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准备金论文,计提论文,坏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对某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中,我们审核该企业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账户时,按照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3‰计算坏账准备金,与该企业计算一致。但在审核应收账款明细账时发现有几笔数额很大的贷方余额,经核实是企业将预收货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的贷方。审核资产负债表时,应收账款是按照总账额直接填列,未按照报表填报说明对该事项进行调整。因此我们调整了报表中的应收账款余额,认定企业少提坏账准备金,但企业财务人员对此有异议。那么,该企业的坏账准备金应怎样计提呢?
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计提坏账准备金的关键是确定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针对该企业这种情况有两种意见:
其一:按照应收账款总账年末余额计算坏账准备金。因为企业会计制度中允许将业务发生不多的预收货款直接计入应收账款贷方,既然允许这样做,企业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是正确的,据此计提的坏账准备金也是正确的。
其二,认为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经济业务性质不同,虽然企业会计制度允许将业务发生不多的预收货款计入应收账款的贷方,但是在对外披露时,如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将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分开填列,即根据应收款明细账中年末借方余额计算填列应收账款,贷方余额填在预收账款项目栏中,这样才能真实反映企业赊销业务未收回的金额和预收货款的金额,据此应收账款余额计提的坏账准备金才符合配比原则。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因为按照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是按照配比原则进行财务处理的,只有按照分析填列的应收账款余额计提坏账准备才符合配比原则。否则,按照总账上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填列有关报表,实际上先用预收货款抵减了应收账款数额,不能真实反映企业赊销货款的情况,掩盖了应收账款的不确定性风险,据此计提的坏账准备金不符合配比原则和谨慎原则。因此,按照应收账款年末明细账借方余额计算坏账准备金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