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的历史与现实--兼论山西商人的诚信特征_社会信用体系论文

诚信建设的历史与现实--兼论山西商人的诚信特征_社会信用体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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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诚信与欺诈的历史考察

(一)诚信乃为人之本

孔夫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这里的“信”指信用。信用一词有多种含义,广义上指,诚实守信,遵守诺言,实践成约;狭义上指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如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民间信用、个人信用、消费信用、国际信用等等。“诚信”一词,一般是指经济社会活动中,实事求是,诚守诺言,说话算数,借债要还。计划经济时期,信用一般多指银行信贷,现在所谓社会信用,包含着各种信用和诚信经营等比较广泛的内容。诚信,是为人之本,是为商之道。

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道德规范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诚信守诺,言行一致。从西周开始,中国传统文化认为人具有人伦关系,把这种人伦关系确定下来并运用到人们全部活动中去的规范就是“礼”;而把贯串其中的精神加以提炼而成的思想叫做“仁”。在《国语·周语上》有“礼所以观忠、信、仁、义也……信所以守也”。此后,“信”不断发扬光大,成为儒家着重倡导的行为道德规范之一。孔子把“信”作为仁的重要表现,要求“敬事而有信”、“谨而信”、“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孟子认为“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孟子·尽心下》),自身确实具有善德称为“信”。《礼记·礼运》中关于“大同”和“小康”的论述,对于我们了解传统文化对于“信”的认识是一个重要的文献。大同世界的特点是“天下为公”,这是一个“讲信修睦”的、“大道之行”的人伦世界。

以信义为核心的儒家哲学、智慧是中国人几千年来追求的真理,亦是人类“求道”实践的文明成果。在此基础上,稳固、和谐了人际关系。当然它是以宗法关系做主十建立起来的。宗法人伦道德,成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本原则,成为中国人一整套特定的思维范式和行为体系。

(二)诚信是为商之道

社会经济发展大体可以分成为物物交换时期、货币经济时期、信用经济时期等几个不同发展阶段,物物交换时期称为自然经济时期,以货币为主要交换媒介时期称为货币经济时期,以信用交易为主导的时期称为信用经济时期。在市场经济中,物流和资金流的快速周转,都是以信用为桥梁和渠道的,所以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也就是说,信用是财富,信用是资本,信用是资格和能力。信用高,风险低;信用低,风险高。信用是经济社会中的生命和灵魂,是市场经济的通行证。凡是信用好、信誉高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般都能够“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总是生意兴隆,财源滚滚。世界500强企业的成功之道,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诚实守信。不守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只能骗人一时,时间长了,就没有人与之往来。所以说失信是蚁穴,失信是毒瘤;诚信是企业的未来,诚信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关键。

(三)晋商诚信品格的特点

两千年来,不管有多少思想创新或者是变革的风暴,在山西人的头脑中,大概是关云长故里的缘故,孔孟之道影响至深。在其重商立业思想指导下,对“诚”、“信”、“义”、“利”,有其独特的理解和行为规范。以诚信、节俭、朴实著称于天下的晋商,坚持儒家伦理思想的内核:先义后利,以义制利。认为人们追求功利的行为不能纵欲妄为,必须受到一种为人们公认的社会行为准则的规范和制约,这就是义。《孟子》说:“义,人之正路也。”《左传》说,“义,利之本也”,“利,义之和也”。义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与人们的具体利益结合在一起,便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在崇尚功利的同时,更注意以义制利,先义后利,甚至舍利取义的思想。他们认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十分珍视诚信。著名晋商王文显,初涉宦海不成而经商,但善心计,识重轻,适时机变,恪守信义,“与人交,信义秋霜,能析利于毫末,故人乐取资斧。又善审势伸缩,故终身弗陷于井罗”。他提出“凡事以道德信义为依据”。这里可以看出王文显经商的诀窍就是既能计算运筹,取利于毫末,又能宽诚待人,严守信义;既善于心计却又不行奸诈,能取利而无市井之气。40年间,足迹几半天下,成为一代名商。他训诫其子说:“夫商与士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污。……故利以义制,名为清修……如此则于孙必昌,自安而家肥富。”乔家大院的乔致庸也对信义与利润做过次序排队:首重信,次讲义,第三才是利。以此训鉴后人。

晋商的成功可以说是建立在商业诚信基础上的,诚信也给他们带来了丰硕的回报,因为诚信而成功,因为成功而更加诚信,二者相得益彰。他们把悉心建立起来的诚信、商誉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晋商诚信品格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出售商品货真价实。晋中商家孩童习就读《俗言杂字》说:“趸装零卖,主顾客人,收买出换,贩卖交银。童叟无欺,价实货真。本多利厚,贸易兴隆。每年开俸,足有千金。”自幼即被灌输诚信经商才能致富的思想。祁县乔家在包头的复盛油房,运胡麻油回山西销售,经手伙计为图厚利,在油中搀假,掌柜发现后,即令另行换装,经济上虽一时受了点损失,却招得近悦远来。咸丰年间,复盛西面铺掌柜立账,把斗秤放大,比市上加一成,市民争相到该号购买。所以各地老百姓,对山西商人经营的商品,只认商标,不还价格。

第二,货币借贷按期偿还。晋商放款,以信用放款为主,其次是保证放款,很少抵押放款。票号重信用,轻抵押,这与意大利金钱商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不做抵押贷款的原因有三:一是他们从事的大部分是商业性贷款,具有自偿性。二是大商家以信誉为生命,而且资力雄厚。三是无合适抵押物,首先商家贷款采购的商品不宜作抵押物,若商品损毁,抵押物也无用;其次他们的家产不宜作抵押物,行商们背井离乡,行游天下,其家产可能远在千里万里之外,不易估价也不易处理;再次,当时没有发达的金融市场,也没有适合的金融工具用于抵押。

第三,赊销商品公约标期。商品赊销的货款清偿和货币借贷的归还期限,一般按标期确定,到期必偿。标期是以商业行会按照镖局押运商品和现银由甲地到乙地的时间计算的期限作为债务清偿期,有太谷标(太谷县一县一标)、太汾标(太原府和汾阳府两府为一标)。以太谷为中心,太谷标在前,周围各县在后,标期一到,一切债务必须立即清偿,成为山西商人的公约履信期。

第四,家庭教育信义忠实。很多大商业家庭定有家训和家规。榆次常家家训要求“凡语必忠信”,“凡行必笃敬”,“饮食必慎节”,“字画必楷正”,“容貌必端庄”,“衣冠必肃整”,“步履必安祥”,“做事必谋始”,“出言必顾行”。力求戒除富家子弟坐享荣华富贵、骄奢淫侈的恶习。从而使晋商子孙具备了承接祖业所必备的自律、自尊、自爱、自信的良好素质,对晋商维持久盛不衰起了积极作用。

第五,商号号规诚信约束。《贸易须知》说:“一切账目,需要检点清白,腾抄的实”,“随手上账,免后思想”,“毋许连环勾搭,扯东补西,不清不白,忘其所然。如此,即是攒账、混账、花账之说。做生意之人,惟独账目为要,头一要清白”。又道:“美账如扫荡,好算账不折至竭之言。”“给票与客,须将客货件数、斤两、折头、价值一一算明,查清对号,落于自家底簿,然后给票,照票给起之后,再查再对,重算重宣,则无伪错矣。”

第六,行业协会严格监督。晋商在各地经营商业,有许多商帮和行会。建会馆,修关庙,尊关云长为财神,以其信义教育同行,以其武功保佑他们的商业利益。晋商在外,一赚了钱,首先想到的是修建关帝庙,以关公为诚、信、忠、义的化身,无论在何地,也无论是那个行业会馆,都供奉关云长为关帝君。全国各地的关帝庙大部分是山西商人捐资修建或者参与修建的。同时,行会执事由各商号轮流担任,定有严格的行规,负责处理商务纠纷,甚至巡察弹压,拘捕人犯,维护市场秩序和商民利益。要求各商号重信义,除虚伪,节情欲,敦品行,贵忠诚,鄙利己,奉博爱,薄嫉恨,喜辛苦,戒奢华,反对采用任何卑劣手段骗取钱财,不惜折本亏损也要保证企业信誉。

第七,商家用人宗族约束。商号新学徒的来源,原则上只在商号财东或经理的同乡人中选拔,在对其家庭出身、上辈人的为人处事、德行信誉等都很了解的人员中挑选,所以多为亲朋引进,知根知底,事关个人信誉,推荐人都很认真负责,决不敢推荐不肖子弟。当了学徒表现不好被开除回家者,别的商号多不再录用。故一旦被开除,将会绝其后路,所以学徒都很遵守商规号规。

第八,重视相与和谐团结。古云“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中国传统文化中很重视人的作用,注重以人为本。重人首先是重人的和谐、人的团结、人的凝重、人的群体,一句话就是重视人的群体价值。晋商对传统儒家文化的“人和”精神的继承,是其历经数百年昌盛不衰的一个重要原因。晋商的组织形式——两权分离和人身股制度就体现着这种和谐精神。他们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出钱为股东,出力者为伙计,“东伙共而商之”。掌柜全权负责,东家不问号事。相互信赖,体现了企业内部“和为贵”的精神。晋商还互相认定“相与”,相与之间都是经过了解,认为可以共事,可以与之金钱往来的同行。既是“相与”,必诚信往来,即使无利可图,也不中途绝交,必定善始善终,同舟共济。

这里需要说明,虽然晋商诚信经营非常突出,但是不等于说没有欺诈哄骗。晋商的晚期,驻外经理人员,不执行总号规定,贪污作弊以致劫资潜逃的事例也不少。

(四)近代社会诚信问题的估计

近代中国社会诚信似有江河日下之势,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这一时期中国社会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但民间传统的社会信用尚好,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与人之间讲究诚信守约,儒家文化仍然统治着人们的思想,影响着人们的行动。从五四运动到新中国成立这个时期,由于五四运动在反帝反封建的口号下,提出“打倒孔家店”,动摇了儒家的传统,虽然在客观上对传统文化有一定的消极影响,但社会信用尚好。从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反右斗争之前,这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一段宝贵时间,人们真诚相处,沐浴着共和国的春风,工作热情积极,这一时期的社会信用是好的。从反右斗争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由于反右斗争的扩大化,人们从反面接收了教训,认为说真话吃亏,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关系受到了影响,为日后信用留下了隐患。“文化大革命”阶级斗争的无限扩大,更加剧了这种不信任,整个社会信用受到了破坏。从“文化大革命”结束到现在,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外商的进入以及外资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多种经济形式不断发展,致富成了中国人的追求,但也导致一些人为了谋财致富,不择手段,以致坑蒙拐骗,肆意欺诈。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异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髓——诚信守诺、以诚待人的价值观和信用意识受到冲击,异化的道德意识、处世哲学在整个社会弥漫,不论是物质领域,还是精神领域不同程度地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诚信社会面临严重的信用危机。

综观人类社会发展史,信用观念和信用是随着经济社会制度的变迁和商品交换、法律道德建设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但是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的建立则是文化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假烟、假酒到毒米、注水肉,从厦门远华案到郑百文事件,从牟其中案到广东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走私、诈骗、假货泛滥、股市黑幕等一桩桩触目惊心的案例,充斥于金融、证券、合同、会计等各个方面。企业之间的“三角债”、银企之间的逾期贷款居高不下,企业假破产真逃债,逃废银行债务问题时有发生,这些已经成为经济运行中的一大顽症。中国的许多企业并不以欠钱不还为耻,甚至有的个别企业以欠钱不还为要挟手段,迫使银行继续借款。此外,牵涉到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现象更多,诸如恶意贷款、恶意透支、住房不付房租以及申请助学贷款毕业后“失踪”等等,越来越平常。

当然,欺诈问题不仅仅是在中国频频发生,在国外亦呈同样趋势。

据安宁会计师事务所的反欺诈全球性调查显示,目前全世界欺诈行为呈现上升趋势,经路透社商业版头条披露近10年有38.5万篇报道,近年平均已经倍增到每年9万篇。增欺诈案例中,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欺诈行为多于发达国家。

(五)经济社会原因

我国信用缺失、欺诈频频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有经济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包括历史的、教育的、法治的原因等等。其中最突出的是:第一,“打倒孔家店”的后遗症。“打倒孔家店”的口号提出以来,打倒儒家文化中的糟粕是必要的,但也使儒家思想中的义利观、诚信观、秩序观等好的东西受到一定的破坏,没有建立起一种更新更好的理念,伦理道德方面出现一定的真空。第二,“文化大革命”的后遗症。“文化大革命”中的怀疑一切,打倒一切,严重影响了人们之间的关系,谁都不相信谁,谁也不敢相信谁,互相猜忌。“批林批孔”等运动使人们心目中缺少了行为规则,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动摇了社会信用,扰乱了社会信用秩序。第三,公有制的心理影响。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想搞单一全民所用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使人们产生公家的是你的,也是我的。特别是几次银行贷款的豁免,给人留下欠账可以不还的先例。同时,产权不明晰,也扭曲了一部分人的行为和处事原则。第四,政府低效率的示范效应。计划经济体制实际也是权力经济,政府机构人浮于事,相互扯皮,办事拖拉,影响了人们的信用。吹牛皮、说假话,浮夸风,“官出数字,数字出官”,“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成了人们普遍观念。阿谀奉承,说假话,往往可以升迁。而诚实信用的人,反而被讥为“窝囊废”。加上腐败官吏制裁不力,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欺诈行为。第五,市场经济内生的负面影响。市场经济实际也是以利润为中心的集体的逐利活动,在经济活动趋利性规律下,过分夸大企业利润是惟一目标,而忽视企业的社会功能,必然伴生假冒伪劣。欺诈哄骗,扭曲义和利的关系。第六,法制建设滞后。由于改革开放发展迅速,法律制度建设和执法跟不上,又疏于德治教化。

欺诈不是新鲜事物,历史上一直存在。但是为什么全球近年在增加?从世界范围看,欺诈行为增多的原因大体上有如下原因:一是社会企业组织架构日益复杂;二是传统上对此不予关注;三是内部审计功能人手不足;四是很多人将某种程度的欺诈视做经营成本;五是过时而无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六是激进的会计操作;七是管理人员的频繁更替和软约束。

经济发展中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给我们的启示是:发展经济必须走市场经济之路,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经济,如果不讲信用,结果是“损人不利己”,市场只能是无序与恶性竞争的市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经济和社会要发展,必须正确处理“义”和“利”的关系,以诚实的劳动和良好的信誉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总之,完善信用制度的任务迫在眉睫,我们应当强化对于社会信用建设的认识,为新世纪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建设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诚信社会的建设

(一)中国社会信用建设的形势

中国社会信用建设问题在实践中被引起重视,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1987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太原企业信用度鉴定公司、经济信息咨询公司同时成立,1988年6月中国农业银行太原信用度评估鉴定公司成立。这些机构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企业的信用需求。1990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的通知》后,诚信社会建设加快了步伐。90年代初,社会信用评估机构在全国各地建立与发展起来。当时主要是适应企业发行债券和资本市场发展的相关评估需要,如中国诚信、上海远东等等,公司业务有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讨债追债等等。90年代中期是信用社会建设的发展阶段。最突出的表现为信用担保公司的快速发展。首先是政府投资成立,后来民间资本也进入了,山西阳泉就有个私担保公司。到2001年末,全国有360家信用担保公司,担保资本100亿元,50%是民间资本。2000年以来社会信用建设进一步发展,政府为主的信用信息披露体系和社会中介为主体的信用联合征集体系的起步和推进,使社会各方面都重视了社会信用建设,有的省区向社会开通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2000年4月中央十部委下发了信用管理指导意见;2002年3月国务院开始启动企业和个人征信立法与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2002年4月财政部、经贸委、人行联手进行全国信用担保机构调查;2002年6月人行企业信用登记咨询系统实行全国跨省联网;中国工业联合会推动作用工程;中国商业联合会着手组建商业信用中心;工商、证券、保险、税务、旅游及注册会计师等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民间信用中介机构发展,“中国联合信用网”正在建设;外国信用中介机构站进入中国,如邓白氏、惠普、科法斯等;上海、北京、广东汕头、浙江富阳等政府信用披露系统联网并为全国提供服务。

总之,政府信用披露的程度已经大大提高,人们对信用建设的认识有了明显改变,信用市场竞争机制有了增强,信用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正在不断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社会信用建设有多大,缺乏统一界定;二是信用业务操作政府、企业不分;三是信用机构的行业自律没有建立起来;四是信用服务行为如何保护,需要法律保证;五是由于社会认识水平还不够高,信用产品市场需求不足。

(二)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模式

一个国家的信用体系如何建设,世界上大体有两种模式:一是美国模式,即社会信用体系是以民营征信服务为特征的市场模式,其机构由私人或法人投资组成,其信息来自金融机构和商业机构,信息服务于金融业、工商业和政府部门;二是欧洲模式,即社会信用体系是公共信用调查系统的模式,欧洲中央银行行长会议定义为“为向商业银行、中央银行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提供关于公司、个人,乃至整个金融系统的负责的情况而设计的一套信息系统”。

我国采取什么模式,是当前社会信用建设中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我赞成有人提出的四个信用体系同时发展,共同构成国家社会信用体系: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和电子政务为基础的政务信息公共披露体系;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同业信用体系;以企业自身为主体和风险管理为基础的独立的自我内控信用体系;以信用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社会商务服务信用体系。政府、协会、企业和中介同时发展各自的信用体系,形成全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并且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政府在社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

长期的计划经济,使得我国社会信用建设缺乏必要的基础,包括信用中介机构、社会信用制度、社会信用观念、企业信用管理、政府公务信用的透明度和由此形成的信用记录的公开披露。所以,建设社会信用,政府必须唱主角。首先抓紧健全信用法治、培训信用需求、提高政务信用信息透明度并积极推动上述4个信用体系的建设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这项工作没有政府的牵头和努力,仅靠行业协会和企业是办不成的,而且成本也会是很高的。

当前在转变政府职能中,拆除“寻租”温床,治理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企业自律组织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在继续培育发展市场和提高市场运作管理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提供对市场秩序的监管水平。政府各部门应通力合作、大力支持,用市场手段建立发达的诚信服务业,鼓励中外合资、合作开办信用管理服务机构,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规范从业行为,在市场竞争中树立公正、中立的形象,避免政府垄断重新出现。政府有关部门对信用管理公司这些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实行联合年检,以确保它的客观、公正、中立,避免政府部门对企业的多头管理和可能产生的过多干预及对企业的管、卡、压,利用市场的力量制约、平衡各种利益关系,达到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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