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有偿转让必须以农民自愿为前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有偿转让论文,愿为论文,前提论文,土地论文,农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乡差别的缩小,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广大农民对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有了更多的了解,从而对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能够大胆地予以拒绝。
于是,一些地方自行制定的“土政策”行不通了,个别干部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不灵了,各种违法的收费、摊派也因此遭到抵制。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农村基层干部觉得工作越来越不好干了,认为这与农民开始懂法、懂政策有着直接关系,并将工作不好开展归咎于此。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糊涂的看法。实质上,农民懂法、懂政策的确是好事儿,它有利于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
分析某些地方工作开展不够得力,甚至问题增多、矛盾加剧的原因,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例如,有的农村干部不是依法办事,而是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致使有的农民一听到收税,便误认为这是个别干部又在“算计”自己,因而加以抵制,甚至用暴力对付村干部。这些矛盾和问题,严重危害着农村的社会稳定,影响着党的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如果农民懂了税法,掌握了有关的政策,就会主动地向国家缴纳税款。
由此看来,要想真正开创农村工作的新局面,就必须认认真真地搞好普法活动,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让农民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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