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区域一体化的现状与趋势_经济论文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区域一体化的现状与趋势_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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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世界经济的发展正以贸易、生产、金融投资以及经济政策、体制的协调走向全球一体化为主要特征,而区域经济一体化又成为这一进程的关键阶段。本文拟对澳大利亚、新西兰一体化的发展状况作些分析和探讨。

一、澳新经济合作的基础

澳大利亚、新西兰两国地理上同属大洋洲,经济上都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成员国,是南太平洋地区仅有的两个发达国家,前者被世界银行最新资料列作世界十大富国之首,后者被《世界竞争力报告》纳为最具竞争力的48个国家和地区的第八位。两国在经济结构上也非常相似,都是第一产业的生产和出口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但又拥有发达的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已成为两国就业人数最多的产业,且都脱离了劳动密集型的低技术或无技术的传统范畴,向高级技术行列转变。其中澳大利亚的悉尼已成为世界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在对外关系上,两国都是南太平洋委员会成员国,在促进南太平洋地区各国人民的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和进步方面有着许多共同的主张。1981年8 月在新西兰的倡议下,澳大利亚、斐济、瑙鲁、汤加、西萨摩亚和新西兰及库克群岛在新西兰召开7方会议, 正式成立南太平洋论坛这一非互惠性的特惠贸易性定,到1986年参加的成员已增至13个。近年来该组织已逐渐成为协调对外政策,加强区域合作的地区性组织。

澳、新两国历史上长期关系密切,经济上犹如一国。虽然地理位置相近,但两国资源禀赋却很不一样,存在着经济互补关系。大洋洲80多种矿藏,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50年代后期,在澳大利亚西北部的皮尔巴拉地区和其他一些地方发现了高品位的赤铁矿和褐铁矿,因而很快发展成为世界上出口铁矿石最多的国家之一。按矿石的含铁量计算,澳大利亚铁的总储量居世界第3位,达138亿吨,而新西兰铁矿石储量仅8.5亿吨,两国铁矿石的品种也不一样。澳大利亚的能源资源主要有煤和铀矿,按人口计算,平均每人拥有的能源蕴藏量列世界第一位。新西兰的能源资源以水能资源最为丰富,其电力生产总量中,水力发电占73%。两国的大宗产品羊毛也存在着很大差异。澳大利亚所产羊毛主要是细羊毛,中、粗羊毛仅占10%。新西兰的羊毛则更适于制造地毯,中、粗羊毛占新西兰羊毛产量达70%左右。据估算,1994年度对新西兰羊毛的需求量约为24.5万吨,其中新西兰国内使用量仅1.9万吨, 国外需求量约为22.5万吨。多年来,羊毛、肉类和奶制品的出口额占新西兰出口总额70%以上,而澳大利亚则成为太平洋沿岸地区粮食、化纤、矿产品等重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基地。

澳大利亚是新西兰的四大贸易伙伴之一。早在1983年的CER 协定(Closer Economic Relations Agreement 更紧密的经济关系协定)生效之前,双方间的贸易额就一直稳定上升。在1965—1982年间,新西兰对澳大利亚的出口总额由3400万新元上升到102900万新元,同期新西兰从澳大利亚的进口总额由12800万新元增至136500万新元。

所以说,地域相邻,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经济结构相似且又在多方面存在互补性,涉及的政治、经济多边组织趋同,以及类似的文化历史背景,这一切奠定了澳、新两国存生着进一步发展密切关系的良好前景。

二、CER的主要内容及对澳新两国发展的意义

新西兰与澳大利亚两国间的贸易交往自1906年开始,如果将两国贸易交往关系上溯到澳大利亚联邦成立之前的话,甚至可以说跨越塔斯曼海峡两岸间的贸易早在19世纪就已开始。伴随贸易往来而引发贸易自由化的探索一直在两国政府间契而不舍地进行着,直至1922年才正式签订了第一个有关削减129项关税的贸易协定。1944 年两国又签订了澳新协定(或称堪培拉条约)。虽然该协定在两国间的贸易政策方面并没有作出什么重要变化,但它却成为两国政府战时团结一致的象征。真正体现贸易自由化雏型原则的应该是1966年生效的新西兰—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NAFTA)。 由于该协定仅仅在森林产品和很有限的制成品方面实行自由贸易,用关税贸易总协定的标准衡量只能将其称为“自由贸易区”的协定,但这是两国通往贸易自由化的很重要的一步。在NAFTA 运行期间,不少商品采取退税处理,但双边仍有许多货物无法进行自由贸易,这进一步推进了两国间在70年代末期就塔斯曼海峡两岸间贸易自由交往的新一轮尝试。

由于历史上的原因,澳、新两国与英国关系密切,长期以来两国即是英国原料供应地,又是英国制成品的销售市场。战后澳、新两国同英国的贸易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虽然两国之间仍然存在优惠贸易协定,但其间的贸易量和贸易额均呈下降趋势。特别是1973年1 月英国加入欧洲共同体之后,澳、新两国对英贸易的绝大部分商品不再享受优惠关税,因而客观上也促使两国进一步加强地区贸易往来的需求。

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在防御方面签订有三国协定(ANEUS),在贸易交往上也占居重要的地位。美国是新西兰三个重要出口市场之一,同时又是进口新西兰主要资源的国家。美国也是澳大利亚贸易出口第二大对象国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此外,澳、新两国与加拿大都有贸易往来。

1976年7月起新西兰对发展中国家实行普惠制。现在澳、 新两国是南太平洋贸易和经济合作协定的主要成员国。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历史上有着许多相似之外,同时又有相同的政治和社会结构以及共同的经济目标。1982年12月两国签订更紧密经济关系的贸易协定(即CER协定)。该协定于1983年1月1日生效后, 取代了NAFTA协定。它在地区贸易协定中是比较先进的。其目标非常明确:(1)加强澳、新两国间更广泛的联系;(2)通过扩展澳、 新之间互利的自由贸易发展成员国之间更密切的经济联系;(3)根据双方约定的时间表逐渐消除两国间的贸易壁垒,使分歧降到最低限度;(4)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发展两国间贸易,包括加强和鼓励在投资、市场销售、人员流动、旅游和运输等方面的联系与合作。

与NAFTA协定相比,CER协定一体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NAFTA 协定仅就一些确定的商品取消关税,而CER协定则规定两国作为自由贸易区 ,取消成员国贸易中的大部分贸易壁垒,但保持他们各自对外的关税和有关贸易方面的控制。CER协定规定,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澳、新两国间取消一切关税。

自1988年起,澳、新定期召开部长级会议,对协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额、协调和完善。两国都非常重视良好的经济关系,视之为进一步实现南太平洋区域一体化的基础。

1988年6月,对CER协定的两国部长议定书进一步提出了“消除实现自由贸易区的障碍,揭开两国间更密切经济联系新篇章的一揽子计划”。这一计划包括多个方面,如规定1989年1 月起两国间绝大部分服务贸易实行自由贸易;1990年7月1日起终止反倾销,废除与自由贸易区竞争原则相悖的工业支持政策以及制定多方面的协调政策和实施协调行为。协调的范围包括商业法、关税政策和手续、检疫管理、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更重要的是同意在澳、新两国就竞争政策条款方面进行修正,使之无论是在国家市场还是集团市场上都居于主导地位。此外,部长级评议还强调自1990年7月1日起两国自由贸易,取消所有货物的关税、进口许可证和数量配额制以及出口补贴率等。

1988年的议定书在消除贸易障碍方面朝前迈进了一步,特别是在协调对商业法的影响上由约束企业团体转向有利于企业团体。

澳、新自1983年签订CER协定后, 两国间贸易增长更快。 1983 —1992年间两国的地区贸易由CER前的25亿新元增至66亿新元, 增长幅度达164%,超过了新西兰与其他国家贸易增长速度。目前, 澳大利亚是新西兰最重要的贸易伙伴,澳大利亚从新西兰的进口占新西兰出口总额的19%,澳大利亚对新西兰的出口占新西兰进口总额的22%。澳大利亚成为新西兰最大制成品出口市场。新西兰则成为澳大利亚的第二大制成品出口市场和全部贸易交往的第五大市场。从澳、新两国双边贸易的商品中,可以看到既有同类商品也有非同类商品,反映出双边贸易的互补性很强。两国间贸易基本平衡。

自1988年起,定期召开部长级评议,对协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协调和完善。两国都非常重视良好的经济联系,视之为进一步实现南太平洋区域一体化的基础。

三、澳新地区一体化的特点和趋势

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存在着两种趋势。特别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世界经济中越来越强劲的趋势。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在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推动下与各国相互之间谋求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主观努力综合作用之下,区域内的国家通过签订种种经济合作协定,或更为严密的经济合作组织,达成区域内商品流通、生产分工、生产要素流动的最优化,直至实现区域各国经济体制统一的最高形式。组成区域一体化的国家和地区,地理上相邻或相近是一前提,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社会经济制度相同,经济上存在一定的互补性等亦是有利于达成区域一体化的条件。澳大利亚、新西兰两国之间的地区一体化就符合这些条件。

经济一体化一般分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联盟等几种形式,或者说几个发展阶段。美、加、墨三国于1992年8 月签订了自由贸易区协定,在此之前的1989年成立的美、加自由贸易区可视作北美经济一体化的初级阶段。美、加两国之间应该说是基本上属于水平分工的,而扩大了的美、加、墨自由贸易区是兼有水平分工与垂直分工。相比之下,西欧经济一体化的进展要快得多,已进入欧洲联盟、统一大市场,讨论如何实行区内统一货币的地区一体化高级阶段。

澳、新之间的CER 协定就地区自由贸易协定而言确实已达到相当高的层次,两国间的一体化进程将1965年签订的“新西兰——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NAFTA)视作初级阶段, 甚至可以推向更早的两国漫长的贸易交往史。1983年签订的协定,以及1988年、1992年的两次部长会议评议,将地区贸易不断地向自由贸易推进,至1990年7月1日起两国完全实行自由贸易,两国居民也可以完全自由流动。从这一点上看,已与欧共体12国互免签证水平相当了。但作为地区一体化的更高要求建成共同市场的角度看尚存在不少障碍,主要是澳、新两国还没有共同的对外关税、共同的货物税和补贴,在一些与工艺标准相关的国内政策以及一些商业法上还存在对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约束,特别是在一些重要的服务贸易方面尚未完全实施自由贸易,如两国间的海运以及新西兰的民航和通讯进入澳大利亚方面都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制约。

共同市场作为经济一体化的高级形式,除了在共同市场成员国之间实行商品的自由流通,对外实行统一关税税率以及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外,还要求在内部实行各种生产要素基本上的自由流动,要求成立具有超越民族国家权利的共同组织管理机构。而作为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发达组织形式——经济同盟,除了满足共同市场的全部要求外,还要协调成员国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制定和执行某些共同政策,涉及的领域除了商品交换领域外,还应包括生产、金融和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福利等方面。

这些问题不仅在欧洲共同体、北美自由贸易区已提上议事日程,在澳、新之间两国政府的高级官员会晤时也有所涉及。据称,新西兰总理就已提出“向着澳大利西亚(Australasia)是没有边界的方向努力。”

总之,从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之间NAFTA协定的签订到CER协定的提出,从CER协定的签订到这一协定不断的深化,可以令人欣喜地看到澳、 新地区一体化及大洋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随着澳、新这一地区“脱欧入亚”的步伐加快,中国与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之间的双边贸易关系都不断得到加强,中国已是澳大利亚第六大贸易伙伴、新西兰的第六大出口市场。不仅如此,这一地区的一体化还加强了与日本、东盟、韩国以及原苏联地区的经贸关系,这种以双边带动多边,由次区域经济合作走向促动亚太区域整体经济合作,逐步形成亚太地区经济集团化的模式业已成为势不可挡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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