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资源自积累系统初探_社区养老论文

老年资源自积累系统初探_社区养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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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当今世界人口发展的主要趋势,即将到来的21世纪更被称为人口老龄化的世纪。中国既是人口大国,也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1.2亿,已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5,亚洲老年人口的1/2,到2000年将达到1.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0%以上,进入老年型国家的行列。到下世纪中叶,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4亿左右。更为突出的是,目前80岁以上高龄老人已高达900万,并以年均5.4%的速度递增。虽然我国人口老龄化较之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但速度迅猛且老年人口绝对量之大,高龄人口之多都堪称世界之最。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养老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养老虽然已不是什么新问题,但是不同的历史背景却有着不同的特点,亦应具有不同的养老模式。

一、问题的提出

(一)21世纪的子女将面对的老人,一是1950-1958年第一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群,他们使2004-2014年每年净增老人800万左右。二是1963-1975年第二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群,他们使2022-2035年老年人净增超过1亿,老人总数从2.43亿剧增至3.73亿,2050年60岁及以上老人将超过4亿,65岁及以上超过3亿(注:关秀芳:“发展社区老年服务是构建老年社会的重要环节”,《南方人口》,1997年第4期。)。因此,中国老龄化的高峰期在下世纪的三、四十年代,据预测,60岁及以上老年人比重将达25%,养老前景将是非常严峻的,必须早作准备,做到未雨绸缪。

(二)一方面,现在我国正处于经济将要起飞的前夕,未来的宏伟蓝图正在描绘之际,而且从现在起大约到2020年左右,是我国劳动力资源最充分的黄金时期,这段时间的总抚养系数将是最低的。因此,也是为将来积极迎战“银发浪潮”而做好准备的最有利时期,时不再来,机不可失。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尽早地为下一世纪的老年人着手安排养老规则,以使他们能拥有一个幸福的晚年。因为这一代人为了国家的大业和宏伟目标,抑制了自己的生育意愿,使自己的期望生育子女数得不到满足,是为国家控制人口总量而作出贡献的一代人。因此,为了更好体现代际公平,国家应尽早地为他们制定一些有保障的养老政策和具体措施。

(三)纵观各种关于养老模式的研究,一个共同的特点是都是以目前的老年人为观察视点和研究对象,这不能不说是有所欠缺的,因为不同代的老年人所经历的社会历史事件不同,因此,对养老问题显然存在不同的理念,为此,以现在的中青年人为视察视角,探讨未来的养老问题和养老模式应该说很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四)就目前学界来说,养老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另一种是以社会养老为主。但是这两种养老模式都有许多欠缺之处,其实,也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就近期而言养老模式应是多样化。几乎每个老年人都要从家庭和社会寻求不同程度的养老帮助,但是不论是家庭还是社会所能提供的养老资源又都是有限的,供给与需求之间都存在较大的缺口。因此,这两种养老模式的一个最根本的且是共同的问题是对家庭、社会和国家的依赖性太强,着眼点是外向的,恰恰忽略了最关键的也是最有为的内在本体——个人自己。

二、养老资源的自我积累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此,本文着眼点放在目前仍是中青年而到下世纪将步入老年期的这些人(主要是指第一和第二次生育高峰期的出生者),为他们日后的养老寻求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这就是养老资源的自我积累制。老有所养,一般说来,应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因此,养老资源的自我积累制指的是当人们在年轻时就开始为自己积累养老资源,它不仅包括物质资源,还包括健康资源和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资源,追求目标是积累足够的养老资源存量,尽可能不造成家庭、社会和国家的负担,或者说向家庭、社会或国家的净索取为零以至于负值。

众所周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演进,人口高龄化问题也日益显露出来,因此,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问题也日益突出,不管采用以家庭为主还是以社会为主的养老方式,都遇到了相当大的难度,即服务的供需矛盾突出难以解决,假如从现在起就推行养老资源的自我积累制,则不仅解决了目前中青年人将来的养老问题,而且恰好弥补了这种服务的供需缺口,真可谓是一箭双雕。

(一)养老经济资源的自我积累

当今世界养老保险金的筹措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现收现付制,即实现代际之间互助互济,所筹集的基金全部用于上代人养老金的支付,不留积累。二是完全积累制,即基金以实现长时期收支平衡为原则,采取预筹积累方式,长期储备。三是部分积累制,即介于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之间的模式,我国称之为国家、企业(集体)和个人三家共担的模式。对于养老保险金的筹措方式,本人赞同叶文振先生的观点,今后,养老保障基金的来源不宜再保持国家、企业和劳动者自我共同承担的原则,而应该提倡由劳动者自我承担或个人创造的原则,逐步加大劳动者年轻时的养老积累在自己保障基金中的比重。(叶文振,1998)

(二)养老健康资源的自我积累

近20年来,“健康老龄化”的理论和实践在发达国家受到普遍重视,现在我国人口学界也越来越关注健康老龄化问题。当然,健康老龄化着眼点是群体的健康长寿,因为所讲的寿命都是平均预期寿命而不是某一个体的寿命。但是群体的健康长寿是以个人的健康长寿为基础的,首先这个群体要有健康的个体老龄化,即随着个体年龄增加,人的岁数已进入老年期或高龄期,但个人身心健康状况还良好,躯体各种器官功能还相对健康,能独立生活,能参与社会工作。事实上,身心健康也是一种资源的思想已越来越被大家所认同。老年人的健康,是一个人终生健康的最终和最客观的检验尺度,它是人的一生健康营养状况的睛雨表。人类机体或器官的衰老,大多从青年期已经开始,有的在婴幼儿甚至生前就已潜伏,因此,没有青少年的健康,就不可能有中青年的健康,中青年不能以健康的躯体进入老年,也就说不上健康老龄化(邬沧萍,1997)。从战略意义上讲,健康老龄化同今天的中青年人关系更大,因此,养老健康资源存量的多少取决于中青年时期的自我积累,而且,健康资源是很难以金钱来购买的,故此,个人的自我积累意识就显得至关重要了。人类社会发展到如今,医学模式已经从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人们的健康也已经开始从靠医生转变为靠自己了,这也正是预防医学越来越受到重视并越来越发达的原因。

(三)养老生活照料权和精神慰藉权的自我积累

1.从人道主义角度看,生活照料权和精神慰藉权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人人都应当享有的基本权益。但是应当享有和能够享有毕竟不是一回事。因为在现代社会中,似乎所有的资源都是短缺的,短缺自然就造成供需矛盾,而且如果这种资源是不可替代的,那么也就成了绝对短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权和精神慰藉权资源即是如此,据1995年北京市老龄委和市老龄学会牵头成立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养老与社会化服务”课题组调查结果,尽管有53.7%的子女认为自己和爱人是老年人最适合的照料者,但是他们大多是人处中年,正是人生道路中竞争最激烈的阶段,不仅工作负担重(占75%),而且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占21.9%),从而使子女们面对着自己年老多病、需要更多照料的父母而力不从心。实际上他们平均每星期只能探望父母一次,因而子女所能提供的照料也是十分有限的。显而易见,子女们在照料方面所能提供的帮助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尽管如此,照料老年人已使子女中39%的人感到生活不便,使34.4%的人感到经济负担较重(注:北京市老年学会(家庭养老与社会化服务)课题组,张恺悌等执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家庭养老与社会化服务”,《人口研究》,1996年第4期。)。另据1992年浙江省P22项目调查结果也基本上反映了这种态势。因此,可以说就目前说来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是得不到满足的,而且这种状况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迈进,到下世纪的三、四十年代将愈演愈烈。

2.关键是如何解决这种养老资源尤其是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供需矛盾。本人认为推行“养老资源自我积累制”是一种好的办法。中青年人为了将来进入老年期后,能获得较充分的生活照料权和精神慰藉权,现在就必须为此进行积累,办法就是为现在的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不仅仅是生活照料方面,还可包括精神慰藉等方面),并且这种服务应是纯义务性质或叫纯福利性的,即不收任何酬金,但是可以某种方式把这种服务进行登记并加以储存,即积累起来。

3.有许多学者如北京市老年学会“家庭养老与社会化服务”课题组认为,社会化服务应在分类指导的原则下建立多层次服务网络,主要包括纯福利性服务,为低收入和无收入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邻里互助式的社区服务,社区成员要尽其所能,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道义上的支持;有偿性服务,对有支付能力的家庭按其需要提供服务。简而言之,社会化服务首先应体现其福利性和自助性,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其商品性,我们应根据市场经济原则来发展社会服务(注:北京市老年学会(家庭养老与社会化服务)课题组,张恺悌等执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家庭养老与社会化服务”,《人口研究》,1996年第4期。)。张一华也认为从实际上看,为老年服务的行业包括老年福利事业和老年服务性行业,在各级政府指导下,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兴办一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注:“中国未来养老方式的选择”,《人口研究》编辑部的人口与发展论坛,1996年第6期。)。王洪春也认为老年社会化服务应包括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注:王洪春:“生育率下降对代际关系的影响及对策”,《人口学刊》,1996年第3期。)。总之,大多数学者都持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是无偿和有偿相结合的观点。

4.但本人认为,为老年人提供的各种服务(主要是指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应是福利性的、无偿的,而不应是分对象、分层次的和无偿与有偿相结合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为人民服务一贯是我们共产党的主张,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既是我国的优良传统美德,也是现在党和政府所大力弘扬的理念和道德要求。“我为人人”仍然是我们全体社会成员应该践履的,其实我们得到的回报必将是“人人为我”。

(2)从道义上讲,在一个文明、发达、进步的社会里,老有所养应是有保障的,也就是说不存在某些老年人在需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时是否有支付能力的问题。

(3)从表面上看,中青年人现在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而不索取任何报酬,似乎这种服务不具有商品性,与市场经济的理念不相适应,但是从长远来看,因为中青年人现在付出的资源(如时间或劳动)被储存起来,当进入老年期或必要需求时,也就有权利要求别人为自己提供各种服务,而且在享用他人给予的帮助和服务时就会显得比较心安理得。当然届时为你提供服务者未必是你曾提供服务给他者,但是这其实也是一种交换,不过不是直接交换,而是在整个社会系统这个大市场上进行交换。因此。若从市场经济角度看,仍然具有商品性(虽然这本来就不是目的和必然的形式)。

(4)中青年人现在的闲暇时间若不采取这种方式其实是无法储存的,而现在的付出其实是为了得到一种延期的回报。

(5)既然是无偿和有偿相结合,那么到底哪些服务应该是无偿的,哪些服务该是有偿的,哪些对象应是无偿的,哪些对象又该是有偿的,进行鉴别鉴定其实是有一定难度的,而且不管标准如何确定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因为做这种鉴定的过程中,作些调查研究是必不可少的,而许多指标又必然是主观的。另外,做这种鉴定工作势必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即必须支付一定的社会成本,如果从全国范用来看,这也不算是一笔小费用,这笔费用到底由国家承担还是转嫁到老年人的服务费上,不管谁承担,都是一种多出来的负担。

(6)从服务质量来看,有偿服务未必比无偿服务质量高,这主要还是一种职业道德问题。

(7)一般说来,绝大多数老年人退休后的经济收入要比退休前少,生活质量有所下降。但是随着年龄的递增,对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的需求却是与日俱增,倘若为了获取必需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而要支付一定的报酬,则势必影响其生活质量。况且还存在一个不小的老年特殊群体,他们不仅经济收入水平低、健康状况差、生活自理能力差,而且社会地位也不高,平时又最易被社会所忽略,若要他们为服务支付报酬显然是勉为其难,因此,为了不降低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还是提供无偿服务为好。

(四)实施养老资源自我积累制的具体方案及可行性

由于篇幅所限,本文着重论述养老资源中的生活照料权和精神慰藉权问题。现在的中青年人要想在进入老年期后,享有更多的生活照料权和精神慰藉权,就必须从现在起开始为自己积累养老资源。具体实施方案有以下几点初步设想。

1.政府领导,民政管理,社区实施

一项事业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养老问题是一项涉及全体社会成员的伟大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协同努力才能解决好。政府领导作用主要应体现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一定要像制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那样,将建立“养老资源自我积累制”纳入进去。要把建立“养老资源自我积累制”实施网络作为政府举办的社会保险的有机组成部分来认识和对待,要把各个方面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这样才能取得单独由哪一个部门或一些部门办难以具有的综合效应。最好建立和健全“养老资源自我积累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确重大和基本性问题。

民政部门一直是负责管理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援助的专门职能机构,并且跟社区关系是最为紧密的,因此,由民政部门来负责管理“养老资源自我积累制”实施网络是最为适合的。当然,随着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机构完善和职能的加强,也可会同各级老龄机构协同管理。

社区实施主要是从地缘角度考虑方便而定。虽然我国早就提出要加强社区的建设,拓宽其服务功能,就近几年来看,确实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并且也获得不小的社会效益,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目前社区的社会化服务水平还是很低的,并且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原有的一些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性功能反而在弱化,关键原因是转向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其讲究社会效益、提供尽可能多的纯福利性服务的只能。其实社区是一个可大可小的范围,但就目前而言,把“养老资源自我积累制”的实施网络设置在街道居委会(或生活小区管委会)乃是最好的。

2.建立“服务储备”制度

从个人角度来说,做好事为别人提供服务,应该不企求回报;但是,从社会角度来说,对做好事为别人提供服务者应给予一定的回报,而且这就是宣传和倡导做好事为别人服务的一种很有效的方法,而建立“服务储备”制度就为这种回报提供了一种很好的机制。“服务储备”制度即是人们在年轻时,向特定的机构如社会福利团体进行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但把这些服务时间、服务项目内容和服务质量记录下来,作为一种个人资源的积累,等到自己年老或未老而需要别人服务时,便可获得相应的家庭服务、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等服务。这种制度在国外特别是日本发展得较早且开展情况较好,据有关资料表明日本到1993年底,全国拥有这类社会团体达300个左右。我国近年来也有不少地区如上海开始这方面的尝试,并且反响不错。但就全国来说,还远未形成一种气候,政府各级各部门还未真正认识到和重视该种制度的优越性和光明前途。

据1999年新华社太原4月13日电,备受关注的全国首家老年人“时间银行”在太原成立半年后陷入窘境:热线开通后报名者仅有七八名。“时间银行”是大西广告公司与太原电信局联合开创的一项老年人热线业务。其具体做法是在会员之间相互提供服务,如做饭、洗衣、清扫、陪侍等,服务时间由“银行”写进会员的“存折”,等到自己需要服务时,可从“存折”中支取相应时间的服务。这样通过“先存后取”,实现老年人之间的相互帮助,对于85岁以上而家中无子女照顾的老人提供单向服务,不必“先存后取”。这项业务为何陷入窘境,大西公司的许女士认为,老年人固有的观念使他们不愿走出家门为陌生人服务,也不习惯别人到自己家里来干活,而且在许多子女的观念中认为让老年人为别人服务会被别人笑话,说自己不孝;同时这项业务的宣传力度也不够;此外,在管理和实施上也存在不少困难,加上人力、物力不足。应该说,以上原因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是本人认为最关键的是,该做法的思路还是不够开阔,着眼点仅仅是老年人群体,是年轻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服务,如果把会员扩大到全社会,特别是中青年人,则前途就会一派光明,路越走越宽。因为一则对象群体大了,愿意存“时间”的人自然就多了;再则中青年人一般说来思想观念要比老年人开放的多,尤其是追求养老多样化方面。据1999年4月5日的杭州日报下午版,载上海市长宁区飞虹桥街道的虹储小区,居委会也开设了一个“时间银行”、总共1002户的居民小区里,“时间银行”的储户达到757名,8个月过去了,只有存“时间”没有取“时间”的。照此下去;该“银行”不仅不会破产倒闭,还会越来越兴旺发达。

3.“服务储备”制度具体实施方案

要把“服务储备”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必须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1)首先需要解决办公场地,因为“服务储备”制度中心的职能主要有两项:一是登记提供服务者情况和接受服务者情况;二是进行供需联络和派对。因此,办公场地不必要太大的地方,只要能安置几张桌椅和几台电脑及拥有一定的接待空间即可。但是,场地必须是由政府无偿提供的,对于新建小区必须把“服务储备”中心作为规定配套项目硬性规划,对于非新建小区,由政府出面改建或开辟独立空间。其次,需要解决必备的办公设备用具,其实最基本的办公设备,只需几张桌子,几张椅子,一台电脑,一部电话即可,因此,也宜由政府提供或投入。再次,专职工作人员只需一二人即可,兼职人员可由提供服务者担任。最后,当然也需要一定的日常经费开支,这主要是一二个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电话费而已,这是政府为解决社会养老福利事业必需的投入,这显然要比多建几座养老院之类的公共设施机构省钱得多。当然,若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愿意捐资则自然是美事,可以减轻政府负担。

(2)“服务储备”中心所接受登记的对象虽然应以本社区为主,但是,必须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开放的,应破除地区界线及户籍界线。解决的最好办法是以身份证号为登记号,或以社会保险号为登记号。全国的“服务储备”中心应该组建成一个网络,现在电脑网络已经非常发达,因此,组建网络在技术上应该不成问题。当然,网络的组建应该循序渐进,逐步发展为街道—区—市—省—全国。只要全国都组建成一个网络了,就能解决由于人员流动或迁移带来的问题。而且,可以做到社区之间进行互相调剂,在服务储备的数量和项目内容方面进行互相弥补。

(3)对于现在的老年人特别是年轻健康老年人,若也愿意为其他老年人提供服务,为自己储备养老资源,当然很好,应该鼓励。但是,他们所能提供的服务是相当有限的,毕竟只有短短的几年,况且,这一代老年人总的来说,养老资源大多是比较欠缺的,因为他们创造的价值大多贡献给了国家,少有为自己积累。因此,现在的中青年人为积累自身的养老资源而为他们免费提供一定的服务,刚好填补了空缺,给这一代人进行了一定的补偿,也就更好地实现了代际公平。

(4)“服务储备”作为一种养老资源应以法律的形式确保能够兑现,能够保值,能够继承,可以捐赠,可以转让,并且到一定时候,当条件成熟时,亦可考虑经过折算可以将服务转换为货币。亦可建立服务资源交易市场。

4.实施“服务储备”制度的可行性

因为接受服务是纯福利性的,不要支付任何报酬,因此,服务的需求市场肯定不存在问题,而且需求量肯定是非常巨大的。当然若需求大于供给时,我们可以通过设定几项指标,由电脑评分排出次序,把服务优先提供给最需要者。因此,“服务储备”制度能否施行及成败如何关键是服务的供给市场,但本人认为这也是有保证的,具体有以下几点理由:

(1)从供需人群的数量来看,到2000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比重不过10%(况且不可能每个老年人都会要求服务),而供方人群比例约达70%(除去0-14岁少儿人口和老年人口,当然也不是每个人都会提供服务),因此,两相比较应该说供给市场还是巨大的。

(2)从时间方面看,现在是五天工作制,应该说中青年人的闲暇时间是有的,而从常规意义上讲,现在的闲暇时间是无法保存到以后再用的。因此,从更科学合理和有价值地利用闲暇时间来看,中青年人也会有积极性的,而且,从某种角度看,中青年人充分利用了闲暇时间,不仅是为自己积累了资源,其实也是为社会创造了价值。

(3)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要想让人家认同和接受,当然需要一个过程,而进行各种途径和方式的宣传则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大有可为的。另外,在不同地区搞一些试点,既能积累一些经验,也能扩大影响,可以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和提高,并已逐步推广和普及实施。

(4)当然,对“服务储备”制度进行大力宣传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实施之初,人们尚不太了解时,但是,仅仅靠宣传是不够的。本人认为可把人的年龄划分成两段,20岁作为分界点(粗算8岁上学,9年义务制加高中3年,刚好20岁),因为20岁以前,主要是学习、培训和成长期,主要身份是学生,因此,对于这一年龄段的人群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不作为“服务储备”。虽然,每年各地都有学雷锋活动,也出现过一些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但是涉及的对象太少,延续的时间太短,提供服务的总量很有限。因此,各级学校可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估,规定每个学生每年应为社会老年人至少提供一定量的服务。对20岁以后的人群所提供的服务,若有人愿意尽义务作奉献,当然很好,应该弘扬和表彰,但一般情况,都应该登记录入个人帐号,作为个人的“服务储备”。

(5)一般说来,传统家庭养老和社会主义“大锅饭”造就的一代老年人,其惰性较强,而主要成长于改革开放年代的一代人(即目前的中青年人),则更易于接受新事物,其自我养老的意识要强得多,参与意识也强得多,况且,“服务储备”是为自己将来的养老作奠基,积累养老资源。而且,谁也无法保证自己进入老年期或一生中都不需要他人的帮助和服务,因此,为保险起见还是愿意积累的。总之,中青年人对参加“服务储备”行动会有相当的积极性。

(6)作为一种新制度的推行,为老年人免费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要形成一种风尚需要一个过程,通过多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努力是必须的。俗话说,制度成习惯,习惯成自然,作为一项新模式的推行初期,不妨通过行政性措施也未尝不可,通过各单位、各部门对其职工进行以为社会老年人提供服务为内容的考核评估。

总之,根据供方人群数量和可利用时间方面看,供方市场的潜力是非常巨大的,而且只要通过宣传、行政、试点示范及各种途径和方式进行循序渐进地贯彻实施和普及推广养老资源自我积累制,这个巨大的潜在市场是完全可以转变为实际的市场的。

三、结语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步伐的逐渐加快,养老问题已越来越备受人们所关注,展望未来,我国养老形势不容乐观,因此,理论界诸多学者纷纷加盟研究养老问题。就目前而言,关于养老模式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应以社会化养老为主;二是仍以家庭养老为主。在本文中,本人以现在的中青年人而不是以目前的老年人为研究对象,探讨养老问题及养老模式。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着重论述了生活照料权和精神慰藉权资源的自我积累,具体提出了建立“服务储备”制度,并对其具体实施的方案及可行性作了一定的讨论。然而,仅仅是初探而已,还有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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