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票据市场的现实制度约束与发展趋势--基于制度经济学视角的票据市场制度变迁研究_票据市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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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现行票据市场制度约束的实证分析

(一)我国票据制度运行的现实利润分析

1.我国现行票据制度运行收益分析。我国现行票据制度体系形成的两大初始动机主要是防止信用膨胀和防范金融风险,当前状况下,现有票据制度的运行收益正明显减小。

第一,真实性票据制度防止信用膨胀的基础越来越薄弱。一是我国宏观经济总体上已从短缺经济过渡到过剩经济,在这种环境下,企业减少了盲目投资的冲动,投资行为更趋理性。二是我国企业改革逐步深化,企业的风险意识和自我约束逐渐增强,这进一步抑制了企业的融资冲动。三是一系列的银行体制改革使银行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得到增强。四是宏观调控部门对经济波动调控手段越来越丰富和成熟。以上变化说明,《票据法》立法时信用无序扩张的基础已不复存在。银行体系的信贷数据也支持了这一观点:自1994年开始银行体系就从贷差转变成了存差,1999年开始存差逐渐扩大,到2005年末存差已达9.25万亿元,占存款总额的32.2%(见图1)。

第二,真实性票据制度在防止金融风险方面的作用是低效的。中国股市的涨跌与票据融资规模具有明显的关联性,表明真实票据制度并未起到防火墙作用。2000年初至2001年上半年,沪市综合指数从1360点一直攀升到2245点。相应的,票据市场的承兑余额从1999年底的1873亿元增加到2000年底的3676亿元,贴现余额从552亿元增加到1535亿元。这种明显的相关性表明,票据市场资金可能通过某种渠道流入了股市。我国股市新一轮升势再次印证了票据市场资金与股市涨跌的高度相关性。央行最新公布数据显示:2006年国内A股市场开始回暖,一季度成交额11194.42亿元,与此同时,金融机构本外币票据融资余额19407.65亿元,比年初增加3088.49亿元,票据融资新增规模占到新增贷款1.26万亿元的24.5%。以上分析表明,对票据的真实性审查,在防范银行资金流入高风险领域是低效的。

2.我国现行票据制度运行成本分析。第一,制约了票据市场规模的扩大,存在规模不经济。美国1994年票据市场交易额6250亿美元,联邦基金和回购协议交易额1510亿美元,票据市场交易额远高于联邦基金市场和回购市场。而2005年我国票据市场累计交易量(包括贴现、再贴现和转贴现)6.75万亿元,票据市场交易量虽然高于同业拆借市场,但远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见表1)。票据市场规模偏少使得每一基准单位分摊的固定成本相对较多,存在规模不经济。

第二、增加了票据市场的运行成本。这些成本包括:(1)行政成本。指设立专门监管部门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对票据真实性进行审查所包括的成本。这种成本随着市场规模和违规收益的扩大而扩大。2005年,我国票据累计承兑额和交易额分别达到4.45万亿元和6.75万亿元,比1996年增加了11.42倍和29.81倍。与此同时,票据违规也出现金额逐渐扩大、频率逐渐增多的趋势,导致监管成本大幅上升。(2)发行成本。指出票人为了遵循票据管理制度而在票据签发、承兑、贴现各个环节中耗费的资源。据调查,某地一家银行办理一笔2000万元的票据贴现业务,经过签发、承兑到贴现的层层审查,先后复印的增值税发票就达到360多张,连同其他证明材料,总计达到500多页的厚度。

监管过严还增加了其他附属成本:(1)市场和信用秩序的损失成本。一些急需流动资金的中小企业无法得到银行贷款,不得不使用各种违规性质的手段达到融资目的,从而破坏了市场秩序和信用——而这正是票据市场发展的基石。(2)时间成本。商业银行对票据承兑和贴现各个环节严格的真实性审查限制了票据的流动性,与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短、平、快的特点不相适应。

第三,票据市场未充分发展的机会成本。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票据市场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看,融资性票据都占有主导地位并在解决企业融资难、促进信用建设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以美国为例,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信用支持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创新工具的出现,美国票据市场迅速发展,商业票据市场余额占到了全世界的近70%;以美元为面值的商业票据市场余额占全世界的比重约为86%,并成为美国最主要的货币市场工具。图2显示,1985~1994年的10年间,美国商业汇票从299万亿美元增加到595万亿美元,而银行承兑汇票则呈萎缩态势。上述实证证明,商业票据的发展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融资便利性和对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某个角度看,我国限制融资性票据发展是以牺牲发展融资性票据多种功能为代价的。

(二)融资性票据制度潜在净利润分析

融资性票据制度的潜在收益广泛存在于票据市场各微观主体中。

就中央银行和银监会而言,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建立市场信用体系。首先,它可以通过对守信企业的激励机制来推进信用建设。在发达国家的票据市场上,只有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企业才能进入商业票据市场发行商业票据融资。我国也可以通过允许守信企业签发行票据来形成对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其次,它可以通过建立对失信企业惩戒机制来推进信用建设。通过建立严格的票据市场参与者淘汰机制,对不守信用和不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的企业查处直至取消其发行票据资格,可以产生较强的警示作用。再次,它可以通过防范金融风险的倒逼机制来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由于融资性票据风险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放开后会倒逼社会各界特别是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信用建设。

二是有利于完善货币市场中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目前我国再贴现余额大幅下降,基本上处于停顿状态(见表2),再贴现作为一种主要货币政策手段已基本淡出市场。再贴现交易规模小虽然与货币市场资金充裕、利率较低以及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转型有关,但票据规模不足无疑是影响再贴现规模的重要因素。放开融资性票据将会迅速扩大市场参与主体及票据供应量,扩大票据市场容量并推动票据市场利率上升,金融机构持有的可向央行再贴现的票据增多、再贴现动机增大,从而为中央银行通过再贴现手段实施货币政策意图留下了操作空间,进而增强了再贴现传导货币政策的效用。

三是有利于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完善基准利率形成机制。市场化程度高的货币市场的利率结构包括利率风险结构和期限结构,票据市场作为货币市场的重要子市场,其利率水平是市场资金供求对比的客观动态反映,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加上风险升水和期限升水。放开融资性票据,通过票据市场的公开发行,将会因票据发行人、发行金额、发行时间期限的不同而决定其不同的收益率,最终会形成票据的收益率曲线,将会对人民币利率体系起到参照作用和价格发现功能,从而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完善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的形成机制。

就商业银行而言,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有利于拓宽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渠道。在存差压力日益增大的情况下,票据已逐步成为各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重要渠道。2006年6月末,我国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余额19737亿元,占贷款总额的8.66%,其中新增票据占新增贷款的16.22%。二是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票据业务作为一项重要的中间业务,已成为各商业银行近年来重要的利润增长点。2005年,全国累计签发票据44500亿元,手续费按万分之五计算,各商业银行可增加利润22.25亿元;票据累计贴现、转贴现额67500亿元,即便仅按0.5个百分点的收益计算,也可增加337.5亿元的净收益。三是可减少信贷资金占用,改善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

就企业而言,也有3个方面。一是有利于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通过让银行优质客户直接发行票据融取资金,可以一定程度释放其对银行信贷资金的占用量,促使银行调整贷款结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放款。同时,一部分信誉度较高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直接发行商业本票和无担保短期票据来满足其融资需求。二是可以为一部分资金充裕的企业提供投资渠道。商业票据流通后,急需资金的企业可以拿票据直接到这些企业进行贴现。三是同期限的票据贴现率比短期贷款利率要低至少2个百分点,企业融资成本明显降低,同时融资效率提高。

以上分析表明:我国票据市场现实利润逐渐缩小,而潜在利润逐渐扩大,而目前的票据市场制度安排限制了各主体获取外部利润的空间,我国票据市场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制度约束。

二、我国现阶段票据制度变迁趋势分析

在分析票据制度未来变迁趋势时,有必要了解各行动主体在制度约束背景下突破现有制度框架获取潜在利润的各种途径,因为它往往代表着票据市场发展即票据制度变迁的方向。

(一)制度约束背景下微观主体几种制度创新途径

1.通过非法途径突破现有制度框架。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采取开新票还旧票的方式对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出票人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二是为无效商品交易合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三是超商品交易额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四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贴息申请人为非贸易合同的签订人;五是为贸易合同不真实或者无贸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的承兑汇票办理贴现;六是为同一号码的增值税发票办理多笔贴现等。

2.通过合法的渠道突破现有制度框架。主要体现在关联企业或者集团企业相互做票。一是出票人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由关联企业作为持票人申请贴现后再将资金转回出票人;二是企业集团向下属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下属企业向银行贴现后再将资金转回集团企业;三是同一法人代表的各个企业之间签发票据,由持票企业申请贴现后再将资金转回出票企业。这些行为显然不符合《票据法》的立法初衷,但由于缺乏监管法律依据,实际上为融资性票据发展提供了变通的空间。

3.通过地下渠道突破现有制度框架。在当前我国正规渠道票据融资功能不足的情形下,民间票据融资以其信息、效率、成本的优势对正规票据市场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贴现的主体大多是银行关系人和资金充裕的企业,交易时可以不要求提供贸易背景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等必要文件,采取“一手交钱,一手交票”方式,手续简单,方便快捷。在利率方面,民间贴现利率也低于商业银行贴现利率,一般在3.2%以下。钱涛(2005)对浙江永康民间票据市场的研究表明,“目前永康民营企业手中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年流转量约为45—50亿元,永康民间票据交易的规模约为15亿元”。

4.通过正式制度供给突破现有制度框架。作为票据市场的行动主体,央行正不断增加制度供给,使票据市场外部利润内部化,这不仅推动了票据市场制度边界扩张,也支配着中国票据市场制度创新的进程。如2004年以来,央行逐步放宽现行票据制度边界,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就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短期融资券实质上就是一种融资性的无担保商业本票,类似于国外的商业票据。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61家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79只,筹资金额1424亿元,融资规模远远超过同年企业债、首发、配股等融资额;另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转贴现自10月1日起可不再对买入票据是否具有真实贸易背景进行审查,这也可以看作中央银行突破现有制度框架的一个举措。

图3 票据制度创新示意图

以上票据制度创新可用图3的灰色区域表示,它存在于真实票据制度框架外、融资性票据制度框架内,表明一部分初级行动团体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的制度创新正不断突破现有制度框架,它也预示了今后票据制度的变迁方向。

(二)我国票据市场发展趋势及制度变迁路径

综合以上分析,并结合国际票据市场经验,可以认为,在当前我国票据市场存在制度供给滞后于制度需求的非均衡状态下,票据市场发展也即票据制度变迁的方向,应是建立以票据无因性理论为基础的票据制度体系,通过有序发展融资性票据来推动票据市场发展。这一结论包含以下内涵:一是票据种类日益齐全。不仅包括现在的银行承兑汇票,还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为筹集短期资金而发行的融资性票据。二是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日趋广泛。中小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和居民个人将逐渐参与进来。三是票据市场功能日益完善。票据市场将不仅包括现在的交易、结算功能,将更多发挥融资功能及货币政策功能。四是票据市场的监管规则发生相应变化,过去的真实贸易审查标准将逐步弱化。

总体来看,我国票据市场发展将有以下的变化:一是票据市场的功能定位将发生变化,将更多考虑繁荣票据市场、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融资性票据将获得合法经营权,经过一段时间市场检验和合理引导,将逐步占据市场的主导地位。二是票据市场电子化程度将日益提高。无纸化票据(即电子化票据)将逐步在票据市场流通,今后一段时期,电子化票据和纸质票据并行流通也将成为市场的基本特征。三是随着票据市场的逐步繁荣,央行在票据市场上的货币政策操作将增多,票据市场利率将逐步成为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四是短期贷款票据化、商业票据证券化将成为票据市场的一个主要特征。

为减少票据制度变迁过程中的组织成本、协调成本,减少制度变迁的机会成本和震荡成本,快速高效地实施制度变迁,金融管理当局在制度供给中会依照渐进的制度变迁路径进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坚持票据真实交易的政策背景下,加大对票据市场金融创新的支持力度,在关注风险的前提下,有意识引导融资性票据的发展,具体来说可先行试点,形成经验后再予以推广。第二阶段:融资性票据合法化,与真实交易背景票据并行。在此期间,融资性票据取得了合法的地位,但由于初期管理当局经验不足,各地市场发育程度和信用环境存在差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加之市场对融资性票据有一个不断认知和熟悉的过程,因此,在这段时间融资性票据处于从属地位。第三阶段:融资性票据占主导地位。随着相关制度日趋成熟,融资性票据的前期发展对市场其他主体产生了正向激励和示范作用,得到更多主体的认同,票据的流动性显著增强,发行量显著增多,融资性票据已占据主导地位,票据市场成为货币市场中最重要的子市场。票据制度变迁可用图4表示。

图4 票据制度变迁路径示意图

三、相关政策建议

(一)在无因票据理论基础上修改完善《票据法》及相应规章

一是启动《票据法》的修订工作,除确有需要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形以外,确立票据无因性的基本原则,并相应修改与《票据法》相适应的具体行政法规,比如《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有关真实交易背景的条款等。同时,针对《票据法》中关于持票、代理等方面的制度缺陷一并修改调整。二是将电子票据纳入《票据法》的规范和调整范围,三是相应补充、调整涉及到融资性票据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规章。

(二)培育和完善票据市场主体

通过相应的制度供给,放宽对市场主体的限制,广泛吸纳中小企业、中小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票据市场结算、融资,推动市场多元化。扶持和鼓励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和公司发行商业汇票,培育和发展票据专营机构,进一步繁荣票据市场。

(三)继续强化信用建设,为票据制度变迁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完备的信用信息系统,为信用建设提供信息支撑。二是强化立法约束,对不守信用者以及票据欺诈和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三是加强对失信企业的执法力度。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付款或有意延票、压票的行为予以严密监管,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警告、罚款直至取消其票据市场参与资格。四是加强道德规范。道德规范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对其他的制度安排有着广泛、深刻而持久的影响。

(四)充分引导各制度变迁主体进行积极的制度创新

营造鼓励和支持制度创新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减少制度创新的外部性,充分激发各微观主体创造性。监管部门自身应在制度变迁过程中扮演日益重要的初级行动团体角色,并应逐步改变监管理念和方式,更加注重处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

(五)规范资本市场,增加股票市场投资性,逐步打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连通渠道,实现金融市场一体化

目前我国股市内幕交易以及操纵市场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股市还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主要表现为投机性过强、股市波动大,这也是吸引票据市场短期资金大规模流入股市的重要原因。因此,严查股市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增强股市的投资性,也是开放融资性票据的一个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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