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产业的产品结构与供求关系_产品结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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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42X(2002)05-0132-06

尽管有相当多的文献在讨论高等教育产业化发展问题,但对于高等教育产业市场需求结构和供求关系等基本问题的分析却不很清晰,由此带来的是高等教育产业化发展的盲目性。尤其对具体高校而言,如果所培养的人才没有特色,没有“个性”,在现阶段人才供不应求的买方市场环境下虽然还能够生存,并还有一定的发展,但一旦供求趋向平衡,甚至供大于求,那么,高校如果缺少产业化发展思路,不能根据需求来调整自身的产品结构,就会出现恶性竞争的局面。实际上,现在高等教育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已被供不应求的产品市场掩盖了。

一、高等教育产业的产出性质分析

高等教育是否是一个产业一直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话题。有的研究者认为,教育不是商品[1],它不能作为产业而运作;也有与此相对应的不同观点。持这些观点者对高等教育究竟是否应产业化也有激烈的争论,有的主张高等教育不能产业化,有的主张部分产业化,也有的认为应该完全产业化。主张不能产业化的认为,从公平性和公益性看,产业化是不科学、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主张部分产业化的认为,高等教育产业同时受市场经济规律与教育的公益性规律制约,应该同时受这两个规律作用。主张完全产业化的认为,无论从要素市场、产品市场还是其他经济功能分析,高等教育完全产业化是大势所趋[2]。

其实,对高等教育是否是产业的争论已经没有多少必要,因为我国已经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高等教育是基础产业。现在应该分析的是高等教育产业的产出有什么特征,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中产业特征是怎样演变的等等,因为这些问题的解决可为我国高等教育走上有序的产业化发展轨道提供思路。

高等教育产业的产出性质可以从其商品属性和产品属性来分析。

首先,高等教育产业的产出部分地具有商品属性。从产业经济学角度看,高等教育既然是一个产业,其提供的产品就应具有商品属性,但高等教育作为基础性产业,其产品的商品属性又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的核心在于教育作为一种生产活动,本身不具有商品特性,而是国家或社会的业务职能部门,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及其过程。只不过当这种活动的目的在于为社会提供服务消费及为社会培养人才时,包含了一定的劳务性、服务性和生产性[3],但活动过程不能说是商品。高等教育产业的产出所包含商品属性的特殊性,在要素市场交换和最终产品交换过程中表现得更为直接。比如,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为企业培训员工都要收费,因为这些教育活动过程中包含了要素转移,知识产品的交换。现在大家比较担心的是,如果高校都走向商品化服务,社会责任怎么办?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根据高等教育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特点,界定清楚什么产品可以是商品,什么产品不能是商品。这个问题的界定从内在层面看,就是反映了高等教育产业化过程中,如何遵循产业规律和教育规律的平衡。从现阶段我国的实际看,高等教育要完全市场化是不现实的,主要应兼顾人们在接受高等教育可能性上的平等。

其次,是高等教育产业的产出是否具有产品属性,该问题的核心是界定该产业的产品是什么。这个看起来似乎很简单的问题,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从而导致教育的产品属性界定比较模糊,进而导致教育市场界定的模糊。有人认为,高等教育的产品是知识和信息,也有人认为是人才,还有人认为是技术[2]。杨德广认为,教育是生产知识、高科技和人力资本的产业[4],笔者同意这种观点。但从根本上说,高等教育就是生产知识、传播知识和应用知识的产业。因此,在高等教育的三种类型产出(即知识、人才、技术)中,具有内涵的重叠性,如人力资本的增殖源自知识的增加;高科技成果包含了知识从思想形态转化为物质形态。为了更好地界定清楚这三类产出之间的关系,可以把知识产出定位在向非特定对象提供的社会性知识,如为社会所创造的精神财富上;把高科技成果界定为物质化、具有商品属性的知识形态,即完成了把抽象的理论性知识转化为具体的物质性知识的产出成果(平时所说的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这种生产力就包含在具体的物质性知识产出中)这一过程;把人力资本界定为具有特定指向的人格化知识,是凝结在特定个体中的。基于产出类型的界定,可以明确高等教育产业提供产品的形式。如果知识的直接接受者是学生,人力资源就是高等教育产业的产品;如果知识的载体表现为高科技产品,其直接接受者是企业,那么,高科技产品就是高等教育产业的产品;如果知识的直接接受者是非盈利性的社会以及组织,那么,为公益事业提供的服务就是高等教育的产品。这些类型的产品,有的就是商品,有的不能成为商品,这就构成了高等教育产业产出效益和产品属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概括而言,高等教育产业的产品属性可以分为商品、准公共产品和公共产品[5]。

第三,是高等教育产业的产品结构如何的问题。就前面的三种产品类型而言,笔者认为,直接为盈利性企业提供需求的科技成果,已越来越具有了商品的性质。对为学生提供人力资本积累的知识产品而言,可以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是一般性的大学高等专业教育,由于受高等教育公平原则约束,还不能完全商品化;而且,我国最大的教育投资主体是国家,这客观上决定了教育还不能完全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另一种是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历教育,这些教育活动是与产业部门、物质生产领域有直接关系的,即经过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过的劳动力和科学技术发明创造,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商品属性。对于直接以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职业教学,显然是而且应该是商品的范畴。对于非特定指向的社会化知识,是为社会创造精神财富,是为满足全民族精神文明需要而服务的,它具有公共商品属性,是不能市场化的。在我国高等教育产业化发展过程中,要理顺好产品结构,就要界定好这些产品之间的比例关系。

二、高等教育产业的产品结构分析

高等教育产业的产品结构,从广义来说,就是处理好商品、准公共产品和公共产品之间的比例,就狭义而言,则是处理好具有商品属性的产品比例。这里所讨论的高等教育产业的产品结构,只从狭义角度围绕科技成果和人力资源这两类主要产品对产品结构做分析,进而从中观层面来讨论如何优化高等教育产业结构的合理性。

从产业经济学层面看,某产业的产品结构是否合理,关键还取决于与市场需求的适应程度,因为任何产业的发展都是外部需求推动的结果,没有需求就失去了产业成长的基础。在知识经济时代,具有特殊技能和知识的人才(主要是博士生和硕士生层次)将日益成为未来社会发展的稀缺资源,因此,高等教育产业要能为这样的需求培养人才。由于目前研究生教育在全国发展相当快,不管是什么学校都争相上MBA、MPA等项目,都希望通过与国外高校的联合办学来开发市场;不管什么层次的专科学校,都想方设法地要换帽子变成本科学院,其结果是,教师还是那批教师,学科还是那些学科,如果高攀了哪个“亲戚”,一夜之间竟可提升为本科性大学。凡此种种,都说明了一个问题:作为高等教育产业产品的人力资源市场,还没有一个科学的产品结构规划,没有真正按照市场机制的运作模式来考虑向社会提供具有自身特色的产品问题。

上述产品结构不合理的直接原因,是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的不合理。从需求层面看,一方面,由于人力资源获取成本低,同时,需求方在获取不同层次的人力资源时所支付的成本差距小,于是出现了需求方竞相要研究生和本科生,不要专科生的局面。尽管现在还没有对需求方引进一个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成本做过统计分析,但从实际情况看,两者之间的成本非常接近,据对杭州市某机械行业一家国有企业的调查,引进一个本科生和一个专科生的成本几乎是一样的,而且他们的工资每月也仅差25元;同样是本科生,名牌大学的本科生和非名牌的本科生,两者的成本也几乎没有差别。由此导致的是,企业竞相希望引进名牌大学的本科生,这显然在人力资源的获取和配置上没有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行事。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可以低成本(甚至是不需成本)引进本科生,这样,企业就不会舍得在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开发上下功夫,这对企业的发展反而不利。所以,从经济学角度看,作为高等教育产业外生变量的社会需求偏好,在产品价格没有大的差别的情况下,肯定偏好于高档次的产品,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的需求成本差别不大。最终结果是:一方面,培养学生档次较低的学校,为了产品能销售出去,就拼命往上面挤;另一方面,档次高的学校因为“产品”由国家定价,不能优质优价,使得微观产业组织(学校)的经济效益不能得到体现。

总之,现阶段高等教育产业产品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产品结构同质化,缺乏特色;二是产品的性能价格比不合理,没有真正体现出产品的结构性;三是学生知识结构的不合理,比如,不同性质的高校培养某一专业学生的模式几乎雷同,而且不同学校都追求“大而全、小而全”,导致不同学校的学科也相类似,结果出现同质产品之间的竞争,名牌高校的学生抢着要,非名牌高校的学生没人要的局面。这种局面产生的关键原因有三:一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顾客”只能根据学生“出生”学校的名气来界定其内在质量和性能,结果名牌高校出来的学生比较受欢迎;二是非名牌高校培养的学生异质性不够的,缺乏独特的优势吸引“顾客”;第三当然是“价格机制”不健全所造成的,同样的价格,“顾客”肯定偏好“高质量”的“产品”,尽管单个产品的质量究竟如何是不可观察的。

为解决好这些问题,高等教育产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根据社会需要来优化产品结构?以学生这个特殊产品为例,一般意义上的学生结构,是指专科、本科、研究生的比例关系。这个比例关系多少比较合适,不同类型的高校有其不同的要求,对此本文不作讨论。总体而言,高等教育产业产品结构的优化,根本上就是要求高校这个微观的产业组织根据国家、社会和个人的需要,依据自身的特色,调整产品结构,提供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知识、人力资源、技术等,实现良性的竞争格局。对于具体某个高校而言,优化其学生结构,并不一定都要上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专科教育培养的学生依旧有很大的市场潜力,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培养出有特色的学生,创造学校的品牌。随着人才资源市场机制、价格机制的不断完善,教学科研型大学可以创造全国甚至全世界的品牌,教学型大学、专科型学校也可以通过开发出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学生来创造品牌。图1为不同层次学生的结构优化分析思路。

在图1(a)中,假设市场机制是健全的,而且学生本身的价值在统计意义上是与其所拥有的学位是成正比的,那么,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处于等价值线上,因为根据不同的需求方的要求,不同层次的学生都有其发挥价值的空间,尽管不同层次的学生所能发挥的作用(社会对学生的利益认知)有大小,但需求方在获取这样的人力资源时在费用支付上(社会对学生的价值认知)也是有差别的,这样,不同层次的学生其所能发挥的作用与需求方在获取这样的资源的费用支付上是相近似的,也就是说,这些学生有相似的竞争能力(等价值的)。按照这样的思路,在高等教育产业的产品结构优化过程,就可以确定自己的恰当的定位。某一层次的高校,为了提升其学生的竞争能力,就应该向社会提供比社会对学生的认知价值更高的认知利益产品,如图1(a)中本科生层次所培养的学生,其“性能/价格比”(其中“性能”就是社会认知利益,“价格”就是认知价值)向A点移动,这样的学生就取得了相对竞争优势。这就要求高校能培养出有特色的优秀人才。

图1 基于价值分析的学生结构

但现实是,不同层次的学生处于非等价值线上,如图1(b)中的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尽管社会对学生的利益认知是有差别的,但社会为获取这样的人力资源所支付的价格很接近,从而导致研究生的性能价格比高于本科生、专科生,结果是社会需求方争相要研究生、本科生,而不要专科生。对于提供学生资源的高校而言,其资源投入(最重要的是经费投入)是来自国家的,故他们不需要更多地考虑学生培养成本及效益问题,其结果是,大家争相要上本科生、研究生教育,而忽视了各具特色的不同学生的素质培养和能力开发,产品出现同一性。这种局面如果不改变,显然是不利于高等教育产业的有序发展的。因此,从深层次考察微观高等教育产业组织的产品结构优化,是学生“性能—价格比”的优化,是学生培养方式的优化,是满足不同社会需求的学生素质的优化,而不是简单的研究生越多越好。也因此,高等教育产业要优化其产品结构,根本上要改革学生的培养模式,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

从深层次考察中观高等教育产业组织的结构优化,必须发挥产业化运作机制的作用。导致上述高等教育产业产品结构不合理的根本原因,是作为“厂商层次”的高校不需要考虑人才培养的成本效益;另外,对高等学校的评价系统也不够完善。由此,一方面,不同层次的学校为了上档次而上档次,忽视了对自己特色的培育,结果是导致产业结构的不合理,表现在层次结构上,就是教学研究型大学、教学型大学、专科教学、中等教育等不同层次学校在比例上不尽合理,在规模上不尽经济。另一方面,由于现有的高等教育产业组织竞争力评价思路中,评价一所高校的水平如何,往往侧重于承担多少科研课题、有多少院士、培养了多少研究生、获得了多少科研成果奖,对于本科生、专科生的素质方面则考虑较少,这种不考虑不同学校的性质,只强调科研导向、研究生导向的简单化评价指标,迫使学校追求数量,忽视质量;追求学生的学位层次,忽视学生培养的特色等问题,也导致了产业结构的不合理。

三、高等教育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供求关系分析

根据前面的分析,无论是产品结构的不合理,还是学校层次结构的不合理,关键是要完善高等教育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市场供求关系,从而引导高校自主地、更多地考虑学生培养中的成本效益问题。高等教育产业作为基础产业,它是为整个社会服务的,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高等教育产业要根据外部经济态势的变化不断调整产品结构。作为该产业链的供给层次,学校要根据外部产业结构予以调整,根据不同地区市场发展的需要来提供所需要的人才,向社会提供高素质、低价格的“产品”。为此,高校应不断降低人才培养的成本,提高其规模效应。

根据产业经济学思路,外部人力资源供求关系的理顺是优化产品结构的前提。前面提到高校毕业生在分配中出现不平衡现象,是因为现阶段我国还处于精英教育阶段,总体来说,还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无论是人力资源还是科技成果,社会的需求量相当大,还有相当的市场空间。但作为人力资源的学生,却都希望往大城市挤,往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挤,而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农村基层却难以获取高校出来的人力资源,于是出现了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大中城市对学生的需求相对饱和,这就给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提供了机遇:如何培养我国西部开发所需的大量人才?

前面的分析已经提出,如果高校是人力资源的供应方,那么,国家、社会、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是人力资源的需求方,因此,要处理好高等教育产业的供求关系,就要根据产业规律来调整高等教育产业和其他产业及政府之间的关系。在需求方中,非国有企业与高校的关系相对理顺得比较快,如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已经开始按照市场运作的模式来实现科技成果的市场化交易;在人力资源的引进方面,各企业也开始遵循产业规律来获取这样的资源,但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与高校的关系还没有很好地理顺,如国有企业引进大学毕业生不需要支付培养费,而非国有企业(尤其是私营、个体企业)引进人才则要付出比国有企业高得多的成本。

那么,如何理顺高校与国有企业之间的人力资源供求关系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尽快打破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的界限。国有企业作为国家是所有者的盈利性组织,尽管其所有权关系与民营企业不一样,但作为一个生产单位来说,它们都需要从外部获取资源,这种资源的获取过程应该是市场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现实状况是,国有企业到高校引进人力资源可以免费,而非国有企业从高校引进的人力资源是付费的,由此就带来了竞争中的不公平现象。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看,国有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是单个企业的行为,而不是整个社会的行为;但从付费情况看,却是由整个社会在承担某个特定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这种局面在高等教育还没有真正产业化运作之前是可以存在的(尽管是不合理的),因为高等教育产业本身也是非市场运作的,产业组织也是不可能真正按照市场机制来核算其人才培养成本的。但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如果将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作为公平的经济主体来对待,那么,它们在获取资源可能性和成本上应该是平等的。

作为高等教育产业供应方的高校,要根据产业规律来培育其竞争优势,就必须考虑自己在人力资源培养过程中的成本效益问题。如果某高校所提供的人力资源培养成本很高,而市场竞争力很低,这样的高校就应被淘汰。因此,在未来高等教育产业竞争中,各高校如何提高人才的质量,提高人才培养的综合效益,将成为高校创造相对的竞争优势的关键。换句话说,不同高校都应考虑产品质量(即人才素质和能力)和生产成本(即人才培养的投入)这两个基本的经济学问题。

总之,高校要真正通过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来创造竞争优势,就应该根据市场结构的特点决定其生产产品(人才)的结构,并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产品特点,安排其人才培养的方式,如调整专业方向、课程设置、教育方式等。高等教育产业内部的不同高校为实现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联结,要在分析内外环境的基础上,给自身作合理的定位,并确定产品战略,根据产品战略采取相应的人才培养模式。高等教育产业要发展,必须强化对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专业、课程设置的变革,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实践能力,为社会培养更具价值的产品(人才),以满足知识经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从而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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