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与认知效率_认识论论文

认识论与认知效率_认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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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本文认为,认识效率是揭示思维与存在同一程度的哲学范畴;提高认识效率是认识论研究的直接出发点和直接归宿;研究认识论是提高认识效率的重要途径;认识效率是认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 认识论 认识效率 思维与存在 同一程度

一、问题的提出

近代以来,哲学研究的重心由本体论转向了认识论,而认识论研究的主要问题之一是思维与存在有无同一性。对此不同的哲学家便有不同的回答:认为二者不具有同一性,属不可知论;认为二者具有同一性,属可知论。但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二者同一的基础是什么并没有得到解决,或者说没有得到科学的解决。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不仅回答了思维与存在具有同一性,而且回答了二者同一的基础是社会实践,这无疑是认识论研究的伟大变革。问题在于我们是否应该满足这一变革而固步自封。要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社会实践作为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基础,仅仅是一种质的认定,还缺乏量的把握。也就是说,思维与存在同一有程度高低之分。如果不能从量的角度把握思维与存在同一的程度,事实上思维与存在的同一就很难完全得以实现。尽管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具有相对性——不完全性,但从理论上研究这一问题却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如何才能对思维与存在同一性问题作出量的分析呢?笔者认为,研究认识效率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突破口。

二、认识效率是揭示思维与存在同一程度的哲学范畴

思维与存在同一程度有高低之分,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的真理性认识都具有相对性:一是指任何真理性认识,都是主体运用语言和逻辑对客观对象所作的正确反映。但它并不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身,它同客观对象并不完全同一,而是主观和客观对立中的统一,主体和客体对立中的统一。二是指每一真理性认识都具有近似的、不完善的性质,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在有限范围内和有限程度上所作的正确反映。它在广度上不可能穷尽客观世界的一切方面和一切过程;在深度上也只能达到客观对象及其本质的一定层次,并不是认识的最终完成形态。这种客观存在着的相对性认识,一方面说明人的认识能力有待提高,另一方面说明对客观对象反映程度有深浅之分,而不论哪一方面,都属于量的范畴,而认识论却没有专门的范畴来揭示这一现象。

认识效率可以用来揭示思维与存在同一程度。认识效率是一关系范畴,一方面它可以反映认识活动投入与认识活动产出(结果)的比率关系;另一方面它可以揭示认识主体作用于客体所取认识成果与认识对象之间的比率关系。它包括:当主体与客体发生相互作用时,在多少时间内主体认识了客体,主体与客体能否趋于同步运行;主体在多大程度上与客体同步运行;主体能在多大程度上将潜在客体转变为现实客体。〔1〕这些内容恰恰反映着主体与客体统一、思维与存在同一的程度。

认识效率作为揭示思维与存在同一程度的哲学范畴,不仅需要揭示其确定的内涵、性质,而且需要证明其所具有的普遍性。因为哲学研究是揭示事物存在的普遍规律和本质联系,只有揭示认识效率所具有的普遍性,其作为哲学范畴才能成立。

首先,认识活动的普遍性决定了认识效率的普遍性。认识问题虽然是属人问题,但历史的发展过程愈来愈说明,如果没有人,作为客体存在的外在世界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也就无所谓主客体。外在世界正是通过人对其认识、改造,打上了人的印记,也显示了其存在的价值意义。认识效率虽然揭示的是主体与客体统一、思维与存在同一程度,反映的却是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且同时说明了人的认识能力大小,人的本质确证的程度,具有主体性意义。作为主体的人,在改造自然、社会、人自身的同时,总会伴随着相应的认识活动,而认识活动的全过程都渗透着认识效率。从认识角度说,人们对某一客观对象的改造,就存在着为什么选择某一客观对象为改造对象的认识;对某一客观对象的认识程度制约着对其改造的程度;随着改造过程的深入发展,认识能否同步运行,始终成为改造的先导。这些环节都渗透着主体与客体统一、思维与存在同一的程度问题。

其次,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的普遍性决定了认识效率的普遍性。质的规定性,使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任何具有特定质的事物都具有相应的量,以表示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该事物的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认识活动质的规定性是认识主体在社会实践基础上能动地对客体的反映;认识活动量的规定性是指主体能动地反映客体的程度,思维与存在同一的程度。任何认识活动不仅具有其质的规定性,而且同时也存在着其量的规定性。只具有反映而不具有反映程度的认识活动是不存在的,因此说认识效率具有普遍性。

再次,认识主体的差异性、发展性决定了认识效率的普遍性。任何认识活动总是由不同的认识主体承担着,而不同的认识主体总具有不同的差异性。差异性主要指不同认识主体具有不同的生理状况、认知结构和非理性因素。其一,生理状况主要指人的感觉器官和思维器官的差异。生理状况的差异一方面是由于先天遗传因素决定的,另一方面则是由后天环境影响决定的。这样,不同的主体会因先天遗传因素和后天环境影响形成不同的生理状况,而不同的生理状况对客观事物反映的程度便会产生不同的差异。其二,认知结构是思维方式、科学知识、价值观念等因素有机综合而形成的统一体。主体的认知结构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后天因素影响决定的。认知结构不仅制约着主体对每一具体认识目标的选择,而且要以主体自身的认知结构整理反映得来的各种信息,同时要从自身认知结构的视角对客体作出符合自身认知结构的解释。这样,不同主体的认知结构就决定着对客体反映所得出的结论具有了差异。其三,非理性因素一般是指主体的情感意志等因素。对于非理性因素的形成机制虽尚待研究,但它对认识活动的影响却是明显的事实。情绪高涨,思维便活跃,反映速度便敏捷,反之则迟钝;意志坚强,对客体的反映则可能比较彻底,反之则可能浮光掠影,遇难而退。这就会因非理性因素的不同对同一客体形成认识上的差异。这诸方面的差异就构成了主体与客体统一、思维与存在同一程度上的普遍差异,也就决定着认识效率存在的普遍性。

最后,认识活动的中介因素决定着认识效率的普遍性。认识活动是一系统,不仅有主体、客体,而且还必须具有沟通主体与客体的手段即中介。从人类认识发展史来说,认识活动的中介是从无到有、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由于人类在不同社会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生产力水平,便从根本上决定着认识活动具有不同程度的中介,这为纵向的时间过程。从横向的空间范围来说,尽管认识主体处在同一历史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不平衡性,人们认识活动的中介也会具有一定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就直接影响着认识效率的高低。这种差异性的普遍存在也决定着认识效率具有普遍性。

三、提高认识效率是认识论研究的直接出发点和归宿

如前所述,认识效率是一关系范畴,由于其关系双方的比例不同,便决定了双方的比值不同。既有高效率与低效率之分,也有正效率与负效率之别。一般说来,作为认识主体,是要提高认识效率,防止负效率的出现。当人们把认识活动本身作为认识对象加以认识的时候,便是认识论研究的起点。认识论研究就内在地包含了要提高认识效率,但这并不是一个明确的目标,而是经历了由不自觉到自觉的发展过程。

从研究如何能认识客体内在逻辑来讲,人们开始是受到错误认识的启示的。当人们在实践过程中,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人们才开始反思自己认识出现了错误。受到这一启示,促使人们从两个方面思考问题:一是如何防止错误认识的出现;二是如何才能保证指导实践的理性认识是正确的。我们之所以说人们开始是受错误认识的启示,乃是因为人们在正确认识的指导下获得成功,人们只会巩固强化、沿袭这种认识成果,并很难自觉地将此认识成果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只有在同错误认识的比较中,才可能形成自觉的意识。这一过程虽然客观上是在提高认识效率,但从理论上尚欠明确的意识。

随着认识活动的发展,认识论研究也在不断深入。人们在认识过程中,有时对同一认识对象,不同主体经历了不同的认识途径、不同的认识方式却获得了同样的认识效果。这就启示人们去寻求比较经济便捷的途径和方式来达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思维与存在的同一的效果。此时人们对认识效率的追求意识比较自觉、明确,但尚欠科学。因为提高认识效率远不是经济便捷与否的问题,而是还有更为深刻的含义。

只有当人们自觉意识到主体与客体统一、思维与存在同一有程度高低之分,才有可能形成自觉追求提高认识效率的意识。我们从量的角度讨论主体与客体统一、思维与存在同一的程度,就为认识论研究奠定了自觉的出发点和归宿。也只有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统一、思维与存在同一,才能从质上确立主体与客体统一、思维与存在同一。

我们之所以说提高认识效率是认识论研究的直接出发点和直接归宿,而不说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乃是因为认识效率的提高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实现最终目的的手段、中间环节。在认识效率提高的前提下指导实践效率的提高,才是我们研究认识论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这是由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本质所决定的。

四、研究认识论是提高认识效率的重要途径

当人们形成提高认识效率的自觉意识时,并不等于已经提高了认识效率。提高认识效率仅仅是一种理想目标,而要使其得以实现,还必须寻求实现其目标的科学途径。

要提高认识效率,当然可以在实践的过程中逐渐摸索其实现的途径,也必然要通过实践才能摸索到其实现的途径。在实践中摸索其实现途径尽管是正确的,但在实践中的摸索却没有科学认识理论的指导,没有科学理论指导的实践总会带有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不受科学认识理论指导的实践不仅需要耗费许多不必要的劳动,而且这种实践本身所伴随的认识活动就是低效率的。因此说,要提高认识效率,尽管我们离不开在实践过程中的摸索,但我们却不能不受革命理论——正确的认识理论——的指导,盲目在实践中摸索。这样不仅不能提高认识效率,反而会降低认识效率。

研究认识论是提高认识效率的重要途径。人类正是在单纯的实践中难以提高认识效率,甚至根本没有提高认识效率,获得的是错误的认识,才开始对认识活动本身进行反思,形成了认识论这门科学。研究认识论,也就是为了使人们的认识活动有一个科学认识理论的指导,使认识活动能够成为具有自觉性、规范性、科学性的活动,而不至于带有自发性、随意性、盲目性。研究认识论之所以是提高认识效率的重要途径,乃是因为:

首先,认识论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对认识活动反思的结晶。认识论作为人们对认识活动自身的反思,经过思维加工,已经抓住了认识活动的本质及规律,找到了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之间相互联系的运动机制,这就避免了人们在认识活动中所带有的盲目性、随意性,使人们能够在一定认识理论的指导下进行自觉、规范的认识活动,为提高认识效率奠定了基础。

其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既以社会实践为基础,又把辩证法引入反映论,就成为科学的认识理论——能动的革命反映论。这一科学认识理论的产生,既批判了唯心主义先验论和不可知论,又克服了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直观、消极被动的缺陷,正确解决了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认识和实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等一系列关系,科学地揭示了认识是一个由不知到知、由浅入深的充满矛盾运动的永无止境的辩证过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本性要求其认识理论自身能够具有最高层次方法论的功能,成为人们处理和驾驭自己同外部世界关系的基本规范和准则。因此说,掌握马克思主义的认识理论,是提高人的思维水平和方法的根本途径,自然也是提高认识效率的根本途径。

再次,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具有的批判功能是提高认识效率的内在动力。马克思主义认识理论尽管是科学的,但它自身也需要通过不断反思,使其不断发展,不断完善。马克思主义哲学正是具有独特的批判功能,不断地以一种批判性态度对其认识理论进行审视和批判以至重构,这就保证认识理论自身不断地得到深化,更趋于科学,马克思主义认识理论的批判功能也就成为提高认识效率的内在动力。

五、认识效率是认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认识效率虽然是揭示主体与客体统一、思维与存在同一程度的哲学范畴,那么认识效率这一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处于什么地位,它与其他哲学范畴的关系如何呢?不搞清这些问题,就很难使认识效率这一范畴的科学地位得以确立。

笔者认为,认识效率范畴是认识论的重要内容,自然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重要内容,与其他认识论范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共同构成认识论的科学理论体系。

以往认识论没有研究认识效率,这并不能说明认识效率不是认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任何一个哲学范畴的出现,总是以哲学所要研究的问题及其关系为根据。认识论所要研究的问题主要有:认识活动的要素,认识的本质,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认识的目的,认识的过程及其规律,认识的方法,认识的功能,认识正确与否的检验等等。认识论一系列范畴正是在揭示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譬如,主体、客体范畴就是在回答认识要素这一问题过程中形成的。随着认识活动的不断深化发展,在主体、客体这一对范畴的基础上又提出了认识的中介。只有中介才能沟通主体与客体,使主客体之间发生现实的相互作用。况且主体、客体、中介这些范畴并不是对应于独立的实体,而是揭示一个实体系列群。这就说明认识论的范畴是不断生成,不断演变的。

不仅如此,认识论所要研究的问题也是不断生成,不断演变的,自然揭示这些问题的范畴也就必然正在形成过程中。比如,认识程度这一问题虽然在以往认识论的研究中已经萌芽,但却没有明确提出,当然也就没有揭示这一萌芽状态问题的哲学范畴。随着马克思主义认识理论的诞生,认识程度这一问题已经从质上作了回答,但却没能从量上加以把握,认识效率这一范畴就正是为了揭示认识程度这一问题。因此说,认识效率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重要内容。

认识效率这一范畴与其他认识论范畴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每一范畴所揭示的问题之间关系的基础之上的。认识论作为一门科学的理论体系,就是对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不同问题组成的有机联系的反映。认识论作为一门科学就必须说明认识活动由哪些要素构成,认识的本质是什么,认识的来源是什么,认识发展的动力是什么,认识的目的是什么,认识的过程怎么样,认识的方法有哪些,认识的功能有哪些,检验认识的正确与否的标准是什么,认识程度如何反映,……这些问题又是通过不同层次的关系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共同成为认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形成认识论的理论体系。如缺少任何一个重要内容,都难以完整地揭示认识活动的有机联系和发展。当然,有些比较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被我们意识到,但只要它是反映认识活动有机联系的问题,总会随着认识活动的发展,认识论研究的深化被揭示出来。

同时,认识效率范畴也是建立在认识论与其他哲学范畴之间关系的基础之上的。整个哲学范畴都是对整个世界普遍本质最一般问题的概括和反映,它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普遍适用性。认识论范畴本身就属于哲学范畴;其他哲学范畴又同认识论范畴交织在一起,尤其是关于世界本质及世界状况的一系列范畴又可以涵盖认识论范畴。譬如,认识效率范畴就是对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这一矛盾运动程度和状态的反映;认识效率内涵的各种关系机制又通过时间、空间、联系、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加以展开。不仅如此,而且认识效率范畴同样地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系列范畴交织在一起。“观念只是通过传达,通过人与人的谈话而产生的。人们获得概念或一般理性并不是单独做到的,而只是靠你我相互做到的。”〔2〕“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3〕既然认识活动是一种社会活动,自然认识效率问题就不可能脱离社会问题,认识效率范畴也就必然地与历史唯物主义范畴交织在一起,它们之间的关系只是疏密之分,却没有无之别。

注释:

〔1〕参见拙著《自由与认识效率》, 载于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1995年第7期,第136—141页。

〔2〕《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第173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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