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道德论文,当今中国论文,规律论文,哲学论文,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发现“精神哲学规律” 作为特殊的精神现象,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是什么? 这一问题的指向是:伦理道德不仅作为社会意识被社会存在“决定”,而且作为精神现象有其独立的发展规律,即精神哲学规律。①精神哲学的要义,是“在精神活生生的发展中去认识精神的本质或概念和精神自身从一个环节到另一个环节、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从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的必然性,也就是它成为一个自我实现、自我认识了的有机整体的必然进展”②。精神哲学研究精神的本质、精神的诸现象形态和精神的自我运动。精神哲学是对于人的精神本质及其发展形态的哲学把握。“关于精神的知识是最具体的,因而是最高和最难的。”但由于它是“对于人的真实方面——自在自为的真实方面,即对于人作为精神的本质自身的知识”,③于是,研究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便是空前艰巨而又必须攻克的学术前沿,否则,无论伦理道德发展,还是人的精神建构,都难言真正完成。 所谓“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是伦理道德作为精神现象发展的规律,它不仅前提性地承认伦理道德具有精神的本质,而且指明了其是人的精神发展的特殊形态和阶段。精神哲学规律不只是探讨伦理道德作为人的独特精神现象的发展规律,由于伦理道德是人的精神发展进程中最具现实性的环节,因而其也是人的精神世界与生活世界辩证互动的规律。它与三个问题深度相关:伦理道德在何种意义上是“精神”的“现象”?它们在人的精神发展和精神哲学体系中处于何种阶段?又在人的精神发展中具有何种不同的哲学意义?显然,伦理道德在哲学意义上成为“精神”的“现象”,是精神的现实形态。因为,“哲学所研究的是理念,从而它不是研究通常所称的单纯的概念”。“定在与概念、肉体与灵魂的统一便是理念。”④“精神哲学”不仅研究“精神”的概念,更研究精神在现实化过程中所展现的种种形态即精神的“定在”,伦理道德就是人的精神辩证发展的特殊环节及其现实形态。诚然,它们只是精神发展到某一阶段的现象形态,人的精神的有机整体与辩证发展还有其他阶段与现象形态,如在黑格尔精神哲学体系中,便有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大阶段和三种形态,伦理道德只是客观精神或精神客观化、现实化自身的特殊现象形态。在这个意义上,“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严格意义上只是精神发展的一个阶段或一种形态的规律,即黑格尔所说的“客观精神”规律,而不是精神发展的全部规律。确切地说,它是精神在现实世界中发展的规律,如果将这个现实世界称作“社会”,那么,它就是人的精神发展的社会规律。 更具哲学意义也是更需要深入研究的是,伦理道德既是精神发展的特殊阶段的现象形态,呈现共同的本质,又是这个阶段和形态的两个不同环节,具有不同的哲学地位,二者“理一”而“分殊”。在这个意义上,“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是伦理与道德的辩证互动推动人的精神世界辩证发展的哲学规律,因而也是伦理与道德矛盾运动的规律。中西文明自古至今,伦理与道德共生互动,在哲学体系与人的精神世界中比肩而行,已经演绎成二者之间不可分离而又肩负不同文化使命的精神哲学关系。只是在现代性文明中它们遭遇不同的哲学命运,道德成为强势话语,伦理逐渐被冷落。这正是现代性精神“单向度”的缺陷,伦理认同与道德自由之间难以调和矛盾的西方病象,已经昭示精神世界辩证复归的必然性。伦理与道德在人的精神发展中具有何种不同的哲学意义?在中国话语中,“伦”是个体性与普遍性统一的具有精神意义的实体,即人的公共本质,“理”是“伦”之真理,或个别的人达到“伦”之实体的规律。“伦犹类也。理,分也。”(《礼记·乐记》)“道”是由“伦”之“理”所表现出的价值规范,“别交正分之谓理,顺理而不失之谓道,道德定而民有轨”(《管子·君臣》)。“理”向“道”的转化,是思维向意志、真理向规范的转化。“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管子·心术上》),“德”是对“道”的内化建构,是由“伦”的实体出发而进行的主体性精神建构。伦理与道德都希求个体与实体的统一,但是,伦理是个体性与普遍性统一的实体性存在,是客观的和社会的;道德是根据伦理的实体性要求所进行的主体性建构,是主观的和个体的。概言之,“伦”是实体,“道”是本体;“理”是天理,“德”是主体。伦理是人伦之理即人的真理与天理,是人的实体性或精神家园;道德是人的得道之行或主体性建构。伦理与道德在人的精神发展中的辩证运动及其不同哲学地位的中国表达,是“伦—理—道—德”的体系,居伦由理,明道立德,就是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过程,⑤这一精神哲学过程用黑格尔的话语表述就是:实体即主体,伦理的实体复归于道德的主体。无论如何,在伦理与道德的关系中,伦理逻辑地并且历史地具有前提性的地位。当然,在不同文化传统中,伦理与道德历史地表现出不同的哲学关系,呈现不同的精神气质,体现不同的精神哲学规律。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既是它们在精神世界中的发展规律,也是人的精神世界发展的规律,其关键在于两者辩证互动,推动人的精神世界的矛盾运动和现实发展,因而又是伦理与道德在精神世界中相互关系的规律。由于精神世界与现实世界不可分离,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本质上也是伦理道德作为精神现象与现实世界辩证互动的哲学规律。 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第一次提供了“伦理世界——教化世界——道德世界”的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图谱。这个图谱是历史主义和生命论的,因为它与人类意识和文明的发展史相一致,也与个体生命发育史相契合。作为体系性探讨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的第一人,黑格尔给后人提供了哲学指引,也留下继续创造的哲学任务和学术空间。他的贡献在于:其一,将伦理与道德当作精神,凝心聚力地探讨人的精神宇宙的深邃构造和演化规律,遗憾的是,他把现实世界仅作为“精神”的现象或诸现象形态;其二,将伦理与道德作为人的精神世界或所谓“客观精神”的两个基本结构,现实世界中的一切,都是精神环绕这两个结构运转而留下的轨迹;其三,开创性地描绘了伦理与道德一体、辩证运动的精神哲学规律。然而,头足倒置的哲学思辨一旦落实到现实世界,便如马克思所言沦为“原罪”。于是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精神现象学》提供的精神哲学图谱,与《法哲学原理》提供的“抽象法——道德——伦理”的图谱相比,便出现“伦理”与“道德”的位序矛盾,也使黑格尔精神哲学陷入难以自拔的内在困境。 对于当代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我们一定程度上可从黑格尔的精神哲学图谱中获取启迪,但它对于中国问题不具有彻底的解释力和完全的适用性。中国伦理道德根源于与西方不同的文化传统,在研究理念和方法上,不能简单地用黑格尔精神哲学诠释其发展,也不能用其发展简单地证实或证伪前者。应当从中国伦理道德的现实发展中,发现其精神哲学规律,进而发现它与“黑格尔图谱”的可能的契合之处及其特殊文化个性。 一百多年来的文化激荡尤其是近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背景下,伦理道德在现代中国社会具有与西方不同的文明意义和精神哲学轨迹。通过对三次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方法(定点分析,随机抽样)、不同对象(群体分类,综合采样)的调查⑥的海量数据中的共同信息的精神哲学分析,可尝试揭示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基本精神哲学规律。 一、当今中国伦理道德演进的精神哲学图像 任何社会、文明体系,都存在大量的伦理道德问题,但很少像当代中国这样,伦理道德几乎聚焦了全社会的目光、期待和努力,以至于其俨然成为“中国难题”。其根本原因不仅在于市场经济和社会转型,更在于中国文化区别于西方的不同精神气质,在于特殊文化背景下伦理道德演进的精神哲学轨迹。 调查已经揭示了当今中国伦理道德演进的轨迹:伦理道德现代转型的文化轨迹,伦理道德演进的“问题轨迹”,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的“互动轨迹”。分别简称“转型轨迹”,“问题轨迹”,“互动轨迹”。⑦有待进一步探讨的是:三个轨迹形成伦理道德发展的何种精神哲学的总体图像?其中到底隐藏哪些精神哲学密码?理论假设是:当今中国的伦理道德呈现伦理型文化的演进轨迹,显示伦理型文化的精神哲学密码,伦理与道德,是精神世界的双核,其中伦理是精神世界的重心,也是其标志和总体文化气质。 轨迹一:伦理道德的现代转型依然是伦理型文化,两者在现代转型中呈现反向运动,呈现“后伦理型文化”的特征。一方面,调查数据为“伦理型文化”的判断提供了三大证据:宗教信仰远非主流;⑧伦理是调节人际关系的首选;⑨满意而忧患的伦理道德心态。⑩另一方面,调查数据也显示当代中国伦理道德已发生重大转型,伦理与道德沿不同方向前行,显现“后伦理型文化”的特征。证据之一是量的嬗变率,以“五伦”标识的伦理上的嬗变率是20%,以“五常”为标识的道德上的嬗变率是80%。(11)证据之二是伦理与道德的不同文化关系。仁义礼智信的传统“五常”的基本文化功能,是将“五伦”的伦理要求内化为个体的德性教养,在伦理与道德之间表现出某种文化亲和;而爱、诚信、责任、正义、宽容的“新五常”,不仅直指现代社会生活中的种种道德问题,更具有明显的伦理批判向度,尤其责任、正义、宽容三大“新德”,在伦理与道德之间表现出的某种张力,具有现代性特征。新旧五常的伦理诉求及其文化取向沿不同方向前行,伦理道德文化转型的总体轨迹表现为:伦理与道德“同行异情”:伦理上守望传统,道德上趋向现代。 轨迹二:伦理道德的“问题轨迹”,即“道德问题—伦理信任—伦理分化”的轨迹,由经济上的两极分化,到伦理上的两极分化,由此可以透析当前我国伦理道德运行的经济—社会轨迹。也许此发现有值得商榷之处,但其来自三次调查的信息,至少必须引起警惕。第一,对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两大道德问题的社会承受力,已经开始接近甚至突破心理底线。(12)第二,主流群体的信任危机,伦理道德的文化重心下移,伦理上的两极分化出现。“你对什么人在伦理道德上最不满意?”三次调查,不同时间,不同方法,不同对象,但排序完全相同:政府官员居第一位,演艺娱乐圈居第二位,企业家和商人居第三位,医生居第四位;与之相对照,第二次和第三次调查,在关于伦理道德最满意群体的调查排序中,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农民、工人、教师,第四位是专家学者。第三,由此,可以假设:在现代中国社会,由分配不公和官员腐败两大问题所导致的经济上的两极分化,已演进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在政治、文化、经济上掌握话语权力的恰恰是伦理道德上令人最不满意的群体;而伦理道德上最令人满意的则是“草根”群体。由道德问题所导致的伦理信任危机,已经逐渐形成伦理上的两大“精神集团”,这是一个严峻的意识形态信号。 轨迹三: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的互动轨迹——由伦理道德问题到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危机。调查显示,这一互动轨迹是:道德问题演化为伦理问题尤其是诸社会群体之间伦理关系问题——伦理问题演化为对主流群体的信任危机——信任危机导致大众意识形态领域思想领袖缺场——思想领袖缺场影响国家意识形态安全。调查一发现一个严峻问题:“当党中央宣传与国外思潮发生矛盾时,你相信谁正确?”64%的企业群体、61%的公务员群体、44%的农民群体选择“相信国外正确”。令人欣慰的是,这种情况在七年后的调查中发生根本性改变。“当国外报道与主流媒体不一致时你相信谁正确?”调查二和调查三中分别有40.3%和54.1%选择“相信主流媒体”。但是道德问题以伦理信任为中介,将深刻影响大众意识形态,最终影响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则是一个必须警惕的社会事实。 转型轨迹、问题轨迹、互动轨迹,其内在的哲学路径是由道德而伦理,由伦理而文化、经济、社会和意识形态,其精神重心和轨迹的交集点,都指向同一个对象:伦理。可以发现,无论对于精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建构,还是对于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发展,伦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中枢意义。 伦理道德转型的前沿问题,在于“伦理型文化”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宗教是西方人安身立命的精神基地,西方学者常批评中国人“没信仰”,中国学者则时以“有信仰,不宗教”回应。其实,“无信仰”的批评,其本质是西方文明中心论的褊狭心态和对中国文化的无知,如果说宗教或所谓“信仰”是人安身立命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那么,“无信仰”只表明中国社会无宗教信仰,却必定存在其文化替代。当今中国社会精神世界的真正秘密,在于“不宗教,有伦理”,且两者有因果关系:“不宗教”是因为“有伦理”,延伸开来,伦理与宗教,互为文化替代。西方文化是一种宗教型文化,现代中国文化依然是一种伦理型文化。“有伦理”缘何可以“不宗教”?秘密隐藏于“家庭”中。(13)家庭血缘关系为伦理型文化提供了伦理的终极性和神圣性根源,成为伦理的策源地。梁漱溟早已发现这一秘密。“中国之家庭伦理,所以成一宗教替代品者,亦即为它融合人我泯忘躯壳,虽不离现实而拓远一步,使人从较深较大处寻取人生意义。”(14)黑格尔在异域文化中有同样的发现:“对意识来说,最初的东西、神的东西和义务的渊源,正是家庭的同一性。”(15)家庭,既是伦理的家园,也是伦理型文化的根源,因而既使伦理,也使伦理型文化成为可能和必然。 关于“问题轨迹”,有待追究的前沿问题是:当今中国精神世界和精神生活中的核心问题,到底是道德问题,还是伦理问题?经济和政治生活中的道德问题如何演绎为伦理问题?伦理问题如何演绎为严峻的社会问题?最后,伦理为何成为由道德问题向社会问题演绎的枢纽与中介,导致由经济上的两极分化演绎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伦理,而不是道德,事实上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生活尤其是社会精神生活诸问题的斯芬克斯之谜。当今中国社会,道德问题具有两个最重要的聚焦点: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两大问题虽然是在任何国家任何文明体系中都可能存在的普遍问题,但是,在中国现代社会,由于它们本身是道德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的结果,也由于其相互感染和相互强化,因而不仅动摇甚至颠覆了社会的伦理存在,也动摇甚至颠覆了经济和政治的伦理合法性,于是在伦理型的文化中必定表现为诸社会群体之间的伦理信任危机,最后导致由经济上的两极分化演绎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生成“伦理上的两极”,或伦理上的两大“精神集团”。经济上的两极分化在当今世界普遍存在,但演绎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则是中国社会特有的现象。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在中国不仅仅是经济和政治生活中的道德问题,而且是道德问题的经济和政治的现象形态,根本上是一个精神问题,正因为如此,在伦理型的中国文化中,它们才可能并且必定最后由经济上的两极分化演绎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不难发现,在问题轨迹中,伦理,既是问题重心和问题轨迹的转换点,也是问题的后果。 伦理道德到底如何影响大众意识形态,由精神问题演化为政治问题?如果说“问题轨迹”演绎道德如何通过伦理的中介进入社会,那么,“互动轨迹”便演绎道德如何通过伦理的中介进入意识形态。应该说,这一轨迹是问题轨迹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呈现。互动轨迹的前两个环节,即道德问题向伦理信任危机的转化与问题轨迹的前两个环节交集重叠,特殊性在于,伦理信任危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直接后果是导致思想领袖缺场,进而演绎为大众意识形态的同一性危机,或主流意识形态的信任危机。由伦理信任危机向主流意识形态信任危机的转化,是这一轨迹的特殊性所在,伦理,同样是问题的重心。 三大轨迹形成的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的总体图像,一言蔽之,是以伦理与道德为两个焦点,以伦理为重心,道德以伦理为中介进入现实世界,形成伦理—文化、伦理—经济、伦理—社会、伦理—政治诸价值生态的精神世界轨迹与精神哲学图像。三大轨迹一方面是伦理道德作为“精神现象”自身运动的轨迹,另一方面是伦理道德与文化、经济、社会、大众意识形态辩证互动,构成有机文明生态的轨迹。转型轨迹通过道德的“变”与伦理的“不变”,体现文化转型中伦理的精神同一性意义;问题轨迹由经济与政治生活中的道德问题,演化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透过伦理的中介成为社会问题;互动轨迹由道德问题经过伦理信任,演化为意识形态问题。三大轨迹所呈现的是伦理道德在现实世界中运行的椭圆形精神轨迹;伦理与道德,是坐标轴上的两个焦点;而伦理,始终是这个轨迹的重心。这个椭圆形轨迹所描绘和呈现的精神图像,既是精神围绕生活世界公转的轨迹,也是精神在自己的世界中自转的轨迹。伦理与道德的两个焦点、伦理重心、价值生态、椭圆形轨迹,是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的总体轨迹与图像的四个基本要素。其要义是,道德透过伦理的中介,与文化、经济、社会、政治辩证互动,伦理,既是道德的后果,又是社会现实的直接精神动因,因而是精神哲学轨迹和精神哲学图像的关键性和标识性元素。在这个意义上,当今中国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气质是一种伦理气质,当今中国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轨迹所呈现的,是伦理与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形态。也许,这就是中国文化之谓“伦理型”文化,而不是“道德型”文化的精髓所在。 二、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预警 当前我国伦理道德的演进轨迹,从肯定和否定的维度发出两个重要的精神哲学预警:伦理型文化的预警;伦理分化的预警。 伦理型文化的预警:关于伦理道德发展的“文明自觉”。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型文化。三次调查的最重要发现之一是:现代中国文化依然是一种伦理型文化。转型的轨迹传递两个重要的精神哲学信息——文明体系中伦理道德对于人的安身立命的核心意义;文化转型中伦理道德的发展规律尤其是伦理作为变中之不变的文化因子的地位。问题轨迹与互动轨迹在一定意义上是对这一发现的诠释与证明。三次调查在相当程度上是对现代中国伦理型文化的再确认,这是一种文化认同,也应当推进一种文明自觉。作为“文明自觉”的精神哲学成果,就是关于“伦理型文化”的预警:其一,伦理道德在伦理型文化背景下的特殊地位;其二,伦理道德发展的“伦理型文化”规律。“伦理型文化”的文明自觉,核心是“伦理自觉”,是关于现代中国文明的伦理气质、伦理意义和伦理规律的自觉。 在中西方文化现代激荡之初,梁漱溟便发现,“宗教问题实为中西文化的分水岭”(16)。宗教型文化与伦理型文化背景下的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区别并不只在于有无宗教,而在于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意义。伦理可以无宗教,但宗教不可以无伦理,因为其重要内容之一是伦理道德的教训。同样,任何关于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体系,也都可能有宗教因子渗透。黑格尔建立了以伦理与道德为基本元素的精神哲学体系,但无论“伦理世界——教化世界——道德世界”的现象学体系,还是“抽象法——道德——伦理”的法哲学体系,“精神”最后都只能在宗教信仰和哲学概念中才能回到自身;作为中国传统道德哲学的最后形态的宋明理学,也是因为佛教的参与,形成儒释道三位一体的精神体系,才得以最后完成。伦理型文化是以伦理为主体,在入世的伦理中安身立命的文化。人的深层精神构造中潜在的超越性诉求,在中国具有与西方完全不同的文化路径,它主要不是通过宗教而是伦理实现。宗教在出世中达到超越,伦理在入世中达到超越。必须将伦理型文化的文化自觉推进为一种文明自觉:历史上,伦理道德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做出的最大贡献;(17)今天,伦理道德依然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构造,是中国人精神世界的重心,因而依然是中华民族立于世界之林的精神根据地。 由此,便可以发出关于伦理道德尤其是伦理在现代中国文明体系中的地位及其演进规律的预警。伦理道德是中国人精神世界的中枢,因而一旦出现危机,便是整个精神世界和生活世界的危机。因为在中国,伦理道德从来都不只局限于伦理关系与道德生活内部,而关乎人的生命和生活意义的终极性构造。在伦理型文化中,伦理具有比道德更为重要的地位。梁漱溟认为,中国社会不是如一般人所说的家族本位,因为家族在任何社会中都受到重视,中国与西方社会最大的区别是伦理本位。“伦理始于家庭,而不止于家庭。”“伦理关系,即是情谊关系,亦即是其相互间的一种义务关系。伦理之‘理’,盖即于此情与义上见之。”(18)在伦理型的中国文化中,伦理不仅是人的精神生活的基地,而且是经济、政治、文化的价值内核,是经济社会与文化的精神气质,就像韦伯所说新教伦理是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精神气质一样。 无论人们在伦理与道德关系方面是否达到某种哲学上的理论自觉,无论伦理与道德之间的概念边界模糊到何种程度,伦理道德转型中的“同行异情”所标示的伦理在文化转型中作为“变”中之“不变”的地位,所突显的是伦理在中国文明体系和人的精神构造中相对于道德的更为内核、更具基础性的文化意义,这便是“伦理本位”而非“道德本位”的真义。伦理型文化与宗教型文化,是世界文明体系中的两大精神世界类型,演绎着伦理道德发展的两大精神哲学规律。如果说在宗教型文化中,精神世界是宗教与道德的交响,那么,在伦理型文化中,精神世界便是伦理与道德的协奏。 严格说来,无论伦理型文化,还是伦理本位,都不是预警,而只是某种发现与体认。但因为它们关乎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自觉与文明自觉,关乎对现代中国社会中诸伦理道德问题的意义判断和忧患意识,因而“发现”便成为“预警”。这一精神哲学预警的意义在于:第一,必须在文明自觉的意义上定位伦理道德对现代中国文明、现代中国社会的意义,面对严峻的伦理道德问题和强烈的伦理道德情结,既保持清醒的忧患意识,又不惊慌失措,由此将“文化自觉”推向“文明自觉”;第二,必须遵循伦理型文化的精神哲学规律,推进伦理道德发展,在伦理与道德之中,确立伦理优先的战略;第三,必须高度重视家庭在伦理道德发展中的地位,因为它依然是现代中国伦理型文化和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家园。 伦理上两极分化的预警:关于伦理道德发展的“问题自觉”。 该预警包括两个结构:一是由经济上两极分化向伦理上两极分化演进的预警;二是抽象的个体性与僵硬的普遍性在精神世界与生活世界中分裂为两极的预警。 如前所述,经济上的两极分化是现代文明的通病,但经济上两极分化演化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却是中国伦理型文化特有的现象。伦理上两极分化的生成,需要两大条件:经济上两极分化的伦理根源和伦理型文化的气质。伦理上的两极分化既是精神世界也是现实世界的文化图景,在当今中国社会,其典型表现,是因诸社会群体之间伦理信任的缺失而形成的伦理上的分别由诸多群体构成的两大精神集团之间的伦理对峙。由于伦理上两极分化起源于经济上的两极分化,两极集团往往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经济或利益的两极集团,即在经济上处于优势地位,或在现实社会变化中获得最大利益的诸群体是一极,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诸群体是另一极;第二,诸集团利益的获得,或诸集团之间财富的差异缺乏伦理合理性或合法性;第三,正因为如此,一极集团对另一极集团产生伦理信任危机,甚至偏见,从而以某种固化的模式进行抽象的而不是具体的伦理评价——或依群体中个体的道德状况对群体进行整体伦理判断,或依对某个群体的整体伦理评价对该群体中的个体进行的伦理判断,盖然论和以偏概全是其基本特征,其话语形态诸如“无奸不商”、“无官不贪”等,由此形成伦理上的两极集团。伦理上的两极集团不能简单等同于伦理集团。伦理集团在概念上可能是伦理性的团体或以某种伦理机制建构的团体,也可能是伦理实体的现象形态,如家庭,社会组织等。伦理上的两极集团是因伦理危机尤其是伦理信任危机所产生的群体集,借用管理学的概念,它可能是伦理上的非正式组织,是因为一类群体对另一类群体共同的伦理评价及其所派生的伦理情感而形成的群体。黑格尔曾经将各种宗教称为“精神集团”,伦理上的两极也是伦理上的两大精神集团。一般说来,伦理上两极中的任何一极在群体上都是复数的。由于伦理上两极分化的形成具有经济上两极分化的根源,所以,两极内部不仅具有伦理上的共同话语,也有经济上的共同诉求。一方面,伦理上的两极分化是伦理危机积累和积聚到相当程度的结果,它以某种强烈而偏激的社会伦理情绪的方式表现和表达出来,如对某一类群体近乎不容置辩和无条件的不信任,现代社会中的仇官、仇富现象,就是伦理上两极分化的结果。伦理性的两极分化在认识论上是某种具有社会性的伦理上的情绪直觉,或“伦理直觉”。另一方面,伦理上两极分化又可能是社会问题积累积聚到相当程度的强烈信号,其一旦形成,将造成一种强烈的伦理情绪,表现为一种伦理上的偏见或偏激,这种情绪不一定会形成伦理上的两极对峙,但却可能导致并且表现为经济上与伦理上的两极倒置,即在经济上甚至政治和文化上处于优势地位的一极,在伦理上可能处于弱势或劣势地位,居于被怀疑、批评和接受道德审判的位置。但是,由于他们在现实世界中处于强势地位,于是伦理上的两极分化,就很可能演化为政治上的两极分化。当今社会生活中的诸恶性事件及其所谓“反社会”的定性与诠释,就是由伦理上两极分化向政治上两极分化蜕变的信号。 由经济上的两极分化向伦理上的两极分化的演进,是在当今个体精神与社会精神中逻辑地存在甚至已经现实发生的伦理分化。相关的精神哲学预警的内容有三个方面。其一,必须发出精神哲学预警的最基本的理由,是经济上两极分化的无伦理性与不道德性。一旦经济上的两极分化演化为伦理上的两极分化,就预示着它们不仅本质地而且直接地丧失伦理道德的合法性。就是说,在经济上的两极分化与伦理道德性质之间产生了某种因果倒置。无伦理和不道德已经不是经济上两极分化的结果,而是原因,换言之,经济上的两极分化的生成,尤其是财富的积累和积聚,至少部分是无伦理和不道德的后果。其二,伦理上的两极分化不仅会导致两大伦理集团或精神集团的分离,而且会发生两大集团的社会地位与伦理地位之间的倒置,直接后果是,在政治、文化、经济上处于强势地位的群体,在伦理上处于弱势地位,反之亦然。其三,社会信任危机。由于政治、文化、经济地位与伦理地位的倒置,会形成文明体系内部的不平衡,即现实社会生活与伦理关系的不平衡,它的进一步发展,会导致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尤其透过对主流群体的伦理信任危机导致全社会信任危机,并进一步演绎为现实的社会危机。当今中国社会的信任危机,不仅是由于事实上存在诸多不被信任的伦理行为,而且更深刻地表现为已经成为伦理定势的社会心态上的不信任,而这才是对经济上两极分化演绎为伦理上两极分化必须发出精神哲学“预警”的更为充分的理由。 经济上两极分化与伦理上两极分化并存,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联,逻辑与历史地派生了另一个精神哲学预警:伦理的两极。它不是诸群体之间的伦理分化,而是发生于精神生活内部的伦理分化,是个体“单一物”与伦理“普遍物”的两极。伦理的根本文化任务,是将人从个体性存在提升为普遍性存在,获得“伦”的教养与“德”的修炼,达到“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单一性的“人”与普遍性的“伦”的同一的哲学中介便是“德”的主体性建构。但是,这必须具备一个精神哲学条件,即生活世界或所谓教化世界中伦理普遍性的现实存在。在现实世界中,伦理普遍性,或个体性与普遍性的结合,有两种客观形态:社会财富的普遍性与国家权力的公共性。财富与国家权力,既是伦理的两种世俗形态,也是伦理的两种精神形态,这就是黑格尔之所以将它们作为精神现象学中教化世界的两大客观精神要素的原因。如果财富失去普遍性,权力失去公共性,现实世界中的伦理便遭遇分崩离析的厄运和危机。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是财富与权力的伦理危机的强烈表征,作为生活世界向精神世界的过渡和内化,其精神哲学表现,就是由经济上的两极分化向伦理上的两极分化演进。伦理上两极分化的精神哲学后果,就是伦理的两极的生成,或人的精神世界中单一性与普遍性、个体性与整体性的对峙与对立。这标志着生活世界中的伦理危机,当现实世界中“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失去财富与权力的现实基础,人的精神便退回个体或自我,从而如黑格尔所说,普遍性的人,不幸沦落为无实体的“个人”。但是,社会生活诉求普遍性,经济与政治的运作不断催生和强化普遍性,普遍性是社会生活的精神哲学条件。由于上述统一在现实生活中的不可能,于是,精神世界便被分离和分裂为伦理的两极:个体性的一极,普遍性的一极。这就是黑格尔所说的“顽固的单点性”与“冷酷的普遍性”之间的对立。“分裂成简单的,不可屈挠的,冷酷的普遍性,和现实自我意识所具有的那种分立的、绝对的、僵硬的严格性和顽固的单点性。”(19)现实生活中个人主义的盛行,精神生活中普遍性的稀缺,相当程度上就是伦理两极生成的标志。伦理的两极,意味着社会缺失达到二者统一的基础,个体单一性与社会普遍性之精神两极的固化与僵化,彼此之间的难以通达,是其在精神上生成的表征与表症,而其现实表现是大众意识形态的信任危机,从而使社会的价值共识成为不可能。 预警是未雨绸缪,是防患于未然的警钟,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使命。当然,与其他预测性研究不同,因为它是从问题出发,用忧患和批评的眼光看待世界,因而“预警”往往不合时宜甚至多此一举。不过,无论如何,“多此一举”有时可能比“无此一举”更有作为,至少,是努力作为,正在作为。 三、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 伦理道德演进的三大轨迹、两大预警,揭示了当今中国伦理型文化背景下伦理道德发展的基本精神哲学规律:伦理规律;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规律;伦理精神规律。简言之,伦理律,一体律,精神律。 规律一:伦理规律或伦理律。 顾名思义,“伦理型文化”背景下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首先是伦理规律。这是体现传统和现代中国文化特点、对当今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发展和伦理道德问题具有解释力的发现。伦理规律的基本内容是: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和人的精神世界建构之第一的和最基本的规律;当今中国的伦理发展遵循并体现出的独特精神哲学规律。伦理规律的精神哲学要义是:“伦理本性上是普遍的东西”,(20)这不仅意味着伦理是“普遍物”,更表明它是将人从个体性存在提升为普遍性存在的必由精神之路。伦理规律作为伦理道德发展的基本精神哲学规律,是对伦理在精神发展中的地位及其自身发展的精神规律的哲学自觉,借用梁漱溟的话语,伦理规律作为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首要精神哲学规律,根本上是“伦理本位”的规律。 在当今中国伦理道德的现实发展中,“伦理规律”有三方面体现:伦理神圣律、伦理存在律、伦理信任律,三者形成自在—自为—自在自为的辩证构造。 所谓伦理神圣律,一方面,表明伦理作为顶层设计和终极关怀,在当今中国社会的精神生活中依然是最高和最后的超越性存在;另一方面,预示在当今的中国社会,伦理具有神圣性根源,即家庭。前者是伦理神圣律的必然性,后者是其可能性与现实性。“轨迹一”已经显示:在当今中国社会,家庭是社会秩序和个人安身立命的第一因子,是伦理教化和道德训练的第一受益场所,也是诸伦理关系的绝对基础,相关伦理关系占“新五伦”的五分之三。如果说,出世的宗教型文化的伦理基础和策源地是作为终极实体的最高存在者的神圣性,那么,入世的伦理型文化的伦理基础和策源地便是家庭自然伦理实体的神圣性,前者是宗教神圣性,后者是世俗神圣性。在这个意义上,当今中国社会的伦理神圣规律,便是家庭伦理规律,即家庭在精神世界中作为伦理的自然基础和神圣根源的规律。这一命题的现代内涵在于,它不像传统社会那样,表征一切社会伦理关系以家庭伦理为范型,而只是说,在伦理型文化背景下,家庭作为直接的伦理实体,依然是伦理的神圣性根源和自然基础。 伦理存在律意味着,伦理是存在,也必须存在。它是社会生活或所谓教化世界中伦理现实性的规律。在社会生活中,伦理以社会财富与国家权力的形态客观化自身,根据历史唯物主义,伦理关系、伦理观念是现实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的反映和体现,处于被决定的地位;根据精神哲学的观点,社会财富与国家权力是伦理理念的客观化,或者说,是伦理的存在和实现方式。历史唯物主义与精神哲学的观点并不对立,毋宁说它们是从两个维度对同一问题的不同哲学洞察。精神哲学观点的要义是: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秩序,是人的价值追求和主观能动的文化创造,是伦理的精神确证及其现实形态,因而只有体现伦理的精神本质,财富和权力才具有真正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相反,一旦社会生活中财富与权力失去伦理性,沦为“少数人的战利品”,就标志着伦理存在的危机。伦理存在规律表明,在社会生活尤其是经济政治关系中,伦理必须现实地存在,而不只是主观性的意识;伦理存在是伦理关系、伦理精神的前提。“问题轨迹”已经显示,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严重侵蚀甚至颠覆社会的伦理存在,在这个意义上,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首要的也是最严峻的课题,是保卫伦理存在。 伦理信任律既是生活世界中伦理存在的信任规律,也是对伦理本身的信任规律,它在现象形态上是人与人之间、诸社会群体之间的伦理信任规律,在哲学形态上是个体性的“人”对实体性的“伦”的伦理信任规律。伦理信任以“伦”或伦理存在为客观基础。伦理信任危机,不只是人与人间的信任危机,因为后者往往被赋予太多的主观性质,如此诠释,大大弱化了这一精神危机和社会危机的严重程度。伦理信任危机,根本上是人对伦,即人对自身存在的“伦”的实体性关系的信任危机,尤其是对人的本质、人对生活于中的伦理共同体的信任危机,因而是一种伦理安全危机,并将演化为对伦理存在的信念危机。由于中国文化是一种伦理型文化,伦理安全危机,伦理信念危机,最后便是在精神世界和生活世界出现终极关怀和终极归宿的“失家园”危机。伦理信任危机,本质上是一场人伦危机。 规律二: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规律,简言之,一体律。 伦理—道德一体、伦理优先规律的精神哲学要义是:“德毋宁应该说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21)“毋宁”意味着:道德,必须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道德,只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必须”表明伦理—道德一体,是事实判断;“只是”表明伦理之于道德的优先地位,是价值判断。这一规律关涉三个重要现实和理论问题:第一,当今中国精神世界的根本问题到底是伦理问题还是道德问题?第二,伦理型文化背景下精神世界的建构,到底伦理优先还是道德优先?第三,如何在精神哲学的意义上化解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伦理与道德之间的矛盾,达到二者的同一? 当今中国精神世界中的根本问题到底是伦理问题还是道德问题?在国家和大众意识形态话语中,回答似乎已经“约定俗成”:道德问题。“道德沦丧”与“道德建设”话语,已经从否定和肯定两个维度集中表达了上述观点。然而,无论“问题轨迹”还是“互动轨迹”,都明白无误地传递着一个强烈信号:精神病理的基本脉络是个体道德问题积累积聚为群体道德问题——群体道德问题演化为群体间的伦理关系和伦理信任问题——伦理关系和伦理信任问题演化为诸社会群体之间伦理上的两极分化和大众意识形态的信任危机。无论如何,伦理问题既是中介,也是后果。在这个意义上,当今中国社会最严峻的问题,已经不是道德问题,而是伦理问题。也许,人们认为伦理问题起源于道德问题,后者解决了,前者就迎刃而解。但是,“问题轨迹”已经显示,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两大问题从开始就是伦理问题,不仅是伦理存在的问题,而且是经济与政治秩序中的伦理关系与伦理认同问题。于是,在精神世界与现实世界的问题链中,伦理问题便不仅是结果,而且是原因甚至根源。将当今中国精神世界的根本问题定位于“道德问题”,严重遮蔽了问题的严重性,弱化了问题解决的难度。因为,“道德问题”往往是个体性的道德教养问题,而“伦理问题”不仅标志道德问题可能已经积疾为社会风尚,而且与社会的制度安排密切相关,是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存在的伦理合法性危机。“伦理问题”比“道德问题”更深刻,也更难以彻底解决。 由此,必须进行精神哲学的“问题意识革命”,从“道德问题意识”转换为“伦理问题意识”。换言之,当今中国社会不只期待一次道德进步,更期待一种伦理觉悟。在一般意义上,群体性、客观性的伦理问题的解决,有待个体性与主观性的道德问题的解决,但在现实性上,道德问题的解决,必须以伦理问题的解决为前提。普遍而深刻地存在的分配不公问题,至少一开始并不是部分人的道德问题,而是关于财富的伦理意识和对诸社会群体之间关系的伦理认同问题,归根到底是对于社会的伦理存在的理念和态度问题;同样,普遍而深刻地存在的官员腐败问题,不仅动摇甚至颠覆了社会的伦理存在,而且从一开始就根源于关于权力的伦理意识和制度的伦理安排。调查已经显示,现代中国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已经悄悄发生深刻的变化。在2007年的调查中,公正优先与德性优先两种主张平分秋色,坚持者分别为49.1%和50.9%,但在2013年的调查中,70%以上的受访对象主张公正优先。短短七年中发生的这一巨大变化,不能仅仅解释为认知判断的改变,而根本上是社会伦理关系和伦理存在的变化所导致,其背后隐藏着一种严峻现实:当今中国社会由分配不公和官员腐败所导致的两极分化日益严重,问题的解决必须以“公正”的伦理诉求为优先。无论“问题轨迹”与“互动轨迹”所呈现的社会事实,公正优先与德性优先的精神形态转换,还是正义论与德性论的学术论争,在现实性上都指向一个问题:当今中国社会伦理道德问题的解决,到底是“伦理优先”还是“道德优先”?公正或正义是伦理诉求,德性是道德诉求,公正论与德性论的争论,不是二者择其一的选择,而是确定伦理与道德何者优先的精神哲学觉悟和问题意识革命。 但是,无论“何种问题”病理诊断,还是“何者优先”问题意识革命,都难以走出“鸡”与“蛋”的循环,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根本上是伦理与道德辩证互动的规律,或伦理道德一体的规律。在人类精神世界中,伦理与道德逻辑历史地是一对孪生儿,在伦理型的中国文化中,它们甚至是一对连体儿。因此,无论精神哲学还是人的精神世界,从一开始就可能已经陷入伦理与道德的纠结。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和《法哲学原理》中伦理与道德的哲学位次矛盾,就是对这种纠结的体系性表达,伦理前置的精神现象学规律,道德前置的法哲学规律,只有复归于伦理道德一体、辩证互动的历史哲学规律才能扬弃其自身的矛盾。在伦理型的中国文化中,伦理与道德几乎在历史上同时诞生,中国传统伦理精神的历史发展,呈现的都是伦理与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规律。康德“仰望星空”,最终仰望的和敬畏的是上帝。西方精神哲学的传统是道德与宗教合一,道德以宗教为终极根据,因而道德与伦理才可能甚至必然处于分离或若即若离的状态中。由此可以理解,西方学术史以两千多年的进步到黑格尔所建立伦理与道德一体的精神哲学体系为何仍陷于悖论:一方面这个体系最后依然要羞羞答答地借助宗教的绝对精神才能完成;另一方面,这个体系的历史命运最终与它的主人一样在西方世界备受冷落。原因很简单,精神世界中既然已经耸立彼岸的上帝,此岸之“伦”的终极实体便再无法与之分庭抗礼。相反,在伦理型的中国文化中,伦理与道德总是在精神世界及其哲学体系中同一,并且伦理始终处于优先地位,无论儒道共生的历史事实,还是孔子所开创的儒家传统,都是对伦理与道德一体、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传统的历史与逻辑的诠释。 规律三:伦理精神规律,或精神律。 伦理精神规律或精神律的要义是:“伦理本性上是普遍的东西,这种出之于自然的关联(指家庭——引者注)本质上也同样是一种精神,而且它只有作为精神本质才是伦理的。”(22)伦理精神规律揭示伦理与精神之间的哲学关联:“本性上普遍的东西”只有“是精神”,“才是伦理的”。简言之,有“精神”,才有伦理。正因为如此,伦理精神规律本质上是伦理与精神同一的规律,即精神律。它的问题式是:如果没有“精神”,“伦理”将会怎样? 伦理精神规律关涉三个精神哲学问题:伦理与精神的关系;伦理存在与伦理能力的关系;伦理批判与伦理认同的关系。 伦理与精神的关系不仅一般地表征二者之间的同一性,更昭示一个哲学真理:“精神”是伦理的存在方式,也是伦理的文化条件。在哲学本性上,伦理不只是一般性地建构普遍性与普遍生活,且其通过也只有通过精神才能达成。在一定意义上,精神可以被当作宗教与伦理的共同话语,因为无论上帝的终极实体,还是“伦”的终极实体,只有透过精神才能达到。在西方哲学中,精神被诠释为“包含着人类整个心灵和道德的存在”,并因之与神学相近。(23)这隐喻着它有宗教与伦理两个维度。现代文明中,“精神”的哲学对应面是“理性”。“精神”与“理性”的分歧不只是传统性与现代性,而是两种伦理观或伦理方式——“从实体出发”与“从单个的人出发而逐渐提高”。它们都试图建构甚至都能够达到某种普遍性,但只有“精神”才能达到“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即个体性的“人”与实体性的“伦”的统一的伦理,而“理性”只能达到个体性的“集合并列”,即所谓形式普遍性。如果一定要在伦理道德与理性之间建立某种同一性关系,那么,道德可能被“理性”化,而伦理一定是“精神”的。比如在中国思想史上,“道德”的基本问题是本体性的“道”如何现实化为个体性的“德”,从而生成道德主体。程朱理学经历了一系列被陆九渊批评为“支离事业”的格物致知的理性过程,陆王心学以良心与良知的“简易工夫”对其的批评,其哲学本质是精神对理性的扬弃。“理性”的玉兔东升,“精神”的金乌西坠,是当今世界具有全景意义的哲学图像,中国伦理道德的发展,必须扬弃理性主义的伦理观与伦理方式,回归“精神”的传统和家园,才能建构真正意义上的“‘精神’哲学”与“‘精神’世界”。 伦理存在与伦理能力的关系,是“精神”规律的第二个哲学问题。一般认为,伦理认同与道德自由的矛盾,是现代伦理道德也是精神生活的基本问题,其实,它只是“西方问题”,而不是“中国问题”,它是基于西方文明尤其是西方精神哲学难以克服的伦理与道德分离的矛盾而出现的问题。伦理存在与伦理能力及其关系问题,才是中国精神哲学尤其是现代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中国问题”。生活世界中的伦理存在,是伦理的客观性;伦理能力是社会伦理认同的精神能力。伦理的现实性,必须同时具备客观与主观两个条件,即客观性的伦理存在和主观性的伦理能力。伦理能力是一种精神能力。当今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发展同时面临两大精神哲学任务:一是消除分配不公和官员腐败,捍卫社会的伦理存在;一是扬弃理性主义与个人主义,提升社会的伦理能力。两大任务,在哲学上是一场“精神保卫战”。伦理存在被解构和颠覆,伦理道德发展便失去客观现实性;伦理能力式微,社会缺乏伦理认同的精神能力,伦理道德发展便缺乏主观现实性。伦理存在与伦理能力的关系,是当今中国伦理发展的基本问题与基本矛盾,也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精神哲学规律。 伦理批判与伦理认同的关系,是“精神”规律的第三个哲学问题。正义论与德性论之争,一定意义上是伦理批判与伦理认同矛盾的哲学表达,正义诉求倾向于社会的伦理批判,德性诉求倾向于伦理认同,但两者之间并不截然排斥。批判与认同的精神哲学辩证法是:过于激烈的伦理批判会导致伦理虚无主义与道德自由主义;不加反思和批判的伦理认同会导致伦理保守主义甚至道德蒙昧主义。中国传统道德哲学,尤其是古典儒家在精神哲学层面往往兼具批判与认同的两面,但以伦理认同为基调,无论孔子“克己复礼为仁”的精神哲学范式,还是内圣外王的精神哲学追求,都逻辑与历史地内蕴着认同与批判的统一。正因为如此,儒家伦理和儒家精神哲学才保持着一以贯之的建设性。当然,以认同为基调的精神哲学特质也使儒家在历史演变中流于过度的道德理想主义和伦理乐观主义,最后陷入“创造了一代代的圣人,也维护了一代代的专制制度”的悲剧。中国传统伦理中最深刻的精神哲学矛盾,是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的矛盾。中国传统伦理将哲学上的义与利、道德上的理与欲的关系问题,最后归结为伦理上的公与私的关系问题,应当说是一种慧见。问题在于,“存天理,灭人欲”的宋明理学,终因缺失伦理上的批判性而失去合理性。与此相对应,缺乏德性前提的西方正义论传统,其现代命运必然是不仅解构了伦理,也解构了道德,陷入道德自由主义和道德虚无主义,最后使正义的伦理诉求流于没有内涵的空洞哲学理念。批判与认同的统一,是现代伦理道德最重要的精神品质之一,其哲学启迪在于:在进行伦理反思和批判的同时,必须培育和发展伦理认同的建设性能力。 综上,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遵循三大精神哲学规律,即伦理律、一体律、精神律;它们表现为三种精神哲学关系,即伦理与文化的关系、伦理与道德的关系、伦理与精神的关系。上述规律基于三个精神哲学命题:“伦理是本性上普遍的东西”、“德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有‘精神’才是一种精神,才是伦理”。三大规律、三种关系、三个命题,共同推进的是一场关于现代精神哲学乃至现代文明的“问题意识革命”——从“应当如何生活”的道德问题,向“我们如何在一起”的伦理问题转换的精神哲学革命。 ①若干年来,学界研究伦理道德的哲学方法,主要是将其定位于“社会意识”,其被社会存在所决定并对后者具有反作用。然而,伦理道德作为精神现象,具有独特的发展规律,这种规律既不是心理学规律,也不是认识论规律或所谓“实践理性”规律,而是精神哲学规律。在哲学意义上,伦理道德发展至少是两种规律的辩证互动,一是“决定论”的历史哲学规律,一是精神哲学规律。当然,伦理道德作为人的精神发展的一个阶段和特殊形态,只体现和遵循精神哲学的特殊规律。在此意义上探讨上述规律,无论对伦理道德的现实发展还是理论建构,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②黑格尔:《精神哲学》,杨祖陶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译者导言”,第12页。 ③黑格尔:《精神哲学》,第1页。 ④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导论”,第1页。 ⑤关于伦理与道德的关系及其精神哲学意义,参见樊浩:《〈论语〉伦理道德思想的精神哲学诠释》,《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 ⑥三次大调查的数据分别来自:第一次于2007年分别在江苏和广西、新疆组织的六大群体调查;第二次于2013年与CGSS调查组织在全国28个省区(新疆、西藏除外)组织的调查;第三次于2013年在江苏组织的独立调查。三次调查,分别以“调查一”、“调查二”、“调查三”表述。 ⑦关于三大轨迹的研究,参见樊浩:《伦理道德现代转型的文化轨迹》,《哲学研究》2015年第1期;《当前中国伦理道德的“问题轨迹”及其精神形态》,《东南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当前中国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领域“中国问题”的演进轨迹与互动态势》,《哲学动态》2013年第7期。 ⑧调查显示,有宗教信仰的人口在全国占11.5%(调查二),在江苏占8.8%(调查三),作为少数民族宗教地区的广西、新疆,与非宗教地区的江苏的平均数为19.5%(调查一)。这些数据只表明比较模糊的“宗教信仰”,真正皈依宗教的人口比例要远小于此,即所谓“有信仰,不宗教”。由此可以认为,宗教信仰在现代中国远未成为主流,也难以成为主流。 ⑨当发生人际冲突时,80%以上的人选择“主动找对方沟通”与“通过第三方沟通”的伦理路径,或“能忍则忍”的道德路径。选择“诉诸法律,打官司”的人群主要集中于“商业伙伴”。 ⑩三次调查中,超过60%甚至高达80%对当前的伦理道德状况满意或基本满意,98.7%的受访者对自己的道德状况满意或基本满意,但在文化态度和价值期待上却又感受到深刻的伦理危机和道德困境。“伦理型文化”的判断依据,源于宗教信仰、化解人际冲突的文化机制和伦理道德判断这三项的综合,第一项“宗教远非主流”是否定性依据,第二项“伦理手段是首选”是肯定性依据,第三项“满意而忧患”的社会心态,表明伦理道德仍为中国人精神世界提供终极价值,因而成为忧患。 (11)与传统“五伦”相比,在现代最重要的五种伦理关系即“新五伦”中,三次调查只有君臣关系被置换为个人与社会或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其他四伦,即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关系,要素及排序都没变;但在道德领域,与传统“五常”相比,“新五常”即最重要的五种道德规范分别是:爱、诚信、责任、正义、宽容,其中除爱与诚信与传统五常相通,其他三种都有明显的时代特征。由于“五伦”与“五常”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最具表达力的话语与体系,因而其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体现现代中国伦理道德的文化走向。 (12)调查一已经发现,当今中国最令人担忧也最严重的社会问题有二:两极分化(选择率38.2%);腐败不能根治(选择率33.8%)。调查二和调查三中,认为两极分化与官员腐败问题“严重”或“非常严重”的判断分别在70%和80%以上;调查一中,影响人际关系紧张的第一因素是“过度个人主义”,而调查二和调查三中,第一因素已经置换为“分配不公,贫富差别过大”,说明近七年中分配不公愈益严重;对于收入差距,“不合理”的判断是绝对主流,区别只在于心理上和伦理上的承受底线,在发达的江苏地区,已经开始突破底线,有39.3%选择“不合理,不能接受”,虽然只超出“不合理,可以接受”的37.9%的选择只近两个百分点,但却是量变向质变的重大转化,说明经济越发达,分配不公现象可能越严重。由于现代中国社会的“分配不公”与“官员腐败”具有强烈的伦理道德性质,相当程度上表征道德信用的危机(对此将在第二部分中详论),因而“问题轨迹”可以表达为“道德信用—伦理信任—伦理分化”的轨迹。 (13)调查发现,家庭是现代中国伦理型文化的根基与根源。“何种伦理关系对社会秩序和个人生活具有根本性意义?”调查二和调查三中首选家庭血缘关系的比例分别达62.7%和47.0%,居第二、第三位的分别是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经济越是不发达,文化水平越低,社会开放度越低,家庭的地位越重要。可以佐证的另外两条信息是,三次调查中,分别有超过40%、50%、60%的受访对象认为,家庭是个人成长中得到最大伦理教益和道德训练的场所;“新五伦”中的前三伦,毫无例外都是家庭血缘关系。 (14)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年,第87页。 (15)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196页。 (16)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第95页。 (17)蔡元培曾说:“我国以儒家为伦理学之大宗。而儒家,则一切精神界科学,悉以伦理学为范围。……我国伦理学之范围,其广如此,则伦理学宜若为我国惟一发达之学术矣。”(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年,“绪论”,第2页) (18)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第77、79、80页。 (19)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19页。 (20)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第9页。 (2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170页。 (22)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第8页。 (23)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英译者序言”,第1—2页。标签:伦理道德论文; 炎黄文化论文; 黑格尔哲学论文; 中国宗教论文; 社会互动论文; 文明发展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人类文明论文; 现代文明论文; 辩证思维论文; 经济学论文; 哲学家论文; 两极分化论文; 信任危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