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的研究论文_易思琼

关于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的研究论文_易思琼

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研究院

摘要:城市规划是一项科学性、综合性、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规划是各级政府指导调控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的重要工作。

关键词: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建筑设计

引言

当前国际化大都市、全球城市、世界城市、信息城市、数字城市、生态城市等新概念不断涌现,沿海大都市带迅速发展,城市间的协调竞争成为重要问题。城市规划体系强调城市生态环境,注重城市形象;强调以人为本、公众参与,建立和谐社会;强调城市遗产保护,坚持可持续发展。建筑是组成城市景观的核心要素,处理好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两者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对城市形象和景观产生很大影响。

一、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区别和联系

1.1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区别

建筑设计一般为建筑单体或群体组合创作,以个体建筑为研究对象,主要解决的是城市的点和面的问题,其往往只关注于自身地块内的建设,缺少对周边建筑的顾及和整个城市空间形态的协调。城市设计以城市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为设计研究对象,主要关注建筑物之间的关系及其对城市空间环境产生的影响,解决的是城市的面和线的问题,能有效把握城市的整体形象。

美国学者瓦可?乔治把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在研究对象上的区别用“二次定单设计”来进行描述。城市设计师并不直接生产具体实物,而是负责间接生产构筑城市空间和建筑形态的决策环境,其他设计师的设计决策都在此决策环境下进行,因此城市设计是一个有效的导控过程,建筑设计在城市设计导控基础上设计出具体产品,城市设计是弹性而非具象地引导建筑设计。城市设计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其存在于发展的各阶段中,需要连续设计和不断修正,因此不能像建筑设计那样一次完成。

1.2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联系

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关注的都是城市的三维空间形态,他们的工作对象和范围在城市建设活动中呈整体连续性的关系,两者通过互相的影响和干预来达到城市环境形态整体统一和局部变化的有机整合,共同创造出良好的城市空间形态。

城市设计是对建筑设计的整体性把握,建筑设计是城市设计的组成部分。城市设计为建筑设计提供了自上而下的约束条件,限定了建筑设计空间形体的三维轮廓和框架,对其区位、布局、功能、形态,包括体量、色彩、质地及风格等提出合理的控制与引导要求。建筑设计在城市设计有效的控制与指导下,充分发挥自身创造力,进一步实现、完善和丰富城市设计。

二、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的区别和联系

2.1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的区别

从工作侧重点来说,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可理解为“规划”城市,它偏重于二维用地形态的综合安排,注重城市的统筹、系统、全面等要素。城市设计(Urban Design)则为“设计”城市,偏重于三维空间形体的环境设计,注重城市的空间、色彩、感受等要素。

从工作内容上来说,城市规划是以空间要素为基准,以土地使用为核心及手段,综合处理社会、经济、环境、民生等问题,它关注的是合理、效率,无法考虑到空间范畴的具体问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城市设计则是以城市空间作为研究对象的设计工作,是从人的角度出发,通过对城市三维空间的研究,解决的是具体用途地块怎么做或具体做哪些更好的问题,注重城市空间的和谐与美化。

在最终成果方面,城市规划常以二维的文字、数据、图表的表述为主,成果偏重于法律性的条款、政策,方案和图纸则居于次要地位,成果具有宏观战略性、计划控制性与法定性。城市设计则多图文并茂,图纸、文本、导则均在其中起重要作用,且具有一定的实施操作弹性和前瞻性。并附有充分的具有三维直观效果的表现图纸,成果更细致,偏重于微观战术性和方案指导性,不具有法定性。

2.2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的联系

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系统的诸多方面相互重叠相互联系,两者统一于一个完整的规划过程中。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研究的对象都是城市,两者都是通过对城市用地的安排协调城市的各项功能,组织城市的各类工程设施建设,处理城市相对空间位置关系上的各种物质要素及其组合关系,以此创造良好有序的城市生产和生活环境。

城市设计的空间景观塑造与城市规划的平面布局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的关系。城市规划的二维平面布局,是城市设计进行三维空间环境塑造的基础依据和前提;城市设计对城市三维空间的塑造与安排,又可反馈回来对二维平面布局进行补充、完善和调整,从而使两者都趋于更加合理化。

三、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桥梁

城市设计既为城市规划提供思路和形象化的发展目标,也为建筑设计提供前提和轮廓,其工作范围介于规划和建筑之间,补充规划对建筑的形体要求,做到全区域范围内建筑的整体协调。城市设计联系着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是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之间的桥梁,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也是填补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之间的中间真空的一个重要环节。美国著名的城市设计活动实践家巴奈特(J.Barnett)对城市设计作了深刻的分析,提出了“设计城市而不是设计建筑”。

3.1城市设计是对城市规划特定空间的具象化

城市规划在整体上对城市建设的各项活动作出系统的安排,指导城市空间发展,为城市管理提供依据和原则。然而,城市规划自身的学科重点和成果表现形式决定城市规划无法向公众和管理者提供一个具象的空间特征,此时城市设计的作用就得以体现。

城市设计通过对城市空间形态的推敲,在城市规划的框架下,设计出合适的空间形态,包括建筑形态、公共空间形态及城市特定空间的整体特色等;通过对建筑形式、体量、性质与色彩等的推敲与确定,对特定空间内的建筑形态作出安排,取得建筑与周围环境、建筑群体之间的协调;通过对特定空间内建筑外部环境形态的安排,在特定空间内营造出城市规划所要求的空间特质,为城市规划的特定空间提供一个具象化的表现形式。

城市设计通过对城市规划建设安排的进一步细化,满足城市空间形态要求和城市空间特质营造,为下一层次的城市建设提供引导,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形象化依据。

3.2城市设计引导建筑设计协调自身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在城市设计中,建筑形体、体量、性质及色彩等的设计,是城市设计完成对特定空间特质营造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建筑形体、体量、性质及色彩等内容的确定,确定特定区域内建筑的形态与特质。

城市设计通过对建筑各项空间特性的限定与安排,首先,为建筑设计的进一步深化提供依据和引导;其次,为建筑与空间内其他建筑的协调,提供很好的支撑,为特定空间内的建筑特质的形成提供背景支持;再次,实现了建筑与空间内的周边环境特色的协调。

结束语: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城市建设诸学科在实施层面上构成一个类似金字塔形的多级递价系统。城市规划是塔尖,建筑设计是塔基,而城市设计相当于塔身。现代城市设计的崛起并不是要延续和发展传统的形体规划论,而是要成为一种能控制以上多级递价系统的“中间环节”,其目标在于能动地让最高的控制层与最基本的控制层产生积极的“对话”,提高效率,城市设计就是这样一个沟通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两者关系的重要桥梁。

参考文献

[1]薛静.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关系[J].天然气与石油,2010(2).

[2]葛道新.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区别和协调发展[J].门窗,2012(8).

论文作者:易思琼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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