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提出新维权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工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2006年底中华全国总工会举行的有关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首次鲜明地提出,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并将之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密切关注。《半月谈》记者就这个话题采访了全总研究室主任李滨生。
工会强势维权引人关注
过去,在人们眼里,工会的作用不过就是“发个电影票”、“搞点小福利”。但近年来,工会组织却一改默默无闻的角色,以强势的姿态,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利益、维护改革发展大局,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李滨生介绍,目前工会维权作用与影响正日益扩大。近年来全国总工会重点加强在非公企业、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农民工中组建工会,工会覆盖面迅速扩大。到2006年9月底,我国工会会员已达1.7亿,其中,农民工会员达到4000多万,约占全部会员的1/4。各级工会叫响和做实“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把农民工作为工会工作重点对象,集中力量为农民工办好十件实事,在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就业培训和子女入学等突出问题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职工的充分肯定。通过帮扶服务和积极维权,工会凝聚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
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组建工会也取得新突破:在世界各地都拒不组建工会的跨国商业巨头沃尔玛,目前在华总部和各个分店全部建立工会组织,这堪称中国工会史上的一件大事,在国际工会运动中产生很大影响。
三大背景催生新维权观
近年来,我国工会这些有目共睹的作为,其实正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指导下进行的。李滨生认为,中国工会新维权观的诞生有三大时代背景。
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广大职工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必须维护、实现、发展他们的利益,保护、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力军作用,这就迫切需要工会组织,关注职工切身利益,加强和创新维权工作,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消除不和谐因素,构建和谐社会,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的经济成分逐渐走向多元化,职工劳动关系日益复杂,而新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现象突出,职工劳动、收入、社保等纠纷增多,导致群体性事件多有发生,工会维权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会维权工作必须适应新要求,打开新思路,拿出新举措,使声音更响,力度更大,效果更好。
三是工会多年来维权工作的经验总结。中共三代领导人对工会工作作过一系列论述,奠定了工会维权理论基础。近年来,工会组织按照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要求,围绕新形势下的职工权益维护开展过多次调研,进行大胆探索,不断拓展和创新工会维权的新途径,包括提出“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加大在非公、外商企业组建工会,吸收农民工入会,开展社会化维权、双向维权、城际维权联动等。这些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形成中国工会新维权观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主动、依法、科学”是新维权观的本质要求
人们注意到,工会维权观的表述被冠以“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两个定语。李滨生认为,由于“国情”、“会情”的不同,中国工会与西方工会在维权模式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一是维权对象不同。西方国家工会维权对象主要是会员,我国工会坚持以职工为本,强调“两个维护”,不仅维护会员与职工利益,也要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二是维权内容不同。西方国家工会主要是维护会员的经济利益尤其是工资收入,我国工会除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外,还维护民主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需求等;三是维权方式不同。西方国家工会常常采取罢工等过激手段来解决维权问题,而我国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性质决定,劳动关系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具有根本对抗性,我国工会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原则,强调通过协调、协商解决问题,不采取对抗等过激行为维权。
李滨生说,由此,以坚持和谐发展、互利共赢为理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特别强调“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
“主动维权”,即要求工会主动介入,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是出了问题再去解决,而是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到有关法律政策的制订中去,加强源头维护。“依法维权”,则是要树立法治意识,依照法律规定来维护职工权益,并引导职工理性、合法地表述利益诉求,遵循法制轨道解决问题。“科学维权”,就是把握好维权的“度”,从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和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维权目标的制定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能简单照搬西方国家的劳动和工资标准,用科学方法来维权等。
工会维权理论的重大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这一最新提法,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集中反映了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工会维权工作的新探索新经验,指明了中国工会维权的前进方向,是工会理论一个具有突破性的创新,必将对今后工会维权工作产生根本性、全局性的影响。”李滨生总结说。
李滨生强调,当前做好维权工作,一定要坚持“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的维权格局,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他强调,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这是工会维权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
李滨生解释说:当前一些职工权益得不到维护,其原因是非常复杂的,有些是体制、政策的原因,有些由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要解决这些问题,单单依靠工会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放在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中去考虑解决。因此,从根本上讲,工会维权要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即把党政的主导性与发挥工会的主动性统一起来。
据了解,在这一维权观的指导下,当前我国工会正把围绕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四大机制,作为工会维权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来着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