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陕西物价高位运行的原因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陕西论文,高位论文,物价论文,近三年论文,原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陕西经历了数次通货膨胀的困扰,尤其是近三年物价高位运行的影响很大,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尽管省委、省政府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1996年下半年物价涨幅已有明显回落,但进一步降低物价涨幅的任务仍很艰巨。因此,考察这一轮物价高位运行的轨迹和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调控物价的途径和措施,对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改革开放深入进行,保持社会稳定,仍具有重要意义。
一、近三年陕西物价高位运行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从相对水平比较,陕西物价涨幅在全国居于高位
1、物价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1994年与上年相比,陕西零售物价总水平上涨25.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7%)4.2个百分点,涨幅在全国30个(西藏缺)省、市、自治区排位第1;1995年零售物价总水平又上涨1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8%)2.2个百分点,与四川省并列各省市区第3位;1996年全省零售物价总水平继续上涨8.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1%)2个百分点,排列各省市区第2位。3年累计,全国物价平均上涨48.2%,陕西上涨59.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涨幅在全国各省排名第2位。从纵向对比,可以说陕西省这一轮涨价高于建国以来任何一个时期。
2、物价涨幅高于毗邻省区。与周边相邻的7个省区相比,1994~1996年累计,涨幅高于湖北(55.1%)、四川(56.1%)、宁夏(47.8%)、河南(49.5%)、山西(49.3%)、内蒙(47.4%)和甘肃(52.1%)7个省区。与经济水平相当的省份相比,高于江西(54.6%)、贵州(49.7%)、云南(46%)等省。
3、零售物价总指数在全国各省区排位前移。1979~1993年的15年,全国零售物价总指数为254.9,陕西为264.4,陕西高于全国近10个百分点,在全国各省市区排第18位,但1979~1996年累计已排到第9位,3年间排位前移了9个位次。
(二)从9大城市绝对价格水平比较,陕西省会物价有高有低,但多数品种偏高,位次靠前
从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沈阳、重庆、武汉、哈尔滨和西安9大城市近3年逐月调查统计所选择的30多种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消费品和非商品价格统计表中,抽取1994~1996年各年度6月份的调查资料作一对比,结果显示:1994年29种商品和非商品价格中,西安市场价格偏高的有18种,占62%;偏低的有11种,占38%。1995年32种商品和非商品价格,9大城市排位次,以第5位为中等水平,排列5位之前为较高,排在5位之后为较低,西安市场价格偏高的有19种,占59.3%;偏低的有11种,占34.4%;中等的2种,占6.3%。1996年所列34种商品和非商品价格中,西安市场价格偏高的有16种,占47%;中等的有8种,占24%;偏低的有10种,占29%。
(三)陕西物价高位运行的特点
1、农产品以及与“农”字有关的工业产品价格上涨幅度大。近3年来,全省粮食零售价格上涨116.6%,鲜菜上涨157.7%,肉禽蛋上涨94.8%,服装鞋帽上涨76.1%,农业生产资料上涨79.2%。这几类商品大多与“农”字相关,且为人们生活消费或生产必需品,所占比重较大,其价格上涨必然直接带动相关产品连锁涨价。由于农业受灾减产,农产品多次政策性调价,拉动了整个农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过猛上涨。如1994~1996年,陕西纺织原材料因受棉花、蚕茧以及其它成本材料涨价影响,购进价格指数上涨104.5%,推动衣着出厂价格上涨77%,零售价格上涨76.1%。食品工业、日用工业品等受原材料涨价推动,出厂价格分别上涨54.8%和28.2%,从而加快了零售市场涨价的节奏。
2、市场自发涨价因素比重大。在1994年陕西零售物价上涨25.9%中,因政策性调价上涨5.4个百分点,市场自发涨价20.5个百分点,自发性涨价所占比重为79.2%;1995年零售物价上涨17%中,因政策性调价上涨2.3个百分点,市场自发上涨14.7个百分点,自发性涨价所占比重为86.5%;1996年零售物价上涨8.1%中,政策性调价上涨2.5个百分点,市场自发上涨5.6个百分点,自发性涨价所占比重接近70%。市场价格的自发上涨,加剧了物价的惯性膨胀。
3、农村涨幅高于城市,陕北、陕南高于关中。3年来,全省农村零售物价上涨累计为66.2%,城市为55.3%,农村高于城市10.9个百分点。3年累计,榆林地区零售物价水平上涨71.1%为最高;汉中市上涨62.9%次之,商洛地区62.6%,延安市60.3%,安康地区57%。关中地区的铜川市上涨62.4%,渭南市60.5%,宝鸡市57.4%,西安市56.1%,咸阳市54.5%,陕北、陕南物价涨幅高于关中地区。
4、持续时间长,回落速度较慢。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到1995年,陕西物价涨幅基本在两位数上,1996年5月份才回落到10%以内,回落速度比全国平均水平约晚7个月,比沿海省份滞后约一年。
二、物价高位运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物价上涨过猛,持续时间过长,必然会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产生负面影响。
(一)低收入面对高物价,城乡居民难以承受
据测算,1994~1996年城镇居民消费承受系数分别为0.997、0.955、0.974,已接近饱和状态;农村居民消费承受系数分别为1.015、1.003、0.906,表明前二年物价上涨过快,农民总体生活水平呈下降局面,1996年开始才有所好转。另据计算,近3年陕西城镇居民生活费收入的18.3%和农民纯收入的18.5%已被物价上涨所抵销。与此同时,陕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水平1994年比全国平均低710元、1995年低845元、1996年低约930元,相反物价高使人均年消费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多45元、25元和40元。低收入、高物价反差,造成每一职工1994年与全国平均差距为1397元、1995年相差1583元、1996年相差1795元。
(二)低利率相对高物价,城乡居民收入积累受到无形削减
从近3年银行存款利率变化与物价上涨率对照,1994、1995年定期(一年期)存款利率为10.98%,1996年经过两次下调为7.47%;而同期物价上涨率大大高于存款利率。如1994年陕西零售物价上涨率为25.9%,高于当年利率14.9个百分点;1995年高6个百分点;1996年物价上涨率虽趋缓,但仍高于利率。尽管1994、1995年中央银行对3年以上定期存款实行保值补贴,使物价上涨与利率挂钩,但陕西的物价涨幅高于全国统一的利息率与补贴率之和。由于物价涨幅高于利率,使城乡居民的储蓄实际为负利率。这一方面使广大群众的收入积累贬值,同时也导致社会游资充斥,助长了期货、证券市场的过度投机。
高物价引发的通货膨胀,使居民的货币收入积累大大贬值。19児6年与1993年相比,陕西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上涨55.3%,从而使货币购买力指数下降35.6%,也就是说,1996年100元人民币只相当于1993年的64.4元,仅3年理论贬值35.6元。
(三)物价涨幅高于经济增长率,给陕西经济发展带来隐患
1994年陕西经济(GNP)增长率为8.6%,零售物价上涨率25.9%;1995年经济增长率9%,零售物价上涨17%;1996年经济增长率10.2%,物价上涨8.1%。3年累计,经济增长率为30.4%,而零售物价上涨率达59.2%,物价上涨率远远高于经济增长率。这一现象在陕西改革以来的18年间,曾经出现过7次,而有4次发生在最近几年。这一局面与低物价上涨率、高经济增长率的理想组合大相径庭,反映了陕西经济增长方式仍未摆脱粗放式、低效益的局面。
(四)物价高位运行,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近3年物价高位运行,使一部分城镇居民家庭(困难户、低收入户、中等偏下收入户)生活水平下降,因而加剧了部分人的不平衡心理,抱怨、牢骚、不满情绪时常发泄。即使中等收入水平的家庭,特别是工薪族,也因实际收入减少或增长极微而啧有烦言。
三、物价涨幅连续3年居高的原因分析
(一)主要农产品供求矛盾突出是物价涨幅居高的主要原因
陕西农业连续两年遭受特大旱灾,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减弱,市场供应趋紧。特别是粮食,据省农调队调查计算,1994年陕西粮食总产量为910.7万吨(贸易粮),社会消费量为1067.7万吨,产销缺口157万吨;1995年粮食总产量只有880.7万吨(贸易粮),社会消费量达1094.2万吨,缺口213.5万吨,粮价的调整和购销工作中的失误加深了这一矛盾。国内粮食市场因缺粮地区增多和高价采购,拉动产区粮价上涨。产区为保本地供应,实行价外加价等保护措施,通过变相涨价的方式转嫁给缺粮省份,直接推动陕西粮价上扬。
(二)工业经济效益差,接受和转嫁涨价因素机会较多
陕西国有企业多,且这些企业大多处在两头受挤的状态:一方面产品滞销压库严重,另一方面受能源、原材料、运输涨价的影响,成本上升,不可避免的内在涨价压力加大。这种压力又带来新的一轮产品滞销,导致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多,亏损面和亏损额增大。在工业经济效益差的同时,陕西商品自给率低,80%以上的消费工业品来源于外省,受制于人,接受和转嫁涨价因素的机会多,压力大,销价往往随进价涨高,对市场物价上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财力有限,缺乏政府调控价格的物质基础
3年来,陕西物价涨势的基本特征是以食品为龙头,重点是粮食、蔬菜和肉类的涨价。尽管各级政府都下大力气狠抓了粮食基地建设和“菜篮子”工程,但因种种原因,与兄弟省份比较,差距还很大。在出现严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供求波动时,政府仍然缺少调控市场、平抑价格的有力措施。
陕西财政用于价格方面的补贴虽呈递增态势,但与全国相比仍有差距。如1995年全国价格补贴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9%,陕西占4.2%。全省虽初步建立了“三金一储”制度,经过两年多的宏观调控,粮食、食油等重要商品储备有所下降,粮食风险基金尚未足额到位,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仅局限于粮食、猪肉等商品储备的贴息费用,规模小,到位资金不足,难以适应有效调控市场价格的需要。
(四)“三乱”加剧了流通领域的混乱,助长了物价的上涨
由于市场管理上存在漏洞,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深度不够,在利益驱动下,商家的交易行为很不规范,随意抬价,缺量亏重,欺诈宰客,牟取暴利等行为十分严重。许多商家把涨价作为获取效益的主要手段,随便一个借口如税费增加、运费上调、工费提高,就能无度加价,扰乱了市场。
名目繁多的乱收费、乱罚款不仅让企业头疼憎嫌,也使消费者深恶痛绝。尤其是医疗和教育乱收费,已被职工列为最关心的问题。药价飞涨,使企事业单位费用开支增加,成本上扬,企业、居民叫苦不迭;教育收费中可见一斑的是有些小学生上初中的一次性助学收费高达7000~12000元,大大加重了居民的消费开支。
在收入水平攀比下,一些掌管执法权的机关、事业单位,陆续把手伸向企业,分行业、分区段、分期分批地对企业进行各类形式的收费和罚款,一方面加剧了企业的困难,于是企业便寻找机会转嫁负担;另一方面某些执法部门借机填充小金库,滥发钱物,导致消费基金膨胀,又助长了市场物价的上升。
(五)物价机构动荡,削弱了政府价格宏观调管的职能和力度
陕西物价高位运行的3年,正是陕西物价机构动荡不定,人心不稳的时期。价格的监督检查和反暴利力度减弱,对集市贸易物价管理不力,使人为抬价现象严重,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和价格工作受到影响。陕西物价机构在1994年机构改革中撤并之后,至今没有完全理顺,特别是县级物价机构长期处于动荡之中,有的压缩为只设物价检查所,有的并入计委,有的并入工商局。这种情况,在全国只有两个省份如此。据调查,1996年1季度前,陕西县级物价机构仅有15%是单设的,经过物价部门一年来的努力争取和各方面的支持,截至1996年底,全省县级物价机构独立设置的85个,仅达到县级单位数的79%。物价机构的动荡变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市场物价的调控和管理。
综上所述,近3年陕西物价高位运行的情况和原因错综复杂,经验教训深刻,值得认真总结吸取。为此,建议各级政府把重视物价问题放在领导干部抓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在挖掘潜力,抓好生产,努力提高商品自给率的同时,认真落实“三金一储”制度,增强政府对市场物价的调控能力,加强和改善对市场物价的管理,此外,应把握时机,继续深入进行价格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