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于此基础上中央银行现代化的进展在很大程度上忽略甚至脱离了产业发展水平和金融环境的成熟程度。这样,随着中央银行现代化的进行,它与金融环境的成熟及产业发展水平的距离愈来愈远,早熟的因子也会越来越多,至中央银行现代化走向基本成熟时,就不可避免地具有早熟的特征。
3.若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银行的现代化纳入中国现代化历程的宏观视野下来考察,其走向基本成熟的早熟特征也是无法抹杀的。中国的现代化是被延误的现代化,是进展缓慢且在旧中国并没有最终实现的现代化。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银行的现代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并非不能走向基本成熟,只不过其单项冒进往往具备了畸形与早熟的双重特征,况且畸形与早熟之间具有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
4.孔祥熙的言论及国民政府为改组中央储备银行的立法实践均表明中央银行现代化有继续推进的可能性,“惟于二年后,享有发行专权”也只是中央银行现代化的一个部分,既使抗战不爆发,这一目标能够实现,但与抗战时期中央银行现代化的基本成熟相比,距离之大并不难想象,更何况,其实现的变数也是难以预料的。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抗日战争的确妨碍了中央银行的现代化进程,打断了现代化正常进行的轨道,但由于政治力量的强行推动,中央银行的现代化还是走向了基本成熟,呈现出早熟特征。基本成熟与早熟并不矛盾;基本成熟针对的是成熟的程度;早熟主要是就基本成熟的速度而言。
解放战争时期:现代化的扩张、扭曲、异化
解放战争时期,中央银行的现代化呈现出独特现象:一方面现代化在基本成熟的基础上继续扩张;另一方面中央银行的现代化职能未得到正常发挥反而被扭曲。现代化的扩张与扭曲交互作用,导致了中央银行现代化的异化。
抗战结束后,国民政府通过各种手段,极度扩充金融势力,“金融垄断的广度和深度是抗日战争时期无法比拟的,”[9](P386)官僚资本急剧膨胀,为中央银行制度进一步完善发挥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奠定了雄厚根基。就中央银行而言,权力日隆,现代化于基本成熟基础上不断延展深化达到较高境界,1948年10月四联总处寿终正寝,中央银行从形式到实质终登金融权力之巅峰。
战后,中央银行作为国民政府金融垄断体系核心,本应充分利用国家金融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营造健康、稳定、有序、规范的金融环境,以促进经济建设、推动社会发展。然而,现代化的中央银行却被国民政府强行绑上了反共反人民的战车,被迫踏上了疯狂发钞、榨取与掠夺的不归路。结果造成极端的通货膨胀、空前的物价高涨、民族工商业日益破产和人民生活的更加恶化。中央银行的现代化功能不仅没有得到正常发挥,在国民政府反动政治支配下却成了诸多战争苦难的制造者,现代化功能遭受极度扭曲。
中央银行现代化继续扩张与现代化功能扭曲的交织,凸现出该时期中央银行现代化的总特征:现代化的异化。
(一)中央银行权力膨胀现代化扩张愈甚,国民政府更想也更容易凭借其进行发钞、掠夺、榨取,相应地,现代化扭曲程度愈深,对社会的榨取与危害亦愈巨、导致社会承受力急剧下降;随着内战进行,国民政府必须继续向社会索取更多的资源方可苟延残喘,由于社会承受力受到严重损伤,国民政府只有赋予中央银行更大的权力才能达到不断索取的目的,与此相伴的是中央银行现代化功能扭曲加深。如此循环,中央银行现代化扩张与扭曲交相为恶,制度的先进性与功能的危害性之反差更是鲜明。这种怪象,用“异化”加以形容未必不妥。
(二)抗战时期中央银行的现代化程度并不及解放战争时期的,这是明显的事实。抗战时期,中央银行在稳定战时金融,发展大方后经济,支撑战时财政方面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解放战争时期,现代化更趋成熟的中央银行非但不能挽通货膨胀之狂澜、扶国民政府反动统治于将倾,反成了国民政府的殉葬品。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银行受控于政府,相对独立性极弱,这是共识。我们认为对南京国民政府与中央银行关系的认识若仅停留在这一层面上是不够全面的。解放战争后期,在国共两党大局日益明朗化、国民政府债信沦丧、美援愈少、国统区民主运动高涨、民心向背愈发鲜明和社会承受力日趋崩溃的形势下,国民政府赖以挣扎的唯一凭借就是发钞。毫无疑问,国民政府对掌握发钞大权的中央银行由先前的绝对控制便演化为相对依赖直至绝对依赖。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用现代化的异化解释这种关系演变也并非不当。其实,从国民政府与中央银行关系演变的背后,我们不是不可以洞察到较深层次的内容。中央银行现代化属于经济现代化的范畴,国民政府自身政治立场及其对于中央银行现代化的态度包含于政治文明。随着中央银行现代化的推进,国民政府政治文明将要面临四种选择:积极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以正面应对中央银行现代化,谋求两者的相互协调、相互推进;政治文明停滞不前,在中央银行现代化面前依然故我;政治文明对中央银行现代化采取中庸态度,与之若即若离;政治文明自我降格从反面对抗中央银行现代化。后三种选择从本质上说都是政治文明消极无为。或早或晚地将被中央银行现代化淘汰或抛弃。归根结底,这几种选择仍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哲学原理之内。从解放战争时期的实际政治作为来看,国民政府对中央银行的现代化显然做出了第四种选择。央行无罪,受控其罪。解放战争后期,中央银行现代化之所以被扭曲、异化,根本原因就在于政治文明自我降格从反面应对中央银行的现代化,最终,政治文明的倒退扼杀了现代化的中央银行。
结语
从上述对中央银行的简单勾划中,可以窥视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银行现代化大致的历史走向及特征:先天不足,中期早熟、后期异化。
先天不足,中期早熟、后期异化,中央银行的历史走向及特征固然有其内在联系。但先天不足未必就导致中期早熟,中期早熟可以通过产业发达和良好金融环境的营造而避免;后期也并非注定要异化,它可以通过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来解决。
追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银行的现代化历程,不难发现,正是政府积极参与,强力推进,中央银行现代化得以基本实现且达到较高境界,中央银行现代化整个过程充满了鲜明浓厚的政治色彩。中国现代化是被延误了的现代化,而中央银行的现代化却基本成熟,这种怪象的背后,政府的角色发挥与努力表现举足轻重功不可没,这一点我们并没有否认。但是,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却强行把中央银行推上了反共反人民的战场。中央银行的现代化,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这一独秀之枝,最终在反动政治的凄风苦雨吹打下凋谢飘零,徒留无穷伤感、无限遗憾。国民政府充当了中央银行现代化摇篮与坟墓的双重角色,而造成这一悲剧的根本原因恰恰在于政治文明与中央银行现代化的严重错位。
其实,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在和平、民主呼声高昂的情况下,如果能够顺应时代潮流,放弃反共反人民的立场,适时积极地推动政治文明建设,尽量缩小其与中央银行现代化的差距,从而谋求两者的协调发展并为中央银行现代化正常功能的发挥创造合适的社会环境,那么,中央银行的现代化也不至于成为中国历史舞台上的一幕悲剧。
历史不能假设,历史也正因不能假设而充满了遗憾,充满遗憾的历史也总是促使人们进行深沉回味和理性反思。对于正在创造历史的我们而言,回顾历史,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减少乃至避免种种遗憾。读史为察今,解读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银行现代化的历史,对我们认识和推进今天的政治文明建设不无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