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加强经常账户外汇管理的必要性_外汇论文

当前加强经常账户外汇管理的必要性_外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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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1996年12月1日正式宣布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可兑换, 这是外汇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里程碑,意义重大。但自1998年以来,外管部门在加大对资本项目管理的同时,也加大了对经常项目的管理,陆续颁布和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经常项目汇兑监管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由于时间紧迫,经验不足,部分法规变动较大,且针对性强而操作性不强,增加了不少审批程序和环节,加之人们认识上的误差,以为经常项目可兑换,就是放松和取消对其监管,致使部分同志对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及其政策稳定性产生动摇和疑虑。其实,当前加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很有必要,与经常项目可兑换并不矛盾。我们应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共同做好外汇管理工作。

一、加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是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的需要

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不以资本转移为目的的交易项目,包括进出口贸易收支、运输、旅游等劳务收支、单方面转移等。在我国实际工作中,习惯将劳务收支和单方面转移统称为非贸易外汇收支。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是国际收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个国际收支产生直接影响。经常项目的管理水平直接决定和制约着整个外汇管理水平。

我国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管理,在1994年以前,基本上是实行统收统支的管理原则。经过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逐步放松了对经常项目的管制,实现了经常项目有条件下的可兑换,即取消了对贸易收支的限制,对一些非贸易、非经营性支付还有一些限制。之后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取消了所有经常项目下的汇兑限制,如: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银行结售汇制;提高个人因私用汇的供汇标准;扩大供汇范围等,不到三年时间就顺利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这既是我国应履行的一项国际义务,也是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自身的要求,是国际经验和中国国情的双重结合。但与此同时,我们应当看到,经常项目的可兑换,并不意味着当时制订和实施的经常项目管理规定就应保持不变;出台新的政策法规,就是加强对经常项目的管制,就等于要回收已经下放的一些管理权限,就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相违背。因为制订政策的依据主要是以往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而对未来趋势的考虑并不是很充分。所以当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时,一些政策就不能很好地适应变化了的经济状况,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时就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对一些政策做出适时调整和修补。分析经常项目可兑换后的实际运行情况,从中不难看出,当时经济形势已发生深刻变化,经常项目管理的规定和措施已暴露出一些欠缺,有不少疏漏和空白,必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如果当时不及时出台一些加强经常项目管理的措施,不仅会使外管部门的间接管理工作陷入被动局面,而且,更为严重的是,给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造成外汇资金非法流动,冲击国内市场,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从199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发布的关于加强经常项目管理的法规来看,如《进口付汇核销贸易真实性审核规定》、《关于完善售付汇管理的通知》及补充通知、《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因私用汇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目的主要是针对逃、套汇猖獗的现实,加大对经常项目下汇兑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核。它们是先前外汇管理法规的延续和健全,出发点仍是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是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的必要措施。

二、加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是配合资本项目管理、防止资本项目混入经常项目流动的需要

我国在放开对经常项目管理的同时,仍坚持对资本项目实行严格管理的方针,对此人们已形成共识,认为很有必要。但资本项目的管理不是孤军奋战,需要多方配合,尤其是经常项目的配合。如果经常项目的汇兑监管不严,存有不少漏洞,违规资本就有更多的机会混入经常项目流出流入,给资本项目的管理带来更大难度。由于我国对资本项下的汇兑一直实行严格的管理,逐笔登记和审批,一般说来,违规资本通过资本项下正常渠道的大量流出流入有一定难度。但值得注意的是,违规资本的流动具有在高度盈利动机驱动下的极不稳定性,只要存在套利机会,它们就会活跃起来。从国际市场看,有数千亿美元的投机资金;从国内市场看,有高达2000亿元的巨额投机资金。它们通过正常渠道无法流出流入,只能混入经常项目。尽管要求严格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但由于国际结算手段和工具不断创新,无纸化贸易进程不断加快,违规资本流动方式多样,且极为隐蔽,加之如上所述,实行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对其汇兑真实性审核的法规依据和管理手段还未及时跟上来,导致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区分,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资本项目混入经常项目流出流入的现象,造成外汇资金大量流失。

从我们日常管理工作和外汇大检查中掌握的情况看,违规资本非法流动有相当部分是通过银行结售汇渠道进行的;另一部分是利用银行远期信用证或通过汇入或带入个人外汇等方式进行的。通过银行结售汇渠道进行的违规资本流出入方式,由于成本、风险较低,已成为资本非法流出入我国所采用的主要渠道,它又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通过假进口文件非法套取外汇。例如,利用国内企业或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假进口文件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二是以投资收益的名义非法套取外汇,例如,以外国投资者在我国的投资收益或者以侨汇的名义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三是以单方面转移支付的名义非法套取外汇,例如,通过利用旅行社外汇帐户等方式,以支付国外旅游费用的名义购汇汇出,或以个人或侨汇的名义汇入兑付成人民币进行投资,获利后再购汇汇出,如此等等,方式多种多样。这些说明只要放松对经常项目的管理,就会给不法分子提供便利,就会成为投机资本流动的通道。我们必须在严格资本项目管理的同时,加强对经常项目的汇兑监管。只有双管齐下,才能有效地堵住违规资本流出入。否则,资本项目管理就会流于形式。

三、加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是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的需要

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是我国外汇管理的主要任务,也是我国经济宏观调控的政策目标之一。只要遇到对稳定汇率不利的因素和行为,就要坚决采取相应的措施去积极解决。可以说,经常项目的平衡是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稳定汇率的基础。中国是仍处于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国内经济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有限,想依赖资本项目盈余来弥补经常项目逆差以维护国际收支平衡不可行。东南亚各国金融危机的惨痛教训已证明了这一点,因为,当一国为平衡经常项目逆差而引进外资时,必须提高利率,这会导致短期资本的流入,而短期资本的大量持续流入会引起本币升值的压力,造成本国企业竞争力下降,从而加大经常项目的逆差,甚至引发危机,这是各国货币当局都极力避免的。可见,保持经常项目顺差是我国应长期坚持的贸易方针。刚刚过去的1998年,是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亚洲金融危机继续发展和蔓延,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安,全球贸易和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慢。中国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外贸出口增长速度明显回落,售汇攀升,虽顺差但不顺收;利用外资增长缓慢;人民币贬值心理预期强烈,外汇收支形势日趋紧张,银行间外汇市场持续出现需求大于供给的局面,使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储备稳定面临巨大压力。这一异常情况与国内不法分子利用经常项目管理政策上的漏洞非法进行逃套骗购外汇有很大的关联,如以假报关单通过进出口付汇。在1998年的全国外汇大检查中,共查出假报关单13874份,骗购汇金额高达112.43亿美元。 我分局查出企业购付汇假报关单182份,涉及金额13006万美元。针对这种现象,必须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采取疏堵结合的措施,从进付汇源头抓起,重点加强对汇兑凭证和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堵住非法资金外流。正是由于国家及时出台了相关的外汇管理政策和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才得以恢复了外汇市场的正常供给,扭转了经常项目收支趋势恶化的情况,从而得以保持了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使中国成为“亚洲沙漠中的绿洲”,受到全世界的瞩目。

四、加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是保证商业银行正常、有序、合法经营的需要

经常项目的放开,赋予商业银行较大的操作职能和监管职能,如原来由外汇局负责的售汇单据审核交由银行办理、进口付汇核销的具体操作由银行完成等等,由于法规过于笼统,对外汇部门与银行的职责分工不明,有的由银行办理,有的由外汇部门审批,且银行在外汇监管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可估计过高。这样就易产生以下问题,一是银行不得不花费人力、物力来完成大量、繁重的柜面操作业务,接受外汇局的检查和监督,因而无法全力投入企业经营目标的正常追求;二是银行在办理具体业务时难以准确把握和区分,特别是对进出口贸易的真实性无法进行核验与监督。它只能对规定单据的表面一致性以及表面合规性进行核验;三是银行不能正确处理管理与经营的关系。当个人利益与单位利益、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银行往往作出错误的选择。个别银行员工甚至利用工作之便,与不法分子勾结起来,为其出谋划策,同流合污,成为损害国家利益的帮手。

在当前形势下,国内银行业正处于转型阶段,强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就为银行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我国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加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措施,进一步明确了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企业及个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不仅减轻了银行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营造出良好的氛围,有利于保护守法经营的银行业主及其应得利益。同时,有效监管政策保障下的真实的金融信息反映,对我国汇率目标的实现大有裨益,对银行的经营也能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当然,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仅靠外管部门和商业银行还不够,须加强与海关、税务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在责、权、利明确的前提下,商业银行要摆正位置,大力支持和配合外汇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和创造良好、有序的金融环境。

事实证明,正是由于1998年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经常项目监管的措施,才有效地遏制了非法外汇资金的流动,维护了人民币汇率稳定和正常的外汇收支秩序。在去年严峻的形势下,我国外贸顺差仍达450 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达1400多亿美元。然而,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当清醒地看到,1998年在突如其来的压力和危机下,部分短时间内仓促修改制定的法规确实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时效性短而操作性不强,致使在执行过程中难以掌握,给外汇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和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带来诸多不便。

1999年的外汇形势依然严峻,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没有消除,世界各国经济复苏尚不明朗,国内进出口贸易困难重重,违规资本流动更为隐蔽和巧妙,国家外汇储备和汇率面临较大压力。反映到经常项目管理工作上,我们的方针是: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完善经常项目监管措施和手段,加大经常项目监管力度。结合我分局实际,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对外宣传和新闻发言制度,增加法规透明度和公开性。特别是对个人因私用汇政策、外汇汇出、携带出境规定等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敏感问题要及时发布,多次宣布。二是继续补充和完善有关法规,简化程序,兼顾外汇监管的效率与效果。要组织编写《如何办理经常项目主要汇兑业务》等宣传书册,介绍具体审批环节、程序和应提交的单据,凭证及注意事项,让相关部门和经办人员一目了然,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以旅游、劳务、运输等非贸易外汇收支为突破口,对全省外币现钞收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加强管理,堵住漏洞。四是强化外汇帐户管理手段,尽快开发外汇帐户管理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实现外管局与外汇指定银行联网,真正管好、管住经常项目的窗口。这样,外管局对经常项目外汇帐户的管理就处于主动、事前的位置,大大减轻了每年的帐户年检工作任务。五是深入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外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宏观政策的制订献计献策。六是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以外汇指定银行为轴心的对经常项目汇兑进行常规检查和日常考核的监管制度,奖惩分明,约束其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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