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拥军[1]2002年在《中国早期贞节观念初探》文中研究表明贞节观念作为礼的特殊形态,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有着特殊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由于宋明以后贞节异化成了“吃人”的礼教,致使现代的人们对传统的贞节观念产生了深切的误会。本着还传统贞节观念以真实面貌的目的,本文对中国早期的贞节观念做了一些有意义的探讨。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中国早期的贞节观念产生于对原始两性关系的逐步节制和约束。男女两性关系变迁的历史,也就是两性关系不断节制、不断趋于文明的历史,最初的贞节观念正是产生于对这种“节性”的理性反思。而节性又是通过男女正位得以实现的。通过正位,实现节性,从而将人和禽兽区别开来,彰显人之为人的尊严,这就是中国早期贞节观念的源始内涵。由于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原因和中国早期社会发展的特殊原因,中国早期贞节观念的展开最终落实于女性身上,女性成为了贞节大厦的天然载体。中国早期社会的女性,也因此而持守着诸多的贞节,担负着正位和节性的重任。 中国早期贞节观念虽然在直观的形态上表现为一种对性关系的节制和约束,但在这种对性关系的节制和约束的背后,却内在地涵藏着更丰厚的道德意蕴。它不仅涵藏着一种守信不渝的忠贞品德,而且也升华为一种面临外界考验时表现出的舍生取义的坚贞节操。因此可以说,中国早期的贞节观念铸就了女性的道德人格,提升了女性的道德境界。
程春梅[2]2012年在《20世纪中国文学中的贞节观》文中指出本论文主要探讨中国20世纪百年文学创作中,贞节观念如何与政治合谋走了一条迂回曲折的衍变之路。贞节观念的含义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历史上不同的时期与不同的社会群体给予“贞节”的解释是不同的。笔者从古代至20世纪文学的阅读经验中发现,贞节观念从古至今的衍变说明了它身上承载了很多文化、政治、社会心理等复杂内容,贞节观念已经不仅代表贞节本身,而且是影响与制约社会上男女两性和谐相处的重要因素。特别是自从20世纪初中国打开国门与世界潮流接轨开始,文学中的贞节观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变革也有了曲折辗转的衍变历程,贞节观念的这种衍变在不同的社会阶层、不同的社会时期、不同的社会风气中呈现出复杂各异的面貌。论文在第一章中主要是回顾东西方贞节观念的历史衍变过程,从历史上来梳理贞节观的来龙去脉。中国、日本、印度、伊斯兰教国家等东方国家历史上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便是对贞节观念的高度重视,并由此形成了相应的婚姻制度及各种与贞节有关的习俗,有的甚至绵延至今。西方国家大多受基督教等宗教影响,历史上也曾经有严酷的贞节制度,但随着西方启蒙运动、思想解放及性解放运动带来的影响,贞节的绳索逐渐松绑,西方人突破了贞节观对人情欲的束缚,获得了崭新的男女两性关系。当20世纪初西风东渐,慢慢地贞节不再成为一个全球性太过沉重的话题,东方社会也逐渐摒弃了严酷的贞节制度,爱情观、婚姻观、家庭观、性关系都获得了新的发展。第二章主要论述了20世纪初期至五四时期贞节观念上历史的觉醒,人们打破性禁忌的坚冰,从理论批判到文学形象的塑造,通过一系列的行动来揭示传统贞节观的劣根,宣传西方新的性解放思想,一潭死水开始初泛微澜。在这其中,最突出的是清末狭邪小说等世情小说与鸳鸯蝴蝶派小说中所体现出的这种世纪初贞节观念的变化。狭邪小说中以妓院为中心描摹世态,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与封建道德传统相左的思想倾向。鸳鸯蝴蝶派小说很多已把男女的婚姻自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大量表现年轻人挣脱封建传统礼教桎梏的艰难,展示了当时小市民的婚恋观、贞操观,他们既不满于父母专制的包办婚姻,又希望获得父母恩准他们的自主婚姻,既渴望婚姻自由不容人干涉,又不能像后来五四新文化运动后的青年人那样理直气壮地宣告自己的婚姻自己做主,鸳鸯蝴蝶派小说是新旧交替时代青年的情感真实写照。第叁章主要论述的是现代文学30年中除了革命文学、左翼文学与延安文学之外的文学创作中贞节观念状况。如果说激情飞扬的五四时期令千百年来由根深蒂固的传统贞节观念一统天下的中国社会死水微澜的话,那么这30年表现出来的便是勇敢的反抗与犹疑徘徊双重奏的30年,现代文学中的贞节观念表现出的极为复杂的情态是其他时期所不能比拟的,而且总体来说,男女作家们在表现这一主题时遵循了非常不同的创作思路。面对传统中国典型的贞节观念造成女性的千年苦难,角度的不同认识的不同使男女作家在对题材的把握上也存在差异。男性作家往往从客观的角度深刻地揭示这种苦难的社会根源,而女性作家往往会以感性的笔调,从自身的体验出发抒写这种苦难的哀痛。另一方面,男性作家笔下那些被传统贞节观束缚的女性大多数是弱者形象,是无法自救逆来顺受的可悲可怜的社会牺牲品,而在女性作家笔下,这些受害者往往表现出顽强的个性,惊人的生命力,她们的抗争闪耀着追求人性的精神光辉。从作家本身的贞节观念来看,现代文学中男性与女性作家也表现出极大的差异性,男性作家受社会整体上男性中心主义习惯思维的影响,他们一面表现着传统贞节观压迫下女性的悲苦,另一方面一部分人却不自觉地在赞美维护这种贞节的观念,所以有时候他们的贞节观徘徊在传统与现代之间,表现出犹疑与矛盾的态度。而相对来说,女性作家对传统贞节观的反抗性更为强烈,态度更为坚定。第四章主要梳理了贞节观从革命文学开始经过左翼文学、延安文学发展到新中国社会主义文学这一长长的历史进程中所发生的新的畸变现象,这种畸变直到文革时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那便是无爱无情亦无性的文革文学。无产阶级革命时期,文学写什么不写什么不断受到规范,开始追求女性的忠贞纯洁,爱情是有小资情调的不能提,性是有伤风化的东西不能表现,那些追求性解放的女人便是落后的反动的,当无产阶级走上历史舞台并取得了政权之后,性的正面描述就基本消失了,这部分地是缘于男权主义与极左政治相结合给文学中贞节观带来的深刻影响。20世纪的文学从最初赞美勇敢猛烈追求恋爱自由和婚姻自由的现代女性,到此时竟然出现了极端的无爱无情亦无性的文学创作规则,这种变化的答案就隐藏在20世纪中国走的现实道路中。革命,抗战,救亡,就存这为拯救国家危机进行不断探索的道路上,文学逐渐地失去了独立存在的空间,变成了革命工作的一部分,即变成了革命的宣传工作,因而不可避免地,中国20世纪文学进入了很长时间的与政治纠结在一起受规整的发展时期,它严重地受到政治的制约,深刻地反映着政治对它的严格要求,20世纪文学由此走上了深具中国特色的贞节观念与政治合谋的曲折衍变之路。第五章论述的是新时期文学如何对贞节观进行再度的反省。在古代传统与革命传统双重影响下的新时期文学又接受了一场西方思想的启蒙,极端保守的贞节观念得到了松绑,但松绑并不意味着一下子就彻底获得解放,这个过程中有不断的迂回曲折。主流意识形态弘扬主旋律,求稳定不求激进,所以对于些在贞节观念上表现新锐的作品往往会采取规训的方式以期减少思想影响。但社会毕竟是从极端的一元慢慢趋向多元发展,不同的音调开始获得发声的机会,尽管这样的一些突围不断的受到来自主流的批判与规训,但并没有阻挡作家们从小心翼翼到义无反顾的突围,直到走向另一个极端:性泛滥,特别是1990年代后被认为是一个欲望叙事的时代,这是新时期文学中贞节观发展的另一种走向。总体来看,在20世纪初在国门开放、人心思变的五四前后以及革命文学、左翼文学时期,知识界流行的是谴责封建贞节观残害中国女性的罪恶史的文学表达,新知识分子憎恶封建贞节观,他们与当时流行于西方的性解放思潮相呼应,拥有较为开放的性观念。但毕竟古老的因袭沉重而顽固,在社会的下层以及保留着古老传统的封建大家族里,这股清新的风气吹来后仅现若有若无的涟漪,前者表现在大量描写农村贞妇惨剧的新文学作品中,后者体现在凌叔华等作家描写“高门望族精魂”的一系列作品中。另一方面,从左翼文学开始便已经埋下了“禁欲”的种子,到了延安文学、建国初社会主义文学时期我们会看到“解放”的婚姻观念与“保守”的性观念并存,“禁欲”因为有严酷的战争而获得了“正当”的理由。我们能看到对婚姻自主、反对封建包办婚姻的宣传作品,但已经很少看到对爱情的叙说,更少看到对情欲的描写,人们把这些个人的情愫都抛在一边,所有的力量都汇聚到了统一思想有利于取得革命胜利的政治洪流中。这时连有“小资产阶级情调”的主人公都极少出现,主人公变成了英雄的工农兵,而这些没有接受过五四个性解放思想启蒙的工农兵主体所尊崇的贞节观念仍然是传统的。这种状况在新时期文学中得到了反拨,甚至又发展到了另一个性泛滥的极端。但实际上对这种所谓“性泛滥”我们也勿需用“全民道德沦丧”的惊呼来简单粗暴地进行否定。因为在社会转型期,泥沙俱下,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价值追求,在一种纷繁的现象背后,我们能觉察到那种生机与死寂并存的尴尬。本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从贞节观的角度切入研究20世纪中国文学,打通了20世纪文学中近代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的研究脉络。20世纪中国文学呈现出贞节观深深地与政治相纠结的发展轨迹,对这种独特的发展轨迹做整体研究是本文倾力进行的重点所在。二是迄今未见从社会性别理论的视角完成的对贞节观念在20世纪文学中的衍变进行系统研究的成果,因此本论文在理论视角和研究对象方面有突破。叁是本论文采用跨学科的研究范式,综合历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大的人文社科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来进行文学研究,在研究方法方面具有一定突破。
王芳[3]2010年在《近代中国传统女性崇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女性崇拜是人类文明进程中古老而又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在中华大地上,全国各地的传统女性崇拜种类多样,既涉及到儒、佛、道等各个宗教,也涉及到中国传统文化中各种类型的专门系列文化和区域文化。中国步入近代以来,由于中西、新旧文化的不断冲合,社会新陈代谢异常剧烈,各种传统女性崇拜不可避免的受到影响,自身必然经历一个递嬗和转型的过程。因此,从“中国传统女性崇拜”的角度来考量近代中国社会的转型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切入点。与古代中国之传统女性崇拜相比,近代的传统女性崇拜呈现出总体性衰落的演变趋势。这主要与近代中国传统女性崇拜之内在构成因素和外在时代潮流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近代中国提倡科学,反对迷信,因此近代传统女性崇拜所包含的部分迷信成分使其备受冲击。尤其是传统女神崇拜,其较浓厚的迷信色彩对近代化发展所起的阻碍作用,使其难以适应近代社会的发展潮流,从而逐渐走向衰落;另一反面,近代天赋人权、男女平等等民主思想的传播,使近代社会对人权、女性地位的关注程度空前提高。对于中国传统女人偶像崇拜而言,其在尊崇道德高尚和才华横溢的女性方面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极端的贞节女性崇拜则与近代倡导民主、平等和自由的时代要求背道而驰,因此其走向衰落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历史趋势。中国传统女性崇拜是物化崇拜(女神寺庙、女人偶像祠堂、女神像、女人偶像等)和象征崇拜(信众的观念、信仰和仪式等)的集合体,其中物化崇拜是其外壳,象征崇拜是其核心。当传统女性崇拜面临近代化转型期时,其整体性衰落一般从外在的物化崇拜开始,并呈逐步内化的趋势。近代中国之传统女性崇拜的衰落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其崇拜空间的近代式微。迫于近代化发展的压力,近代传统女性崇拜之物化形式——崇拜空间(寺庙祠堂及塑像等)多遭受改造或毁灭性的冲击。从物质空间的角度来看,近代传统女性崇拜的总体衰落趋势较为明显,具体表现为神圣空间的缩小和塑像数量的减少;从精神空间的角度来看,近代传统女性崇拜的衰落则显得较为隐蔽,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二是其主观载体的近代变迁。信众,作为近代中国传统女性崇拜的载体,主要是其象征崇拜(观念、信仰等)的承载者,因此近代信众的变迁趋势对近代传统女性崇拜的演化趋向起着决定性作用。近代信众类型多样,复杂多变,身处动荡不安的近代社会,有的坚守了传统女性崇拜,有的则因民智渐开而疏远之,这也正是导致近代传统女性崇拜衰落的重要因素。由此可见,近代中国传统女性崇拜的衰落表现极为复杂,其衰落程度则因类型、区域等因素而异,并带有明显的时代印记。在近代中国激烈转型的大背景下,传统女性崇拜的近代演化虽呈现出总体衰落的趋势,但同时也艰难地致力于通过自我更新和外在联系以谋求生存和发展,因此,近代传统女性崇拜与外部诸多社会领域如经济、民俗文化和宗教信仰等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由于近代传统女性崇拜是一种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相混杂的综合体,因而会对近代社会的其他领域产生“双刃”影响。碧霞元君崇拜作为中国传统女性崇拜的典型个案,其在近代社会的变迁不仅表现为各种传统表现方式的崇拜在不绝如缕地延续,更重要的是开启了正式的关于碧霞元君崇拜的社会文化调查与民间信仰学术研究之先河,这实为碧霞元君崇拜最富时代性特点的近代化转型。总之,中国传统女性崇拜作为一种内涵丰富的文化事项,其发展和递嬗的过程既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又有其自身的演化规律;既具有传统女性崇拜的普遍性特点,又具有独特的时代性特点;既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又因自身局限性对近代化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阻力作用。
周科南[4]2017年在《浙江现存明清牌坊的建筑形制及相关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以浙江地区现存的明清时期古牌坊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其数量、地域分布进行一个系统性梳理,整理得出浙江地区现存有两百余座牌坊,其中明代81座,清代203座。现存牌坊主要集中在温州、金华两地,其余地区零散分布。通过综合分析牌坊的建筑形制、具体构件、建造材料等,本文将明清牌坊的发展演变分为五期,第一期为洪武至正统时期,第二期为成化至嘉靖时期,第叁期为晚明清初时期,第四期为清雍乾时期,第五期为清中后期。在年代演变基础上,本文横向分析浙江不同地区的牌坊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其中北部平原地区的牌坊多有楼阁,风格繁复,而南部山区的牌坊以冲天式为主,形制简单质朴。结合明清的社会文化背景,本文也着重探讨了两个问题。其一,根据现存牌坊以及方志中的记载,发现明代牌坊以科举牌坊为主,而清代牌坊则以贞节牌坊为主。明清两代主要的建坊对象不同,可能与当时旌表政策的变化有关。其二,在清中后期,全国各地普遍从“专坊”变为“总坊”,而浙江地区依旧以专坊为主。清中后期可捐纳建坊,而浙江经济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因而多为乡绅大族出资建专坊,总坊数量很少。
刘佳佳[5]2012年在《明清女子教育初探》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女子教育是中国古代社会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女子不出闺门,使女子教育形成了不同于男子教育的独特体系。自秦统一之后,“叁从四德”的女子教育观念开始形成,并成为传统女子教育的主体基调。明清两代是中国古代由盛转衰的时期,传统女子教育在此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教育模式上,社会教化和家庭教育是女子受教的主要组织形式。明清时期统治阶级十分注重女子的教化,统治者常常运用政策、法令的褒奖和惩戒来引导女子德行;在地方基层则利用乡规俗约来约束女子的行为;宗族的家法族规也强化了对女子的训诫。家庭教育方面,父母及亲长的教导是女子受教的直接方式;有条件的家庭还会延请闺塾师来教导女子。此外,明代后期还出现了专门的女子私塾,在一定程度上为近代女子学校教育的出现奠定了基础。教育内容上,德教被置于女子教育的首要位置。各个阶层都特别注重女子德行修养的养成,强调女子应培养柔顺的性情和谨言慎行的德行规范,女子的德教不单注重贞节和女子孝义的教导,母范之教也被视为一个主要内容;婚嫁教育则教导女子要谨慎婚嫁,对初嫁的新妇也有了专门的系统化教育;强调女子要从一而终,不可轻易改嫁;此时的劳作教育,一方面重视培养女子勤俭持家的思想,另一方面则教导女子习学女工、中馈等劳作技能。明清时期的女子教育,可谓集数千年来女教之大成。女教教材不断出现,教育内容也更加完善;教育思想上,封建礼教的控制不断强化。与此同时,对儒家提倡的所谓正统女教也出现了一些批评的声音。明清女子教育的繁荣是家庭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统治阶级的大力倡导也是其发展的强劲推动力。
陶一怡[6]2018年在《唐五代笔记小说中的下层女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主要是对唐五代笔记小说中描写的下层女性形象进行考察。本论文篇章结构的安排,除绪论、结语之外,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对笔记小说中描写的下层女性形象从整体上做概括分析。首先,笔记小说的创作素材大多源自现实生活,因而不同时期的作品各有其特色。其中所描写的下层女性形象同样也有时代的烙印。唐前期,笔记小说的创作受宗教的影响较大,作品中描写下层女性的形象通常和宗教相关。中期,以宣扬宗教为基本内容的作品大大减少,作品取材范围较之前有了极大的拓展。和下层女性相关的形象描写变得丰富起来。后期,作品中的下层女性形象多以作者为劝诫世人、加强情节真实性的目的而出现。其次,通过仔细探究笔记小说中描写下层女性的内容,我们可将这些内容分不同的主题进行考察。第二章,唐五代笔记小说中下层女性的形象。主要包括外在和内在两个方面。外在方面,考察了下层女性的发式和服饰。发式总体分髻式、鬟式、鬓式叁类。在这叁大类中还有不同的式样,如髻式又有高、低、单、双等之分。鬟式还有长、短、圆、垂等之别。下层女性所着服饰,首服主要有巾、帽两种,上衣有衫、襦等,下裳主要有裙、裤,足衣有履、鞋、屦、屐等。不同的发式、服饰描写展现出不同的人物形象。内在方面,主要探讨的是下层女性识字知书的情况。在笔记小说中不乏有下层女性写诗吟诗的事例。第叁章,唐五代笔记小说中下层女性的婚姻和家庭生活。关于婚姻,首先探讨了唐人的婚姻观念,文章主要是从选择配偶这个角度进行的分析。在选择配偶时,既有自主选择的情况,也有父母做主的情况。唐人还相信婚姻中的缘分,认为现世男女的结合是上天的安排。另外,门第、钱财、相貌、功名等条件也是男女双方选择时会考量的因素。其次考察了普通人家举行婚礼的习俗。以男方行聘订婚、迎娶成婚两项为主要考察内容。最后是围绕贞节展开的一些讨论。守节和不守节的现象在唐代下层女性中都有存在。现实对女性守节与否并不苛刻,就贞节观念而言,当时整个社会的态度还是比较开明的。关于家庭生活,主要是考察下层女性婚后的家庭生活。首先阐述夫妻间的关系。其次探讨女性与姑舅间的关系并以女性与姑母的关系为主,围绕着妇对姑母的“孝”与“不孝”展开。最后探查下层女性操持日常家庭事务情况。除了日常的家务劳作外,这些女性还得教育子女、协助丈夫。尽管如此,她们对家庭财务却没有支配权。第四章,唐五代笔记小说中下层女性的社会生活。本章主要包括下层女性的宗教信仰、经济活动以及娱乐出游活动叁方面的内容。宗教信奉方面,下层女性既信奉佛道,也信奉各种她们认为可以显灵的妖鬼精怪等。功用性是她们选择信奉时主要考虑的因素。经济活动方面,分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两方面探讨。在笔记小说里,关于下层女性生产经营活动的记载要多于对消费活动的记载。娱乐出游活动方面,弈棋、击球、荡秋千、养动物、斗花弄草、泛舟划船等都是下层女性可玩的游戏项目。另外,还有出游活动,民间下层女性的出游活动相对比较随意,不管是在固定的时令节日还是在平时,只要在有热闹、有集会的地方,总能看到下层女性的身影。
奚丽芳[7]2017年在《明代中后期情与两性、婚姻关系研究》文中指出明代中后期的社会变化一直是明史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这一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都出现了不同于以往的变化,比如手工业、商业发展,印刷出版繁荣,女教盛行等等。在两性婚姻方面,既往研究已经关注到“伙伴式婚姻”的出现以及夫妾之情超越夫妻之情的倾向。本论文将“情”的因素引入这一时期两性婚姻关系的研究当中。从理想婚姻的构想、女教与婚姻的关系、婚姻存续中的矛盾、婚姻解体、情的传播等问题入手,试图观察和讨论这一时期“情”对于两性、婚姻的影响。特别是在婚姻制度和法律层面,考察““情”这一因素是否占据特定的位置。女性多才有利于男女之情的传递。本论文指出,这一时期“才女”作为一种独立类别出现在女教书中,并且“女才”成为士大夫构建理想妻子的品质之一,意味着士大夫阶层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妻子才华的期待。虽然,士大夫对于妻子“贤孝”与“贞烈”仍表现出相当的热情,但是对夫妻之情提出了切实的要求,显示了夫妻关系中“情”的作用的加强。“夫妇之道”在女教书中作为一种独立类别进行闺诫阐释,突出了夫妻关系在五伦中的重要地位,为夫妻情感理论在更广阔空间的传播奠定了基础;女教将“情”的思潮带入婚姻关系中,但是,女子教育并没有很好地帮助她们解决婚姻中的情理困境,反而突显了婚姻矛盾的僵局,导致一部分受女教影响的上层知识女性寻求其他途径来转移矛盾。这些女性受到的家庭和社会教育对她们的生活态度与婚姻模式选择产生了多样影响,使她们在思维与行动上试图探索更加多样的两性关系模式;“一妻多妾”的婚姻家庭结构导致了男女关系中情的不均衡,这是婚姻矛盾产生的原因之一。本论文从明代中后期遗存的司法档案与判牍出发,分析司法官员在司法解释与司法实践过程中对“妻妾失序”、“典雇妻女”、“和奸”、离婚等问题的讨论与处理,分析“情”的因素对于婚姻关系所产生的影响。可以看出司法官员在判决时对待夫妻情感的态度;明代中后期,唯情理论盛行,借助这一时期出版印刷的繁荣、市民文学普及、市民文化发展,“情”之思潮得到更多传播。这种“情”更加注重夫妻关系中精神上的交流与理解,这种精神需求有利于夫妻之情的提升,同时也更容易引起夫妻矛盾。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情”对于两性、婚姻关系产生一定影响,这种作用为两性、婚姻关系带来活力,不过“情”的影响并没有引起两性、婚姻关系制度性的改变。但是,明代中后期的“情”对两性、婚姻关系带来多种启发,为清末民初两性、婚姻关系在更大程度与范围内的改变以及重新建构拉开序幕。
陈志菲[8]2017年在《中国古代门类旌表建筑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旌表制度是古代统治者助教化、成人伦,敦厉风俗的重要激励方法。通过旌表佳德懿行者,树立效学榜样,引导社会成员的行为,从而将国家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向下渗透,潜移默化地使民众接受、认同并践行,达到社会教化的目的。中国古人自古有建功立业、光宗耀祖的情结,旌表门闾制度正是利用这一社会文化心理,通过树立象征功德的精神物化标志物,激励臣民的荣誉心理,使其自觉地践行封建社会的伦理观念和宗法礼制。本文通过追述旌表制度的历史演变,梳理历代旌表制度的特征和旌表方式。在众多旌表方式中,得出一条以门闾为载体进行旌表的发展轨迹,表现为先秦树旌垩门、汉魏晋悬榜闾里、唐宋树阙表闾、元明清立坊旌表的历史流变。本文重点研究门类旌表建筑制度,主要针对唐宋时期的阙、乌头门和明清时期牌坊。本文通过分析门的建筑学意义和社会学意义,探究门类建筑承担的旌表功能与社会教化的逻辑关系。在此基础上,通过梳理文献史料,唐代以前旌表门闾的主要形式,都是依附于居住的宅门或里门树立标志,具体表现为“榜署表闾”、“高其门闾”、“垩白其门”、“刻石表闾”。关于唐宋树阙表闾制度的研究,本文通过梳理阙和乌头门的历史演变,分析二者记述功状的精神内涵和政治宣教功能的历史源渊。通过对古代文献、壁画、绘画和文物的多维梳理对比,考证唐宋时期阙和乌头门的形制,及树阙表闾的具体制式,两种旌表建筑在宋代以后逐渐消亡。关于明清时期立坊旌表制度,首先通过对比各家对牌坊起源所持观点,梳理出牌坊是集华表、乌头门、阙门、坊门等具有“标榜功德”内涵的建筑形式,进行重构而成的新建筑。牌坊形制在历史演变过程中表现为平面和立面形态的多样化发展规律,旌表类牌坊也细化为多种名目以宣扬封建礼教和伦理观念。其次通过实地考察,对具有代表性的、分布较集中的四个地区牌坊进行数据测绘,分析四地旌表类牌坊的尺度和比例关系,以及与《牌坊算例》中所载皇家石牌坊比例的异同。最后通过分析牌坊的礼制特征以及以牌坊为载体的文字与图像,探究统治者通过立坊的旌表方式,潜移默化地实施教化的机制。纵观各历史时期,旌表的门类建筑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在总体历史演进过程中仍然呈现出一定的演进规律,形制和装饰都趋于繁复,表闾方式也有由单一趋于多元,立坊旌表形式还通过变异融合到表墓的方式中。
李卓娅[9]2012年在《元代女性墓志铭研究》文中指出本论文旨在通过对元代女性墓志铭的研究,较为全面地把握元代女性的生存与生活状况,以及元代女性墓志铭的文学风格与文体特色。绪论部分对本论文的研究意义、框架及创新之处进行了概述。第一章研究“外命妇”这一女性群体。主要从“外命妇”的封赠,她们的学识、宗教信仰,以及相夫教子的社会功能方面进行探讨。进而得出外命妇作为妻子是贤明的劝导者,作为母亲是成功的教育者,作为主妇是胜任的管理者的结论。外命妇把这些社会赋予她们的职责内化为自身的内在价值追求,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第二章聚焦于“隐士妇”这一女性群体。主要从元代的“仕”与“隐”的情况,“隐士妇”的婚姻选择,以及“隐士妇”复杂的心理状况方面进行探讨。得出的结论是,她们嫁为隐士妇是因为父母的崇儒情结,隐士优裕的经济条件,隐士的自愿入赘,以及双方的情投意合。她们在对待丈夫与儿子的人生选择上,多支持丈夫的隐居,但是希望儿子入仕。第叁章研究“平民妇”这一女性群体。这里所说的“平民妇”指的是从墓志铭与其他辅助材料中难以看出确切身份,她们既不是“外命妇”也不是“隐士妇”,更不是其他身份很明确的女道士等,我们把这一类女性归到平民妇中去。主要从她们的贞节观念,寡居生活,以及贤淑孝行方面做一般意义上的探讨。第四章以虞集撰写的墓志铭作为个案进行研究。通过统计出虞集所撰写的女性墓志铭的篇目,对它们的内容与写作特色加以研究,并与同时期其他文人所撰写的女性墓志铭加以比较,论述出虞集撰写的女性墓志铭的一般特征与个性特征。得出的结论是,虞集所撰的女性墓志铭叙事清楚,善于刻画人物性格;文笔平易淡泊,不拘法度;对上层女性的观照中透露出的“优裕粉饰”文风。总而言之,虞集的墓志铭写得变化多端,在这种变化多端的文风中体现出了他娴熟的艺术技巧,这种臻于至妙的艺术技巧使他在行文中左右逢源,舒卷自如。不愧为元朝的一代文宗,但是由于他过于“粉饰优裕”的文风使他的作品缺乏激情、缺乏生机,缺乏一种动人心魄的艺术魅力。余论部分主要是针对元代女性墓志铭的文体特征与文学风格展开论述,得出元代女性墓志铭具有以“奇幻笔法以彰显妇德”、“虚实溢美以夸耀妇行”、“含蓄委婉以避讳死亡”的文学风格,与多样性的文体结构。附录部分主要选择与本文论述的女性群体相关的女性墓志铭篇目,进行点评。原则上不与正文中所引篇目重合,以期更广阔地展现元代女性的生活状况。本论文的各个部分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互为说明,互为补充。力求使它们的组合能最大限度地展现元代女性的生活状况,展示元代女性墓志铭的文学风格与文体特色。
郑丽萍[10]2010年在《宋代妇女婚姻生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由于强调重视普通人在历史中的作用的新社会史学的兴起和欧美妇女运动的发展,妇女研究逐渐成为一个令人瞩目的学术领域。宋代妇女作为中国古代历史转折时期的特殊群体,也日益成为学者关注的焦点之一。但目前学界的研究大都关注宋代妇女之社会家庭地位、经济法律权利等方面,而在宋代妇女婚龄、婚年(婚姻持续时间)、年寿、生育年龄、生育数及子女性别比等关乎实际日常生活的系统分析还很不充分,甚至留有不少空白点。因此,本文即基于宋代妇女日常生活情况展开探讨、研析,依据的主要史料为近年编纂的《全宋文》所收之4802篇男女墓志,通过以宋人婚姻状况为视角,提取其中妇女婚姻生活方面的各种数据,来分析说明其婚姻家庭等日常生活状况、变化及其社会文化背景与内在原因。第一章即第一部分,考察宋代男女婚姻缔结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择偶价值观、婚姻社会圈、婚姻地域圈及初婚年龄。宋代社会交错并存的种种择偶价值观不仅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具体表现,也是中国古代婚姻结构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必然趋势。宋代婚姻社会圈反映了当时择偶过程中身分的界限、中表婚的普遍及家庭背景的影响力。通过一南一北两个家族婚姻缔结网络的个案研究,进一步分析了家庭背景与婚姻选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墓志所载标有配偶籍贯的553对夫妻为例,统计得出宋代婚姻的地域圈仍具有近距离婚姻的特色。对418位妇女的确切初婚年龄作统计,将之与其他历史时期的女性初婚年龄作比较,可以发现,宋代呈现晚婚的趋势。第二、叁、四章共同构成本文的第二部分,分析宋代妇女在实际日常婚姻生活中的夫妻关系、人际交往、年寿与生育状况。本部分重点关注宋代妇女结婚以后进入夫家生活的现实状况。第二章使用墓志中包含的夫妻年龄差异、婚年、夫妻关系模式等数据来做分析,试图衡量宋代婚姻制度的稳定性及主要夫妻关系模式。同时客观呈现墓志中有关妾的记载资料,努力还原宋代家庭中的妾室生活。并在赘婿地位、妻妾问题上,全面考察夫(赘婿)、妻、妾之间的关系。第叁章讨论宋代婚姻中妇女的人际生活圈,逐一梳理其与夫家亲属的关系、与本家成员的关系及社会交往关系。第四章分别从年寿与生育两方面来考察宋代妇女在婚姻生活中的实际情况。第五章为第叁部分,阐述宋代婚姻关系的解除与当时社会的贞节观念。南宋虽是程朱理学的形成时期,但因为其形成以后并非立刻发展为国家的统治思想,所以对妇女实际生活影响有限。而通过对宋代妇女守节与再嫁的人生选择的分析,可以看出当时妇女再嫁现象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是这种再嫁的选择与完全平等、自由意义上的权利仍存在着较大的距离。结语探讨了宋代墓志中妇女婚姻生活资料的丰富性以及本研究的可延伸之处。附录收录有两宋时期婚姻缔结的地域情况表、宋代男女初婚年龄表及宋代夫妻婚年表。
参考文献:
[1]. 中国早期贞节观念初探[D]. 贺拥军. 湖南师范大学. 2002
[2]. 20世纪中国文学中的贞节观[D]. 程春梅. 山东大学. 2012
[3]. 近代中国传统女性崇拜研究[D]. 王芳. 山东师范大学. 2010
[4]. 浙江现存明清牌坊的建筑形制及相关问题研究[D]. 周科南. 浙江大学. 2017
[5]. 明清女子教育初探[D]. 刘佳佳. 山东师范大学. 2012
[6]. 唐五代笔记小说中的下层女性研究[D]. 陶一怡. 上海师范大学. 2018
[7]. 明代中后期情与两性、婚姻关系研究[D]. 奚丽芳. 浙江大学. 2017
[8]. 中国古代门类旌表建筑制度研究[D]. 陈志菲. 天津大学. 2017
[9]. 元代女性墓志铭研究[D]. 李卓娅. 华中师范大学. 2012
[10]. 宋代妇女婚姻生活研究[D]. 郑丽萍. 华东师范大学.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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