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业结构”--国际经验的启示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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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外“农业结构”涵义的差异

我国对“农业结构”的关注,在20世纪末达到了高潮。当时,我国农产品的供求格局已从供给总量不足的数量问题历史性地转变为供求之间因品种和品质不适应而形成的结构问题。“只有对其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才能全面提高竞争力”。(注:见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办公室编:《农业结构调整与区域政策》,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年11月,第4页。)那么,什么是“农业结构”呢?

我国学者给“农业结构”下的定义主要有两个:

定义一:“农业结构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各产业、产品等的构成及其比例,是农业资源的生产要素在农业领域的分配比例。”“一般分为狭义的农业结构和广义的农业结构”,前者是指“农业生产结构,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渔业的构成及其所占的比例,种养业中各种产品的构成及比例以及每一个品种中的品质构成及比例”,后者则进一步包括“农业的区域布局,农业中的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产品储藏、运输、服务等第三产业的构成及比例。”(注:钟甫宁主编:《农业政策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第92页。)

定义二:“农业结构指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农业生产各部门和各部门内部的组成及其相互之间的比例关系(或生产力要素的配置)。……农业结构反映了一个国家、地区或企业用农业要素,生产什么农产品,以及要素和产品在量上是多少这样一种状态。……同样的资源(生产力要素),生产结构不同,发展的结果会大有差别,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尤其如此。因此,建立合理的农业结构,就成了我国发展现代化农业的一个重大战略性问题。”(注:徐祥临:《三农问题干部学习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5月,第68页。)

在我国农业日益“市场化”的今天,让我们感到好奇的是,市场经济国家的学者是怎样理解“农业结构”的呢?他们对农业结构是怎样阐释的呢?

科克伦(W.W.Cochrane)在《美国农业的发展》(1979年)一书中写道:结构是指“经济中一个产业或部门的形式和特点。它涉及到一个产业中厂商的规模、数量和地点,及其最重要的技术和资源特点,以及基本的组织和制度的特点。”(注:W.W.Cochrane,Willard W.:The Development of American Agriculture:A Historical Analysis.Univeristy of Minnesota Press,Minneapolis,1979,1979.p.6.)

美国经济学家努岑(R.D.Knutson)等著的《农业与食物政策》(2004年),第12章的标题就是《农业结构》。他给“农业结构”下的定义是:“农业结构指的是农场的数量和规模、资源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以及农事活动管理的、技术的和资本的组织。”(注:R.D.Knutson et al.:Agricultural and Food Policy,Fourth ed.,2004.p.296.)

美国农业经济学的许多教材几乎都是从这些方面论述农业结构的。彭森等的《农业经济学导论》(注:J.Penson et al.:Introduction to Agricultural Economics,2nd ed.1999.)、克拉默等的《农业经济学和农工商综合体》(注:G.Cramer et al.:Agricultural Economics and Agribusiness,2001.),在谈到“农业结构”问题时,涉及的都是农场的规模、所有制类型、农产品销售收入的变化、兼业状况、农民合作社等等;有的还讨论农工商综合体的组织、农场在劳动力、土地、资金利用方面的变化,一直说到生产率和利润率的变化、农场财务状况的变化等。

综合以上不同时期的论述,可以看到美国农业经济学者眼里的“农业结构”有三个要点:(1)一个国家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场的数量、规模、收入等状况;(2)生产者对生产活动的决策权和支配权;(3)农场的基本组织和制度。

丹麦的农业理事会和农场主联盟1999年编印的丹麦农业统计手册,从以下几方面来展示丹麦的“农业结构”:土地利用状况,不同类型的农场结构及其地理分布,农业劳动力的数量及其在农业内部的分布。由于畜牧业在丹麦的重要地位,关于畜牧业的农场有大量的数字和表格,但是却没有提供种植业、畜牧业的产值及其比例。

日本关于农业结构的著作非常多。在专著中,翻译成中文的代表作有土屋圭造的《农业经济学》和石黑重明、川口谛编的《日本农业结构与发展方向》等。前者有一节是《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但是谈的并不是我们许多人理解的那种“产业结构”,而是研究日本农业生产率的变化、谈论日本农民和农业就业人数的减少等等。后者汇编了许多学者的论文,主要是讨论日本农业就业、农户的投资、金融、地租和土地利用、农民兼业、生产组织等问题。日本食物与农业政策研究中心(PAPRC)近年来出版了一系列研究报告,如T.Ogura的《日本的农业结构》(1990年)、Isoshi Kajii等的《日本农业结构的变化》(1998年)都用大量的数据来描述日本农业结构及其变化,其主要内容与前者大同小异。

原苏联的农业经济课本不同于西方的学术论著。苏联在1975年和1982年先后出版了两种《农业经济学》(注:前者是波波维奇主编,译成中文时改名为《苏联农业经济学》,边绎世译,农业出版社,1980年;后者是叶麦利杨诺夫著,王德根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从内容到风格与“美国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是都没有专门讨论“农业结构”的章节,二是不厌其详地讨论主要农作物和畜牧业的布局及其经济学。由苏联农业科学院院士多勃雷宁主编的《农业经济学》(注:Добрынин,В.А.и др.:Экономика селъского хоэяйства(издание третъе),Агропромиздат,Москва,1990.)(1990年俄文第3版)里,有一小节专门讨论了“农工综合体及其结构”,其重点完全不同于欧美、日本等国的内容,而是从农业三大部门的角度来论述农业的结构,即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第一部门”、农业、林业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第二部门”,包括农产品的收购、加工、商业、餐饮业在内的“第三部门”。作者后来又用了一些篇幅讨论了苏联农业的“部门结构”,用两个表介绍了苏联农业的生产结构:一是全国及各加盟共和国在不同时期种植业、畜牧业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及其变化,另一个表是关于畜牧业内部结构的变化。

前苏联的学者从三大部门的角度来分析农业结构,把农业结构归结为农工综合体内部各部门的比例关系,确切地说,指的是农业生产结构;关于国营农场、集体农庄的数量、规模及其变化等“农场结构”的问题基本上没有涉及。我国经济界习惯使用“农业结构”、“农业产业结构”、“农业生产结构”(注: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二○○○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2000年1月16日。)的说法,基本上相当于前苏联的“部门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荷兰农业经济研究所2000年的一本著作(注:Leo Douw and Jaap Post (ed.):Growing Strong,the Development of the Dutch Agricultural Sector; Background and Prospects.LEI 2000.可参看厉为民等译的中文版:《荷兰农业的勃兴》,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2003年。),在论述“荷兰农业的结构”时,既讲到农业的生产结构的变化,又较详细地描述了农场数量和规模、农业劳动力的变化、不同类型农场的专业化的趋势和农业劳动力生产率的变化等等。

二、农场结构是农业结构的核心

农业是一个十分复杂、庞大的系统,确实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上进行结构分析。国家的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对农业结构有不同阐述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应该指出:只有抓住农场结构,才能抓住农业结构的核心。

欧美、日本等国特别注重从农场着手分析农业的结构,突出“农场”在农业结构中的主体地位,着重研究与农户有关的各种要素,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原苏联和我国农业经济学界对“农业结构”的理解与西方发达国家差得很远,注重分析农产品的数量和比例关系,忽视了以“农场”为核心的“结构”问题。可以说,这是“见物不见人”。

农业生产面临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农场主必须适应情况的变化,及时作出决策,调整生产结构。只有对资源(特别是劳动成果)有支配权,农业生产者才会有主人翁感,追求技术进步,更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如果农业劳动者既没有决策权,又没有对劳动成果的支配权,就会变成没有主人翁感的“临时工”。经验告诉我们: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最需要的是劳动者能够“凭良心干活”。再进一步,农场主如果有了生产的决策权和对资源的支配权,但若都是一盘散沙,没有任何组织,在获得市场信息、技术咨询、金融支持、法律保护等等方面都是孤立无援的,在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都会遇到许多困难,或者受到中间商的层层盘剥,也达不到应有的效率。西方发达国家具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较少的农民(农场)就足以生产所需的农产品。追根溯源,农场结构合理、农场具有活力,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但是,世界上农业结构的类型毕竟是多种多样的。无论是只研究农场结构还是只研究农业的部门结构,都难以描述一个国家的农业全貌。作者比较欣赏荷兰学者对“农业结构”的理解,这种描述比较完整、全面。我国也有学者曾提出,“一般讲来,农业结构主要是指农业的部门结构与农场结构。广义的农业部门结构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和渔业;狭义的部门结构通常只包括种植业和畜牧业。农业部门结构与农场结构的变化及其状况,能反映出农业发展的水平与趋势。其中,种植业与畜牧业的构成及其内部产品结构,是农业经济学及研究该国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注:郭吴新主编:《90年代美国经济》,山西经济出版社,2000年,第301页。)但是这未能引起人们的普遍重视。

生产活动以人为本。种养业的一切产品都是生产者在农场(包括畜牧场、渔场)生产出来的。可以说,只有把“农场”这个核心研究透了,才能更全面、更深刻地理解农业结构。概括起来:(1)农业结构包括农场(农户)的数量和规模、农产的决策权和对资源的支配权,以及农户的组织状况和生产状况等;(2)农业结构涉及到农业部门使用的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的构成、农产品的构成及其加工品的产量、农产品的销售额、农产的收入等等;(3)这里涉及到的数量关系,基本上都可以用百分比表示出来。

我们知道,经济学研究的诸多问题中,最基本并且相互关联的问题有3个:(注:可参阅保罗,A·萨缪尔森等:《经济学》中译本(第14版),第2章。)(1)生产什么物品(商品)?生产多少?何时生产?(2)谁生产这些物品?使用哪些资源、多少资源生产?在何地、用何种技术生产?(3)为谁生产?这些物品(商品)如何进行分配?生产者能够得到怎样的收入?

在不同的国家,对上述3个基本问题可以有不同的答案。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不妨假定a、b、c都是以种植业为主的农民,分别代表着甲、乙、丙三个国家的“典型农户”。就上述3个基本问题,我们可以看到以下情形,从中可以觉察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历史过程。(注:这里综合了拉南·魏茨、速水佑次郎等(1993)以及JohnMellor (1966,p.224-228)等有关著作中论述农业发展阶段的内容。)

1.农民a只有一公顷或更少的土地,主要生产粮食作物,有时候也种植少量其他作物,生产的主要目的是维持家庭的生存;主要使用传统的生产技术,一年里劳动是季节性的,间或饲养一两头猪或牛羊等。收入很低,不依靠、也没有社会性的服务系统。

2.农民b有一两公顷土地,主要生产一两种农产品,除了家庭消费之外,很大一部分产品用于加工和销售。他能够得到各种技术服务,农业单产较高。他使用良种、机器和其他一些投入品,因此需要资金;由于种种原因,贷款不易得到,各类投入的数量有限,体力劳动强度仍然相当大。他的收入比较高,但是离城市工人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3.农民c拥有100公顷农用地,从事一两种农作物的专业化生产,生产高度商业化。其突出的特点是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使用许多大中型机械和其他先进的技术设备,部分生产环节已经自动化,劳动生产率非常高,需要大量的商业贷款和技术服务。农场完全是为了市场而生产,社区和农业服务系统起着至关紧要的作用,农产品基本上都通过合作社进行销售和加工,自己所需的各种食品也从商店里购买。收入很高,与城市居民的差别不大。

在不同的国家,类似于a、b、c那样的农民所占的比例会有很大的不同。如果了解不同类型农场形成的“农场结构”,就可以相当准确地判断一个国家农业的发展水平。这比知道该国的粮食、肉、水果蔬菜等综合了的统计数字更有意义。一亿吨粮食,由50万个农民生产还是由1亿个农民生产,是一种本质的差异。这种差异,何止天壤之别!

可以设想有A、C两个国家:在A国,a类农场占绝大多数,c类农场为零;在C国,a类农场早已消失,基本上是c类农场的天下。仅从这些事实,人们就不难对这两个国家的农业(甚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全貌有个基本的判断。

一个国家农业的基本面貌,就是由这些千千万万的农户(农场)集合而成的全景画。从农业生产者或农户(包括农场,以下同此)的微观层面上来观察所涉及的各种要素及其比例、关系和联系,就是美国、日本的学者着重研究的“农业结构”即农场结构。农户结构的总和就是国家的农业结构;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文学家等等出于不同的需要,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这种结构进行观察、剖析和研究。

如果从农产生产的诸多产品的角度,在宏观层面上进行观察和统计,计算出整个农业系统产出的比例关系,就可以看到农业的部门结构即产业结构,这就是前苏联学者注重研究的问题。在我国,无论在学术界还是行政部门,基本上都是这样理解农业结构的。

图1从国民经济结构、三大产业部门划分出发,以举例的方式展示了农业的结构,便于我们看清“农场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之间的关系。

图1 农业结构系统

这个示意图告诉我们,“农场结构”主要因制度、技术和社会条件等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即因制度(体制)的变革、法律、政策、技术以及其他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在翻阅发达国家的文献时,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根据不同的目的,人们对农场结构还有更深入的研究,例如农场数量的变化、经营规模的变化、农业劳动者的年龄结构和受教育的年份、农场的财务状况、技术状况、市场销售状况等等。他们用准确的统计数字真实地反映着本国农业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展望未来的发展前景。“农业产业(生产)结构”则主要由市场需求的变化而演变的结果——农民生产什么能够获得赢利(包括出口获取外汇)并且得以持续发展?后者是“农业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如果用“农业产业结构”来代替农业结构,肯定是不恰当的。

不同国家的农业经济学家在“农业结构”理解与表述上的差异,似乎可以从国家的经济制度上得到解释:

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经济国家,土地为农场主所有(或租赁)并且可以买卖(转让),政府不能干预农民(农场主)的生产决策,农民生产什么产品有充分的自主权;但是,农场主需要政府提供国内外市场的信息,政府也间接地影响着他们的生产决策,避免生产过剩或短缺。这些国家的“农民”虽然数量越来越少,但是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中有很大的影响力,农场问题一直是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研究的重点。

在前苏联,土地被国有化了,农业生产受到政府指令性计划的控制,国营农场、集体农庄实际上成了执行国家计划的工具,政府关注的是这些农场、农庄能不能按计划生产规定数量的农产品;国家又是农产品的主要买主,所以对农产品的生产和收购必须作出“周到的安排”,因此农产品的结构比例(即农业产业结构)自然就成了经济学界研究的重点对象。

尽管我国已经转向了市场经济,但是经济领域仍然存在着原来计划经济的一些印记。对农业结构的研究大都也侧重于产业结构而忽视了农户结构。由于我国长期实行指令性计划,加上社会化服务还不够普及,农户缺乏独立的决策能力,往往只能互相模仿,结果是农村产业结构普遍呈现趋同性。同发达国家的农业相比,我国的差距突出地表现在农户(农场)结构上的差别,这个差别导致农业生产率的巨大差距。

研究一个国家的农业及其发展,在宏观层面对农业各部门结构(产业结构)进行考察当然是需要的,但是决不能忽略在微观层面对农户结构的研究。欠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农业生产率上存在着极大的差距,这是显而易见的;但若要追究其深层的原因,产生这种差距并非农业产业结构的差异所致,而在于农场结构的巨大差异。农民是农产品的生产者,人、农户是农业结构当然的主体。正如舒尔茨所说,“解释农业生产差别的关键变量是人的因素,即农民所获得的能力水平的差别。(注:转引自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4页。)农户的规模和数量、劳动者质量(体现在其生活经历、受教育和技术培训的年限、组织程度、对科学技术的认知和接受程度、经营管理水平、决策水平等等)以及他们所处的制度环境、获得生产活动所需要的各种服务(投入物供应、农产品销售、技术咨询、信贷等)以及法律服务的可能性,等等——这一切对整个国家的农业生产率有着多么大的影响!

如果把整个农业系统比作一棵树,农场就好比是成千上万的枝叶、千千万万的“细胞”。细胞结构的不同,使得这个大千世界存在着形形色色、丰富多彩的生物体。若一棵树的细胞都是有生命力的,这棵树必然能够茁壮成长,结出丰硕的果实。若是一个国家的农场都充满生命力,这个国家的农业就具有生命力和竞争力;反之亦然。

总之,农场结构是“农业结构”的核心。把一个国家的农场结构研究清楚,才能够把握该国农业的全貌,才能够揭示其农业结构(包括农业产业结构)演变的规律和发展方向。

三、农业结构演变的推动力

农业生产系统是由劳动力、土地、资本(资金)和技术等要素组成的。随着市场需求、科技进步等因素的改变,农业系统里各要素的数量和比例关系也随着发生变化。对农业结构的研究,不仅要观察各个要素之间的联系和组合的方式,研究农业结构的现状,还应当动态地研究一定时期内农业结构的演变,才能发现农业结构演变的规律。但是,什么是推动农业结构演变的动力呢?

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内,经济结构总是在不断变化的,其根本原因是社会对不同产品需求的变化。1875年,德国社会统计学家恩格尔(Ernst Engel,1821-1896)发表的调查结果指出,收入越低的家庭,饮食费用在整个家庭开支中所占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越大。换句话说,随着收入的增长,人们对食品的相对需求会减少,而对衣着、交通、文化娱乐用品、耐用消费品等的开支会以较快的速度增长。社会对后者需求的增加,刺激着社会资源向需求旺盛的产业部门流动,为它们服务的科学技术也得以加速发展。

配第—克拉克定理和库兹涅茨的研究都表明,随着劳动生产率增长和人均国民收入的提高,劳动力首先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当人均国民收入持续提高时,劳动力便进一步从第一、第二产业流动到第三产业。这是因为:第一产业即农业部门向人们提供的主要是生活必需品。随着人均国民收入的提高,对生活必需品需求的增长速度要落后于收入增长的速度。这就带动整个经济结构相应地发生变化: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下降,第二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地位逐步上升。在此过程中,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份额逐步下降,工业和服务业加速发展,整个经济结构就从以农业为主演变成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产业结构逐步高级化。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得到改善,国家的经济实力因此得到了加强。

类似的此消彼长的过程也发生在农业部门内部。不同农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是不同的。农产品按其消费的特性,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优等品”,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对其消费需求增加得更快,即需求收入弹性大于1;二是“普通品”,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对其消费需求也在增加,但其增加的幅度小于收入提高的幅度,即需求收入弹性介于0与1之间;三是“次等品”,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对其消费需求不但不增加,反而减少,即需求收入弹性小于0。多数国家的消费调查表明,肉类、奶类、海鲜产品、优质水果和蔬菜等大都属于优等品;一般的谷类、蔬菜等属于普通品;归属于次等品的可能是某些粗粮、薯类等。

总的来说,作为生活必需品的多数农产食品,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其需求收入弹性从欠发达国家的0.9下降到高收入国家的0.16。(注:转引自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1页。)在1970年代后期,奶酪在欧共体国家的收入弹性为0.67,而小麦为-0.23,(注:欧洲共同体委员会:《农业信息》,1980年第77号。)似乎有从普通品滑向次等品的趋势。这也是农业部门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地位不断下降的原因。

收入提高而发生的消费结构变化会传递到市场,市场则通过价格涨落的信号传递给生产者;市场需求的变化,加上人口压力的增加,推动着技术创新,更多的科技成果被应用在农业部门。在不存在扭曲的条件下,优等品因供不应求,产品价格呈上涨趋势,生产者获利丰厚;次等品供过于求,产品价格下跌,生产者的收益可能大幅度下降。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会促使千千万万的生产者调整资源配置,改变生产结构,使自己的产品适应市场的需求,市场最终将达到新的均衡;社会资源配置合理化,社会需求也在更高的水平上得到满足。同时,生产者也改善着自身的效益。总之,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整个社会生产过程的效率得到了提高。

考察主要发达国家农业结构演进的历史轨迹,可以为欠发达国家提供有益的经验。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

从农场(农户)的层面来考察。发达国家过去的小农也追求自给自足;随着社会分工引起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文化的昌明、科技的繁荣、交通条件的改进、商品经济的发育、资金的积累,小农逐步转变为小商品生产者,再进一步发展成为专业化的商品生产者(专业户),最终演变为追逐利润的、现代化的大农场,组织成“农工商综合体”(注:Agribusiness这个词出现于1957年(见《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66页,译成“农业商业”是不确切的)。在不同的英汉词典里,这个复合词被翻译成“农业综合企业”、“农业综合经营”,意义也不够确切。已有人将它译为“农工商综合体”,比较贴切,值得采用。)。

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市场利益的驱动,农民不再只为自己生产,而逐渐形成专业化生产:一部分专业化于大田或园艺作物,一部分专业化于家畜、家禽的饲养,一部分专业化于农产品的运销和加工等等。在这个过程中,许许多多的小农和经营不当的农场陆续破产,劳动力不断地向其他产业部门输送,生命力强的农场兼并掉破产的农户,其规模得以不断扩大。在不同的国家,由于土地制度的限制或其他种种原因,总会有一部分农户不能或不愿意离开农业,成为兼业农户。从宏观的角度看,总的趋势是农场数量越来越少,生产规模越来越大。传统小农在转变成现代化商品农场的同时,应用的技术越来越先进,管理水平越来越高,农场的销售额越来越大,因此对市场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大。

从产业结构的层面来看。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下,农业内部各部门在不断地变化以适应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需求。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由于不同农产品的消费特性不同,优等品生产发展较快,普通品和次等品因需求疲软,生产相对萎缩。许多国家大概用了一两百年的时间,实现了从种植业为主向农牧业并重的结构性转变,其中有些发达国家畜牧业的比重已经大大超过了种植业。这就是说,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农业内部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农业产业结构也出现了变化。近几十年来,农产品的加工业迅速发展,产业延伸的链条越来越长,吸纳的劳动力越来越多,其产值大大超过了农业部门本身的产值。

类似地,我们也可以从生产方式、生产技术的层面、从市场的层面来研究农业的结构。发达国家的农业生产单位大都是家庭农场,生产由家庭经营。农场主通常参加若干个合作社,农业产前和产后的各个环节大多通过合作社实现了农场与市场的联结。通过合作社,农场主可以获得各种服务、技术更新和资金的支持,获得最新的市场信息等等。

综上所述,每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都伴随着农业结构的不断演进。土地改革和农业制度的变迁,使小农和佃农发展为具有充分决策权和资源支配权的农场主,农场数量在不断减少,规模在不断扩大,原先组织较差的个体农户逐步联合起来,建立起多种类型的、能够提供各种各样服务的合作社——这一切都为农业生产率的增长提供了可能。

国际经验昭示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农业结构演变的基本动力和当事人是农民、农场主。同时,本文经常使用“农业结构演变”这个说法,主要是想强调农业结构的变化是一个自然的过程。

四、政府的作用与国际比较

在农业结构演变的过程中,政府能够扮演什么角色呢?

应该说,在“主要因制度、社会条件而变化”的农场结构的演变中,政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重要的是建立和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体制环境,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的国家通过法律、规章确定务农者的资格,使相形见绌的农场不断退出农业;使农户享有充分的决策权和对资源的支配权,使资源向效益高的部门流动;规定适当的土地继承制度,避免土地“细碎化”,为“有生命力的”农场扩大规模创造条件;同时,对脱离农业的劳动者进行教育和培训,为他们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改善基础设施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支持农业科学研究,为生产者及时提供国内外市场的信息,鼓励和支持农民建立各种各样的合作社为自己服务等等。另一方面,国际经验也提供了不少教训。一些国家通过行政手段,限制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土地的自由流转,阻碍农户规模的扩大;限制甚至剥夺农民在生产方面的决策权和对资源的支配权;不准农民建立为自己服务的组织,通过行政手段割断农业生产的链条;通过扭曲的价格关系,迫使农民把农产品低价卖给政府所控制的垄断性企业等等。

在“主要因市场需求而变化”的农业生产结构方面,起主导作用的是市场的力量。与市场相比,政府的作用只是第二位的。在这里,政府可以也应该通过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对农业生产结构的变化施加影响,既要避免生产下降引起供给不足,也要避免生产过剩致使产品价格下跌伤害生产者。政府、研究与咨询机构等可以而且应当对国内外市场进行周密的调研,对农产品供求形势进行科学的预测;有条件时,建立国家食物保障的预警系统,确保国家主要农产品供需的基本平衡。政府应当就市场发展的趋势和需求结构的变化趋势作出判断,就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提出导向性的意见。这与计划经济那种“计划安排”有本质的区别。用行政手段“按计划”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过多的干预和“调整”,往往是事与愿违。这些机构作出的关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建议是否可行,能否奏效,只能用事后的市场绩效来检验和校正。

比较是学习的好方法。国际比较能开眼界,出思路,启迪智慧,揭示规律。通过国际比较来研究农业的体系、结构,对我国农业的健康发展大有裨益。了解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大体上可以预见欠发达国家未来的发展趋势;看看发达国家现在的农场结构和组织,可以为我国下一步的农业体制改革提供一些思路。

比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率的差异,可以从农业结构的差异上找到根源。研究发达国家的农业结构及其演变,可以明白这些国家的农业现代化走过了怎样的道路,他们的农业劳动力生产率是怎样提高的,为什么许多发达国家的一个农场可以养活上百人等问题。

可以用一个比方来说明组织结构的重要性。我们知道,自然界的碳元素以不同形式存在,其物理特性各不相同:金刚石和石墨都是晶体结构,但因碳原子在晶体结构中排列方式的不同,它们的物理性质也就迥然不同:金刚石的硬度为10,而石墨的硬度为1。农场、农户应当通过恰当的形式组织起来,改变“无定形状态”,才能使国家的农业系统变得强而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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