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与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创新_农民论文

中国农村的变革与农村金融体系的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农村论文,金融体系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中国农村出现的大振荡、大改组、大发展

我们知道,社会制度变革,不可能简单重复过去,初始条件变了,其他的一切也就不可能回到制度起点。中国农村金融体制经过几十年来的摸爬滚打,现在要退回到纯正的合作金融体制是不可能的。同样,在国外许多国家的农村金融模式也不可能照搬照用,因为基础条件不同,建立在不同的基础条件基础上的一切都需要重新构建。在现实条件下,中国农村金融体制,只能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创新的主导下继承,核心是创新,创新是惟一的出路。

为什么还要继承?我们过去所经历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总体上是不成功的,但不能因此而全盘否定过去,应当清醒地看到过去的农村金融服务中,曾经有过许多骄人业绩,曾经有过许许多多的领军人物和模范事迹,曾经有过很不错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只不过是这些优良要素,没有形成主流,没有上升到主导地位,没有升华为普遍的行为规范和制度安排。继承过去的宝贵遗产既是一种文化力量,也是一种物质力量,是新制度产生或原有制度创新的生长点。

为什么要创新?因为中国农村金融环境变了,而且已开始进入大振荡、大改组、大发展的新时期,也就是说已经进入到一个社会深刻变革的时期,只有在新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创新,才会有发展空间和生存余地。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就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过去的实践需要继承,现在的实践需要求证,未来的实践需要探索。

从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来,农村建设摆上了重要地位。遂后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提出发展现代农业的指导方针,并确立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一系列经济政策,今天的“三农”,从内涵、目标、政策和标准,同以往任何时期相比,确实出现了一个历史性转折期,由此也必然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期。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也必须跳出以往的思维定式,深入探索农村金融体系的历史任务和市场定位,重新确立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中国的农村大变革,体现在哪些方面呢?从经济社会结构性变化方面,大体可以看到以下几方面的鲜明表现:

——中国农村人口的大分流。从最近十几年来,农村青壮劳动力中的一大部分离开了第一次产业,进入了第二次、第三次产业,全国农民工总人数超过1亿人,城市第二次、第三次产业中的就业人员,将近一半是农民工;真正在农村从事传统农业的劳动力到2005年为29976万人,每户平均只有1.18个劳动力;重庆市农村外出打工人员达到700亿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51.6%。农村劳动力分流,是农村生产力结构和社会结构变动的基础性因素,这种变化还在加速发展。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嬗变。在中国农村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经营承包责任制”是一个长久性的制度安排,政府对农民授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三十年到五十年不变。但不变中仍然有着复杂的变化。其一,城市化和基础建设的发展,政府对农民征用和租用的土地规模相当大,每年要有600万亩到1000万亩农田转为非农用地;其二,农村青壮劳动力流出之后,一部分承包的土地需要转包,只有允许土地经营权的流动才能避免耕地的撂荒;其三,农村专业户的发展,必须获得相应数量的土地资源,才可以实现规模经济;其四,土地资源的恶化,沙化、毒化和土地贫瘠的现象日益显著,国土整治日益紧迫。

——农业科技的发展和普及。在国家科技政策扶植下,农业科技成果增多,科技开发和成果运用对农业发展至关重要,农民对科技的渴望日前强烈。多少年来,农民作为被动的科技接收者,只要多使用化肥和农药就能增产,现在发生了相反的变化;使用化肥越多,农民生产成本就越大、土地污染就越严重;使用农药和激素越多,农产品的品质安全就受到越大的威胁。靠传统资源和劳动投入来增加农民收入,几乎已接近极限。现代农业本质上是以科技为基础的农业,农业科技的普及型推广,是农业现代化、农民富裕、农村和谐发展的希望之光。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兴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激发了农民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这是制度和政策的威力所在。但从经济结构来说,它仍然是以小规模家庭经济为基础,这种制度必然有其发展极限。近十年来,农民从切身体验中,创造性地发展了合作经济组织形式。目前,全国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18万多个,将近四千万农民在这种组织中获得了发展的新机遇。2007年,全国人大正式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对这一新动向的法律肯定,必将加速农村组织结构的深远变革。

——农村产业结构的加速转型。经过近三十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国民收入水平、社会消费结构、居民消费模式都发生了重大转变,由此也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传统以粮食生产为主导的农业生产模式,已逐步向以市场需求导向的多类型、多层次、多品种的大农业转变,已经开始出现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安全农业、观光农业。种植业特色化、养殖业规模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农业服务社会化,也在加速形成。传统的春种、夏锄、秋收、冬藏的生产节奏性规律正在淡化与逐渐消失。

——农村经济循环方式的调整。在上述变化的同时,农村经济加速朝向大农业、大市场、大分工、大循环的方向发展,多少年来所期待的内外交流、城乡互助将变成现实。传统农业中,农民是以家庭为中心的生产单位,以国家收购为依托的产品流通,而且是一年看一年、一年盼一年。现在,农民的资源链、生产链、产品链、流通链、资金融链、信息链都在延伸,尤其是物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是困扰农民的几个关口,一家一户的农民难以抗衡,不得不穷于应付。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会带动一系列产业发展,经济潜力十分巨大。

——农业风险因素日益复杂。传统农业只偏重于关注旱、涝、虫、雪、风等自然灾害,农民家庭也只愁婚丧嫁娶、天灾病孽。现在的农民面对着多方位、多层次的风险,诸多风险随时可能落到农民头上。如果美国出台一项贸易政策,就可能把一大批中国农民打晕;突发而来的畜禽病毒,可能把一批农民搞垮;城市外排的“三废”可能导致千百家农民受损,轻则减产、重则丧命。经济学家常说的市场风险、货币风险、价格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道德风险,或多或少地直接或间接地渗透到农民的身上,脆弱的农民难以承受其重。

——市场导向与政府导向的交替与摩擦。经济市场化以后,农民对市场还需要有一个相当长的适当过程,农民对市场规则知之甚少、知之甚迟。农民获取信息的成本高昂,他们没有条件通晓天下大事。市场功能失灵时,必须有政府的适当干预。农民对于国家的行政管理,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当农民求助于行政管理部门的难事,往往得不到政府部门的救助;而农民上街卖一点农产品,则有一拨又一拨的执法官员来干预,“七八个大盖帽管一顶大草帽”。农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也导致农民苦不堪言。

——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意识的觉醒。在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大课堂之中,大多数农民的维权意识、决策意识和经营理念有了很大进步,农民对社会事务也有了较强的参与意识,他们开始要求知情权、话语权。凡是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最终会受到农民的抵制。今天的农民,逐渐从单个的、封闭的小农圈圈中走出来,正在向有组织的农民、群体的农民、社会化的农民转变。

——农村二元化社会结构只能淡化不能消失。受历史和现实条件的限制,农村经济社会二元化结构在短期内不会有明显收敛。处于社会最低端的贫困县和贫困农民,要经过几十年发展过程才有可能发生根本性转折。国家目前正在下力气扶贫的县还有592个,贫困县人口达2.3亿人;按国家目前设定的年平均收入693元人民币的贫困标准计算,绝对贫困人口还有2148万人;如果按照联合国设定的贫困标准,以每天平均消费低于两美元来衡量,则中国贫困人口的数量还要翻上几番。假定贫困地区人均收入每年增长率可以达到10%,即达到目前农村居民年平均收入4631元的水平,至少还得二十年以上。

以上10个方面的变化趋势,有的已经洞如观火,有的正在悄然兴起,出现这些变革有其必然性,变革中蕴藏着发展机遇,但也蕴含着变革成本。发展机遇能不能转化为农民的直接收益,变革的成本能不能得到公平分摊,则是对农村经济制度变革效果的检验。

二、中国农村需要进行综合性经济金融改革

中国农村制度大变革只是已经呈现出来的变革动向,变革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目前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变革结果。这种变革有其客观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同样也不能否定有某种逆转的可能。金融业集合着社会庞大的资源,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大变革,理应做出积极的贡献。

在这场大变革中,农民是创造变革奇迹的主体,真正的财富是靠农民自己创造出来的。农民对于摆脱贫困,早日建成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农村,有内在的强烈的变革愿望、意志和力量。尊重和相信农民的创造力,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政策基点。

建设现代农业,建成新农村,除了有上述思想基础外,还必须有足够的投入。据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的计算,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大约20万亿元。如果是二十年到二十五年内实现,每年投入需要8000亿到10000亿元。这样一笔巨大投资,无论对国家还是对农民来说,都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世界经济发展史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并不是事先就准备好了足额的资本投入,而且同样数额的投入也不是等额的成果。在高效的经济体制中,资本运动可以产生出多倍乃至几十倍的增值效应。这种资本倍增效应能否实现,就决定于农村投融资体制构造的协调性和体制运行的高效性。

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从2000年到2005年,中国农村固定资产年度投资完成额自6695亿元上升到了13678亿元,从投资总量和增长率来说都是可观的。但从投资结构来看,用于农业投资只占10%左右,大部分投资是用于制造业和建筑业。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加大投入的领域,是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农村公共建设投资和农村科技推广投资,目前这方面投资还相当有限。近几年来,国家预算用于支持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保障的支出额逐年上升。2007年国家预算中社会保障支出额达到3913亿元,比上年增长15.3%,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安排,显示了国家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决心和支持力度。各地金融机构投入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从2000年的10950亿元上升到2006年的19430亿元,每年平均增长1500亿元左右,也可以证明金融业的支农力度也在加强,其中大部分新增贷款是由农村信用社提供的,农村信用社已成为事实上的支持“三农”的主力军。

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投资需求十分庞大,但目前的投资水平以及“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等政策的贯彻实施,我们国家有相当雄厚的实力,逐渐扩大对农业投入的。当然,投资规模固然重要,但更紧迫的是如何加强投资规划和管理,提高投融资的使用效率,避免资本的流失和无效投资。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投资渠道过于分散。财政用于农村的投资渠道将近30余项,分别由不同的管理部门和不同的方式与程序进行管理。多渠道投资,极易导致资金截留、设租和财力分散,形成不了整体有序推进。(2)缺少正向激励机制。多种投资由政府部门控制,“跑部‘钱’进”成为一种获取资金的常规,能跑能叫的地方获得的可能最多,偏远实干的地方就可能落入被遗忘的角落,形成不了正向激励机制。在这方面,韩国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3)财政投资与金融机构融资形成不了合力。两种不同的资金渠道信息不通;两种不同的资金缺乏资金联动、风险互换的机制,难以发挥财政杠杆的作用。结果是财政资金紧张不够用,金融资金富裕不敢用。(4)产业规划与财政金融政策缺乏协调。从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长期建设来考虑,“三农”急需要办的事情,没有足够的财力配合;许多资金在无约束条件下大量流入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重复建设,甚至劳民伤财、误国误民。

长期以来,中国经济管理体制中的条块分割、权利垄断的思维定式和行为惯性,从未受到实质性冲击,在市场经济逐渐形成的过程中,原有的痼疾在某些环节滞留甚至还有所强化。新农村建设中的主要障碍,不是资金的绝对短缺,而在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综合性的经济金融配套改革。

三、准确地估量农村经济(县域经济)的承载能力

中国农村的大变革,一方面必须充分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动员亿万农民为改变自己的处境而艰苦创业。没有农民的自主参与,仅依靠外来的救助和恩赐,永远也不会有积极效果。南方某地的村村通工程中,政府机构派车把水泥送到村边,通知村委会派人卸车并搬运进库保管,但村子里谁也不出工,结果水泥在路边遭雨淋后硬化。这种事例虽然有一定偶然性,但也说明了内在哲理。政府再好的愿望,如果不被群众所理解和接受,结果也会事与愿违。多少年扶贫经验,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得到了同样验证。

凝聚民心、动员民智、珍惜民力,这是一切经济工作取得成功的基本原则。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有多大的承载能力,必须要有一个正确估量,才能量力而为、聚力而为、为其所成、为其所期。中国农村地域宽阔,差别悬殊,进行新农村建设不可能步调整齐、口令一致。只有承认差别,才会有正确选择可行政策。各地区县一级社会经济基本状况的差异程度,我们可以从表1中的经济社会数据作出比较。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县一级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相当明显,享受金融服务水平差距更为突出,况且平均数不代表大多数,大多数低于平均数。在新农村建设中,对农民总体的承受能力不能估计过高;在不同地区之间更需要注意现实存在的巨大差异。

——从财政收入来说,在一个区域中,以县为单位,县级财政收入平均超过10亿元的只有长江三角洲的75个县,财政收入平均超过4个亿的县只有环渤海区的82个县,而山区、民族区、陆地边境区、牧区半牧区的县,一个县的平均年财政收入不足1亿元。而且所有的县级财政当年财政支大于收,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

——在县以下乡村就业人员从事第一产业所取得的人均增加值,总体水平不高。最高的是环渤海地区也只不过是3675元,最低的是山区只有1990元,高低差为1.8倍。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和收益率,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均衡,边际收益率接近临界点,如果按传统方式加大对第一产业的要素投入,不会获得超额收益。

——县一级金融服务水平悬殊。金融业在发挥吸储功能上比较充分,为城乡居民提供的储蓄服务差异并不大,人均储蓄存款余额以长三角区域最高,人均16355元,民族地区比较低,人均只有3953元,最高和最低之间相差4.1倍。而金融业为县级经济提供融资服务功能上,差别极大。金融机构为县域经济提供的贷款规模,以县为单位进行平均,最高的是长三角区域的县,平均146.7亿元,最低的陆地边境县,平均7.12亿元,高低差为20.6倍。

——农村大变革和大发展需要全社会的扶植。没有农民的富裕,就没有全社会的富裕;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繁荣、稳定与和谐,也不可能有全社会的全面繁荣、稳定与和谐。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必须要发挥农民、农业和农村内在驱动力,这是没有争议的。但有两点必须清楚:第一,仅仅依靠农村经济社会的自身积累,不可能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第二,仅仅依靠市场经济的力量,同样也不可能达到目标。

四、农村经济大变革中的金融创新

几十年来的金融改革,经历了许多次浪潮,农村金融领域的改革和创新也有了相当进展。但要取得满意的效果,必须使改革和创新的目标和任务适应“三农”的环境变化、客户主体地位的变化、社会需求的变化。金融机构内部的组织框架、功能配置、管理技术只是吸引客户、服务社会的手段,不是改革和创新的目的。当然,两者也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的。管理学家瑞格·瑞温提醒我们,改革必须考虑三个问题:一是必须知道自己面临的对象和任务是什么;二是你必须抓住这些问题的核心内容:三是你必须善于运用资源和权力。当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从总体来说,“不缺大银行缺小银行”、“不缺资金缺优秀的信贷员”、“不缺庞大的储蓄服务体系缺乏为弱势群体提供贷款的有效机制”(吴晓灵,2006),如果再加上一条,就是“中国不缺资金,缺的是信用;不缺当官的金融家,缺的是有社会责任心的金融家”。

面对中国农村的大振荡、大改组、大发展,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需要转变三个基本理念:一是农村金融改革主要关注点,不只是为弱势群体服务,更要为群体农民和大农业服务。从当前状况来说,农民还是一个弱势群体,农民所享受的金融服务极为有限,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但改革的目标和任务设计,不能只注重于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要为群体农民、现代大农业的加速发展作好制度和功能的准备,更需要注意培养新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机制。二是农村金融改革方案的设计,不只注重单个机构和单个领域的制度安排,更要面对“三农”的结构性变迁构建全面的金融服务体系。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创建农村乡镇银行等举措是必要的,也是现阶段的需要改革的主要领域,但必须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大改组来构建体系完整的、多层次的、功能充分的、运作协调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这个体系中,包含着商业银行、信用合作、农村保险、民间信用、财政金融协调、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功能的总体设计。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体系的构造,不是重复机构大扩张、人员大膨胀、成本大提高、业务无序竞争,只要求农民要办的事有人会办,而不是安排很多人强制农民来办事。三是农村金融服务工具的创新,不只注重金融工具本身的先进性,而要注重农民需求的现实性、多样性、特殊性和有效性。城乡金融需求的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在短期内缺少同质性的经济社会基础。试图把城市适应的金融服务工具摆到农村去,农民不一定得到实惠,反而让农民承担“金融工具风险”。如信用卡的推广,只是对农民中某些特殊群体(如农民工)有现实的需要,而对大多数的在乡农民,未必就有适用性。

面对农村的大变革,农村会产生许多新的金融需求以及相关的服务需求,在这方面的金融创新基本上还处在一个盲区。说它是盲区,主要是指目前的金融机构还停留在传统的存、放、汇的业务层面和业务管理方式,对农村所出现的经济金融重大变化,缺乏观察、分析、筹划和创制。比如农民的生产结构和季节性规律发生了变化,而金融机构还坚守春放秋收的经营模式和考核标准,而且久经呼吁也没有积极的反应。

五、农村大变革中必须由政府实施强有力的引导

中国农村的大变革和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很难设想靠市场经济的无形之手所能实现的,如果能够实现,也必然要付出惊人的成本,并丧失最可贵的时机。在大银行商业化的过程中,许多大银行争相从农村撤离、农村资金大量流入城市,这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现实结果。

政府的强有力的引导,并不是恢复政府的行政干预。在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中,国务院赋予省级政府对农村信用合作以监督管理权,其本意是为了因地制宜地发挥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的引导和管理作用,促进农村信用合作健康、稳定、协调发展。但是,在运行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继续沿用了过去已经证明并不有效的行政干预手段,出现了重复“官办信用社”的动向。如指派政府官员充当信用社高管人员;在省级联社内增设各种机构,行政职能越分越细;急急忙忙把农村信用社改组为地方商业银行;大幅度上收基层机构的人事权、贷款权、财务权;把大额资金调到一些有政府背景的大企业和大工程等等。这种行政干预,将会使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渐演变成过去国有商业银行的模式,完全有可能违背农村金融改革的初衷。

政府强有力的引导,其本质用意是要推动金融机构提供有效服务,从而为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为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为农民经济权益的保障、为农村金融的稳定高效发展,提供足够的政策保障和制度保障。从当前的农村金融环境来说,政府强有力的引导,首先要建立良好的诚信环境,用强有力的手段清除破坏诚信的种种障碍,完善法律体系和监管标准;其次对于市场机制失灵的环节,影响金融资源有效配置,需要政府进行积极的协调和引导,如信用社对农业科技贷款存在风险厌恶心理,政府可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解除信用社的风险压力;再次是信用社的经营行为有脱轨的苗头,可能威胁到金融安全和农民利益时,就要采取紧急的预防措施和警戒措施。

政府强有力的引导,最基础性的内容是造就一支服务思想好、敬业精神高、工作作风实、经济知识精、操作能力强、深受农民欢迎的员工队伍,充分激励工作人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聪明才智、建功立业。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他们的服务能力,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和正当权益,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于高管人员的配置,不能讲关系、论级别、排资历,坚持从实际服务中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培养人才、考核人才,从根本上树立积极向上、务实创新的行业正气,造就一支忠心耿耿为“三农”长期奉献的农村金融大军。

中国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刚刚揭开序幕,这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工程。在这个伟大的历史巨变中,农村金融创新和发展具备了空前未有过的大舞台,以创新和发展的大思路,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快速充实和提高农业金融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准,正当其时;农村金融真正成为“三农”的强大支柱,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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