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水务局 甘肃省定西市 748200
摘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主要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出发,通过引入以政府与私人投资者为主体的博弈关系,分析博弈各方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收益和在现实供需关系下的收益格局,特别是私人参与供给下的博弈均衡,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给机制进行研究。结合国内的经验借鉴进行实证分析,从而提出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给机制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博弈
一、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基本特点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亦称村镇供水或农村供水,是指向广大农村地区的乡镇、村庄等居民点和分散农户供水,以满足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用水需求。农村供水主要包括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两大类。集中式供水是指以一个或多个居民点为单元,自水源集中取水,经净化、消毒后,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目前,根据水利部确定的统计口径,集中式供水工程指日供水规模为20立方米或受益人口在200人以上的农村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是指以一户或几户为单元的供水方式。本文主要讨论集中式供水工程。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面广量大、小型分散,建设和管理难度大,与城市规模化集中式供水水厂形成鲜明对比。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具有如下特点:一是量大面广。我国农村地区地域辽阔,农民居住相对分散,农村供水工程分布面广量大。农村人口仍依靠工程规模较小的分散式供水工程提供饮用水。二是形式多样。就农村供水工程的形式和规模而言,既有小到一家一户的微型工程,如手压井、水池、水窖等,也有大到覆盖若干个乡镇、几十个村,日供水能力上万立方米,与城镇自来水厂区别不大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农村供水工程主要是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部分兼顾为农村地区二三产业供水。三是服务对象主要为弱势群体。农村供水工程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农民依然是我国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许多农民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远离城镇、贫穷落后的地方,人均纯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较低,且受教育程度低、卫生知识少,绝大部分农民经济承受能力有限、饮水安全意识淡薄。四是供水成本高,工程管理难度大。农村供水工程普遍规模小,单个工程受益人口少,造成工程建设人均投资大,供水成本高。在我国广大的农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的水商品意识淡薄、经济承受能力弱,还受继续使用分散水源、用水量小等一系列因素影响,水价标准低且水费收取困难,给工程良性运行带来了难度。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困境”———“三伪效应”
21世纪以来,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相关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对工程实施招标,并加强监管,力保工程建设高质量、高回报。同时,审计方对工程的预算、招标、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实施全方位的绩效审计,各种绩效审计工具也相继推出,例如: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但管理方、施工方和审计方“并不是像习惯上一般认为的那样总是代表社会和集体的利益而不受任何非理性的干扰。”施工方以盈利为目的,力求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获取更多利润。管理方和审计方作为对工程项目绩效的监管者也具有经济人的特性,一定程度的自利倾向使他们也存在着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三五”规划》也指出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工作薄弱;部分农村供水工程,特别是先期建设的单村供水工程存在设计时未考虑水质处理和消毒设施,或者设计了但未按要求配备,配备了但不能正常使用等现象,造成部分工程的供水水质不能完全达标等。归纳起来,以下几方面的原因可能导致了这种“困境”的出现。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1.管理方对工程绩效的“伪监管”
中央政府明确要求地方各省、市、县的相关部门要对工程实施有效监管,保证工程绩效目标。虽然项目主要责任单位都成立了专门机构来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但是由于某些工程地处偏远乡村,相关机构的管理人员无法及时到位。同时由于职责上分工不明确,出现特殊情况或问题时,相关部门存在互相推诿等问题都会导致监管不力。而复杂的社会关系,使管理方有时难以抵挡施工方“糖衣炮弹”的诱惑,对于工程绩效目标问题视而不见。另外,盲目追求“超额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处于领先水平”等目标也使得管理方可能在追求量上更优的同时,忽视了“质”的提高。
2.施工方对工程绩效的“伪保证”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方,而施工方以获利为目的,就需要考虑成本收益原则,当为了确保工程绩效目标而付出的成本高于其日后获取的收益时,就有可能出现偷工减料等现象,同时由于工程的建设效果具有长期性,质量稍有欠缺带来的不利影响可能暂时甚至永久都不会被发现,在这种急功近利思想、自利本性的促使下,工程建设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3.审计方对工程绩效的“伪审计”
有学者研究指出:虽然“审计失败”在政府审计中鲜有涉及,但是规避审计失败是政府审计不可回避的话题,审计失败的表现形式主要为:审计人员出于某种不良动机,刻意隐瞒项目中存在的错误和舞弊;审计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与建设工程审计风险成反比。
三、结论与对策建议
3.1结论
本文从博弈论角度,对政府和私人投资者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中的动机以及在这种动机支配下的行为策略进行了阐述,分析现实供需关系下的收益格局,特别是私人参与供给下的博弈均衡,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给机制进行研究。本文的分析仅限于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私人供给问题中的一些根本利益冲突抽象出来,所列举的相关特征与现实情况不完全一致,有待于在深入研究的过程中补充调整。例如,理想化政府的假定,当存在决策者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不一致、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委托代理关系等问题时都会造成均衡的偏离。政府与私人在生产效率上的差异也还需要作深入探讨。
3.2对策建议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对改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给机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3.2.1保障制度内供给,拓展制度外供给(1)加大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以公益性为主导的基础性设施,主要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等弱势对象,应属于公共财政重点扶持领域。政府有关部门应保证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的连续性,建立长效机制。(2)引入市场机制,开放水利设施建设权,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积极引进民间资金和外资,按照“谁引进、谁收费、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经济主体、社会力量参与,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民自愿投入为基础、其他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给渠道。利用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制度外资金介入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领域。
3.2.2转变工作作风,创新组织管理体制政府应转变工作作风,规范筹资筹劳制度,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提高群众积极性和参与程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创新议事方式,完善“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机制,采取实地调查等统计手段,广泛听取意见,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切实符合农民利益,避免“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参考文献:
[1]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
[2]刘秉镰,刘维林.准公共物品私人供给机制的博弈分析——以中国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为例[J].中国软科学,2016(8):145~151.
[3]杜威漩.制度创新与合作博弈均衡的实现——农业水利设施投资困境与对策[J].水利发展研究,2015(11):28~31.
[4]倪焱平,钱焕欢.中国农村水利设施供给制度研究[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16(4):142~144,147.
论文作者:殷源远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8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29
标签:农村论文; 饮水论文; 安全工程论文; 工程论文; 供水工程论文; 施工方论文; 绩效论文; 《建筑细部》2018年第2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