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制度创新--对近20年来我国银行业改革的回顾与思考_中国人民银行论文

银行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制度创新--对近20年来我国银行业改革的回顾与思考_中国人民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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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标志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启动。同年10月,邓小平在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提出,银行要抓经济,要成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邓小平这一精辟的论述,给银行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从1979年开始,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银行体制改革全面开展,逐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有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商业银行并存、 分工协作的银行体系。 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讲话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论述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又一次在全国掀起了改革开放的热潮。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建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组织体系,并指出了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改革目标与方向。到1997年末,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全面启动,政策性银行已成立运作,各种新兴商业银行迅速发展,银行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但中国银行业存在的问题还不少,特别是潜在金融风险大、产权不明、政企不分、经营自主权不落实、自我约束机制缺乏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反思银行体制改革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我国银行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制度创新,必须尽快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

一、近20年银行体制改革的主要历程和内容

(一)建立中央银行制度,恢复和发展专业银行

197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分行行长会议, 研究了银行改革问题,提出了银行改革的思路与目标。1982年7月, 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银行职能及其与专业银行的关系问题的请示》,授权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加强金融管理,同时要求专业银行更好地发挥作用。1983年9月, 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还决定中国人民银行成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是国家的中央银行。这样,真正的中央银行制度就建立起来了。

1979年以后,先后恢复和建立了一些专业银行。1972年2月, 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确定中国农业银行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1983年1月, 国务院确定中国农业银行为相当于国务院直属局级的金融组织;9月, 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务院直属局级的经济实体,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开展业务活动。1979年3月, 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中国银行体制的请示报告》,确定扩大中国银行的权限并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来,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成为中国银行总行,1983年9月后也被确定为国务院直属局级的经济实体。1983年9月,在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同时,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国务院直属局级的经济实体,承担原来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成立,成为办理城市金融业务的专业银行。1983年1月, 长期隶属于财政部领导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改为相当于国务院直属局级的金融组织;198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信贷计划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体系,成为国家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的专业银行。1981年12月,成立了中国投资银行,作为中国政府指定向国外筹集资金、办理投资信贷的专业银行。此外,为支持住房制度改革,成立了烟台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

(二)全面推进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完善银行经营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各专业银行成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专业银行企业化成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1985年以后,各专业银行在企业化改革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探索。一是改革了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体制,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由“统存统贷”改为“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财务体制由“统收统支”改为各银行单独核算,建立了利润留成制度,从而改变了资金和财务上的“大锅饭”现象。二是适当引进竞争机制,银行同业业务适当交叉,“工行下乡、农行进城、中行上岸、建行破墙”,原有的专业银行业务分工被打破,银行同业竞争日趋激烈,促进了专业银行多元化的发展,也促进了银行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三是在大力发展银行信用的同时,有计划地开放商业信用,试办了票据贴现业务、卖方信贷和消费信用,初步改变了单一银行信用形式。同时,改革结算办法和联行清算制度,逐步推广了商业汇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结算方式,扩大了结算范围,各专业银行自成联行体系。四是进行综合配套放权改革试点,建立和完善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中国工商银行对大中城市分支行下放业务经营权、信贷资金调配权、利率浮动权、干部任免和奖惩权、劳动组织和工资资金分配权、利润留成支配权等六权;同时建立行长负责制和各个部门岗位责任制;还试行了行长目标经营责任制。中国农业银行试行了县(市)支行行长负责制;并于1988年在专业银行中率先进行了财务包干和承包经营责任制试点。中国银行试行了“外贸贷款目标承包责任制和其它单项目标责任制”。这些不同形式经济责任制与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有利于解决银行内部“吃大锅饭”的问题,增强了基层银行的活力。五是广东、深圳等地专业银行试行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促进了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和资产质量的提高。六是为适应其它改革的需要,各专业银行推出了劳动人事制度改革,试行了中层干部聘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干部定性定量考核制,改变了奖金平均分配,拉开了内部分配档次。

从1989年到1991年底,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三年治理整顿时期,随着国民经济的治理整顿,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也进入了徘徊不前的阶段。为治理经济环境和金融秩序,国家采用一些行政手段强化计划管理,对专业银行也强调其国家银行的政策性,甚至有的同志提出专业银行作为国家银行是政策性银行,使专业银行承担的政策性业务扩大,企业化改革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

(三)设立政策性银行,探索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

随着治理整顿工作的结束,中国的经济、金融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特别是从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之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全面转轨阶段,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在经济的各个领域全面展开,金融体制改革把专业银行商业化作为改革重点,并提出了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改革目标。

为了解决专业银行同时身肩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问题,促进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国家首先成立了政策性银行。1994年3月17 日,中国第一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宣布成立;7月1日,中国进出口银行正式运作;11月18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挂牌开业。由此,三家政策性银行构成了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框架体系。

在政策性业务从专业银行分离出去以后,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迈开了步伐。各专业银行在本系统推行了贷款限额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试行了资产风险管理,完善了系统资金调控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各专业银行还完善了全行统一法人制度,进行了清产核资,完善了内部资本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工商银行等行还建立了法人授权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经营目标责任制,全面实行集约化经营,加强经营管理,促进了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提高。1995年,中国投资银行经过改造,成为中国建设银行全资附属的商业银行。199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正式实施,为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提供了法律依据,标志着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进入了依法实施的阶段。

(四)发展新兴商业银行,引进外资银行

198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交通银行重新组建, 并将总管理处设在上海。作为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当时为区别于其它专业银行,只是称为“综合性银行”,并没有打出“商业银行”的牌子,直到1988年3月交通银行第二次董事会上, 才正式提出要“努力把交通银行办成一个富有改革精神的新型社会主义商业银行。”1987年2月, 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等商业银行机制,建立了第二家商业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全资所属的中信实业银行,但仍称“综合性银行”。从1987年到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批准成立了四家股份制、区域性的商业银行。1987年4月, 招商银行在原蛇口工业区财务公司的基础上成立,刚成立时作为中国香港招商局集团直属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过1989年和1993年两次增资扩股后已成为全国性的商业银行。1987年12月,深圳发展银行在吸收深圳特区内原有6 家信用合作社资金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招股后正式成立,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唯一一家上市的规范化股份制商业银行。1988年8月, 福建兴业银行在原福建省福兴财务公司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募股后正式成立,成为一家区域性的商业银行。1988年9月, 广东发展银行正式成立,也是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但从1989年开始的治理整顿期间,银行体制改革徘徊不前,这些商业银行不再称为“商业银行”,转而改称“综合性银行”。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后,商业银行重新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1992年8月,中国光大银行在北京正式成立, 作为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全资附属的全国性银行,1996年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1992年12月,华夏银行在原首都钢铁集团附属财务公司的基础上正式成立,经过1995 年股份制改造后成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1993年1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正式成立, 成为区域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95年8月18日,海南发展银行在海口成立, 也是一家区域性商业银行。1995年,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民生银行正式筹建,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 成为中国首家主要由民营企业投资并为民营工商企业服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正式实施后经批准设立的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至此,中国新兴商业银行已发展到11家。此外,北京、上海、天津、武汉、石家庄等城市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成立了城市合作商业银行,成为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些新兴商业银行的建立和迅速崛起是中国银行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重要标志,为促进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和在中国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在大力发展新型商业银行的同时,金融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引进了大量的外资银行。截至1997年6月底, 我国共批准各类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代表处540家,外资营业性金融机构162家。外资银行的总资产达329.6亿美元,贷款余额230.8亿美元,存款余额39.9亿美元。在上海浦东,已批准9家外资银行试点开办人民币业务。今年, 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试点又扩大到深圳市。从此,外资银行成为中国银行体系的重要成员,不仅竞争外汇业务,还直接参与人民币业务竞争。

(五)加强银行监管,防范和化解银行经营风险

随着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和银行组织体系的迅速发展,中央银行加强了对各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加强了金融立法,依法强化对商业银行的监管。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金融法规相继实施,为银行依法经营、依法强化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央银行依法建立了对商业银行的各种稽核监管制度,进行了大量常规性和现场稽核,促进了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二是从1998年1月1日起中央银行改革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对各商业银行取消贷款限额管理,全面实行贷款限额指导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改革了存款准备金制度;发行2 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 强化了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提高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风险防范能力。三是改革银行组织领导体制,各银行成立系统党委,实行完全的垂直领导,有利于排除行政干预,落实经营自主权;改革银行机构设置,省市分行合并,撤并部分县级支行,强化了系统调控和集约经营。四是开展资产清理和贷款风险分类改革试点工作,加强银行不良贷款的风险防范与化解;今年6 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关闭发生支付危机的海南发展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整体接管,开创了中国银行业关闭和接管的先河,在化解银行经营风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二、银行体制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纵观中国银行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我们认为,中国近20年的银行体制改革具有以下几个明显成效。

第一,建立了中央银行制度,完善了银行组织体系。近20年银行体制改革的最主要成效是银行组织体系的改革。这一改革从根本上打破了中国人民银行既是中央银行又是银行业务经营企业的高度集中统一的单一银行体制,中国人民银行成为独立的中央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对整个银行体系的领导与监管职能。同时,成立了工、农、中、建等国有商业银行,发展了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一大批全国性或区域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建立了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组建了一批城市合作商业银行,引进了外资银行,从而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共同构成的较完整的银行组织体系。

第二,明确了专业银行改革目标,完善了银行内部经营机制。经过近20年的改革探索,从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到内部经营机制改革,先是明确了专业银行的企业性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专业银行长期政企性质不明和作为财政附属物不讲经营核算的问题;其次,在企业化经营管理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如对基层银行放权让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财务核算制等,逐步完善了经营机制,专业银行经营活力不断增强。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总体改革目标的明确,专业银行改革也明确了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改革目标,并在商业化改革方面迈出了步伐,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第三,打破了供给制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银行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显增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资金完全按计划分配,实行供给制,完全服从国民经济计划的高度统一安排,不注意资金配置的效率和效益。随着经济和银行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银行信贷资金管理逐步实行分级管理、实贷实存,贷款投放由按计划供应改为以销定贷,银行在资金调配和贷款投入方面的自主权逐步加大,银行信贷间接融资在国民经济资金配置中的比重不断加大。因此,银行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银行信贷成为资金配置的主要方式,银行信贷、利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杠杆作用越来越大。

第四,促进了银行业务与技术发展,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银行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服务在社会经济发展与城乡居民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各家银行不断推出新的金融工具和新的金融业务品种,如信用卡、个人支票、住房按揭贷款、消费性贷款、科技开发贷款、电子汇兑等;并且银行业务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金融业务电子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银行业务电子化处理程度达70%左右,城市银行通存通兑甚至全国银行通存通兑、电子联行清算以及自动存取款的电子货币迅猛发展,国际结算与环球金融电讯网络接轨,以信用卡为主的全国金卡自动化网络工程正在建设。特别是国内银行业同业竞争机制的引入、对外资银行的开放,促进了银行业务和技术水平的大幅度提高。银行业务品种与技术手段的迅猛发展,已从根本上改变了银行业务品种单一、技术手段“一把算盘一支笔”的落后局面,金融服务水平和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初步呈现出了银行业务多元化、现代化、电子化的繁荣景象。在银行业务技术和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银行各项业务迅速发展。1978年年末,我国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为1134.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1850亿元;到1997年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82392 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74914亿元,分别比1978年末扩大71.6倍和39.5 倍。

第五,促进了银行工作重点的转移,经营管理水平逐步提高。随着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各专业银行逐步建立了各种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各种业务经营的管理和财务核算。特别是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召开了全国银行业经营管理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要把银行工作重点转移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上来,各专业银行、商业银行都就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经营效益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部署;并结合建立商业银行制度,初步试行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风险管理等与商业银行相配套的业务管理制度。同时,在推行集约化经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加强稽核监督、提高经营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从而初步实现了银行工作重点由业务服务向经营管理的转移,银行经营意识明显增强,经营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有了明显的提高。

第六,加强了银行法制建设,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不断强化。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组织制定了一系列银行管理法规制度,特别是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银行管理初步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转换中央银行职能,把工作重点转向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监管,建立了一系列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对各国有商业银行、新兴商业银行进行了经常性、定期和不定期的稽核监督,制定了一整套稽核监管统计报表,加强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性和合规性的稽核监管,为保证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做了大量艰苦深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银行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根本出路

20年的银行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但尚未完全解决中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传统银行体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一是专业银行政企不分、产权不清、约束软化的问题仍然存在,财务约束软化等问题尤为严重。虽然在法律上明确了专业银行作为国家商业银行的企业性质,但在实际工作中专业银行仍然被当作政府机关。国家银行仍然承担着许多作为金融企业不应承担的政府职能,在政策性银行分设后仍然办理了大量的政策性业务。同时,专业银行转化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没有明确界定产权,银行行长作为经营者没有受到国家所有者的应有产权约束,财务负盈不负亏、产权和财务约束软化的问题相当严重。二是信贷资金配置行政干预的问题仍很突出,资金商品化、利率市场化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更没有完全实施,资金配置的计划色彩仍然很浓,效率和效益仍然不高。三是银行之间无序、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当突出,再加之金融市场不发达、竞争规则不健全、中央银行监管力度不够,恶性竞争必然带来许多负作用,提高了银行经营成本,影响了金融秩序和金融环境,加大了金融风险。四是银行法规还不完备,特别是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亟需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不全,执法不严、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经营作风不实、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还相当突出;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有了明显增强,但监管体系还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查处问题落实整改不到位;商业银行对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重视不够,自我约束能力较差。五是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较差,经营效益不高,不少专业银行分支机构不良贷款占比较大,财务亏损包袱严重。这些问题导致银行经营风险较大,严重影响银行体系的长期改革和发展,甚至将影响中国银行体系的稳健经营和金融稳定。

产生以上这些问题,既有银行自身改革不深入的原因,但更主要是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由于银行是国民经济的神经枢纽,银行改革直接涉及到经济改革、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不可能单独进行,必须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因此,银行体制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银行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

四、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主要措施

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中心环节是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造,与此同时,必须加快新兴商业银行发展,完善相关的配套改革。

(一)以改革产权制度为突破口,加快国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造

四大国有专业银行是中国银行体系的主体,其存贷款业务量占全国银行系统业务量的70%以上,国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造是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关键,只有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真正建立起了现代商业银行制度,才有可能在银行体制改革方面取得根本突破。

首先,国有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造必须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使国有专业银行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成为真正的产权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要分离国家作为出资者的所有权和专业银行作为独立法人的法人财产经营权;要以国资局或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机构代表国家作为出资者,落实所有权代表,解决国有专业银行实质上存在的所有者缺位问题,代表国家行使出资者的重大决策权、财产监管权和收益权;落实专业银行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在明确产权主体的同时,必须改革国有专业银行国有独资的产权组织形式,按照国际惯例,采用股份制这种典型的现代产权组织形式,推进专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在保证国有控股的情况下,大力发展企业法人、个人和外资参股,既加快专业银行资本实力的增强,又通过股权多元化,强化股权所有者对专业银行的监管,增强其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实践证明,推进专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在国有资本控股的条件下,股份制既不会影响国家对银行的控制权,又有利于增强其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其次,要加快专业银行不良资产重组的步伐,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让专业银行在商业化改造中轻装上阵。只有化解了专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风险,专业银行商业化才能顺利推进。背负着沉重的不良资产包袱,不要说商业化改革很难推进,就是其正常经营也会困难,甚至危及其生存。因此,重组专业银行不良资产,化解其资产风险,是推进商业化改造的基本前提条件。重组专业银行不良资产要根据成因,从国家、企业、银行等方面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从国家方面,要在充实专业银行资本实力、股份制多渠道筹集银行资本的同时,加大呆坏帐核销力度,分期分批将实质上呆死的不良贷款本息冲销,从而净化一块银行不良资产;要通过发行特别国债形式,补充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让国有企业真正成为拥有国有资本的企业,落实国有企业资本金,将银行对国有企业资本金性质的铺底流动资金贷款盘活,置换一块银行不良资产。从企业方面,要加快企业改制、改组步伐,立足企业盘活搞活一块银行不良资产;通过优势企业并购劣势相关企业,推动企业资本重组,重组转移一块银行不良资产;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债券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负债率,直接融资后企业归还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替补一块银行不良资产。从银行方面,要用好增量贷款启动盘活企业,启动盘活一块不良资产;依法清收,依法制止企业逃废债,清收保全一块不良资产;加强信贷管理,完善贷款风险防范、规避、控制与化解机制,防止新不良资产的发生,千方百计化解一块不良资产。

再次,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要改变目前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行长一人说了算”的状况,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强化专业银行自我约束机制。对于不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专业银行,可由国务院派驻监事会或稽核监察人员,强化所有者对专业银行经营层的监管。要切实推行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管理会计制度等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方法,加快专业银行业务创新,促进其经营机制完善。加快专业银行组织机构改革,严格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大力精简分支机构,多渠道分流人员,推进集约化经营。

(二)加快新兴商业银行发展,在专业银行体制外发展新生力量

既要促进交通、中信、光大、招商、民生等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发展,又要进一步完善其商业银行运作机制,发挥其改革的示范效应。要在加快城市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同时,加强商业银行制度规范,防范和化解其原城市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等经营风险。要进一步加大外资银行引进和监管力度,促进外资银行向中西部发展,在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加强对其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同时,对城市商业银行和规模小的新兴商业银行要推动其并购重组,扩大规模,增强其竞争力,促进中小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三)完善相关配套改革,为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要加快政府机构撤并、人员精减和职能转换步伐,减少各级政府对银行贷款等业务经营的行政干预,真正落实银行经营自主权。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步伐,重组国有资本在企业的分布,盘活国有资本存量,让国有资本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中型企业、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转移,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促进国有经济的战略重组,增强国有企业的整体活力和效益,为银行盘活对国有企业的不良贷款创造条件。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国有企业的社会保障包袱,同时解决国有专业银行每年末发放工资性贷款等政策性业务包袱问题,减少商业银行还在承担的大量财政性贷款等实质上的政策性业务。要加强宏观金融监管,整顿金融秩序,依法治理金融环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促进各银行公平合理竞争,维护良好的银行竞争发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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