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改革发展30年理论跃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农业论文,改革发展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我们纪念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历程时,世界正面临粮食危机,这正显示出中国农业“风景这边独好”。短短的30年,我国不仅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而且正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道路。30年中国农村的历史性变化,最根本的是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引,主要理论成果有关于农业在中国现代化中地位的论述、农业“两个飞跃”的思想、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科学理念,其中“两个飞跃”理论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在今后的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应当在科学总结这些重大理论成果和吸取世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依靠社会实践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进一步化解农业滞后这一世界性难题,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理论的再创新。
一、从“国民经济基础”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
新中国建立前夕,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发表言论:“中国人口在十八、十九两个世纪里增加了一倍,因此使土地受到不堪重负的压力。人民的吃饭问题是每个政府必然碰到的第一个问题。一直到现在没有一个政府使这个问题得到解决。”西方预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政权也不可能解决这个难题。当时,毛泽东响亮地回答:“我们相信革命能改变一切,一个人口众多、物产丰盛、生活优裕、文化昌盛的中国,不要很久就可以到来,一切悲观论调是完全没有根据的。”[1](p.1512)近60年过去了,我国却能用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占全球22%的人口,59年人口增加1.6倍,粮食增加3.4倍,改革开放30年人口增加35%,粮食增加65%,打破了马尔萨斯所谓食物增长赶不上人口增长的“定律”。人民不但吃得饱,而且吃得好,粮食不但自给,还能提供出口。在世界性粮荒日益严重,粮价飞涨,引发一系列政治危机的国际背景下,中国农业的良好发展源于中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一直把发展农业提到基础性的地位。
毛泽东以苏联为鉴,十分重视农业,提出“工业为主导,农业为基础”的著名论点,要求国民经济按“农、轻、重”排序。“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如此重视农业,确实在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上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下述观点:“农业劳动是其他一切劳动得以独立存在的自然基础和前提”,[2](pp.28-29)“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现在它更是这样了”。[3](p.149)重视农业,本质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进入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在新的条件下继承和发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把农业摆在“第一位”的思想,强调:“战略重点,一是农业”,[4](p.850)“农业是根本,不要忘掉”。[4](p.882)影响经济全局发展的第一个是农业,“农业上如果有一个曲折,三五年转不过来”,[4](p.1120)“从我们的经验来看,解决农业问题比解决工业问题更难”,[4](p.393)“农业不前进,一定要拖工业的后腿”。[4](p.514)而我国的改革也正是以农业作为突破口的。领会邓小平关于农业的上述观点,应当深化对农业特点的认识。农业既是经济再生产,又是自然再生产,它的生产对象是有生命的植物和动物;既是古老的产业,又是永久性产业,农业现代化、社会化必须适合它自身固有的属性。农业产业的基础性和弱质性构成它的基本矛盾,现在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产业的弱质性。产业的基础性是指它是人们生存所必需的、须臾不可离开的。从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看,至少本世纪内还没有其他产业能够替代农业这一最基础的功能。产业的弱质性是指它受自然的制约较大,土地资源短缺而又经常遭受自然灾害,周期长而效益低。如何克服农业的弱质性,这是人类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的难题。
在改革开放30年中,我国农业之所以获得突破性前进,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一直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我国同美国相比,耕地面积为1∶1.6,美国比我国多10亿亩;粮食产量却为1∶0.73,我国比美国多产1.4亿吨。当然,我国人均消耗的粮食只有美国的40%,但我国农业依靠科学技术仍然还有60%以上的潜力。至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占世界人口的60%),都还没有解决农业问题,尚有10亿人口处于饥饿状态。这里一个关键问题还是把农业放在什么样的位置。自工业革命以来,农业渐被众多国家置于极次要的地位,重心是工业和城市。从一定程度上说,是牺牲农业兴旺工业,牺牲农民兴旺城市,牺牲广大落后国家(殖民地半殖民地)兴旺西方发达国家。前苏联实现工业化,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靠农业积累,农民实行义务交售制,并用工农业产品剪刀差聚集资金。用毛泽东的话说:“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控得很苦”,[5](p.29)“他们片面地注重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因而市场上的货物不稳,货币不稳定”。[5](p.24)世界经济发展史告诉我们,工农业不能协调发展,最终农业要制约工业和其他事业,以致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始终坚持保持工农业协调发展,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用极大的精力关心“三农”问题。江泽民多次强调农业问题,认为粮食问题“始终是国计民生的第一位的大问题”,“我们必须立足于粮食自给,而且还要自给有余,因为有一个补歉备荒的问题,以备不时之需。想靠国际粮食市场解决我们吃饭的问题,这是根本靠不住的,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危险想法。一旦有事,谁也救不了我们”。[6](p.120)
进入21世纪,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明确发展农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原则,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建立“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取消了长达两千年之久的农业税,对“三农”给予大量补贴,近来使我国农业保持了连续5年丰收。这就在理论与实际结合上进一步升华了“以农业为基础”的基本思想。
二、从“一大二公”的“集体模式”到农业的“两个飞跃”
中国的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进而带动了全国的整体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是首先从农村改革产生突破的,可谓新的“农村包围城市”。邓小平曾做过这样的概括:“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7](p.355)这一重要思想体现了我国农业领域生产力特点与生产关系演进过程以及市场经济的有机统一,也是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的新发展。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前29年,我国既接受了苏联的教训,但又畸形扩展了它集体农庄的思路。毛泽东提出以互助组、合作社、高级社三步走的形式逐步组织农民,但仍未完全摆脱集体农庄的模式,尤其是1958年建立了“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使得农业长期停滞不前,1952-1965年13年中粮食产量基本没有增加,1952-1978年的26年中年均增速仅为1.7%,而人口年均增长率却高达2.5%,近30年没有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使得人人持粮票、家家谈粮油。其主要历史成就在于实现了土地的公有、修兴了农业的许多水利工程和公共设施等,但总体上发展是不成功的,大大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我国农业的“第一次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在公有土地上实行农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按照邓小平的说法,这不是他的发明,而是农民群众自己的创造。从1978年起,农村开始出现农民家庭联产承包的形式,20世纪80年代初形成高潮,很快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普遍形式。邓小平以极大的热情充分肯定了这一热潮,推动了农业的整体改革。粮食产量由1978年的60954亿斤,增加到1990年的89248.6亿斤,年均增长3.3%,高于前26年1.6个百分点,近1.7倍,1985年粮食由“买难”变为“卖难”。这是一大历史功绩。农民由此获得了支配劳动时间、安排农作物和发展庭院经济特别是发展商品经济的自由权,大批专业户出现深化了农村社会分工,推进了农村的市场化进程。20世纪90年代的牧区草场家庭承包和21世纪初的山林家庭承包制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这是农业家庭承包的继续和扩大。
为什么一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能发挥如此强大的威力?邓小平实际上回答了三个基本理论问题①:
(一)农业生产的基本特征。生产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不只取决于生产工具的发展水平,还与生产对象的性质密切相关。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在于,它是经济的再生产,又是自然的再生产,它的生产对象是有生命的植物和动物。农业中的自然再生产带来了农业生产的地域性、分散性、季节性和不稳定性,因而要求生产和经营具有极大的灵活性,要因地因时制宜,随时在经济管理上采取灵活的应变措施。农业生产的这种特性决定了农业劳动者比工业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要有更多的独立性。它的劳动组织宜小,同一劳动组织内各成员的利益要一致,关系要密切,生产经营的决策要机动灵活。
(二)家庭经济是一个历史范畴。当年争论最大的是家庭承包的性质,很多人把它同个体经济完全等同起来。实际上,它们的所有制基础根本不同。家庭经济已经产生和存在了几千年,依存于各种不同的生产方式,经历了漫长的自身“扬弃”过程,多次改变过自身的生存条件和经济内容。诚然,作为社会经济单位的家庭是和土地私有制同时产生的,并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是从事农业和手工业的个体生产。但是,不能因此就认为在任何生产方式下家庭经济都只能是纯粹的个体生产、个体所有和个体分配。事实上,它不但能够容纳发展水平不同的生产力,而且能容纳许多性质不同的生产关系。它在各个历史阶段中有着不同的特点:它像昆虫蜕皮一样存在于五种社会形态中,而在每一种社会形态中它又有多种具体形式,并不是一切形式的家庭经济都是纯粹的孤立进行的个体生产,也不完全是个体的小私有制,从而也就不完全是全部产品归家庭支配。
(三)联产承包责任制属于合作经济的一个层次。我国新型农民家庭经济,即承包合作经济土地的家庭经济和国营农场的家庭经济,既有一般家庭经济的共性,又有社会主义合作经济承包制赋予它的个性,最根本的是它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是公有的。可以说这是在旧家庭经济积极扬弃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型家庭经济。按照邓小平的说法:“‘包产到户’是社会主义制度下责任制的一种形式,没有剥削,没有违背集体所有的原则,可以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体现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不是搞资本主义。”[4](p.764)
我国农业的“第二个飞跃”就是探寻适合于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集体经济新形式。1992年7月,党的十四大召开之前,邓小平又专门谈了农业的“两个飞跃”问题。他说:“从长远的观点看,科学技术发展了,管理能力增强了,又会产生一个飞跃。”“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农业也一样,最终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不仅有国有企业那样的全民所有制,农村集体所有制也属于公有制范畴……农村经济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有的地区农民已经提出集约化问题了……现在土地是公有的。要提高机械化程度,利用科学技术发展成果,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应用,有的要超过村的界线,甚至超过区的界线。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就是过一百年二百年,最终还是要走这条路。”[4](pp.1349-1350)邓小平认为“这是一个大思想”。
如何全面理解这个“大思想”呢?首先,他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思想,认定公有经济符合生产社会化规律的要求,尽管其实现形式可以有其特殊性,但决不能搞私有化。其次,必须明确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要坚持和完善农民家庭承包制,因为小块土地仍然是多数农民生存的最后一道保障线。在完成城镇化和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之前,不能轻易撼动农村经济的这个基础。况且在未找到定型的规模化经营形式之前,家庭承包还是农业生产最有保障的经营形式,它可以同其他经营形式(例如各种专业合作社、产业化形式)和相关产业(畜牧、加工等)结合起来,它所容纳的生产力还没有完全释放出来。所以,要长期稳定和完善农民家庭承包制。有人主张土地私有化既违反社会主义原则,也不符合农村的实际情况,等于剥夺了大部分农民的最后一道生存保障线,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的利益,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那种假借集体的名义剥夺农民承包权,更是对农民合法权益的剥夺。至于说土地流转,属于经营权的再流动,可以根据集约化、规模化的需要进行改革。再次,农业经营组织形式的变更必须同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农业现代化的推进相适应。邓小平特别强调的“第二个飞跃”的前提就是科学技术的充分利用、农业适度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的提高、管理能力的增强。最后,克服家庭承包的局限性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客观地看,农民家庭经济也逐步暴露出很大的局限性,如规模小、经营方式落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与大市场不易对接等,尤其是随着农村市场化、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农民家庭生产经营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将进一步加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在提高农业生产力的同时不断优化生产关系的组织形式。其动力不是来自行政命令,而是来自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以便把小生产与大市场连接起来;其具体形式不再是以往苏联集体农庄和我国人民公社生产队的形式,而是经过市场经济选择采取更多有利于农业现代化、现代城镇化和农民富裕起来的多种形式。把农民组织起来,克服小生产的弱势,这是以现代科技为支撑的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农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但今后必须进行制度创新:(1)以往我国农村的合作组织只是单一的社区性集体经济,今后这种经济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寻找更好的实现形式(包括以土地入股为特征的股份合作制等),增强服务功能。(2)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专业协会,它的优点是灵活、多样、专业性强、服务功能佳,但也不能一刀切、靠行政命令推行,而要坚持自愿、民主、互利的原则。这方面有许多国际经验可以借鉴(例如日本的农协)。(3)我国创造的“种养加”、“产供销”、“产学研”一条龙的形式(产业化经营),也是一种依托产业链的特殊的合作组织。有学者把家庭承包经营与上述三种合作组织形式概括为“一个基础、三种形式”的格局,可能成为今后农村经营体制的基本框架,其具体经营形式可能更多样、更灵活。
概括起来说,农业“两个飞跃”的思想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廓清了中国农业现代化、社会化的基本道路。具体说:(1)找到了适应农业生产力特殊性的公有制的特殊实现形式;(2)指出了与工业化相协调的组织农民由低到高的渐进过程;(3)开拓了中国农民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途径,开辟了中国全面改革的先河;(4)廓清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思路。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中农业经济的新篇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学的重要创新点。
三、从农业机械化到以科技为主导的综合农业现代化
半个多世纪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教训启迪我们,农业的现代化和社会化必须突出自身的特征,需要更具体地认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就是说,不能停留在大的历史阶段的一般生产力特点上,还要深化到具体部门生产力的特殊征候和阶段特征,探寻在动态中适合它的生产关系的特殊形式。从认识的方法论上说,我们不能把大工业的组织形式简单地搬在农业上,必须认真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并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沟通。早在20世纪伊始,列宁就说过:“农业有许多绝对不能消除的特点(如果把在实验室制造蛋白质和食物这种过于遥远和过于不可靠的可能性撇开不谈的话)。由于这些特点,农业中的大机器生产永远也不会具备工业中的大机器生产的全部特点。”[8](p.120)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气候地理条件十分复杂的农业大国中,照搬集体化、机械化的固定模式,是不利于农业生产力发展的。
就生产力而言,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路子究竟怎样走?长期以来就是把农业机械化、化学化等同于农业现代化。从中国实际情况看,这是不全面的,事实上农业机械化现在已经基本实现了,但距离农业现代化还远得很。邓小平早就指出这一点:“现在我们一些同志的脑子里,总以为只要有了农业机械化就行了。其实,搞现代化农业,需要各方面的配合,交通运输、化学工业、电力水利事业等等都要配合上去,畜牧业也要发展。农产品增加了,就跟着发展各种农产品的现代化加工工业。从科学方面来说,要发展农业,需要有生物学的发展,气象学的发展,土壤学的发展,遗传学的发展。”[4](p.303)他认为:“我国农业现代化,不能照抄西方国家或苏联一类国家的办法,要走出一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合乎中国情况的道路。”[9](p362)他侧重强调的是依靠科学技术。在论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时,他接着说:“将来农业问题的出路,最终要由生物工程来解决,要靠尖端技术。”[7](p.275)
从我国国情和时代特点出发,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新理念应当是:发展以科技为支撑、高度集约化与适度规模化相结合的多元生态循环农业,实现工农、城乡协调互动的现代化。我国利用科技提高单产还有60%以上的空间,需要把弘扬精耕细作的好传统与现代科技结合起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变传统产业为朝阳产业。衡量指标主要为8个率:科技贡献率、劳动收益率、土地生产率、投资回报率、优质产品率、新产品开发率、市场占有率、生态优化率。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突出科学技术的作用,利用先进适用的技术。目前,农业的关键是提高质量,包括品种质量、植保质量、生态质量和经济效益等。这就需要大力因地制宜推广适用技术,有的需要培育新品种,有的需要改进耕作制度和技术(如免耕法)。为此,必须改革农业技术体制。
2.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农民经营的主要缺陷在于盲目性,缺乏信息导向。现在要利用信息技术武装农民,随时了解市场信息和技术信息,打破区域限制与大市场沟通。信息化投入少、收效快,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市场化的重要切入点。
3.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下力气解决农村农业污染问题。这不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健康,而且关系到全社会的利益(农业本身就是一个吸碳放氧的生态系统),同时也是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关节点。同时,生态农业化的发展也为发展观光农业、生态旅游创造了条件。所谓“化学化”,实际上就是把生态农业推到西方那种“石化农业”的死胡同。所以我们应当看到,发展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发展生态农业,形成农村的高效循环经济。
4.发展和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拉长加工链和价值链。各国的经验表明,单靠农副产品不可能让农民都富裕起来,单纯出售天然资源也不可能成为经济强国。先进的生产方式提供的最佳方法是通过资源集成使价值以乘数效应增值。这就要运用“第一生产力”构建梯级升值的产业链、价值链,以加工制造业带动农业和采掘业,并把一、二、三产业横向打通,利用产业和产品的关联度制造特色工业产品,再通过现代流通业行销国内外大市场。
四、从工业支援农业到全面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为了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我们历来强调工业大力支援农业。这当然是对的,但现在看来还很不够,没有体现统筹兼顾和城乡互助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形成了一个新思路,就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站在全局的高度,把实现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统一起来,全面支持“三农”,形成城乡一体化机制。这就深化了对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认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综合要求。
如今,我国农业又面临一个新的转折点,我们应当注重把握农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近年来,我国农业出现了一些不断变动的新情况,主要是城镇化进程与农业经济发展的关系。农民家庭承包制实行以来,大批劳动力剩余出来,出现了庞大的农民工队伍。应当说,随着工业化的深化必然加快城镇化进程,这是一个进步的历史趋势,但也必然为农业生产带来一系列新的矛盾,诸如:(1)农村精壮劳动力大量减少,留在农村的有相当一部分是老弱劳动力,素质比较低,有的地方出现“空巢村”现象,影响技术的推广;(2)人口增加和耕地面积减少矛盾突出,人均耕地由建国初期的3亩多变为现在的1亩多,许多地方(特别是南方)人均仅几分耕地,今后还会减少。1996年和2007年粮食总产量相当,但人均数由824斤下降为744斤,下降了9.5%;(3)商品粮消费会大量增加,原来近2亿人原为粮食的生产者,现在却变成商品粮和其他农产品的纯粹消费者;(4)农业结构将发生变化,高效的经济作物增加会占压粮食耕种面积,畜牧业的发展又会增加粮食的消费,加上工业用粮的需求量增多,会加大粮食的风险;(5)国际粮食供给紧张,尤其是石油价格攀升之后,生物燃料消耗粮油日增,致使国际粮食价格大幅上涨,严重影响了国内的粮价稳定;(6)农村中的公共服务设施比较薄弱,村级统一性的发展规划几乎没有或流于形式,污染严重,农民生活环境状况有恶化的趋势;(7)全球性的大气污染还会殃及我国的农业;(8)农民比较效益降低,16年农业收入在农民家庭收入中下降22%(见表1),越是产量多的地区农民收入越低,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经扩大到3.3倍,农业边际效益递减,农民种田特别是种粮的积极性将受到很大的压抑。
要保持经济长期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持物价动态性相对稳定,缓解就业压力,稳定广大农民,实现社会和谐,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从根本上解决粮食生产的问题(油料与粮食相依)。目前我国粮食供需总量自给率为95%,食油缺口50%。肉、粮、油、菜、奶及相关食品的突然与持续涨价,就是粮食供给日益严峻的信号。经过长期研究,我们认为,必须改变工业革命以来的“城市重心论”观念,下决心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明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的具体思路,实施新举措越早越主动。
从根本上提高农业和农民的收益,根据科学发展观要求,本文提出实施“八高”系统工程,即高科集约、高位收购、高价销售、高额补困、高资专供、高储平抑、高压控地、高酬引才。
1.“高科集约”:中国农业现代化模式(参见上节)
2.“高位收购”:使价格与价值相符,大幅度增加粮农收入
为大幅度提高广大农业的收益和农民的收入,必须动用“两只手”匹配的功能,单靠市场自发调节(所谓放开价格)只能降低农民比较效益,影响市场和社会稳定。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对粮食有大量财政补贴。我国现在的按亩补贴有点散乱,经常受到各种截留,往往还补不到真正种田的农民身上。较好的办法是平均高出现在粮价的1—2倍敞开收购商品粮,优质优价,使农民拿到现金,每亩种粮收益达到1500元上下。按每年最高收购5000亿斤计算,一时增加的财政总支出约为5000亿元(通过高价销售可回收70%)。换来的好处是:①由于价格与价值大体相符,能鼓励一部分农民真正下工夫增产粮食,改变粗放经营和撂荒现象;②有利于集中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外出打工者可租给、转交以种田能手为主力的合作社耕作;③促进专业化科学种田,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科技贡献率,优化粮油质量;④减少流转的中间环节,便于维持市场秩序,减少交易成本;⑤农民增收了还可以适当缓和城市就业压力、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和防止两极分化,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变化也能促进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提高工资,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减少社会成本。从长远和全局上看,高位收购是巨大的社会节约。
3.“高额补困”:保证城市低收入阶层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按城市低收入人口1亿人计算,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即1000亿元,加上其他阶层的少量补贴,最多1500亿元。还可以考虑成立城市粮食消费合作社,专营对低收入者补贴粮油。对于其他多数城市居民来说,主要是通过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以提高收入抵消粮价上升的损失,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上下的开支,不会造成大的影响。这就在“谷贱伤农、谷贵伤民”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4.“高价销售”:可以将70%的高价收购资金回收投入再周转
通过同等高价销售粮食及其相关制品,优质优价,可以收回3000亿—4000亿元。这样约70%的成本可以回收,算下来国家每年的补贴只有1000亿—2000亿元,回收的3000亿—3500亿元又可继续周转,国家完全可以承担得起。2008年国家对农村的总投入已达到5652亿元,约占财政支出的9.7%。如果周转起来,又可大大减少支出,用于其他支农项目。
5.“高资专供”:最基本的高档次农资由供销社专营专供
为防止哄抬农资价格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害农民,排除因农资涨价因素抵消对农民的价格补贴现象,应当继续强化我国最大的合作组织供销社实行高级关键性农资专营专供功能,也可以与收购商品粮挂钩,保证优质优价供应优质生产资料。在下大力整顿农资市场的同时,大刀阔斧地深化供销合作社内部改革,反腐倡廉,克服利益部门化,把它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组织。
6.“高储平抑”:调控市场粮价和整体物价的走势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除了增加粮食供应外,必须增加粮食储备。但不必担心粮食储备增多的出路问题,一是总供求关系制约,不可能储备增加太多形成过剩;二是消化粮食的出路很多;三是与国际大市场接轨还可调剂余缺。今后农业已进入高成本、高质量、高单产的时代。要大幅度增加农业投入生产和储备,做到“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然后逐步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使农民收入赶上城市居民的收入,经过10-20年最终使价格与国际大致接轨。在这个过程中要建立和强化市场秩序,特别要强化国有企业的“蓄水池”功能。粮价是整个价格的基础,国家掌握了平抑粮价的主动权,就能制止私商哄抬物价,促进物价整体稳定。
7.“高压控地”:国家用高压手段严格控制粮油耕地面积
耕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我国耕地本来就少,近年来,由于利益驱使有人以各种手段侵占耕地,特别是有些地方的乡村干部已经成为为私商营利服务、侵占耕地的主要角色。有的地方以“建设新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为名想方设法“置换”土地,实际上是绕开高压线多占耕地。有的地方农村干部腐败现象相当严重,大卖“黑地”肥己,侵犯农民权益,而又上下串通、互相包庇。耕地实际上仍在锐减。这种采取绕过中央政策的“对策”,是一个十分危险的新倾向。必须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尤其要采取高压手段惩治腐败,切实整顿基层组织。
8.“高酬引才”:引导大学生和技术人才下乡就业
现在农业的突出矛盾是一方面农村缺乏人才,一方面城市大学生、研究生就业困难,不肯下乡。原因是工资收入低、生活环境差。国家只要花上200亿元左右即可引进几十万人才,逐渐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干部、教师和高层次技术人才,使其成为实现现代化的中坚力量,也有利于抵制地方腐败。
上述“八高”收支大体匡算:支出需5000亿—6000亿元,回收了3000多亿元,净支出约3000多亿元,最高4000亿元,并不比现在的财政支出得多,但能使整个经济活起来、良性循环转起来、农业好起来、农民富起来,同时可大大减少社会稳定方面的支出。
同时,为实施“八高”系统工程,需要在科学发展观引领下,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按中央的精神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1)统筹城乡、工农业的综合发展。工业化、城市化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主线,但不可忘记发展农村、农业和增加农民的收入是重中之重。可以设想,几十年后即使我国基本实现了城市化,农村人口还会保留一个很大的比例(约30%),不可能像西方国家那样只有百分之几的农民。因为农业这个基础不可削弱,而且农业生产为就业提供了很大空间。这里的关键是提高农业的收益和增加农民的收入,使得农村生活现代化。应当看到,城市化是一个伴随工业化以及第三产业发展的渐进过程,并非越快越好,也不是城市越大越好,应当建设节约型城市。
(2)加大对农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现在连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特别注重发展和扶持农业合作组织,社会主义国家更应加大支持力度。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应当以农民自愿为基础用土地入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方式重新把农民组织起来,把国家对合作社的支持法制化,提高农业的企业化程度。其中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是促进农民重新组织起来的龙头,核心又是用好干部。
(3)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农业结构的调整,包括种植业结构、农林牧渔的比例关系。从近几年各地发展情况看,粮食播种面积有所减少,经济作物、畜牧业比重有较大的提高。今后应当强调以经济手段为主适当稳定粮食面积(16亿亩为保证线),着重提高产量和质量,保证粮食安全,提高畜牧业和特种产品的比重,逐步将种植业划分为粮食农业、经济农业、饲料农业、观光农业,形成相互补充的产业间循环系统,各地打造基地化的特色农业、生物工程农业。
(4)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节约用粮。应当正视,现在的浪费现象十分严重。一方面要倡导节粮的习惯和制度,另一方面发展节粮的畜牧业(草食动物为主)和工业,杜绝以粮食为原料发展新能源。有专家提出:“保面积、攻单产、节消费”,重要的是技术和管理要跟得上。
(5)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最重要的是增进公共产品的均等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特别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杜绝利益部门化,铲除日益严重的基层腐败以及与黑恶势力勾结的现象。在这个过程中还必须下力气克服官本位制度、形式主义、形象工程的倾向,真正把“好钢用在刀刃上”,重点支持农业科技的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程,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使得古老的农业变为富有生机的朝阳产业,要使“两个飞跃”为主线的中国农业改革发展理论变为巨大的物质力量,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
注释:
①详见杨承训:《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下的合作制和家庭经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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