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介绍了售电侧改革的主要内容,对售电侧改革的基本原则及售电侧市场放开的意义进行了论述,并对售电侧相关市场主体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电力市场;售电侧改革;保底服务
我国的电力市场模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模式。售电作为电网企业内部的业务而不独立运营,因此售电侧改革的实施过程中要把信用体系放在重点建设位置上,构建垄断风险防范机制,增强市场主体的风险预防能力。
一、售电侧改革的主要内容
1、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按照有利于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配电运营效率的要求,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
2、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根据开放售电侧市场的要求和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界定符合技术、安全、环保、节能和社会责任要求的售电主体条件。明确售电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规则,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3、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从事售电业务。
4、赋予市场主体相应的权责。售电主体、用户、其他相关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约定交易、服务、收费、结算等事项。鼓励售电主体创新服务,向用户提供包括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等增值服务。
二、售电侧改革的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方向。通过逐步放开售电业务,进一步引入竞争,完善电力市场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售电市场。
2、坚持安全高效。售电侧改革应满足供电安全和节能减排要求,优先开放能效高、排放低、节水型的发电企业,以及单位能耗、环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产业政策的用户参与交易。
3、鼓励改革创新。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采用公示和信用承诺制度,不实行行政审批。整合互联网、分布式发电、智能电网等新兴技术,促进电力生产者和消费者互动,向用户提供智能综合能源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4、完善监管机制。保证电力市场公平开放,建立规范的购售电交易机制,在改进政府定价机制、放开发电侧和售电侧两端后,对电网输配等自然垄断环节和市场其他主体严格监管,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
三、售电侧市场放开的意义
售电侧市场放开,目的在于售电应与时俱进的进入市场竞争化,让用户能够掌握这个购电的选择权。
1、真正给予购电用户自由选择的权利,用户能够自主的去选择售电公司;售电主体数量增加,用户才有选择的余地,只要企业符合售电的相关标准,都可以引入竞争序列,多家售电成为主流售电模式,让售电市场化、竞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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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化增加售电主体,购电用户掌握购电的选择权,售电主体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一份子,真正的将售电市场化;电网应当配以最严密的监督管理,在售电企业的销售过程中保障其合法利益。
3、竞争性的售电业务与自然垄断性的输配电网业务分离,价格在销售过程中放开。
四、售电侧相关市场主体
1、发电企业成立自己的售电公司。拥有最天然的优势,所成立的售电公司完全不用担心电力批发市场价格的浮动。只要接受电价即可,完全是自产自销,跟着价格走就行。而且发电企业所建立的售电公司能够规避信息分散的弊端,只要发挥区域优势,建立区域一体化的营销体制即可,就能拥有最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弊端就是发电企业一般都是国营企业,管理效率低下,缺少创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制约售电企业的发展。
2、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由于规模太小,以及技术原因,无法独立售电给用户,容易亏损,所以只能降低价格去争取部分客户,这类售电公司应在技术上寻求发展,改善现状,增强竞争力。
3、独立的售电公司,完全的独立销售公司,没有电网运营权,没有保底服务,这类公司不仅要依靠完善的管理模式,还要有抵抗购电和售电之间差价风险的实力,因此为了能持续生存和发展,这类公司都会拥有先进的管理机制,拥有很强的创新能力,会拓宽增值服务,并且紧跟时代发展,联合很多第三方服务平台来扩大用户群体,实现企业增效。网络第三方平台公司的合作,也是构建能源数据平台和需求侧管理平台,通过云计算技术实现用电大数据的汇总、分析、预测、共享;并且加强同节能公司以及其他能源服务公司合作。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迅速,依靠支付宝,微信等网络第三方平台的庞大用户群体,和便捷的付费方式,售电公司还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与其他的公共服务企业合作,实现为用户灵活转化能源的经营方式。
4、国网公司成立的售电公司。这一类的售电公司,无论是规模还是拥有的供电网络资源,技术力量都是其他公司不能比拟的。因此原则上要求采用控股的公司制或会员制,保证多方参与。同时国家将严格监管,将输配电业务与售电业务分开,让售电零售市逐渐开放。
五、改革试点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已超过420家,包括央企、地方国资、民企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如科陆电子、比亚迪、孚日股份、四方股份等民营上市公司积极运用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公司;而内蒙华电、桂东电力、粤电力、广州发展、申能股份、漳泽电力等发电公司也都相继成立了自己的售电公司。在短时间里,售电公司大量的涌向售电侧。首批电改试点:2015年,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正式开展售电改革测试点的方案。在试点的地区,或多或少都已得到实质性的进展。通过试点发现,售电侧放开初期,最吸引用户的是谁的零售电价低,随着改革的推进,相信售电公司会针对不同的客户需要开发出灵活方便的售电方案来争取市场,比如:通过优化服务,制定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等来增强企业竞争力。
六、结语
总之,售电作为电网企业内部的业务而不独立运营。因此,在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售电侧改革和最先放开的发电侧改革遥相呼应,将在售电侧强化竞争机制,成立售电公司,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形成市场化的售电新机制。
参考文献:
[1]黄永浩. 浅谈售电侧改革的主要内容[J].科学出版社,2016.
[2]魏哲.售电侧改革的基本原则分析[J].电力系统自动化,2016.
[3]靳勇.售电侧市场放开的意义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17.
[4]薛松.售电侧相关市场主体研究[J].国家电网,2017.
论文作者:宋焕如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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