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服务论文,小微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从根本上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难题,需要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多方给力,不断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水平,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下面,我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一、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
今年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总体目标是,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保持全年货币信贷总量的前提下,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金融部门在优化信贷结构中腾挪信贷资源,在盘活存量中扩大融资增量,在新增信贷中增加贷款份额。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机制的引导作用,对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银监会要细化“两个不低于”的考核措施,不仅要考核贷款比例,还要考核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服务覆盖率和申请贷款获得率,并将总体目标任务和具体考核要求分解落实到每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定期考核,按月通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列信贷计划,为小微企业留出足够的可贷资源和财务资源,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分解任务,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并由主要负责人层层推动落实。
二、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
当前,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的重点是,增强服务功能、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产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支小助微的服务理念,勿以客小而不帮,勿以利小而不为,要懂得薄利多销、积少成多、积善成德的商道真言,动员更多的营业网点参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扩大业务范围,加大创新力度,增强服务功能。要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小微企业的特点,不断开发特色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要全面提供开户、结算、理财、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推动开办商业保理、金融租赁和定向信托等融资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要通过延时错时、“扫街”上门等方式,积极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三、着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
小微企业融资难,表面上看是缺钱,实质上是缺信息、缺信用。通过第三方提供信息和增信服务,解决好“两缺”问题,从而形成“小微企业—信息和增信服务机构—商业银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机制,是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关键举措之一。解决缺信息问题,就要通过平台建设和机制安排,将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人才、交易等信息记录下来,使之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成为银企双方共享共知的信息,变无规律为有规律,变不可考为有证查,变不可知为能可知。地方人民政府要搭建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注册登记、人才技术、纳税缴费、劳动用工、用水用电、节能环保等信息资源。人民银行要加快建立小微企业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拘泥于财务指标等“硬信息”,注重用好人才、技术等“软信息”,专门建立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审机制,提高信用评价的真实性。
四、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
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小型金融机构点多面广,具有信息、成本、管理等优势,与小微企业更加“门当户对”。现在社会资金很多,打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通道,建立起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体系,既能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又能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竞争性,可谓一举多得。银监会要支持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推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民营金融机构,丰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种类。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要坚持立足当地、服务小微的市场定位,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做深、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