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民营经济作为西部大开发的主要经济增长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增长点论文,民营经济论文,大开发论文,西部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1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804(2000)06-0012-04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要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上狠下功夫。从西部地区和甘肃的实际情况看,现有的国有企业不少处于困难境地,再去发展新的国有企业既无动力又无潜力,因此,西部今后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国有企业是深化改革,收缩、优化国家在竞争性行业投资的需要,是西部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作出的明智选择。同时,西部地区及甘肃省现在的所有制结构是:国有经济比重很大,而个体、私营、外资等民营经济比重很小,使得整个国民经济缺乏活力,发展速度缓慢。所以,把民营经济作为主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进行培育,支持其发展,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必然选择。
一、民营经济的内涵及其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民营经济这一名词在我国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它是为了既区别于前苏联和东欧的私有化经济,又能保护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健康、顺利发展的一个新的词汇。
什么叫民营经济?笔者的意见是:凡是由非国有资本投资兴办和由不代表国有资产的民间企业家或经营者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都可统称为民营经济。它包括个体、私营企业,民办科技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以民间资本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及合伙企业,外资独资和合作企业等。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以民间资本为主的混合型经济,将成为西部大开发中的主要的经济形式。它的主要优势在于体制创新、机制灵活、决策快速、运作便捷,具有较强的活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过去,有很多人认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民营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再度兴起,是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低而造成的。这种观点似是而非,因为它总是把国有国营经济看作是生产力水平高的表现,而把民营经济看作是生产力水平低的必然产物。但事实上,我国民营经济并没有在生产力比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大量产生,恰恰相反,生产力水平较高的东南沿海地区,反而集中了全国70%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有些私营企业和企业集团,不仅规模大、产品先进,而且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都很高,成为提高当地生产力整体水平的主要力量。这就充分说明,民营经济不仅不是低生产力水平的必然产物,而且完全能够成为高生产力水平的经济形式。同时也说明,民营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客观必然性:从发展主体上讲,在社会再生产中,资本增值是一般规律和必然要求,民间资本的所有者必然要寻求投资发展的机会,主动性和积极性较高,发展的动力是内在的;从社会需求的客体上来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民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广阔的空间,许多生产领域、服务行业和新兴的行业更适合于民营经济来担当,单一的国有经济是无法涵盖所有的经济领域和新兴产业的,必须有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协调发展,才能较快地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这一原理可以说明,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之所以较慢,所有制结构和经济形式过分单一是重要原因之一。而改革开放以后,调整所有制结构,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战略,是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的一个重要因素。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拉大,与东部地区民营经济发展快、西部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慢有很大关系。
二、以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所有制理论为武器,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
党的十五大在总结我国经济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按照邓小平理论,在所有制理论上取得重大突破,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第一,明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第二,第一次把非公有制经济由过去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更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这一更改,人代会对我国宪法也进行了相应修改,正式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家经济和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第三,第一次明确提出,允许公有制经济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这就大大扩展了多种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第四,明确提出,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国民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这就为像甘肃这样的西部省份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开放了绿灯,开辟了道路。
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快速发展的事实表明,上述所有制理论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正确理论,完全符合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然而,西部地区的某些领导者对此并不是都认识明确了。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民营经济发展仍然面临着巨大的障碍。因此,必须以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关于所有制的理论为武器,消除一切障碍,为民营经济的健康、顺利发展铺平道路。
1.要清除某些领导者思想上的“怕”字
他们一怕发展民营经济会冲击甚至威胁国有经济。二怕民营经济的发展会导致私有化,从而改变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主导的性质。三怕民营经济发展会产生贫富悬殊的两极分化。用十五大理论来衡量这些“怕”字,显然都是没有根据的。为什么会产生这些怕字呢?从本质上看,依然是有些领导者怕犯“发展资本主义的政治错误”。这些人口头上也喊要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但由于思想僵化,遇到实际问题总是脱离正确理论的指导,患得患失,怕这怕那,就是不怕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贫困。因此,要在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继续开展党的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关于“三个有利于”理论的再教育。
2.要走出传统理论的误区
长期以来,传统理论对非国有经济形成了不少片面的思维定势,如把它视为国有经济的异己力量,限制其发展;或者认为私营、个体经济是短命的,只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才允许它存在;或者认为私营、个体经济是低级的经济形式,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产物,等等。无数事实已经证明,民营经济不是异己力量,也不是补充力量,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扩大就业、增加税收、产品出口、为居民服务、提高居民收入等方面,与国有经济一样对国家对社会作出了多种贡献,完全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标准。限制民营经济也就限制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事实也证明,民营经济具有很强的生命力,有些企业也具有很高的科技水平和实力,它决不是生产力水平低的产物,其发展和壮大的前景是非常广阔的。因此,必须走出传统理论的误区,为民营经济重新确立其理论定位。
3.解决民营经济的非国民待遇问题
现在,对外国在中国的独资、合资和合作企业已经落实了国民待遇,而对于国内的民营企业尤其是私营、个体企业,国民待遇仍未落实。为此,一是要解决市场准入问题,凡竞争性的领域,都应当允许民营经济进入。二是给民营经济创造平等的融资条件,特别是取得必要的贷款,允许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股票市场上发行债券筹资等。三是给民营企业家一视同仁的政治和其他待遇,如评定技术职称和评选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等,并有相应的政府部门承办此类工作。
4.消除社会上某些人对民营经济的偏见
如认为民营经济不可靠,搞假冒伪劣产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找靠山行贿,搞不正之风等。这种说法比较片面。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不正当竞争甚至违法乱纪的不仅仅是个别的民营企业,有的国有企业同样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因此,决不能以偏概全,关键在于加强管理。要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偏见,一方面要在社会上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一些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为社会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民营企业的先进事迹。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家要切实树立爱岗敬业、依法经营、尊重社会、多作贡献的经营思想,以自己的良好经营作风和实际业绩去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5.认真解决民营企业家怕“变”的心理障碍和素质不高问题
现在仍然有一些民营企业家存在着怕政策变、怕露富、怕“劫富济贫”、怕收归国有等心理状态,有的不敢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民营企业家,老是感到底气不足、低人一等,总想戴一顶红帽子。还有些民营企业家(特别是私营和个体企业家)素质不高,缺乏现代企业的知识和经营管理技能,有的模仿国有企业的体制和机制,有的则完全实行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企业规模小的时候尚可应付过去,规模一大、水平一高就不能适应了,极大地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和提高。对于民营企业家的怕变心理,并非空穴来风,因为过去我们在对待私营、个体经济的政策上,就曾经反复多变。现在形势虽然大有好转,但其国民待遇尚未完全落实。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教育民营企业家自强自立,认真学习政策和法律,消除思想障碍。另一方面也是主要的方面,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有关发展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减轻其思想负担和经济上的不合理负担,使他们从实际体验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政策是持久、连续而且是不会改变的。解决民营企业家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主要是通过职业培训,尤其是正规的现代企业知识培训,合格者取得相应的学历,评定技术职称。同时组织和鼓励他们到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到国外考察学习,掌握新知识,增长才干,逐步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民营企业家队伍。
三、充分发挥政府改善环境、搞好服务的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发达地区有一条共同经验,就是政府为民营经济创造了相当宽松的发展环境,政府部门积极热情地搞好服务。因此,在西部大开发中要把民营经济作为主要的经济增长点,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改善环境、搞好服务。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各级政府首先要转变观念,真正把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则,从多方面鼓励和支持其发展。新闻媒体要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造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的舆论声势,让全体居民都懂得,发展民营经济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利国利民、强省富民的光荣事业。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商、税务等执法执纪部门要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多开绿灯,保驾护航,尤其要在企业的设立和经营管理等方面不设障碍,不另眼看待,并热情地帮助和支持。在处理有关纠纷方面实行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依法办事。总之要造成一种宽松的政治环境,使民营经济既无后顾之忧,又无前瞻之愁,以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发展民营经济的积极性。
2.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政策上主要是落实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真正作到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如在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工商税收和行政执法方面同等对待。允许民营经济办成“无上级”企业,政府有关部门要无条件受理“无上级”民营企业在立项、申请财政和信贷支持等方面的直接申报。鼓励和支持非国有、非公有企业兼并和购买小、微、亏国有企业,并对盘活和变现存量资产的给予一定优惠。也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非国有、非公有企业托管、承包、租赁国有企业,或向国有企业参股、控股,发展混合经济。支持非国有、非公有企业吸收人才,各级政府在人才的职称评定、户口迁移、农转非指标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办理。支持各地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财政资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不动产和企业解困基金等方面筹集担保资金,也可以组织中小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制的信用担保实体,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鼓励民办科技企业的发展,支持他们开发电子、通讯、生物、医药、环保等新兴产业,各级政府要把民办科技企业纳入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在项目申报、成果鉴定、奖励、科技贷款申请、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其与国有单位同等的待遇。要规范对民营经济的税费征收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避免重复收费,有效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正确引导,搞好服务
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通过法律、经济、政策等手段,引导民营经济顺应国家的产业政策,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公平竞争、有序发展。要把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级政府已经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各级政府为民营经济搞好服务的主要职责,并在执行中制定操作性强、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配套措施,把有关政策用足、用活、用好,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还要在民营经济发展的初创阶段,积极主动地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注册登记、生产经营场地、资金筹集、产品开发、技术培训、人才培养和引进等实际困难。提倡和支持各地市县在工商领证、土地征用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一条龙便捷和限时办好的优质服务。提倡和支持各地市县设立专门的民营经济保护区或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开发小区,设立专门机构,集中建设基础设施,以便于开展一条龙服务和集约化管理,降低建设和管理成本,并在体制和机制创新方面先行一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先行、先富、先发的示范区,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