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思想路线——毛泽东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概论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路线论文,建设社会主义论文,中国论文,概论论文,社会主义建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成功地建设社会主义,主观上的首要条件,就是党的路线必须正确。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这三者是互相联系、互相依赖、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直接决定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兴衰成败。这三者之中,思想路线则既是灵魂,又是主导。不首先把思想路线搞正确,正确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就既会由于失却依据而不能产生,又会由于缺乏基础而不能实现。如何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的废墟上建设起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中国,这,不但在中国的全部历史发展中是前无古人的创新之举,而且在世界范围内亦无任何成例可援,只能依靠中国共产党人自己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独立地认识中国的特殊国情,走出一条中国化的建设社会主义的独特道路。因此,思想路线是否正确,对中国共产党人来说,也因此而更加重要。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进程中,毛泽东虽然在他的晚年,曾在一些问题上一度偏离了他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即已提出,并在实践中取得明效大验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但是,他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高度,从共性与个性、认识与实践、领导与群众三个层面,对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为什么要实事求是、怎样才能达到实事求是所作的一系列科学论述与实践探寻,却依然以对其内在逻辑和实践要求的深入揭示,进一步地发展和再一次地确立了这条思想践线。他也正是由于首先完整、深入地再次确立了这条惟一正确的思想路线,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要的开创者和奠基人。
一
对于确立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的思想路线,毛泽东所建树的头一大历史功绩,就是从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上,反复地、深刻地教育全党:要在中国领导人民成功地建设社会主义,必须首先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列主义,对待别国经验,切实解决好“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情况的统一的问题”(注:《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6页。)。
1956年4月,我国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刚刚开始,毛泽东就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郑重提出,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是独立自主,调查研究,摸清本国国情,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制定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他深刻指出,“民主革命时期,我们走过一段弯路,吃了大亏之后才成功地实现了这种结合,取得革命的胜利。现在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要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注:吴冷西《十年论战》,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3-24页。)。
毛泽东首先从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具体实际的相互关系上,来提出和确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思想路线,其根本动因,就是要解决对待马列主义的态度问题。马克思主义所以能够获得并始终保持科学性质,就是由于它具有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理论品格。它必须及时地从本质上反映、综合现实生活中所发生和发展着的新的具体事物,否则,它就不能成为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可靠的行动指南;而这种反映、综合过程,就其认识论内容来说,又正是由个性(具体实际)到共性(普遍真理),又由共性(普遍真理)到个性(具体实际),彼此循环往复,不断互动、深化的推移上升过程。只有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的指导之下,切实从中国不同发展阶段的具体实际出发,研究、把握当时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特殊具体规律,并由对这些特殊规律的认识中,不断丰富、发展普遍真理,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和实践,才能有机融入马克思主义的这个历史过程,才能依赖由这个过程所不断开辟的真理之路,而一步步地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作为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根本原则的思想路线,它所要解决的,当然首先就是这样一个对待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态度问题。1930年,毛泽东第一次提出“从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的时候,所针对的就是那种把马克思当作“先哲”,认为“只要遵守既定办法就无往而不胜利”的“本本主义”(注:《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116、111、115-116页。)。1941年,毛泽东更为完整、更加深刻地论证中国共产党人“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时,他所针对的同样是那种“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书本上的某些个别字句看作现成的灵丹圣药,似乎只要得了它,就可以不费气力地包医百病”的这样一种在对待马列主义态度上的“幼稚者的蒙昧”(注:《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820页。)。大规模的、全面性的社会主义建设刚刚开始,毛泽东就鲜明地从“第二次结合”上首先确立党的思想路线,他所针对的,也还是那种对马列主义“每句话”“都要照搬”,对苏联经验每件事都要照抄,以至走到因为“苏联是设电影部、文化局,我们是设文化部、电影局,就说我们犯了原则错误”的地步,而当“苏联过去把斯大林捧得一万丈高的人,现在一下子把他贬到地下九千丈”的时候,则又“跟着转”的对苏“迷信”的非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1页。)。只是,作为一个伟大的战略家,毛泽东在确定这条思想路线的时候,并没有局限于这种具体的历史的针对性,而是对蕴涵于这种具体针对性之中的思想原则进一步加以提升,明确提出,我们党这条思想路线的实质,就是要“强调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强调开动脑筋,强调创造性,在结合上下功夫,努力找出在中国这块大地上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注:吴冷西《十年论战》,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3-24页。)。
围绕着如何实践这样一条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路线,如何找出这样一条胜利道路,毛泽东从共性(普遍真理)与个性(具体实际)相互关系的视角,着重论述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正确对待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三个根本原则立场。
一是“坚持”。共性(普遍真理)与个性(具体实际)二者之间的互动、深化,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在已经认识了共性(普遍真理)之后,即以这种普遍真理为指导,继续地向着尚未研究过或者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各种具体的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的本质,并以之补充、丰富和发展普遍真理。对普遍真理的坚持,也因此而成为正确对待马列主义的根本前提。对此,毛泽东曾说得极其明确。1957年3月,也就是在提出实行“第二次结合”不到一年,毛泽东即深刻指出,“马克思主义一定要向前发展,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不能停滞不前。停止了,老是那么一套,它就没有生命了。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是不能违背的,违背了就要犯错误。用形而上学的观点来看待马克思主义,把它看成僵死的东西,这是教条主义。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这就是修正主义”(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2页。)。他特别强调,“修正主义,或者右倾机会主义,口头上也挂着马克思主义,他们也在那里攻击‘教条主义’。但是他们所攻击的正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东西”(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1页。)。“修正主义者抹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抹杀无产阶级专政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区别。他们所主张的。在实际上并不是社会主义路线,而是资本主义路线”(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3页。)。“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取得基本胜利之后,社会上还有一部分人梦想恢复资本主义制度,他们要从各个方面向工人阶级进行斗争,包括思想方面的斗争。而在这个斗争中,修正主义者就是他们最好的助手”(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2页。)。虽然,毛泽东后来在20世纪60年代初几次提出要警惕中央出修正主义的时候,他对什么是修正主义并没能做出准确的、恰如其分的界定,相反,还把党内的一些反对“左”的错误做法的正确意见当做修正主义加以批判,以至最后发生了“文化大革命”那样长时期的“左”的错误,但是,他在1957年提出上述论断的时候,对于修正主义思潮的内容、性质和作用的判断却并无错误;而把“反对修正主义”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列入党的思想路线,则正显示了毛泽东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战略家的无人比肩的远见卓识。1980年,邓小平在“重申”“党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时候,明确指出:“我们贯彻这条思路路线,就要反对教条主义,反对修正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离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没有根,没有方向,也就谈不上贯彻党的思想路线。我们提倡的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因此提倡实事求是决不能离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8-279页。)。可以说,这,才是真正指明了思想路线本质的洞明之见。
二是具体。共性(普遍真理)与个性(具体实际)二者之间的互动、深化,就其实践意义而言,就是要通过基于“个性”的具体化过程而去实现普遍真理。离开这个具体化原则,实际上就等于把马克思主义束之高阁,普遍真理也就必然要因此而变得毫无意义。毛泽东在确立和实行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思想路线的过程中,反复地强调:“教条主义”之所以“不能解决问题”,就是因为它“只有原理原则,没有具体政策”;“而没有调查研究”,“正确的具体政策”就“不能产生”,普遍真理当然也就因此而无从实践(注:《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62页。)。他一再地指出,原理、原则“即使都是正确的,没有具体措施,没有调查研究,也不可能实现”(注:《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57页。)。因而,实行正确的思想路线,就是要通过调查研究,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更好地结合起来,进行创造性的工作。不仅中央要通过这样科学的具体化过程,来形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而且全党上下,都要按这样的思想路线行事。否则,即使中央的路线正确,但如果全党盛行“中央画图样,省市抄图样,地县走图样,基层没图样”,这样“一种不调查研究,不结合实际,只是照抄照搬的领导方法”,其结果也是“必然使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正确地贯彻执行”(注:江渭清《难忘的回忆——怀念毛泽东同志》第66-75页。)。终其一生,毛泽东从来没有离开当时的具体情况、具体任务和需要克服的具体的错误倾向,而抽象地谈论思想路线问题。尽管他在这个具体化过程中,也发生过失误,到他一生的晚期,甚至还发生过政治路线上的严重偏差,但他所坚持和倡导的这个具体化原则,本身却并无错误,而具有着恒久的指导意义。1978年12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篇重要讲话中,在谈到恢复、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时候,曾明确指出,“不但中央、省委、地委、县委、公社党委,就是一个工厂、一个机关、一个学校、一个商店、一个生产队,也都要实事求是,都要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想问题、办事情”。可以说,这,同样是真正抓住了思想路线要害的洞明之见。
三是发展。共性(普遍真理)与个性(具体实际)二者之间的互动、深入,实质上就是马克思主义在由特殊到一般再由一般到特殊这两个认识过程的辩证推移中,不断实现自身发展的历史过程。正是这个过程,也只有这个过程,才能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以科学性和生命力。就此而言,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路线就是要解决敢不敢和能不能在上述共性与个性的相互推移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加以发展的问题。对此,毛泽东同样做了深刻论述。他明确指出,“马克思这些老祖宗的书,必须读,他们的基本原理必须遵守,这是第一。但是,任何国家的共产党,任何国家的思想界,都要创造新的理论,写出新的著作,产生自己的理论家,来为当前的政治服务”,决不能“单靠老祖宗”。并且,不但对老祖宗是这样,对我们自己也必须是这样。毛泽东明确提出,“现在,我们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时代,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如果单有《实践论》、《矛盾论》,不适应新的需要,写出新的著作,形成新的理论,也是不行的”(注:《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国史研究学习资料·清样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1998年印刷本第85-86页。)。他特别强调,要发展马克思主义,关键是要在实践的基础上”打破迷信,不管中国迷信还是外国迷信。我们的后代也要打破对我们的迷信”(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484页。)。1978年12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作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篇重要讲话中,在论述“思想路线问题”的时候,尖锐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可以说,这,更是真正揭示了思想路线作用的洞明之见。
二
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的思想路线,毛泽东所建树的第二大历史功绩,就是从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上,反复地、深刻地教育全党:要坚持上述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要依靠这种科学态度而在中国领导人民成功地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切实实行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好“主观与客观相一致”(注:薄一波著《领袖·元帅·战友》,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11页。)的问题,以此来不断开辟争取社会主义事业胜利的现实道路。
1957年2月,也即从“进行第二次结合”的视角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路线的问题还不到一年,毛泽东就又十分鲜明地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如何发展”的问题。他的答案主要就是5个字——“从存在出发”(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13页。)。他反复地、深刻地教育全党,进行一切工作,处理“一切问题都要想到我们是一个六亿人口的大国,不要自己想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不要凭自己主观猜想”,“必须把客观情况了解清楚,然后加以分析、研究”,并且一定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分析问题”(注:《董必武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56-457页。);而经过这种分析、研究所得出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这些“思想”的东西,又只有“反映客观实际,并且在客观实践中得到检验,证明是真理,这才算是真理,不然就不算”(注:《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3、90页。)。
事实也确实如此。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一开始曾经分别被宣称为“是一个伟大的实践”,是“找到了一条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628-629页。),是开辟了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现实道路(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599页。)。但实际上却在很多方面“违背客观实际情况”,是“头脑发热”(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3页。),是“超越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69页。),最终结果恰如毛泽东所说,是“适得其反,欲速则不达”(注:《何其芳文集》第3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28页。)。这件事使毛泽东对怎样实现对待马列主义的正确态度的问题,认识更加清醒,论述更为深刻。1960年6月,他在《十年总结》中即指出,现在,“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时期的革命和建设,还有一个很大的盲目性,还有一个很大的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我们还不深刻地认识它。我们要以第二个十年的时间去调查它,去研究它,从其中找出它固有的规律,以便利用这些规律为社会主义的革命和建设服务”,并以对于这些规律的正确的理论把握,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本身。
怎样才能实现“实事求是”,怎样才能达到“客观情况对于人们头脑的真实反映”(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215页。),自此就成为了毛泽东为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思想路线,为在中国革命发展的这一新的历史时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所殚精竭虑的中心课题。
他对这个课题的总答案,简而言之就是四个字,“调查研究”。
毛泽东指出,“情况明”,“这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注:《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4页。)。“过去这几年我们犯错误,首先是因为情况不明”,而之所以在“近几年吃情况不明的亏很大,付出的代价很大”,根本原因就在于“大家做官了,不做凋查研究了。我做了一些调查研究,但大多也是浮在上面看报告”(注:《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53页。)。今后,要实现“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就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分批摸各省市、自治区的底,二十七个地方分开来摸。每一个省,每一个市,每一个自治区又按地、县、公社分头去摸”(注:《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7页。)。毛泽东强调,“认真调查研究,对具体问题作出具体的分析,而不是抽象的主观主义的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605页。)。以坚持、发展和实现马克思主义为己任的中国共产党,它的“各级党委”,决“不许不作调查研究工作。绝对禁止党委少数人不作调查,不同群众商量,关在房子里,作出害死人的主观主义的所谓政策”。我们是共产党,因此,一切工作“都要坚决走群众路线,一切问题都要和群众商量,然后共同决定,作为政策贯彻执行”(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94页。)。
毛泽东的这些话,可以说,是从共产党领导机关坚持、实现“实事求是”的根本实践方式上,具体地、进一步地规定了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思想路线,指明了在社会主义时期继续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惟一道路;而经他倡导由中共中央对如何进行调查研究所作出的明确规定,则更为这一思想路线、这条惟一道路的实际落实,指明了具体方向。
1961年《中共中央关于认真进行调查工作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一封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党委的领导人员,首先是第一书记”,必须“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把深入基层(包括农村和城市),蹲下来,亲身进行有系统的典型调查,每年一定要有几次,当作领导工作的首要任务,并且定出制度,造成风气”。信中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调查没有发言权,必须成为全党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的首要准则”。对于如何去从事“调查”,中共中央的这封信更作了明确规定,那就是,“调查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为了调查而调查;调查应该采取客观态度,不应该抱定一种成见下去专替自己找证据;应该发现事物的真相,不要为各种假象所蒙蔽;应该对调查材料作全面的综合和分析,不要满足于孤立的、片面的、看不到事物发展规律的观察。在调查的时候,不要怕听言之有物的不同意见,更不要怕实际检验推翻已经作出的判断和决定”(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26页。)。
毛泽东不仅这样大力倡导调查研究,而且自己带头身体力行。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等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成员也都带头进行调查研究。不是别的,而正是由于这样恢复、发扬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由于从理论和操作层面完整地、全面地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思想路线,我们党才使自己的工作重新转入基本上是正确的轨道上来,迅速医治了1958年以来的“左”的错误给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造成的创伤,进而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1962至1966年间的顺利恢复和发展,为以毛泽东思想中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独创性的科学理论来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提供了根本的思想前提。
三
对于确立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的思想路线,毛泽东所建树的第三大历史功绩,就是从领导与群众的关系上,反复地、深刻地教育全党:必须把调查研究、群众路线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内在地融为一体,由这三者的统一中,不断开辟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成功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道路。
1957年7月,也就是从“进行第二次结合”的视角提出思想路线问题不到一年牛,毛泽东就又从领导与群众的相互关系上,重申了按照这条思想路线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以及处理好这一关系的根本要求。毛泽东指出,作为共产党人,我们“要办什么事,要决定什么大计”,都“非问问工农群众不可,跟他们谈一谈,跟他们商量,跟接近他们的干部商量,看能行不能行”。“知识来源于群众”,党的思想路线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归根到底就是群众路线四个字。不要脱离群众,我们跟群众的关系,就像鱼跟水的关系,游泳者跟水的关系一样(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54页。)。破坏了这种关系,当然也就从根本上破坏了党的思想路线,就不能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不能成功地建设社会主义。
1958年,毛泽东又进一步指出,“任何英雄豪杰,他的思想、意见、计划、办法,只能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其原料或者半成品只能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或者自己的科学试验中,他的头脑只能作为一个加工工厂而起制成完成品的作用,否则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人脑制成的这种完成品究竟合用不合用,正确不正确,还得交由人民群众去考验。如果我们的同志不懂得这一点,那就一定会到处碰钉子”。因此,实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一个根本前提条件,就是要“以真正平等的态度对待干部和群众”,“任何人不论官有多大,在人民中间都要以一个普遍劳动者的姿态出现。决不许可摆架子。一定要打掉官风”。“必须使人感到人们互相间的关系确实是平等的,使人感到你的心是交给他的”(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60-61页、56页。),党的这条思想路线才能真正落实,并通过这样的思想路线而实现“第二次结合”,进而成功建设社会主义的目标才能实现。
毛泽东本人就是这样贯彻党的思想路线的一个突出代表。
1951年9月,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毛泽东提议向熟悉农民的作家们征求意见。赵树理看后提出不同看法,认为现在的农民没有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只有个体生产的积极性。毛泽东得知这一意见之后,明确肯定赵树理的意见很好。我们的草案不能只肯定农民的互助合作的积极性,也要肯定农民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我们既要保护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又要保护个体农民单干的积极性;既要防右,又要防“左”(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192页。)。于是,草案吸收赵树理的意见,做了相应修改。
不仅在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有不少这样的实例,在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同样有很多这样的实例。
1959年2月,中共中央指示纠正“共产风”。江苏的一位大队党支部书记指出,一段时间里之所以刮起“共产风”而又不能纠正,原因就在于干部中间有三个误解,一是把集体所有制误解为全民所有制,二是把按劳分配误解为按需分配,三是把社会主义误解为共产主义。毛泽东听到这一意见,认为这位大队党支部书记的水平很高。他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直接使用这位大队党支部书记的语言,指出一平二调三提款,不是马列主义,违反客观规律,陷于三个“误认”,必然想快反慢。据此,中共中央提出了这一方面的具体纠正措施。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大队向生产队的改变,同样是吸收农村基层干部意见的结果。1961年1月,江渭清同志就此进行调查时,江苏武进县的一些大队党支部书记提出,当时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有“三个不适应”。一是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适应,二是与群众的觉悟水平不适应,三是与干部的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不适应。毛泽东听了汇报以后,十分欣喜。他严肃地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问题,列宁没有讲过,斯大林也没有讲过,马克思更不要说了,是群众讲出了队为基础的根据,才使这个重大问题得到了解决(注:江渭清《难忘的回忆——怀念毛泽东同志》第66-75页。)。
深入反思1958年以来的工作失误,毛泽东又进一步把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同贯彻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正确制定和执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结合起来。揭示了它们作为共产党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统一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都具有思想路线的意义。毛泽东深刻指出,“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正确地总结经验。没有民主,意见不是从群众中来,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如果没有民主,不了解下情,情况不明,不充分搜集各方面的意见,不使上下通气,只由上级领导机关凭着片面的或者不真实的材料决定问题,那就难免不是主观主义的,也就不可能达到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不可能实现真正的集中”(注:《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4页。)。他告诫全党,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要成功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下决心长期下去蹲点,就能听到群众的呼声,就能从实践中逐步地认识客观真理,变为主观真理,然后再回到实践中去。看是不是行得通。如果行不通,则必须重新向群众的实践请教。这样就可以解决框框问题,即教条主义问题了,就可以不迷信了。如果不是这样做,则官越大,真理越少。大官如此,小官也是如此”,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168页。)。
如此把民主集中制这个党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同时也看作是党的重要的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赋予其以思想路线的制度形式这样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内涵,进而跟上面已经论述过的诸多内容一起,从辩证法与认识论,世界观与历史观,实践方式与制度形式的综合统一上,完整确立党的思想路线,应该说,正是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对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所做出的一个带全面性和根本性的重大发展,是毛泽东思想在这一特定领域的一次重大飞跃。虽然在他一生的后期,毛泽东本人也没能完全按照他所确立的这条思想路线办事,并因此导致对客观形势和实际情况做出某些错误的估计和判断,进而造成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在一定程度上的分离,造成路线和政策在较长时期中的偏误,给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带来了令人痛心的损失,但是,这却不但并不能削弱反而是更加有力地证明了,他所确定的这一条已经初步成为科学体系的思想路线,是我们党须臾不可离开的惟一正确的路线,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循的根本指南。置于整个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来观察,毛泽东所确立的这个共产党人思想路线的科学体系,则更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造,是全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成果中最具恒久生命力的部分之一。
邓小平曾经指出,中国共产党从十一届三中全会所恢复起来的正确的思想路线,“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也就是坚持毛泽东同志说的实事求是,坚持毛泽东同志的基本思想”(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2页。)。他的这个论断,实质上也正揭示了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发展史上的崇高地位,肯定了毛泽东在这一领域所作出的无人比肩的巨大贡献:切实遵循邓小平所说的这四个“坚持”,既深刻吸取毛泽东在一些时候一些问题上偏离党的思想路线的严重教训,又坚决、完整地贯彻他所确立的这条惟一科学的思想路线体系;同时,依据新的历史条件,对这个体系予以发展。这,正是在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历史进程中,需要中国共产党人继续加以解决的重大课题,自然也是我们今天对毛泽东这一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加以系统回顾和总结的意义所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不断前进,毛泽东所确立的指导这一事业的惟一正确的思想路线将永放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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