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森斯社会理论的时间维度_帕森斯论文

帕森斯社会理论的时间维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维度论文,理论论文,时间论文,社会论文,帕森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时间与秩序

       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科学出现了大量以时间为主题的研究成果。不少学者意识到,时间会从情感、行为、制度等层面影响人与社会,时间问题业已成为社会理论的枢纽性问题之一。如果这是社会科学在时间方面的库恩式转向,那么,这个转向从何而起呢?在索罗金和默顿那篇具有开创性的文章《社会时间:方法和功能的分析》的结尾处,他们道出了缘由:“如果我们要增加涉及社会变迁和过程的时间方面的知识,那么,我们就必须扩展时间范畴,从而把社会时间涵盖进来”(Sorokin & Merton,1937:629)。可见,社会时间研究从一开始就不只是着眼于“社会时间因社会结构不同而不同”等微观命题和“时间嵌入、时间分层、时间同步”等微观机制(Lewis & Weigart,1981),还试图处理现代社会变迁引发的各种现代性主题。这些主题涉及自我同一性、劳动矛盾、社会运动、阶级斗争、历史危机、极权主义、战争、环境、灾难等(Adam,1998;Osborne,1995)。从这些研究主题也可以看出时间研究的重要功能,它很好地使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动态关联凸显出来,并且也勾勒出了前现代、现代、后现代和超现代的历史发展脉络。①

       但是,这也很容易让人误解社会理论家只可作两类划分:关注时间的社会理论家和不关注时间的社会理论家;继而可能认为前者只关注变迁,后者只关注稳定。甚至亚当也没有完全分清这一点。比如,她既认为“功能主义把模式观或结构观理解为不受时间影响的互动现象”(亚当,2009:12),但也认为时间蕴含在社会秩序问题中(亚当,2009:119)。事实上,这种分类既不合理,也不存在,因为“文明人的理想是相同的”(萧公权,1997:367)。也就是说,一个严肃的社会理论家既不会无视失序和变迁,也不会放弃秩序与整合。真正的不同只在于侧重点、方法选择,以及乐观还是悲观的研究旨趣(Jaworski,1991)。所以,贝尔特在《时间、自我与社会存在》中没有采取非此即彼的方法,而是采取一种批判性综合策略来重构社会学理论。他对功能主义、结构主义不是像亚当一样完全持否定态度,而是认为“结构既是自我反思监测的媒介,又是自我反思监测的结果”(贝尔特,2009:71)。在这一点上,贝尔特和吉登斯是接近的。吉登斯认为社会制度既是社会行动的媒介,也是社会行动的结果。

       为什么贝尔特、吉登斯和亚当都尤其要强调反思性呢?因为反思性除了是一种自我或结构的能力外,也强调现代时间观的过程性——这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过程。贝尔特的时间化社会学解释框架的第三种时间观“开放时间观”相比前两种时间观(“永久排列的时间观”和“封闭时间观”)而言,显现出现代社会具有更多的不确定性。“永久排列的时间观”强调,除了理念世界是真实的以外,没有任何真的现实世界,柏拉图笔下由哲学王治理的理想国就是这种写照,只有理念秩序,而无时间和空间。“封闭时间观”则是以基督教教义为原型,有一个所谓的末日审判,秩序在空间中没有变化,而只是向末日的临近,因此有上帝之城和尘世之城之别。在尘世,人们的确定性生活来自于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即教会。“开放时间观”则以现代社会的形成为原型,形成的是一种现在的时间观,因为只有现在才把过去与未来分开,因此,现在是过程也是进化,是结构也是行动,是连续也是间断(不连续),是简单也是复杂,是民主也是极权,是一元也是多元(贝尔特,2009)。显然,“开放时间观”意味着一种不确定性社会的到来。

       如果时间研究具有现代性属性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么,化解这种不确定性就成为社会理论建构的关键。按照亚当(2009:181)的讲法,必须改变社会科学所持有的对自然的传统假定,让时间成为社会理论的再度出发点。那这种再度出发表现为什么呢?是表现为通过研究整个社会的同步性来探求社会秩序的可能,还是表现为选择卢曼的社会系统路径来应对现代性问题?不管怎么办(或借助自我指涉,或借助反思),正确地认识问题必定是问题解决的先导。从时间出发,意味着我们仍要回到由马基雅维里开启、经由霍布斯提出的秩序问题。埃尔查德斯(Elchardus,1988)在《重新发现时间之神:时间在社会学理论中的新角色》中为我们指出,吉登斯和卢曼的时间研究路径不太一样,但都面对的是帕森斯所提出的秩序问题:吉登斯批判帕森斯,只是改变了对秩序问题的定义方式,却又回到了帕森斯,关心的是结构和行动(社会实践)的相互生产,具有行动理论特征;而卢曼和帕森斯走得更近,冀图另辟蹊径,以时间为社会理论的基础,希望找到规范整合的新替代方式,侧重于系统的反思性和系统的自我再生,认为社会系统是由期望以及“期望的期望”构成。这就是说,在吉登斯那里,秩序问题被转换为行动者如何按常规行事;而在卢曼那里,秩序问题则被等同于社会系统的中心问题,即,行动跟从它的前一行动,但不丢失它们的同一性(Elchardus,1988:39-41)。

       至此,可以明白,20世纪80年代这场以时间为中心来重构社会理论的运动实际上是以帕森斯为出发点的。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何这个运动几乎清一色地把共时研究(synchronic study)、规范整合(normative integration)、共识理论(consensus theory)等同于帕森斯理论的全部(贝尔特,2009:36-37)?帕森斯的命运似乎有些类似当初他评述斯宾塞命运的那番话(帕森斯,2003:3-4)。然而也正像马克思曾说的,历史似乎会出现两次,“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第二次是作为笑剧出现”(马克思,2001:8)。这样说或许苛刻了一点,但不得不点出的是,即使像贝尔特这样敏锐的学者,也未能全面把握帕森斯理论发展的实质,而更多的是只顾自己理论建构之需。比如,他在《时间、自我与社会存在》中讨论他所谓的帕森斯—涂尔干思潮时,仅仅看到规范整合(贝尔特,2009:35),未曾留意分化在整个行动理论中的重大意义,甚至漠视“互动的双重偶然性”、“分化整合”、“制度化个人主义”、“进化机制”②等概念的时间意义。事实上,贝尔特(2009:125)认为很重要的“新事物”、“未预期经验”、“未预料到的结果”、“显性理性推理”等概念,和帕森斯重视的分化、符号媒介、情境定义等概念实有相同之处。

       这样一来,社会理论在重构时,并不能简单地只是喊一句“从时间出发建构社会理论”的口号,而是必须回答时间理论家们的批判是否真有道理,他们和帕森斯之间在实质问题上是否真有那么大的差别?也必须回答这样一些问题:帕森斯在建构自己理论的过程中,放弃了时间维度吗?帕森斯真把变迁和变化混为一谈吗?时间在帕森斯的理论中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如何重新评价帕森斯?如何回到我们的经验中来?

       二、温和的抱怨:功能分析并非结构功能主义

       吉登斯认为,一种“正统共识”长期支配着社会理论。这种正统共识有四个方面:自然主义、功能主义、进化论和工业社会理论。它们背后的自然主义、实证主义、共时分析、功能需求、适应等概念已无任何用处,因此需要重构一种非功能论的、非进化论的社会学理论,需要把时空作为社会理论的中心(吉登斯,1987)。基于这样一种思路,吉登斯扛起了批判帕森斯的大旗。他在《社会的构成》一书中,对帕森斯的进化论进行了最为全面的批判(吉登斯,1984)。第一,吉登斯认为帕森斯的社会进化论是生物学进化论的延伸,只是用一套简单的概念来解释生物发展和社会发展,这一做法并不具有理论上的简明之美,也不会产生任何结论。第二,吉登斯认为帕森斯根本没有界定过不确定性,谈不上所谓的不确定性化简,帕森斯对现代技术带来的未来不确定性根本没有保障方案。第三,帕森斯进化论的最大问题是把人类社会发展简单地直线化和阶段化,把美国的政治民主样式当作民主所达到的最高进化程度(吉登斯,1998:401-406)。

       上述三点批判到底有多大的合理性呢?我们需要在准确理解帕森斯的行动系统进化论后才能做出评断。吉登斯(1998:392)认为“帕森斯只是在他的晚期著述中才探讨了进化论”,这个结论显然失之武断。事实上,进化论是帕森斯一生的思考重点,一贯如此,从未间断。在《比较研究与进化变迁》中,帕森斯解释了自己是从1924-1925年在伦敦求学期间就开始接触和思考进化论,经过对生物学进化论、历史学—社会学进化论、制度文化进化论的长期比较研究后,建立起了这样一种确信,即“各种类型的生命系统的进化发展有着基本的连续性,包括有机体层次和社会文化之间的某种连续性”(Parsons,1977b:280)。但是,帕森斯强调,“我并不认为这种视角的所有方面都是袭用生物学”,也有吸收社会科学文献本身的成就,比如韦伯的社会文化传统比较与历史分析法,并认为他的模式变量概念对新社会进化论的发展也是重要贡献(Parsons,1977b:281)。

       这样看来,帕森斯的理论恰恰不是简单明快的,而是一种综合性复杂思维的成果,应对的是越来越复杂的人类社会。因为“社会文化是从人这个惟一的进化源头而来的”(Parsons,1977b:284),所以,帕森斯的社会理论建构以单位行动为起点,不断复杂化为四功能范式和一般行动系统四个主要子系统,继而在每个子系统中又继续复杂化(Parsons,1973)。在行动理论的进化过程中,分化是最核心的概念(Bourricaud,1981:195)。除了《比较研究与进化变迁》一文以外,帕森斯也曾在《论社会系统理论的建立:一个人的历史》、《社会:进化与比较视角》、《现代诸社会系统》、《诸种社会的进化》反复强调分化的重要性。分化之所以重要,有两个方面:其一,分化并非是被动适应,而是一种主动适应(Parsons,1977b:51);其二,分化并不只是内部复杂性的增加,而是与同一系统其他要素的区分(Parsons,1977b:285-286),同时是按“从……到……”(from-to)的时序进行(Parsons,1977b:282)。由此可见,吉登斯的前两项批评并没有多少道理。

       吉登斯的第三点批评看似有一定合理性,实则也有争议。虽然帕森斯理论建构的初衷是尝试创建一套后线性社会文化进化论,以及应对现代社会的失范(比如纳粹德国极权主义的经验),但在客观上似乎造成了一种美国中心论印象的意外后果(赵立伟,2007)。但这只不过是吉登斯批判的表面合理性。第一,美国在战后的强大发展是否一定是帕森斯社会理论建构的经验基础?因为帕森斯社会理论的连贯性是非常明显的,早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以下简称《结构》)中就开始强调,甚至在伦敦求学时期就开始思考,社会理论和关于经验事实本身的知识结构中的“内在”(immanent)发展是如何起作用的(帕森斯,2003:6)。第二,综观帕森斯的著述,虽然没有论述非西方社会现代化的大部头著作,但不可否认的是,他本人以及他的学生对东方国家有过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单从帕森斯对日本现代化的讨论来看,东方国家现代化的可能性端赖于它们原有价值系统的适应性升级(Parsons,1977a)。因为社会系统共同价值的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具体价值和规则的变化最终将会导致系统及其制度结构质的变迁(Bourricaud,1981:194)。第三,帕森斯社会理论建构的时代背景可谓是多事之秋,纳粹法西斯运动、极权主义、种族主义、麦卡锡主义一度极大地危及人的理性自主和社会的民主,帕森斯社会理论针对的正是这些危险带来的失范(格哈特,2009),因此,与其说帕森斯构造了一种美国中心主义式的民主,毋宁说是对世界人类境况的悲天悯人(Parsons,1978;赵立伟,2007)。吉登斯所批评的直线化和阶段化多少还是有点不得要领,帕森斯所解释的西方现代社会进化只不过是人类多线进化的一支,并不是以此替代整个世界历史,或者更为准确地说,每个社会都有它的人类境况,但是,并不存在一下解决所有问题的方法(Eisenstadt,1964),因此每个社会都有它的演化方式,同时,每个社会在世界历史中既相互区分又相互借鉴。对于社会的存续而言,求同存异的道理平实而简单。

       这样看来,帕森斯对人们冠之以结构功能主义者的称谓并不在乎,而真正在乎的是如何认识现代社会的形成机制和问题。吉登斯对非进化社会理论的主张是想申明时空在社会理论建构中的重要性。然而,对时空的强调就意味着要拒绝对社会理论核心问题的思考吗?这显然说不过去。帕森斯为了捍卫社会学理论的核心,也针对一些不实之评,进行了相当严肃的回应。

       帕森斯的社会学理论,一度被等同于结构功能主义,而且往往错误地被认为是静态研究,不涉及变迁和时间维度(Clark,1972)。造成这种误解的原因在于,帕森斯在建构其一般行动理论的过程中,特别是在从《结构》出版到《迈向一般行动理论》和《社会系统》的时期内,他大量地使用了“结构—功能”(structural-functional)分析方法,但这并不意味着方法可以等同于主义。③帕森斯在对克拉克的《结构功能主义,交换理论与新政治经济学》一文的评论中,表达了一种“温和的抱怨”,不同意别人把他标签为结构功能主义者,也不同意把功能分析(尽管功能分析需要完善和修正)和功能主义相等同,更不同意他的理论不涉及互动、交换和变迁。帕森斯认为,他在《结构》、《迈向一般行动理论》、《经济与社会》、《现代诸社会系统》和《美国大学》中,都持续地考虑了互动、交换和变迁(Parsons,1972)。

       那么,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误解帕森斯(赵立伟,2007)?为什么帕森斯要强调他“温和的抱怨”?这种矛盾背后有何种实质性问题呢?我们可以回到帕森斯为《结构》平装本写的序言中去考察这些问题。帕森斯指出,该书尤其关注的是资本主义问题,涉及俄国革命、大萧条、法西斯主义运动和二战逼近带来的根本性社会问题(帕森斯,2003:13)。也就是说,帕森斯是一位明显带有现代性问题意识的社会理论家。这一点相当明显。比如,帕森斯本人并不赞成后现代社会这种讲法,而更倾向于丹尼尔·贝尔的后工业社会概念(Parsons,2006/1973;Lechner,1991:178)。金也指出,帕森斯对人类行动和社会秩序的理论化表明他是一位严肃的现代性作家(Kim,2003:xv;赵立伟,2007)。并且,帕森斯回应的方式相当严肃,并非意气用事,而是非常严谨的学理辨析,完全不是一种反智主义和文化相对主义的做法。也就是在对克拉克的评论文章中,帕森斯系统地解释了制度化并不等同于结构功能主义,并详细阐明了制度化的四个主要范畴(分化、价值一般化、适应性升级、包容)的含义(Parsons,1972)。

       鉴于帕森斯有着“社会学宪章之父”的称誉,那么,探究一下帕森斯社会理论中的时间维度的行为,就应当不是哗众取宠之举了,而是深入到帕森斯社会理论的深层。按照莱希纳(Lechner,1991)的说法,这或许是多元解释中的一种。

       三、时间进入社会理论的方式:理解“现在”

       1977年,帕森斯把他以前写的论文汇集成了两本书,一本是《社会系统与行动理论的进化》,另一本是《行动理论与人类境况》,虽然出版时间不一(相差不过数月),但序言都是同年所作,就整个思想而言,两本文集属同期成果。那么,两本文集之间又有何种关联呢?帕森斯自己做了解释:前一本文集相对来说是往后看,展示的是那些对作者智识生涯及其发展来说很重要的方面,是对他作为社会系统重要分析者的证明,表明他对一般行动系统分析的进一步系统化;后一本文集相对来说是往前看,其中《人类境况的范式》这一新作就是作者沿着理论进路推进的进一步努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两本文集是不同的,实际上,二者都涉及进化的观念。正如帕森斯所言,“不只是理论的进化,也是行动系统的进化”(Parsons,1978:ix)。那么,这里面有何用意呢?显然,帕森斯的叙述方式饶有意味,看似一种现象学的分析。这种叙述方式无疑是告诉读者,行动系统分析这项智识工作有非常明显的时间性,不是什么别的,正是这项正在做的工作不断地区分出行动系统理论发展的过去和将来。除此之外,我们也会发现,帕森斯行动系统理论本身的发展还意味着时间是社会的内在要素,行动系统理论在根本上处理的就是时间带来的变动性和不确定性。

       这就像卢曼在《帕森斯:一个理论的将来》中评述的那样,从形式上看,帕森斯的理论虽然是在分析行动的概念(比如行动的必要成分)和作为这种分析结果的(行动)系统,然而实质上是要说明来源于不同时间域(areas of time)和系统环境间差异的稳定性问题(Luhmann,1982:49)。卢曼在《将来不会开始》一文中认为,时间自身及其概念化是通过社会文化进化机制而改变的。因此对于社会学分析来说,“将来”概念面临着科学程序的充分性和这一概念自身历史情境的两重问题。也就是说,要认识“将来”,如果只诉诸年代学(chronology)和模态分析(modal analysis),并不能把握时间的内涵,要么认为时间是连续性的,要么认为时间就是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模式。卢曼因此认为,现象学的分析方法有助于解释时间的起源,可以把过去与将来当作“现在的‘时间视域’”(temporal horizons of present)(Luhmann,1982:276-278)。

       由此可见,卢曼充分认识到了帕森斯社会理论建构过程中的时间成分。一般认为,帕森斯社会理论除了有结构功能主义这宗“罪”以外,还有第二宗“罪”,即错误地“把时间和变化等同起来,把超时性和稳定性视为同一”(吉登斯,1987:46)。而卢曼认为,对帕森斯的理论有着太多的误解,这种误解不是由于理论的实际内容,而更多的是理论的形式,“没找到最好而可能的形式”(Luhmann,1982:47)。事实上,帕森斯的社会理论与流行观点恰恰相反,并不是所谓的结构功能主义,他主要关心的是社会的进化,但不是老进化论那种,而是属于新的后线性进化论(赵立伟,2007)。事实上,即使按吉登斯所说的“进化论当然也涉及时间,而且是在双重的意义上:在长时段内流逝的时间和从解释历史的角度描写时间”(吉登斯,1987:47)的讲法,也完全有理由认为,时间是帕森斯社会理论的应有之义,当然,帕森斯处理时间的方式稍显隐秘,不同寻常,即以行动系统理论的不断推进和深化来应对时间带来的问题。

       这种隐秘性端赖于帕森斯社会理论的进化特质,他的理论发展总体表现为从单位行动系统到一般行动系统,再扩展为人类境况系统的复杂化过程。在这个过程发展伊始,帕森斯就曾指出时间范畴对于单位行动而言的基本性,换句话说,帕森斯一开始就把时间当作行动理论建构的内在动力,也可以说,帕森斯行动理论要处理的正是时间影响下目标实现的不确定性问题,因为“目的概念总暗含着一种未来指向,要么指的是一种到目前为止还未出现且即便行动者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也不会出现的状态,要么是指已经存在的状态,但这种状态不会不变”(Parsons,1968:45)。一旦这样确定了时间问题,后续的自然只是具体性方面,时间这一主题也自然随着行动系统各个层次的理论推进而隐匿起来,不过仍可看出,时间始终都是行动理论的内核,并且在各种具体理论讨论中不时出现。

       那么,时间是如何参与这种理论建构的呢?在我们看来,帕森斯处理时间的方式具有明显的现象学意涵。帕森斯与现象学的关系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Grathoff,1978;Psathas,2004;赵立伟,2007),④我们无意对此深入探讨,但想强调的是,此问题背后潜藏着行动理论建构的内在动力问题,并且在根本意义上牵连着行动理论中的时间问题。卢曼探讨了这其中的关联性。他认为,帕森斯行动理论的动力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行动系统的形成,另一方面是关于行动系统的知识的形成。但是,形成系统的能力和形成知识客体的能力虽然有关系,但并非是同一事物,因为社会实在的自我分析似乎需要行动的突生,而帕森斯坚持只有分析性的系统建构才是真正的系统建构。那么,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把具体的行动分配给某个子系统或另一个子系统呢?帕森斯的理论似乎缺少了处理这一问题的工具。该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一个功能上已分化的社会所具有的真正问题。当帕森斯的理论建构从行动分析转为系统理论后,其理论的中心问题就是如何以最准确的方式描绘行动概念与系统概念之间的关系。这一中心问题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时间问题(即行动的现在与行动的将来[手段使用和目的追寻]之间的张力);二是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差异问题。卢曼还认为,上述问题肇始于AGIL图式取代了对可能的行动单位各要素相互依存形式的具体描述,因为,当且仅当行动具体方面的相互依赖性存在时,行动—系统才可能使系统彼此分化(Luhmann,1982:53-54)。

       卢曼这段评论针对的是《经济与社会》所表现出来的理论转向。虽然帕森斯本人在《结构》平装本导言中确认《经济与社会》代表了行动理论的新扩展,然而揭示时间与行动理论建构之间关系的却不是《经济与社会》,因为《经济与社会》的重要性在于开启了诸如经济体、政治体、社会共同体、信用子系统等社会子系统的一般化分析(帕森斯,2003:21),而对时间这一根本问题的理解和处理还要早得多,这就必须回到帕森斯与现象学的关系问题上来,也就是回到《结构》上来。在《结构》一书的方法论意义部分,帕森斯明确告诉读者,他的行动理论确实具有现象学因素,但不止于此,因为行动分析图式不仅有描述的意义,而且有因果说明的意义,不仅发生在行动者内心之中,也发生在行动者内心之外(帕森斯,2003:847)。帕森斯对此做了非常细致的剖析。帕森斯认为,行动理论是不同于经验主义方法的行动分析图式。这个行动理论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描述性层面,一是分析性层面。因此,具体的现象可以用一个相应的行动理论体系来加以描述。这个行动理论体系可划分为若干部分或比较小的次级体系,如果层层分解,“最终”会得到他所说的单位行动,甚至单位行动在理论上仍是一个可再作划分的体系,比如划分为“具体的”(不可简化的)目的、条件、手段、规范等成分。行动理论的分析性和描述性区分的重要性在于形成了一个类似于物理学时空参照系的基本分析图式(帕森斯,2003:825-827)。这就是行动分析图式会具有现象学性质的原因(帕森斯,2003:828、848;Jules-Rosette,1980)。

       帕森斯为什么会这样表明行动分析图式的现象学特征呢?在我们看来,这种讨论恰恰是因为时间问题使然。帕森斯在《结构》一书中反复强调时间问题的重要性。先是在第二章行动理论部分中指出,“一个行动总是一个时间过程”(帕森斯,2003:50)。在经过近700页的对意志论行动理论之形成的梳理论证后,帕森斯在最后的方法论意义结语部分再次强调行动理论内在地与时间相关联。

       行动是时间中的过程。与此种目的论特性相关联的,就是规范性成分与非规范性成分之间关系中的时间坐标轴。“目的”这个概念总是包含着一个与未来有联系的内容,即与预期的事态联系着。但是,如果没有行动者的介入,这个预期的事态并非必然发生。目的在行动者的心目中,必然与处境同时存在,并且先于“采用手段”。而“采用手段”又必然先于结果。只有按照时间,才能说明这些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帕森斯,2003:827)

       帕森斯还进一步强调,如果理论分析体系可以分为自然体系、行动体系和文化体系的话,那么从时间角度来看,自然体系和行动体系和时间相关,文化体系则与时间无涉,不过自然体系涉及的是与空间相联系的时间,而行动体系则涉及与目的—手段相关的时间,也就是说,物理时间是空间中诸事件之间的关系,而行动时间则是手段、目的和行动其他成分之间的关系(帕森斯,2003:860)。虽然从具体意义上来说,所有行动都具有时空性,都具有物质形态,但是从分析意义上来看,时间对行动(体系)来说是主要的,而空间则是次要的(帕森斯,2003:50、861)。但这并不是说,时间对于行动只是约束条件,因为在帕森斯看来,时间更是动力,会激发直接目的作为手段向终极目的发展的多种可能性。

       随着理论的推进,帕森斯不断意识到时间对理论建构的深化和扩展作用。比如他在《社会学一般理论的某些问题》中明确指出,系统的发展需要时间的参与。没有时间的参与,系统就没法通过外部交换协调和内部组织协调两种机制来处理它与环境之间的分异。反之,有了时间的参与,“生命系统”(living systems)就逐步朝人类境况系统发展。帕森斯所说的生命系统是开放性的系统,它包括了有机体亚文化行为、新陈代谢过程、生物进化,也包括了行动系统这个子类(Parsons,1977b:30-231)。这一思想后来在《人类境况的范式》中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行动系统成为理论扩展的参照点,并和生命系统的其余子类共同构成人类境况系统,也就是说,行动系统的地位得到更突出的重视(Parsons,1978:382)。帕森斯在《比较研究和进化变迁》这篇自传式论文中特别强调了四功能范式与进化之间的关系(见表1)。

      

       在此基础上,帕森斯又着重强调了分化(differentiation)这一概念所隐藏的时间意义。⑤这可以从帕森斯对分化的定义上看出来:“在它(分化概念)的各个方面当中,它似乎首先适切地强调了,分化是一种有着方向性的过程,它有一个起点,即一个系统的‘不’分化或‘不太’分化状态,并在稍后一个时期,变成为一种分化的或更为分化的状态……分化概念是进化论和比较视角的基础性统一体。进化过程按‘从……到……’的时间顺序推进。在此过程中,它导致了系统各部分中的差异,而这是以前并不存在的”(Parsons,1977b:282)。并且,“分化不仅是内部的复杂性,而且也是从(from)而分化。‘从’这个词必须被界定为是与其他的那些被当作为同样系统之要素相分化的意义”(Parsons,1977b:285-286)。循此思路,帕森斯从社会文化是从人(man)这个单一起源逐渐发展开来的观点加以讨论,继而讨论了社会分化的模式和各种社会系统,并谈及了伴随分化过程的包容过程、适应性升级与整合的关系、价值一般化过程,还分析了文化和社会进化的前提(包括技术、亲属关系、交往、宗教)、社会结构层次上的组织复合体(包括分层、文化合法性、实现集体目标的科层制、货币和市场体制、一般化的普遍主义取向的法律体制、配备民选领导和对政策取向具有调解性成员权支持的民主型组织等)(Parsons,1964)。

       由此看来,帕森斯的行动理论中不仅存在内在的时间维度,而且是一种现在时间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对社会分化整合、现代社会进化机制的分析,以及行动系统理论本身的发展过程,都或多或少是这种时间观的综合体现。

       四、“现在”的机制:社会性

       帕森斯社会理论有两个出发点,一个是“分析实在论”,另一个是“霍布斯秩序问题”(Luhmann,1982:64;赵立伟,2007)。在帕森斯那里,“分析实在论”强调科学发现需要理论参与,是一种由一系列对应于一定经验事实的命题所构成的一般理论,但不是一种带有经验主义和相对主义特征的单因素理论,而是一种具有多因素、突生性特征的行动理论。“霍布斯秩序问题”则涉及社会系统的整合问题,处理的是涂尔干意义上的失范问题(Parsons,1967:3-34)。这两个问题无疑是关联在一起的,都是以行动为对象,并且是通过分析行动系统的进化呈现秩序问题解决的方式。对于这项工作,帕森斯从来没有停顿过,他不断地通过重访涂尔干、韦伯、弗洛伊德、米德和康德来修正自己的理论。比如对一般行动系统理论边界的定义和修正,他吸纳了利兹的意见,将行为有机体改为了行为系统,并给符号层次的认知性组织系统赋予重要位置(Parsons,1978:3)。这样看来,帕森斯社会理论有一种不断创新的特征。

       那么,如何理解新生现象的理论重要性和内涵?帕森斯社会理论中又有哪些新生性表现?这里我们可以参照米德的见解。他认为,“现在的标志就在于现在总是正在生成(becoming),而同时它又正在消失”(米德,2003:2)。但是,这种新的生成并不就是转瞬即逝,而是一种“功能性现在”(米德,2003:148),从而区分出了过去与将来。因此,新生性事物的“功能性现在”就意味着现在所进行的活动有一种持存性。那么,活动又是如何维持其持存性的?可以通过“生命过程”概念去理解。米德认为,“在生命形式中,我们可以发现一种个体,它通过生命形式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决定作用来维持自身的存在”(米德,2003:60)。因此,“生命过程”既意味着一种从环境“脱颖而出”的“现实性”,也意味着新生性赋予了环境新的特征。换句话说,新生事物在现在是可能的,具有现实的可能性,不是出于什么别的原因,恰恰是因为新生性质事物的出现。由于现在的新生性,现在的社会性(sociality)就表现为一种“调试过程”,即在一定的条件下,“新的物体得以幸存并维持自身,同时,旧的对象与出现的对象之间形成了新的关系”(米德,2003:81),并且,“当创新性的事件同时处于旧的秩序和它的到来所预示的新的秩序中……社会性就是能够同时作为几种不同的事物存在的能力”(米德,2003:85)。所以,一方面,“在一个共同体的历史里面,成员在旧的秩序中的性质是由它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而当它进入新的秩序中时,它总会将这些性质带入社会变迁的调试中。旧的系统可以在它的每一个成员的身上找到,而在革命中,旧的系统就会变成新的秩序赖以建立的结构”(米德,2003:89-90)。另一方面,“一个对象的性质是由同属一个系统的其他对象的性质所决定的……在多细胞形式的发展中,整个系统的生命是构成它的多个彼此分化的细胞整合在一起的生命……同样也可以在社会系统中看到,社会系统涉及种的繁殖和各个社会的整合”(米德,2003:129)。

       米德对现在的诊断已经浮现出来,可以说,其基本精神和帕森斯的行动系统进化论有相似性。我们可以这样加以比较:

       社会性的这两个方面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时间上。一个系统可以在一个瞬间中以人们能够理解的方式被把握,而在这个瞬间,个体成员的社会性就在于它的性质是由系统所有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决定的。而另一方面,一个对象只有在流逝过程中才会同时成为两个不同的系统的成员,在这个流逝过程中,它在一个系统中的性质导致了它本身的变化,而它则带着这种变化进入了另一个系统。恰恰是在流逝过程中,它同时处于两个系统中。(米德,2003:129-130)

       帕森斯行动系统理论的进化过程体现出了明显的现在时间意识。帕森斯接受了康德不把时间和空间作为现象,而是“抓住它们”(hold them)来构造“先验框架”(transcendental framework)的做法(Parsons,1978:355)。也就是说,帕森斯的一般行动理论“是某种朝向这样一种理论体系(逻辑—演绎理论)的时间性和历史性的系列贡献”(赵立伟,2007)。

       在《论建立社会系统理论:一个人的历史》(1970)这篇回溯性文章中,帕森斯明确指出,他的方法不只是结构的方法,也是社会系统的过程分析方法(Parsons,1977b:46)。当然,这种过程分析并不止于对社会系统的分析,帕森斯把它逐渐发展为对一般行动系统和人类境况系统的分析。在这一分析过程中,帕森斯始终强调,一般行动系统并不单独存在,而是通过“边界”与其他类型的对象系统“相倚”且互为条件(Parsons,1978:352-353)。而在《生物学理论与社会文化理论之间的关系》(1976)一文中,帕森斯和杜普雷进一步指出,社会科学要取得进一步发展,就必须着眼于社会系统与生命系统之间的边界交换,把复杂性(分化)、控制(代码)、新陈代谢(输入输出)、酶(媒介)视作生物(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并且认为,文化模式与有机体之间的互动是通过制度化过程进行的。

       有了这样的智识背景,我们才能理解帕森斯的这段话:

       功能概念是理解所有生命系统的中心。的确,它仅仅是生命系统概念的必然结果,描述的特征首先是系统—环境关系,其次是系统自身的内部分化。这种假设基于一种双重考虑。首先,自从伯纳德·坎农做出重大贡献以来,至少已清楚了,一个生命系统就是维持组织模式,以及起着既不同于它的环境,也在某些方面相比它的环境更为稳定的作用的系统。其次,这种具体的并相对稳定的模式维持并不是通过完全远离环境或隔离于环境而出现的,而是通过与环境的持续交换过程而实现的。在这种意义上,所有生命系统都是“开放”系统。从这种视角看,一个生命系统的功能性问题在面对内部状态和环境状态之间、(在某些方面)环境的更大变化与系统的自身“开放”之间的差异时,涉及它的不同的模式维持。(Parsons,1977b:230)

       这样看来,帕森斯的功能性问题很类似于米德所说的社会性问题。米德认为社会性的两方面差异主要体现在时间上,而帕森斯也认为,系统与环境的差异涉及两种协调,一种是外部交换的协调,另一种是内部组合协调。系统的分化是沿着外部轴和内部轴两条轴线分别进行。帕森斯认为,前者是在任何时候都在进行,但是,后者不是即时的调试(adjustment),而是要花费时间(take time)(Parsons,1977b:231),是一种“抵押将来”(mortgage future),因此“在某种意义上,系统—环境轴与暂时性的模式维持—目标达成轴,都是持续变化的中心点”(Parson,1977b:232)。后来,卢曼在此思想上区分了两种时间类型:序列时间(sequential time)和结构时间(structural time),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帕森斯的社会理论不是通常所认为的“结构—功能”的分析,而是对“结构—过程”的功能分析。卢曼就此指出,“相对它们的环境而言,系统(出于时间原因)依赖于结构与过程的分化。另一方面,现代社会的时间视角假设了,在我们(开放的)现在的将来和我们(最终的)将来的现在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Luhmann,1982:286)。

       至此,我们基本阐明了帕森斯行动系统理论的进化脉络和性质,行动系统具有突生性质,行动系统在分化过程中会产生复杂性和不稳定性,从而带来功能性问题,因此需要时间不断去化解。这是一个分化与整合、不稳定与稳定、差异化与模式化相互交织的过程。应该说,帕森斯的社会理论并不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没有重视变化、变迁和不稳定,他对这些方面的关注并不亚于任何理论家。这种立场最为明显的体现在于对交换媒介概念的探讨。帕森斯在《社会结构与符号交换媒介》一文中曾总结,关于交换媒介的理论发展是一个逐步的过程,首先是《行动理论工作论文》中四功能范式的早期版本,后来在《经济与社会》中加以修正,稍后的作品有《政治权力的概念》、《影响的概念》等文,帕森斯先后讨论了智识(适应)、行为能力(目标达成)、情感(整合)、情境定义(模式维持)、政治权力、货币、影响、价值承诺、语言等媒介。帕森斯认为,这些都是行动系统或社会系统中像生物媒介一样的媒介。它们的首要标准和性质是符号特征,具体来说,有四个特性:制度化、在评价和交换两方面存在意义和效果的确定性、流通性、非零和性等(Parsons,1977b:206)。媒介的四个特性说明了系统的动态性和相对稳定性。

       帕森斯关于媒介的长期而繁复的分析,除了对行动理论发展的形式作用外,还有一定的实质性意涵。第一,媒介意味着多元化;第二,媒介有加速分化的功能;第三,媒介自身的变动给系统带来了不稳定性:第四,媒介使系统越来越趋向一般化的价值;第五,媒介增强了系统的社会性,增进了系统与环境、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的紧密联系;第六,媒介意味着交往,是“时间的非时间性扩展”(Luhmann,1982:282),是系统现实在现在存在的集中体现;第七,媒介作为交换系统,起着转换系统的作用,使社会性从一个系统向另一个系统流逝,使这两个系统既同时发生又相互区分(米德,2003:134)。

       五、结语:思维时间与系统转换

       在1991年版的《社会系统》中,除了布莱恩·特纳的序是新增的以外,还增加了一个帕森斯的著作目录,这个目录基本上涵盖了帕森斯的所有重要作品,数量之多,超乎一般人的想象。编辑之所以这样做,有着特别的用意,恰恰对应了帕森斯自许的“无可救药的理论家”的称号,可以借用韦伯“以学术为业”的讲法,称之为“以理论为业”(赵立伟,2007)。从帕森斯留下的庞大智识遗产来说,这种隐喻并不为过。而在这种隐喻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反“反智主义”者的勇敢的心(帕森斯,2003:5),这也彰显了他对社会科学的公共除魅作用的坚信不疑。毫无疑问,他的行动系统理论遗产在一定程度上也为后人提供了思维的时间。

       从帕森斯行动系统理论的进化来看,始终贯穿着一种“不断思考”的特征。这里既有作为创作者的思维的意涵,也有作为理论的自我思考的层面。帕森斯曾明确指出这样一种思想趋势,“在现代思想史上,到19世纪末,对有机世界的理论阐释——而人明显是这个有机世界的一部分,而且是作为惟一的记录观察者——就已经成为现代文明的中心认知结构之一了。如果‘社会’科学——我宁愿在更为普遍的意义上概括为‘行动’科学——是要在现代文化发展中找到一个真正的位置,那么,它就必须接受这种有机世界的知识”(Parsons,1977b:5)。帕森斯因此在行动系统理论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吸纳心理学、文化学、生物学的最新思想成果,将遗传与文化遗产类比,将自然选择过程与制度化过程相类比,将“宏观进化层次的物种与类群(组织)—微观层次的个体细胞(组织)”与“社会—个体”相类比,扩展出目的系统、文化系统、人格系统等概念(Parsons,1977b:3-7)。似乎可以认为,思维对于系统的扩展和分化有一种“心物同构”的转换作用。因为正如米德所说的,“当世界的其他部分从静止向运动过渡,那么运动中的这个系统就在向一个完全一样、但却是处于静止状态的系统过渡,这种过渡意味着从一个系统到另一个系统的流逝过程是发生在我们的心智之中”(米德,2003:134)。也就是说,这种过渡之所以发生,其实是借助了社会性的时间维度。

       据此可以看出,帕森斯的行动系统理论为讨论系统的分化、转换和稳定留有了充分余地,这可以为各个社会系统的发展带来很多想象力。也就是说,这里并没有排斥非西方社会现代化的可能性。比如中国在官僚制、精神文化两方面一度相当发达,但同时在技术文化层次上却相对不发达。虽然在对西方资本主义的反应中,最初可能会处于相当不利的地位,但绝不是说,这就会成为固定模式。因为具有相对开放性和流动性的中华社会,必然在和外部环境的接触过程中有一个适应性过程。当然,这种适应既可能会有一个长期的衰退过程,也可能会有一个更长期的升级过程。结果到底如何,要看我们社会的心智能否使自身的文化(精神和技术)更具有普遍性和新的平衡性。

       从一种演化视角而非历史视角的角度看,社会的心智,或者说社会的思维水平可能会是影响社会革新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看来,我们社会现代化的关键大概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方面要培养出一种合理的社会结构;另一方面要使这种社会结构拥有适应现代社会变迁的价值。显然,这两者都与社会的心智和思维相关。西方现代社会经历了一个价值一般化的过程,基督教最初只是小范围的禁欲宗教,经过宗教改革,众多普通人皆可信教,换言之,每个人都成为了某种程度上的僧侣。这种信仰的世俗化过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功能,它使禁欲的价值与态度扩展到广大社会。比较而言,中国的一些基本价值在很早就形成了,但是,我们现在应当做的是把最适合现代化的价值进行一般化,而不是固化特殊主义取向的价值。我们社会曾经有许多一般化的价值,比如道、仁、智、礼、义,等等,但是在新的条件下受到了强烈冲击,人心秩序幡然瓦解,因此,如果要想在现代情境下使这些价值发挥“接续人心、融化新知”的功用,那么,我们或许应当效仿帕森斯,努力用理论去回应现代时间带给我们社会的不确定性问题,惟有经过如此这番思维的时间,我们的社会系统才可能会取得真正意义上的适应性升级。

       注释:

       ①不应当认为人类所有社会都是线性进化,线性进化主要是针对西方经验而言,虽然非西方国家受西方现代性的影响很大,但它完全有可能以后现代为前提,实现对现代的超越的可能(Tester,1993:154-155)。

       ②“进化机制”(evolutionary universals)的概念是帕森斯1964年在《社会中的进化机制》中提出来的。国内学术界在使用过程中,有时用“进化共相”,有时用“进化共项”,相对而言,“进化共相”用得更普遍些。经笔者查阅,“进化共相”较早的正式用法出现在贾春增编(2000)的《外国社会学史》中,而“进化共项”的译法大概出自李猛、李康翻译的《社会的构成》一书(吉登斯,1998)。两相比较,“进化共项”更贴近帕森斯的本意,具有公因数的涵义。然而,由于“共项”和“共相”音同,容易造成含混,以致国内学术界人士在批评帕森斯时,常误用“进化共相”来说明本是帕森斯反对的直线进化论。事实上,帕森斯强调的是后线性进化论(post-linear social evolutionary theory)。后线性进化论不同于旧式直线性进化论的地方在于,它更加强调进化过程中的变异性和复杂性(Parsons,1964;赵立伟,2007)。综观帕森斯对进化变迁的讨论,“evolutionary universals”主要是指进化过程中的那些具有共通性的机制和模式(Parsons,1964),不是哲学和逻辑学上使用的共相概念,所以,也就不是指所有进化都会产生同样的结果。

       ③1968年,帕森斯在《结构》一书的平装本序言中认为,行动理论在该书出版30年之后“经历了一个自身内在发展和变化的持续不断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结构—功能”理论阶段(会通阶段)、“结构—过程”理论阶段(深化阶段)、“一般行动系统”理论阶段(人类境况系统扩展阶段)(帕森斯,2003;赵立伟,2007)。

       ④帕森斯与现象学的关系复杂性可能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帕森斯和舒茨之间曾有过不太成功的通信(Psathas,2004);另一方面是帕森斯之后的系统理论家(比如卢曼)多采用现象学的方法来继续帕森斯开启的社会系统理论研究。虽然在1941年时,帕森斯认为他和舒茨之间不能达成令人满意的一致意见,舒茨考虑的是哲学问题,而他考虑的是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和知识论问题,以及这些问题与一般化的科学理论系统之间的关系(参见Grathoff,1978:xiv)。然而多年以后其态度有些变化,在帕森斯的晚期作品《人类境况的范式》中又再次出现了舒茨的影子,他赞同舒茨对休谟的认知经验主义和卢梭的直接动机经验的批评(Parsons,1978:400、413)。二人之间的共通性和互补性要超过他们之间的分歧。“使二人产生分歧的并不是对不同问题的不同哲学关切,而是哲学对社会科学的意义”(参见Grathoff,1978:xiv)。正如纳坦松认为的那样,“如果帕森斯是从舒茨的结束处开始,那么,就有把开始与结束合在一起的可能,但不是通过人工的综合,而是通过内在的反思”(参见Grathoff,1978:xvi)。

       ⑤赵立伟(2007)已对帕森斯的分化概念做了非常详细的分析,在此不再赘述。这里只是探讨赵立伟已充分意识到但限于研究侧重点而未加以明示的分化与时间的关系问题。

标签:;  ;  ;  ;  ;  ;  ;  

帕森斯社会理论的时间维度_帕森斯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