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那加与二溪文化的联系功能_文化论文

论那加与二溪文化的联系功能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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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伽(梵文nāga)是古代印度人对蛇类的统称。时至今日,在印度的国语印地语中仍沿用它来称呼“蛇”、“蟒”、“龙”,以及神话中“人身蛇尾的怪物”。当佛教经典翻译为汉籍的时候,参考了中国人原有的信仰,有时候作龙,有时候作蛇。宋·法云编《翻译名义集》卷二“八部篇”第十四:“那伽,此云龙。《别行疏》云:龙有四种:一、守天宫殿,持令不落,人间屋上作龙像之尔。二、兴云致雨,益人间者。三、地龙决江开渎。四、伏藏,守转轮王大福藏也。”[1]这是将那伽翻译为龙的例子。龙有很大的神通。神通的来源其实就是人类借助于龙这种虚构的生物而寄托了自己能动的品质属性。那么,在爬行动物之中最普通的是什么呢?在我看来,那就是蛇了。蛇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爬行动物。由于分布范围极广,蛇也就成为人类最早认识的动物之一。蛇,在温暖的时候爬行迅速,在寒冷的时候冬眠不见。蛇能吞食数倍于自己的动物,蛇能盘屈身子以示无尽的威猛。蛇那一对狡黠的小眼睛闪闪发光,那分叉的信子吞吞吐吐。古代的人们感觉到似乎有某种灵意附着在蛇的身上,在他们看来,蛇最适合于用来寄托人类的智慧。于是从远古的时代起蛇类便与人类的历史结下了不解之缘。在世界各国文学中大都有对于蛇类的描述。在中国文学里对于龙的描述多于蛇。那么,龙的本体究竟是什么呢?季羡林先生在《印度文学在中国》一文中指出:“龙这个东西,中国古代也有的。……但是自从佛教传入以后,中译佛经里面的‘龙’字实际上是梵文nāga的翻译。Nāga的意思是蛇。”[2]这里讲得十分明白,nāga就是蛇。

蛇类在文学中的形象有助于我们了解人类文化的发展史。根据雅斯贝斯(Karl Jaspers,1883-1969)之看法,轴心时期(axial period)是人类意识的觉醒阶段。在轴心时期,产生了各种基本思想,创立了人类赖以生存的世界宗教。此后人类的每一次飞跃,都需要从中获得希望并且吸取精神力量。尽管如此,在轴心时期形成的某些观念,如果遇到了合适的条件,也会发生某些改变,乃至重大的质的改变。人们对蛇的观念就是如此。

一、希伯来文化中的蛇

一般而言,蛇类在早期希伯来文学中具有负面的意义。《圣经》的《旧约》和《新约》都谈到蛇,但是《旧约》对蛇的记载更丰富一些。根据犹太人的传统说法,《旧约》得自文士以斯拉的口授。据《以斯拉下卷》第十四章,文士以斯拉做了七个梦,在第七梦幻中记载有“以斯拉复制圣著”的故事。公元前586年,耶路撒冷圣殿被毁,各种古代经卷统统被付之一炬。数十年后犹太人重返故都,以斯拉在异像中奉上帝之命传授《圣经》。五个记录员塞拉亚、达波利亚、塞拉米亚、艾占和亚西尔在40天中夜以继日地工作,一字不漏地记下了以斯拉口述的94卷圣书。其中,有24卷被公布,这就是希伯来经典“二十四书”,后来被基督教称为《旧约》。这透露出了一个文化信息,即《旧约》是轴心时期形成的文献。

《旧约》屡次提到蛇,除了个别情况之外,大都指有毒之蛇。关于蛇的负面意义,最典型的例子是诱惑人类犯罪,见于《创世记》中引诱夏娃和亚当偷吃禁果的故事。这是《旧约》的第一部经典,也是最古老的文献。《创世记》3:14-19写道:

耶和华上帝对蛇说:/“你既做了这事,就必受诅咒,/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诅咒。/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身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3](p.4-5)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段话乃是用诗体写的,而其前后均为散体,从而把这一段诗歌映衬得格外分明。体裁上的不同不仅凸显了这一段话的重要性,而且还告诉我们,这一段话记载的是原来的口头传说,其中蕴含着丰富的轴心时期人类的思想。在其他文化中,任何这类流传的东西,都是采用诗体的(注:比如,古希腊的两大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印度的《吠陀》以及两大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巴比伦的史诗《吉尔伽美什》、伊朗的《阿维斯塔》,以及中国先秦时代的《诗经》和《成相篇》等,莫不如此。(程俊英《诗经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第354页。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第2641页中。《四书五经》中册(《四书五经第七种》),北京:中国书店,1985,第85页。))。

那么蛇在这里是一种什么样的形象呢?在这里,蛇是动物世界中最卑鄙的一员,它引诱人类犯罪。蛇又是动物世界中最凶狠的一员,它与巨大的海中怪兽利维坦和魔鬼一样,破坏人类的幸福。在恐惧与邪恶之中,蛇是人类心目中一种消失不掉的与人类进行血战的象征。简言之,蛇是邪恶势力的代表。

在希伯来人看来,以蛇为代表的邪恶势力主要有三种。

第一、邪恶势力就是恶人。《诗篇》58:3-5写道:“恶人一出母胎,就与上帝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他们的毒气好像蛇的毒气,/他们好像塞耳的聋虺。/不听行法术的声音,/虽用极灵的咒语,也是不听。”[3](p.895)值得注意的是,恶人的根本标志乃是与上帝疏远。

第二、邪恶势力就是强暴之人。《诗篇》140:1-3写道:“耶和华啊,求你拯救我脱离凶恶的人,/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他们心中图谋奸恶,/常常聚集要征战。他们使舌头尖利如蛇,/嘴里有虺蛇的毒气。”[3](p.988)虺,蝮蛇的一种,有剧毒(注:世界文化史乃是比较文学无穷无尽的源泉。有趣的是,《诗经》也有对于虺蛇的描写,请看《小雅·斯干》第六章:“下莞上簟,乃安斯寝。乃寝乃兴,乃占我梦。吉梦如何?维熊维罴,维虺维蛇。”程俊英译文如下。上铺竹席下铺草,高枕无忧没烦恼。说得早来起得早,昨夜梦境好不好?好梦梦见啥东西?是熊是罴显吉兆,有虺有蛇好运道。请注意,在这里蛇的形象具有善良的一面。在这里诗人以虺蛇象征男性的生殖器,是从正面使用这个意象的,暗指其力量威猛,生殖力强。姑娘做了个好梦,将来一定会生个胖小子。当然,这个比喻的来源还在于虺蛇带毒的进攻性。《尔雅·释鱼》孙炎注:“江淮以南,谓虺为蝮,广三寸,头如拇指,有牙,最毒。”朱熹《诗集传》:“虺,蛇属。细颈大头,色如文绶,大者长七八尺。”伸长脖颈,鼓着大大的头,身体像一根花带子。这不就是眼镜蛇吗?)。在古代的希伯来传说中,虺(asp)是一种具有特异功能的蝰蛇。据说虺不但有剧毒,而且还能够把一只耳朵贴地,用尾巴塞住另一只耳朵,什么声音都听不进去,所以叫聋虺。连施行法术者、玩蛇者的声音、笛声、咒语也对虺起不了作用。

第三、邪恶势力就是敌人。《耶利米书》8:17写道:“看哪,我必使毒蛇到你们中间,/是不服法术的,/必咬你们。/这是耶和华说的。”[3](p.1212)请注意,这也是诗歌体,暗示其来源于轴心时期的性质。这使人联想到《民数记》第21章“旷野举铜蛇”的故事。当以色列人从何珥山起行、往红海那条路走、绕过以东地带的时候,许多有毒的火蛇伤害百姓。于是摩西就为百姓祷告了。耶和华告诉摩西,叫他造一条火蛇,挂在杆子之上,凡被蛇咬过的人,一望见这一条蛇,就必定能够活命。于是便以此法消解了百姓所受之毒。

至于蛇的善良的一面,在《旧约》中仅见于《以赛亚书》11:6-9一处: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要牵引它们。/牛必与熊同食,/牛犊必与小熊同卧,/狮子必吃草与牛一样。/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海洋一般。[3](p.1092)

在这一段诗歌之中,有三点值得予以特殊的注意。

第一,这里有着强烈的二元对立。善恶在此的二元对立不仅鲜明生动,而且令人触目惊心。谁都知道狼吃羊,但是在这里,豺狼居然与绵羊羔同居!豹子凶猛残忍,但是在这里,豹子居然与山羊羔同卧!即使是一头衰老的狮子,也会偷袭并且撕咬壮牛,但是在这里,少壮的狮子居然与牛犊并肥畜同群!而且,连小孩子也要去牵引它们。从文学上说,这种强烈的二元对立能够造成震撼人心的效果。在世界文学中,这样的风格称为“以赛亚风格”(the Isaiah style)。这是先知亦即希伯来民族早期历史中的爱国知识分子以赛亚在讲演中常常表现出来的一种风格。从文学史上看,英国诗人密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在他的三部长诗《失乐园》、《复乐园》和《力士参参》中将“以赛亚风格”发挥得淋漓尽致。请注意,密尔顿生活的时代,英国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从物质的层面上讲,在17世纪,英国进行了产业革命,取得了解放生产力的重大的成就。从精神的层面上讲,在17世纪,资本主义新教伦理深入人心,善与恶得到重新定义,自此资本主义新教伦理成为西方人进行价值判断的根本依据,并且逐渐成为西方人思想的主要精神支柱。

第二,那些代表残忍和凶恶的邪恶势力之动物,其本性都改变了:牛与熊同食;牛犊与小熊同卧;狮子吃草了,吃素了;连吃奶的孩子也敢于在虺蛇的洞口玩耍、连断奶的婴儿也把小手按在毒蛇的洞穴之上。这说明了他们的父母不再担心子女受到伤害。从文学上看,这一段文字与《以赛亚书》中的不少章节一样,还具有智慧文学的风格。这一段诗歌,可以看作同一异像的两个不同的方向。诗歌的主旨,按照通常的看法,就是恢复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这里所列举的动物有很多的种类,但是其核心的意象还是蛇,因而在最后才出现。其景悠悠,其乐融融,其心恬恬。蛇的舌头是分叉的,这是善恶二元的象征。舌根是连着心脏的,因此蛇头的运动最终还是为心灵所指挥。

第三,在这种善与恶的二元对立中,恶之所以能够朝着善的方向转化,乃是有着其深刻的内部原因的,那就是耶和华的知识。所谓“耶和华的知识”,在《圣经》武加大本拉丁文原文中作“主的知识”(scientia Domini)[4],语法上为用属格表示的动宾关系中的受格,所指的是各种有生命的造物对耶和华的认识。这种认识需要一段非常漫长的时间才能够完成。因此《以赛亚书》所描绘的这一番景象,只能是将来新纪元的情形。“圣山”则是对将来新纪元的形象的比喻。有的《圣经》研究者认为,经文《以赛亚书》11:9,亦即上引最后四行诗,可能是后来添加上去的。笔者认为,无论这一节经文于何时由何人添加上去,均暗示了《圣经》的思想从《旧约》到《新约》之间的转换。善的高扬,与恶的克服,尽管在基督教看来是上帝在起着主导作用,但是人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可以说,这种善与恶的二元对立的转换是一场长期斗争的历史过程,其中乃是人在起着主体的作用。20世纪以来的许多研究表明,那种把中世纪看作漆黑一团的看法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在中世纪,虽然基督教似乎笼罩了一切,但是古代文献得到了很好的保存,古典文学受到了高度的重视,不少修士终生都在专心致志地进行科学研究。在中世纪,在拉丁语文学的一统天空下,依然是一片片绿草茵茵一道道流水潺潺,民族文学在悄悄地发展,等待着文艺复兴的到来,因为基督宗教把民间文学也看成上帝的造物。甚至有学者认为,倘若没有中世纪基督教教会所提倡所推行的拉丁语文学的促进,不少欧洲国家的文学,尤其是其诗歌,依然会停留在幼稚简朴的阶段。在历史进程中人所特有的主体作用,在中世纪中表现得尤其明显。

二、二希文化中的蛇

二希文化中的蛇的观念,可以从二希文化形成之后的产物中世纪欧洲文学中的蛇的形象入手进行考察。

在中世纪的欧洲文学中,蛇的地位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蛇类从邪恶势力的代表变成了人类的助手,它帮助人类实现皈依上帝的神圣目的。其实,这种变化在中世纪早期就发生了,而且在中世纪拉丁文的文献中留下了记载。大格列高利(Gregory the Great,约540-604)(注:一般称为格列高利一世,又作额我略一世,后者是中国天主教根据其名字的拉丁文发音(Gregorius)在较早年间所作的表记。于公元590-604年在位。)是一位勤勉的教皇,原为基督教拉丁族教父,出身罗马元老院贵族,571年曾任罗马执政官。他一生致力于修道院的建设,曾建造七座修道院,并于573年辞职后退居于修道院中。579-585年担任罗马主教驻君士坦丁堡的代表,后复退居修道院担任院长。590年格列高利担任教皇,成为修士被选为教皇的第一人。他自称为“神的众仆之仆”,曾派出许多修士深入西班牙、高卢、不列颠和北非,广建修道院。他一生的主要成就在于集中教廷权利、建立教皇领地、整顿神职纪律、改革礼拜仪式等方面,为中世纪罗马教皇制奠定了基础。他酷爱音乐,还主持编定了《格列高利圣咏》。因成就卓著,他为后世天主教会尊为“大格列高利”。英国教会史家比德《英吉利教会史》第二卷第一章《神圣的教皇格列高利去世》写道:“由于他不懈的努力,我们的国家即英吉利才摆脱了撒旦魔力,皈依了基督教。”[5]规模较大的英国文学选本,一般均从比德开始选录古代英国文学的作品。由此可见基督宗教与英国文学关系之深刻和久远。在格列高利一世留下来的大量著作(注:格列高利的著作为拉丁文,在我国缺少译本,因而人们往往根据英文而望文生义,产生了许多紊乱。兹根据书名之拉丁文原文,订正译名如下。格列高利的主要著作为(约伯记的寓意》(拉Moralia in Iob,英Morals of the Book of Job)三十五卷、《教牧法规》(拉Regula pastoralis,英Book of Pastoral Rule)四卷、《对话集》(拉Dialogi,英Dialogues),以及《书信集》(拉Registrum Epistulae,英Registered,Letters)包含现存书信900篇。)中,我们可以读到一篇描述蛇的本质作用的文章《关于同一座修道院的园丁兼修士的故事》。在中世纪拉丁文的文献中,恰尔斯·亨利·比松编《中世纪拉丁文读本》文献第五十三号《关于同一座修道院的园丁兼修士的故事》(LIII:De Hortulano Monacho Monasterii Eiusdem)是一篇有名的作品,笔者据原文直译如下:

格列高利记载如下。菲利克斯(Felix,字义:幸福者),就是那位人们称为库尔乌斯(Curctls,字义:驼背)的人,你是很熟悉的,他最近成了同一座修道院的主持人了。他向我讲了许多关于这同一座修道院的弟兄们的故事,令人羡慕呢。这些事情中有一些别的东西来到我的记忆里,可是我压制了,因为我要匆匆前往别处。不过,从他所讲的故事中,我要说出一件事来,我估计那是绝不应该被忽视的。

在同一座修道院中有某位修士,他是个园丁,具有伟大的生命。有个贼习惯于翻越篱笆而来,并悄悄地将蔬菜拿走。虽然园丁种得很多,他还是发现许多蔬菜不见了。而且,他还发现这里被踩了几脚,那里被洗劫了一番,于是他绕着整座菜园转来转去,发现了那个贼习惯来的路线。他溜达着走进了同一座菜园,发现了一条蛇,就对蛇说:“跟我来吧!”于是他们来到小偷的入口处。他吩咐蛇说:“以耶稣的名义,我命令你:你须守卫这个入口,而且不许小偷进来!”那蛇立即在路上摆动前进,将整个身子延伸开来。修士回地窖去了。中午时分,全体修士都在休息,那小偷依旧前来,爬上了篱笆。正当他把一只脚伸进菜园的时候,他突然看见,有一条蛇,长长地伸展着身子,拦在路上。惊恐之中,小偷朝后一仰,就栽下去了。篱笆的尖桩,刺穿了他的靴子,并钩住了他的脚。就这样,当园丁回来时,小偷还是耷拉着头挂在那里。园丁在习惯的时间到来,他发现小偷挂在篱笆之上,就对蛇说:“你感谢上帝吧!你已经完成了我命令你做的一切,你马上就可以回去了。”蛇马上就离开了。园丁走到小偷跟前,说:“这是怎么回事啊,兄弟?是上帝把你交给了我。为什么你竟敢多次偷窃修士们的辛劳所获呢?”园丁一边说话,一边把小偷的脚从挂绊他的篱笆上解脱出来。园丁将小偷放在地上,其实小偷并未受伤。园丁对他说:“跟我来吧!”小偷跟着园丁走,园丁将小偷领到了菜园的门口。在那里有小偷堆放起来准备带走的蔬菜。园丁满心高兴,把蔬菜给了那小偷,还说:“你走吧!从今往后你不要偷窃了。你认为需要时,就到这里来找我吧!你带罪忍受的那些辛劳,我都将如实给予你。”[6]

这篇文章朴实无华,展现了大格列高利的散文风格:记叙与说教并重,不偏不倚,注重匀称,从而实现了成熟的叙事艺术与文章的教化功能之间的完美结合。行文特别稳健,并且略带官方档案纪录的色彩。因此,即令是传说,经过他的记述,也显得十分可信(注:如作中西文学之间的比较,在我看来,大格列高利的文章风格与我国先秦时代的文学和史学名作《左传》是相当接近的。千百年来,人们公认,左氏为书,叙事之最。原因何在呢?原因在于左丘明心中既具有传布神圣经典的宏伟意识,又具有用朴实无华的语言来进行具体的详细的叙事的微观本领。唐·刘知几《史通·六家》:“《左传》家者。其先出于左秋明。孔子既著《春秋》,而裘明受经作传。盖传者,转也;转受经旨,以授后人。或曰传者,传(原音:平)也,所以传示来世。按孔安国注《尚书》,亦谓之传,斯则传者,亦训释之义乎?观《左传》之释经也,言见经文而事详传内,或传无而经有,或经阙而传存。其言见而要,其事详而博,信圣人之羽翮,而述者之冠冕也。”无论从写作动机看,还是从写作艺术看,大格列高利与左丘明都是十分相似的,因而二者之间的可比性极强。《左传》对于天道、鬼神、灾祥、卜筮、占梦之事也多有记载。以今日之眼光看来,这些东西并不具备唯物主义的性质,但是《左传》所记载的这些东西却具有很高的可信度。这与《左传》朴实无华的文笔有很大的关系,这就是《左传》的文章真实可信的内在根据,这也是大格列高利的文章真实可信的内在根据。(唐·刘知几《史通》,吴琦、桑士显、董煊校点《史通·文史通义》合刊本,长沙:岳麓书社,1993,第3-4页。))。

具体说来,《关于同一座修道院的园丁兼修士的故事》讲述的是蛇的故事。而那条蛇则是联系正反面人物之间的桥梁。这个故事很接近于《水浒传》第六回末尾和第七回开头中园丁和小偷的故事。[7]这位园丁就是鲁智深。在这个故事里有四点值得注意。第一,在领头的泼皮中间,就有一个头目叫做“青草蛇李四”的。至今在我国西南地区,民间仍将那些邪恶势力的代表人物称为“烂蛇”、“恶蛇”,如某人操罪恶行当便说那个人“盘的是那条蛇”,又称懒汉为“懒蛇”。第二,泼皮们攻击鲁智深的时候,着力点是强调他的双脚,可见脚是这个故事中关注的焦点。鲁智深是堂堂正正的人,当然有双脚,可以顶天立地,过大丈夫的生活(试比较:园丁兼修士具有伟大的生命)。在这个故事中泼皮们是以人的形象出现的,他们当然有脚,但是作者没有这样描写他们。为了掀翻鲁智深,泼皮们是爬在地上行动的(试比较:蛇乃爬行动物)。后来,挨教训的时候,那三二十个泼皮都爬在地上。这就暗示我们,即使他们有脚,其脚也形如蛇腹的鳞片了。第三,在这两个故事中,人物的身份尤其类似。鲁智深的身份是菜头兼和尚(试比较:园丁兼修士),泼皮们的身份是小偷。第四,这两个故事也有着重大的不同。不同在于,在“菜头制服泼皮”的故事中,表现的是“园丁兼修士”的鲁智深与小偷们之间的简单的善恶二元对立,缺乏一个中介的形象。在《关于同一座修道院的园丁兼修士的故事》中,有一个起中介作用的形象:蛇。

那么,在《关于同一座修道院的园丁兼修士的故事》中,蛇起着什么样的中介作用呢?该故事显然是一个宗教寓言故事,蛇在故事中起着义人和恶人之间的中介的作用。所谓义人,当然个人品质要好,一般也都乐善好施,但是义人最根本的品质是能够体现基督宗教的理想,虔诚地信奉耶和华上帝的人。义人本来是犹太教的概念。《塔木德》说,世界之所以能够持续存在,完全仰仗36位非常完美的义人。这些义人既有特殊的权利,又必须担负特殊的义务,即同时代人祷告,并使祷告上达于上帝。《旧约》所记载的最著名的义人是约伯,见《约伯记》。一般说来,义人的个人道德品质都是很好的。基督宗教自古代的犹太教发展而来,除了强调义人良好的个人品质以外,更注重义人的信仰。尤其是在《新约》中这一点更为突出。即使个人品质不好也没有关系,这叫做“因信称义”(justification by faith)。《罗马书》5:1-5写道: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3](p.270)

这是因为建立信仰是不很容易的。一个人只要建立了信仰,其他具体的各种缺点或缺失都是可以克服的,不管走向神圣的路途多么遥远多么艰难,他都能够忍耐。那蛇在忍耐。什么时候它才能变形为人呢?蛇并不忧虑,只是一味为信仰而努力奋斗。虽然走的是迂回曲折的道路,蛇总是在前进。那小偷在忍耐。他倒挂在篱笆的尖桩之上,什么时候才能立地成为义人呢?他或许很痛苦,但是他并不忧虑,只是一味为信仰而努力。不过,蛇和小偷为信仰而努力都是不容易的,他们均需要圣灵的帮助。故事中的主要形象之一是园丁兼修士,但是还有蛇在活动。这就暗示了圣灵在起着作用。那条蛇所起的作用,归根结底还是充当人与神的中介,它充当僧侣的助手,帮助僧侣实现叫恶人信神的目的,它要和僧侣及小偷一起走向天国。世界上的一切宗教,必定要提出某种超越现世的要求,而为基督宗教服务的基督教文学总是要表现这种超越现世的要求。相对于他们所出的时代环境来说,僧侣、小偷和蛇都具有超越现世的性质,他们的精神最终指向神圣。至于《水浒传》中“菜头制服小偷”的故事,本质上是一个世俗的故事,没有宗教上的教训,它的主要作用是劝善惩恶,叫人不要偷窃东西。至于《圣经》里的蛇与中世纪故事中的蛇,则是其共同性大于差异性,它们的基本形象毕竟没有改变,蛇还是蛇,所改变的只是它们的性质,即创世之初的恶蛇变成了中世纪的善蛇。这是因为这两种蛇的形象均属于二希文化(double-H culture,or,Hebrew-Hellenistic culture)系统之内的文学创造,因此二者之间的关联和转换来得相对自然和容易。不过,《圣经》里的蛇与中世纪故事中的蛇毕竟也有明显的差异。这是因为所谓二希文化毕竟是由希伯来文化和希腊文化组成的,前者产生于亚洲的巴勒斯坦,后者产生于欧洲的希腊。既然二希文化系由两部分组成,那么在两部分之间必然有一个链接问题。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因素起了这样一个链接作用呢?将二希文化的亚欧两部分链接起来的因素甚多,有关论述也不少。不过笔者认为,印度文化的因素是不容忽视的。具体到落实创世之初的恶蛇与中世纪的善蛇这一核心问题,笔者认为印度文化中的那伽起到了链接作用。

三、印度文化中的那伽

一谈到印度,在人们的脑海里自然而然就会浮现出一幅耍蛇人的图像。印度的自然条件,特别适合于蛇的生存。在印度的民族大家庭中,有以蛇命名的民族。在印度的民间信仰中,有蛇神崇拜。直到今天,印历每年5月5日,还是印度的拜蛇节。在印度的古代典籍中有关于蛇的大量记载。在佛经中关于蛇的记载也不少。佛经中关于蛇的大量记载,描写生动,比喻贴切,文学性强,并对中国文学发生过深远的影响,因此佛经是中国人了解古代印度人对于蛇的一般态度的主要材料。

那伽,最大的特点有三条。第一、那伽处于轮回变化之中,其生也有因缘,其死只不过是存在方式的改变罢了。第二,那伽与人类十分类似,经常以人的形态出现,而且有着人的心理和思想。第三,那伽善于变化,能够呼风唤雨。那伽在变化自身的实践中同时也改变着自然界。宋·法云编《翻译名义集》八部篇第十四:“龙有四生,《俱舍》云:卵生金翅鸟,能食四生龙。《骂意经》云:堕龙中,有四因缘:一多布施,二嗔恚,三轻伤人,四自高贡。《华严》云:龙王降雨,不从身出,不从心出,无有积集,而非不见。但以龙王心念力故,霈然洪淫,周遍天下。如是境界,不可思议。《难陀跋难陀文句》云:难陀,此云欢喜;跋,此翻善。兄弟常护摩竭提国,雨泽以时,国无饥年。瓶沙王年为一会,百姓闻皆欢喜,从此得名。《慈恩》云:第一名喜,此名贤喜,此二兄弟,善应人心。风不鸣条,雨不破块,初令人喜,后性复贤。令喜又贤,故以为名。《大论》云:有龙王兄弟,一名姑利,二名阿伽和罗,降雨以时。”[1](p.648)尽管那伽与人类相似,但是那伽毕竟还不是人,人依然是那伽心目中羡慕乃至恋幕的对象,一切的那伽都渴望变成人类。尽管那伽善于变化,有的还神通广大,但是那伽却愿意变做平凡的人,只想具备普通人的能力。一般说来,那伽们大都不怕艰难困苦,大都渴望直接参与变革现实世界实践活动。总之,那伽与人有不解之缘。比如,拿雌性的那伽来说,蛇形的那伽,不管是青蛇,还是白蛇,都渴望嫁给人间的凡夫。龙形的那伽,哪怕是小龙女,还是想讨个人间的夫婿。至于雄性的那伽,小白龙愿意到人间来做驮马,龙王三太子那吒总是跑到人间来玩耍。以上例子可以看作印度的那伽在中国的变形。其实,印度的那伽也同样如此。

在那伽的三大特点中,其最大特点是能够变化。一是通过修行,蛇可以晋级。一是龙和蛇均可以作为媒介,参与人类的生活,从而使得人类发生变化。

首先,通过修行,蛇可以变形。比如,通过修行蛇可以变为龙,变为人,甚至变为诸天神。印度人对于这一点是深信不疑的。《经律异相》卷四八虫畜生部下记载有“毒蛇舍金设会生怛利天”,讲的就是一条毒蛇如何变形而成为天神的故事:

昔,阎浮提有国,名波罗柰。中有一人,特爱黄金,苦身营觅,得金七瓶,埋内土中,终不衣食,遇病而亡。贪爱既重,转身作一毒蛇,缠绕金瓶。死已更生,经数万岁,后自思维,忽然醒悟:正当为金受此恶报,当施舍福田,求觅善处。时出路边,见婆罗门,便言:“我有一瓶金,讬君饭诸众僧。若不为我,我当杀君!”婆罗门言:“我能相为。”蛇出金与之。即持诣于伽蓝,具以白僧,称:“蛇欲设供意。”僧许持金,付维那经营设食。日近,婆罗门以小阿翰提往至蛇所。蛇见欢喜,即盘阿翰提上。婆罗门以毯覆之,担向食所。路人见之,多与财物,送其家中。别剋一日,请诸贤圣僧,设饮食会。竞,前至僧伽蓝,著众僧前,住街而立,令婆罗门次第行看。自以信心观受食,熟视不移。事迄,蛇益怀敬心,无厌足。僧食毕,重为说法。蛇并舍七瓶金,将维那取以为供养。即离恶形,升怛利天[8](p.260-260)(注:阎浮提(梵Jambu-dvipa,英Jambu-tree Island,rose-apple tree island,直译:番樱桃树之岛),佛教以须弥山为中心,把世界划分为东、西、南、北四洲,其中南洲叫阎浮提。据说阎浮提中有十六个大国、五百个中国、十万个小国。又说诸佛只在这个南洲出现。印度等国即属此洲,因此阎浮提地一般指印度,又作现实世界的代称。所谓阎浮提地,犹言西方文学中所云“在那流淌着牛奶和蜂蜜的地方”。波罗柰(Varanasi),中印度古国名,即今瓦腊纳西市。据《大唐西域记》卷七,此国都城临西殑伽河,城长十八九里,广五六里。居民殷盛,人性温和,但是多信外道,少敬佛法,僧徒多学小乘正量部法。现在瓦腊纳西是印度教的圣城,有寺庙两千多座,著名的瓦腊纳西印度教大学就在那里。故事中所讲的黄金为颗粒状的沙金,所以可以装入瓶中。婆罗门(brahmana),本指祭司者,属于僧侣阶级,在印度四种姓中地位最为崇高。又指印度方面的修行者。婆罗门在本故事中用作后一义。伽蓝,僧伽蓝(梵sarngha-arama,英multitude garden)的略称,指僧人聚合修行的清静的场所,又译作众园、僧园、僧院,即寺院。维那(梵karma-dana,英affairs deacon,直译:总务执事),又称都维那,音译羯摩陀那。维是纲维,此为意译。那是羯摩陀那的缩写。维那是一个意译与音译合成的词。维那是大寺院中的一种职务,统辖内中的僧众。在这个故事中,维那相当于某一寺院的“总务主任”。阿翰提,这是这篇文章中的一个语言难点。查《佛光大辞典》等佛学工具书、法云《翻译名义集》、彗琳《一切经音义》以及几部梵文辞典、梵英辞典均不见此单词。《经律异相》卷四八末所附音注:“阿翰提,中胡旦反。”此音注提供了思考的线索。中见那个“翰”字,其读音为“胡旦”二字的反切。可是,我们知道,“翰”字的读音并不困难,本来是无须用反且来加注的。这说明《经律异相》的作者也发现“阿翰提”一语的含义不容易解决。笔者认为,这是书写梵文词组“祭品”(梵āhuti-dāna,英oblation-gift)时发生的笔误造成的。梵如āhuti,祭品。梵āadna,给予物、礼物、祭品。印地语中有词组āhuti-dena,意思还是祭品。人们在写作翻译的时候,往往发生这样的情形,即把前面一个字或词的前一半与后面一个字或词的后一半写在了一起。比如,将“维持”写成绞丝旁“纟”加上“寺”字之类,阿翰提,就是如此由āhuti-dāna合成的。“婆罗门以小阿翰提往至蛇所。蛇见欢喜,即盘阿翰提上。婆罗门以毯覆之,担向食所。”意思是说:婆罗门带着(以,with)祭品前往蛇的住处,那蛇见了欢喜,就缠绕在祭品之上。婆罗门用毯子将蛇连同祭品一起包起来,挽个疙瘩,插上一根杠子,扛在街上就走。因此,才引来许多人观看。在影视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印度人就是这样扛着物件走路的。怛利天(梵Trayastrimsha,英thirty-third,直译:第三十三)亦作忉利天,又叫三十三天。在佛教的世界观中,此为欲界六天之第二天,位于须弥山之顶,系帝释天所居之天界。山顶四方各有峰,每峰有八座天城,合而为三十二座天城,再加上帝释天本身所居住的善见城(又叫喜见城),一共为三十三座天城,简称为三十三天。依照佛教的说法,怛利天为庄严美妙快乐幸福之所在,那里具足种种妙宝,有殊胜之楼阁、台观、园林、浴池、街道等。那里的一日一夜等于人间的一年,生活在那里的男女食净抟食,可以婚嫁,并享寿一千岁,相当于人间的三十六万五千岁。)。

《经律异相》五十卷,又目录五卷,是由南朝梁僧人僧曼、宝唱等撰集的佛经故事集。该书从各种佛经中搜罗了669个故事和传说。《序》云该书“钞经律要事,皆使以类相从”,“令览者易了,将来学者可不劳而博”。因而此书具有巨大的文献学价值,它反映的是印度古代文化的真实面貌。这里讲了一个某毒蛇因为乐善好施从而变形为人,进而变为神明,最终升往天堂的故事。值得注意的是,从本质上说变质比变形更有意义一些。欧洲中世纪的故事,讲的是蛇如何变质。蛇由邪恶势力的代表变成人的助手,进而变成人类与上帝之间的桥梁。而这个印度故事主要讲的是蛇如何变形,进而获得自己的种种好处。这两个故事的确有联系,但是它们的区别还是明显的。相比之下,《关于同一座修道院的园丁兼修士的故事》来得深刻一些。

其次,那伽,即龙和蛇,不仅自身可以变化,而且还可以作为媒介而使得人类发生变化。比如,《经律异相》卷二二“沙弥于龙女生爱遂生龙中”描写人变为那伽:

昔有罗汉,与沙弥于山中行道。沙弥日日至王人家乞饭食,经历堤基上行,崎岖危险,常躃覆地,饭污泥土。沙弥取不污饭,著师钵中,污饭洗自食之。如是非一日,师曰:“何因洗弃饭味?”答曰:“行乞。去[时]晴,还时雨,于堤基蹲地覆饭。”师默然思之,知是龙娆。沙弥便起,到堤基上,持杖扣擞之。龙化作老公来出,头面著地。沙弥言:“汝何娆我沙弥乎?”答曰:“实爱其容貌耳。从今日始,日日于我室食。”沙弥受请,日日往食。沙弥后时,见师钵中,有两三粒饭,非世间饭。问和上,师默然不应。沙弥便入床下,手捉床足,和尚禅定竟,相随俱飞,到龙宫殿上。龙及妇女俱礼。沙弥师乃觉之。呼出语言:“此非采女,是畜生耳。汝为沙弥,虽未得道,必升忉利天上,胜彼百倍,勿以污意!”沙弥言:“此龙居处,世间少有。”师曰:“彼有三苦。一者,虽白味饭入口,即化成蛤蟆。二者,采女端正无比,欲为夫妇,两蛇相交。三者,龙背有逆鳞,沙石生其中,通乃达心胸。此乃大苦,汝何因从之?汝未得道,不可令见鬼道及国王内事也。”沙弥不应,昼夜思想,忆彼不食,得病而死,魂神生为龙作子[8](p.121)。

笔者以为,在这个栩栩如生的故事中,有五点值得注意。

第一,龙变为人,人龙同类。“龙化作老公来出,头面著地”,一个“化”字,表明龙能够变化为人。龙变成老公后,懂得施礼问候,然后才与沙弥交谈。沙弥受到邀请,从此每天前往龙宫就餐。他们的交谈构成一种对话关系,而且这对话还极为融洽。“龙及妇女俱礼”,显然那些妇人和女流之辈就是龙王的家眷了,由此可知人和龙是同类。

第二,人类和龙,可以交接。尽管师父反复劝阻,不许沙弥与龙女结合,还用三种痛苦来吓唬他,沙弥还是执意要和龙女结婚。在三种痛苦之中,惟有第二种痛苦关系到婚姻双方种属的改变,“欲为夫妇,两蛇相交。”在这里,既不是人变成龙,也不是龙变成人,而是龙和人都变成蛇。在东方人的观念中,虽然龙和蛇都属于爬行动物,但是蛇比龙要低一个等次。龙往往是蛇通过千百年的修炼在吃尽万般苦头之后变化而成的。不过这也说明了,人和龙可以交接,而交接不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灵魂的融合。在交接的过程中,人和龙都变成了蛇。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在灵魂震撼的情况下造物回到本真的状态。人端正相好,龙有威仪,蛇则朴素得多。

第三,龙蛇同类,人蛇同质。首先看龙和蛇同类,这比较容易理解,因为它们都是爬行动物。再看人蛇同质,这需要本质上发生转换。如果人和蛇结合的愿望产生在蛇类那一方面,那么作为行为主体的蛇,就必须使自己在本质上发生一番变化,才能实现与人的结合。不少描写蛇的印度故事就是这样处理的,中国的《白蛇传》等故事也是如此。中国人认为自己是龙的传人,因而对龙的感情特别深厚。佛教传入中国后,龙的故事愈演愈繁,很难分清其中有多少是印度的成分,有多少是中国文化固有的成分。中国和印度同属亚洲,自古民族文化的交流频繁,两国人民在国民性方面是共性大于个性。在这里,中印两国人民的思维是接近的。如果人和蛇结合的愿望产生在人类那一方面,那么作为行为主体的人,也必须使自己在本质上发生一番变化,才能实现与蛇的结合。人如何才能实现这种本质上的变化呢?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必须得道。所谓得道,也就是通过不断的宗教修行之后所产生的质的飞跃。师父之所以劝告沙弥不要和龙女结合,根本的原因在哪里呢?在于“汝未得道,不可令见鬼道及国王内事也。”换句话说,待到那沙弥得道之后,他就可以从人的领域进入其他的领域了,他便可以见鬼道及王国内的各种事情了。不用说,到了那个时候他是可以与龙女结合的。

第四,人有灵魂,可变为龙。“沙弥不应,昼夜思想,忆彼不食,得病而死,魂神生为龙作子。”沙弥肉体死了,但是其灵魂没有死,变成了小龙子。中国古人称天气为魂,地气为魄;又称阳气为魂,阴气为魄,二气和合为人,人死则魂魄升天。而且中国古代文献中大都说“魂魄”而不说“魂神”(注:比如,《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吾闻之,哀乐而乐哀,皆丧心也。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楚辞》屈原《九歌·国殇》:“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左丘明《左传》,蒋冀骋标点,长沙:岳麓书社,1988,第344页。屈原、宋玉等《楚辞》,吴广平译注,长沙:岳麓书社,2001,第85页。)。“魂神”这个词,本是在翻译佛教经典的过程中产生的一个中印合璧的词,为魂神精识的省称。《无量寿经》卷下:“改形易道,所受寿命或长或短,魂神精识,自然趣之。”魂神,即第八识。佛教有八识之说。第八识为阿赖耶识(alaya-vijnana),它是一切现行的种子贮藏之处,又称藏识。在八识之中,当以阿赖耶识为主,它是前七识的可能基础,因而称为根本识。由此可见,阿赖耶识也是人得以变为龙的根本原因。

第五,神学意义,叫人生信。故事“沙弥于龙女生爱遂生龙中”也有缺陷。一是在人物塑造上,在沙弥和他的师父之间有混淆不清的地方。二是在情节发展上缺少某些细节,对人如何进入龙宫讲述得不够细致。不过,这个故事还有另外的版本。比如,龙树著、鸠摩罗什译《大智度论》卷十七:

虽复百岁持戒,能一时坏之。如阿罗汉,常入龙宫,食已,以钵授沙弥令洗。钵中有残饭数粒,沙弥嗅之大香,食之甚美。便作方便,入师绳床下,两手捉绳床脚,其师去时,与绳床俱入龙宫。龙言:“此未得道,何以将来?”师言:“不觉。”沙弥得饭食,又见龙女身体端正、香妙无比,心大染著,即作要愿:我当作福,夺此龙处,居其宫殿!龙言:“后莫将此沙弥来!”沙弥还已,一心布施持戒,专求所愿,愿早作龙。是时绕寺,足下水出,自知必得作龙,径至师本入处大池边,以袈裟覆头而入。即死,变为大龙,福德大故,即杀彼龙,举池尽赤。未尔之前,诸师及僧呵之,沙弥言:“我心已定,心相已出。”时师将诸众僧,就池观之。[9]

这个版本不仅讲得清楚一些,神学的意味也更加浓郁,那就是强调宗教信仰的重要性。人不仅要建立信仰,还必须坚持信仰。一个人发愿去相信某种宗教不容易,一个人在某种宗教信仰之中百折不回地坚持下去更不容易,这就需要不断的修行,增强对于宗教的信心。这样一来,宗教的团契和组织机构等就是必要的了,因为它们是帮助人们达成宗教信仰的人事和组织手段。“虽复百岁持戒,能一时坏之。”这句话也是全文的主题思想。

四、那伽链接二希文化

就文化体系进行考察,那伽的作用在于将希伯来文化与希腊文化连接起来,从而形成一种二希文化之整体。二希文化形成之后,对西方文化发生绵恒持久而且深刻和广远的影响。

在“沙弥于龙女生爱遂生龙中”这一印度故事中,我们看到人蛇同类和人蛇同质,这实际上唤起了人类对于远古时代的回忆。这意味着人类对于自己来源的深刻反省。这一点在东方各国的神话之中表现得不很明显,而在基督宗教中则表述得甚为明白。在《创世记》中,蛇引诱女人犯罪,女人引诱男人犯罪,蛇类和人类之间存在着斗争。这一切也在暗示我们:蛇类和人类之间存在着一种亲密的关系,这种关系的核心在于它们都是上帝的造物。在这一点上,蛇类和人类是相同的。这就为后来二希文化中,蛇的本质改变,以及蛇类向着人类靠拢,预留了一定的空间。尽管这个印度故事虽然没有这样表述,却也承认了蛇类与人类同质。

蛇类与人类同质,乃是因为那伽,经历了一条由蛇到龙的前进的路径。在印度人看来,蛇和龙属于不同的层次。大体上说,蛇的恶行较多,而龙则不然,龙的善行较多。蛇的基本表现是所谓蛇行法,指行十恶(梵Dashakushala-karma-pathani,英Ten Evil Things),或曰十不善业。它们是杀生(killing)、偷盗(stealing)、邪淫(adultery)、妄语(lying)、绮语(flashy language)、恶口(coarse language)、两舌(double-tongue)、贪欲(covetousness)、嗔恚(anger)、邪见(perverted views,又作痴愚)等十种邪恶的行为(注:据《杂阿含经》卷三七,佛告诸比丘有蛇行法。“何等为蛇行法?谓杀生恶行,手常血腥,乃至十不善业迹,如前淳陀修多罗广说,彼当尔时,身蛇行、口蛇行、意蛇行。彼如是身口意蛇行已,于其二趣向一一去,若地狱、若畜生。蛇行众生,谓蛇、鼠、猫、狸等腹行众生,是名蛇行法。”)。其中前三种为身之恶,中间四种为口之恶,后三种为意之恶。可以看出,其中多数内容属于日常道德修养问题,但是最后一个条目也涉及到人们的信仰。在基督宗教中,有七种遭永劫的大罪(Seven Deadly Sins)的说法,它们是骄傲(包括爱慕虚荣)、嫉妒、吝啬(包括贪婪他人钱财)、淫乱(包括淫行和淫念)、愤怒、懒惰、馋嘴(包括酗酒)。这是修道院根据格列高利的分类法所规定的七种重大罪恶。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印度的蛇行法与基督教讲的七大罪的内容是基本一致的。因此,在基督教把蛇看成邪恶势力的代表这一观念与印度的蛇行法观念之间,显然存在着可比性。在印度,相对于十种恶行,便有十善(梵Dashakushala-karmani,英Ten Virtues),或曰十种善行。它们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绮语、不恶口、部两舌、不贪欲、不嗔恚、不邪见。在基督教世界,相对于七大罪,便有七善行(Seven Corporeal Works of Mercy)。它们是给饥饿者以食物、给口渴者以饮水、给旅客以住宿、给衣不蔽体者以衣物、给生病者以照顾、给被监禁者以安危、以及安葬死者。这是基督教教义中认为可以得到上帝赐福的七种行为。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印度人所讲究的十种善行与基督教所讲的七种善行的内容是基本一致的,所以基督教把行善看成获得上帝赐福的条件,而且早期基督教尤其如此。这与印度人所讲究的行善观念之间是具有可比性的。而且,基督教还有七种美德(Seven Virtues)的说法。它们是信心(Faith)、希望(Hope)、仁爱(Charity)、智慧(Wisdom)、正义(Justice)、勇敢(Fortitude)和节制(Prudence)。其中前三种被称为超自然的美德(supernatural virtues),或曰神学的美德(theological virtues),或曰基督徒的美德(Christian virtues),这些是信仰的基本问题。后四种即柏拉图所说的基本的美德(cardinal virtues)。或曰自然的美德(natural virtues),这些是普通的道德修养问题。一个人之所以信仰某种宗教,是因为他认为那种宗教是正确的、伟大的、而且是自己的生命之依归。很难设想,有坚定宗教信仰的人愿意违背基本道德修养的方方面面。那些违背基本道德修养的所谓宗教只能是邪教。

而且通过变化,蛇和龙都逐渐朝着人类靠拢。这是印度人民在长期的历史进步中达成的共识。印度人是一个极其善于辩证思维的民族。在吠陀文献、奥义书、森林书、往世书和史诗之中,他们对各种动物、植物、山林、湖泊乃至云霞的描述无不着眼于其变化。归根结底,印度人在龙和蛇亦即那伽身上所作的种种设想,乃是他们自身在动物包括想象中的动物之身上的投影。在印度人看来,面目可憎的蛇可以变成金光灿灿的龙,但是龙还是不满足,还是希望有朝一日变成人。人间尽管有苦难,但是在蛇和龙看来,还是比畜生趣(注:畜生趣,是梵文词组tiryag-yoni-gati的意译,三个单词的本意是“横着的”、“子宫”和“道路”。出于子宫而横行的东西是畜生,亦即低级的非理性的动物,因为人是直立行走的,如此畜生与人有别。我们的古人为了明确起见,将gati翻译为“趣”。趣,趋向,众生因为善恶行为不同因而在死后便趋向不同的地方去转生。简单地说,畜生趣,也就是畜生界。)(梵tiryag-yoni-gati)要好得多。为什么那伽羡慕人类呢?这是因为人类毕竟具有更多的主体性,能够把握自己的历史进程。

在印度人看来,龙是蛇的神格化,而人间则是龙和蛇的理想境界。群龙之首称为龙王或龙神。因为蛇喜欢阴湿之处,有许多蛇能在水里游泳,有许多水生的鳗类其形状与蛇相似,因此印度人认为龙是居住于水中的蛇形鬼类,或者认为属于畜生趣。一方面,龙具有呼风唤雨的能力,与农业收成好坏关系极大,因此人们自然敬畏龙。另一方面,既然龙的能力这么大,它也就被看成是守护佛法的异类了。在印度人的想象之中,龙是人面蛇尾的半神,种族有一千之多,为迦叶波(Kasyapa)的妻子歌头(Kadru)所生,住于地下或龙宫(patala)之中。印度自古以来就有称为那伽的种族,而且其种族有多数之种别。那伽人历史上曾繁衍生息于印度西北部,他们不属于雅利安人种,今散居于印度东北的阿萨姆邦以及缅甸的西北部,崇拜龙蛇。甚至有人认为,那伽族的祖先是蒙古人种的分支,以蛇为图腾。如此,则印度古人与中国人之间存在着某些血缘上的联系。因此,印度文化之容易为中国人所接受也就不足怪了。从民族心理上说,那伽族所以得名乃是从动物形象折射到人类的社会组织之结果。印度的那伽族不是雅利安人,这一点在进入印度的雅利安人看来必定是一种最为显著的区别,自然容易引起雅利安人的注意。后来,当亚历山大率领远征军到达印度的时候,这一点也会引起他们的注意。

相对于印度文化来说,欧洲各国文献中虽然有关于龙的描述,但是其想象与印度的龙很不相同。英文的dragon(龙)来源于希腊文单词drakon。这是一个动词,意思是看见、观看。它与看守、闪现等含义,也有着疏远的联系。在古代的传说中,“看守”的观念保留在龙看守金苹果的故事里:赫斯贝里德斯姊妹(Hesperides)住在大地极西的果园里,园中有一株金苹果树。赫拉克勒斯(Heracles)杀死了看守果园的巨龙拉冬(Ladon),抢走了金苹果。在这里,龙为人类服务,其形象是善良的。可惜这样的例子在欧洲文学中极少。卡德摩斯(Cadmus)的传说中也谈到巨龙:神谕告诉卡德摩斯跟随一头牛走,在牛歇脚的地方建城。他来到某地方,那里却为一条巨大的毒龙统治着。卡德摩斯杀死大毒龙,将毒龙的牙齿拔下,播种在地里竟然长出许多武士来!武士们互相厮杀,除五人外,全部死绝。剩下的武士帮助卡德摩斯建起了城堡。在这里,毒龙的形象是令人恐怖的。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尽管欧洲自身传统中也有关于龙的记载,但是其性质一般是凶猛的、有毒的、作恶多端的。这与东方人关于龙的观念恰好相反。西方人对蛇的喜爱超过龙,东方人对龙的喜爱超过蛇。东亚人常常把龙看作幸福和长寿的象征。在中世纪,印度人关于那伽的传说早已源源不断地传到了欧洲各国。尽管如此,在中世纪欧洲文学中,龙依然是一个负面的形象,它们蛇身鸟翼,喷烟吐雾、毒气冲天、无恶不作。于是出身高贵的英雄便承担起了屠龙的任务。屠龙是英雄勇气的象征。一旦屠龙成功,那英雄就会获得一笔巨大的财富或一位倾心于他的美貌公主。在德意志民族的史诗《尼伯龙根之歌》(Das Nibelungenlied)中,龙的形象就是如此。在西方,龙的形象之所以不好,原因在于《旧约》的传统。在《旧约》中,所谓龙,实际上指三种动物:旱蛇、海中的怪物和河流中的大鱼。前两种情况,《旧约》英文版分别处理为蛇(snake,比如《出埃及记》4:3)、大海怪(sea amonster,比如《创世记》1:21)。只有最后一种情况,虽然英文为dragon,但是中文译作“大鱼”。比如,《诗篇》74:13写道:“神自古以来为我的王,/在地上施行拯救。/你曾用能力将海分开,/将水中大鱼(dragons)的头打破。”[3](p.914)又如,《以西结书》29:3写道:“埃及王法老啊,/我与你这卧在自己河中的大鱼(dragon)为敌。/你曾说:‘这河是我的,/是我为自己造的。’”[3](p.1368)可见,《圣经》的中文翻译是经过极其郑重的考虑之后而谨慎地选词的。《旧约》中提及dragon的地方很少。虽然《新约》中提及dragon的地方要多得多,而且中文本也翻译为龙,但是《新约》中的龙统统为幻想之物,它们是毒蛇和魔鬼,身为红色,嘴巴很大,尾巴也大,能喷射出滔滔大水。它们从天而降,逼迫教会,但是最终被囚禁于深渊之中。圣经学者约翰·克罗茨指出:“巨兽、恶龙代表邪恶与黑暗,《圣经》(尤其是先知书)到‘龙’也寓有此义。《启示录》更以龙象征撒但,即神及其子民的头号大敌(启12:3-17,13:2、4、11,16:13,20:2)。也就是说,在《旧约》中没有一般意义上的龙,在《新约》中龙是魔鬼撒但的象征。由此可知,在整个二希文化体系中,龙和蛇的形象是受到《圣经》规范的。

既然在欧洲文学中龙的形象不佳,那么欧洲人对那伽的选择便只可能是蛇而不可能是龙了。在欧洲中世纪文学中,蛇有着更多的神性,其形象经历了由“邪恶”到“良善”乃至到“正义”的转变。这与亚历山大率领的远征大军带回欧洲的那伽形象有关。希伯来文化中,蛇的形象缺少什么呢?如前所述,蛇的善良的一面,在引日约》中仅见于《以赛亚书》11:6-9这一处,而且这一处也仅仅是对将来新世界的设想。也就是说,在希伯来文化中,蛇的形象缺少善良和正义的一面。在印度文化中,蛇的形象富于什么呢?如前所述,在印度文化中,蛇的形象中富于正义善良的一面。尽管蛇行法也有种种恶、种种不善,以及种种丑陋,但是对于这种种恶、种种不善,以及种种丑陋,早已有佛祖为那些大大小小的蛇们想出了纠正的法子,那就是种种良、种种善,以及种种美好。任何蛇,不管它们有多么邪恶、多么不善,以及多么丑陋,只要它们努力修行,就可以克服这些邪恶、这些不善,以及这些丑陋,或者在同一那伽大家族中升格为龙,或者进一步升格而变质成人。位格的跃升,就是本质的改变。这不正是一切伟大的宗教所孜孜以求的吗?如所周知,二希文化形成的根据在于基督宗教。基督宗教的发展必然对蛇的形象提出要求。如所周知,不看重善行而看重信仰,亦即因信称义,是基督教在后来的发展中所形成的最重要的思想。如所周知,普天之下丑恶之物莫过于蛇。假如蛇也能发生本质上的改变,那么这样的改变势必能够说服千百万人信仰基督宗教。假如蛇也能发生本质上的改变,那么生活在困苦生活中的中世纪人民就会看到生活的希望。换句话说,在普通老百姓方面和基督教会方面有一种共识:假如蛇也能发生本质上的改变,那该多么好啊!

蛇的本质发生改变,这是时代向基督宗教提出的要求。不过,这样的改变,在具备了内在的根据之后,还需要外因的推动力才能促成其实现。这个外因,不是别的,正是印度的那伽。就在欧洲历史将要跨进中世纪的时候,那伽也获得了进入二希文化中的机遇。在我看来,那伽之所以能够从印度文化体系进入二希文化体系,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356-323 BC)的东征起到了一个关键的作用。亚历山大率领大军征服印度,当他们来到印度的时候最先映人其眼帘的有两样东西:财宝和蛇类。《中世纪拉丁文读本:散文与诗歌文选》的第一号文献《印度的奇异》(The Wonders of India)系《马其顿的亚历山大致他的老师亚里士多德的信》(Alexandri Macedonis ad Aristotelem magistrum suum)的一段摘录。此信为众多的亚历山传奇中的一篇,英文标题为编者所拟。这篇文章对印度的财宝有详尽的描绘:

七月里我们脱离了大部队而来到了印度的法喜斯河流域,在那里我们以极大的速度战胜了印度人的国王,并且我们大家都通过许多财富而成了富人。正如老是保持在记忆中的那样,我所见的正如我要写的,他的军队数量庞大,其中有步兵,14800辆二轮战车均配有大镰刀,并由400头大象。大象都驮着塔楼,塔楼里站着武装好了的人,随时准备战斗。我们占领了印度国王的国家及其房子。那幢房子有400根圆柱,圆柱是黄金做的并披着金头中。那房子的墙壁也用金箔覆盖着。金箔很厚,像人的手指头那么厚。我还在那些金箔上切开了好几处。也有黄金做的葡萄园,葡萄悬挂在圆柱之间,叶子是金的,枝条用水晶做成,中间缀有火红的宝石和绿宝石,而所有的房间都是用我们称为珍珠的那种宝石装饰起来的,还有大而圆润的珍珠与红宝石。还有用白色象牙做的门,还有那些天花板。这就是天花板啦,它用叫做乌檀的木料做成。这是一种黑色的树木。生长在印度和埃塞俄比亚。而拱门是用柏树的木材做的。在这些房间的外边,安放着用黄金做成的雕像。而在那里面有金色的悬铃木。在它们中间有许多种类的小鸟,五彩缤纷。还有包金的马蹄和鸟喙。而在耳垂上挂着珍珠和大珍珠。我们还发现了许多用宝石、水晶乃至黄金做的容器,也有一些小容器是白银做的。(拙译)

接着,蛇便映入了亚历山大的眼帘:

由于一切均在我的统治权之内,我便想看一看印度的内地,于是我来到了托罗斯山口。我带着所有的部队前往,在那里大地本身就令人羡慕,她是那么美好。而且在这里,我认识到,其余的一切对我来说多么可憎啊!然而在这里有各种不同的蛇和野兽,它们就生活在这河谷间、平原上、森林里和高山中。人们把这片土地(的秘密)告诉了我们:靠蛇吃蛇,靠兽吃兽,我们吃了,却心惊肉跳。但是,我意欲追击印度国王,他从战役中逃跑了。在他进入荒凉的沙漠之前,我就带了一百五十名向导,他们是认识那路的。时值八月,我们继续顶着最炽热的太阳穿过多沙的地带前进。我向他们保证,奖赏大大地有。他们带领我们穿越印度的那一片尚未为人所知的地方。但愿他们把我连同大部队安全地引入大夏,那里有着叫做赛勒斯的民族。在他们那里有一种树,其叶子好似羊毛,当地人将之搜集起来为自己做衣服。而我们的这些向导已经开始搜集这样的绒毛了。那些给我们指引道路的人,好像我能够认识似的,想带领我们穿过死亡之地,而在那里有大量的蛇、野兽和怪物。(拙译)[6](p.30)

这是一段有趣的记载。亚历山大记忆最深刻的是在印度有大量的蛇,人们活命的秘诀在于就地取材解决食物问题,这就是“靠蛇吃蛇,靠兽吃兽”!向来习惯于吃牛羊肉的希腊人,看见当地人吃蛇,吃他们不知道的动物的肉,简直惊诧到了极点。大夏,即巴克特里亚(Bactria),系亚洲西部阿姆河与兴都库什山之间的一个古国,其东部与中国西部相距不远,与中国交往密切。在靠近大夏的边境一带,居住着赛勒斯人(Seres),这是西方文献中对古代中华民族的称呼。由此文可知,我们的祖先在亚历山大东征的时候已经种植棉花并织布做衣服了。对于亚历山大大帝及其率领的远征军来说,如果说财宝代表了物质财富的话,那么那伽即蛇类则代表了精神财富。这是因为,那伽能够变化这一特征,正是基督宗教在当时为了改造希伯来文化中蛇的较为原始形象而急需的一种品质。

那么,那伽的变化,亦即蛇和龙的变化,其指向是什么呢?无庸讳言,就是宗教的向上一路。那么,为什么那伽的变化不能够指向别的方向呢?这是因为,文化和文学中的那伽,毕竟是人的精神活动的产物,而宗教在人的精神活动中属于最高级的状态。宗教的意义何在呢?就在于宗教总是与人生价值紧密地结合在一起。首先,一切宗教,总是追求神学价值的。那么,宗教的神学价值,其意义何在呢?就在于宗教的神学价值与人生的道德价值总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两种结合的本质是宗教与人文的结合,也就是作为信仰对象的神与作为主体性的载体的人之间的结合。这样的结合在原始宗教中仅是初见的端倪,而在高级宗教中则是必然的形态。这是因为宗教与人文的结合是宗教自身发展的必然道路。这一点在基督宗教中表现的至为明显。基督宗教与人文的结合发生得很早,在整个中世纪以前余年的漫长岁月里,基督宗教与世俗人文的结合从来没有停止过,而是经历了一个量的积累过程,表现为较为隐蔽的形态。到文艺复兴时期,基督宗教与世俗人文的结合终于实现了质的飞跃,表现为显而易见的形态。从那以后,基督宗教与世俗人文的结合一直没有停止,而且随着时代的飞跃,这种结合还呈现出加快的趋势。其次,一切宗教,都追求宗教的修持主体即人的超越。所谓超越,就是不断的变化,不断改变自身,不断走向上一路。那伽善于变化,也就是不断地在超越其自身,不断地在走向上一路。作为世界文学中的一种重要的意象,那伽的这种特征适应了希伯来文化与希腊文化合一的要求,因而在二希文化的链接中起到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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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那加与二溪文化的联系功能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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