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鄂罗春族经济社会发展调查_鄂伦春族论文

黑龙江省鄂罗春族经济社会发展调查_鄂伦春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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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7.8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22(2005)02-0107-04

鄂伦春族是我国北方人口较少的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国有鄂伦春族8196人,其中黑龙江省有3871人,主要居住在爱辉、塔河、呼玛、逊克、嘉荫等县(区)的5个鄂伦春民族乡及6个民族村。

本文就鄂伦春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及潜在问题深入到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进行调查研究,对照国家农业部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国农村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标准》,经过客观地分析后认为鄂伦春族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属于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和不平衡的小康,与全省其他民族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鄂伦春族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由于受自然、地理、历史等方面原因的影响,与全省平均发展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近几年连续发生的自然灾害,致使部分鄂伦春族群众因灾致贫或返贫,重新进入贫困线以下,成为黑龙江省扶贫办的扶贫对象,他们贫困状态仍旧,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边缘化程度日益加剧,这一现象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面就调查中掌握的鄂伦春族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问题作一分析。

1.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和群众生活困难状况的分析。鄂伦春族经济发展滞后,群众生活困难,原因诸多,归纳起来:一是鄂伦春族地处边远地区,所处的地理环境闭塞,交通不便,造成了极高的销售成本,这对商品经济十分落后的地区而言很难开拓外部市场,到目前为止除粮食产品以外,没有其他产品能够进入到外地市场,因而制约了鄂伦春民族经济的发展。二是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多分布在农村,村屯规模小,距离远,人口稀少,造成市场的狭小。鄂伦春族居住地的周边地区都是欠发达地区,开发消费市场有很大难度。以逊克县鄂伦春族周边农村为例,全县农村人均收入3050元,而鄂伦春族群众可支配消费收入与周边地区存在较大差距。据2003年的调查数据显示,鄂伦春族农民人均收入2114元。以四口之家为例,家庭收入为8456元,必须生活支出8143元(包括医药费及学费1000元),结余313元。如果加上不确定因素支出,这个可支配消费收入几乎等于零。事实表明,大部分鄂伦春族家庭既没有应急生活储备,也没有可支配的消费收入。三是鄂伦春族所处的地理位置绝大多数在山区,无霜期短,霜冻、雹灾等灾害多,农业产量低。四是鄂伦春族弃猎从事农业生产,只有短短的几十年的历史,有的至今还习惯于狩猎生活,还没有完全从历史上形成的生活习惯中摆脱出来。虽然他们能够适应极其恶劣的自然环境,但是整日劳作在田间地头,感觉到枯燥难熬很难适应,因此他们宁愿花钱雇人,也不愿意自己动手种田,导致生产成本比较高,相反田间管理的质量却比他人低,这样在同等条件下,收入自然比其他民族低得多。五是鄂伦春族是热情好客的民族,生活消费远远高于其他民族,因此一般家庭很难实现家庭积累。

2.产业结构存在问题的分析。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大致经历了4个发展阶段:一是以猎为主(1953~1957年);二是农猎结合(1958~1965年);三是单一农业(1966~1979年);四是一业为主,全面发展(1980~至今)。目前,鄂伦春族地区总体上看产业结构单一,靠天吃饭,造成经济发展不平衡,如大兴安岭地区的鄂伦春族产业调整虽有成效,但至今尚未形成主导产业,这是鄂伦春族经济落后的主要根源之一。以逊克县鄂伦春民族乡为例,国内生产总值2658.6万元,其中乡镇企业493万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8.5%,二、三产业的实际生产水平更低,如加工类一般为作坊式生产,从业人员1至2名,而且是利用农田耕作剩余时间从事季节性生产,没有真实意义上的专业化加工企业。餐饮服务业一个乡只有2~3家,年营业收入在2~5万元之间,无法实现原始积累和扩大再生产。造成二、三产业这一局面的原因,一是过去50年来政府只抓公有制经济和粮食生产,形成了粮食生产一统天下的单一产业格局;二是有关政策的误导作用,缺少对民族乡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政策,致使各级政府的目光只盯在公有制经济和公共事业项目上,因而忽视了私营经济的发展。

3.资源问题的分析。资源问题是制约鄂伦春民族经济发展的根源之一,资源方面的内容包括:自然资源、人才技术资源和财力资源等三方面因素。一是鄂伦春族虽然处在富庶的自然资源之中,但没有自主支配的开发权。以逊克县新兴鄂伦春民族乡为例,资源的支配权在上级执法部门,乡政府无法对其进行规划和支配,在辖区内,村屯周边80%以上的可利用资源都已承包给个人,而且承包期在15~30年不等,承包者中大部分是逊克县招商引进的外地饲养户,鄂伦春族没有承包者。有的人以占有资源为目的,仅饲养几十只羊却承包几千亩草原,8个承包者占用新兴鄂伦春民族乡可利用草原的80%以上。鄂伦春族扶贫开发刚一启动就面临资源限制,只好到远离本村30公里以外的电力、道路、通讯基础设施十分落后的新河村建设基地,人为地给鄂伦春族群众饲养业发展造成限制。二是鄂伦春族人才技术资源极度馈乏,成为遏制鄂伦春民族经济发展的瓶颈。原因之一是教育水平低,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目前,仍有一定数量的学生不能完成初中学业,有较大比例的学生不能升入高中,1996~2003年,逊克县由初中升入高中的鄂伦春族学生8年间仅有19人,造成民族文化素质较低,接受现代科技的能力有限。原因之二,鄂伦春族只注重基础教育,忽视职业技能培训,致使鄂伦春族生产技术专业人才远远落后于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三是鄂伦春族家庭原始积累低。据调查,逊克县新鄂乡鄂伦春族家庭有存款的不多,90%是负债家庭,新兴乡只有个别农户有存款,80%是负债家庭,种地100%需要贷款,这种状况很难实现原始积累,因此资金短缺,生活贫困,使鄂伦春族群众失去了发展动力。

二、关于鄂伦春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对策

1.引入现代经济模式,使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鄂伦春族仍处在落后的阶段,怎样把现代经济模式引入到生产实践中来,并适合于鄂伦春族的特点?2001年,逊克县新兴乡—鄂伦春族农户,看好了山野菜市场,自己手工制作了少量鄂伦春风味的山野菜水饺,拿到哈尔滨市找市场,有一家公司看好了他的水饺。当即要以每公斤20元的价格定购他的水饺,遗憾的是他没有生产能力,公司对厂房、卫生标准等要求很严格,返乡后他跑政府,跑银行,均未如愿。2004年,逊克县成立北药协会,并把收集的老山芹运到北京市场试销,3吨山野菜以每市斤4元的市场价格,不到两小时就销售一空。鄂伦春族山野菜,如果创出品牌,将会诞生一个新兴产业。然而要形成产业规模并具备一定的供应能力,就必须人工栽培山野菜,但人工栽培山野菜要达到纯天然品质,必须施用有机肥进行栽培,实现零污染。因此山野菜人工栽培必须首先发展畜牧业,当地农民已有老山芹等山野菜人工栽培的经验,效益很好,老山芹每株每年可以采集嫩芽4次,一直持续到秋季。把山野菜人工种植与扶贫开发畜牧饲养业结合起来,将形成一个新的产业链。

据调查,山野菜开发是畜牧养殖效益的4.5倍,因此说通过山野菜开发可以大大增加农民的收入,畜牧养殖是山野菜人工种植的前提,属产业链的关系。通过扶贫开发养殖业的发展来促进山野菜人工种植生产,还将出现四项潜在的积极作用,其一,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一年中放牧期为150天,目前粮食生产机械化程度很高,投入人工不到15天,剩余时间劳动力资源属闭置状态,农民无事可做。如开发山野菜人工种植所需的135天,又恰好是山野菜人工种植生产的全过程,农村劳动力资源得到了有效利用,可实现农民增收。其二,通过饲养与种植的结合,实现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其三,饲养与特色种植相结合,有利于把地方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全省五乡六村的鄂伦春族群众生活在没有污染的群山怀抱之中,有丰富的珍稀山野菜和北药资源。其优良的品质和独特的功能是广大城市居民渴望的健康食品,市场潜力巨大。如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把鄂伦春族地区特有的山野菜品种开发出来,进行规模化生产就能够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成为产业优势,并创造出具有鄂伦春民族特色的新兴产业。其四,饲养与特色种植的发展,可以推进社会化分工的进程。可以预见,当户均养牛达到4头,山野菜人工种植达到8亩,劳动力无法满足需要的时候,粮食生产、作物秸杆粉碎、饲料加工等一些生产用工与特色种植业生产用工发生冲突的时候,必然将特色种植从其他生产中分离出来,从而形成专业化生产;粮食产业也必将向粮食种植大户集中,畜牧饲养与种植户形成有机供求关系以后也将向养殖大户集中,使生产逐步趋向专业化。6个鄂伦春民族村中,如每个村年耗饲料1200多吨又给饲料加工带来了契机,年产1600多吨的山野菜生产也为山野菜加工企业打下坚实基础。同时,饲料加工企业为降低加工成本,还需建立粮食加工企业,以获得廉价粮食副产品做饲料加工原料,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这样一批龙头企业应运而生,一个以龙头企业带基地,基地联农产的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的经营模式就建立起来了,进而实现以粮食生产为主、畜牧业生产带动特色种植业为辅的农业产业化链条,真正把资源优势变成了产业优势。

目前,黑龙江省扶贫办和黑龙江省民委以扶贫开发为重点的民族村脱贫工程,为鄂伦春族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全省五乡六村的鄂伦春族群众应紧紧抓住这一机遇,把民族村扶贫开发工作引向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充分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创出民族特色的生态农业。

2.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经济多元化。过去,由于对非公有制经济重视不够,鄂伦春族地区非公有制走过了一段艰难曲折的路程。看—个地方经济建设是否高速发展,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间接推动力。所以,鄂伦春族地区应当努力创造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制定扶持政策。然而对私营经济的扶持,在管理上是—个难题,存在一定的技术难度,国家资金投入后,能否收回,风险很高,但这不应成为放弃扶持发展私营经济的理由,如把国家政策资金放入银行托管,由县市主管部门监管,加上完善的制度建设,就能收到很好的效果。这项工作做得好,不单单解决了生产资金短缺问题,更重要的是农民自己找到了生产项目,解决了困扰政府多年的农村发展方向问题。过去县乡两级政府,为农民选项目绞尽脑汁、考察论证、费尽苦心。可到头来好心办不成好事,推广的项目掉进水里,农民遭受损失,自然要骂政府瞎指挥。相反,如果政府只给政策性资金扶持,农民依据市场自己选择项目,农民依据自身的特点和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自己该干什么,不干什么。追求稳定的需求市场及利益的最大化,最终把农民引导到某一项产业上来,形成这一产业的社会化生产,政府适时再加大投入,建立产业化龙头企业,把产业化经济做大做强,进而完成经济体系建设,真正推动鄂伦春民族经济的发展。需要指出的是,政策性借贷资金,还款期限不应限于3~5年,还款方式应确定逐年偿还款额,享受这一政策的群体,还应包括非农户贫困群体。

3.保持资源优势,促进经济发展。自然资源是鄂伦春族赖以生存的基础,鄂伦春人有珍爱大自然的传统,当自然资源受破坏之时,深受其害的首先是鄂伦春人,当森林被毁、林地成为廉价耕地的时候,最痛心的是鄂伦春人。然而鄂伦春民族却面临丧失这一自然资源的严峻现实。某些执法部门擅自发包自然资源,没有给当地鄂伦春族留下发展空间,它将断送鄂伦春民族发展赖以依托的资源优势。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鄂伦春民族所面临的严峻的自然资源问题。应尽快制定相应的特殊政策,划拨部分自然资源,把支配权交给鄂伦春民族乡,用于鄂伦春民族的经济发展,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成产业优势。

4.保护性地开发鄂伦春民俗文化旅游。旅游业是新兴产业,国家已将其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扶持,大力推进。鄂伦春族地区旅游资源丰富,一年四季风景各异,是旅游、度假、避暑、探寻鄂伦春风俗文化的绝佳胜地。鄂伦春族旅游开发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破坏环境为代价,搞所谓的“四不像”工程,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坚持民族风情旅游与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紧密结合的发展方向,挖掘鄂伦春民族文化中丰富的营养,如民族篝火晚会、赛马、骑射、萨满舞蹈、住鄂家小院、吃鄂家面片、“江水炖江鱼”、柳蒿芽菜等,使游客到此能够充分领略鄂伦春族特有的民俗、民风,乐而忘归,归而思返。努力营造出一个具有浓郁民族风情和良好生态的旅游环境,为鄂伦春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5.培养鄂伦春族经济领域人才。鄂伦春族定居以后,接受文化教育只有50多年的历史,其中又遭到“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虽然国家十分关怀鄂伦春族教育,并投入巨资改善教育基础设施,然而鄂伦春族师资队伍薄弱,是教育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借用一位民族乡中心校长的话讲,目前的教育水平只能达到扫盲的目的,这些没有走出过大山、没有见到过外面世界的年轻一代,要想驾驭现代经济,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取得一席之地,其结果是可以想像的。教育的振兴和经济的繁荣永远成正比,因此,培养经济领域鄂伦春族人才已经到了紧要关头。在知识经济时代首先要掌握经济领域的现代知识,因此对鄂伦春族人才的培养,尤其是科学技术人才的培养,应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上来,抓紧进行研究,制定可行的措施,加以落实,鄂伦春人需要用知识武装起来。鄂伦春人只有掌握了现代知识,才能从贫困中永远挣脱出来,实现鄂伦春民族的自强自立。

6.加强对鄂伦春族医疗费的管理。由于历史上的原因以及鄂伦春族群众患病率较高的实际情况,1981年,黑龙江省政府决定“对鄂伦春族群众的疾病实行全额补助”,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政策在执行中遇到了不同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一是鄂伦春族群众患病率居高不下;二是冒名顶替、乘车代药等造成医药费流失;三是拖欠医疗费现象普遍存在。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鄂伦春族医疗费的管理,继续执行“疾病医疗实行全额补助”的政策,并尽快出台新的《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医疗费管理办法》,使其达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保证鄂伦春族群众切实享受到党和国家这一特殊政策的实惠,提高其全民族的健康水平,进而加快鄂伦春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三、结语

通过对黑龙江省鄂伦春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查,提示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必须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否则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少数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不断拉大,地区边缘化程度日益加剧,将直接关系到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的稳定,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进道路上,不能让任何一个兄弟民族掉队。现在,鄂伦春族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存在着很多困难,还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工作。

总之,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科学发展观在民族问题上的具体体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发展;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不能说全国实现了现代化。这是少数民族群众分享改革开放成果,实现社会公正的基本要求,它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也是一个政治问题。

[收稿日期]200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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