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形态与晚清公共领域研究的拓展(之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晚清论文,之二论文,媒介论文,形态论文,领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信息内容和形式的转向,意味着晚清大众媒介已演变出一种相对独立、贴近下层市民社会的公共品格,其更广远的目标在于强化国民意识,因此“开通民智”、“浚导文明”、“改良风俗”几乎成为各种报刊媒介的主流意识。1899年,陈荣衮在《论报章宜改用浅说》中即主张:“地球各国之衰旺强弱,恒以报纸之多少为准。其报纸愈多者国愈强,报纸愈少者国愈弱,理势之必然者也。日本区区三岛,其地之广与中国四川省同,其人数乃中国十分之一耳。乃合计全国报馆,闻有八百余所,即佛门之报亦十余家。大阪朝日报,每日出纸十万有多。而我国报馆不及日本十分之一,上海某报,闻每日出纸八九千之间,自以为雄视一方矣,亦不及大阪朝日报十分之一。噫!民智之开闭民气之通塞,每根由于此”。其时国内报刊“多用文言,此报纸不广大之根由”,故此他断言,“大抵今日变法,以开民智为先,开民智莫如改文言”。(注:翦成文:《清末白话文运动资料》,《近代史资料》总第31 号, 1963年12月。)更有甚者,有人将白话文媒介与文明普及及中国文化形态的演进联系起来。(注:甲辰三月初十、十一日(1904年4月25、26 日)《警钟日报》。)白话文媒介的遽然崛起,与清季民间社会价值的凸显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国近代化何以要“启牖民智”?“启牖民智”何以要突出白话媒介?其中理由,前者着眼在中下层社会,更焕发全体民力,是目的;后者用其方便,是方法。惟其如此,媒介人士对那些不肯变通的文言文媒体啧有不满,认为这是将不晓文言文的“农、工、商、贾、妇人、孺子”置于“不议不论”的地位,是“直弃其国民矣”(注:翦成文:《清末白话文运动资料》,《近代史资料》总第31号,1963年12月。),以至于要求“言文一致”、创立国语的言论直到民国初年仍呼声不绝。
媒介公共精神的产生是在逐步摆脱对皇权道统的依附状态和向心运动中进行的,封建传统意识“全能全控”的缺口已被冲开,大众媒介的林立也就形成了数种风格的舆论圈,在这个独立色彩浓厚的舆论领域中,“个人之思想,以言论表之,社会之思想,以报表之。有一种社会,各有其表之报。社会有若干阶级,而报之阶级随之矣”,“及有一大问题出,为各种社会所注意,则必占各报之主要部分,而词旨之冲突,于是烈矣”。(注:《论报战》,1904年3月23日《中国日报》。 )交流、冲突、关注、切磋,清末的公众“对话环境”由此而生。就学理而言,公众舆论代表着一个复杂的观念世界和文化倾向,由微观视之,它包含了态度取向和意见倾向各有差异的受众群体。从各种资料爬梳考证可以看出,晚清媒介主控下的公共舆论已呈现较为明显的疏离特征。它突出地表现在国家观念和国民意识的凸显,强调国家“乃国民公共之机捩”,“国者民之国,天下之国即为天下之民之国”,号召人们对国事“莫不当分任其责,而无一人置身于事外”;国民意识的核心在于摒弃奴性,珍视国民价值,尤其强调参政之权,参政权与爱国心往往“相为广狭”,“参政权及于少数,爱国之人亦少数,及于多数,爱国之人亦多数”(注:《致南海夫子大人书》,《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36—237页。);同时也反映在自我意识的增强和自主观念的确立,媒介惯以中西对比,并随之张扬崇私、自立、自为的价值观念。晚清风行一时的军国民思想潮流、趋新社团竞立南北以及学堂风潮兀然而生,无不与这种自主、抗争、独立的公共舆论扩张的强度紧密相连。由此,近代文化孕育中的公共价值评判系统成为维系晚清市民社会走向的重要精神支柱,公共空间也藉此日渐强固和扩大。在这其间,各种媒体赖以运转的趋新型“媒介人”——报刊记者也愈益将公共媒介的历史功能推演至极点,他们“由平民之趋势迤逦而来,以平民之志望组织而成,对待贵族而为其监督,专以代表平民为职志”,“故记者既据最高之地位,代表国民,国民而亦即承认为其代表者,一纸既出,可以收全国之视听,一议之发,可以挽全国之倾势”。(注:《国民日日报发刊词》,1903年8月7日《国民日日报》。)本来,在19世纪70—90年代,报业人士的社会地位是较为低下的,以《申报》为例,当时供职该报的多为不得意的文人,在人们的心目中,卖文为生者,实在是穷极无聊的表现。诚如姚公鹤所说:“盖社会普遍心理,认报纸为朝报之变相,发行报纸为卖朝报之一类(卖朝报为塘驿杂役之业,就邸抄另印,以出售于人。售时必以锣随行,其举动颇猥鄙,而所传消息亦不尽可信,故社会轻之,今乡僻尚有此等人),故每一报社之主笔、访员,均为不名誉之职业,不仅官场仇视之,即社会亦以搬弄是非轻薄之……昔日之报馆主笔,不仅社会上认为不名誉,即该主笔亦不敢以此自鸣于世。”(注:《上海闲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28、131页。)戊戌以后,这种风气大为改观,举人、进士办报已不足为奇。传统报人也就演变为新式媒介的职业人士,并且成为晚清时期独立性的社会群体,他们作为近代文化系统演进的重要推动力量也就日益显示出其巨大的思想辐射力度和舆论扩张能量。过往论者在探讨晚清市民社会问题时,过多地将目光投射于近代商人阶层,应该注意的是,大众传播媒介的从业人员亦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三、辅助媒介:近代文化和公共舆论扩展的中介因素
按照广义媒介定义,从晚清公共领域中近代文化系统实际生成和扩展的范围来看,近代社会崛起的学堂生群体和各种职能性社团等社会有机组织曾以辅助媒介形态填补了大众媒介的某些不足,事实上也成为清末公共空间中公共舆论的激活性因素,并且承当了市民社会中近代文化系统的创制主体和传感载体,对近代市民意识形态由省垣市镇到乡村的辐射和蔓延发挥了传承中介的作用,有学者喻之为“天然媒介”或“辅助传播网”(注:桑兵:《晚清学堂学生与社会变迁》, 学林出版社1995年版,第13、400页。),笔者干脆视之为辅助媒介, 以对应于大众传播中的主流媒介。
传播学界曾经提出过“两级传播论”和“中介因素”理论的著名假说,它对我们研究课题的启发意义在于必须重视清末位于大众传媒和民间社会之间的传播中介机构,因而,晚清社会的实际传播程式应该如上图所示。
此程式在清末的运作,有一点需要说明,即大众传媒面对的是两种类型的受众:“受众Ⅰ”是那些已经接触书刊报章等传媒而且有能力感知其中的信息含义,并能够作出自己反应的人们,这一群体大约是近代社会中的士、绅等受过较多教育的社会主体;“受众Ⅱ”则是一个庞大的无缘接触媒介或缺乏接受信息内容并作出反应能力的人们,这大约是指下等社会阶层或边远地区的人群。相比之下,后者的人口、地域和范围要远远大于前者,因而探讨晚清公共领域的发展规模时必须关注这一事实。我们在考察大众媒介结构形态时曾经注意到,它主要是以文字印刷形式传输辐射的,这种传播形态要求有相应的大量的文化受众,但是清末社会民众的低程度文化水平现状显然是不能够胜任的(注:美国著名的现代化理论专家吉尔伯特·罗兹曼认为,清代中国的识字率接近德川时期的日本,他引述饶懿伦的研究结论说:“18和19世纪的识字率也许‘比以前的推测要高。男女间识字率是不平衡的,大约有30%—45%的男性和只有2%—10%的女性具有某种程度的读写能力’”。 (见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6页)《万国公报》曾撰文指出:“四万万人中,其能识字者, 殆不满五千万人也。此五千万人中,其能通文意、阅书报者,殆不满二千万人也。此二千万人中,其能解文法、执笔成文者,殆不满五百万人也。此五百万人中,其能读经史、略知中国古今之事故者,殆不满十万人也。”参见古黔孙鉴清《论中国积弱在于无国脑》, 《万国公报》第183册,1904年4月(光绪三十年三月)。), 况且较低级的传播技术和信息网络,也日益显示出“舆论中介机构”的重要性。晚清渐次崛起的学堂生群体和各种职能性社团正处于大众媒介的边缘,称其为辅助媒介或边缘媒介实不为过。
本文关注晚清学堂生群体的视点有二:其一,学堂在1904—1909年间得到长足发展,学堂生的规模也就急剧膨胀,由1905年之前的258873人跃升至1909年的1638884人(不含军事、 教会学校的学堂生)(注:《学部之教育统计》,1911年2月28日《民立报》。), 总计辛亥前后国内学生总数在300万人左右。 这一群体是构成近代市民社会的一个重要阶层,作为公共领域中能量较大的群类,他们对同处于该空间中的商人阶层、绅士群体等更具有牵引、制约的互动效应,由此规约着市民社会文化形态的发展走向,故此不应忽略对它的研究;其二,就本文关注的晚清媒介形态的视点而言,这一阶层又加强了大众传媒的辐射影响,作为辅助媒介它直接地扩展着公共舆论空间,承担起哈贝马斯关注的“沙龙、咖啡馆、俱乐部”等“对话场所”的角色。“废科举,兴学堂”是中国教育史上的重大转折,晚清政权将其视为新政的重要举措,并寄予厚望,“广学育才,化民成俗,内定国势,外服强邻,转危为安,胥基于此”。(注:《光绪政要》第27册,崇义堂1909年刊,第57—59页。)但实际运作的结果却背离了清末统治者的初衷,两种从内容到形式根本对立的教育制度,适逢晚清的重大变局,期望与结果实难契合。依据清政府的规划,专门学堂一般集中于通都大邑,府、县及乡镇依次为中学、高小、初小及蒙学,这样便形成一种阶梯式的学堂布局形态,它在信息传导方面的重要意义在于上下互动、双向传感机制的确立,进而演成“学堂—家庭—社会”信息传输的逻辑链条。
甲午战后,“学者不在斗室蓬庐,而在梯山航海”,“尽吾力,竭吾能,焦吾唇,敝吾舌,洒吾血泪,拼吾头颅,以唤醒国民也”成为多数学生的主流意识。(注:《曹君梁厦致同里李某书》(续第10号),《童子世界》第15号,1903年4月20日。 )各地学生在感知大众传媒的信息后,“无不广演其说”(注:绿意轩稿:《民权问答编》,《东浙杂志》第4期,甲辰(1904年)十二月。),上海、安庆、保定、 杭州、武昌、南京、长沙、南昌等地的学堂生群体以“演说会”为主要传播形式,致力于对下层民众进行启蒙宣传。上海补余学堂的文学会“专以开通下等社会,激发他的爱国心,使他晓得国耻国仇,力图恢复”作为宗旨(注:《文明绍介·各种结会》,《中国白话报》第8期,1903 年3月31日。),并制作了《明耻图》,极受下层群众的欢迎, 一月之内便销出数千张。许多学生在假期中,也通过“演说会”的方式以“唤起国民思想,开通下流社会”。爱国学社、南京水师学堂、南洋公学、浙江大学堂的学生群体联袂演讲,“入座听讲者,上自士林,下至贩夫走卒,每日有五六七百人,座为之不容”。(注:《论常州武阳两县令之荒谬》,1903年5月30日《苏报》。 )固定场所演讲与巡回演说相结合,颇受民众的欢迎,“演说到慷慨悲愤之处,四座拍掌之声如雷”(注:《纪常州演说会事》,1903年3月23日《苏报》。)。此外, 学堂生模仿大众传播媒体形式,积极编辑新式书报,广为发行,以求新知识的广泛播撒。晚清众多的大众传媒也以趋新学堂为发行代办点,例如《中国白话报》发刊后,湖南学生集资订购数百份,“以分送其乡人”(注:《〈中国白话报〉广告》,1904年4月8日《警钟日报》。);成都学生“创设学会,撰报译书著论,通行于四乡,推及于全省”(注:李德夫人自成都来函:《成都天足会近状》,《万国公报》第186 册,1904年7月(光绪三十年六月)。)。这样, 学堂生群体所承当的星罗棋布的信息扩散机构便成为晚清公共舆论传导的基层网络,越来越强劲地侵蚀着僵化封闭的封建文化,孕育着近代意义上的国民公众。无怪乎当时开明之士慨然赞叹:“今吾国各省之同胞,幸各能汲汲以播布文明于其乡土为己任,故亦渐觉骎骎日上,城野改观。而其进步之速者,则已见教学之校相望于郊畿,阅报之人遍于妇孺,有藏书之楼,有俱乐之部,有体操之场,有演说之坛,有议政之会”(注:《福建之现势》,见黄藻编《黄帝魂》,台北,1968年影印本,第201页。), 这种情况的确反映了清末公共空间舆论传导和信息交汇的客观形态。
职能性社团是时下史学界对晚清文化领域渐次创设的各种“学会”、“会”、“社”、“公会”、“学社”和“会馆”等知识启蒙、政教宣传、风俗改良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组织的一种概括性称呼。职能性社团的产生似乎可以从晚清文化领域的觉醒、合群意识的增强等层面来理解,他们藉此扩展群体意识,强化界内活动能量,凸显挣脱封建皇权的公共意识,这从另外一个侧面显示出民间社会与晚清政权开始疏离的总体倾向,作为晚清公共领域研究的重要课题,似乎更应该受到重视。作为清末公共领域中的激活因素,职能社团初始于戊戌时期的政治性学会,此后逐渐扩展领域,越来越显示出社会化、职能化特征,在清廷厉行党禁的背景下,这些社团大多带有疏离、抗争和批判朝政的倾向,正如费正清所说的那样,他们“不一定都是政府的革命派劲敌,然而他们的基本态度是与政府离心离德和对它抱有批判的意识”(注:费正清等:《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91 页。)。应该看到,晚清时代崛起的职能社团已经成为张扬趋新舆论、价值观念和科学生活方式的重要社会载体,它们急于以各种方式表达自我,牵引域外视听,改变旧时代沿袭下来的观念形态,这也正体现出媒介“告知、劝服和信息共享”的内在特征。近代中国城乡人口流动性较大,求学、仕进、经商、办学等活动更加剧了沿海、沿江等经济发达地区的信息流动。各种职能社团即背靠城市,辐射四方,既介入公共事业的创办,又以倡导新观念、新生活为己任,许多社团兼办报刊或阅书看报机构,试图以各种方式变化民质,改良社会。在这一点上,晚清社团组织通常与大众媒介、学堂生群体相互交织、互为倚重,它们在公共舆论和价值观念的扩张方式上呈现出各具千秋,彼此补偿的态势。本文区分大众媒介与辅助媒介,仅仅是遵从传播学的理论要求,并且也考虑到清末公共领域生成过程中的诸多制约因素。媒介形态的剖析,笔者认为是一种值得注意的参照角度和分析范式。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以此为视点,更客观全面地概括和修正关于公共领域与晚清政权的互动关系形态。
四、近代媒介文化视野中的社会与国家
晚清市民社会研究已经成为近年来史学界令人瞩目的一个重要课题,在研究过程中产生了两个焦点问题:一是晚清时期是否存在一个“市民社会”,其特征究竟如何?二是如果晚清时期确实存在“市民社会”,那么,它与晚清政权之间的互动关系如何?对这两个问题,西方学者与国内学术界均有涉及。对前一个问题,以萧邦齐(R.Keith Schoppa)、罗威廉、兰金等人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将主要精力集中在19世纪末会馆、公所、书院、善堂、义仓和地方士绅的自治活动等课题的研究上,据此得出了中国在清末民初已经出现了类似欧洲市民社会或公共领域特征的结论,当然,这种观点也遭到了以孔斐力(Philip Kuhn )等人的反对;国内介入这一问题的学者较多,他们较集中地围绕着西方学者所忽略的商会问题而展开了研究,这些为数众多的个案性、实证性研究形成了史学界占主流的观点,在研究的过程中极力突出商会问题对市民社会研究的重要性,或者认为晚清社会已形成“市民社会”雏形,或者认为中国式的早期“市民社会”实质上是一个“绅商社会”。对第二个问题,国内史学界基于对商会、绅商自治、公所等课题的研究,大多认为晚清时期的“市民社会”与晚清封建政权之间是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晚清市民社会雏形与封建国家之间形成一种既互相依赖,又互相矛盾、摩擦的复杂关系,其中,依赖的一面又占据着主导地位。除此而外,对晚清国家政权在市民社会形成中的作用和地位也作了探讨。
的确,近代时期政治国家对社会的控制相对松弛,传统的国家与社会重叠整合的局面被打破,伴随公共领域在各地区不同程度的扩张,市民社会因子由少到多,由弱趋强地滋生开来,以至于形成一种被学术界称为“市民社会雏形”的社会景况,这是较为可信的。占主流的学术观点均已考证并认定这一事实,但这种考证与认定几乎没有越出经济和社会分支系统的框架,诸如会馆、商会、公所、义仓、善堂以及地方绅士的自治活动之类,而且据此提出了政治国家与近代民间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说,可以断言,在经济—社会系统内,这种观点大概也不会有错。
多数学者基本上认定,对邦国(the State )和社会对立以至于分离进行理论考证,一直是西方史学界重要的研究课题。但是市民社会的孕生与良性发展亟需具备一个前提,按照托克维尔的意见,那就是应该增强与发展民间具有公共性格的“社会”(涵指民间的组织、社团等),这实际上就是倡扬建构那种独立于邦国之外的民营企业、私立学校、独立文化媒体、自治工会、社团等所构成的公共领域。这一过程在晚清时期即是将中国固有的传统意义上的民间社会(私性社会)实现近代意义上的转换(注:按林毓生先生的观点,传统中所谓民间社会,用英文来翻译,大概应作private society,那是以家长式结构所组成的、 “私”的性质很强的民间组织,如行会、帮会、寺庙等, 不能与现代的civil society相提并论。见林毓生《热烈与冷静》, 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48页。),促其游离于邦国。这一过程是复杂的, 涉及了物质与精神、经济与政治,以至于文化等多个领域。前已述及,近代市民社会、公共领域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其中的公共精神体系、公共舆论状态这类文化系统从一个侧面展示着公共领域的公共精神品格和意识形态基础,它的运作具有自身的规律性,与政治国家互动关系的性质也有别于商会、义仓之类的经济—社会系统,这也是本文关注的焦点。
中国社会不同于世界各国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氏族血缘关系的影响异常久远而且深刻,由此产生“家国一体”的邦国社会结合结构,它呈现日久弥坚,牢不可破的运作态势。这种情形至20世纪初年依然延伸下来。(注:20世纪初,梁启超尚作如下评价:“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见梁启超《新大陆游记》,《梁启超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2页。 )维系这种家国结合的重要纽带是封建社会的文化思想和意识形态。严格说来,支持封建政治国家的精神系统、文化系统是任何封建朝廷(也包括晚清政府)固守、经营的最后一道屏障。因之可以理解,扼杀“异端”思想、文化以及潜在的“腐蚀性”舆论是历代封建王朝自始至终的政治观念。清代的文字狱、洋务运动中的“中学为体”,都表明了这种固守封建文化系统的强韧和顽固。士人结社植党曾被历代统治者视为“朋党干政”、“异端之源”,坚决禁绝。清顺治朝的礼部曾制定学宫条款,严禁诸生“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至顺治十七年更有严禁结社的上谕:“士习不端,结订社盟,把持衙门,关说公事,相煽成风,深为可恶,著严行禁止”(注: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台北,商务印书馆1967年版,第251—253页。),时至20世纪初年,对学堂学生仍采取禁锢封闭的政策,清末制定的“学堂禁令”共有12节,其中前七节规定:“第一节,学生在学堂以专业学习为主,凡不干己事,一概不准预闻;第二节,各学堂学生不准干预国家政治及本学堂事务,妄上条陈;第三节,各学堂学生不准离经畔道,妄发狂言怪论,以及著书妄谈刊布报章;第四节,各学堂学生不得私充报馆主笔及访事人;第五节,各学堂学生不准私自购阅稗官小说、谬报逆书,凡非学科内应用之参考书,均不准携带入堂;第六节,各学堂学生凡有向学堂陈诉事情,应告知星期值日学生,代禀本学堂应管官长,不准聚众要求藉端挟制、停课罢学等事;第七节,各学堂学生不准联盟纠众、立会演说,及潜附他人党会。”(注:张之洞:《奏定学堂章程·各学堂管理通则》,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723),台湾, 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73年版,第89—90页。)如此,“士”作为封建文化载体的角色已被牢牢锁定。近代大众媒介崛起后清廷仍厉行严控,意图自然也是将各种类型的媒介约束到封建文化统治秩序之中。针对国民舆论和意识形态给晚清封建道统观念和文化秩序造成的腐蚀倾向,清廷自始至终采取了固守这块文化领地的态度,在主观上从未产生过让渡其文化舆论空间的想法。即便是在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这样相对宽舒的政治环境下,朝廷依然加强对媒介文化的控制。清廷上谕曾宣称:“裁决舆论,仍自朝廷主之。民间集会、结社暨一切言论、著作,莫不有法律为之范围”,据此提出除了“妥速议订”报律外,还应拟订政事结社条规,“迅速奏请颁行”,“倘有好事之徒,纠集煽惑,构酿巨患,国法具在,断难姑容,必须从严禁办”。(注:《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83,《清实录》第59册,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第707、708页。)《大清报律》即规定:“诋毁宫廷之语,淆乱政体之语”,“报纸不得揭载”。行政手段与立法手段是清廷控制民间舆论和媒介趋向的两种主要工具。
相比之下,受“商战”思潮促动,也迫于时局困顿,新政初期以“民治”辅助“官治”的“商会”首先获得合法地位,得到国家政权的扶持与保护。可以说,相对于绅商自治、商会、义仓之类的社会经济系统,文化系统游离于封建政治—文化樊笼的艰难性自然要大得多,游离过程中的政治疏离和批判精神理所当然地多于对封建政权及其道统体系的依赖和支持。晚清大众媒介倾向于以进化、竞争、自由、民主、科学、平等、个性、实用等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文化价值观作基准,无一不在消蚀着封建传统的文化资源,发展成为封建国家政权的批判力量,以至于形成颠覆晚清政权的“黑血革命”工具(注:梁启超:《鄙人对于言论界之过去及将来》,《庸言》第1卷第1号,1912年12月1日。), 孙中山曾对此加以评论:“此次民国成立,舆论之势力与军队之势力相辅相成,故曾不数月,遂竟全功”(注:孙中山:《致武汉报界联合会函》,《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36页。)。这种情况与近代崛起的商会、公所、市政管理阶层等社会和经济系统有着较大的差异,从理论上看,尽管近代资本力量和近代文化力量同属于颠覆封建政权的最终因素,但发生作用的方式和运作规律的差异,完全可能使得它们与晚清政权之间的互动关系呈现不同的性质。社会矛盾运动是复杂的,社会历史学说也就不能简单,揆诸晚清史实,近代媒介文化视野中的社会与国家关系很难断定为良性互动关系,从颠覆晚清政权这一角度来看,上述两个市民社会的分支系统恰好处于不同的地位。
多数学者注意到,近代长江中下游城市是公共空间发展比较成形的地区,无论是商会力量、市政管理阶层,还是近代文化系统,在这一地区都呈现迅猛发展的态势。就近代媒介的发展来说,湖北地区的情况更引人注目(注:以下报刊的创办数字参见刘望龄《湖北的舆论导向与武昌起义的成败》,中华书局编辑部编:《辛亥革命与近代中国——纪念辛亥革命八十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下册,中华书局1994年版。),该省自1866年始创报刊至1913年辛亥革命失败的48 年间, 共创办报刊144家,其中外国人办29家,官办23家,民办92家。在这期间,1866 —1902年是近代媒介的初创时期,总计创办15家,其中外人办11家,官办3家,民办仅1家,民办媒介只占0.7%;而1903—1913 年则是该地区近代媒介的全盛期,共创办129家,其中外人办18家,官办20家, 民办91家,民间媒介上升到78.3%,后期为前期的91倍。在这些媒介中,既有科普格致之类的报章杂志,也有改良风俗、变化民质的立宪型报刊,当然也有鼓吹种族革命的革命派媒介,诸类媒介在晚清民族危机与种族危机交加的背景下,迭相呼应,终于演成颠覆封建政权的文化力量,时人在总结历史经验时无不认为:“辛亥革命是报馆鼓吹出来的。”(注:秋虫:《武汉新闻史》,第22页,转引自刘望龄前揭文。)实际上,媒介的批判倾向可以再向前追溯,早在戊戌期间守旧党与维新党阵线分明的对垒中,70种由中国人主办的报刊媒介“没有一家拥护前者的观点”,“几乎全部以中国的启蒙和改革为宗旨”。(注:徐雪筠等:《上海近代社会经济发展概况——海关十年报告译编:1882—1931》,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第95页。)“监督政府”、“向导国民”、“扶导民党”成为众多媒介的宗旨,《警钟日报》公开告白:“以监督政府、扶导民党为己任,明目张胆披露天下,神奸鬼丑难逃镜中”(注:《铁良与警钟报》,1904年11月24日《警钟日报》。)。《大公报》以“力祛政界之蠹害为第一要义”,“斥官吏贪残”,“考求利弊之所在”。1904年《印送〈警世钟〉缘起》中曾有评论:“欲人人有国民思想,舍教育不为功。顾教育之为效也,远之百年,近亦十年,患已切肤,其何能待?”“……救急之方,其必自多刻通俗之书始也。”晚清崛起的白话报刊不但在语言形式上抛弃了官方样式,而且在内容上常常是“表面普及常识,暗中鼓吹革命工作”,晚清创刊的“一百多份白话报中,倾向维新和革命立场的占了绝大部分,尤其具革命立场的占了大比例”。(注:《五四新文化的源流》,第160页。 )即便是晚清新政的产儿——学堂生群体,它与职能性社团中的多数组织一样,也成为反清情绪扩散的重要渊薮。1908年初《中国日报》的评论极富证明力,“党势之潜伏于隐微,而或为秘密之运动,或为笔舌之招徕者,其势力较之刀锋炮子为尤烈”,“目下中国内地之青年学子,悬重金以购民族书报者实繁有徒,此等人之在清国境内,不啻劲敌之埋伏暗陬,有足制满人之死命者。无怪清政府之禁开会演说及禁民族书报,如临大敌,方之派兵剿乱为尤汲汲不遑也”。(注:1908年1月25日《中国日报》。 )由此可以推论,从广义媒介形态入手来分析的清末公共领域中,文化系统与封建政权之间并非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二者之间冲突多于弥合,制衡多于依赖。后来辛亥时期“国体丕变”中的文字“鼓吹之功”,新文化运动时期的“全盘反思”、“打倒孔家店”等,均属公共舆论空间批判精神的一脉相传。
这里的疑点在于为何同处在公共领域之内,经济—社会系统(诸如商会之类)与封建国家政权基本上呈现良性互动关系,而文化系统则正好相反?有学者认为研究晚清时期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应关注两个方面,既要从国家的面向看,也要从社会的面向看,由此梳解两者之间互动关系的性质。(注:朱英:《关于晚清市民社会研究的思考》,《历史研究》1996年第4期。)的确, 这种分析方法能够合理地排比处理关键的材料,以解释上述疑点。与商会等组织相比,广义媒介所创构的文化系统,其孕育、发展过程中远没有得到政府支持和奖掖的荣耀。如果说封建政权也对文化系统产生过影响的话,那仅仅是清末新政所带来的相对宽松的客观环境及无可奈何的失控状态,在主观上封建国家并未让渡其最后的阵地。清末有限的公共舆论空间是媒介力量“趁清政府的社会控制相对松动之机,顽强地自我生长,争取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注:桑兵:《清末新知识界的社团与活动》,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289页。)的结果。也可以说,在主观上, 民间媒介较少所谓的“以民治辅助官治”动机,相反,其侵蚀封建国家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一面占据了主导地位。自然,研究晚清的市民社会问题不得不注意民间文化阶层与封建政权的对峙问题,这种“对峙”是过程性的,舆论的流变受国家环境和世界大势的影响而存在着阶段性,前期和后期的舆论走向和舆论内容有较大的变化,政治疏离的强度也就呈现出过程性和变动性的特征。近代社会是一个过渡性极为明显的社会,那么,运作于其中的公共舆论和近代文化形态也就不能不呈现出这种过渡化的倾向。
尤其不应忽视的是商会一类经济社会系统与媒介文化系统尽管同构于公共领域,但两者存在着重大的差异,这是理解晚清公共领域中不同阶层和力量与封建国家互动关系的关键问题。桑兵先生在有关课题的研究中也曾关注这一现象,并作过精彩的对比。首先,“由以士为主的开明士绅和学生组成的社团”媒介侧重于自由平等的理想追求,以输入文明、培育国民为主要目标,大都从事宣教活动,很少介入权力竞争;而“得到官方承认或鼓励,以绅商或绅为主体的社团”则侧重于实际经济利益与社会权力的争夺控制,试图通过结社达到分享权力的目的,不仅继续保持对基层社会权力的垄断,而且借兴民权之名扩展绅权,参与地方乃至中央政权。其次,前者努力成为全体国民的代表,较少群体私见,反对皇权官权,争取民权,对上要求民主,对下代表民意,社团内部也实行民主制;后者则首先表达和维护本群体的意愿,甚至不惜牺牲其他群体的利益以实现其目标,对上主分权,对下主集权,担心实行普遍民权反而会威胁其既得利益,其权力来源更多地决定于地位、声望、财富及社交因素,而并非组织成员意见的向背。再次,前者明显具有反抗官府离异朝廷的意向,后者与官府朝廷则是一种既互相依存又明争暗斗的关系。“两类社团的差异,表明近代中国的士与绅,或投靠文教事业的士绅与从事其他利权事业的士绅(或绅商)在发展趋向上有所不同”。(注:《清末新知识界的社团与活动》,第290页。 )两个系统对封建国家的政治疏离程度、发展趋向和内部运作的规律等方面的差异是明显的,这直接制约着它们与政治国家之间各自不同的互动关系状态。“良性互动关系”学说仅仅反映了以近代商会为中心的经济—社会系统的基本情况,它实在不足以涵括晚清时期市民社会或公共领域的整体概貌。在晚清市民社会研究问题上,必须考虑到地域性、行业性以及市民社会中各个系统的差别,它们都足以使公共领域的“公共性格”杂彩纷呈。晚清市民社会尽管处于“雏形”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单一社会经济系统的组构;公共领域尽管是“公共的”,但决不可以简单化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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