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非法电台;监管;危害性;对策
1引言
无线电技术的推广使得电台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备工具,但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不法分子未执行国家规定,通过非法安装的发射机来进行广告的恶意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及社会风气。因此,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强化对非法电台的监管,已成为函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2非法电台的特点就危害性分析
非法电台又称为“地下电台”,主要是指未经过审批而私自假设的电台,播放信号不稳定、播放内容低质化,且对正常电台产生了明显的干扰效应,其治理形势较为严峻,主要呈现的特点体现在两个层面。
第一:较强的隐蔽性。随着科技的进展,非法电台也呈现出“小型化、便携化”的发展特点,其经营场所较为隐蔽,通常经营者将设备放置于屋内,其发射塔的设计也较为隐蔽,在无序内容更换时不用进行操作,只需远程遥控即可实现,因此难以在行动执法中做到人与脏物并获的状况。
第二:较强的流动性。“游击战”是非法电台经营者与执法部门的惯用伎俩,其主要聚焦在行政区域重叠、人口流动性大的城乡结合部附近,给监管执法增加了难度。
近些年来,非法电台呈现出“反弹”态势,其危害性主要体现在:首先,在节目内容上以假药、非法宣传、融资贷款等为主,尤其是假药的泛滥宣传,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消费,污染了经营风气;其次,非法电台占用有限的频率资源,对正常广播电台的信号产生持续干扰效应,不仅威胁了广播电台的质量,同时对航空等也构成了一定的影响;最后,非法电台受境外不良分子控制,播放内容以黄赌毒及反政府节目为主,严重毒害了我国青少年的心理,损害了党及政府的良好形象,其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1]。
3提升非法电台监管的路径设计
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为提升对“非法电台”的打击力度,建议从以下四方面:
3.1提升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
实践证实,法律法规的健全仅仅是宏观方向上的对策,对非法电台的打击力度相对有限。仍有众多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频频架设非法电台,通过更改时间、频率及不定期更换电台位置等方式,来规避执法部门的监管。因此,面对非法电台运营的复杂特性,应打破传统基于人工的排查模式,充分运用目前先进化、智能化的技术手段,例如采用多路集中录音的功能来对播音的频率进行实时录音,完整清晰记录播放内容;采用基于自动化的频率扫描功能来定位非法电台的信息来源及频率,第一时间发现非法播音电台;在播音内容的识别上,采用智能化的语音识别模式来对内容进行甄别等。唯有将科技手段融入其中,才可以最大程度的提升监管队伍的执法水平,为快速打击非法电台,提供第一手资料。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此外,应开展面向监管队伍的不定期培训工作,提升其业务实战能力及信息化操作水平,强化其综合素质,从而对非法电台运营者形成持续的震慑力[2]。
3.2构建多部门联合查处模式,汇集打击合力
基于调研发现,目前在查处的大量非法电台的案件中,非法分子一般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多数通过互联网渠道来进行设备的配置。由于电台的隐蔽性较强,使得执法监管人员虽然可以通过第一时间发现设备的运营现场,但是受多部门联合工作的流程制约,在进行取证、房间搜索时需要得到公安部门配合,这往往延误了抓捕人员的最佳时机。同时,在针对非法电台运营者进行行政处罚时,为保证执法人员在行政复议、听证过程中有利地位,必须要在强化证据的充分性。因此,无线电监管部门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外,需要连同多部门,构建无缝衔接的运营流程。首先,为防止非法电台的泛滥化,应加强源头治理,无线电监管部门应协同质监、工商、互联网运营企业等多部门来加强对无线电设备销售、维修、研制的监管力度;其次,应开展不定期专项整治行动,与广电、公安等部门集中进行非法电台的生产厂商的取缔、严格规定无线电台的运营,确保调频广播、通信等的稳定运行,保障正常的安全使用。
3.3完善法制建设,增强公众监督
为杜绝非法电台的泛滥,应完善法律法规,对频率资源制定科学管理规划,严格规范无线电的使用机制,实现从源头上管理的震慑局面。同时,要充分调动公众、报纸及广播电视监督效应,加强对非法投入商的运营管理,一经发现,所有的媒体均拒绝接受相应的广告投放,对其形成致命打击。此外应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和举报机制,在如此大环境下,非法电台必无立之地[3]。
3.4强化基础设施检测,扩大检测范畴
目前固定监测站、小型站及移动监测车是无线电监管部门的主要方式,监测的覆盖范围有限,存在很多监测的“盲区”,尤其城乡结合部地区。此外,为了应对城区高楼大厦造成的多路径效应,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加大对不明信号查找、有害干扰排查、电磁环境监测以及电磁兼容分析等方面设备仪器的采购和应用力度,以提高无线电监测能力;二是积极做好区域监测、联合监测、数据处理等配套建设工作,实现区域之间和相邻省市之间的数据交换、适时传输、交叉定位以及相邻之间干扰协调处理等功能,以提升联合作战能力;三是加强无线电管制设施建设,以提高对重要频率、重要活动和专项任务的保障能力[4]。
4结束语
治理非法电台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无线电监管部门应顺应时代需求,唯有运用先进技术来打造过硬队伍,构建多部门联合查处模式,强化公众监督及法制体系假设,增加基础设施的检测力度,才可以有效遏制非法电台的运营,形成全方位的打击合力,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的经营权益,保障社会的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1]王海飞,赵月.浅谈如何查处非法广播电台[J].广播电视信息.2017(02):24-27.
[2]赵彦胜.非法广播电台覆灭记[J].中国无线电.2015(05):48-51.
[3]汪瑞.浅谈“非法电台”的监测与监管[J].中国有线电视.2016(07):55-58.
[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2015)[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1-10.
论文作者:黄祖大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中国》2017年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
标签:电台论文; 无线电论文; 频率论文; 危害性论文; 内容论文; 干扰论文; 广播电台论文; 《科技中国》2017年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