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皇冠仪式述评_明朝论文

明代皇冠仪式述评_明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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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4917(2010)02-0031-00

冠礼是古代重要礼仪制度之一,属“五礼”(吉、凶、军、宾、嘉)中的嘉礼,它是给即将步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的礼仪。冠礼起源于早期社会的“成丁礼”。西周至春秋战国间,天子、士绅和百姓之家,率皆行冠礼。唐、宋时,行汉家礼仪,天子、皇太子、亲王、品官等,都有等级悬殊的冠礼。元、清二朝,蒙古贵族和满族贵族入主中原,皇室权贵不行冠礼,仅民间略有遗风。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尽复华夏之制,冠礼也得以复兴。洪武元年(1368),太祖下诏制定冠礼,从皇帝、皇太子、皇子、品官,以及庶人,都有各自的仪式,冠礼遂成为明朝典章制度的一部分。

冠礼的程序,由西周至明朝,大体遵循《仪礼·士冠礼》中的仪式,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冠礼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筮日、戒宾、筮宾、宿宾、为期等;二是冠礼的正礼,包括陈服器、就位、迎宾及赞者、始加、再加、三加、宾醴冠者、见母、字冠者等;三是正礼后之诸仪,包括冠者见兄弟、赞者、姑姊,冠者执挚见国君、乡大夫、乡先生、醴宾、归宾俎等,以示感恩谢意。只是因时代的不同稍有差异。

当前,学术界对冠礼的研究,多侧重于冠礼制度的渊源、早期的程式以及概貌性的描述,对秦汉以后冠礼的研究尤为缺乏。许多人认为,冠礼自南北朝以后,“由于社会的巨变、外族文化的传入以及古代礼书文字晦涩难懂等原因,冠礼的命运与《仪礼》一样,逐渐被政府和学者们所冷落,也逐渐被社会所淡忘,真正实施的人甚少,即使行之,也是草草了事……宋元明时期,研习冠礼的学者寥寥无几,尽管也有司马光、朱熹等学者力倡恢复,却收效甚微。清代情况有了很大的改观。”[1]18但从史料看,虽然宋元明时期,冠礼之风不如先秦盛行,但始终没有退出人们的生活。在明朝,冠礼仍然是人们生活的组成部分。

然而,学界对明代冠礼的研究却非常薄弱,笔者至今没有发现有关明代冠礼的学术性研究,自然谈不上对皇室冠礼的探讨。因此,本文拟就明皇室的冠礼进行初步考述。

一、皇室各阶层冠仪

明朝建立伊始,太祖鉴于华夏衣冠之制尽为“胡俗”扫荡的现实,下令尽复华夏之制:“复衣冠如唐制。士民皆束发于顶,官则乌纱帽、圆领袍束带、黑靴,士庶则服四带巾,杂色盘领衣……于是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矣”③。当年九月,太祖下诏颁布了礼部编订的皇太子、品官和庶人的冠礼之制,同时规定亲王的冠礼如皇太子例④。至洪武三年,随着《大明集礼》的编成,包括皇帝冠礼在内的各阶层冠礼制度确定下来,并成为有明一代遵循的总则,只是在举行时,会稍有变动。

明代冠礼之制完整地保留在《明会典》(正德、万历刊本)、《明史·礼志八》《大明集礼》和《明实录》等书中,其中又以《明实录》的记载最为详实。

(一)皇帝冠礼

据《明史·礼志八》,洪武三年(1370),“皇帝加元服礼”,元服,即冠礼。另据《明太祖实录》,“是月。修礼书成,赐名曰《大明集礼》”⑤,据现存刊行于嘉靖九年(1530)的《大明集礼》,“按礼:冠者,成人之道也,故帝王重之,自天子至庶人,皆有冠礼……汉改皇帝冠为加元服,皆于祖庙而成礼焉……魏以后始冠于正殿”,此后,天子加元服皆行于正殿,因天子之位至尊,故加冠时只有一加⑥。

大概言之,明代皇帝冠礼(元服礼)的主要内容和仪式主要包括:筮日、奏告、制冠服、加数、就庙(就殿)、陈设、执事、宾赞、用乐、礼醮、祝辞、见太后、谒庙和会群臣等。[2]1376-1378

在明代,由于大部分皇子被册立为储君之后、在登基之前,会尽可能行太子礼,所以,明朝十六帝,只有熹宗一人在位时行冠礼。泰昌元年(1620),礼部尚书孙如游不止一次奏请皇上举行冠礼,终得以批准。当年十二月,钦天监卜得天启元年正月二十二日卯时大吉,礼部制定了详细的冠礼仪程⑦。天启元年(1621)正月丁酉,冠礼完成⑧。

除熹宗外,英宗和神宗在位期间还举行过“长发礼”。长发礼是类似于冠礼的另一种成年仪式,故明人也把行冠礼称为“长发之期”⑨本来,行冠礼就是把小孩的长发束起而带冠,长发之礼也是把孩童过长的头发束起以示成年,与冠礼的性质是相似的。英宗和神宗在位期间行长发礼,与他们年纪少而登基有很大关系。

英宗出生两月余即被立为太子,9岁(实际7岁)就登基继位,未行冠礼,至正统六年(1441)六月辛未始行“长发”,并祭告奉先殿⑩。神宗朱翊钧登基时,也仅9岁。他在东宫时已行过冠礼,不过,至万历三年(1575),按皇太后的旨意,神宗再行“长发礼”。当时,首辅大学士张居正援英宗在位时所行长发礼之旧例,定神宗的长发之仪,该仪式比冠礼大为简化,“先期一日,上躬诣奉先殿、弘孝殿、神霄殿,以长发告,俱用告文。一是日吉时,请皇上长发,请发毕,上尚黄冠,诣两宫皇太后行五拜三叩头礼。行礼毕,请上御乾清宫受贺”(11)。这套“长发”之仪是张居正变通后的产物,《明史·礼志八》称“遂著为令”,但实际此后皇帝无再行“长发”礼。

(二)皇太子冠礼

皇太子是法定皇位继承人,成年礼的举行,意味着皇太子开始参与处理国家政务,政治地位得以巩固,故冠礼意义重大。也正如此,皇太子冠礼之制因立储之争而充满变数。

皇太子冠礼初定于洪武元年(1368)(12)。据《大明集礼》记载,皇太子冠礼,“参用周文王、成王冠礼之年,近则十二,远则十五。天子自为主,设御座于殿庭,设冠席于殿之东壁,择三公太常为宾赞,三加冠,祝醴、祝辞、醮辞、字辞,悉仿周制”(13)。

成化十四年(1478)三月,宪宗给皇太子祐樘(孝宗)行冠礼,前一日,“遣抚宁侯朱永祭告太庙”,次日举行冠礼(14)。这次所用的冠礼是成化十三年专门制定的,它与洪武元年所定皇太子礼略有不同,最大变化有二:一是举行地点从奉天殿改为文华殿,二是在三次加冠的每一次加冠时增加了极为重要的祝词、醮词和宣敕等内容,取代了原来简单的“敕字”内容,使仪式显得更为隆重,增强了冠礼的宣教功能。

皇太子冠礼仪式的再次修改是在嘉靖二十八年(1549)。此前,因在皇太子举行冠礼和出阁读书方面礼部、内阁和世宗发生了争执(15),故在正式给皇太子举行冠礼时,对原定礼仪稍加变通。具体言:“先是,遣内官命妇告几筵,如告庙之礼,既冠谒祭几筵,行礼如奉先殿,但不用乐。谒见所生皇妃,行四拜礼,亦不用乐。冠之日,原遣告庙官,及内阁詹事府坊局官、仪制司官,俱入侍班,锦衣卫掌印官入侍卫,余同前仪”(16)。取消用“乐”是这次冠礼改革的最大变化,乐的取消,削减了礼仪的庄重与肃穆,反映了世宗对太子冠礼的不积极态度。

万历年间,神宗因与皇太子及其生母关系不睦,太子的冠礼仪式一拖再拖,虽然在二十九年(1601)勉强行之,但在举行时,又对举行的地点稍加变动。据时任礼部尚书冯琦言:“会典:皇太子冠礼,皆冠席、醴席于文华殿内。今文华殿既为临御遣官之地,则带冠、醴席似不敢设于殿内,不得不移于殿之东序,在皇太子一向讲读之所。亲王冠礼,旧在皇极门之东庑,若皇太子于文华殿东序行礼,则四王之礼不得不移于文华殿之西序”。(17)

明代十六帝,由于皇权更迭的不确定性,并不是每一个皇帝都能给自己的太子举行加冠礼。实际上,太祖的太子朱标在父亲登基后年龄已长,建文和永乐因称帝的时间问题,也没有给自己的儿子行冠礼。不过,朱棣出于对皇太孙瞻基的喜爱,在永乐十一年(1413)九月“命太子嫡长子,为皇太孙冠于华盖殿”,其仪式与皇太子冠仪相同(18),”冕服如皇太子,玉圭如亲王”[3]233。给皇太孙行冠礼,这在明朝历史也是绝无仅有的。

英宗和景帝受“土木之变”和“南宫复辟”的影响,皇太子亦有更迭。英宗的太子见深(即后来的明宪宗成化皇帝)和景帝的太子冠礼也都受到影响。英宗长子见深,在土木之变发生时,为稳定人心,被立为太子,但至景泰三年(1452)景帝立其子见济为皇太子,见深降封为沂王(19)。景泰四年,景帝在让礼部择新春吉日给自己的太子见济筹备冠礼时,也适时给当时的沂王和英宗次子见清(荣王)行冠礼之仪,以把更换太子的事实再加落实。沂王的冠礼规格很高,“少保兼太子太傅兵部尚书于谦持节掌冠,太子太保兼吏部尚书何文渊,太子太保兼兵部尚书仪铭赞冠,兵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左春坊大学士商辂宣敕戒”(20),幸的是,见济太子于景泰四年十一月辛未去世,太子位出现了空缺。

宪宗的皇太子祐樘(即孝宗)的冠礼行于成化十四年(1478)三月甲子(21),孝宗的皇太子厚照(即武宗)的冠礼行于弘治九年(1496)三月乙亥举行(22)。在德无后,世宗以藩王世子继立。世宗的皇太子载垕(即穆宗)冠礼在嘉靖二十八年三月乙亥(23)。神宗的太子常洛(光宗)冠礼在万历二十九年(1601)十一月乙未(24)。上述太子们的冠礼大都因在任皇帝的好喜,礼制多有变更。

(三)皇子和亲王冠礼

皇子,指在任皇上的儿子;亲王是受封为藩王的当朝皇子或前朝藩王之后,他们都是宗室之后。明代自太祖始实行分封同姓藩王制度,除太子外,皇子到一定年龄都要被封为藩王,皇子受封到封国之后,藩王长子称世子,有承袭藩王封号的权力,藩王的其他儿孙被相应封为郡国、辅国将军和镇国将军等等。明代的藩王宗亲增长迅速,数量惊人(25),因冠礼乃祖制,故行冠礼之风颇行,不过,见诸史籍的大多是皇子中的亲王或郡王等人的冠礼。

《明史·礼志八》不载皇子和亲王冠礼,正德和万历本《明会典》以及《大明集礼》(嘉靖九年刻)载亲王冠礼而不载皇子冠礼。在《明实录》中,我们却发现不少直接以“皇子冠礼”相称的记载。如成化二十三年(1487)五月,“礼部上五皇子冠日及冠仪,一择六月初六日行礼”,即命以“皇子冠礼”之名(26)。

洪武元年,先定亲王冠礼的原则,即“如皇太子例”,洪武二十六年(1393)最终确定亲王冠礼的具体仪式(27)。成化二十三年,又对亲王冠礼仪式做了修改。到嘉靖二十八年,世宗的裕王、景王行冠礼时,以及万历五年潞王行冠礼时,其仪式俱用成化二十三年仪式,稍有不同的是“宾自致祝,不用祝官,百官称贺俱吉服”(28)。

皇子年十二或十五举行冠礼。据《大明集礼》,亲王冠礼的程式和内容包括:筮日(“前期太常司太史监择日”)、告庙(“遣官告庙,行一献礼”)、冠服(“一加折上巾,再加七梁冠,三加九旒冕”)、加数(“同唐宋,用三加礼”)、宾赞(“前期选礼部太常司官有德望者奏闻为宾赞行事”)、用乐(“天子自为主必当用乐,同皇太子冠用乐”)、醴醮(“三加冠,宾三进爵于冠席前,北向祝,仿唐宋制”)、祝辞(祝辞同唐亲王加冠)、醴辞(与唐宋时相同)、字辞(“行礼临时奏闻取旨,陈设执事并同皇太子加元服仪”)、会宾赞、朝谒(“冠礼毕,内给事引入于御座前。礼毕,内给事引入内朝见皇后,如宫中仪”)、谒东宫(“冠礼,成人之道也,责成人之礼也,将责为人子,为人臣,为人弟,为人少者之行也”)、谒庙(“冠毕,择日谒庙。群臣称贺,会群臣,其礼同皇太子加元服。王府官贺,会王府官,其礼同正旦贺锡宴”)等。

皇子或亲王的冠礼由于需要皇帝的批准,其仪式自然也受制皇上的好恶影响。

二、明代皇室冠礼特质

自先秦时定冠礼之制,迄至明代,虽历经数千年,冠礼的基本程式和要旨大体未变,这也反映了中华传统礼制极强的继承性。然而,毕竟时势变迁,明代的冠礼不乏自己的时代特点,尤其是皇室冠礼在实际举行时,多有变通之处,并非对前代的简单重复。在此,我们尝试对明代皇室冠礼进行多角度的分析,以勾勒出其主要特征。

(一)明朝皇室冠礼与先秦王室冠礼的差别

进入等级社会之后,贵族与平民的冠礼差别越来越明显。早期王室的冠礼仪式,史料语焉不详。据《大戴礼记·公符第七十九·公冠》:“公冠,自为主,迎宾,揖,升自昨,立于席。既醴,降自昨。其余自为主者,其降也自西阶,以异;其余皆与公同也。公玄端与皮弁皆辑,朝服素鞭。公冠,四加玄冕。飨之(案:谓飨宾)以三献之礼,无介,无乐,皆玄端。其酬币朱锦綵四马,其庆也同。天子儗焉。太子与庶子,其冠皆自为主,其礼与士同,其飨宾也皆同”(29)。

明代皇室成员的冠礼与先秦时期的天子、诸侯的冠礼有明显不同:一是先秦天子诸侯的太子、庶子,其冠礼可能都是自己为主。但明代皇室冠礼,除皇帝加元服自为主外,皇太子、皇子、亲王冠礼都是“天子自为主”。二是加冠次数不同。明朝除了皇帝为一加外,其他皇室成员皆三加。“据《大戴礼记》等书记载,而夏商周时期诸侯行醴礼后自阼阶下堂,加冠的次数为四次。天子则为‘五加’,是在诸侯‘四加’的基础上,再加衰冕。当然,普通百姓一加绷布冠也就足够了。”[1]167-168三是冠礼地点有异。先秦王室冠礼皆行于祖庙,而明朝王室皇帝、皇太子皇子行礼于奉天殿,皇太孙行于华盖殿,亲王行于王邸。最后,用乐问题。戴庞海在《先秦冠礼研究》中强调,先秦冠礼是否用乐问题,“长期以来都有两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可以用乐,有人认为不可以用乐”[1]132-133。由于《大戴礼记·公冠》中明确地说:“飨之以三献之礼,无介,无乐,皆玄端”行礼不用乐,至少可以说用乐是不普遍的。明朝的皇室冠礼大都是用乐的,甚至到了“无乐不行礼”的地步。

(二)不同皇室成员冠礼的异同

皇帝、皇太子和亲王等,由于政治地位的不同,其冠礼有明显的区别。结合《大明集礼》《明会典》《明史》和《明实录》中所记的各项仪程,皇室成员冠礼的席位、冠服、宾赞者、祝词、醴词等均不相同,这种不同就是为了反映等级的差异性。

(三)皇室冠礼与品官、庶人冠礼的区别

洪武元年,明太祖颁布皇室冠礼时,同时颁布了品官和庶人冠礼之仪,“纤悉备具”,只是品官百姓行冠礼者不多,“自品官而降,鲜有能行之者,载之礼官,备故事而已”[2]1380。即便各地有行冠礼之法者,也多简略从事,且呈现不同的地域特点[4]420-421。不过,就制度本身的规定而言,皇室冠礼之隆重和繁琐显然是官民冠礼所不能比拟的。

第一,三加之冠不同。品官冠礼一加缁布冠,再加进贤冠,三加爵弁。庶人冠礼一加巾,再加帽,三加僕头。皇室冠礼所加之冠如上所议。冠的级别随着冠者的社会地位不同而不同,体现明显的贵贱之分。

第二,行礼地方不同。皇帝、皇太子、皇子行礼于奉天殿,皇太孙行于华盖殿,亲王行于王邸。品官庶人行于家中正堂或祠堂。

第三,宾赞者的差异。皇室冠礼宾赞者都是朝中地位很高,德高望重之人。品官和庶人冠礼的多是本地或本旗德高望重的亲长祖人等。

第四,拜礼对象不同。皇帝冠礼结束后拜见皇太后;皇太子冠礼后拜见皇太后、皇帝、皇后;皇子如皇太子仪;品官冠礼后拜见诸亲;庶人冠礼后拜见父母、见乡先生及父之贽友。

第五,冠礼规模不同。皇室冠礼规模比较宏大、隆重,各种礼仪比较繁琐,礼制比较严格,且礼仪用品主要以金、银、玉等上等品为主,涉及人员也比较多。士庶冠礼相对来说规模较小、礼仪礼制也没有那么严格,礼仪用品简单,涉及人数也少。且皇室冠礼用乐,品官和庶人冠礼都不用乐。

三、皇权运行的工具

行冠礼在明代皇室成员中相当流行,原因是礼在皇权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洪武年间重新修订的冠礼,主要是运用于皇室亲族。由于皇权运行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皇室成员在举行冠礼时,虽有严格的制度,但没有拘于固定的年龄、程式、地点和内容等。以年龄为例,虽然《明会典》谓:“太子皇孙年十二或十五始冠”,许多皇室成员都没有遵守这一时间规定,究其原因,大多与皇权的影响有关,具体而言,是与皇帝、皇太子特殊的身份有关。

景帝朱祁钰之子、怀献太子朱见济行冠礼于景泰四年二月,其时年龄不过8岁(30)。提前行冠礼的原因是景帝废原英宗太子,而立自己的儿子为太子,以作皇位继承人,通过行冠礼,以诏告天下和祖宗社稷,使更换皇太子合法化。

武宗朱厚照做太子行冠礼尚不足5岁。原因在于他是孝宗和皇后张氏的嫡长子,像他这样既为嫡子又是长子自然是法定的皇位继承人。实际上,纵观明代十六帝,只有武宗一人真正是以嫡长子的身份登基,虽然他生母的身份曾一度遭人怀疑。孝宗的张皇后在结婚5年后没有生育,遭到众官员的非议与指责,孝宗和皇后都承受巨大压力,朱厚照的出生不论对国家社稷还是对孝宗、张皇后都意义非凡。所以,朱厚照出生仅5个月,就被册封为皇太子,并在他4岁半时就举行了高规格的冠礼(31)。武宗的冠礼不仅仅是简单意义上的传宗接代,更重要的是它关系到皇权的顺利承继和国家的稳定。

神宗的皇长子朱常洛迟迟不行冠礼与皇位继承也有很大的关系。神宗的皇后婚后多年无子,王贵妃生下皇长子朱常洛,郑贵妃生下皇三子朱常洵。常洛为长子,理当嗣位。但神宗宠爱郑贵妃,欲立常洵,由于理由不充分,大臣不答应,神宗便拖延不立太子。“国本之争”遂起,群臣要求明神宗早定“国本”,神宗则找借口不答应,甚至对皇长子的冠礼、出阁学习等事也不允许。从万历二十一年(1593)皇长子13岁时应当举行冠礼开始,大臣们就连续不断向神宗建议,批准皇长子行冠礼、出阁受学。神宗说:“朕子明年该长发之期,卿所奏洞悉苦心”。王锡爵借机再奏:“臣今日见皇上,不知再见何时。伏望皇上念臣之苦,三思臣言,将此事作速早断,不必待冬至后,礼部、礼科再请连臣等二三,阁臣亦若不与其事者省了多少烦恼。自此之后,更望皇上时出御朝、频召臣等商量政事,天下幸甚!”(32)从神宗的话语里,似乎太子读书事已定,甚至包括行冠礼也都在神宗的考虑之内。不久,太子出阁受学之事成行,王锡爵又上奏请求神宗给太子举冠礼,他说:“题今日简阁中旧籍,始知累朝皇子出阁,先行冠礼以便接见讲官。今皇长子讲读之期择于明春二月初四日,则冠礼应于一月半月之前举行,乞预行传示!”(33)王锡爵提请行冠礼的理由有二:一是累朝旧制,出阁前先行冠礼;二是行冠礼之后便可接见讲官。也许是第二条理由触动了神宗敏感的神经,在太子大位未定的情况下,可以让长子受学,但不可予以接见官员的权力。

万历二十四年,太子年已15岁,二月,礼部上疏称,无论是遵循周制,还是本朝《大明集礼》《大明会典》等皇长子年近十五,应行冠礼,一时过了期,即违祖制,亦违职责。大臣说:“今皇长子春秋已十有五矣。揆之典礼,正合行冠礼之年,先该万历二十一年臣等钦奉圣谕,皇长子出阁在迩,合先行冠礼以见讲官。但思尚未册立,既不可据用东宫之仪,又不可下同亲王之,服姑令暂著常服出讲以待,册立之日再行冠礼,如敕奉行。夫册立大事,圣衷默定,至于皇长子加冠之礼,累有成命,欲行于册立之后,今年当十五,过此则愆期矣”。然而由于冠礼问题涉及到皇太子的册立问题,神宗将这一奏疏做“留中”处理,不置可否(34)。次后几年间,相继有大臣提出给“超龄”的皇长子行冠礼,同时大臣们提醒皇上,如果不行冠礼,皇子的婚礼也因此受到影响,神宗一概置之不理。直到万历二十九年,神宗才下定决心,册立长子常洛为太子,并让他和其他4位皇子同时、不同地点举行了冠礼,此时的常洛年已19岁。(35)

常洛在万历一朝颇受冷落慢待,他还连累到自己的长子由校。泰昌元年九月,仅仅当了29天皇帝的常洛病死。他的儿子朱由校仓促即位,是为熹宗。由于朱由校长期生活在祖父和父亲的阴影里,既没有认真识字学习,也没有举行冠礼,直到即位后才行加元服仪式。他也因此成为明朝十六帝中惟一的在位上举行冠礼的皇帝。

明朝皇帝为何除熹宗之外都在登基之前、哪怕只是三五岁的孩童之时就要举行冠礼呢?这主要与冠礼所赋予的政治意义有很大关系。按规定,通常,皇室成员只有行冠礼后才能取得以下权利:第一,取得宗法制度所规定的皇位继承权的可能性。第二,开始享有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如接见外朝大臣等。第三,开始享有处理国家(藩国)政务的权利;第四,享受选妃、结婚和生子的权力。第五,取得参与皇室(封国)祭祀的权利。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些已经确立为太子的皇子,他们的冠礼举行的都非常早,而迟迟不被册立为太子的皇子,其冠礼被一推再推,普通皇室成员的冠礼则大多能如期举行。

综上,明朝皇室颇重视冠礼,皇帝、太子、皇子等各有其严格周详的制度。明代皇室冠礼对先秦冠礼多有承袭,同时也有时代特色。明代的皇室冠礼具有很强的政治色彩,它不是单纯的成年礼,更是一种政治权力的象征。这种政治权力伴随着冠礼的举行而产生,在皇权运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然,皇室是以皇帝为中心的特殊群体,或者说,这个群体是以皇帝的存在为前提的,明代的皇室既有皇帝的“家室”,更有服务于皇帝及其家室的群体。尽管明代不乏短暂的皇后主政、权相和宦竖弄权的时期,但他们都不过是行使了部分皇权或者说是皇权独断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冠礼就是其中之一。

注释:

①对冠礼较早关注的是民俗学家江绍原,他在1926年的《晨报副刊》上以《中国古代的成人礼》为题陆续撰写十余篇文章,对古代的成年礼(冠礼)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陈述。此后,杨宽于1962年在《中华文史论丛》第1辑发表的《“冠礼”新探》一文,结合文献、文物和田野资料,对冠礼的起源与功能进行了全新的阐述。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近20年间,在通史性的文化及社会生活史研究中,冠礼多有提及,如彭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第9章《冠者礼之始也:冠礼》即有较为全面介绍(中华书局2006年版)。

②陈宝良:《明代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20~421页。

③《明太祖实录》卷30,“洪武元年二月壬子”,“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刊本,1962年(下同)。

④《明太祖实录》卷36(下),“洪武元年十一月丙寅”。

⑤《明太祖实录》卷56,“洪武三年九月”。

⑥《大明集礼》卷23(上)《嘉礼七·天子加元服》。

⑦《明熹宗实录》卷4,“泰昌元年十二月戊辰”。

⑧谈迁:《国榷》正编卷77,“熹宗天启元年正月”,中华书局1958年版;《明熹宗实录》卷五,“天启元年正月丁酉”。

⑨《明神宗实录》卷266,“万历二十一年十月己巳”。

⑩《明英宗实录》卷80,“正统六年六月辛未”。

(11)《明神宗实录》卷34,“万历三年春正月辛亥”。

(12)《明太祖实录》卷36(下),“洪武元年十一月甲子”。

(13)《大明集礼》卷23(下)《皇太子加元服》,嘉靖九年内府刊本;《明史》卷54《礼八》,第1378~1380页。

(14)《明宪宗实录》卷176,“成化十四年三月癸亥、甲子”。

(15)《明世宗实录》卷296,“嘉靖二十四年二月丙辰”。

(16)《明世宗实录》卷346,“嘉靖二十八年三月乙亥”;万历《明会典》卷64《冠礼二·皇太子冠礼》。

(17)《明神宗实录》卷365,万历二十九年十一月乙未;另见《明史》卷54《礼八》,第1382页,文字略有出入。

(18)《明太宗实录》卷121,“永乐九年十一月丁卯”。

(19)《明英宗实录》卷216,“景泰三年五月甲午”;《明宪宗实录》卷1,“天顺八年正月”。

(20)《明英宗实录》卷226,“景泰四年二月甲辰”。

(21)《明宪宗实录》卷176。

(22)《明孝宗实录》卷110。

(23)《明世宗实录》卷346。

(24)《明神宗实录》卷365。

(25)参见顾诚:《明代的宗室》,《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26)《明宪宪实录》卷290,“成化二十三年五月丙寅”。

(27)《明太祖实录》卷36(下)。

(28)申时行等,万历《明会典》卷65《冠礼三·亲王冠礼》,中华书局1989年版。

(29)王聘珍:《大戴礼记集诂》,中华书局1983年版。

(30)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31《东宫纪》,中华书局1985年版。

(31)《明孝宗实录》卷110,“弘治九年三月已亥”。

(32)《明神宗实录》卷266,“万历二十一年十一月己巳”。

(33)《明神宗实录》卷268,“万历二十一年十二月癸丑”。

(34)《明神宗实录》卷294,“万历二十四年二月壬寅”。

(35)《明神宗实录》卷308,“万历二十五年三月甲午”;卷312,“万历二十五年七月壬子”;卷328,“万历二十六年十一月戊申”;卷365,“万历二十九年十一月乙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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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皇冠仪式述评_明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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