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人民医院 四川 绵阳 621600)
【摘要】 目的:研究对呼吸系统疾病采用超声雾化与氧气雾化两种方式在效果上的差异性。方法:选取我院近年收治的100例呼吸系统疾病住院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对照组实施超声雾化治疗,观察组实施氧气雾化治疗。结果:症状方面,观察组症状消失时间均明显短于对照组。治疗状况方面,观察组也明显短于对照组,而治疗效果方面,对照组总有效率为82%,观察组为94%。结论:治疗呼吸系统疾病若需采用雾化操作,可优先选择氧气驱动雾化,在治疗速度以及治疗效果上均优于超声雾化。
【关键词】呼吸系统;雾化操作;治疗效果
【中图分类号】R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7)11-0081-02
Different ways of atomization clinical curative effect comparison for the treatment of respiratory diseases
zhao Xiaojuan.
In Mianyang, Sichuan Yanting People's Hospital of 621600
【Abstract】Objective To study the respiratory system disease using ultrasonic atomization and oxygen atomization in effect the differences of the two ways. Methods Select our hospital treated 100 cases of hospitalized patients with respiratory system diseases in recent years,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control group and observation group. The control implementation of ultrasonic atomization treatment, observation group implement oxygen atomization treatment. Results Symptoms, symptoms disappear time observing group were significantly shorter than the control group. Also treatment conditions, the observation group was obviously shorter than the control group, the treatment effect, control group total effective rate was 82%, the observation group was 94%. Conclusion The treatment of respiratory diseases if need to use spray operations, can choose oxygen aerosol, priority in both speed and effect on the treatment is better than that of ultrasonic atomizer.
【Keywords】 The respiratory system; Atomization operation; Treatment effect
呼吸系统疾病会受到季节变化、身体抵抗力、病毒传播等多种因素影响,为高发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在各年龄阶段均存在,包含肺结核、肺部感染、支气管肺炎、毛细支气管炎、哮喘等等,通常临床表现为发热、呼吸困难、咳嗽、喘息等症状[1]。现阶段在治疗上除常规药物外,雾化操作由于其操作方便、疗效明显而受到医患青睐[2]。在雾化方式上主要可分为超声雾化与氧气雾化两种,本文采用对比方法研究了这两种雾化方式在疗效上的差异性,现报道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我院在2016年1月至同年8月期间收治的呼吸系统疾病住院患者随机抽选100例并分为两组。对照组50例患者中男性与女性比例为21:29;年龄区间处于18至59岁,平均年龄(39.1±7.3)岁;病程处于5天至23天之间,平均病程(11.8±4.1)天;疾病类型:7例急性喉炎、14例支气管肺炎、20例毛细支气管炎、9例哮喘。观察组50例患者中男性与女性比例为22:28;年龄区间处于16至56岁,平均年龄(37.8±6.7)岁;病程处于6天至25天之间,平均病程(12.5±3.9)天;疾病类型:8例急性喉炎、12例支气管肺炎、19例毛细支气管炎、11例哮喘。两组患者基础资料无明显差异(P>0.05),研究经患者及家属同意并签署同意书,具有可比性。
1.2 一般方法
两组患者入院后均实施常规治疗,包含治疗原发性疾病,采用物理方式减轻发热程度,必要时可使用头孢噻肟钠联合青霉素抗感染。若患者年龄较小则适当减少药量。在此基础上两组患者采用不同方式雾化治疗。
1.2.1配置药液 根据患者呼吸系统疾病不同类型配置不同药液,本次研究对象中包含急性喉炎、支气管肺炎、毛细支气管炎以及哮喘四项病症,药液配制方式如下。①急性喉炎。取2ml利巴伟林,20ml氢化可的松,溶入2ml生理盐水中制成雾化药液。②支气管肺炎。取3万U硫酸庆大霉素、4000U糜蛋白酶、3mg地塞米松,溶入10ml生理盐水中制成雾化药液。③毛细支气管炎。取15mg氨溴索,溶入10ml生理盐水中制成雾化药液。④哮喘。取5mg特布他林、1mg布地奈得混悬液,溶入2ml生理盐水中制成雾化药液。
1.2.2超声雾化 对照组采用超声驱动雾化方式,将喷嘴连接在超声雾化器上,根据患者病情配置超声雾化药液。每次雾化时间为20分钟,每天分早、中、晚雾化操作三次,每次雾化完成后将雾化器关闭并指导患者漱口。若患者存在痰液则帮助其扣背,促使痰液咳出。
1.2.3氧气雾化 观察组采用氧气雾化操作,将喷嘴连接氧气雾化器,控制氧流量为每分钟四升左右。令患者在治疗床上半卧,喷嘴连接面部,呼吸模式通过鼻呼气、口吸气,每次雾化持续15分钟,每天一至两次即可。
1.2.4注意事项 若患者年龄偏小或年龄过大,无法自制其行为,需医护人员在雾化操作时在旁监护。雾化操作时保持室内空气湿度在60%左右,温度在25%左右。避免在病房内摆放鲜花等易产生粉尘颗粒植物,以免哮喘患者加重病情。无论是超声雾化或氧气雾化,均应在雾化操作前全面清理口鼻中的分泌物。
1.3 疗效判定标准[3]
实施雾化治疗一个月后观察患者各项临床症状改善情况,以症状为治疗效果判定标准,分为显效、有效以及无效三个程度,判定标准如下。显效——患者肺部喘鸣音、湿啰音完全消失,各项临床症状消失,无需持续用药;有效——用药后患者肺部状态及各项临床症状均明显改善,但需持续用药观察;无效——患者临床症状无明显改善,需更换治疗方式或更换药物。
1.4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23.0统计学软件对本组研究对象的临床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工作,以均数±标准差表示计量数据,以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n(%)]表示,采用卡方检验。若P<0.05,则表示组间数据对比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症状消失时间
统计两组患者入院开始治疗后肺部啰音、呼吸困难、咳痰、咳嗽症状消失时间。结果显示,观察组各项症状均在更短时间内消失(P<0.05),详情见表1。
表1 症状消失时间对比表(d)
3.讨论
呼吸系统疾病往往与患者气道状态相关,由于呼吸道粘膜对细菌的抵抗能力不足,加上外界环境影响,细菌在呼吸道中繁殖造成痰液产生并在呼吸道中出现炎症[4],无法咳出黏性痰液。在治疗方面应将重点放在消除炎症、排出痰液、改善呼吸状态等方面[5]。
采用雾化方式治疗呼吸系统疾病在操作中可将药液变为气雾状态,虽然会造成一定药物损耗,但雾化呼吸过程中可让药液逐渐渗透至呼吸道,因此现阶段应用广泛[6]。超声驱动雾化操作由于气雾量较大,部分小龄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出现缺氧情况,当氧浓度下时易出现不良反应,因此不利于药液的吸收。而采用氧气驱动雾化能够通过高压纯氧将药液变为直径较小的颗粒,在吸入过程中直达支气管粘膜表层以及肺部深处的细支气管,药效更为深入的发挥且可有效解决超声雾化下缺氧的不适应性。除了采用雾化操作治疗呼吸系统疾病之外,患者在治疗期间也应严格控制饮食,例如严禁食用辛辣、刺激性食物,禁烟、禁酒,以免对呼吸道和食管产生刺激。患者住院期间需注重病房内环境的清洁性,尽可能每日紫外线消毒病房,在空气质量良好情况下为患者每日开窗通风。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必须注重呼吸质量,减轻空气中粉尘颗粒对肺部以及支气管的不良影响。
根据本次研究结果,观察组患者治疗后肺部罗音、呼吸困难、咳痰、咳嗽症状消失时间分别为(3.26±0.48)d、(2.73±0.69)d、(2.24±0.41)d、(1.94±0.54)d,而对照组则分别为(4.32±1.25)d、(4.18±0.95)d、(2.76±0.69)d、(3.13±0.88)d,对比之下可见观察组患者肺部及咳嗽状态可在更短时间内得到改善,减轻了患者痛苦持续程度与时间。治疗状况方面,由于观察组患者临床症状消失得更快,因此在住院时间上明显短于对照组,且吸痰次数与氧疗时间分别为(3.4±0.7)次、(1.3±0.4)d,而对照组则分别为(4.3±1.2)次、(1.9±0.5)d,证实在住院期间观察组患者痰液排出状况更优且无需长时间实施氧气治疗。治疗效果方面,对照组总有效率为82%,观察组为94%。观察组间人数分布不难发现,对照组中多数患者处于有效程度,占组内46%;而观察组中多数患者处于显效程度,占组内52%,证实在氧气驱动雾化下药液吸收更为显著。本次研究中,对照组与观察组患者所使用的药液配置完全相同,在不同雾化操作下疗效差异明显,证实相对于超声雾化而言,采用氧气雾化操作更能够促使药液的吸收,对疾病控制更为有效。
【参考文献】
[1]张妍,杨毅恒,刘芳,翟所迪.痰热清注射液雾化吸入治疗呼吸系统疾病的系统评价[J].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10,v.10;No.7206:483-487.
[2]李登媛,周向东.无创通气联合不同时机雾化吸入治疗AECOPD合并Ⅱ型呼吸衰竭患者的疗效对比[J].现代医药卫生,2016,v.3206:833-835.
[3]严建佳.盐酸氨溴索不同给药方式对儿科呼吸系统疾病临床疗效的影响[J].数理医药学杂志,2016,v.2904:547-548.
[4]解农祥.盐酸氨溴索不同给药方式治疗儿科呼吸系统疾病的效果比较[J].实用心脑肺血管病杂志,2014,v.2211:71-72.
[5]刘剑,罗志扬,张培芳.雾化吸入高剂量表面激素与全身静脉激素治疗高龄AECOPD患者的疗效对比[J].广州医学院学报,2014,v.42;No.19602:39-42.
[6]孙文欣,庄凤艳,万梅.两种时机应用氧气驱动雾化吸入在无创正压通气治疗COPD患者中的疗效观察[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5,v.720:137-138.
论文作者:赵小娟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7年4月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4/28
标签:患者论文; 药液论文; 呼吸论文; 超声论文; 氧气论文; 系统疾病论文; 症状论文; 《医药前沿》2017年4月第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