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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声乐表演是一门纯粹的听觉艺术,是众多表演艺术中艺术表现形式最具特色、最个性化的一种种类,声乐表演是赋予原作品生命和艺术灵魂的艺术表演过程,以声乐作品创作为前提条件,因此也被称为“二度创作”。声乐表演艺术欣赏的活动研究是音乐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接受美学理论对推动文化艺术的发展有非常积极的作用。本文主要是从声乐美学的意义与本质、声乐表演中的思维方式和声乐表演中的情感表现方式几个方面来探讨分析声乐表演艺术思维和情感表达问题,从而进一步推动声乐表演的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声乐表演;艺术欣赏;声乐美学;美学原则
声乐是一种表演艺术,是在作曲家一度创作基础上进行的再创作活动。声乐艺术的这种属性,决定了声乐表演的基本特征,即必须将以乐谱为存在形式的第一创作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归宿点,同时还要体现出歌唱者本人的艺术创造。声乐表演是赋予声乐作品以鲜活生命的创造行为,歌唱家在演唱中必须通过自己的思维,将作曲家留下的“没有生命的符号体系”——乐谱,转化为有血有肉的音乐,这是声乐表演终极价值的体现,也是音乐表演最为本质的特征。
一、声乐美学的意义与本质
(一)声乐美学的意义
艺术美学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声乐表演艺术是一种纯粹的听觉艺术,声乐艺术是人类社会活动最早诞生的艺术种类,其结构与层次的多样性的审美感应和声乐艺术都紧密融入人类的一切社会生活当中。从其文化发展史进程可以看出它是一个既具有独立意义和表现,同时又有其整体结构及框架,体现其自身相互联系与作用的内在规律和原则的小型综合艺术,具有的永恒魅力的美。在其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品质,不同于其他的绘画、雕塑、戏剧、文学等姊妹艺术通过视觉的形象展现其艺术美呈现给欣赏者,如果声乐像绘画或者文学作品那样只是表现出单纯的音符、乐谱没有表演,是无法将声乐的内在情感与思想传达给欣赏者,演唱者必须在充分理解作品的内涵与艺术情感的基础上通过声情并茂的表演才可以完美的体现出声乐的艺术美。
(二)声乐美学的本质
从创作的过程看,任何艺术创作都有一个主观过程,而声乐艺术的创作过程是由作词者的主观情感到曲作者的主观情感表现的多重认识活动过程,显得尤为特殊。其中作词者的主观情感是在客观现实的感受基础上形成的,而曲作者的主观情感是根据实际已形成的主观现实而形成的客观事实,因此曲作者的主观意识必须尊重词作者的主观化选择的基础上按音乐创作的规律来反映,从而构建一个多环节综合性的情感流动与在创造的过程,因此演唱者必须投入全部的热情充分的了解作曲家的内心情感以及创作思想,既要符合原作品的风格与思想又要体现演唱者的个性创作与感情世界。
二、声乐表演中的思维方式。
(一)、声乐表演中的发声思维
发声是歌唱的基础。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声乐表演从本质上说,就是身体相关肌肉(特别是嗓音肌肉)的协调运动过程。因此,演唱者在表演时,必须运用思维来关注自己的发声状态,时刻做到选择、分析、综合自己的发声活动,使发声活动一方面服务于情感表现的需要,同时又能为自己的思维过程所把握。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因为每个人的嗓音都有自己的生理特点,必须学会调理它、使用它、自己歌唱乐器的最佳功能,歌唱方法,掌握适合自己术①。要掌握适合自己嗓音训练方法,最好的方式就己的发声进行深入思考,这养、训练、调整十分必要。
(二)、声乐表演中的形象思维
心理学的相关研究表明,按照想象新颖性、独立性和创造性的不同程度,可以把想象分为“再造想象”和“创造想象”两种类型。所谓再造想象,就是根据某种表述或条件的描绘,在头脑中形成一定的事物形象;创造性想象就是不依照现成描述,独立地创造出新的形象②。这两种想象类型,从表面看性质似乎根本不同,然而它们对于声乐表演而言,却又极为一致地统一在演唱的形象思维之中。
三、声乐表演中的情感表现方式
基于以上对声乐艺术表演特性的分析,在声乐表演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表演表现主体的情感,使音乐表演达到声情并茂的良好效果。
(一)、深刻理解音乐作品。
每一首歌都有特定的情感和内容。要想用歌唱来完美地表现一首音乐作品,就必须深刻理解作品,领会作品的词意、曲情,了解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和作品的风格以及作曲家的创作个性、作品的体裁特征等。对于作品的理解,可以从以下方面来把握。
要深刻挖掘歌词的含义。歌曲是根据字音而发声,发声则根据情感而表意。唱好一首歌,就必须对歌词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因为旋律的产生是以歌词为基础的。比如作品《嘉陵江上》,歌词是一首散文诗,运用朗诵性的音调,节奏自由灵活。因为是抗日战争时期的歌曲,作者在歌词中揭露了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鼓舞中华儿女抗日救国,向日寇报仇雪恨,表达了中华儿女要齐心协力把敌人赶出家园的决心。歌曲一开头就借用咏叹调的形式愤怒地控诉敌人野蛮的暴行,接着用中弱音表现出对故乡的强烈思念之情。在歌曲的高潮部分,表达的是必胜的信心,所以一定要唱得高亢而响亮并且铿锵有力。
(二)、构建作品必须深入作品。
音乐的生命因素不是感官中的现实写照,不是机械地接受和复制,而是情感的内在包涵,它们才是音乐的生命。贝多芬说“音乐不在谱上,而在谱子之间”。唱歌不是表现音程、音阶,而是要唱出音乐的内涵。要把再创作提高到刻画音乐形象的高度来认识。一位有创造性的歌唱者,应该把隐藏在作品深层的、声有尽而意无穷的那一部分开掘出来。有人说:“先要心里有,才能嘴上有”。这句话说明演唱者必须在开口之前,内心就有“感受”,才能把演唱者心灵深处的东西充分流露出来,与听众产生共鸣,达到情感上的交流。
四、结语
声乐艺术综合的理论体系以及多元化的创造性构筑了一个情感细致而丰富、形象生动而鲜明的独具魅力的表现形式,它以综合性的结构构造以及多元化的创造使特定形式存在的内容部分显得内涵更加丰富而广阔。其中演唱者扮演着非常重要而特殊的角色,是“欣赏者”和“艺术创造者”的结合体,因此首先要求演唱者自身拥有高素质的欣赏能力和创作能力,在基础作品的基础上进行创作时要充分了解作者的内心情感世界以及思想理念,必须用其全部的热情投入到艺术表演中,同时还要考虑到欣赏者接受审美活动前的心理准备和审美期待,从而促使审美接受在声乐表演艺术活动更顺利的完成,推动声乐表演艺术欣赏在美学艺术研究领域中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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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琳.论声乐表演中的情感表达[J].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03).
[3]赵慧.声乐表演审美的三重维度解读[J].艺术评鉴,2017,(17).
[4]陈俊虎.声乐表演审美特征及其艺术实践[D].大连:辽宁师范大学,2014年.
论文作者:黄慧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8年第5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8/6/7
标签:声乐论文; 艺术论文; 情感论文; 作品论文; 美学论文; 自己的论文; 演唱者论文; 《文化研究》2018年第5月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