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二项式名词句与主题-陈述结构_语义分析论文

汉语二项式名词句与主题-陈述结构_语义分析论文

汉语双项名词句与话题-陈述结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词句论文,结构论文,话题论文,双项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话题-陈述结构

句子的形式和意义可以从许多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除了句法结构、语义结构、韵律结构等等以外,所谓信息结构(information structure)也是句子组织的一个重要方面。发话人话语中涉及到的有关事物以及同它们相关的内容,受话人一方是否了解,熟悉程度如何,是否是对方目前的关注焦点,在这些问题上,发话人都得有自己的估量,并以此为根据,决定自己采用的语言形式,以便与上下文顺畅相连,使受话人容易理解,取得最佳的语言交际效果。信息结构所表现的就是具体语境中发话人在这些问题上的判断、预设及意向。语言信息结构方面的内容一般表现在两个主要方面,一是事物的指称形式,二是句子的语法组织形式。同一个事物,可以用不同语言形式指称,如各种名词短语、代词、或者零形式等等;同一个命题,可以用不同的句式表现出来,如主动句和被动句等等。话题-陈述结构是句子信息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所谓的焦点结构。句子可以执行描写、叙述、判断等功能,其描写、叙述、判断的对象称为话题,其他部分则为陈述。句中哪个成分用作话题,哪些部分用作陈述,是发话人选用语言表现形式时的重要考虑因素,并且有时会影响到句子命题的真值条件。(注:英国剑桥大学的罗素(Russell)与牛津大学的Strawson曾就有关指称问题进行过几次辩论,在哲学、逻辑学与语言学界影响很大(参看Russell,1905;Strawson,1950、1964)。Strawson(1964)认为,句子成分在该句话题-陈述结构中的位置会对句子命题的真值条件产生影响。这个观点得到大多数研究者的赞同。)

现代理论语言学发展史上,在话题-陈述结构的研究方面最有影响的语言学家主要有19世纪德国语言学家Georg von der Gabelentz,以及深受德国哲学和语言学界影响的布拉格学派、Charles Hockett、赵元任、Michael A.K.Halliday、Charles Li、Sandra A.Thompson以及Jeanette Gundel。Gabelentz(1901)提出心理主语和心理谓语的概念,开启句子信息结构研究的先河。布拉格学派创立功能句子观点理论,使句子信息结构的研究系统化、理论化。Hockett(1958)和赵元任(1968)主张,主谓结构的普遍特征就是话题与陈述,主语通常是话题,谓语是陈述,汉语如此,英语和欧洲其他主要语言一般也是如此。Halliday(1967)深化了对信息结构的系统研究,尤其注重韵律和词序的表达作用。Li & Thompson(1976)将主语突出和话题突出作为两个对立的参项引进语言类型学研究,并且分析了两类语言各自的特点。Gundel 1974年以《语言理论中的话题与陈述》为题完成了博士论文,在随后的30年里,主要研究兴趣始终集中在话题与焦点等课题上,发表了许多有影响的著作。值得注意的是,前面六位理论语言学家同时都是汉语语言学家。这恐怕不是巧合,国际语言学界在话题-陈述结构的研究中常见的一些理论概念和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用汉语的眼光看世界的结果。

话题-陈述结构本质上属于话语和语用范畴,同句子的话语功能和使用语境密切相关。可以把话题和陈述看作连续语流中的一问一答,话题相当于“XXX怎么啦?”这类问话中的“XXX”,而陈述则提供有关该成分的新的信息。赵元任(1968)指出,汉语正好有一个说明这种观点的现成例子。语气词“啊”、“呢”、“吗”等都是一词而兼两任,既可以是疑问词,也可以是提顿词,标明前面的句子成分是句子的话题,见下面的例子(引自Chao,1968:82):

(1)问:饭啊?

答:还没得呢。

(2)问:饭呢?

答:都吃完了。

(1’)饭啊,还没得呢。

 (2’)饭呢,都吃完了。

(1”)饭还没得呢

(2”)饭都吃完了。

作为话语和语用概念,话题-陈述结构存在于所有语言之中。但是,这种话语语用概念的表现形式,在不同的语言中却可以有很大差别。虽然话题经常表现为主语,陈述经常表现为谓语,但这与施事做主语、受事做宾语一样,只是一种倾向,两者不对应的情况经常出现。话题可以不是主语,例如:

(3)问:那三位客人呢?

答:我刚才看见那三位客人了,在逛街呢。

主语也不一定是话题。主语为无定或无指名词成分时,不能作为一般的话题看待,例如:(注:汉语句子主语一般由定指成分担任,但是,正如范继淹(1985:328)所说,无定NP做主语的句子在汉语中“并不罕见,也不特殊”,Chen(2004)也得出类似的结论。汉语如此,英语也是如此。据Hopper& Martin(1987:300)统计,现代英语中带不定冠词a(n)的名词短语有27%左右是在句子中用作主语。)

(4)一个大孩子带着弟弟妹妹出来玩,正好路过那儿。

(5)谁来啦?

(6)谁也没想到会下雨。

(7)人人都抱着个大西瓜。

即使主语是有定成分,SVO这种句式一般也可以用来表现几种不同的信息结构,这在文献中有广泛而深入的报道。

许多语言都有一些特殊的语法手段,其主要功能就是指示句子的各种信息结构。这些语法手段中,有的是语法助词,如日语中的wa,许多人认为它的主要功能就是表示前面的成分是话题。更常见的语法手段是特殊的句法结构。Gundel(1988)调查了在谱系和地理分布上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三十种语言,研究它们主要使用哪些特殊语法手段来表现话题-陈述结构。她先将这些语言中主要用来指示话题-陈述结构的特殊句法结构分成两大类,一类是用作话题的语言成分先于用作陈述的句子部分,另一类顺序正好相反。这两类句法结构都称为句法话题结构(syntactic-topic construction),第一类语言位于结构最左边的成分或者第二类语言最右边的语言成分则称为句法话题(syntactic topic)。

句法话题位于左边的句法话题结构又可分为两类,一是左向移位句(left dislocation,简称LD),其特点是句法话题后接一个完整的句子,句中带有一个语言成分(通常是代词)复指该句法话题,例如:

(8)那套房子,老王后来还是把它买了下来。

(9)王小刚,他不简单啊。

第二类是所谓的话题化结构(topicalization,简称TOP),句法话题后接的句子在结构上是个不完整的句子,有一个句法成分在位置上是空缺,在语义上复指句法话题。在一些理论语法模式中,该空缺被看成是句法话题的原位,TOP由SVO句派生来。下面是一个TOP的例子:

(10)那套房子老王后来卖了。

SVO是英语中的常态句式(canonical construction),信息结构上的特点之一是可以与多种信息结构相容。与SVO句式相比,LD和TOP是非常态句式(non-canonical construction),在语法上受到较大的使用限制,在信息结构上相对而言比较专一。例如,Gundel(1988:223)认为,句法话题结构中的句法话题毫无例外都用作语用话题。

必须看到,句法结构同信息结构的关系相当复杂,不是上面的简单结论所能概括。Gundel自己指出,表层句法结构特征与TOP一样的句式中,句首成分可以不是语用话题而是与上文中某个疑问词相对应的信息焦点(Gundel & Fretheim,2004)。虽然这两种不同的用法在英语中可以靠韵律特征区别开来,但在其他一些语言中,如芬兰语和挪威语,表现两种不同信息结构的可以是相同的句法和韵律形式,也就是说,这些语法结构在这些语言中是同形异义结构。另外,大家从实际语料中发现,充任句法话题的名词性成分固然以定指和通指性成分为多,但有时也可以是无定甚至无指成分,无法将它们解释为一般意义上的语用话题。

Gundel(1988)发现,她调查的这些语言中还有另外一种句法话题结构,形式上也是句法话题后接一个句子。它的特点是句法话题不是谓语动词的论元(argument),与谓语动词不发生直接的语法关系。句法话题在句中没有复指成分,也不可能挪回到谓语中去。例如:

(11)My work,I'm going crazy.

这种句法话题又称作“悬置话题”(hanging topic)。也有人可能是受Hockett和赵元任等人汉语研究的启发,把这类句法话题结构称为双主语结构(double-subject construction)。Chafe(1976:50)则将这种句式中的句法话题称为“汉语式话题”。下面是文献中经常引用的例子:

(12)那场大火,幸亏消防队来的早。(转引自Chao,1968:102)

(13)那些树木树身大。(转引自Chafe,1976:50)

(14)象鼻子长。(转引自Li & Thompson,1976:480)

LD和TOP是英语和其他主要欧洲语言中的常见结构,而(11)-(14)这类句式则一般限用于非常随便的口语,书面语或正式口语中很少出现。Gundel(1988:224)认为,这类句式代表的正是“最典型的话题-陈述结构(topic-comment structures par excellence)”。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这种句式中句法话题应该一定是语用话题,句子的其余部分为陈述。Li & Thompson(1976)则将这种双项名词句作为话题突出性语言的一个重要特征。汉语是话题突出性语言的主要代表,这类句子既然是区别汉语与英语等主语突出性语言的一个主要特征,自然成为汉语语法学中的重要研究对象。

二 汉语双项名词句

本文所用的“双项名词句”这个术语,是个比较中性的称呼。句首的名词性成分可以只有一个,也可以不止两个,为了避免将问题过分复杂化,本文的讨论范围限于小句谓语前有两个名词性成分出现的句子,以下面的例句为代表。我们按照NP1的语义角色,大致分成七类。

1.NP1为施事

(1)有的人,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转引自吕叔湘,1986:534)

2.NP1为受事

(2)这套房子他们已经买下了。

 (4)这几本书你读得很仔细。

(3)什么话老王都敢说,什么事老张都敢做。 (5)这些话我们还说它干嘛!

3.NP1为对象

(6)这件衣服他并不是十分喜欢。

(7)那几个人我见到了。

4.NP1为工具

(8)这把刀我切萝卜。

 (9)这笔钱你交学费。

5.NP1为地点(时间或处所)(注:这儿以及下面的语义角色优先序列中所用的“地点”是个上位概念,至少包含两个下位概念,即后面括号里“时间”和“处所”。用“地点”来涵括“时间”,从理论上讲是有充分理由的。根据许多语言学家(尤其是从心理认知功能角度出发的语言学家)都赞同的所谓“地点理论”(localism),相对其他有关概念而言,空间地点概念在语义和语法上是基本概念,时间概念,甚至动词的使动概念和及物性概念也大都由地点概念衍生而来。Lyons(1977,第15章第7节)专门讲了这个问题,立论相当周延。)

(10)下午我们开个会。

(11)那个角落我想放一盏灯。

6.NP1为系事

(12)这事老高有意见。

(13)啤酒你忘了付钱了。

7.NP1与NP2有隶属关系,或者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另一连带特点是NP1与谓语没有直接的语义或语法关系

(14)小赵胆子大极了。

(15)十只黄猫九只雄。

可以根据NP1是否与NP2后面的谓语成分有语法上的选择关系,将上面的句子分为两大类,1-4为一类,5-7为另一类。在少数情况下,NP1在句子中有回指代词,或者可以挪到动词后面。但是,这类与英语中的LD和TOP相似的句子,在汉语里无论是从句子类型来看,还是从实际话语中出现频率来看,都只占少数。英语中LD和TOP是非常态句式,同一个常态的SVO句相对应,使用非常态句式会产生语用隐涵效果,而上面这些汉语双项名词句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一个对应的SVO句。

值得注意的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句首两个名词的顺序可以互换,例如:

(1’)*他有的人活着别人就不能活。

 (9’)你这笔钱交学费。

(2’)他们这套房子已经买下了。

(10’)我们下午开个会。

(3’)老王什么话都敢说,老张什么事都敢做。(11’)我那个角落想放一盏灯。

(4’)你这几本书读得很仔细。

 (12’)?老高这事有意见。

(5’)我们这些话还说它干嘛!

 (13’)你啤酒忘了付钱了。

(6’)他这件衣服并不是十分喜欢。 (14’)胆子小赵大极了。

(7’)我那几个人见到了。 (15’)*九只十只黄猫雄。

(8’)我这把刀切萝卜。

以上面例句为代表的双项名词句在汉语里是否属于同一类句法结构,是一个大有争议的问题。以丁声树等(1961)、Chao(1968)以及朱德熙(1982)为代表的结构主义论著将所有这些句子统称为主谓谓语句,根据NP1和NP2的语序,将它们分别称为大小主语,既不考虑它们的语义属性,也不考虑是否可以挪回到动词后面,或者是否有代词复指,对(1)-(15)和(2’)-(14’)不加任何区别。(注:有一些主谓谓语句并不是双项名词句,如下面这两个例子(转引自吕叔湘,1986:532,539):

(1)这椅子坐着很不舒服。

(2)这孩子说话早。)此外,Gundel(1988)、陈平(1994,1996)以及Gundel & Fretheim(2004)等论著将(1)-(15)归为一类,统称为句法话题结构,其中又可细分出LD、TOP和悬置话题结构,将NP1称为句法话题,相当于结构主义语法论著中所说的大主语。从这个角度出发,有不少问题仍然有待回答,其中包括(2’)-(14’)是否也可归入这一类,在语法和信息结构等方面(2)-(14)与(2’)-(14’)之间是否存在系统差异,等等,这也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当然,也有许多学者采取不同的分析方法。对于(14)-(15),大家意见比较统一,一般都认为它们是主谓谓语句,但在其他句子的分析上意见分歧很大。许多学者既考虑词序,也考虑语义和其他因素。例如,胡裕树(1979)和吕叔湘(1979:539;1986)都承认(2)-(7)为主谓谓语句,但是对于(2’)-(7’),前者主张将它们看作宾语前置句,后者则主张结合上下文的语法格局作通盘考虑,有的可以看成宾语前置句,有的最好还是看成主谓谓语句。另外,许多传统语法学家,如黎锦熙等,完全从语义出发,将(2)-(7)以及(2’)-(7’)这样的句子都看成是宾语倒装句,按照这种观点,它们自然与(8)-(14)以及(8’)-(14’)分属完全不同的句子类型。所有这些观点在后来的语法著作中都有所反映。当代许多分属不同学派的语法论著,如Sun &Givón(1985)、Ernest & Wang(1995)、沈家煊(1999)、Zhang(2000)等将(2)-(7)析为OSV,或同时称之为TOP结构,将(2’)-(7’)分析为SOV,把它们看作宾语倒装句。当然,许多著作里的所谓OSV、SOV、TOP结构、宾语倒装等等只是一种方便的说法,但在另外一些著作里,这些用语具有很强的理论涵义。在基本语序为SVO的语言中,将这些句子看作为OSV、SOV、TOP结构或宾语倒装,往往意味着研究者认为存在一个相应的SVO句。这在英语中确实如此,除了悬置话题句以外,所有句法话题结构都有一个对应的、属于基本句式的SVO句,在早期的转换生成语法模式中,前者由后者转换而来。汉语的情况则要复杂得多。上面所举的双项名词句中,只有少数有对应的SVO句,例如:

(2”)他们已经买下了这套房子。(5”)我们还说这些话干嘛!

(6”)他并不是十分喜欢这件衣服。

 (7”)我见到那几个人了。

在大多数情况下,谓语前的名词性成分无法挪回到动词后面去。可以用“增字解经”的办法为这些句子设定对应的SVO结构,例如:

(4”)你读(这几本)书读得很仔细。

(8”)我用这把刀切萝卜。

(13”)小赵的胆子大极了。

是不是采取类似的处理方法,一般取决于研究者的理论取向。哪些双项名词句能这么处理、如何避免这种处理方法的任意性、哪些句子由基础部分生成、哪些由转换派生、如何生成或派生等等,都是国际语言学界在60年代至80年代初热烈争辩的问题。同语法研究中其他许多问题一样,这些问题只有在特定的语法理论框架中才有研究价值。随着主流形式语法理论模式的变化,这些具体问题的理论意义大都逐渐消失。

各种语法理论模式的技术细节及其发展变化固然值得我们研究,但更值得我们认真思索的是有关争论背后的核心问题。现代语言学的发展日新月异,经常有新的理论模式出现,老的不断更新,或者渐渐湮没无闻。透过汗牛充栋的文献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始终存在着一些核心问题,常常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理论背景下、以不同的方式成为语言学家的研究课题。我们认为,具体语言中哪些结构属于该语言的基本句式,就是上述争论的一个核心问题。作为语法研究中具有根本意义和全局性影响的课题之一,人们对它有持久的兴趣,尽管在表现形式和侧重方面有所不同。本文开头提到的常态句式和非常态句式的区别,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语言中基本句式和非基本句式的区别,或者是无标记句式和有标记句式的区别(参看Lambrecht,1994;Birner&Ward,1998;沈家煊,1999;Aikhenvald et al,2001)。在语言信息结构的研究中,这种区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前所述,英语中的句法话题句是非常态句式,除了极少数的例外情况,它们总是对应于一个常态的SVO句。也正是因为英语语言系统中存在这种聚合关系上的对立(paradigmatic contrast),使用者可以用非常态句式表现特殊的信息结构。英语中的所谓分裂句式也是属于同一种情况。那么,汉语中常态句式和非常态句式主要是通过哪些手段表现出来的呢?我们认为,在这个“没有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常常省略虚词”(吕叔湘,1984:466-467)的语言里,各种语义成分在句子中的前后顺序,是区别常态句式和非常态句式的最重要的语法手段。正是基于这种认识,陈平(1994)提出两条语义角色优先序列,试图用以概括各种语义角色和句子中主要语法成分的配位原则。在其他条件相似的情况下,符合该配位原则的是汉语中的常态句式,否则是非常态句式,或者是不合语法的句子。这只是一个初步的尝试,无论在原理上还是细节上都有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地方。

许多学者认为,相对于SVO而言,OSV和SOV在汉语里是有标记语序,在语义和句法上受到更多的限制(参看沈家煊,1999:第9章)。我原则上赞成这个观点,同时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如果把§2所列(2)-(7)看成OSV,(2’)-(7’)则为SOV,(2”)和(5”)-(7”)则为SVO。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采取结构主义语法学家的做法,比照(2)-(7),将所有(2)-(14)中的S,即NP2,都看作主语,同时,将与小句谓语不发生直接联系的句子成分在语义上都看作系事成分,我们可以认为,§2(2)-(14)与(2’)-(14’)的区别在于,前者NP2和NP1的顺序符合陈平(1994)提出的下面这条优先序列,而后者则违反了这条优先序列:

(16)施事>感事>工具>系事>地点>对象>受事

我们可以将OSV重新解释为在NP2的选择上符合这条优先序列的句子,而SOV则是不符合这条优先序列的句子。我们同时认为,汉语语法组织中在聚合关系上呈对立状态的,可以是SVO与OSV/SOV,即(2”),(5”)-(7”)与(2/2’),(5/5’)-(7/7’)的对立,但在很多情况下是OSV与SOV,即(2)-(14)与(2’)-(14’)的对立。理由如上所述,所有(2)-(14)都有对立的(2’)-(14’),而只有少数才有对立的SVO结构。这就是说,大多数结构主义语法学家所说的汉语主谓谓语句,即本文所说的双项名词句,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其语义角色排列是否遵照(16)这条优先序列而分成两大类别。相对而言(2)-(14)是汉语里的常态结构,而(2’)-(14’)是非常态结构。方梅(1995)注意到下面这种句子:

(17)你我接管了。

单从词汇意义上看,“你”和“我”理解为“接管”的施事或受事的可能性几乎不分高低,但是,“人们一般把NP1‘你’理解为受事,把NP2‘我’理解为施事,颠倒过来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这证明,在NP2的选择问题上,同违反(16)优先序列的“施事+受事+VP”相比,“受事+施事+VP”是常态句式。

我们在下面会看到,(2)-(14)与(2’)-(14’)在信息结构上分别有自己的系统性特点。

三 汉语双项名词句的话题-陈述结构

我们现在来分析汉语双项名词句的话题-陈述结构。句子信息结构的分析一般至少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研究有关名词性成分的指称属性,二是研究句子成分在句子的话题-陈述结构、焦点-预设结构中所处的位置及其相互关系,以及它们与上下文中其他成分的联系。前面讲过,我们将§2中(2)-(14)汉语双项名词句称作句法话题结构,与英语LD、TOP和悬置式话题结构同属一类。本文同时考察(2’)-(14’)的相关特征,目的是找出两类句子在话题-陈述结构方面的异同。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将两类句子中的NP1统称为句法话题。

3.1 句法话题由定指或通指成分担任

我们先看句法话题由定指或通指成分担任的句子。绝大多数研究者都认为,一个名词性成分要用作语用话题,一个先决条件是它得是个定指或通指成分,这是由话题-陈述结构的话语语用特征所决定的(参看Strawson,1964;Gundel,1976,1988;Reinhart,1981;Schlobinski & Schütze-Coburn,1992;Lambrecht,1994;Jocobs,2001;Chen,2003,2004;Gundel & Fretheim,2004)。通指成分并不表示确定的个体事物,但就表现一类事物的指称属性而言,它与定指成分有某种相同之处,前者表示言谈双方都能确认的某个事物,后者则表示双方都能确认的某类事物。当然,并不是句子中所有的定指和通指成分都能理解为话题。套用吕叔湘先生讲动词宾语与主语关系时所说的话,句中的定指和通指成分有的做话题的机会多,有的机会少,有的老轮不上。虽然无论是在SVO句中,还是在双项名词句中,句法话题与语用话题都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但在其他条件相似的情况下,句中某些位置上的名词性成分做话题的机会要大于其他位置上的成分。(注:这儿讲的其他条件中,最重要的条件之一是有关成分在当前语境中的“激活状态”(activation state),又称突显性(saliency)、话语新/旧信息(discourse new/old)、注意焦点(focus of attention)、心理焦点(psychological focus)等等。相关研究成果在西文文献中有许多报道,汉语文献可参看徐烈炯、刘丹青(1998)和王红旗(2001)。)我们发现,在这方面§2(2)-(14)与(2’)-(14’)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先看(2)-(14)。这类句子的句法话题可以做语用话题,句子其他部分为陈述部分,例如:

(1)问:这套房子怎么啦?答:这套房子他们已经买下了。

NP2也可以单独做话题,例如:

(2)问:他们怎么啦?

答:这套房子他们已经买下了。

(2)-(14)中其他句子的信息结构都有同样的特点,例如:

(3)问:这事怎么啦?

答:这事老高有意见。

(4)问:老高怎么啦?

答:这事老高有意见。

(5)问:说到小赵嘛,

答:小赵胆子大极了。

(6)问:说到胆子嘛,

答:小赵胆子大极了。

(2’)-(14’)在话题-说明结构上则受到较多限制。句子中的NP1可单独用作话题,例如:

(7)问:他们怎么啦?

答:他们这套房子已经买下了。

(8)问:说到胆子嘛,

答:胆子小赵大极了。

但是,这种用法的句子有时显得不太自然,例如,在(9)中,答2和答3比答1更自然一些:

(9)问:老高呢?

答1:?老高这事有意见。

答2:老高对这事有意见。

答3:老高这事有意见,其他事没意见。

与(2)-(14)不同,(2’)-(14’)中的NP2要么不能用作话题,例如:

(10)问:小赵呢?答:*胆子小赵大极了。

要么带有对比的意思,也就是说,它可以用作对比性的话题,例如:

(11)问:这套房子呢?

答1:?我这套房子不怎么喜欢。

答2:我这套房子不怎么喜欢,那套250平米的倒想再看一看。

答3:这套房子我不怎么喜欢。

当然,这种句子中的NP2常常不是对比话题而是新信息焦点。这种现象最早是吕叔湘先生指出来的(1946:499-452)。吕先生注意到,句中受事为对比性成分或其他信息焦点成分时,采用“受事+施事+VP”词序的(即本文§2(2)-(7))远远不及采用“施事+受事+VP”词序的(本文§2(2’)-(7’))多,“而单提一事则相反”。另参看范继淹(1984)、陈平(1994)及方梅(1995)。下面再给两个例子:

(12)问:抽烟吗?

答1:?/*我烟不抽。

答2:我烟不抽,酒可以喝两杯

答3:烟我不抽。

(13)我不能像你,相干的也问,不相干的也问,问得的也问,问不得的也问。(转引自吕叔湘,1946:449)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种对比意义并不限于文献中所讨论的狭义的“施事+受事+VP”句式。比较下面的句子:

(14)a.象鼻子长。

b.*鼻子象长。

c.鼻子象最长。

(14b)不能说,(14c)能说,两句的区别仅在于(14c)的NP2带有对比意义。由此可见,(14)与(11)-(13)在NP2的信息结构属性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同样,“胆子小赵大极了”不能用在(10)的语境中,而用在(8)的语境中,以“胆子”为语用话题则十分自然。在(8)中,“小赵”虽然不是话题而是新的信息焦点,但同样隐含着同其他人对比的意思。与此相对照的是“小赵胆子大极了”,在这句话中,无论是语义角色完全一样的“小赵”还是同在NP2位置上的“胆子”,都没有附带这样的对比意义。从这些现象中我们可以得出三条结论:第一,§2(2)-(14)中的句法话题和NP2都可以做语用话题,§2(2’)-(14’)中的句法话题可以做话题,NP2一般不能做话题,除非带有对比意义。第二,§2(2’)-(14’)这种格式的双项名词句有一个共同的特点,NP2或明或暗地都带有对比的意思或者是其他类型的新信息焦点。第三,以前讨论的主要是同小句谓语动词有语法选择关系的成分,如(11)的“这套房子”和(12)的“烟”。我们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到,同谓语在语法上不发生直接联系的系事成分,如(8)的“小赵”,(9)的“这事”,以及(14)的“象”,也表现出完全相同的信息结构特征。这些现象表明,在信息结构方面,(2’)-(14’)属于同一类句式,与§2(2)-(14)相对立,在NP1为定指或通指成分的情况下,两类句式各有自己的系统性特点。这两类句式的区别性特征在于NP1和NP2在第二节(16)这条语义角色优先序列中的相对顺序,(2)-(14)中NP1的施事性比NP2弱,而(2’)-(14’)中NP1的施事性比NP2强。由此可见,这条语义角色优先序列为概括两类句式之间的区别提供了简洁而有效的判断标准。

3.2 句法话题由无定或无指成分担任

在汉语中,至少有三种情况句法话题可以由无定(indefinite)或者无指(nonreferential)成分担任,在这种情况下,该名词性成分一般不能理解为语用话题,或者不能理解为普通意义上的话题。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这个问题上,§2(2)-(14)同(2’)-(14’)也有很显著的区别。

首先,NP1可以是无定成分,例如:

(15)许多问题我们只能慢慢解决。

(16)两件事咱们得小心,一是饮食卫生,二是交通安全。

(17)我楼里的一个小伙子,胆子大极了。

SVO句中,无定名词做主语的例子不少,在汉语和英语中都是如此。英语句法话题句中句法话题由无定成分担任的例子在文献中也有过报道,但相对而言比较罕见,而且受到较大的限制(参看Gundel,1976;Reinhart,1982;Prince,1998;Gundel & Fretheim,2004等)。上面(15)-(17)这样的汉语双项名词句,同范继淹(1985)讨论的无定NP主语句一样,语感上十分自然,只是在实际用法上出现频率更低一些。从信息结构的角度来分析,我们认为可以将这些句子看作一种混合结构。NP1形式上是名词性成分,但在信息结构上可以理解为一个全句焦点(sentence focus)的存现句,前面隐含着一个存现句的典型标记“有”。自NP2开始的其他句子部分为陈述部分,以NP1引进的话题为陈述对象。整个句子同时起着将新事物引进语境并以它为话题对它加以陈述的作用。

其次,在有些双项名词句中,疑问词可以出现在NP1或NP2的位置上。一般来讲,比较常见的是疑问词出现在NP2位置上,§2(2)-(14)和(2’)-(14’)两大类句子都可以有这种用法,例如:

(18)a.这几个字谁写得最好?a’.他哪几个字写得最好?

(19)a.那部电影谁看过了? a’.你哪部电影没看过?

(20)a.这事谁有意见?

 a’.老高什么事有意见?

(21)a.这门课谁得了满分? a’.他们哪门课得了满分?

(22)a.东京什么最贵?

 a’.物价哪个城市最贵?

疑问词也可以在句法话题的位置上出现,例如:

(23)问:谁胆子最大?

 答:小赵胆子最大。

(24)问:哪棵树叶子有毒? 答:这棵树叶子有毒。

但这种用法受到很大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只有NP1和NP2有隶属关系的双项名词句才可以有这种用法。当然,隶属关系的理解可宽可严,上面两例的隶属关系较紧,下面则显然偏松:

(25)问:哪个城市物价最贵?答:东京物价最贵。

(26)问:谁法文说得最好? 答:小王法文说得最好。

带疑问词的句子成分显然不能理解为语用话题。

第三种情况是,双项名词句的句法话题和NP2可以由无指成分担任,其中最常见的是所谓的周遍成分。陆俭明(1986)讨论了可以用作主语的三类周遍性成分:

(27)1)含有表示任指的疑问代词的名词性成分

2)含有数词“一”的数量短语

3)含有量词重叠形式的名词性成分

这三类周遍成分都能在双项名词句中充任NP1和NP2,例如:

(28)a.什么话他都敢说,什么事他都敢做,什么时候他都有空,什么地方他都敢去。

a’.他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什么时候都有空,什么地方都敢去。

(29)a.一篇像样的文章他都写不出来。

a’.他一篇像样的文章都写不出来。

(30)a.家家户户我们都得放在自己的心上。

a’.我们家家户户都得放在自己的心上。

除此之外,充任NP1和NP2的还可以是含有诸如“一切”、“所有”、“任何”、“大多数”等限定词的名词性成分,例如:

(31)a.一切/所有/任何办法我们都想过了。

a’.我们一切/所有/任何办法都想过了。

(32)a.大多数工伤事故我们都让保险公司处理。

a’.我们大多数工伤事故都让保险公司处理。

从指称属性上来看,所有带有这些周遍性成分和限定词的名词性成分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它们都是无指成分(参看Milsark,1977;Fodor & Sag,1982;Chierchia & McConnell-Ginet,2000)。与带无定成分的汉语双项名词句和英语句法话题句不同,这种带无指成分的双项名词句在汉语里十分常见,是一种很普通的用法。下面,我们着重研究句法话题和NP2由周遍性成分充任的句子。

我们注意到,一般说来,周遍性成分在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出现在NP2位置上,但并不是总能充任句法话题,有时能用,有时不能用。其中的规律是什么呢?请看下面四句一组的例子,注意NP1和NP2的语义属性以及它们的词序:

(33)a.这句话谁都说不好。 (受事>施事)

b.什么话他都说不好。

a’.他什么话都说不好。

(施事>受事)

b’.?/*谁这句话都说不好。

(34)a.这条狗谁都喜欢。

(对象>感事)

b.什么狗他都喜欢。

a’.他什么狗都喜欢。

 (感事>对象)

b’.*谁这条狗都喜欢。

(35)a.这把锁什么钥匙都能开。

 (对象>工具)

b.什么锁这把钥匙都能开。

a’.这把钥匙什么锁都能开。(工具>对象)

b’,*什么钥匙这把锁都能开。

(36)a.腊八粥什么米都能熬。

(小米能熬腊八粥) (受事>对象)

b.什么粥这种米都能熬。

a’.这种米什么粥都能熬。 (对象>受事)

b’.*什么米腊八粥都能熬。

(37)a.这个地方谁都能睡觉。(地点>施事)

b.什么地方他都能睡觉。

a’.他什么地方都能睡觉。 (施事>地点)

b’.*谁这个地方都能睡觉。

(38)a.这事什么人都有意见。(系事>施事)

b.什么事老高都有意见。

a’.老高什么事都有意见。 (施事>系事)

b’.*什么人这事都有意见。

(39)a.这门功课人人都得了满分。

(系事>施事)

b.门门功课他都得了满分。

a’.他门门功课都得了满分。(施事>系事)

b’.?/*人人这门功课都得了满分。

(40)a.东京什么都太贵。

(东京物价太贵)(系事>施事)

b.哪儿物价都太贵。

a’.物价哪儿都太贵。

 (施事>系事)

b’.*什么东京都太贵。

(41)a.这棵树什么都小。

(这棵树叶子小)(系事>施事)

b.哪棵树叶子都小。

a’.叶子哪棵树都小。

 (施事>系事)

b’.*什么这棵树都小。

如果我们的语感不错的话,可以根据上面这些句子总结出周遍性成分在双项名词句中的出现规律。如(33)-(41)a和a’句所显示,NP2都可以由周遍性成分充任,不受NP1和NP2语义角色区别的影响。而另一方面,(33)-(41)b和b’句则表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NP1能否能由周遍性成分充任,取决于两个名词性成分在本文第二节(16)这个语义角色优先序列中的顺序,如果NP1的语义角色在NP2的后面,NP1可以由周遍性成分充任;如果它的语义角色在NP2的前面,周遍性成分则不能在NP1的位置上出现。换句话说,如表一所示,两个名词性成分中,只有相对而言施事性较弱的那一个才能以周遍性成分的形式出现在NP1,即句法话题的位置上。

周遍性成分在双项名词句中的出现规律

NP1

 NP2

NP1施事性是否弱于NP2?

是(33)-(41)a&b 可用

可用

否(33)-(41)a’&b’

 不可用 可用

本文第2节所述(16)这条优先序列原本是用来描写和解释汉语中另外一些语法现象的。上面的分析表明,同一条序列也能用来概括周遍性成分在双项名词句中NP1和NP2位置上的出现规律。这可能不是偶然现象。但是,对于这种现象,我们目前还没有找到一个满意的解释。或许可以认为,如果存在一个逻辑语义上基本对应的SVO句,其中的宾语由一个带周遍性成分的NP充任,那么这个NP可以充任双项名词句的NP1,否则NP1则不能由周遍性名词充任。这种解释可以说明下面这样的情况:

(42)a.这把钥匙能开任何锁。→ 什么/任何锁这把钥匙都能开。

a’.*这把锁能开任何钥匙。

 → *什么钥匙这把锁都能开。

(43)a.这种米能熬任何粥。 → 什么粥这种米都能熬。

a’.*这种粥能熬任何米。→ *什么米这种粥都能熬。

这似乎是告诉我们,双项名词句中由周遍性成分充任的句法话题,实际上是前置宾语,对于周遍性成分来说,这种前置是强制性的。但是,这种分析适用于上面一些句子,但却无法解释其他的例子。如前所述,汉语双项名词句大多数都没有相应的SVO句,例如:

(44)什么地方他都能睡觉。

什么事老高都有意见。

门门功课他都得了满分。

哪儿物价都太贵。

哪棵树叶子都小。

这些句子与(33)-(41)中的其他句子在许多方面表现出同样的特征,最好作为同一类句子处理。周遍性成分能否出现在双项名词句NP1这个位置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句首两个名词性成分的语义角色和排列顺序。在这方面,符合与违反语义角色优先序列的句子分成相当整齐的两大类,这再次证明,本文上一节和这一节的(2)-(14)/(33)-(41)a&b与(2’)-(14’)/(33)-(41)a’&b’之间是系统性的区别。句子是否有相应的SVO句,有关名词性成分与小句谓语有无语法选择关系,基本上与这两大类句子之间的对立无关。

在这方面,其他无指成分在双项名词句中的表现与周遍性成分相同,例如:

(45)a.这面盾牌什么样的矛都扎不透它。

 (对象>工具)

b.任何盾牌这个矛都能扎透它。

a’.这把长矛任何盾牌都能将它扎透。(工具>对象)

b’.*什么样的矛这面盾牌都扎不透它。

由无指成分充任NP1或NP2的双项名词句,它的话题-陈述结构不同于其他类型的双项名词句。NP2由无指成分充任时,一般都是由句法话题做语用话题,例如:

(46)问:这段话怎么啦?答:这段话谁都看不懂。

(47)问:老高怎么啦? 答:老高什么事都不管。

句法话题由无指成分充任的双项名词句具有比较特殊的话题-陈述结构。首先,这儿的NP2虽然是定指或通指成分,却不能理解为话题,例如:

(48)问:老高怎么啦?

答1:*什么话老高都说不出来。

答2:老高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那么,这种句法话题句还有没有语用话题呢?我们认为,可以参考Gundel(1976)及Gundel & Fretheim(2004)的做法,将这类句子的NP1中表示无指属性的成分与NP的其他意义剥离开来分别处理。形式上,整个名词性成分是无指成分,但在信息结构分析上可以把剥离了无指属性的名词性成分理解为话题,例如:

(49)大多数工伤事故我们都让保险公司处理。

(49)的语用话题是“工伤事故”,是个通指成分,陈述部分是“我们大多数都让保险公司处理”。因为这个句子有可能具有这种信息结构,所以在话语中能用它来应答下面这样的问题:

(50)问1:工伤事故呢?

问2:说到/至于工伤事故嘛,

答:大多数工伤事故我们都让保险公司处理。

其他由无指成分修饰名词充任句法话题的双项名词句也可以作类似的理解,例如(51)答可以出现在下面的语境里:

(51)问:说到/至于锁嘛,答:什么锁这把钥匙都能开。

也就是说,(51)答可以理解为以通指成分“锁”为语用话题,陈述部分是“这把钥匙什么锁都能开”,也可以用在下面的话语环境中:

(52)什么锁这把钥匙都能开,铜的、铁的、明的、暗的、新式的、老式的,都没问题。

无指成分充任句法话题或NP2的双项名词句也可以有其他种类的信息结构。它可以是一个论元焦点(argument focus)或非谓语焦点句,以无指成分充任的句法话题或NP2为信息焦点,回答上文中一个相应的问题,例如:

(53)问:小王都试过哪些办法?

答1:所有办法小王都试过了。

答2:小王所有办法都试过了。

(54)问:这把钥匙能开哪些锁?

答1:什么锁这把钥匙都能开。

答2:这把钥匙什么锁都能开。

(55)问:他们哪门课得了满分?

答1:门门课他们都得了满分。

答2:他们门门课都得了满分。

(56)问:谁胆子大?

答:人人胆子都大。

它们还可以是句子焦点结构,用在下面这样的语境中:

(57)问:怎么啦?

 答:他们门门功课都得了满分。

限于篇幅,我们将另文详细讨论汉语句子的焦点结构问题。

由上面的讨论中可以得出结论,同SVO句中的主语一样,汉语双项名词句中的NP1虽然一般是定指或通指成分,但无定或无指成分也可以在这个位置上出现,其中以周遍性成分尤为常见。周遍性成分能否在NP1位置上出现,取决于NP1和NP2的语义角色排列顺序。同SVO句一样,汉语双项名词句并没有固定的信息结构。NP1经常用作语用话题,但也有不少时候它不能用作话题,或者不能用作普通意义上的话题。

四 结论

至少有一部分汉语双项名词句被看作是最典型的话题—陈述句式。但是,我们发现,即使是在汉语这个话题突出性语言中,所谓最典型的话题—陈述句式表现的并不总是典型的话题—陈述信息结构。汉语双项名词句可以表现多种类型的信息结构,语法形式与话语语用功能两者之间不存在严整的一一对应关系。句法话题一般可以用作语用话题,但也有不少时候,担任句法话题的可以是无定或无指成分,不能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语用话题。即使是有定和通指成分做句法话题,也并不意味着一定得解释为语用话题。

汉语双项名词句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为许多类别。从信息结构研究的角度来看,最重要的分类之一是根据句首两个名词性成分施事属性的相对强弱将它们分成两类。一类NP1的施事性弱于NP2,另一类则相反。这两类双项名词句在表现话题-陈述结构和其他信息结构上有各自的系统性特点。在后一类双项名词句中,NP2一般得是对比性成分或其他的新信息成分,NP1不能由周遍性成分担任,而前一类双项名词句则不受这种限制。对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我们目前还没有找到一个满意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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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二项式名词句与主题-陈述结构_语义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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