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的社会价值思想及其实践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义论文,思想论文,价值论文,社会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不断深入,社会实践的价值目标、社会发展的价值尺度等社会价值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受社会价值取向所制约的社会协调、持续发展等问题也日益凸现出来。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发展过程的重要特点在于,它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因而在分析社会发展过程时,必须把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一定社会主体的价值取向联系起来加以考察,既不能脱离一定社会主体的整体利益或需要来思考社会发展规律问题,也不能脱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来思考社会价值问题。邓小平理论充分体现了唯物史观的这一精神。在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认识方面,邓小平理论既包含了对社会客观规律性的科学认识,又包含了从一定社会主体需要出发来把握社会发展意义的价值认识。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中,应该怎样确立和实现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如何理解和运用社会发展的价值尺度?邓小平理论关于社会价值的思想为我们思考这些问题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指导,并已成为影响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理念。
一
社会发展是与社会主体的发展和价值取向有着内在关联的过程,它与人们的自觉选择有着必然的联系。对社会发展过程的认识,既是一个科学问题,又是一个价值问题。社会价值问题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同一定社会的主体利益、需要相联系的问题。任何社会发展理论及实践都不可能回避它。这里所说的社会价值,主要是指一定的社会及其发展对于该社会的主体所具有的积极意义。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尺度,以及社会的公正与合理性等问题,都直接涉及到社会发展与社会主体利益或需要之间的关系,都属于社会价值问题。如同社会发展过程具有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两重性一样,社会价值也具有客观性和主体性两重特征。考察社会价值问题,既要立足于一定的社会主体利益,又不能脱离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和社会发展规律。
邓小平的社会价值思想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论,它把实事求是和人民群众的观点作为考察社会价值问题的两个最基本的原则。
实事求是既是科学认识的原则,也是价值认识的原则。实事求是原则体现了辩证法和唯物论的高度统一,实践观点和群众观点的高度统一,科学性与价值性的高度统一。人们往往对实事求是的客观性、科学性谈论得较多,但对实事求是原则本身具有的主体性、价值性却有所忽视。实事求是作为正确的社会认识原则,不仅具有科学性,即在认识中坚持客观性和实践性原则,而且具有价值性,即在认识中要体现特定主体的价值取向性。也就是说,实事求是原则并不是脱离或超越特定主体利益的唯科学主义的原则,而是在坚持科学性的前提下,体现着一定的实践和认识主体的利益和价值取向的认识原则。也许有人会说,实事求是原则只能包容事实判断或科学认识,而排斥价值判断或价值认识,如果承认实事求是原则具有价值性,岂不玷污了其科学性?其实不然。当实事求是原则作为运用于考察社会领域的认识原则时,科学性与价值性是兼容的。一方面,在社会领域中,不仅存在着通常意义上的科学事实,而且存在着“价值事实”,即体现在社会主客体关系中的价值或价值关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应包含着对“价值事实”的认识和评价。另一方面,实事求是原则是由一定的实践主体和认识主体运用的,他们在力求如实反映客观世界特别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同时,也自然会反映他们所代表的民族、阶级、集团或集体的利益;在认识中确立起一定的科学尺度的同时,也确立起一定的价值尺度。例如,当我们提出要实事求是地认识和评价某种社会基本制度或具体体制的合理性,以及社会领域中的目的与手段、公平与效率、发展与进步等问题时,就不可避免地要与一定的价值认识或价值尺度发生联系。这些问题并非单纯的科学认识的问题,因为它们本身就是同一定社会历史主体的利益、价值取向分不开的。
在对社会发展过程的认识方面,实事求是原则是同唯物史观的人民群众观点水乳交融、不可分割的。在社会认识过程中,必然会涉及“为什么人的问题”,即以谁的利益和要求作为价值标准的问题。实事求是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思想路线,理所当然要求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以及社会实践为最高的价值标准。从社会认识的角度看,从实际出发内在地包含着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人民群众所从事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需要出发。邓小平同志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在邓小平理论中,社会价值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社会价值的基本取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需要。
在实事求是原则中,科学性和价值性是统一的、不可分离的。如果否认认识的科学性,就意味着否认认识的客观性、辩证性、实践性,就会导致主观主义。如果否认实事求是原则的价值性,就容易忽视这一原则的无产阶级党性和人民性,忽视这一原则作为党的思想路线所应有的意义。因此,坚持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考察和分析社会发展过程,就必须坚持科学性与价值性相统一的原则。大家都熟知“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一著名论断。这一论断决不是一个抽象的命题,它包含着十分丰富而具体的内容。为什么发展是硬道理?这既可以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来说明,也可以从社会主体的需要或社会价值取向来认识。发展是硬道理,这既是一个科学判断,也是一个价值判断。它不仅反映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而且体现了社会发展与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之间的价值关系。发展不仅包含生产力的发展或经济的发展,而且包含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各种需要的社会的总体发展。如果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根本需要,离开了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来理解“发展”,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
二
社会实践离不开一定的价值目标的导引。正确的价值目标的确立,对于整个社会的协调、健康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必然存在一种与社会基本制度相联系并体现一定社会主体基本价值取向的目标。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合乎历史必然性的产物,是人民群众的事业。社会主义实践的价值目标受到两个基本因素的制约。一是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及其客观规律,二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愿望和要求。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既不是背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而为少数人所追逐的私利,也不是超越社会历史条件或违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空想。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等一系列著作中,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实践的价值目标确定为: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极大地发展生产力,创造出巨大的社会财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邓小平同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思想,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全面需要为基本价值取向,以对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为基础,深刻地阐明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价值目标。
社会主义的本质内在地包含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文选》第三卷,215页。以下引文均出自《邓小平文选》,只注卷次和页码)。邓小平同志这一言简意骇的概括,明确地表达了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目标和最终价值目标。
首先,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首要的基本的价值目标。建立公有制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最基本的层次。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确立起来后,必须首先发展生产力,为实现最终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摆脱贫穷、富民强国,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创造条件。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奋斗了几十年,就是为了消灭贫困。”(第三卷,109页。)“我们革命的目的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离开了生产力的发展、国家的富强、人民生活的改善,革命就是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但是说到最后,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作中心。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第二卷,231、163、250页)这就表明,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必须建立在坚实的客观基础之上,它是一种现实的可能性,而不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
其次,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最终价值目标。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但还不是最终目标或根本目标。邓小平同志多次谈到过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和基本特征。“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的生活富裕的问题。而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第三卷,155、265、364、64、138页)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价值目标上的根本区别。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不仅仅表现在经济的方向,而且还表现在政治的、文化的方面。社会主义价值目标是一个具有多方面内容联系的有机整体。它包含或反映的内容既有人民群众在经济上的需要,又有在政治、文化上的需要。这些内容构成了一个有机的、不可分割的总体目标。经济发展和人民的富裕是最基本的方面。如果把发展生产力置于较次要的地位,甚至把发展生产力排除在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以外;或者相反,把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仅仅限于发展生产力,认为经济可以决定并取代一切,而忽视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都会给社会主义实践带来危害。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不仅体现在要建立一个富裕的社会,而且体现在要建立一个文明的、公正的和全面进步的社会。
人民群众不仅具有物质需要,而且具有丰富的精神文化需要。人的全面发展必须以社会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全面进步为前提。邓小平同志在强调加强物质文明的同时,要求人们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有一点要提醒大家,就是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时,一定要坚持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忽视了发展生产力,所以现在我们要特别注意建设物质文明。与此同时,还要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最根本的是要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的思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第三卷,110、28页)如果精神文明上不去,就势必会影响物质文明的顺利、健康的发展,势必会给社会风气带来消极的后果,势必会导致社会和人的畸形发展。
社会公正与人民利益休戚相关,是人民群众殷殷希冀的目标。人民群众希望生活在一个公正的社会里。社会主义制度本质上反映了实现社会公正这一要求。“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第三卷,143页。)在经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加强法制建设,惩治腐败,改善社会风气。“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第三卷,154页。)这些谆谆教导,在不断为我们敲响警钟。
全面理解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对于促进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社会主义价值目标是有层次的,它的实现是有阶段性的。这决定了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首要的和根本的任务。“目标确定了,从何处着手呢?就要尊重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搞两个开放,一个对外开放,一个对内开放。……对内开放就是改革,不仅经济、政治,还包括科技、教育等各行各业。”(第三卷,117页。)改革开放反映了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呼声,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在从摆脱贫穷走向富裕的过程中,必须经过艰难曲折的奋斗。共同富裕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第三卷,373、166页。)把改革作为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突破口,并且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大部分人和地区富起来,进而达到共同富裕,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的创举,在理论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其次,社会主义价值目标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需要社会的协调发展才能实现。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目标中,包含着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具体目标。这些目标反映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社会运动应该是经济、政治和文化彼此间互动、协调的发展过程。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价值或积极意义不仅体现在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治民主生活和文化精神生活的需求,而且直接还体现在对经济建设的促进上。搞经济建设需要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没有安定的政治环境,什么事情都干不成。”(第三卷,244页。)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民族素质,从而能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相反,如果文化建设跟不上,人民群众的主体素质落后于经济发展和政治发展的需要,那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难以顺利发展,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也难以最终实现。
再次,社会主义价值目标是社会主义社会价值观念体系的核心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主要内容,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强大精神动力。社会主义价值目标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我们过去几十年艰苦奋斗,就是靠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为人民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凝聚力。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一切。”(第三卷,190页)必须看到,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目标要经历一个艰难曲折和漫长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发展生产力,必然要利用一切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生产组织形式,要允许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剥削现象。而且,由于社会体制正处于转轨时期,各种政策法规还不健全,腐败现象依然存在。不能因为这些与社会主义根本价值目标相悖的丑恶现象而动摇我们的社会主义信念,不能模糊甚至放弃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
三
以什么样的尺度或标准来衡量或评价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理论(包括路线、方针和政策等)与现实(包括社会实践、社会体制等)?这是我们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邓小平社会价值思想所涉及的又一个重要问题。在邓小平理论中,衡量和评价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的基本价值尺度有两个,一个是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个是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两个方面是一致的、统一的。
生产力标准既是社会发展的科学尺度,也是社会发展的价值尺度。一方面,作为科学尺度,它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合规律性。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以生产力发展为基础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物质动因或起决定作用的物质力量。另一方面,作为价值尺度,它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合目的性。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主体的发展是一致的。生产力的发展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它为满足社会主体需要和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前提和手段。从根本上说,发展生产力是符合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的,它对人的丰富需要和全面发展具有首要的积极意义。发展生产力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前提和基础。邓小平同志指出:“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讲社会主义,首先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第二卷,314页)把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判断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作为判断我们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作为判断社会制度是否优越和进步的根本标准,这对于我们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促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生产力标准的思想早已深入人心,但有的同志在对生产力标准的理解上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偏差。例如:或者忽视生产力发展对于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总体发展的根本性意义,试图用政治的或思想文化的标准来取代生产力标准;或者把发展生产力作为评价或衡量各方面工作的唯一标准,而忽视了其他的标准;或者孤立地、抽象地谈论生产力,而没有把发展生产同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有机地结合起来。要避免上述片面性,就必须坚持把社会发展的价值尺度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进步的全面性联系起来加以考察,注意从以下几方面来把握生产力标准。
其一,生产力标准是辩证的,它既有绝对性,又有相对性。毫无疑问,社会生产力是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准或最高标准,社会进步的根本方面是社会的物质生产方面,特别是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生产力发展水平从物质基础或物质前提上决定并反映了社会进步的程度。生产力是决定社会生活其它领域进步的物质力量。从社会进步的总趋势看,社会进步与生产力发展水平成正比。在这个意义上说,生产力标准是绝对的。但是,在社会发展的一定时期,社会各个具体领域(特别是精神生活领域)的发展并非机械地同生产力发展水平成正比,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可能完全反映社会进步的一切具体领域或方面。而且,社会经济、文化领域各有其特殊性,还有其自己的具体的特殊的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力标准又具有一定的相对性。例如,对政治体制的评价,既要看到它对于生产力发展或经济发展的作用,又要看到它对于国家的政治局势的作用。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第三卷,213页)
其二,生产力的发展是通过一定的社会形式来实现的,因而不能把生产力同生产关系割裂开来。生产力的发展增进了社会财富,为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或进一步满足社会需要提供了可能。然而,在多大程度和多大范围满足社会需要则不直接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是取决于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实质上反映了社会中的利益关系,它直接决定了社会财富在社会成员中的分配,进而决定了人民群众物质利益的实现程度。在具体评价某一社会制度的进步与否时,应该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结合起来加以考察。生产力标准与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是联系在一起的,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邓小平同志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判断改革成败的标准,就明确地说明了生产力标准与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内在关联。邓小平同志在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作为判断社会主义改革的根本标准的同时,还指出:“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第三卷,139、111页。)这就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中说明了社会主义的价值标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改革深入和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存在着贫富差距,而社会主义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的出现。“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导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第三卷,149、364页)
其三,生产力的发展是一种综合力量的发展,而且应该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相一致。生产力的发展不仅仅体现在产品生产或外在财富的增长上。生产力的发展还包含了丰富的具体内容: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劳动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人们控制和支配自然或劳动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人们改造和协调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劳动方式日趋合理化和科学化;生产力布局日趋合理等。如果片面强调生产力发展中的某个环节或方面,而忽视生产力中各个因素的整体的协调的发展,那么就容易导致不利于社会进步的后果。例如,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的破坏、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浪费,都与生产力的片面的、不合理的发展有关。因此,生产力的发展本身也有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即能否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或一致的问题。
总之,社会发展是多维度的,评价或衡量社会发展的价值尺度也是多方面的。我们在坚持生产力这一根本标准时,必须充分认识或顾及其他价值尺度;在注重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加强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建设,力图保证社会全面、协调、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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