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市场均衡发展思路及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市场论文,发展思路论文,建议论文,我国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发展基本反映了一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全貌。两个市场本身到底存在着什么样的内在联系?货币市场的基础地位及作用具体体现在哪里?在我国目前实行严格银证分业管理模式的前提条件下,怎样才能实现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均衡与共同发展,是一个必须深入研究才能得出结论的命题。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断变化、宏观经济调控全面向间接调控方式转变的历史时期,本命题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就两个市场的均衡与共同发展提出的基本思路是:充分重视货币市场的基础市场地位,保证货币市场的充分发育。以此全面提高社会资金使用者的市场原则和效益意识,使资金供求双方在正常的渠道中和合理的利率环境下有效融通短期资金。均衡发展并不意味着同步发展,货币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紧密联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充分重视相互之间的配合与衔接,树立全局观念,积极消除阻碍各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相互促进各市场功能的全面发挥,以保持共同协调发展,最终形成一个社会长、短期资金合理流动机制,使社会资金供求在一定的内在规则中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货币市场的基础地位及其与资本市场的内在联系
1.金融市场中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
一般意义的货币市场(Money market)和资本市场(Capital mar-ket)是按照金融市场工具的期限划分的(以一年期为界限)。 资本市场由债券市场(Bonds market)和股票市场(Stock market)组成。广义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是指长、短期金融交易和融资活动的总和。即在两个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商品不仅包括长短期债券、票据、存单、股票等金融证券,还有一年期以下及以上的银行信贷。狭义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则不包括银行信贷,因而也被统称为有价证券市场,因为它们的市场工具都是具有筹措资金和投放资金职能的有价证券。无论从市场职能、参与者范围还是交易规模上看,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都构成了整个金融市场的核心部分。
2.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内在联系
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作为长期、短期资金融通市场,是密切联系和相辅相成的。众所周知,金融市场由市场参加者和交易对象两大要素构成,我们可以从对以上两大市场构成要素的分析中揭示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内在联系:
(1)市场参加者。股票市场的参与者有三类:实业公司、 投资公司和市场交易中介(经纪人公司、证券交易公司和某些国家的商业银行)。债券市场比股票市场多了一个政府参加者(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政府机构)。而货币市场又比债券市场多了一个中央银行参加者。在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上,交易双方主要是投资公众、公司企业和政府,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作为中介沟通交易,而在货币市场上交易双方主要是金融机构。由此可见,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市场参加者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叠的,而且金融机构在其中又起着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
(2)金融机构。 把金融机构从在长期或资本市场还是在短期或货币市场上开展业务进行区分是非常困难的,大多数注册金融机构同时在两个市场上发挥作用,如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短期信用,但也收购债券和抵押契据,承接一年以上的存贷款;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经营机构持有大量股票和长、短期债券,并参与同业拆借市场(在我国目前仅能参加日拆)。
三大市场与市场参加者关系图
(3)交易对象。金融市场是以资金作为交易对象的公开性市场。资金是单一、同质的商品,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而且总是要向收益最高的地方流动,因此只要存在着市场,长、短期资金的互动和交易就难以避免。
从资本角度严格区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是很武断的。资金的供给者既可将资金供给一种市场,也可供给两种市场;资金的使用者也可以从两种市场筹集资金。同时,也没有只供给资金而不需要资金的市场主体,也不存在只需要长期资金而不需要短期资金的市场主体。两个市场资金供求的变化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利率的波动,会诱使他们不断地在两个市场之间换手买卖短期信用工具或长期信用工具。有些金融机构也同时为两种市场提供服务,使两个市场的资金供求关系和利率水平发生相互影响,从而使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形成一个有内在联系的统一的资金融通市场。
总之,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由于其参与者和交易对象上的共性,特别是金融机构在两个市场中起到的独特中介作用,决定了两个市场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更为重要的是正是这种内在的联系促使资金按照市场原则即效益原则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反之,如果断然否定这种内在联系或人为地阻隔资金的正当流动,必然会导致市场交易方式的畸变和交易的扭曲,破坏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3.货币市场在金融市场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
货币市场是作为调节短期资金供需的场所而存在的,其主要职能是为各经济单位提供有效的调整流动资本的手段。货币市场是伴随着资金的余缺和银行业的出现而产生的,因此其发育和市场体系的形成均早于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的发展规律表明,发达的货币市场是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尽管在我国一般投资者对货币市场没有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那样熟悉,但是货币市场在金融系统中所发挥的功能和对整个经济的影响经常超过上述两个资本市场。货币市场被西方经济学家称为“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机制”,“是货币当局和金融体系之间的一条主要联系渠道”。
货币市场的基本功能可以归纳为:(1)使政府、金融机构、 企业、个人通过货币市场来调剂因经济情况和季节变化引起的资金余缺;(2)使银行系统一体化,聚集各银行的资金形成信贷金库;(3)通过货币市场内各种利率的相互关联和波动引导和决定其它金融市场的利率水平。
货币市场作为整个金融市场的基础环节和“稳定器”,也是由其自身所具有的几个突出特点所决定的:
(1)覆盖面最广,交易工具、品种丰富。 货币市场参与者几乎覆盖了所有资金供求者和管理者,拥有可转让存单、银行、商业承兑汇票、债券回购、机构证券、短期国债、企业债、金融债以及市政债券等众多市场交易工具,各交易工具又有更多的交易品种,这些都是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所无法比拟的。
(2)流动性最强、风险最小。 货币市场金融工具是除了现金和活期存款以外的,流动性最强的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变现成现金货币,因而常常被用作金融机构、其他机构甚至个人的次级现金准备,而且货币市场工具中的某些种类如大额可转让存单(CD[,s])等,更是被一些国家直接归入广义层次的货币。
(3)子市场间联系密切、最活跃。 货币市场众多的市场参与者基于市场敏感性,依据交易工具的资产收益性和流动性对其进行频繁的选择与替代,使得货币市场成为金融市场中内在联系最密切、交易最活跃的市场。
(4)有中央银行直接参与, 货币市场作为中央银行制国家整个金融体系的中心机制是中央银行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连接渠道,是国家利用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全国金融活动的杠杆支点。从某种意义上讲,货币市场不仅在第一时间接受到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所传达的调控金融活动的信息,而且货币市场通过其交易工具价格及利率水平的敏感反应和变化引导其它金融市场交易活动。这一过程本身使货币市场自身也成为了中央银行调控金融市场活动的工具和手段。这也是货币市场之所以是金融市场基础环节的根本原因和核心内涵之所在。
货币市场的发育滞后及负作用
1.我国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不均衡发展历程
我国的金融市场是伴随着市场体系的形成,在市场机制与传统体制摩擦碰撞和政府强烈的意向偏好的合力作用下发展起来的。在金融市场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各类市场发展结构上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改革初期专业银行间的同业拆借市场就一直受到人民银行的高度重视,80年代中期票据承兑贴现市场、企业短期融资市场,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等货币市场也相继建立。进入90年代以后,国家试图通过股票市场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的全面置换,并削减因银企危机加重给国有银行系统带来的信用风险,结果导致股票市场规模在短短数年内得到了迅猛发展。另外,由于中央财力的不断减弱及不断膨胀的财政赤字规模,导致国债发行规模几年内持续大幅攀升。与此同时,货币市场却相对受到了冷落,仅于1992年推出了证券回购市场,也主要是为促进国债流动性作为国家债券二级市场的派生市场而建立的。其它货币市场只有同业拆借市场有较大发展,于1996年建立了全国银行间拆借系统,并实现了市场化的统一同业拆借利率(CHIBOR)。而票据承兑市场仍为区域性市场,CD[,s]市场和短期企业债市场则基本没有发展。从总体上看,由于近几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猛,逐步形成了以债券、股票为主体的多种证券形式并存,交易体系初步健全的全国性资本市场体系。而货币市场则明显发展滞后,虽然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同业拆借市场为主体的货币框架,但远未形成一个独立的市场体系,市场的内在调节机制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还附带有明显的银行信贷资金供给制的特征,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国家银行信贷系统的一个附属性市场。
我国货币市场一览表
市场形式 创办日期
主要参加者
同业拆借市场
85.1 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仅限于日拆)、融资中心
银行票据承兑贴现市场
81.2 央行、商业银行、工商企业
商业票据承兑贴现市场
79.7 央行、商业银行、工商企业
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 89.3 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
个人、商业银行(代理发行)
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 86.1
央行、商业银行、企业、
事业单位、个人
交易所债券回购市场 92.4 证券交易所、交易中心、非
银行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
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 97.4 商业银行、城市合作
市场形式二级市场状况
同业拆借市场
银行票据承兑贴现市场 有区域性市场
商业票据承兑贴现市场 无
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基本没有
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无
交易所债券回购市场存在单边市场倾向
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存在单边市场倾向
2.我国货币市场发展滞后的具体表现和原因
货币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基础性市场,它通过聚集社会闲散资金,能够为短期资金的供需双方提供交易的条件和机会,满足社会资金临时的短期需求,引导人们的储蓄向投资转化,培育储蓄与投资的市场转化机制,而且还能为商业银行改善资产质量灵活调度资金提供可靠的手段,为中央银行吞吐货币创造有弹性的市场环境。但从目前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状况看,以上这些基本功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货币市场一直处于一种不稳定和相对滞后的状态之中,市场容量小,市场分割、结构不完整、运作不规范。我国货币市场的滞后发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具体体现:
(1)市场行为方面
银行短期借贷市场还未做到按市场效益原则放贷、各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干预的现象,贷款方式虽有改变,但未落到实处,有效抵押和担保比重较低,贷款风险较大。同业拆借市场方面,短期资金拆借仍然受到信贷资金纵向分配和金融机构条块管理的束缚,各国有银行的资金余缺主要依靠本系统本地区内调剂,市场交易量总体水平还较低,银行入市交易积极性不高,所占市场份额有限,有单边市倾向。另外,逾期、违规、私下拆借、虚假抵押、买空、卖空等现象在不同市场也时有发生。
(2)市场均衡、协调方面
我国目前货币市场形式已基本健全,但大部分子市场仍处于市场形成阶段,各子市场之间及子市场内部发展失衡(见表2)。 同业拆借市场单兵突进,其它大多发育不全甚至尚未发育。如商业票据承兑、短期企债市场迟迟不见起色。另外,初级市场(发行市场)和二级市场(流通转让市场)发育不对称,鉴于流通转让市场在货币市场中的重要地位,一些二级市场有真正发展的货币市场如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短期企债市场、商业票据市场实际上已失去了作为货币市场的内在意义。同时,正是由于我国目前尚缺乏一个发达规范的商业票据和短期债券市场,使很多可以预测资金使用和归还日期的融资也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完成,反使拆借市场风险增大。
(3)市场主体方面
货币市场的参与主体在整个金融市场中应该是最全面的,但我国在此方面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国有银行成为我国货币市场的绝对主体,企业、政府、非银行金融机构虽名为市场主体却难以找到适当的货币市场来融通短期货币资金。长此以往,企业、政府机构形成了对银行贷款的过分依赖,窒息了它们通过货币市场融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急于到货币市场融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经营机构只能通过私下拆入,挪用或透支存款等方式融入短期资金,增大了筹资成本并导致资金体制外循环。
(4)市场工具和利率方面
我国货币市场工具齐全但品种单调,金融工具与主要参与者脱节,且相互替代性差,削弱了货币市场的灵活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另外金融工具的利率形成非市场化、弹性小,无法形成基准的利率以及以之为基础的有机相连的利率结构,各子市场工具利率或资金价格之间不相关,使相互之间无序割裂,严重影响金融当局灵活运用金融工具作为政策中介,进行宏观调控功能的发挥。
毋庸讳言,我国货币市场发展滞后的原因无疑是多方面的。比如国家偏重于发展资本市场而相对忽视了货币市场的发展;国家金融体制改革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对货币市场在中央银行制国家的重要地位认识不足等。但笔者认为其中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我们注意到,我国货币市场虽然市场形式齐全,但真正有所发展的仅有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承兑贴现市场,表明国家的货币市场建设是紧紧围绕着国有银行间短期头寸调剂这一目的而进行的,明显缺乏对其它货币市场主体的引导、扶持和培育,而且在货币市场准入主体范围方面还有不断缩小的趋势。不可否认国家担心众多不成熟的参加者给不健全的货币市场造成不必要的混乱,但更重要的是由于货币市场的全面形成和运作,将导致资金按照效益原则大范围流动,不可避免导致大量资金从低效的国有部门渗漏出去,这是与目前国家通过间接控制国有银行向国有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思路相悖的。国家因顾忌货币市场的发展会使资金的流动脱离可控制的轨道进而引发信用欺诈,增大信用风险,因此在货币市场发展问题上非常慎重,以致形成了目前货币市场发展滞后于资本市场的局面。
3.市场发育不均衡给资本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
从总体上看,金融市场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货币市场是资本市场规范运作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发达的货币市场可以盘活流动资金,在既定的资金总量下使资本市场有较充裕、稳定的资金来源;而资本市场参与者必不可少的短期资金需要通过货币市场来满足,从资本市场退出的资金也要到货币市场找出路。很难想象一个不发达、混乱、不规范的货币市场存在的同时会有一个有序完善的资本市场。在我国金融长期不均衡的发展环境下,滞后发育的货币市场必然会给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的负面影响,比如:
(1)银行资产状况和上市公司收益率同步下滑
我国的货币市场是紧紧围绕着银行系统营造的,特别是给国有银行的短期头寸资金调剂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再加上远远高于准备金的央行再贷款,国有银行本应具有良好的资产运作状况。而事实却恰恰相反,根据各行报告的数据测算,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由1995年底的6.32%下降到1997年6月底的5.59%,其中最低的建设银行仅有3.77%,远远低于巴塞尔协议及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8%的标准。 国有商业不良贷款比率也相应上升,1997年上半年,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高达24.71%,实际呆帐率在6%以上,即呆帐贷款的数量已高于银行资本金数量,银行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在不断堆积。与此同时,在规模高速扩张的股票市场上,1996年度和1993年度相比,市场主要利润指标均下降了大约30~40%,这一现象是不正常的。它说明在金融市场建设中过分偏重于某一市场或子市场的发展会附带产生许多问题。事实证明:把货币市场完全建立在银行系统之间,让短期余缺资产在银行之间(特别是国有银行)内部流动,代替不了整个货币市场的发展,股票市场也应在各方面条件适合的情况下保持合理的规模扩张速度。
(2)股市大幅波动频繁、政策市特征依旧
我国股票市场近两年在规范化建设和市场监管力度上都有所加强,但投机性和政策性市场特征依旧,市场资金增减无序,来去无常,并伴有巨幅的上下波动(仅1996年12月至1997年10月间就出现三次幅度高达40%的巨幅波动),充分表现出股票市场上没有相对稳定的投资资金。
货币市场发育的滞后导致股票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没有合法稳定的使用资金来源,致使其所融资金高息、隐蔽、期限短,增强了资金使用者的市场投机性。从一、二级市场角度看,主管部门忽视了金融市场利率结构的关联效应,对市盈率和新股发行价格的主观简单限制,使发行价格和市场价格出现巨大利差,导致整个金融市场投资收益率结构的进一步失衡,不可避免会吸引其它市场资金直接或间接涌入股市,获得暴利后又相机撤离,进一步加大股市的投机气氛和供需结构的双向失衡,在市场基础环节建设跟不上的情况下,主管部门只能借助于“利空”政策的频频出台来平抑市场波动,又为股票市场平添了几许行政干预色彩。
(3)国债市场与货币市场衔接上存在不足
货币市场对国债市场的直接影响是显而易见的,1997年上半年主管部门对国债回购市场的交易场所、交易品种、投资者主体上进行了结构调整,结果导致场内国债交易巨幅萎缩,一级发行市场也在一段时期处于低迷状况。国债市场建设在与货币市场衔接上存在不足,而这些不足恰恰也是我国国债市场今后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首先是国债市场的流通性差。截至1996年底市场上可流通国债的累计发行额只不过1300余亿元,不到总发行额的10%,且其中相当部分是由个人持有,未进入二级市场。国债流动性差制约了国债二级市场的发展和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其次是国债品种不够合理。我国国债发行以3~5年的中期国债为主,国债期限结构缺乏均衡合理分布,特别到目前为止国债市场竟没有固定的短期国债存量,损害了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基础。再次是国债持有者结构问题。在我国中央银行不持有国债,并严格限制国有银行持有国债,居民个人持有的比例高达60%,这样既不利于商业银行调节其资产结构,更不利于央行进行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最后是国债发行方式问题。我国1996年所有可流通国债曾成功地采用了招标发行方式,使国债招标收益率更趋近于真实的市场利率,但同时也带来了政府筹资成本过高的难题,迫使1997年又不得不暂时放弃市场化招标发行方式。从根本上讲,中标承销机构在货币市场筹资成本过高或渠道不畅是导致这一局面出现的深层原因。
(4)资本市场长期存在功能缺陷和潜在风险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在顺利推行规模扩张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突出特征是融资功能孤军突进,资源配置功能发育严重滞后,这种不完全资本市场的功能残缺使我国资本市场潜伏着极大的风险。公有股问题就是以上缺陷和风险的集中体现:不允许公司公有股上市流通,尤其是不能在行业、地区间自由流通,使通过股票市场实现资产重组的功能基本消失。截至1997年4月25日止, 上市公司总股本(含发行B股)达1236.68亿股,市场总值16434.55亿元,其中未上市流通股接近70%,除去不到10%未上市流通的内部职工股和非国有法人股外,公有股(国有股、募集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发起法人股)约占非流通股的69%,市价总值已突破10000亿元。 主管部门目前实施的“纯粹增量”性质的规模扩张方式导致非上市流通股规模同步膨胀,使企图使用正常手段解决国有股问题的设想几无可能实现。公有股问题成为我国股市即便有成熟机构投资者也无法抵御的巨大体制风险。再加上A 、B股双轨运行问题,上市额度分配制和审批环节存在的各种问题, 导致我国股票市场刚刚进入规范化规模扩张阶段,就已处在一种功能扭曲状态之中,并积聚着与日聚增的市场风险,成为威胁着整个金融市场体系的稳定和市场机制正常运转的潜在因素。从总体上看,资本市场的优先发展、功能片面启动没能对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起根本的推动作用,且其自身的发展和完善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挑战,这促使对我国现行金融市场体系的发展战略重新加以选择。
促进金融市场的均衡发展
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和巨大吸附力,我国的金融市场仍带有明显的传统体制的痕迹,呈现出市场相互之间完全隔离、不均衡、不规范的运行状态。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树立全新的发展思路。从根本上摆脱传统体制模式及管理方式的缠绕,特别是针对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均衡发展,制定全面的时序安排和总体规划,围绕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金融调控和微观金融运行环境的建立和完善,尽快建成一个功能齐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
1.坚持均衡发展原则,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看到,作为金融市场中基础环节的货币市场没有得到应有、全面的发展,破坏了金融市场系统结构的平稳,并影响到其它相关市场,导致市场功能的残缺和萎缩。因此必须坚持均衡发展的原则,对货币市场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给予充分的重视,充分重视货币市场的基础市场地位,使资金供求双方在正常的渠道中和合理的利率环境中有效融通短期资金,最终形成一个社会长短期资金合理流动机制,使社会资金供求关系在一定的内在规则中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2.把金融机构培育成合格的金融市场专业参加者
(1)国有银行系统要切实实现向商业化转变
银行系统不仅是长短期信贷资金的唯一合法供给者,而且在货币市场上也是最大的买卖交易者并拥有最多的金融工具。因此确保银行系统在金融市场行为的理性化、效益化和主动性,是实现我国金融市场有一个良好的运作秩序和机制的物质基础。因此必须面向市场针对国有银行深化金融改革:一是专业银行商业化;二是改变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资金供给制,增强商业银行创新金融工具进行融资的动力,促使商业银行头寸的调度和二级储备结构的变更主要通过货币市场来进行。三是改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结构单一、流动性差的资产结构状况,逐步缩减传统贷款业务在资金运用中的比例,允许商业银行使用限定比例的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增强对证券投资、贴现业务以及其它中间业务的重视(巴塞尔协议要求商业银行40%的资产(主要是证券资产)能随时在二级市场变现)。
(2)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事实证明,降低垄断和促进分工与竞争是我国金融市场在过去十多年中迅速发展的基础条件,但就市场运作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来看,过度集中的垄断,特别是国家专业银行的垄断仍然是为当前阻碍市场发展的基本障碍,因此必须彻底打破国有银行受政府保护的地位,使它们业务量的增长和份额的增加完全通过公平合理的竞争取得。
金融竞争的活跃程度和有效性,主要依靠众多的竞争主体来参加和维持,因此要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在相应增加股份制银行的同时,大力引导和推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它们的存在有利于打破金融垄断、降低交易成本,促进金融创新和金融竞争。现行金融政策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融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不能像商业银行那样通过再贷款和再贴现从中央银行取得进行流动调整的必要头寸,在货币市场上也没有合适的短期资金融通场所,特别是证券经营机构没有合法稳定的资金来源,高成本、短周期不可避免地加大资金的投机性,在不公平竞争环境中,生存压力和行业风险相应增大。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探索沟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载体形式,创立证券机构融通资金的正规渠道,给其提供一种有效、健康的资金融通空间,才能使其保持活力,有能力参加到金融业的公平竞争行动之中,促使金融公平竞争机制的最终形成。
3.发挥国债市场在金融市场中的协调和制衡作用。
国债市场因其发行母体、证券品种和利率的独特性在金融市场中处于特殊地位:国债市场因其品种期限的多样性使其在事实上跨越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两大市场;国债市场利率也处于整个利率体系的核心环节;国债市场作为长期债务市场又与货币市场在债券期限品种与收益率之间存在、市场本身就是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债市场本身在货币市场和整体资本市场之间充当着一种独特的媒介和桥梁作用。因此当前应借助国债开展公开市场业务转换货币政策、调控模式为契机,推动国债市场相关重点环节的改革,以促进货币市场和整个资本市场的均衡与共同发展。
(1)促进国债投资主体的逐步转换,促使商业银行、 证券经营机构、国债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逐步成为国债市场的主力军,逐步开发国债的资产组合功能和作为金融机构二级准备的流动性功能,为众多金融机构的短期资金运用找到安全性、流动性及盈利都较高的运用渠道。这样不仅有利于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而且央行通过不断扩大公开市场业务一级自营商范围,从而能够对更大的社会流动资金进行有效监管控制。
(2)提高国债市场的流动性及国债品种的多样化, 确保公开市场业务的顺利实施。短期国债将作为流动性强、风险低的融资工具而乐于被金融机构及其它投资者所接受。短期国债发行要针对金融机构,最好通过竞价方式使众多金融机构直接持有。另外发展规范的短期国债市场,使其率先成为一个按市场机制和市场原则运行,使金融机构能够充分参与的债券发行和交易市场。使其与同业拆借市场一起,成为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
(3)坚持利率市场化原则, 使国债市场利率成为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随着国债市场的日臻完善,国债作为最安全的投资对象越来越被投资者所认同。特别是随着公开市场业务的进一步展开,国债及其利率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将日渐突出。因此有必要抓住时机,在国债二级市场、回购市场、短期国债市场利率已基本市场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债一级市场招标发行方式,使国债发行利率逐渐摆脱银行存款利率这一基准的束缚,转而与二级市场上同期限债券的收益率挂钩,最终使国债利率在现行利率体系中率先实现市场化,并加快整个利率市场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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