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临时立法会成功完成其历史使命_香港立法会论文

香港临时立法会成功完成其历史使命_香港立法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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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产生,在香港历史进程中作出了重要贡献的香港临时立法会便正式结束了其历史使命。

香港临时立法会(简称“临立会”)成立于香港历史的一个关键时刻。成立以来,临立会为香港政权的顺利交接,平稳过渡,以及填补法律真空,维护法治,增强港人对“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信心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认为:“临立会不但勇敢地接受了历史的挑战,而且出色地完成了历史任务,为香港长远繁荣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临时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不无感慨地说:“我们的任务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临立会在面对各方面的阻难和压力时,并没有感到气馁,而能够一直保持高度透明的运作,坚毅不挠的精神,平静坦然的态度,屹立不倒的意志面对种种的干扰,承担立法和监察政府方面的职责,保障香港特区的正常运作,为香港过渡作出贡献。”

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也强调指出:“香港临时立法会的历史功绩是不可置疑的。”

临立会是1996年12月21日由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的,1997年1 月正式运作。按筹委会的规定,临立会要到1998年6月30日才正式结束, 但为了有利于第一届立法会的选举,临立会决定于4月8日举行完最后一次全体大会后休会,如果没有行政长官的特别要求,将不再举行全体会议。

受命于重要的历史时刻

香港回归祖国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的一大盛事,临时立法会在其中担当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她受命于香港一个特殊而关键的历史时刻。

在香港进入回归的后过渡期里,港英当局强行推行“三违反”的“政改方案”,一意孤行地按他们的意愿安排港英最后一届立法局的选举,并想把这样的一个班子强迫香港特区政府接受。这种明显违反中英联合声明、违反与基本法相衔接的原则、违反中英已达成的有关协议和谅解的做法,理所当然遭到中方和广大港人的反对。为此,全国人大做出决定:港英最后一届立法局必须在1997年6月30日终止。这就是说, 原来构想的立法会“直通车”安排被港英当局一手毁弃后,1997年7月1日必须“另起炉灶”。可是,按照全国人大通过的“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不可能在1997年7月1日前后很快产生。这样,在特区成立初期,就很可能出现港人担心的“立法真空”情况。而特区成立后许多事项又必须由立法机关负责参与,特别是政权的交接需要制定新的法律。所以,在第一届立法会产生之前必须有一个机构代行权力。于是,由全国人大授权,香港特区筹委会经过反复研究,进行多种对比,最后确定成立临时立法会是最佳的办法。

1996年12月21日经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了临立会的60名议员,其中有33名当时港英立法局的议员,可见临立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1997年1月25日临立会选举范徐丽泰为主席。

根据筹委会的决定,临立会的主要作用,首先是制定特区政权成立初期一些急需的必不可少的法例;其次是修订一些亟待修订的法例,使之能继续适用,以及对一些没有保留必要的法例宣布停止生效。

临立会经过16个多月的运作,可以无愧地说,胜利地完成了历史使命。

回归前后功不可没

临立会的功绩是多方面的。成立以来总共审议通过了63项条例草案,审批了104项拨款,向特区政府提交了529项书面及口头质询,进行了57项动议辩论,很好地履行了研究法案、监管公共开支以及监察政府施政的职责。

临立会从成立起就投入了紧张的工作。在香港回归前,临立会便审议和通过了13项为确保香港特区在成立后正常运作所必不可少的法案。在香港回归祖国后的第一天凌晨,临立会就开会通过了《香港回归条例草案》,使香港法律在不抵触基本法的前提下得以延续,确保了香港特区政府一成立便立足于法治基础之上。

在特区政府成立后,为确保特区的正常运转及社会的稳定,临立会修订及通过了许多重要法案和动议,其中入境条例的修订,妥善地解决了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公平有序地来港定居的问题;修订了公积金条例,使香港争论了三十年的退休保障问题得以解决,让年长者对退休保障可以安心;修订了地下铁路公司、九广铁路公司等条例,方便了重大建设计划的推行;促请政府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的动议,则对卸下这一困扰港人多年沉重包袱起了重要作用。临立会还通过了多项法律适应化条例,消除了殖民统治遗留的不适当内容。

临立会与特区政府保持了良好的关系,讨论和支持了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首份施政报告。认真审议了政府的两份财政预算案,特别是在对首份预算案进行审议时,对其中一系列利民纾困的政策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但也冻结了其中的一些建议。政府对此虽然感到遗憾,但还是表示尊重临立会的意见,并表示这是对特区政府施政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这一切都体现了行政与立法互相配合又互相制衡的关系。面对东南亚金融风暴的冲击,临立会也提出了一些积极建议,并被政府接纳。

此外,临立会还就第一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进行了立法工作,为首届立法会的产生提供了法理基础,确保了有关选举能公开、公正和公平。

临立会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香港社会各阶层的高度评价。香港“工联会”理事长李泽添说,临立会为维护香港法治,增强港人对“一国两制”的信心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有目共睹。全国人大常委、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曾宪梓等工商界人士表示,临立会以大局为重,以香港整体利益为前提,支持特区政府的运作,受到港人的关心和支持。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副所长刘兆佳等知识界人士说,临立会支持、协助特区政府,使特区行政与立法机关关系和谐,这在港英统治时期是不可能的。许多传媒也发表评论对临立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新报》社论说,“如果没有临立会,很难想象香港回归后会变成怎么样。”《天天日报》社论说,临立会“在风雨中诞生,在挑战中屹立”,事实说明,临立会是保持香港稳定的因素之一。

“议员们劳心劳力,功德无量”

临立会的60位议员自上任以来便投入了紧张的工作。那时,港英当局极力反对临立会的成立,港督彭定康曾把临立会首次开会那天说成“对香港来说这是一个坏日子”。另外,香港也有那么一些人,始终视临立会为“死敌”,不断从各个方面向临立会发动攻击,包括从法理的角度质疑临立会的“合法性”,利用传媒进行谩骂、攻击,什么难听的话全用上了。反对临立会的人还四处游说,寻求外国势力来反对临立会。可以说临立会从一成立就面临着种种压力。

但是议员们并没有退缩,他们将谩骂、围攻置诸脑后,以自己当家作主的高度责任感,满腔的爱国爱港的热忱,投入到建设新香港的工作中。

回归前,由于港英当局的刁难,临立会只能在深圳开会,议员们只好车舟劳顿,在深圳与香港之间来回奔波。但他们全无怨言,认真履行职责。回归后,又以一丝不苟的精神,不失时机地审议、通过了必不可少的几十条法例,每一项法案都经过详细及深入的研究和商讨,最后才慎重地做出决定。

对此,董建华高度评价说:“各位议员在非常艰难的工作环境下和条件下,开展临立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和香港特区的立法工作,在精神上更面临着很大的压力。但是,各位议员以国家的根本利益为本,以香港以及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为重,不但勇敢地接受了历史的挑战和任务,而且,以出色的表现,很好地完成了历史赋予各位的任务,为香港长远的稳定繁荣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他还说:“各位议员,你们赋予香港平稳过渡,赋予新生政权运作的热情,意志,才智和承担,将永载史册。”

香港佛教联合会常务理事、宝莲禅寺监寺释智慧法师认为,各位议员工作任务繁重,劳心劳力为香港的平稳安定而付出精力,可以说是功德无量。

不少人在报上发表看法,赞扬议员们的工作,说他们是劳苦功高,令香港市民们钦佩。

开创“新议会文化”

临立会的成立和有效运作,为香港开创了新一代议会的新风。

临立会从一开始就摆脱了殖民统治的包袱,开创了议员互相尊重、实事求是、以理服人、深入探讨问题的“新议会文化”,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精神。

经过议员们集思广益的讨论之后,制订出一套合适的议事规则、议事架构和运作模式。在议会里,议员们能以香港的整体利益为重,恪尽职责,在讨论问题时,虽然各有各的看法,但都能够做到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既据理力争以理服人,又能够互相尊重,以大局为重。正如临立会主席范徐丽泰所说的:“我感到议员之间能够互相体谅,我们的议会厅内少了一些人身攻击及谩骂式的言论。”

香港不少传媒高度评价说,临立会确实给香港的议会文化带来了一股清新的气息。

香港特区临时立法会大事记

时间事项

1996年12月21日 推选委员会在深圳选出六十位议员

1997年1月25日 范徐丽泰当选临立会主席

1997年7月1日

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会议,通过回归法

1997年7月9日

一日内三读通过入境修订条例

1997年10月8日 董建华向临立会议员宣读首份施政报告

1997年10月9日 董建华首次出席临立会答问大会

1998年2月18日 财政司司长在临立会发表预算案

1998年4月8日

举行最后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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