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新的价值取向:幼儿教育与生活的融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幼儿教育论文,价值取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教育和生活的关系
一个人一出生,就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从他的诞生、发展、成熟、延续直至死亡是一个生长的过程,是一个人生活历程的全部内容。当然生活并不仅仅是生理学意义上的,并不仅仅是指人的生命的内在潜能自然展开的过程,而且还包括人的知识、能力、个性,直至整个精神世界经验的过程。而这种经验的增长、组织、更新就是广义的教育。因此教育离不开生活。杜威曾说“教育应当是生活本身,而不是生活的准备”。在杜威看来,教育并不是强制儿童静坐听讲和闭门读书,教育就是生活、生长和经验的改造。生活和经验是教育的灵魂,离开生活和经验就没有生长,也就没有教育。“最好使学校成为儿童真正生活的地方,并从中获得他感到高兴和有意义的生活经验”。可见,教育与生活是不可分离的。教育的过程就是不断更新与丰富生活经验的过程,就是不断获得进一步生活能力的过程。只有在生活中人的个性才能得到自由而真实的表现,也才能谈上经验的不断改造,因而教育即生活。
二、幼儿教育应当是一种以幼儿生活为特征的教育
对于幼儿来讲,他的发展是全方位的,不仅指生理、心理的发展,而且是幼儿整个精神的发展,不仅是要让幼儿获得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通过教育促进幼儿人格均衡和谐和发展,使幼儿具备继续生长的能力。然而,幼儿年龄小,知识经验贫乏,幼儿生理、心理发展水平的局限,决定了对幼儿的教育不可能是一种灌输式的教育,也不可能是一种强迫训练式的教育。对幼儿的教育必须寻求一种更为高效、更为自然、更为符合其年龄特点的教育,这就是我们所倡导的以幼儿生活为特征的教育。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儿童的发展就是儿童凭借自身原有的图式在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通过同化、顺应,通过不断获得与改造经验,不断取得平衡从而建构自己心理结构的过程。幼儿的认知发展处于前运算阶段,这就决定了在幼儿教育中必须依靠一些鲜明、形象的事物和直观的教具来帮助幼儿获得经验。在幼儿园教育中,我们一贯提倡在幼儿的学习过程中,通过给幼儿创设多种多样的活动情景,提供丰富的玩具、材料,通过幼儿与材料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同伴、教师之间的互动,通过幼儿自身的操作、探索,通过幼儿自己的工作,使幼儿认识事物之间的关系,理解一些抽象的概念、符号,直至掌握一些粗浅的知识和科学启蒙原理。而这一切都是在幼儿获得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幼儿接受教育就是幼儿生活的一种方式。因此杜威认为最好的教育应该是从“生活中学习”,即教育应该充实儿童的生活,使儿童能够适应生活并更新生活,学校应该是儿童真正的生活场所。幼儿的生活就是幼儿的教育,幼儿的教育就是幼儿的生活,如果我们把幼儿的教育与幼儿的生活相互隔裂,把教育看作是幼儿生活之外的东西,把幼儿的学习、发展、个性的完善看作是与幼儿生长、生活不相干的事务,那么幼儿教育也就脱离了生活。所有幼儿教育只有扎根于幼儿生活与经验,幼儿教育才能发挥自己的效能,教育才真正有意义。生活是多层次的、复杂的,生活中既有有益的经验,也有无益的或有害的经验。因此,必须对幼儿的生活进行过滤。
三、幼儿园课程的实施应当与幼儿的生活融为一体
目前在我国幼儿园的课程实践中,基本实施的是课程的目标模式,强调幼儿教育活动明确、具体的目标。在人们的思想中,教育活动完全是在目标的调控下进行的。总目标之下有各领域目标,各领域目标之下又有一级目标、二级目标……直至每一个具体教育活动的目标。教育活动开始之前,教师须先设计目标,然后根据目标选择内容,及具体的教育活动过程,最后实现目标。所以目标模式关注的是目标实现的程度和效果,教育活动过程只不过成了达到目标的一种手段。我们主张幼儿园课程的实施从本质上来讲应该与幼儿的生活融为一体。当今世界上风靡的意大利瑞吉欧——方案教学,其课程的生成就是来源于儿童、来源于儿童的生活、兴趣、探索、谈话和争论。教师通过倾听,把这些内容记录下来,并作为一个活动主题,然后由教师与儿童一起制定活动的计划和过程,在幼儿的自然的生活中促进他们的发展。这些做法几乎形成了方案教学课程的特点。从别一方面讲,幼儿园课程的内容主要是一些基本的生活常识、生活卫生习惯、行为习惯、口头言语的学习及粗浅的科学知识和科学常识,还有一些音乐、美术活动,这些都是从儿童身心发展的水平出发制定的,是与幼儿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同时又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内容。这些内容不是以知识的逻辑组织的学科,而是以生活的逻辑组织起来的感性的、多样化的活动。所以在实施时,它需要通过幼儿一日在园生活的各种活动来进行。因此幼儿园课程内容的浅显性、生活性就决定了幼儿园课程的实施应与幼儿的生活相联系,应与幼儿的生活融为一体。
四、师幼关系应当是生活中的“我——你”关系
幼儿园教育活动是在教师与幼儿之间展开的,所以教师与幼儿在生活中的关系对整个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有很大的影响。毋庸置疑,在我国的幼儿教育实践中,不平等的师幼关系依然存在着。尽管近年来,随着主体性教育的提出,幼儿是主体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教师对于幼儿而言,由于一方面年龄、知识和无上权威等方面的有利条件和另一方面孩子年幼与顺从的地位,故教师是主导的信念仍不可动摇。因而幼儿仍然没有升到与教师平等的地位。这种不平等的师幼关系无疑给师幼之间的深入交往设置了一道无形的屏障。所以我们主张幼儿园教育中的师幼关系应当是幼儿生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生活中的“我与你”的关系。尽管教师是幼儿生活中一个“重要人物”,但教师仍然是幼儿生活的一部分,是幼儿人际交往的一个方面。师幼双方在教育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双方都具有完整的个性,教师与幼儿的关系是民主、平等、自由、融洽的关系。双方是在以平等、尊重的前提下开始活动的。在这种人与人之间的、我与你的关系中,教师是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完整的人格面对幼儿,真诚地与幼儿交往,并把幼儿看作是完整的人,把幼儿作为精神整体来肯定他。在这种“我与你”的关系中,教师能真正体会到幼儿作为独特个体的需要、情感、态度和发展的意向,体验到幼儿作为发展中的主体的独特背景而去接纳他,信任他,并进而帮助他,促进他的发展。当然师幼“我与你”的关系并不消除教师在教育中的独特的地位,而只是把教育教学活动建议在师幼平等和谐的相互交往的基础上,把幼儿园教育放在生活的大背景中,即教师要把幼儿当作人,承认他们有独立的人格与尊严,承认师幼之间价值的平等。虽然教师和幼儿双方的社会角色不同,地位有别,但在教育活动中双方的地位和人格是平等的,是生活中“我与你”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