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收入真正影响消费吗?——来自中国农村居民面板数据的证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证据论文,农村居民论文,面板论文,收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936.515 >0.999 9.019 >0.999 9.019 >0.999 -4.643 <0.001
IPS
8.838 >0.999 12.435 >0.999 12.435 >0.999 -7.900 <0.001
注:以上各检验的具体统计量表达式见苏良军等(2005)或Banerjee(1999)。零假设皆为H[,0]:有单位根。在零假设下,统计量服从渐近正态分布,绝对值较大的负值意味着拒绝零假设。按照本文的分解方法,持久收入是人均GDP的一个线性函数,因此人均GDP 和持久收入的统计量是完全相同的。
从上面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暂时收入是平稳的,而持久收入、消费以及人均GDP是非平稳的。下面继续采用Pedroni(1999)的7个统计量、McCoskey和Kao(1998)的2个统计量,及Westerlund(2005)的1个统计量对当期收入和人均GDP 之间以及消费和持久收入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进行检验。表2给出了相应的结果。
表2
面板数据协整检验结果
消费和持久收入
当期收入和人均GDP
统计量
概率
统计量
概率
面板ν 5.104
<0.001
4.737
<0.001
面板ρ -4.16
<0.001
-3.175
<0.001
面板t(非参) -6.287
<0.001
-4.37
<0.001
Pedroni(1999) 面板t(参数) -6.678
<0.001
-4.602
<0.001
群ρ -1.996
0.023
-0.725
0.234
群t(非参)
-6.398
<0.001 -3.759
<0.001
群t(参数)
-7.737
<0.001 -5.129
<0.001
McCoskey & Kao LM-FM -3.157
0.999
-3.547
>0.999
(1998)LM-DOLS -0.53
0.521
-1.157
0.877
Westerlund
CUSUM-FM
-2.663
0.996
-3.316
>0.999
(2005)CUSUM-DOLS
-0.656
0.744
-1.918
0.973
注:各检验的具体统计量表达式请参见苏良军(2005)或Banerjee(1999)和Westerlund(2005)。表中Pedroni(1999)的7个检验的零假设为H[,0]:不存在协整关系,在零假设下统计量服从渐近正态分布。McCoskey & Kao(1998)和Westerlund(2005)的这4个检验的零假设为H[,0]:存在协整关系,在零假设下统计量服从渐近正态分布。其中,所有DOLS检验的滞后期取值为2。
以上的检验结果表明收入与人均GDP之间以及消费与持久收入之间都存在协整关系。这样我们得到的暂时收入数据符合Friedman的全部3个条件,这说明我们的分解方法是合理的、可行的。接下来将利用这种分解方法得到的持久收入和暂时收入数据来研究它们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
三、持久收入、暂时收入对居民消费影响的实证分析
前面的检验已经验证了消费和持久收入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下面将采用非平稳面板数据的固定效应模型来估计持久收入和暂时收入的变动对消费变动的影响。回归方程为:
C[,it]=α[,i]+β[,1]Y[,it][P]+β[,2]Y[,it][T]+u[,it]
(10)
这里假设持久收入和暂时收入的系数对各个省市都是不变的。表3给出了(10)式相应的回归结果。
表3表明,和臧旭恒(1994)的结果类似,暂时收入和持久收入一样影响实际消费。它说明持久收入理论的第二个要点在中国农村并不成立。另外,我们还检验β[,1]与β[,2]是否相等,结果在1%显著水平下拒绝它们相等的假设,说明目前暂时收入对消费的边际影响程度明显小于持久收入的边际影响。
表3
暂时收入系数各省市相同时的回归结果
β[,1]
β[,2]R[,2]
[,2]
F-统计量
0.645[***] 0.534[***]
0.964 0.962
17224.56
注:***表示在1%的显著水平下显著,**表示在5%的显著水平下显著。
一般而言,由于消费和持久收入之间存在协整关系,消费和持久收入的长期关系在各地区间具有同质性(homogeneity),因此我们可以合理假定持久收入的系数应该是各省市都相同的。但消费和暂时收入之间没有协整关系,其系数可能是各不相同的,因此以上的假设显然太强。下面我们允许暂时收入的系数各不相同,此时的回归方程为:
C[,it]=α[,i]+β[,1]Y[,it][P]+β[,2i]Y[,it][T]+u[,it]
(11)
表4给出了(11)式的相应回归结果。
表4 暂时收入系数各省市不同的回归结果
省份
暂时收入省份 暂时收入
的系数β[,2i] 的系数β[,2i]
北京
0.655[***]
山东
0.512[***]
天津
0.813[***]
河南
0.259
河北
0.392[**]
湖北
0.541[***]
山西
0.289 湖南
0.616[**]
内蒙古 0.475[***]
广东
0.460[***]
辽宁
0.242 广西
0.328
吉林
0.250[*]四川
0.482[***]
黑龙江 0.382[***]
贵州
0.593
上海
0.882[***]
云南
0.612[**]
江苏
0.795[***]
陕西
0.422
浙江
0.980[***]
甘肃
0.006
安徽
0.341 青海
0.702[***]
福建
0.545[*]宁夏
0.2
江西
0.560[*]新疆
0.206
持久收入β[,1] R[2]
2 F-统计量
.645[***]0.967 0.963 634.3
注:***表示在1%的显著水平下显著,**表示在5%的显著水平下显著,*表示在10%的显著水平下显著。
由于Y[,it][P]与Y[,it][P]正交,允许不同地区Y[,it][P]的系数不同并不影响对β[,1]的一致估计,因此,我们看到表3和表4中的β[,1]有相同的估计值。
表4的结果再次说明,持久收入理论的第二个要点在中国大多数省市的农村并不成立,但它却在一定程度上为持久收入理论的第三个要点提供了实证支持。根据10%的显著水平,28个省市中有18个其暂时收入的系数在统计上是显著的。大致来看,收入越高的省份,暂时收入的边际消费份额也越大。按照系数的大小可以将这18个省市分为高、中、低3组。处在第一组的省市有浙江、上海、天津和江苏,这些省市都是相对比较富裕的省份,农村居民拥有较多的可支配收入,可以不用太精打细算。另外,这些地区经济发展迅速,人们容易把暂时收入的一部分当成持久收入。 事实上,他们消费了新增暂时收入的75%以上。处在第二组的省市有青海、北京、湖南、云南、江西、福建、湖北和山东,除青海和云南外,其他的省市农村居民的经济来源较多,他们将新增暂时收入的50%~70%消费掉,而剩余部分储蓄起来。处在第三组的省市有四川、内蒙古、广东、河北、黑龙江和吉林,这些省市的农村居民只消费了他们新增暂时收入的25%~50%,而将大部分储蓄起来。广东居民的收入很高,但广东人过日子都非常实在,善于精打细算,因而其暂时收入的边际消费比例并不是很大。
宁夏、新疆、甘肃、陕西、广西、贵州、河南、安徽、辽宁和山西构成另外一组,其暂时收入的系数并不显著,这表明他们的消费行为可以用持久收入假说来解释,其消费不受这些偶然性的收入的影响。
表5给出了上述4组地区的1980~2003年的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消费的增长速度与他们在1980年与2003年的实际值。在第三组中,我们同时列出包含广东和将广东作为一个特例予以剔除这两种情形,后者更准确地反映了第三组的实际情况。
表5
1980-2003年按暂时收入系数分组的各地区实际人均GDP与人均纯收入及其年均增长速度
1980年 2003年 1980~2003年均增长速度
人均GDP(元) 人均纯收入(元) 人均消费(元) 人均GDP(元) 人均纯收入(元) 人均消费(元) 人均GPD 人均纯收入 人均消费
第一组:浙江、上海、天
津、江苏
1278
278229
9454
1557
1108
9.98%
7.87%
6.98%
第二组:青海、北京、湖
南、云南、江西、福建519
190163
3532
849640
8.84%
6.55%
6.04%
湖北、山东
第三组:四川、内蒙古、
河北、黑龙江、吉林、广
453
210177
3299
852596
8.98%
6.22%
5.38%
第三组(去掉广东) 448
197168
2932
767530
8.59%
6.08%
5.17%
第四组:宁夏、新疆、甘
肃、陕西、广西、贵州、
390
178150
2360
635464
8.15%
5.64%
5.03%
河南、安徽、辽宁、山西
注:以上所有数据均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
表5的结果完全印证了我们的构想:经济发展迅速地区的消费者比经济发展缓慢的消费者更容易把现期收入作为持久收入进行消费,因而其暂时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也越高。此外,消费习惯对暂时消费的系数也是很大的。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西这几个省都处在东北和华北地区,他们的消费习惯比较接近,新增暂时收入的消费份额也都在24%~40%之间。相反,华中地区,如湖南、湖北、江西等,他们虽然收入不是很高,但新增暂时收入的消费份额却相对较高,在54%~62%之间,显著高于东北和华北地区。
四、结论
本文分析了弗里德曼对持久收入和暂时收入的分解方法的不足,并提出了一种合理的分解方法,即将当期收入对人均GDP回归,用拟合的收入作为对持久收入的估计,用残差部分的收入作为对暂时收入的估计。面板数据单位根和协整检验显示,我们的这种分解方法得到的暂时收入符合全部的三个条件,很好的刻画了暂时收入的实质。实证分析的结果表明,整体而言,暂时收入对消费的影响非常显著,农民将新增暂时收入的50%以上消费掉;但不同省市,暂时收入对消费的影响相差很大。实证结果表明,有10个省市的居民是按照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假说进行消费的,而其余18个省市与持久收入假说有很大的出入。不同的省市,暂时收入的消费份额也各不相同,浙江、上海、天津和江苏等省份消费了其新增暂时收入的75%以上,而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西等东北和华北地区的省份只消费了其新增暂时收入的24%~40%。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收入和消费习惯是影响暂时收入消费份额的两个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