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再就业工程的有机载体--对杨浦区社区再就业工程实施的思考_社区建设论文

社区:再就业工程的有机载体--对杨浦区社区再就业工程实施的思考_社区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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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冗员大量分流的情况下,依托社区实施再就业是一条有效的途径。近几年,杨浦区立足社区,扎扎实实地推进再就业工程,取得了较明显的进展。市委书记黄菊同志曾两次来我区视察再就业工程,给予了较高评价。然而,社区实施再就业是一项全新工程,我们的工作才起步,如何更好地把这项工作做深做实,还需要研究和探讨,本文旨在从这方面作一些分析思考。

一、杨浦区依托社区搞好再就业的现状和做法

80年代末至今,杨浦区先后有10余万职工下岗待业,经过各级艰苦努力,已有8万多人陆续得到安置,截止今年7月底仍有下岗、失业人员2万余人,成为本市中心城区之最。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独特的区情。杨浦区是上海市最大的居住区和人口导入区。现全区常住户籍人口110万,占上海中心城区人口的六分之一,比解放初期净增了2倍。杨浦区又是上海最大的传统工业区。目前,区域内大型工厂集中,有部属、市属企业486家,其中大中型企业115家。行业门类有纺织、轻工、冶金、化工、烟草、机械、造船等。区域内国有企业职工达44万余人,区属企业职工达7万余人。

人口多、传统的工厂企业多、产业工人多,这一特定的区情,在经济结构调整的进程中,必然会导致区域内众多的企业人员下岗、失业。早在80年代,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刚刚起步时,职工下岗便开始出现。到80年代中后期,随着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的企业改革的深化,下岗职工数量有所增多。进入90年代,伴随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力度的加强,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产业代替了夕阳工业,区域内的传统工业日渐萎缩,走向衰落,一大批产业工人和低技术工人被淘汰,使下岗职工问题日见凸现。杨浦区因而成了失业下岗人员的“高密度”区。

(二)“高就业政策”引发的三次失业高峰。“文化大革命”结束不久,数以千万计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城,当时杨浦区吸纳安置知青就达2万人。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大步推进,大批农民进城务工,出现了第二次就业高峰。现居住在杨浦区的“准常住”人口就有30万之多。外来民工的涌入,产生了与本地职工的直接或间接的就业竞争。而这些外来民工年龄优势和工资率的偏低,又造成了本区大龄职工的再就业障碍,使一大批职工下岗、失业。我区1990年至1994年这段时期内下岗的职工所占比例为38.9%。第三次失业高峰就是近几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计划经济时期所积压的矛盾集中爆发出来,失业问题以千万计的“职工下岗”形式出现。我区在这一高峰中下岗的人员比例为53.6%。第三次失业高峰与前两次相比,形势更为严峻。我们对11个街道(镇)914名下岗人员调查显示:男性为284人,女性为630人;36-45岁668人,占73.08%;大专文化程度以上25人,占2.74%;高中378人,占41.36%;初中501人,占54.8%;小学以下10人,占1.09%。从事纺织行业365人,占47.59%。初级以下技术工人784人,占85.78%,高级技术人员只有3人,占0.33%。这些情况反映出,这一批下岗失业人员,大多经过“文革”、上山下乡,文化和业务水平偏低,在企业改制中,首当其冲地被“富余”了。“第三次失业高峰”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城市失业者层”的队伍。

(三)有效需求不足,市场占有率下降。从宏观大背景看,城镇居民第一轮初级需求已经结束。据统计,1997年每百户居民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为:彩电119台,冰箱102台,洗衣机87台。家电及一般生活用品滞销,市场难以拉动。因消费有效需求不足,商品大量积压。据我区商业销售收入、利润情况看,呈明显下降趋势。区域内最大的第三百货商店,1997年销售产值比上年负增长28.2%。销售市场不景气,联带了区属工业利润连年下降,在1995年至1997年的三年中,都出现负增长,1997年负增长为29.5%。今年8月份工业总产值比去年同期又下降7.5%。由于工厂生产减少或停产而导致的工人下岗、失业率占八成以上。

大批职工下岗,给我区的再就业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十分艰难的形势下,区委、区政府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面向社区,依托社区,将社区建设和管理与推进再就业工作结合起来,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是结合社区建设和管理,创造就业条件。在积极探索“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新体制过程中,我们从纺织系统下岗人员中竞聘居委会干部694人,占全区居委会干部总数的30%,一批年龄较轻、文化程度较高、能力较强的下岗人员担任居委会主任、书记,使居委会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居委工作增添了活力,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这一做法,作为一种新模式在全市推广。在街道监察、社区保洁、保绿、保安等社区管理岗位上,力争腾出新岗位,先后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000多人。同时,积极置换一些国有企业闲置的厂房兴办室内集市,将马路市场引入室内,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进场经营和管理,全区已兴办室内集市16个,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摊位800多个,安排人员1100多名。

二是拓展社区服务业,增加就业机会。各街道(镇)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组织下岗人员从事临时工、季节工、突击工、钟点工和家电、钟表修理、服务加工、居室装璜、盒饭净菜供应、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全区通过发展社区服务行业,兴办为民便民服务网点等途径,直接吸纳下岗人员2700余人,为13000余人次提供了就业机会,占社区安置的32.6%。

三是结合发展社区经济,提供就业岗位。我们积极引导各街道(镇)以市场为导向,努力扶植有生命力的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兴办了一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下岗人员开辟了就业岗位。全区在社区经济的发展中,为下岗人员提供的就业岗位,已占社区安置总量的44.8%。

实践表明,依托社区实施再就业工程,前景十分宽广。但如何深入挖掘开发、有序整合社区再就业资源,还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二、对社区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基础分析

根据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城区功能定位的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社区是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有机载体。

首先,这是“再就业工程”本身对社区功能的必然要求。社会学的一般观点认为,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础单位,是城市宏观管理与微观运作的中介机制,是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第一场所,社区的成熟性是现代化城市的标志之一。社区是下岗、失业人员滞留的基本场所,对他(她)们有管理和服务的义务。在实施再就业工程中,社区担负着本区域内再就业工作的具体操作与管理,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这是因为:1、街道是社区的母体,是社区行为的主导者,从而社区构成了维护社会稳定的载体;2、通过街道这一介质,再就业工程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耦合,其结果必然是再就业工程会对社区的功能发生新的要求,要求社区必须担负起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主体工作。社区理应成为落实再就业工作任务的有机载体。

其次,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发展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了新的就业空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一直推行“大社会,大政府”的社会运行模式,即政府及政府领导下的国有(营)企事业单位在履行本身职能的同时,还承担了相当的社会性职能,构成了我国独特的“政府办社会”、“单位办社会”这一社会保障模式。但经济体制的转型,市场经济的确立与不断完善,要求我们不仅要实施政企分开,还必须实现企业职能与社会职能相剥离。同时,随着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展开,“大社会,小政府”这一社会现代化运行理念的付诸实践,政府也必将把原来包揽的大量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转移给社会。这都要求我们必须对社会、政府和企业间的职能关系进行梳理,而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发展恰好为理顺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社区也就历史地成为落实这些分化、独立出来的社会职能的有机载体。从这种意义上讲,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发展是我国经济良性运行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动力机制。

“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新体制的实施给社区建设和管理带来了良好发展契机,并在发展中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了新的就业空间。作为街道与社区双重属性的集合体,它最基本的社会结构功能包括社区建设、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基本社会职能决定了社区建设与管理过程本身就孕育着大量的就业机会,能为社会提供相当数量的就业岗位。

此外,还应充分注意到,社区还有一项特殊的社会职能——经济职能。街道经济发展几经起伏,伴随着国有企业“抓大放小”改革步伐的加快,社区的经济建设和管理职能得到了提升,也势必带来大量的就业机会。

当然,社区的功能并不止此。作为人民群众生活、社会活动的基本载体,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职能也在不断发生调整和转移,社会要求社区组织承担的各类功能目标会日益增加,如希望从繁琐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通过社区服务实现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就是这类要求中的典型表现。社区服务业发展方兴未艾,这为在社区搞再就业工程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再次,各级政府部门推出一系列优惠措施,为在社区搞再就业工程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既是顺应社会变迁的要求,也是适应经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需要,探索多渠道安置分流下岗、失业人员的途径,各级政府部门对再就业工程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倾斜政策,为实施再就业工程提供了政策保障。区委区政府从“三个有利于”标准出发,也制定了一些推进社区再就业的灵活措施,如对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工商业或开办合伙企业而新增加的税收实行“返退税”,为落实再就业工程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综上所述,再就业工程和社区建设与管理之间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社区的发展为下岗、失业人员带来了大量劳动就业、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下岗、失业人员又为社区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人力支持;社区再就业岗位的开发,既满足了一些居民对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又实现了部分国民收入在社区层面的再分配,使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劳动所得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社区发展再就业工程是一项十分有益的社会系统工程、稳定工程。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深刻地感受到,在社区实施再就业工程,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挑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传统观念中的一些负面效应给择业造成较为严重的思想障碍。传统的价值取向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劳动者就业的依赖性,使不少人在就业观上产生偏差,轻视集体企业,甚至鄙视个体或私营企业和临时工。再加上社区的本土化起步较晚,社区意识淡薄。在这双重因素作用下,不少下岗、失业人员对社区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到社区就业是一种屈就行为。从心理上分析,重虚荣,使一些人在择业时放不下架子,丢不下面子,不愿从事脏、累、苦的工作。对区内部分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的抽样调查表明:有70.88%的下岗、失业人员仍把重新上岗的希望寄托在政府安排上。其结果是:在实施社区再就业过程中,经常出现有人没事干,而有事却没人干的悖反现象。

第二,“全能单位模式”制约着就业观的转变。由于长期以来单位组织不同程度地承担着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多元目标和职能,尤其是担负着各项沉重的职工社会福利保障与生活、后勤服务职能。这种“全能单位模式”强化了个人的“单位意识”,对单位有着绝对的依存、认同和参与意识,而对从事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这一全新的就业岗位仍缺乏足够的热情和积极性。我们调查发现,区域内下岗、失业人员在择业时仍主要倾向于“正规”单位,64.24%的人员表示只有在实在找不到正式工作时才会降低要求,有岗位就上;而还有28.48%的人员表示还将继续等待而不屈就。

第三,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滞后制约着社区再就业工程的有效开展。社会医疗、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在择业时顾虑最多的仍是这一问题。对区域内下岗、失业人员的调查表明,约有69%的下岗人员仍依靠原单位报销医药费用。他们中很多人为了保留在原单位的劳保关系,宁愿靠领救济金或采取隐性就业的办法度日,也不愿到街道或居委安排的新岗位工作,担心一旦重新上岗,解除了与原单位的劳保关系,医疗养老就失去保障。

三、深化社区再就业的思考

劳动力的流动,就业和再就业问题是较为复杂的世界性难题,同时也是世界各国在发展经济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在经济学中,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通常被认为由以下四个方面组成:即充分就业、维持物价基本稳定、经济增长、实现国际收支平衡。其中,充分就业和物价基本稳定两项是最重要的目标。在我国宏观经济政策中,就业问题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面临的重要课题。再就业工程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社区再就业是确保再就业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性因素。因此,我们要以抓住社区再就业为突破口,以推动再就业工程全面落实和实施。

(一)就业、再就业与社区再就业

社区再就业是当今我国城镇所面临的新课题。要搞好社区再就业工作首先要明确社区再就业的对象、范围与使命,以及就业、再就业二者的区别与联系,从而有针对性地抓好社区再就业问题。

就业是个较为广泛的概念,其所涵盖的对象和范围很广,既包括毕业分配的大、中专学生,也包括失业者的再就业,并且随着隐性失业状况的显性化,一批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使再就业群体不断扩大。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完善,今后劳动者在市场上只表现为就业和失业两种形态。就目前社区而言,再就业的主体是因国有大中型企业减产、停产、转产或破产而离开企业,失去了工作的人,同时还应包括三资、私营等企业中失业的城镇人员。社区再就业的对象主要应确定为居住在本社区内的下岗人员,而不能无限扩大到社会。

(二)社区再就业的目标定位

社区再就业必须找准再就业的目标,而社区再就业目标应根据社区的特点来确定。

首先,应确定社区再就业的短期目标。从现阶段的实际来看,要以社会稳定为第一目标。社区要积极做好下岗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他们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问题,促进社区及社会的稳定。社区要发挥自身的优势,通过谈心等引导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打破就业终身制的传统观念,走出心理误区,端正择业观,树立劳动需求由市场调节的新意识,增强他们对未来发展的适应能力,从而使他们心理稳定,恢复信心,提高技能,促使下岗职工再就业。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优势,致力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缓解社会失业的压力。

其次,从长期目标来看,社区再就业要在解决失业职工再就业问题上,促成“就业——失业——再就业”的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地使每个失业人员找到自己合适的工作,减少失业率。从目前看来,这一目标的实现还有很多困难,但经过努力仍然是大有作为的。

(三)当前实施社区再就业的对策与措施

首先要适度控制外来劳动力的用工总量。增强失业人员的竞争意识,不盲目排斥外来民工平等竞争,竞争上岗则是未来的就业趋势。要着眼于本社区的实际,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适当提高外来劳动力的雇佣成本,鼓励本社区失业人员与外来民工平等竞争上岗;同时,对部分岗位采取限制外来民工的做法,以解再就业的燃眉之急。

其次,延长商业、服务业营业时间,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引导消费,加快日常生活用品的更新换代,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适当延长营业时间,都能产生连动效应,带动各行各业吸纳部分劳动力,促进社区再就业的发展。

再次,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提高就业者的素质,推迟就业年龄。社区教育的特点是实用性强,因此可以把职业学校转由社区来办。同时,社区要根据经济结构调整趋势,街校联手,大力开设一些适用性强、见效快的职业培训,促进低层次的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移。

最后,深化企业改革,控制失业源头。把国有企业的改革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尽快实现扭亏为盈,以增强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此外,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充分发展,大力发展非“正规”就业,充分发挥这些经济实体在开拓就业岗位上的作用。

(四)面向21世纪的社区再就业

加快社区服务产业化的进程。配第一克拉克定理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力首先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当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时,劳动力便向第三产业转移。目前,在发达国家的第三产业中,社区和个人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一般占50%以上,我国只有20%左右,发展潜力很大。因此在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思路上,应走社区办“社会”之路,加快社区服务产业化进程。这一产业的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就业岗位多。因此,应尽可能地集中力量发展适应知识经济要求的社区服务业,建立有竞争力的社区服务产业,使社区服务业化、集团化,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构建社区高级职业培训中心。21世纪是知识经济为主导的社会,知识劳动者将成为社会劳动力的主体,知识水平的高低将决定劳动者就业的起点和就业方向。面对这种趋势,社区需要未雨绸缪,弥补学校教育与就业技能间的知识断带,建立社区高级职业培训中心,根据经济发展的需求、失业人员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的不同,不断调整教学内容。此外,还应把初级技术水平的培训与中、高级技术水平的培训相结合,特别应注重对失业人员经济价值能力、创造能力、应付非均衡能力的培养,为再就业注入新的活力。

完善劳动力市场中介信息服务。未来的社会是信息社会,攫取信息是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的重要手段。社区可利用集团优势,与区域内的高科技以及科研机构联合,加快实现社区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化建设,积极推动社区间、社区与企业乃至全国统一信息网络的建立。建立好失业人员的有关专长、年龄、技能等各方面的档案信息,通过各种不同渠道、媒体了解和预测社会上需要就业的劳动力情况,调查并预测社会对劳动力的各种需求,根据劳动力供需情况,有计划地向各企事业单位介绍用工,由用人单位择优录取。同时使就业者抓住各种就业机会,了解市场动态,随时顺应市场的变化,调节就业的方向,避免行动上的盲目性。

总之,我们要对社区再就业工程在社会再就业、深化企业改革中的突出地位、特殊功能与价值作出恰当的评价,不断深入挖掘其潜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再就业之路,使之成为21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条独特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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