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我国金融业改革简论_外汇市场论文

十年来我国金融业改革简论_外汇市场论文

我国金融业十年改革略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业论文,我国论文,略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0年来,我国金融改革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不断深化,取得巨大成就。2012年3月2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要求制定民间融资管理办法,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这是我国金融改革迈出的又一大步。

2012年9月11日,温家宝总理在天津召开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发表演讲指出,10年来,我国“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顺利完成并成功上市,平稳解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金融体系的竞争力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关键作用。”[1]9月重7日,央行发布《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内容涉及“十二五”期间金融改革的战略和技术层面多项细则,包括利率市场、汇率形成、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项目开放等多个重要话题,揭开了我国金融业进一步改革发展的大幕。

一、探索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维护经济和物价稳定,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冲击

2003年以来,我国创造性地选择发行央行票据作为中央银行调节基础货币的新工具,并逐步将存款准备金率发展为常规的、与公开市场操作相互搭配的、主动深度冻结流动性的有效手段。同时,加强与财政政策配合,合理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操作。2006年央行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为该业务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2012年6月月末,已开展了47期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始终注意在危机发展演变的不同阶段把握好政策的取向和力度,货币政策适时适度调整,不断扩大应对危机冲击的成果,处理好保增长、调结构与稳物价之间的关系。在危机冲击最严重时果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对提振信心、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回升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内经济向好势头逐步巩固后及时转向并回归稳健,总体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势头,物价涨势得到有效控制。成功应对了双顺差带来的挑战。

基于我国金融运行实际情况,我国央行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了创新,创设了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金融机构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与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状况等指标挂钩。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我国金融体制的一项专门制度设计,其整体框架和扶优限劣的激励机制有利于抑制资本充足率较低且资产量较差的金融机构盲目扩张贷款,有利于鼓励商业银行尽快实现监管资本充足率要求,使货币扩张建立在较为健全的微观机制上,从而优化货币政策传导,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投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央行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了相对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这不仅大大增强了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资金实力,而且对建立正向激励的支农机制进行了尝试。汲取国际金融危机经验教训,2011年,央行开始运用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调控,根据金融机构信贷增长偏离国民经济所需适度水平的程度,并考虑各金融机构系统重要性程度、稳健性状况及执行国家信贷政策情况等因素,把调节货币信贷和流动性管理与强化宏观审慎管理结合起来,对引导并激励金融机构自我保持稳健、信贷合理适度增长、优化信贷结构、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多年来,我国央行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引导金融机构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与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布局和优化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促进发展低碳经济和低碳金融,积极参与区域性排放权交易试点。加大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方面的信贷支持,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的融资。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政策支持力度,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全面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文化产业、服务外包、旅游业、家庭服务业等行业发展的政策要求,与中央宣传部等8部门联合下发《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鼓励发展适合不同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全面做好重点区域发展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金融支持东北振兴、中部崛起、新疆跨越式发展、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等政策措施。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政策指导,积极推动和引导金融机构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2]。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经济学家赵庆明认为,当前国内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尤其是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更为迫切,这需要金融业把握好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原则。

二、对利率的调控由过去的行政化管理逐渐向市场引导过渡,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即“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

2004年10月29日,央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放开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限(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为基准利率的2.3倍),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同时,取消存款利率下限,上限为存款基准利率。利率市场化改革实现了“存款利率管上限、贷款利率管下限”的阶段性目标。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政策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利率水平。

2006年8月19日,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市场化,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基准利率的0.9倍扩大为0.85倍。其他商业性贷款利率下限仍保持0.9倍不变。2008年10月27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可能产生的影响,支持居民住房消费,促进扩大内需,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基准利率的0.7倍。

2012年以来,利率市场化改革继续稳步推进。6月8日,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调整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在下调基准利率的同时,小幅扩大了利率浮动区间,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从基准利率的0.9倍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基准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7月6日,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调整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进一步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由基准利率的0.8倍调整为0.7倍。逐步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赋予金融机构更大的自主定价权,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强化通过提高和改善金融服务参与市场竞争的理念。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市场利率引导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进而影响企业与居民行为的利率结构和传导框架。央行对利率的调控由过去的行政化管理逐渐向市场引导过渡,利率调控能力逐步增强。金融机构自主定价权不断扩大,风险定价水平及差别化定价意识均有所提高。金融市场迅速发展,利率、汇率等金融衍生产品不断涌现,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居民等微观经济主体对利率的敏感性显著增强。

三、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2005年7月21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2006年1月3日,为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促进外汇市场发展,丰富外汇交易方式,提高金融机构自主定价的能力,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的公告,在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引入询价交易方式,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由此前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以撮合方式产生的收盘价确定的方式改进为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报价的加权平均值。

2007年5月18日,央行发布关于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的公告,宣布自2007年5月21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三扩大至千分之五。

为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国适当收窄了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这符合我国经济的自身利益,有助于我国经济较快地实现稳定和复苏。在国际金融危机最严重的时候,许多国家货币对美元大幅贬值,而人民币汇率保持了基本稳定,为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亚洲乃至全球经济复苏做出了巨大贡献[3]。

2010年6月19日,在全球经济逐步复苏,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进一步巩固的背景下,央行宣布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

2012年4月16日,为顺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促进人民币汇率的价格发现,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设,央行发布关于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的公告,扩大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幅度,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五扩大至百分之一,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提供当日美元汇率最高现汇卖出价与最低现汇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当日汇率中间价的幅度由百分之一扩大至百分之二。

10年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显著增强,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与其他结构性政策相配合,在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结构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正在逐步显现。近几年我国贸易顺差和经常项目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持续下降,外汇市场供求趋于平衡。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微观主体主动适应汇率浮动的意识增强,应对市场变化的灵活性和能力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外汇市场快速发展,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有序推进,总体上对我国实体经济产生了积极影响,为宏观调控创造了有利条件,也在应对国内外形势变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了我国的国际话语权和国际地位。

四、金融关键领域改革迈出重大步伐

10年来,我国大型商业银行改革基本完成,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积极推进,金融业整体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成功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有力支持和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改上市成功

大型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多年来为促进经济改革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自身也积累了较大风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型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在1997年和2002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对大型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都做出重大战略部署。2003年以来,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等5家大型商业银行相继启动改革。2003年年末,国家通过中央汇金公司向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注资225亿美元;2005年,通过中央汇金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注资150亿美元;2008年,通过中央汇金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注资1300亿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先后完成财务重组和股份制改革,并在香港和境内成功上市。大型商业银行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财务状况根本好转,资本充足率显著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逐年改善,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仍保持较强的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服务国民经济、服务社会的效率和能力不断增强[4]。截至2011年年末,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5家大型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17%、11.94%、12.97%、13.68%和12.44%;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4%、1.55%、1.00%、1.09%和0.86%;净利润分别为2084亿元、1220亿元、1303亿元、1694亿元和507亿元。公司治理架构不断规范,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能力日益增强,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公开发行上市,建立了市场化的资本金补充机制,规范了信息披露,外部监督作用明显增强。市场地位和实力显著提升。按2012年7月11日市值计算,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已进入全球十大银行之列。据英国《银行家》杂志最新公布的全球1000家最大银行排序,工、建两行分列全球净利润排行榜冠、亚军。作为金融改革的重头戏,银行股改成功上市给出了满意答卷。目前,国有股权在四家银行中居于绝对控股地位,账面溢价可观,分红收益稳定增加,国有资本实现了保值增值。

(二)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深化

2003年6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决定在重庆等8省(市)先行改革试点。2004年8月,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北京等21个省(区、市)。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央行负责制定和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政策,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防范道德风险,以及“花钱买机制”的原则,设计了专项票据和专项借款两种资金支持方式,对资金支持政策的实施设置了适当条件和规范透明的考核程序,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公信力和可操作性。2010年11月,央行进一步将激励约束措施的落实与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的实际成效挂钩。资金支持政策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了各有关方面参与和支持改革的积极性,促进改革目标的实现。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管理体制框架初步形成,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各项业务迅速发展,风险状况明显改善,经营效益持续好转,支农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增强[5]。截至2011年年末,全国共组建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农村信用社1882家,农村商业银行212家,农村合作银行190家。

(三)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2007年年末,国家通过中央汇金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注资200亿美元。2008年12月,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商业化改革取得积极进展。2009年3月,正式启动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2011年5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实施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准。2011年6月月年末,中投公司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注资200亿元人民币,有效提高了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2011年8月,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工作小组,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与此同时,央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信达资产公司已转制为股份公司并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华融资产公司商业化改革平稳推进。

10年来,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先后上市,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市场约束进一步加强。中国光大银行于2010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在广东发展银行改革重组过程中,按照政府引导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的原则探索改革重组模式,有效化解了广东发展银行的风险。

金融机构跨业投资步伐不断加快,各类金融控股公司逐步形成并发展,产融结合型集团日益增多,以理财产品为主的交叉性金融产品快速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经营,金融机构初步改善了业务结构,实现了一定的协同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跨周期经营发展的能力。

(四)证券、保险业改革不断推进

我国按照行政指导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以中央汇金公司、中国建投作为重组平台,采取股东注资、提供流动性支持以及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推动银河证券等9家大型证券公司重组。2006年年末,9家证券公司的重组工作基本完成,有效化解了证券公司风险,维护了证券市场稳定。其次是做好德隆系风险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了国家和债权人的损失。再者是妥善处置南方证券等28家高风险证券公司。2007年8月,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圆满完成,证券公司长期积累的风险得到妥善解决。

积极推动保险公司改革重组工作。2006年年末,针对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经营困难的状况,央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改革方案。2007年4月,中央汇金公司注资40亿美元。2007年10月,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央行又与保监会合力积极推动新华人寿、中华联合等高风险机构重组工作,维护了金融和社会稳定。

(五)建立健全金融稳定长效机制,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积极推动建立证券、保险业投资者保护制度。为改变由再贷款支付被处置证券公司个人债权收购及弥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我国建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2005年8月,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成立,标志着证券公司市场化风险处置长效机制初步建立。2008年9月,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建立了符合市场化原则的保险公司退出和风险处置机制。证券业和保险业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初步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金融安全网。

不断完善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以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为契机,央行要求利用国家公共资金和资源进行重组的证券公司必须率先实现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第三方存管。该制度于2007年8月在全行业实施,从而在机制上杜绝了证券公司挪用客户结算资金等违规事件的发生。此外,积极推动实施交易所国债回购制度改革,从制度上保证投资者资产安全。[6]

积极推动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从我国的情况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形成有效的风险处置机制和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可以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建立更加竞争、多元和开放的基层金融服务体系。目前,央行与有关部门已就建立和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正在研究完善存款保险实施方案,推动存款保险制度尽早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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