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方苞与康雍时期的理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学论文,时期论文,论方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方苞作为清代桐城派的开创者,在文坛一直享有很高的声誉;同时方苞也是一位理学家,以羽翼圣道的形象而誉洽学界。直到本世纪20年代,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一书中将方苞斥为“假道学先生”,揭露其伪言饰行的事实,才开始对其有所甄明,然而梁启超对方苞未作专文论述。近检方苞文集及有关史料,深感梁氏持论之确当,有撰专文论述之必要,这不仅对认识方苞其人,乃至有助于我们对康熙、雍正时期理学的认识。
一
清代是汉学鼎盛的时代,但在汉学还未风靡学界的清代前期,理学仍是学术重心。尤其康熙皇帝夙好理学,推崇程朱,使理学盛极一时,雍正皇帝在吕留良案发前亦肆力提倡理学,但此时的理学“已交末运,没有什么卓越地方足以表述了”[1]。理学已被宋明人明道析理已尽,清代人无甚发明。只是在清代初期还有像孙奇逢、李中孚、刁包、张履祥、张尔岐、陆陇其、陆世仪那些尚名节,厉实行,暗然自修的纯儒,但其中大多数为遗民学者。到了康雍之际,这些醇行厚德的理学大师已凋零殆尽,而此时汉学还未兴盛起来,康雍时期的理学正是处于这样一个时代。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于是肆力程朱的人,遍布朝野。皇帝偏恶偏好的影响,很容易形成风气,这是在专制制度下屡见不鲜的现象。昭梿说,乾隆中期,皇帝已不再提倡理学,于是“习理学者日少,至书贾不售理学诸书”。道光是位俭朴的皇帝,以“恭俭率天下,故在朝大吏,无不屏声色,灭驺从,深衣布袍,遽以理学自命矣。如李侍郎宗昉、黄给谏中模,往昔皆以声色自娱者,近乃绝口不谈乐律,芝岩会客必更易布袍,然后出见,以自诩其节俭,亦一时风气然也”[2]。康熙以皇帝身份推崇理学,群臣多以婺源为终南之径,彬彬然有洙、泗之遗风。据说:“当时宋学昌明,世多醇儒耆学,风俗醇厚,非后所能及也。”[3]但正因君主的提倡,理学成为统治思想,也使群臣揣摩深宫意指,所以“依草附木者亦最杂。……专制国皇帝的好尚,自然影响到全国,靠程朱做阔官的人越发多!程朱旗下的喽罗也越发多”。尤其那些“以‘名臣兼名儒’的大人先生们”,人品多不足称道,“此外越爱出锋头的人,品格越不可问”[4]。这是康熙时期理学的一种现象。方苞就是其中一位“爱出锋头的人”。
早年的方苞对程朱理学并没有什么坚定信念。他自己说:“仆少所交,多楚越遗民,重文藻,喜事功,视宋儒为腐烂,用此年二十,目未尝涉宋儒书。”[5]他的两位朋友李塨和王源也都曾对他产生过影响。李塨和王源都是颜元的门人。清代前期唯颜李学派从经世的视角对程朱理学作过猛烈的批判。颜李学派重躬行实践、砥砺人格。曾被梁启超誉为“对于二千来思想界,为极猛烈诚挚的大革命运动”。李塨、王源二人都曾劝方苞笃信颜元之学,方苞也曾表示矢志于此。从李塨与王源各自给方苞的信中可以清楚的看出这一点。李塨在《与方灵皋书》中回忆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在京师王源寓所中,他向方苞阐述颜元思想时,方苞表示赞同,有意放弃程朱理学,转宗习斋之学,经过李塨的说理论辩,方苞“抚膺曰:‘然’。”所以李塨认为“朋友所以贵面讲也,伊时深服虚心亮识”。分别数年之后,李塨仍将此事悬挂于心:“大略数言而别去,自此日悬于心,梦寐服食,如见颜色,不知果可脱去旧辙,剖明圣道与否?每浩然而叹良友时聚为难,而天不生才,偶生之,又未卜何途之用也。”在这封信中,李塨详尽地阐述了宋明理学误国的道理与事实。最后李塨告诫说:“门下雅欲为不朽人,必不随场观笑,富贵既如浮云,文辞亦属春华,其所以仡仡自立者,必有在矣,继往开来,幸力自决。”[6]十分巧合,在王源《居业堂文集》中也有一篇《与方灵皋书》,此信也是劝其习颜元之学,放弃程朱之学,王源对方苞阐述习斋之学后说:“吾兄得无意乎?兄之天资高朗,深厚坚强,今人罕见其匹,要亦患学之不得其门,恐信道不笃,见纷华而悦耳,若果泥涂轩冕之心,毅然矢志于绝学,则源愿与同心合力,真参实究,由共学而适道、而立、而权,不难尔。……况吾兄夙日同肝胆共性命之友,而不可不与之共哉!念之念之,深望吾灵皋之留意于斯也。……裨道鄙衷,俟订学约。”同时,王源也看到因为皇帝提倡程朱之学,朝廷多自诩道学者,而其行实伪,方苞也有可能趋时附势,自命理学,于是他对方苞颇有深意地说:“源从事于儒而不敢以儒自命,何哉?盖以后世之儒,谓之道学,而近之讲道学,鲜有不伪者,非借道学以掩其污秽而要禄位,即借之以投时尚而博声名,欺人不得不自欺,自欺不得不大声疾呼,自以为真程朱,……乃试问其心术,考其行事,不但不足为君子,并不足为小人,只成其穿窬之盗,患得患失之鄙夫而已。嘻!若辈奚足道哉!”[7]由此可见,李塨和王源都为争取方苞肆力习斋之学而下过一番功夫,同时也说明方苞在信仰上曾经历了犹豫和徘徊的过程,一边是“忍嗜欲,苦筋力”的习斋之学,一边是可以带来禄位和声名的程朱理学,衡量利弊,其谁与归?最后还是选择了后者。从此便与李塨“学术不相合”。每相与辩学,李塨“侃侃正论,灵皋无能置词,则托遁词以免”[8]。王源也曾对方苞说:“子笃信程朱,恨不能破子之迷也。”[9]此时的方苞已不是李塨和王源所能争取过来的,权力的力量要比理论和信仰的力量更大。
方苞死心踏地地投时主之所好,转崇考亭,是在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南山集》案被牵连入狱之后。当时方苞深自危惧,但因文章与学问被康熙宽免,不仅保住了性命,也免去了流放。雍正即位后,不但未加追究,反蒙升阶。方苞感恩戴德之情,充斥文集之中,例如在《两朝圣恩恭记》中写道:“圣祖矜疑,免诛殛,又免放流,臣身叨恩侍,趋走内廷近十年,教诲奖掖,虽无过亲臣,蔑以加也。此圣祖之仁,所以如天,而皇上肆赦臣族,揆之圣祖迟疑矜恤之心,实相继承。顾臣何人?任此大德?……俾天下万世知两朝圣人之用心。”[10]雍正即位不久,曾召见方苞,表示遵循“先帝志事”,对方苞不加追究,一如康熙之待方苞。方苞在《圣训恭记》中,说当时自己“感念圣恩,有怀哽咽,不能置一辞”,“气少定”后,始克仰而言:“钦承训辞,虽古圣人之言,无以过也,”于是“怆动伏地不能声”。他说:“使天下万世为臣子者闻之,皆将凛然于君父之大义,而兴于忠孝。所以矜恤臣苞者,使天下万世孤微厄穷之士闻之,莫不忾然于圣主之德意,而发其中诚。”[11]他还对方氏族人说:“安知尚有生还之日,支体无伤,子孙亲戚尽在左右哉!此乃三圣如天之德,世世子孙毁家忘身,而未足以报者也。”[12]于是更坚定地投君主之所好,确立了自己卫道的形象。方苞的理学,不是析理阐性的理学,而是诋毁与程朱立异的卫道理学。这种卫道有如下特点:
首先,凡与宋儒立异者,皆加否定。认为与宋儒“其背而驰者,皆妄凿墙垣而殖蓬蒿,乃学之蠹也”。由于站在统治思想的立场上,势重气盛,对非程朱派的学者,妄加评论,颇有睥睨千古,廓清环宇的气慨。如站在清初思想界前列的人物黄宗羲、颜元,也遭到他彻底否定,肆意诋讦。他说清代学术“浙以东,则黄君梨洲坏之;燕赵间,则颜君习斋坏之。盖缘治俗学者,懵然不见古人之樊,稍能诵经书承学治古文,则皆有翘然自喜之心,而二君以高名耆旧为之倡,立程朱为鹄的,同心破之,浮夸之士皆醉心焉。”他甚至说:“如二君者,幸而身枯槁以死,使其学果用,则为害于斯世斯民,岂浅小哉!”[13]方苞如此轻讪黄、颜,在此时的理学界中,不是个别现象,另一位以人品遭非议的理学名臣李光地,也曾对黄宗羲有过轻谩之言:“万季野于明文,推宋金华、黄梨洲,而以黄为更好,其实黄何能比宋,宋尚能造句,至黄议论之偏驳粗浅,又无论矣。”[14]如果不是站在皇权专制的立场上,对黄宗羲这样的一代大儒,何能出此荒悖之语!卫道学,其实是媚皇权,就思想而言,李、方二人与黄、颜相比,可谓直若天渊,显得何等渺小!
其次,卫道不是恃以辩理,而是出以谩骂、恫吓和欺辱。用程朱代表天地之心、与程朱立异则为天地所不容吓唬人。当李塨的儿子刚刚病死,李塨仍沉浸在痛苦之中时,方苞致书李塨说:“孔孟之后,心与天地相似,而足称斯言者,舍程朱而谁与?若毁其道,是谓戕天地之心,其为天所不祐决矣。故阳明以来,凡极诋朱子者,多绝世不祀,仆所见闻,具可指数,若习斋、西河,又吾兄所目击也。”[15]反程朱者,就要断子绝孙,此等谬论,岂能导人入信!有学者对此评曰:“斯则过激之言,无乃已甚,有同于悍妇之斗口舌,非儒者所宜出。”[16]方苞这一形象遂开清代桐城派的卫道之习。方苞之后,桐城文士姚鼐也是用同样口吻和手段来卫道的。姚鼐在致袁枚信中说:“儒者生程、朱之后,得程、朱而明孔孟之旨,程朱犹吾父师也。……诋毁之、讪笑之,是诋父师也。且其人生平不能为程朱之行,而其意乃欲与程、朱争名,安得不为天所恶。故毛大可、李刚主、程绵庄、戴东原,率皆身灭嗣绝,此殆未可以为偶然也。”[17]其后桐城方东树著《汉学商兑》也以谩骂和打棍子为卫道手段而见讥后世。
终清一代,桐城派没有出现大理学家,但桐城派却以卫道形象著称于世,此习实由方苞肇其端,推原其故,乃由迎合帝王之所好而酿成,故此风无益于学术与思想发展,不足为训。
二
前面说过,方苞并没有什么析理研性的理学著述,对理学谈不上有什么造诣。但对理学中的糟粕即封建礼教却泛言不休,并持论甚高。尤其是对那些掷妇女于苦海的理学妇道观,更是津津乐道,充分体现了他的腐朽落后的思想意识,也是他理学卫道的表现之一。方苞常说:“余平生不肯以文假人。”但他却写了不少有关节妇、贞女的墓表和表彰文字。明清时期,这类文字虽然十分普遍,但以笔者所见到的清人文集,像方苞这样用如此多的文字对节妇贞女如此汲汲表彰,实不多见。被方苞表彰的女性,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殉夫之妇。方苞撰《刘烈妇唐氏墓表》,表彰烈妇唐氏,夫病时,唐氏刲股以疗其夫,“啮臂以羹,血淋漓衣袖间,面色似非人”。至夫死,虽身有孕,“闭户自经死”[18]。在《完颜保及妻官尔佳氏墓表》中,记官尔佳氏,为殉其夫誓死,母与姑号泣劝止,答曰:“‘顾吾年少,傥异日,中有不自得者,不若早自决,于吾心为安’,”于是饮药自绝。方苞感慨说,官尔佳氏殉夫取义,过于常人,其精神可嘉,区别于“人情之习于偷苟,不可谓非有志者矣,而造物者必使至于斯,其又可诘耶?”[19]他记张烈妇殉夫,“义烈动家人,众视其雉经,不敢曲止。……其死也,嗣子灼幼孩号踊如不欲生”。对于这一惨不忍睹、违反人性的悲剧,方苞却称颂不已。他议论道:“呜呼!柔顺者,妇人之正也。而昔者圣人之系《易》也,以阳刚为女德之贤,余尝见将死而信其妇之必身殉者,曰:‘妇性刚,既有成言矣。’余前知其戾恶非刚也,……盖刚者,天德也。天地之气,蔼然而温和者为阳,惨然而懔栗者为阴。凡妇人之顺舅姑,直于家人,慈于子姓者,皆阳明之发也,故其变,激而为义烈。”他认为应以此“明彰女教,且使为人夫者,监此以考妇德,而无所蔽焉”[20]。方苞以一个捍卫程朱理学的卫道士对理学的妇道观大加歌颂。他说,宋以前妇人守节死义者,寥寥可数,“盖夫妇之义,至程子然后大明。……其论娶失节之妇也,以为己亦失节。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言,则村家市儿皆耳熟焉。自是以后,为男子者率以妇人之失节为羞而憎且贱之,此妇人之所以自矜奋与!呜呼!自秦皇帝设禁令,历代守之,而所化尚希;程子一言,乃震动乎宇宙,而有关于百世以下之人纪若此。此孔、孟、程、朱立言之功。所以与天地参,而直承乎尧、舜、汤、文之统与!”[21]在妇道问题上,方苞俨然以道统自任,似乎成为他最关切的问题。
(二)女子未婚,因许嫁之婿死而为之守志或身殉者。此在理学盛兴时代形成的浇风,方苞十分推许。他撰《庐江宋氏二贞妇传》记贞女李氏许嫁宋氏,闻未婚之婿死,痛不欲生,在父母的劝阻下,屏居小楼14年,后对其母说:“儿前年少,恐舅姑不能信,今逾三十,可归矣,”于是至宋家为其死婿守志。方苞称羡李氏家:“乃有贞女为祖考光。”[22]又如贞女高氏许嫁秦氏子,未婚而秦氏子死,则高氏女“请衰绖归秦氏,代夫承重事祖姑”,虽其父劝阻,“志不移”,终归秦氏。方苞对此议论说:“贞女之守志,……皆人纪所赖以维系也。”[23]在《康烈女传》中,记烈女康氏,幼许嫁张氏子,“时两家绝闻问已数年”,忽闻张氏子死,康氏女“乃于邑悲哀,素服号泣,请于母曰:‘儿闻古之女子,有未嫁为夫守义者,后世以为贤。儿身虽未归,心属张氏久矣。愿母载儿从夫丧。’”其父母大骇,坚决阻止,康氏女“夜半乃闭户,悉焚所制巾带綦履,素服以练自结而死”。两家相议,遂予合葬。方苞说,张家贫寒且无行,“其乡戚党羞齿之,自贞女之死,京师皆竦动,荐绅君子多为歔欷,里巷感伤,好事者传之图,讴歌其事,喧腾儿童女妇间,于是京师之人,咸知东门张氏云”。在方苞看来,这比为死去的未婚夫守志,更为壮烈,更符合古礼。他说曾见闻过很多贞女“皆未嫁为夫守义,而康女志不得伸,遂崎岖不负其义以死,以余所闻见如此,是何奇女子之众与!昔震川归有光著论,以谓未嫁死夫,于礼为非。取曾子、孔子所问答‘女未庙见而死’之礼以断,其辞辨矣”[24]。无须深辩,方苞所倡导的是一种惨绝人性的礼教。
(三)妇女割股刿肱作羹以疗其夫、舅、姑者。此残忍愚昧之颓风陋俗,由于理学礼教的提倡,竟有人争相效尤。方苞对此深加称颂,他在《方曰崑妻李氏墓表》记方曰崑之父病重,李氏“引刃自刿,昏仆,久而苏,强自缠缚,昧爽作羹,府君食之”。方苞议论道:“比俗之人谓:刿股肱可疗疾,虽子女行之父母,亦为过礼;而以吾所闻,广东何某魏氏刲肱求疗其姑,一时名辈,争为传、记、诗、歌以纪之”,是何等的荣耀[25]!在《书孝妇魏氏诗后》一文中议论魏氏割肱求疗其姑几死时,方苞态度鲜明地认为此“非笃于爱者不能。以天下妇顺之不修,非绝特之行不足以振之,则魏氏之事岂可使无传欤!”对魏氏的“孝行”,方苞说:“士大夫多为诗歌以美之,余因发此义以质后之人。”他认为对这些“孝妇”应大加歌颂以教导妇女,因“妇行放佚而无忌,……人道之所以不立,皆由于此”[26]。
毋庸赘说,方苞的妇女礼教观,代表着一种腐朽没落的思想意识,它使人感到理学到了此时,已是日暮途穷,呈衰靡之象。否定这种思想,决非仅从现代思想意识出发,理学的这种妇道观,在清代就遭针砭。乾嘉以降,汉学家对理学妇道观的批判,形成一股思潮。戴震著《孟子字义疏证》,从理论上批判“以法杀人犹可救,以理杀人无可活”的社会,认为宋儒的“理欲之辨,适成恶而残杀之具”。钱大昕针对“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理学礼教,直接提出妇女改嫁无可非议[27]。汪中针对理学所津津乐道的“贞女”,专门著《女子许嫁而婿死从死及守志议》一文,针砭其陋,认为未婚之女“许嫁而婿死,适婿之家,事其父母,为之立后,而不嫁者,非礼也。……今生不同室,而死则同穴,存为贞女,没称先妣,其非礼孰甚焉”。对于那些未婚女子,因许嫁之婿死,而为之殉者,“尤礼之所不许也”。因为这些殉身女子“未尝以身事之,而以身殉之,则不仁矣”[28]。嘉道时期的汉学家俞正燮撰《节妇说》和《贞女说》二文批驳理学妇道观。他认为,妇人与男人在婚姻上应该是平等的,“女再嫁与男再娶者等。……其再嫁者,不当非之,不再嫁者敬礼之,斯可矣”。对于将未婚女子因许嫁之婿死而不再嫁者谓之贞女,俞正燮说:“其义实有难安,……此盖贤者未思之过。”“男儿以忠义自责则可耳,妇女贞烈,岂是男子荣耀也。”他还引一诗揭露理学礼教之残忍与虚伪:“闽风生女半不举,长大期之作烈女。婿死无端女亦亡,鸩酒在尊绳在梁。女儿贪生奈逼迫,断肠幽怨填胸臆。族人欢笑女儿死,请旌藉以传姓氏。三丈华表朝树门,夜闻新鬼求返魂。”[29]这是对以理杀人礼教的讨伐与控诉,其胆识,令人感佩良深。与此同时,汉学家沈壵也对泯灭人性的理学妇道观抨击不已,颇有力挽颓风的气慨,他认为男女未婚,不能定为夫妻,而“今则有婿死,而女归其家,与鬼婿为婚者矣。一生一死,非礼相接,污乱阴阳,媟嫚人鬼,嫁殇迁葬,古媒氏所禁,今则相习成风,莫识其非,或不如是,反以为无情不义,其故总繇礼教陵迟,风欲衰弊。”他认为应整顿风俗,这种陋习恶俗,“不合礼制,当请于朝,亟加刊正”[30]。不待辨而可知,与方苞的理学礼教相比较,清代汉学家的妇女观,属一种进步思潮。
方苞对程朱的修己之学未见诸实用,却对理学礼教的男女之防十分醉心,并以此绳人甚严,他在《家训》中告诫后人,应对妇女严加管束,因为妇女是万祸之源,“家之乖,恒起于妇人”,“凡恩之贼,多由妇人志不相得”,“妇人之性,鲜知大义”。但讲究孝道的方苞忘记了自己的母亲也属女性。由于对妇女有如此看法,所以要对女性严加防范,于是给家人定约:“凡来妇者,父母没,不得归宁。非远道,还母家,毋过信宿。其亲伯叔父、同父兄弟、兄弟之子至吾家,相见于堂,食饮于外。从兄弟、母之兄弟,相见于外。嫂叔礼见,惟吉凶大节,同室相纠察,有失则者,男女不得与于祭。”[31]对方家的媳妇防范之严如同囚犯。礼教之谨,更见于为族人制定的丧礼。方家子孙居丧,一遵古礼。居丧期,夫妇不得相见。在《祠禁》中规定:“古者,三年之丧,非殡、奠、葬、祭,夫妇不相见。贫家米盐琐细,势必相关,惟宿必于中门之外,相语必以昼,不得入房室。犯者,不许入祠,挞四十,婚丧疾费皆不给。古者,期、大功,并三月不御于内。礼废既久,人性日漓。今酌定:期三月,大功浃月。犯者,不许入祠,挞三十,丧疾费不给。”[32]不难看出方苞的理学属礼教理学。理学一经成为统治思想,便成为包括宗族在内的统治工具,这是理学礼教成份越来越浓的重要原因,是理学越呈腐朽衰败之象的原因,也是近代以来理学屡遭批判的原因。所以梁启超在论及方苞假道学时说:“清初程朱之盛,只怕不但是学术界的不幸,还是程朱的不幸哩!”[33]
三
理学乃修己治人之学,理应道德纯备,令人深加敬仰,但因帝王提倡理学,朝野风靡,假道学先生多出乎其间。假道学的特点是理论与践行相去甚远,绳人甚严,持论甚高,而自己的品格极低,可以“虚伪”二字概之。康雍时期的假道学先生不是个别现象,但康熙皇帝毕竟是一个聪明君主,虽提倡理学,但对理学弊病也看得很清楚。所以不止一次地论及此事。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谕曰:“日用常行,无非此理,自有理学名目,而彼此辨论。朕见言行不相符者甚多。终日讲理学,而所行之事,全与其言背谬,岂可谓之理学?若口虽不讲,而行事皆与道理吻合,此即真理学也。”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又谕:“凡所贵道学者,必在身体力行,见诸实事,非徒托之空言,今汉官内有道学之名者甚多,考其究竟,言行皆背。如崔蔚林之好事,居乡不善,此可云道学乎?”[34]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又谕:“理学之书为立身根本,不可不学,不可不行。朕尝潜心玩味,若以理学自任,必致执滞己见,所累者多。……昔熊赐履自谓得道统之传,其殁未久,即有人从而议其后矣。今又有自谓得道统之传者,彼此纷争,与市井之人何异?凡人读书,宜身体力行,空言无益也。”[35]显而易见,康熙提倡理学乃措意于身体力行,非空言道统之伪学,同时也反映了此时假道学家之客观存在。把方苞这位假道学先生作为个案考察,有益于我们对这一时期理学的了解。
曩时读有关书籍,常见记方苞议论俊伟、清直耿介、崇实笃行之事迹,对其颇生倾慕之心。后读《方苞集》才明白,这些事迹在其文集中都可找到出处,原来都是自己介绍出来的。对于假道学先生不能看他自己说的如何,自诩如何,而是要考察他的真实情况。方苞在理论上绳人甚严,他之后的理学家也认为其“持论过高”,多谓之“迂远”[36]。但自己之行事如何,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看出:
(一)嗜欲。方苞说:“自余有知识,所见人士多矣,而有志于圣贤之学无有也,盖道之丧矣,人纪所恃以结连者惟利,而性命所赖以安定者惟嗜欲。”[37]其实他自己便是一位“嗜欲”者。他要求族人居丧以严,可是他自己居兄丧时,“至西湖蓦遇美姝动念”。居父丧“歠粥几殆,母命食牛肉数片,其后,欲心时发”。及《南山集》案发被逮入狱,“则此心顿息”。他曾对李塨说及此事,“何予之亲父兄不如遭患难也,禽兽哉!”李塨答曰:“自讼甚善。”[38]遭此患难时,也道出点他作为人而应有的欲望。方苞侈谈禁欲,可一生孜孜不倦,不忘求田问舍。与家人常谈如何殖财货。这在他的家书中时有发现。晚年告归后,虽年事颇高,但“惟以殖财为事。……至与民争乌龙潭鱼利,举其生平而尽弃之”[39]。此等嗜欲,可谓至老弗衰。
(二)诬友。方苞常谴责有人交友无信无诚,他说:“苞尝叹近世人为交,虽号以道义性命相然信者,察其隐私,亦止借以名声形势,其确然以道相刻砥,……无有也。”[40]可自己是如何待友呢?方苞与戴名世为同乡好友,《南山集》一书,方苞曾为之作序。据戴名世在狱中供词交待:“《南山集》系尤云鄂刻的,云鄂是我的门生,我作序放他的名字。汪灏、方苞、方正玉、朱书、王源序是他们自己作的。”方苞在狱中也供:“我不合(该)与戴名世作序收板,罪该万死。”[41]二人供词一致,方苞曾为《南山集》作序无疑。但方苞出狱后,对作序之事矢口否认。当李塨问及此事时,方苞说:“田有(即戴名世)文不谨,予责之,后遂背予梓《南山集》,予序亦渠作,不知也。”[42]不仅为之作序,“且《南山集》刻板,方苞收藏”[43],岂能说不知?为将自己洗清,遂将罪名推及友人身上。另如,方苞的友人李塨、王源是笃守习斋之学甚坚的人,可谓终生不渝,并劝方苞放弃程朱理学,改宗习斋,这从二人文集中可以看出,但方苞在《李刚主墓志铭》中说,在他的劝说下,王源“自是终其身,口未尝非程、朱”。又以劝王源语而劝李塨,他写道:“刚主立起自责,取不满程、朱载《经说》中已镌版者,削之过半。因举习斋《存治》、《存学》二编未惬余心者告之,随更定,曰:‘吾师始教,即以改过为大,子之言然,吾敢留之为口实哉!”方苞最后说:“以崑绳之气,既老而为刚主屈;以刚主之笃信师学,以余一言而翻然改。”[44]此墓志铭未俟李塨家人之请而作,于李塨学问德业一无所述,而专述李塨、王源如何因方苞劝告而改其学,称扬自己,诬及死友,无怪乎李塨弟子们对其愤然不平。门人冯辰、刘调赞论辩曰:“窃观灵皋与先生交至厚,而学术不相合,每相与辨学,先生侃侃正论,灵皋无能置词,则托遁词以免。暨先生殁,为先生作墓志,于先生道德学业,一无序及,仅缕陈其与先生及崑绳先生相交始末,巧论谝谝,曰:‘以刚主之笃信师传,闻余一言而翻然改。’其意固欲没先生之学以自见者,此岂能有朋友相关之意乎。”[45]方苞向以道义自诩,但扬己诬友,其人品何足道也。
(三)佞主。方苞文集中,佞主文字甚多,如《圣主亲征漠北颂》、《万年宝历颂》、《圣主躬耕耤田颂》、《圣主亲诣太学颂》、《圣主临雍礼成颂》等毫无价值的空洞颂文,皆阿主之作。在学问上,方苞常轻讪他人,但对皇帝却多聘媚词。他说:“世宗皇帝特颁圣训,诱迪士子,制艺以清真古雅为宗,我皇上引而伸之,谆谕文以载道,与政治相通,务质实而言必有物,其于文术之根源,阐括尽矣。”[46]“惟我皇上圣学崇深,剖析经史,通微扶奥。”[47]但对皇帝批判之人,则深加诋毁,如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雍正皇帝斥钱名世为“名教罪人”,这本是雍正掀起的又一文字狱案。本不擅作诗的方苞却为佞主以诗对钱名世深加讥讽。其诗云:“名教贻羞世共嗤,此生空负圣明时。行邪惯履欹危经,记丑偏工谀佞词。宵枕渐多惟梦觉,夏畦劳甚独心知。人间无地堪容立,老去翻然悔已迟。”本来自己便是文字狱的受害者,却为佞主,落井下石,诋讦他人。此诗未被录于集中,陈垣先生说:“殆物伤其类欤。”[48]
(四)恋位。方苞常对人说自己有林下之思,寄以栖逸之志。他曾对王源说自己行至宣、歙间,见风景秀丽,“因念古者庄周、陶潜之徒,逍遥纵脱,岩居而川观,无一事系其心,天地日月山川之精,漫灌胸臆,以郁其奇,故其文章皆肖以出。使苞于此间,得一亩之宫,数顷之田耕且养,穷经而著书,胸中豁然,不为外物侵乱,其所成就未必遂后于古人。……乃终岁仆仆,……不能一日宽闲其身心。”[49]他早年时曾向王源表示绝意科举,王源信以为真,致书方苞说:“源已绝意春宫,不复为矣。……吾兄亦言绝意于此,未审其意决否?若一时感激之言,终不能无羡,于时人之得,而欲与竞也,不必言矣。如果与源同心,则源窃有进焉。”[50]他还劝朋友弃功名,勇退勿进。当王源中举时,方苞致书说:“吾兄得举,士友间鲜不相庆,而苞窃有惧焉。退之云‘众人之进,未始不为退。’愿时自觉也。”[51]但自己一直汲汲于科举,直到考中进士。当朝廷谋聘学行兼优者教皇子及谋聘人修明史时,朝廷重臣徐元梦和张廷玉均拟征李塨,方苞得知此事,未征得李塨意见,便力陈李塨老病“不能出而止”。从此李塨再无应征的机会而终老林下。自己在朝做官,却百般阻止朋友入朝。对此李塨门人愤愤不满,辩曰:“宰相谋征先生,而灵皋以老病阻之,时先生年六十五,未尝老病也。或曰,灵皋与先生至厚,知先生必不出也。然先生一生,志在行道,非石隐之流也。观先生《祭颜先生文》曰:‘使塨幸得时而驾,举正学于中天,挽斯世于虞夏,即不得志,亦必周流汲引,使人材蔚起,圣道不磨,’此先生之志也。……夫抱经世之志如先生,负经世之学如先生,凡我同人,孰不望其一出者?张、徐二相国谋征先生,此千载一时也,乃灵皋一言止之,先生亦遂终老林下矣。”[52]方苞《南山集》案后出狱已是体弱多病,难以任职,仍不告归。雍正时蒙召见,当时“弱足不能行,特命内侍二人翼而趋至殿陛,气喘急不能任其声”[53]。至乾隆初,方苞已是70多岁的高龄,身体孱弱,仍迷恋官位,被乾隆皇帝革去一切官衔后还是不愿告归回籍,最后“以年近八旬,时患疾痛,恳回籍调理,大学士等代奏,恩赏侍讲衔,准其回籍”。从此才彻底结束了追求了一生的官场生涯。告老回籍之后,这位一向善于歌功颂德的理学家,却一反常态,不满于朝廷,“菲薄科目,讥刺时政”[54]。
(五)营私。方苞曾被康熙宽宥,又蒙雍正晋阶,自己常以此为资本。到了乾隆时期,他胆子似乎大了起来,在朝廷结党营私之事屡屡显露。乾隆即位不久,就有河道总督高斌“疏发苞请托书,上稍不直苞”[55]。荐士以私,“时论訾之”[56]。乾隆皇帝将这位道学家看得越来越清楚,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五月谕曰:“方苞在皇祖时,因《南山集》一案,身罹重罪,蒙恩曲加宽宥,令其入旗,在修书处行走效力。及皇考即位,特沛殊恩,准其出旗,仍还本籍。又渐次录用,授职翰林,晋阶内阁学士。朕嗣位之初,念其稍有文名,谕令侍直南书房,且升授礼部侍郎之职。伊若具有良心,定当痛改前愆,矢慎矢公,力图报效。乃伊在九卿班内,假公济私,党同伐异,其不安静之固习,到老不改,众所共知。适值伊以衰病请改侍郎职任,朕俞允之,仍带原衔食俸。上年冬月,因伊条奏事件,偶尔召见一次,伊出外即私告于人,曾在朕前荐魏廷珍而参任兰枝,以致外间人言藉藉。经朕访闻,令大学士传旨训饬,伊奏对伊吾,朕复加宽容,未曾深究。近访闻得伊住魏廷珍之屋,魏廷珍未奉旨起用之先,伊即移居城外,将屋让还,以示魏廷珍即日被召之意。又庶吉士散馆届期,伊已将人数奏闻,内阁定期考试矣。伊复于前一日,将新到吴乔龄一名补请一体考试,朕心即疑之。今访闻得伊所居之屋,即吴乔龄之产,甚觉华焕,伊受托为之代请。似此数事,则其平日之营私可以概见。方苞深负国恩,著将侍郎职衔及一切行走之处,悉行革去。”[57]清代私人所撰方苞诸传,多不载此上谕,惟恐择瑕掩瑜,殊不知这位理学名臣是以结党营私被革职退出官场的。
乾嘉时期汉学家对方苞多有微词,此涉及汉学、宋学之争,不足以证方苞学行之伪。但其身后的理学家对其也并非惬然推服。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曾国藩之弟曾国沅欲将方苞从祀孔庙,曾国藩致书国沅曰:“望溪先生之事,公私均不甚惬。……国藩于本朝大儒,学问则宗顾亭林、王怀祖两先生,经济则宗陈文恭公,若奏请从祀,须自三公始,李厚庵与望溪不得不置之后图。”[58]作为理学家的曾国藩亦认为将方苞等从祀孔庙是不合适的。
综上所述,方苞推崇理学,笃守紫阳,乃阿主之所好,以此之威,视他学为异端,对站在清初思想界前列的学者,深加诋毁,代表一种落后的思想。对理学无甚发明和贡献,却以理学礼教绳人,反映了他的腐朽意识。绳人与修己相去甚远,理论与实践大相径庭。作为一位假道学先生,是康雍时期皇帝倡导理学的产物。笔者揭其伪行,决非有意丑诋古人,借梁启超斥方苞等假道先生时说的一句话以自解:“我是最尊崇先辈,万分不愿意说人坏话的人,但对于这群假道学先生实在痛恨不过,破口说那么几句,望读者恕我。”[59]
注释:
[1] 商鸿逵:《清初的理学界》,《明清史论著合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53页。
[2] 《啸亭续录》卷四,中华书局1980年版。
[3] 《啸亭杂录》卷一,中华书局1980年版。
[4][33][59]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梁启超论清学史二种》,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13页、第214页。
[5][10][11][12][13][15][18][19][20][21][22][23][25][26][31][44] 《方苞集》卷六、卷一八、卷一八、卷四、卷六、卷六、卷一三、卷一三、卷五、卷四、卷八、卷一八、卷一三、卷五、卷一七、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6][38][42] 《恕谷后集》卷四、卷三、卷三,《丛书集成》,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7][50] 《居业堂文集》卷八,《丛书集成》,中华书局1985年版。
[8][45][52] 《李恕谷先生年谱》卷五,中华书局1985年版。
[9] 《文献征存录》卷一,咸丰八年有嘉树轩刻本。
[14] 《榕村语录》卷二九,中华书局1995年版。
[16] 张舜徽:《清人文集别录》卷四,中华书局1980年版。
[17] 《惜抱轩文集》卷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24][32][37][40][46][47][49][51] 《方苞集·集外文》卷八、卷八、卷九、卷五、卷八、卷二、卷五、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27] 《潜研堂文集》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28] 《述学》内篇一,《丛书集成》,中华书局1991年版。
[29] 《癸巳类稿》卷一三,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
[30] 《落帆楼文稿》卷二,《丛书集成》,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34][35] 王氏《东华录》卷三三、卷九六,光绪十三年京都钦文书局重刻本。
[36] 《桐城耆旧传》卷八,黄山书社1990年版。
[39][54][56] 《永宪录》卷三,中华书局1959年版。
[41] 《戴名世集》附录,《记桐城方戴两家书案》,中华书局1986年版。
[43] 蒋氏《东华录》卷二二,中华书局1980年版。
[48] 转引自陈垣《钱名世轶事》,《陈垣学术论文集》第2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84—85页。
[53] 《碑传集》卷二五,《清代碑传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55] 《清史稿》卷二九○,《列传》七七,中华书局1977年版。
[57] 《清史列传》卷一九,《大臣画一传档正编一六》,中华书局1987年版。
[58] 《曾国藩家书》,湖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