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化心理学在心理学方法论中的突破_心理学论文

论文化心理学在心理学方法论中的突破_心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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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末,世界哲学出现了一次重大的历史转折——哲学研究的重点从科学哲学转向文化哲学,“文化研究”逐渐渗入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中,统摄它们的研究,并迫使人们以“文化研究”范式来改造、发展它们。与这一转向相一致,心理学的发展也呈现出文化转向。其中,文化心理学是这一转向的结果和典型代表。文化心理学一个最为突出的特点是突破主流心理学的研究思路或方法:突破了以往心理学研究范式,超越主流的实证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论框架,从新的视域进行心理学研究。这对当代心理学摆脱目前所面临的困境与危机具有很重要的积极意义。因此有人认为它首先是一种方法论。具体说来,文化心理学在心理学方法论上的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实际语境(context),强调生态学研究方法

文化心理学认为:文化与心理或行为是相互建构关系,并不是你因我果的因果关系,因此不能把文化看作为一种变量;任何研究都是文化负载的,即都是在一定的文化语境中进行的,都要受到研究者和研究对象的语境影响;每种文化都应当从它自己的参照系,包括它自己的生态、哲学和宗教语境中去理解;一切知识都是相对的;心理总有文化差异,文化是一种媒体,其中不可避免地镶嵌着不同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结构。这就告诉我们,无法把文化与心理分开,无法把文化与心理从整个研究语境中分离出来,而只能在文化与心理所处的实际情境的整体中去研究或理解、解释、描述它们。以往的把文化和心理从具体语境中分离出来的做法只不过是西化的科学主义的做法。倘若我们把目光从狭隘的西方转向全世界时,我们会看到原来的心理学是站在西方文化和地域立场上的心理学,它不可能关注和理解文化现象,也不可能真正理解人的心理和行为。因为人的心理植根于不同的文化土壤,既构成文化,又由文化来构成。如果撇开心理和行为的文化土壤孤立地来谈心理学及其普适性,那只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所以心理学研究应在现实的文化语境中进行。在这一意义上,它与生态心理学取向基本相同,倡导心理学研究的生态化,注重心理研究的真实性、现实性原则,强调心理学研究必须由人为性研究尤其是实验研究转向现实性研究。这样就突破了主流心理学研究方法的“人为性”缺陷,增强了心理学研究的生态效度。这表现在:

1.避免把人物化和把研究情境简化,从而使研究结果与实际密切联系。为了达到研究的可控性、客观性和可重复性,确立明确的因果关系,主流心理学研究常对因素加以控制,把复杂情境简化,把研究对象从实际环境中抽出来。这样就使其研究脱离实际,影响研究结果的信度和效度尤其是生态效度。这是因为:第一,现实生活中人的心理活动是复杂多变的,很难满足可控性、可重复验证性的要求。在研究中,要使之满足客观性要求,就必然将其简化、缩小或还原,忽视现实情境中的复杂因素和宏观性质。这样,研究情境与实际情形就有很大差异,研究所得出的结论难免与现实不符。第二,主流心理学依据自然科学的结果,认为人类行为具有普遍性特征,心理学的研究目的就是找出这些普遍性特征或人类行为的一般通则,这就极易使心理学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泛化,把之应用于研究范围以外的情境中,导致心理学中的霸权主义。过去心理学中把西方人的行为以及这些行为应遵循的标准当作是全人类的,就是最好的例证。而事实上由于文化、环境、实践活动等不同,不同民族、地区乃至个体间的心理差异很大,我们很难找到人类心理和行为的一般模式和通则。第三,人的心理与一般的物的特征不同,在研究过程中它会发生变化,如米尔格拉姆的服从权威实验和金巴尔多的看守所模拟实验等。这样获得的研究结果就难免与研究前的现实情境中人的心理不一致。第四,人所处的条件不同,心理活动也会不同,这就是说在控制条件下人的心理活动肯定会与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有所不同。有时,些微的似乎并不重要的变化就会引起人的心理和行为的很大变化。这样,控制条件下研究结果难免失真。由此必然会降低研究结果和理论的解释力和价值,使之不能很好地说明和解决现实问题,从而不能获得人们的认同,丧失其赖以存在的价值基础([1],pp.95~96)。20世纪60年代末,西方主要是美国的社会心理学出现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它不能帮助人们解决当时激烈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矛盾。

为克服主流心理学的上述不足,文化心理学要求在实际的语境中研究。由于人生活在一定的文化中,文化是人的存在方式,因此心理学研究必须以文化语境为出发点和归宿,在具体的文化语境中进行研究。由于是在真实的语境中进行研究,因此就可以保证研究对象的真实性,使研究结果更符合实际情形,生态效度相对较高。

2.避免因价值中立和客观性、可控性要求造成的研究偏差。以往的主流心理学强调价值中立,忽视文化差异。对待文化差异,主要有三种基本观点([2],pp.63~75)。第一种观点认为,文化差异是表面的语境因素,并不重要,因此在心理学的研究中应不理会或排除文化差异。第二种观点用达尔文进化论解释文化差异,认为文化差异很重要,但它是文化进化的结果和表现。据此对文化分等分级,认为不同的文化代表文化进化和发展中不同进化程度或阶段(如从传统到现在、原始到文明、落后到先进)。这样,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就具有某种必然性,成为人必须接受的“命运”或“天命”。在这种情况下,人的主体性只具有十分有限的、相对的意义,而客观必然性是文化的基本特性,文化与一般的物质一样遵循某种普遍的规律。文化差异体现了文化进化的基本规律。第三种观点虽重视探讨文化对人的行为的影响,但与实证心理学的因果关系模式保持一致,把文化视为准独立(自)变量(quasi-independent variable),把行为视作依存(因)变量(dependent variable)。由此用文化解释心理或行为的差异。上述观点实际上都造成了文化与心理的分离,研究对象与实际的研究情境分离,从而造成对文化和心理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的理解或解释偏差。

与此不同,文化心理学从心理与文化相互建构观和整体性研究原则出发,认为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把文化与心理、研究对象与其所处的整个语境分开,心理学研究应坚持整体性、系统论原则,在现实语境中进行。这样就突破了上述主流心理学的还原论、简化论的研究范式。

二、重视主位研究

主位研究(emic approach)是相对于客位研究(etic approach)而言的一种研究方略。前者是站在研究对象的立场上来研究、分析文化或文化心理,是新兴的文化心理学的研究方略;后者则是站在中立的、客观的研究者的立场上研究、分析文化或文化心理,即把所研究的文化作为客体,站在所研究的文化之外去研究文化心理和行为。它实际上承继了科学主义的研究立场,从主客二分和决定论的观点出发,强调价值中立。承袭主流心理学基本原则的跨文化心理学通常采用这一研究方略。从文化心理学通常使用的主位研究来看,它包含两层密切联系的含义。其一把文化看作是内在于人(inside the person)而不是外在于人(outside the person)的([3],pp.44-45),这样,在研究时就把文化看作是像人一样的主体而不是客体,从所研究文化的角度或立场去理解、解释或研究文化心理和文化行为;其二是研究者深入到研究对象的文化中,了解、获得并被所研究的文化同化,从而与研究对象具有文化同质性,以当地人、当地社会、当地文化为主体。这样研究者才能比较容易体认、理解、推断和解释被研究者的文化心理和文化行为,使研究活动和理论建构更适合被研究者的心理和行为。Fiske认为,“如果人们获得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观察、模仿和逐渐增多的参与,那么,研究者也必须做同样的事情——不是请他们解释这些规则或知觉结构——而是通过观察他们的行为和学习他们的文化,而这是他们获得文化技能和经验的相同方式。”([4],p.256)由此来看,主位研究实际上是认为文化心理和行为与当地的社会、文化背景、地理环境和历史语境(context)等有密切的关系,对它的研究应以此为出发点和归宿。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以往心理学研究尤其是客位研究的基本框架,提高心理学研究的真实性、有效性。

1.增强文化契合性。杨国枢教授于1993年首次提出这一概念并把之作为本土心理学的判准。他认为,本土契合性指“研究者的思想观念与当地被研究者的心理行为之间的密切配合、贴合、接合或契合。”([5],p.24)1997年,他又进一步对之加以完善并进行详细论证。认为“采被研究者观念之研究的本土契合性会比采研究者观点之研究高,而且其间差异可能颇大(可用‘>>’号表示之)。”([6],p.110)在此,我们采用了杨教授的契合性概念,但把本土契合性改为文化契合性。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本土的概念易使人产生狭窄或片面的理解,从地域上去理解文化或文化群,把文化或文化群局限在地域或地区意义上。但实际上处于不同地域甚至相距很远的人可能具有相同的文化。张春兴认为,“因‘本土’一词与‘本地’易生混淆……用‘本土文化’更为适宜。……影响人的行为特质者是‘本土文化’因素,而非‘本地’因素。‘本土’带有‘本地区’意涵,属于同一地区的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行为表现上未必相近,而分居不同地区但具有相同文化背景者,在行为上却仍有相似之处(如各地的回教徒皆不食猪肉)。因此,心理学取样研究时,不宜采同地区为标准,宜以文化同质性为标准。”([7],p.295)因此我们认为用文化契合性较为恰当。依据杨教授的观点,主位研究具有较高的文化契合性。

2.避免强加式客位研究策略(imposed etic approach)或假性客位研究策略(pseudo-etic approach)。这种研究策略指来自某一文化的心理学者将其所发展的一套理论(包括心理和行为的概念)和方法先应用于自己的文化研究,再用于其他文化的研究,然后在此基础上把所得结果加以比较。这种策略的一个根本特点就是不考虑所研究文化的特殊性,不管是否适合,把自己的思想观念和方法强加在研究对象上。这实际上是强行把研究对象变为研究主体(研究者)的一部分,把研究对象主体化,以研究主体的标准去认识、分析、理解和解释研究对象。这种策略不仅不利于得出正确的有价值的研究结果,而且还容易导致学术和文化霸权,并给人以误导。正因为这些局限性,它已受到很多严厉批评。而主位研究则相反,把所研究文化作为主体,以它为出发点和归属,因而自然就可避免这些问题。

三、重视同文化研究

同文化研究是相对于异文化研究而言的。前者指处于某文化语境中的研究者来研究该文化心理和行为,即某文化中的人自己来研究本文化心理和行为。后者则是指来自于不同文化语境,立身于研究对象文化之外的研究者来进行研究。它实际上是科学主义研究观在文化心理研究中的反映。以为唯有如此,研究者才能保持客观态度,实事求是地反映、解释研究对象,并能避免文化盲点,注意到同文化研究者因思维定势、习惯等因素而形成的盲点。

从上述概念来看,同文化研究与主位研究十分类似,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种主位研究。不过它有自己独特的立足点。一般的主位研究只是要求把研究对象作为主体,从所研究的文化角度描述、理解和解释研究对象,但研究者并不一定生活在所研究的文化中即与研究对象具有文化同质性。而同文化研究更突出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文化同质性。另外,同文化研究并非一定是主位研究,这取决于研究者如何看待被研究者。倘如研究者坚持主客二分,把研究对象作为客体,那么同文化研究也就成为客位研究。

在文化心理学的研究中,人们通常有这样的假设:研究自身所处的文化通常比研究异己文化容易。这一假设是基于:自己对所处的文化比较熟悉,对它的了解、理解一定比非本文化的人更多、更正确、更深刻;对异己文化了解和理解一定赶不上自己的文化,就像我们平时所说的“只有自己最了解自己”。因此,研究自己的文化心理相对来说更容易,更易得出正确的结论。这种假设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文化中,文化制约着人的心理和行为方式以及人对事物或现象的解释,因此,相对来说,生活在某一文化中的人更能认同、理解该文化。有些在外人看来不可理解的心理和行为,在该文化的人看来却是合理的。因此,这样的研究,研究者与被研究者更能达到心灵的相同——通情。由此看来,同文化研究具有其独特的特征和优势,可以克服异文化研究不足。

1.避免文化差异所造成的研究偏差。由于每一文化都有自己的特色,以及每个个体都是在自己所处文化熏陶或潜移默化下长大成人,因此,研究者在研究时,通常自觉不自觉地运用所处文化的立场、观点等去看待研究对象。这样,倘若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不具有文化同质性,就很容易因文化差异而导致研究偏差。在一项对母亲调整和训练孩子行为的合作研究中,日美研究者的差异很大。例如,“当孩子拒绝吃蔬菜时,一个日本母亲作出这样的反应:‘好吧,那你就不必吃了(All right,then,you don' t have to eat it)。’美国的研究者把日本母亲的这一反应编码为在温柔的努力规劝后的放弃行为。相反,日本研究者则坚持认为这一反应是一种强烈的恐吓。美国研究者起初明显不能理解和接受日本研究者的解释。”([8],p.71)但实际上,按照日本的文化,该母亲的意图是要引起孩子的内疚或犯罪感,即让孩子觉得妈妈很痛苦,并暗含断绝亲密的母子关系的威胁。日本与美国不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疏离和亲近)是孩子社会化的重要手段,而断绝亲密的母子关系对孩子来说或许被视为一种最严厉的惩罚。美国研究者不了解这一点,而用自己的文化来解读日本人的行为,因而得出有偏差的结论。而日本研究者与美国人不同,能对研究对象的行为给予恰当的理解和解释。

2.避免研究方法的文化差异所造成的研究结果偏差。每种文化都有自己看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思维习惯,它们运用和表现在科学研究中,就逐渐演化成各文化独具特色的研究方法。如西方人重视分析还原法,而中国人则重视整体研究法。尽管科学研究有很大的共性或通用性,但由于文化差异,不同文化的方法乃至同一方法在不同文化中的运用还是有所差异的。特别是人文和社会科学尤为如此。这样,研究者在研究不同文化时,就易受所处文化的影响,从而不易得出客观、公正、有效的结论。文化心理学家Michael Cole曾应邀到利比里亚研究Kpelle部落的学生掌握数学知识能力差的问题。许多人都反映当地的孩子学习数学知识、对图形分类和完成智力拼图(jigsaw puzzle)任务十分困难。如教会学生2+6=?,他们却不会做3+5=?。不过,后来他观察到,在日常生活中,当地人却十分精明。如出租车司机和米店老板在讨价还价时计算得又快又准。在研究中,Cole等人使用了直接从美国引进的作业(包括简单的分类任务、智力拼图和常在IQ测验中使用的那类词汇测验)和模拟Kpelle人做事方式的作业两种工具。研究表明,当地人很难完成前项任务但完成后项任务却十分容易,成绩好于美国和加拿大的对照组。由此Cole得出结论:“无论与数学有关的文化差异表现在什么方面,但度量概念和技能的整体缺乏决不包含在其中。”([9],p.76)“认知上的文化差异存在于具体的认知过程被应用的情景,而不是存在于某一文化群体有某种认知过程而另一群体则没有。”([9],p.80)这表明把某一文化中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和技术用到其他文化并不一定合适。这就从反面说明同文化研究的价值或效用。

3.避免“文化震撼(cultural shock)”和“自我文化中心(self-cultural centralism)”。“文化震撼”和“自我文化中心”是异文化研究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前者是指研究者所处文化与被研究的文化差异所造成的研究者认知失调和心理调适等方面的问题。后者是指在文化差异的情况下,研究者以自己的文化为中心去观察、了解和解释被研究的文化现象。如前所述,研究者都是“文化负载”的,同时不同的文化间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差异。当研究者的文化经验或背景与所研究的文化经验或背景的差异超过研究者的理解阈限时,研究者就难免出现认知失调等心理问题,即“文化震撼”。倘若研究者从自身的文化角度去理解、解释所研究文化,就难免产生理解、解释不确切等问题,即“自我文化中心”的问题。由此看来,无论是对研究者还是对研究结果来说,异文化研究都有可能带来某些问题。而由于同文化研究中研究者与研究对象具有同质文化,因而就可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四、解释学方法的扶正与对本体论解释学的重视

文化心理学之所以重视解释学方法,是因为文化心理学研究的是事件、事实或事物的“意义”,而不是它们本身。而意义需要的是解释,而不是描述或认知。R.A.Shweder认为,文化心理学首要关心的是人如何解释其意向世界和意向生活,没有一个社会文化环境的存在和人们对它的认同,能独立于人们从其中捕捉与使用意义和资源的方式之外。“个人所生存的文化环境是一种意向世界(intentional world),人类不断地从其所生存的意向世界探寻意义与资源,而作为人的意向世界的社会文化环境的排列、结构与运作,也以供应意义与资源为目的。”([10],pp.18~19)J.R.Kantor主张文化心理学是研究人类对制度性刺激反应的一门学科,而制度性刺激具有获得的或生成性意义,是人类的有意义之行动所伴随的结果。E.E.Boesch认为文化心理学聚焦的是人的意义行动,即人在认识世界时赋予世界意义或使世界意义化的过程。

“文化”是有意识的人类活动,具有人的意义。人在从事文化活动之前,只是自然界中的一个物种,还算不上是真正的人。正是文化使人成为人,使世界成为人的世界,使自然物或自然现象具有了人的意义。更明确地说,文化在某种意义上表示了人对世界的一种“想法”,表现了人的一种“目的”和“追求”,代表了以人为出发点和归宿的人与世界的关系。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逐步地运用符号进行抽象的心理活动,在促使外在自然人化的同时,也使自己的内在自然人化,从而创造出一个意义或价值的世界,通过意义或价值把人与自然、人与他人等联系起来,以意义或价值为中心构建自己的观念、生活方式、制度等。正是这种以人为中心,从人的立场和视域出发,文化才得以形成,世界及其中万物才有了人的意义和价值。例如日食和月食,古时候人们就能对它们测算和预测,但这对于自然存在或自在的太阳和月球并没有什么意义,与它们的“自然而然”并没有什么关系,有的只是对人的意义。其实,这些词的名称本身就体现了人化(人的活动和假设)或人与现象的关系。换言之,这些活动的意义在于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的世界和人类活动本身。再如潮起潮落和时间,其意义在于人对它们的认识、适应和利用。正因为如此,人通过文化赋予各种对象或现象以意义,并根据这些意义对它们反应、解释和表现出相应行为。例如,伊斯兰教教徒与其他人对猪的生物特征有共同的知觉或认识,但却有差异很大的文化反应,这些反应与他们各自的文化意义系统相对应。由此可见,文化心理和行为的差异并不是刺激本身的差异,而是刺激所具有的意义或含义的差异。文化心理学的“一个重要特征或标记(hallmark)是它对意识过程的文化和种族差异的关注。文化心理学致力于理解这些差异怎样与解释活动和社会所建构的刺激事件的意义或表征相关联。”([11],p.506)由此,文化心理学必然重视解释学。这对解释学方法在心理学研究中的扶正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1.进一步强化了解释学方法在心理学研究中的地位。其实,在心理学中,解释学方法早已被运用(精神分析理论就是建立在解释学基础之上),只不过主流心理学因坚持客观性、可检验性,对此未给予足够的重视甚或排斥、否定,使这一方法未能充分发挥在心理学发展尤其是心理学学科研究中的作用。而文化心理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心理学亚学科对它的重视势必引发心理学工作者对这一方法的重新审视与评价,赋予它应有的地位。科学哲学家库恩认为,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一样是有着“解释学基础”的理智行业,解释学既不限定于人文科学,也不限定于自然科学,而是先于这些科学,并使它们成为可能的东西。“如果某人采纳了我描述自然科学的观点,值得注意的是,其研究者通常所做的是给定一个范式或解释学基础……社会科学则是解释学的……。”([12],p.12)既然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都有解释学基础,那么,作为这些学科之交叉学科的心理学就更有其解释学基础。这说明文化心理学对解释学方法的重视不仅正确,而且重要和必要。它符合心理学研究的需要,必将在心理学研究上打开一个突破口,引发对解释学方法的重视。

2.突破心理学中原有的方法论解释学范式,采用本体论解释学。以往的心理学运用的解释学主要是方法论或认识论解释学,而文化心理学突破这一框框,重视本体论解释学。

哲学解释学分为两种:一是以施莱尔马赫、狄尔泰为代表的方法论解释学,即古典解释学或浪漫主义解释学;另一是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开创的新解释学,即本体论解释学。前者受自然科学的影响,继承了科学主义的基本观点,从本质主义、基础主义出发,把解释学看作是避免误解的学问,认为解释学的任务是揭示文本的真正含义。它旨在追求绝对的客观性,以客体为中心,树立对象在分析或理解中的绝对地位,抹煞解释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或文化历史性。其方法是分离主客体,在分离中实现主体对客体的理解。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明显受其影响。后者则认为解释不能以理解作者原意为目标,文本的意义只能在解释者的自我理解中实现,而这一过程是视域融合过程,其间,文本经验到一种其存在意义的增长,同时解释者的视域也在不断的扩大并修正。这种解释学以海德格尔的“在世”说为基础,强调历史的此在与历史的文本的交互作用,从而将事情本身和读者与文本的对话过程联系起来,无所谓逻辑和判断意义上的循环,有的只是“此在”与世界的相互缘起。在这个根本时间化了的本体域中,传统形而上学所偏执的主客二元对立已不复存在,认识中的彼此之分已被打破。文化心理学以此为基础,突破了原有的方法论解释学,把心理学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

文化心理学之所以以本体论解释学为基础,是因为它认为文化是人的现实生命存在和其世界及其优化过程,人的现实生命存在是文化的本体。它反对本质主义、基础主义与归因主义,不为世界设置本原或第一因,追问“世界是什么?”而是抛开传统的二元对立观,追问“世界是怎样的?”对之进行一种切身(有在场感)的现实关照和言说,从世界的被给定的文化存在出发去探究这个文化存在。它认为,文化与心理是一体两面(同一现象的两个方面或说法),文化是人的世界的基本特征,人的世界是文化的。这样就不必到人或其世界的文化性质之外去寻找什么本质或第一因,人或其世界就是自己的文化性质本身。“人既是文化世界大厦的建筑师,同时又是这个大厦的砖瓦。”([13],p.15)具体地说,人在实践活动中,一方面依据自己的心理(意志、需要、认识等)来改造世界,赋予世界新的图景,使它文化化,适合于人;另一方面,人又运用心理来认识和体验世界,获得有关世界的知识和心灵把握。在这一过程中,世界和人本身都文化化了。世界转化为主体化了的世界,成为文化的组成部分;而人的生理和心理也在活动中在刺激的不断作用下形成、发展和深化,具有文化特征,成为文化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又将它转化为进一步的文化创造活动。余德慧认为:“不必去寻找另外一个‘文化因素’来影响个人,或在个人之外再加上‘社会化’或‘内化’;人的背景底蕴的一切‘可知能力’——语言、关系与社会实践——全部都在文化/社会的形构之中。——文化是人早已说明自己为人的根本依据,不必另外设定一个叫做‘文化力量’来模塑自己为‘人’。([14],p.150)”由此,“文化心理学——用‘早已在文化/社会之中’的眼睛注视人的‘世界’——代之以‘丰富的理解’为其典范。”([14],p.197)

3.把心理学研究理解为研究者参与其中的实践活动,突出研究双方的互为主体性。正是采用了本体论解释学,文化心理学把研究者和研究对象都看作主体,强调双方的互动,把心理学研究理解为参与其中的实践活动。依据本体解释学的看法,科学研究过程是动态发展的视域融合过程:任何一种解释或理解首先应移置到一个更广阔的视域中,这一视域包含了理解双方的历史视域;其次,在理解过程中,理解者总是不断地扩大并修正自己原有的视域,而这一新视域又成为更新、更大一轮理解起点。这样,理解的视域将逐渐扩展,既包括原有的两个视域,又超越它们,依次达到更高的层次或水平。由此,研究对象没有固定的客观意义,其意义只能存在于具有历史性的不同理解中。这样,就排除了中立的、纯客观研究的可能性与必要性,把心理学研究镶嵌在以人为中心的意义语境中,从而要求把客观与主观、实证方法与非实证方法结合起来,在研究思路与方法、方式上有很大突破。因为:首先,研究既非由研究者决定,也非由研究对象决定,而是由二者共同来决定;其次,解释虽是非实证方法,但对意义的解释必须以事实、事件或事物的认知为基础,而这就需要实证方法。由此可以说,心理学研究是以人为中心的,研究过程既是研究者探究过程,也是事物自身的展露过程。不仅研究者的知识或认识会随研究的进展而深化,而且研究对象也会包容并逐渐展露更多的东西,即其内容不断丰富、深刻。因此,心理学研究必须以研究双方的互动为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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