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银行实施资产负债率管理中问题的理论思考_银行论文

对我国银行实施资产负债率管理中问题的理论思考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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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管理学院课题组)

在我国,银行如何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一个重大课题。1995年

上半年以来,我们课题组对全国8省共35 家银行试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的情况进行了调研。本文试图对各地银行反映最为集中的五大问题进行

分析和思考。

一、中国公有制银行目前是否具备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的必要和基本条件

在调研中,银行普遍的反映是,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发展方向,但

对国有银行是否有必要在目前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以及其基本条件是

否具备持怀疑态度,认为国家应首先改变银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

外部条件,如宏观调控手段的转变、产权关系的明晰、明确处理历史原

因形成的大量不良债权的方案、开放金融市场对银行的准入、金融法规

的执行、政府对银行业务行政干预的隔断等,而目前国有银行自身无大

然而,我们在调研中深切感到,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势在必行,而且

其基本条件正在形成之中,即使不考虑来自于国际“巴塞尔协议”和关

贸总协议下“服务贸易协议”对我国银行业的压力,仅从国内经济和金

融的发展来看,在我国国有银行业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也势在必行。

1.我国银行表现出极强烈数量型扩张倾向,引进自律性管理机

制和外部监管刻不容缓。

目前,我国各银行都竭尽全力扩张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市场

占有份额,到处争设网点和机构,具有强烈的扩张冲动。任何经济制度

下的银行都有发展的冲动,但每个社会都存在着对银行扩张的约束。在

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这种扩张的约束点是盈亏平衡状态和风险预期。

一旦银行的业务扩张造成资产损失或资产组合风险太高,立即会受到金

融管理当局的严厉处罚,甚至宣布破产,这种外部制约又反过来会强化

银行自律性意识。在我国传统体制下,银行的存贷款业务扩张的外部制

约是计划指标。现在在向商业银行转化过程中,国有银行的权限逐步扩

大,计划的范围和强度迅速弱化,我国各银行的扩张冲动达到了前所未

有的强度,发展速度惊人。但是,我国现行银行制度并未形成新型而有

效的制约机制,这种状况是十分危险的。目前高息揽存,不计成本地广

设网点,一味追求贷款规模扩大,修建豪华办公大楼等现象比比皆是,

银行低质量的数量型扩张在我国从来没受到真正意义上的惩罚,无论是

巨额亏损还是由于准备金头寸不足造成的压票、拒付甚至不能提现,都

未对银行进行严厉处置。这种状况自然使银行产生扩张无风险的合理预

期,导致数量型扩张加速。我们在调研中感到,各地银行有一种相当普

通的心态,即“规模是生存的基础”。基层银行全体的运行方式也就是

我国银行整体的运行方式。银行低质量的数量型扩张趋势若不加以遏制

,对我国银行制度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所以,在我国银行业引进资产

负债比例管理刻不容缓。

2.新一代银行经营和管理者群体的形成,要求银行从速规范行为标准

近10年来,我国银行业新一代经营管理者群体正在形成,大批年轻

人进入银行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这个群体具有知识结构新、束缚少、

视野开阔、开拓能力强、精力充沛的特点,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希望,

只有他们才能胜任我国银行向社会主义商业银行转化的历史重任。然而

,新一代银行经营和管理者群体在崛起的同时,也提高了规范银行行为

、加强对银行外部监管的迫切性。新一代群体的优点突出,但有他们的

一些弱点,例如在经营风格上重赢利、轻风险,重扩张、轻稳健,重创

新推出、轻操作程序和控制制度的建立,重外在显示、轻内部管理的细

致性和连续性。近几年来,我们可以明显感到银行和整个金融业的创新

加快,活力大为提高,但金融事故和案件发生率以及损失程度令人瞠目

。这种现象已向金融管理当局发出警告:一个没有受到有效制约机制约

束的群体,其活力越大,所带来的可能破坏性也越大。

3.银行改革严重滞后,已成为改革中最大牺牲者

市场经济中,缺乏竞争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总是弱者。我国银行

业目前处境十分尴尬,成为经济体制转轨中最大的牺牲者之一。财会制

度使用权责发生制后,企业税款按应收销售收入征缴,不少亏损企业用

贷款缴税。银行按应收利息征缴所得税,而实收利息比重不高,财政利

益得到了保障,银行贷款却更多的沉淀。在企业转轨中,众多企业仿佛

一夜之间醒来,大规模利用恶意破产来甩掉银行债务,造成银行呆滞和

呆帐贷款剧增。银行如不加强风险控制,用制度管理形成自我保护机制

,这种局面的发展必将引发银行危机。

从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基本条件来讲,金融界经过多年的努力

,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变,例如,现代企业制度大范围推行,使产权的明

确、管理和交易市场正在形成之中,银企关系发生根本性改变。中央银

行法和商业银行法已颁布,使银行改革有了外部保护机制;中央银行调

控手段正在从以直接调控为主转向以间接调控为主;金融市场初具规模

,银行的市场准入只是技术和时间问题;银行积聚了一大批有新知识结

构的人才等。当然我们所言基本条件正在形成之中,也就是同意确实有

些条件不成熟。然而我国改革经验已明确指明了,任何条件不是等来的

,它要靠自己去创造。可以这么说,改革的条件和对改革所付出的努力

互为前提、相互促进,专业银行向规范化商业银行迈进的每一步,克服

的每一个障碍,又反过来形成深化银行改革的有利条件。因此,以存在

障碍和困难为由,不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对银行不负责任的态度

。当然,对那些银行单方面确实无力解决的困难,各级政府要拿出具体

的协助方案,对商业银行的企业性自主行为,要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二、限额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能否运作

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38号文件下达后,各级、各地银行纷纷试点,

寻求限额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可操作性。我们课题组在赴各地进行大

量调查并分析后,得出三条结论意见:

第一,在现有环境中,限额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难以运作。

第二,限制信贷规模的手段不仅失效,而且带来负效用。

第三,解决规模限制与比例管理的矛盾有两大选择,即“全面放开

”和“堵一头疏一头”。

1.限额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难以运作

为了解决限额与存贷比例的矛盾,各银行想尽各种方法。有些银行

采用并介绍“鼓肚子放款”的方式,即季中突击放款,考核时突击收款

,以使比例和限额恢复正常水平。很显然,这种操作方法加剧了银行资

金的不稳定性,属于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真正含义了解不透。大多数

银行的做法是,层层压低存贷比例的考核值,提高对下级行“统存金”

比例,以尽可能使存贷比例能与下达的信贷规模相吻合。可想而知,到

考核时要使存贷比例和信贷规模正好相吻合具有何等的偶然性!因为信

贷规模是银行一个不可控的定数,而存款又是银行一个不可控的变数,

因此存贷比本身是银行难以控制的。再加上中央银行对银行拆出资金的

限制、交易国债的限制、固定资产贷款的计划控制等,使得备付金比例

、流动比例、中长期贷款比例等整套比例值成为银行一种事后、被动的

资金配置反映,而银行自身并无调整的空间。这样一来,资产负债比例

管理的意义也就失去了。我们调查组所到之处,几乎各单位试点工作都

因信贷计划与比例的吻合相距甚远而流产,而且资金大量闲置,成本压

力很大。这种状况使基层银行负责人既焦虑又无奈,对限额下的比例管

理失去信心。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提了出来,实行限额下比例控制的依

据是什么?它能否达到所预期的目的?

2.限制信贷总规模难以起到控制信用的作用

对我国经营性银行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为了使银行在获得更

多经营自主权的同时,能形成一套自律机制和外部监管机制,以保证银

行系统运作的稳健。为什么目前坚持实行限额下的比例管理,而不敢放

弃信贷规模控制呢?我们认为中央银行的担心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银行自我约束能力不强, 具有强烈的扩张意识而风险意

(2)各级政府对银行业务的干预仍然很强,一旦放开规模限制,

各地银行有可能控制不了贷款发放。

(3)中央银行对通过经济手段控制基础货币没有信心, 希望借助

信贷规模计划手段进行过渡。

(4)贷款规模的分解具有政策倾斜作用, 而这种功能是三大货币

调节手段所不具备的。

在以上四点中,前三个方面最为重要,都涉及到信贷总规模的控制

效力问题,现在我们来分析它能否达到这种效力。

信贷规模是对银行放款能力的外在强制限制。在贷款规模一定而存

款又上升情况下,自然出现被迫性备付金增加,银行成本压力上升。在

保本盈利的本能趋动下,各银行又自然要想方设法将超量备付金转化为

盈利资产。在我们的调查中,各地银行普遍反映,信贷规模形同虚设,

绕过规模的方法和手段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如将贷款走同业往来或系统

内资金往来借方科目、利用信托存款和委托存款、存贷对冲、帐外放款

等等。现代管理理论告诉我们,制订了而又不能严格执行和遵守的制度

,比不制订这些制度更糟糕。违规不受罚(或不能罚)的普遍性,造成

了银行对金融法规的漠视,加剧了银行业的混乱,更为严重的是,违规

不受罚的普遍性,刺激了一部分品质恶劣的金融从业人员的私欲,从违

规交易中渔利,给银行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客观地讲,信贷规模对控

制信用总量的作用十分有限,同时又给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造成了许

多障碍,特别是限额与比例的矛盾,使一种新型的自律机制和管理方式

在一开始便扭曲变形,后患无穷。

3.解决规模限制与比例矛盾的出路

要解决规模与比例的矛盾只有两种大的选择,一种是“全面放开”

的方式,即取消信贷规模限制,国家拿出汇率并轨的决心,一步到位,

中央银行用三大经济手段辅之以再贷款计划控制住基础货币和货币供应

量,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督银行业稳定和健康地经营,加快整个银行

业和金融业向市场经济转化的速度。另一种选择是“堵一头疏一头”的

方式,即在一段不太长的过渡期内,仍实行信贷规模控制,但应尽快对

银行开放金融市场,在拆借、国债现货交易,其他品种债券交易、回购

协议、贴现票据等方面为银行开创市场或开放市场,让银行资金配置有

调整空间,能充分进行盈利性运用。

我们课题组倾向于应尽早采取第一种选择,尽管它带来的震动较大

,但其优点十分明显,它可以加快我国银行业与国际接轨的速度,使宏

观调控和资产负债管理都建立在比较规范的基础上,减少过渡期扭曲行

为和混乱现象,它还可以使金融当局对银行经营行为的规范性有更为明

确的判断标准。

三、如何降低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后的资金回浪效应

我国处于市场经济的初始阶段。80年代由于中央政策的倾斜,使东

部沿海地区得到过多的实惠而与中西部内陆地区经济差距明显拉大。

90年代中期,中央政府已意识到经济地区过度不平稳所带来的不稳定性

,开始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政策倾斜的力度。由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

银行按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原则进行资金配置的动态过程,在利用

货币市场和金融市场调节资金配置过程中,中西部地区的政府和企业界

担心,是否会出现资金过分的趋利性流动,使本地经济发展受到影响。

用经济学术语来讲,就是产生资金流向的回浪效应。

回浪效应和扩散效应是发展经济学的一对基本概念。在这里,回浪

效应指资金按中央政策倾斜的目标,通过财政渠道和中央银行再贷款、

低利或贴息政策流向经济欠发达地区,然而商业银行又按追求自我利益

的原则将资金反流向经济发达地区,形成资金的逆向回流,使落后地区

的银行成为发达地区银行的储蓄所。扩散效应指资金由于中央政策倾斜

流向欠发达地区中心点,并形成扩展势头向周围地区扩散,促进整个地

区的经济发展。

我们在银行资金存量分析中已经发现,欠发达地区的存贷比低于中

等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但拆借比例比较高,并且表现为净拆出行,中

等发达地区为净拆入行。为了更进一步弄清资金的流向,课题组走访了

部分中心城市融资中心和从事回购协议的证券交易中心,在那里我们了

解到,从1994年至今,资金有两种明显的走向,即从西部地区流向中部

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从大银行,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流向小金融机构

,而且市场平均利率很高,3个月期的月息为18‰左右,1年期的月息为

21‰—23‰,即年平均利率高达25%—27%。在具体操作中,银行所采

用的方法有:在融资中心,折借双方采用场内场外两套帐,以返息的方

式补足市场利率的差价;在证券交易中心回购业务中,大银行或是在场

外以存款加返息的方式把资金高价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再由那些在场

内有席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把资金按更高价以回购协议方式做出去,或

是大银行直接利用本行信托公司在场内席位操作。这就是说,资金流动

的回浪效应已经存在了。欠发达地区政府和企业对这种趋势十分担忧,

认为这会加剧欠发达地区资金短缺状况,贫困将成为贫困的原因。

对资金回浪效应及其随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深入有可能强化的趋势应

如何看待?首先,我们认为,资金的趋利性流动所产生的回浪效应是市

场经济深化的结果,是计划型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的必然反应。银行家

思想意识的这种转变,其积极意义是不容否定的。然而另一方面,任何

事情不能走极端,中国社会主义寻求共同富裕,我们在调查中明显感到

,东部、中部、西部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不平衡是发展的动力,

但过度的不平衡又会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当今中国发展不平衡所产生

社会不稳定的应力在增加。市场机制和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本身不能

解决社会公平性和平衡发展的问题,它需要政府加以调节、干预和引导

,让有限的资金资源在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回浪

效应,发挥扩散效应。

从发展中国家成功经验来看,要形成扩散效应,需在相对落后的国

家和地区构成一些经济成长极或成长中心,即对地理上集中的企业和产

业投资和注入资金,使它们之间形成有机联系。因为企业利润决取于其

他企业的销售量和购入的投入量,这些企业和行业由于地理上的相互靠

近,从而会产生外部经济效益。在这些点上,开始了落后地区的经济成

长,形成成长中心,它们又以不同的强度,通过不同的渠道进行扩散,

并最终对总体经济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我们认为,我国欠发达地区经济落后的原因很多,主要的因素有:欠

发达地区原材料和基础产品生产比重大,国家统购产品多,获利不容易

;地方财力严重匮乏,基础设施和交通条件极差,投资环境不理想;教

育科技不发展,劳动力素质不高,再加上人才外流,发展后劲不足;收

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低,无法形成一定强度购买力,企业效益普遍不好。

针对上述特点,为了在对欠发达地区银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

同时加强资产投入的扩散效应,降低回浪效应,国家应在财税、投资和

金融政策方面全面协调。

1.从治根上来讲,为了缩小东西部差距,中央政府应采取倾斜政策

,在中西部地区选择若干成长极,加大投资力度。政府应着重投资于这

些地方的社会固定资本,大力改善交通运输、通讯设施和基础教育,以

迅速改善欠发达地区成长极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投资者。政府还应

直接投资新建一批大中型企业,以迅速形成外部经济效益。

2.各级财政在财税政策上对部分大中型加工企业给予优惠和扶植,

增加其产品竞争力,提高企业和居民的购买力。

3.在金融方面,主要是运用适当限制的方式来降低资金的回流效应;

(1)让银行家明确, 中国商业银行法保护银行盈利性经营的合法

性,但并不强调利润的最大化。欠发达地区银行在确保贷款和投资盈利

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支持本地经济发展。

(2 )中央银行再贷款的发放应以这些资金用于本地经济发展为前提。

(3)继续实行金融市场分割政策, 在一段时间内隔断银行与非银

行金融机构资金之间的往来关系,无论是在融资中心发生的同业拆借还

是在证券交易中心将来可能对银行开放的债券现货交易或回购协议交易

,都只能是在银行之间进行。

(4)利用“差别费率、 拉平成本价格”的方式来减少资金的逆向

流动,这是欧洲共同体和西方发达国家实行农业保护价格对我们的启示

。在一段时间内,规定各融资中心等资金交易场所,对进入欠发达地区

银行的资金降低和免收佣金和手续费,对流出欠发达地区银行的资金征

收高额佣金和手续费,使资金成本大致与发达地区和中等发达地区所能

承受的实际利率相当(现券交易除外)。

当然,经济不平衡是绝对的。我们并不主张上述政策和措施一定要

维持到东西部地区经济差异消除为止,只要东西部差距缩小到一定程度

,中央就可减弱地区政策倾斜,仅注重行业政策倾斜,各地区间的差别

限制也可取消,使不平衡、竞争、发展三者之间成为一种良性循环。

四、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监控层次如何定位

课题组在调研中了解到,各地银行和人民银行分行对资产负债比例

管理反应不太积极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实施监控的层次定位以及相

互关系不清楚。监控主体是对商业银行的总行还是分行?人民银行总行

与分行如何分工?这里存在一个监管层次定位和相互关系的确定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各地人民银行、专业银行和商业银行对考核、监管主体

的认识不明确。部分银行认为,按人民银行总行文件为规定,考核、监

管主体应是法人单位,即由中央银行总行对各商业银行总行,因为法人

是最终责任承担者,但大部分银行认为仅仅对总行考核不够,各分行也

应作为考核的主体。我们经过大量的考察和分析,认为中央银行对商业

银行(国有和股份制)实施资产负债比例考核监控的主体对象应有两个

层次:第一个层次,中央银行一级分行对商业银行一级分行进行考核和

监管;第二个层次,中央银行总行对商业银行总行实施考核和监管。其

分析如下:

1.管理规模过大的无效率性

我国国有银行均为总分支行制的巨大银行,这种银行制度有着“规模经

济”的优越性,由于银行业务在技术上的相互联系性和地域上的不可分

割性,巨大银行可以使成本费用分摊到各种业务上。然而,对总分支行

制大银行的集权管理,其效率会受到“管理能力界限”的制约,一旦超

出这个极限,就会由于决策程序和决策速度的矛盾而降低管理的效率,

并产生协调的障碍,出现所谓管理规模过大的无效率现象。因此,现代

管理的思想是适当划分管理的权限,将下级单位作为独立企业来运作。

从管理的效率性上来分析,我们认为应将国有银行一级分行作为考

核主体的一个层次的理由是:(1)从1983年以来, 各专业银行逐步形

成以一级分行为相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管理行运行格局,国有银行

的一级分行在贷款权限、资金调度的经营决策权上,在与中央银行往来

关系、财务账薄、清算系统的设计上都被视为法人单位来对待,享有很

大权限。(2)在向商业银行转化的过程中, 基层分支机构经营意识最

强,改革的要求最迫切,金融创新最快,资金移动最频繁。由于一级分

行最贴近基层分支机构,所以一级分行的资产负债比例值的变动基本上

能比较直接、迅速、准确地反映银行资金配置的状况。(3 )我国幅员

辽阔,区域宽广,每一个省都可以与国外一个中等国家相比,资金配置

的个性差异不是太大。如果放弃这一个层次而只对商业银行总行考核监

管,这就远远超过了管理的能力界限,必然出现管理的无效率性。

必须说明,以经济区划(如交行模式)对银行资金配置进行监管考

核的模式最为理想,但在我国按行政区划设置银行的格局没有根本变革

以前,把国有银行、省一级分行作为一个考核层次是较为合适的,同时

应积极创造条件向按经济区划设置一级分行的方向努力。

2.大银行控制系统各层次的工作重心和信息特征

现代管理理论告诉我们,总分行制大银行的控制系统有层次性,每

个特定层次的控制重点以及所需信息性质不一样,下面用一关系式表示:

总行 管理型分行 经营型分支机构

总分行 战略目标控制 经营目标控制 技术指标控制

业银行 = 外部市场信息 + 总行指导性信息 + 上级指标信息

控制系 未来预期信息 外部即期变化信息内部状态和技

统 内部趋势性信息 内部状态和结构 术细节信息

变化信息

这个关系式表明,在控制系统上,第一层是商业银行总行,它一般

实施战略目标控制,关心的是发展方向、市场占有等长期决策,涉及的

时间长度为几个月到几年,所需信息具有概略性强、不精确、传递和反

馈损耗大的特征。中间层是管理型分行,它们的目标是贯彻总行战略企

图,并通过化解为经营目标来实现,所涉及的时间长度为几周到几个月

,通过经常比较上级指令信息与实际发生信息来判断银行的经营状态,

并随时通过调节行为来达到经营目标。最后一层是经营型分支机构,它

们从事日常技术性操作控制,控制重心是保证全部经营业务的质量,涉

及的时间跨度为几天到数月,所需信息极为精确和详细。

就控制系统的特征来看,对国有银行进行资产负债比例考核、监管

的主体也应包括一级分行这个层次,它可以满足监管所需要的信息传递

和反馈准确、直接的要求。若仅仅定位于总行,会出现信息传递扭曲、

缓慢的情况,起不到风险预警的作用。若定位于下级经营性分支机构,

又会出现资金配置个性太强和歪曲银行经营水平的情况。

3.适应我国中央银行体制改革的需要

1993年以来,我国中央银行体制设计有了重大调整,再贷款和资金

分配的权力集中于中央银行总行,各地分行的职能转变为信息收集、分

析和监管。绝大多数中央银行分行对这种转变不能适应,怀有极强的失

落感。对于所赋于的监管的职能,中央银行分行同志普遍感到对象不明

确,责任不清楚,手段无威慑。确定商业银行一级分行为资产负债比例

监管的主体层次之一,必将在新的层面上重构中央银行的责任和权力,

促使它们积极地、迅速地转变职能,这将使中央银行总行对各商业银行

的监管建立在更为牢靠的基础上。

五、资产负债比例考核指标值是否应具有差异性

在资金配置调研分析中,我们已发现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银行之

间和不同业务主体银行之间的资金配置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许多银行

希望通过我们反映,指标比例考核值不能搞“一刀切”。一个现实问题

摆在我们面前,对于不同的银行,资产负债比例考核指标值是否应具有

我们课题组认为,对于作为监管主体的各专业银行和商业银行的总行

和一级分行,应该是持统一的考核标准。我们的观点是基于两点理由:

第一,各地区经济发达程度、产业结构特征、金融市场发育程度和

观念意识差别较大,不同业务主体银行之间差别也很大,但各地区、各

类型银行的资金配置有无差异性与对各银行是否应有同一考核极限值标

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各银行应该意识到,这些资产负债比例考核

指标,是中央银行站在宏观监管的角度,对经营性银行所规定的资金配

置极限值,超过这一极限值,就表明银行资金配置在某一方面已严重失

衡,出现了危险信息。因此,这些指标值带有普遍意义。在调研过程中

,许多银行认为资产负债比例值是所要求的标准值,他们的工作就是把

资金配置调整到这个水平点,没有认识到这些比例值只是一种所允许的

极限值,资金配置的组合有更广阔的空间。在这种错误的理解下,不少

银行举出种种理由来证明应该对它们实行不同的考核值,但有趣的是,

各银行列举的不同理由,所要求的结果又趋于一致。我们以存贷比例值

为例,各经济水平地区的银行都认为自己的存贷比例值应定的高一些,

欠发达地区银行认为,本地资金来源弱,同样的存贷比例值标准,可用

资金少,为了加快经济发展,对欠发达地区应规定较高存贷比,其资金

短缺部分由中央银行再贷款解决。中等发达地区银行认为,本地大中国

有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集中,产业结构以原材料、能源、机械加工等传

统工业为主,在体制转轨中效益普遍不好,贷款的外在强制性高,另外

当地收入水平不高,银行吸存有限,客观上形成较高存贷比,所以应尊

重历史,规定较高存贷比。发达地区的银行认为,市场经济应该遵从效

益的原则,本地银行效益普遍较好,贷款质量高,既然是搞商业银行,

就应把效益放在首位,因此,发达地区银行最有资格享受更高的存贷比

。这个例子生动地说明了我国银行业需要正确理解资产负债比例考核值

的经济含义,中央银行应该坚持统一的考核指标值。

第二,实施差别标准必然是造成监管上的混乱。多重标准的管理必

然是低效率的管理,除给日常监管带来众多麻烦外,还会人为造成银行

间利益差别和形象差别,引发矛盾和混乱。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在某些

省市由于新兴商业银行可享有比国有专业银行更高的存贷比,地方政府

运用权力将养老基金和房改基金的托管从专业银行划到商业银行,以获

得更多的贷款来支持地方项目建设。这说明了监控标准不一致所造成的

鉴于以上,在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时,人民银行除了应坚持统一

的考核指标值外,我们课题组还强烈主张,中央银行取消信贷规模制约

、实行全额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时间进程表,对所有专业银行和新兴商

业银行应该是一致的,不应有先后之分。

主持和执笔:黄宪

课题组成员:张蕾、葛红梅、程国宏、刘霞、梅挽澜、傅炳辉、胡敏

本文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教委基金项目“中国公有制商业

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运行模式”研究报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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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银行实施资产负债率管理中问题的理论思考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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