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地与香港CEPA合作效应的评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论文,效应论文,内地论文,CEPA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1年11月,特首董建华先生致信中央,提出两地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建议。中央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和支持。2002年1月25日,两地关于《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安排》”,英文缩写CEPA)的磋商在北京正式启动。两地经过3次高层磋商和15次高官级磋商,双方就《安排》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6月29日和9月29日双方分别签署了《安排》文本及6个附件。
一、《安排》主要内容
《安排》的文件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共6章23条,经签署后不能改动;附件共6份,是构成《安排》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但附件的内容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修正。由于香港是世界著名的自由港,因此,《安排》主要体现了内地对香港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领域的进一步开放以及经贸领域的制度性合作。《安排》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取消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安排》重点要解决香港原产货物(即香港产品)、香港服务提供者(即香港公司)如何界定这两个关键问题。
1.关于货物贸易
目标是要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核心内容包括内地对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施关税减让以及香港产品的界定标准。具体内容有:
(1)关税减让。根据两地货物贸易和海关监管的实际,内地对原产香港的货物分两批实行零关税。
首先,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内地从香港进口的273个税目的商品全部实行零关税(2003年平均关税税率为13.1%),包括部分化工产品、纸制品、纺织服装、首饰制品、电子电器产品和钟表等。这273个税目的商品都是香港工商界最关注的、对内地出口数量最多的商品,按香港特区政府统计,上述273种港产品出口额,占香港对内地出口额的67%,加上内地已经实行零关税的商品,2004年90%的港产品对内地出口享受零关税。
其次,不迟于2005年1月1日,内地将对上述273个税目以外的所有原产香港的产品实行零关税。分两批对全部港产品实行零关税,一方面能够使香港制造业尽快受益,另一方面,也为两地海关监管合作积累经验,从而保征两地货物贸易自由化的顺利实施。这个降税方案积极务实,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10+1)的降税进程大大加快。
(2)非关税措施。双方将不对原产于对方的进口货物采取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相符的非关税措施,从2004年1月1日起,内地取消所有港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
双方将不对原产于对方的进口货物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如因《安排》的实施造成一方对原产于另一方的某项产品的进口激增,并对该方同类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该方可在通知对方后临时性中止该项产品的进口优惠,并应另一方的要求开始磋商,以达成协议。
(3)香港产品的界定。这是磋商中要着重解决的关键问题。按照香港制造业的实际情况,内地充分尊重特区政府尽量沿用香港原产地规则的意见,双方磋商确定了香港产品的原产地规则,逐个确定了首批实行零关税的273个税号产品的原产地标准。其中,190个税号的产品在香港现有原产地规则的基础上确定了主要加工工序,对较敏感的37个税号的产品增加了增值30%以上的要求(包括化妆品、手表、微电机、显像管等),46个税号的产品制定了“税号改变”的原产地标准,以保证实行零关税的产品在香港经过了必要的加工和增值。
2.关于服务贸易
服务业是香港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两地《安排》磋商的重点。《安排》目标是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安排》涉及的服务业领域有管理咨询、会议展览、广告、会计、法律、医疗及牙医、物流、货代、仓储、分销、运输、旅游、建筑、视听、银行、保险、证券、电讯等18个行业。对香港在上述服务领域的开放主要包括:
(1)提前开放市场。自2004年1月1日起,内地将进一步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开放上述18个服务领域。在开放时间上比中国加入WTO时的承诺分别提前1至4年。
(2)放宽市场准入的限制性措施。一是降低准入标准,如香港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外贸公司、批发商业企业、零售商业企业等的准入门槛均较现行规定大大降低。二是放宽香港投资者的股比限制,如将香港保险公司参股内地保险公司的最高股比从现行的10%提高到24.9%。三是放宽经营地域,如不对香港公司在内地独资经营佣金代理和批发业务设置地域限制。四是放宽经营范围,如允许香港拍摄的华语影片经内地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可不受配额限制,作为进口影片在内地发行。
(3)放宽香港专业服务公司及有关专业人士在内地享受国民待遇。
(4)加强金融与旅游合作。《安排》就进一步加强两地在银行、证券、保险和旅游领域的合作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如支持内地保险公司、民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到香港上市、内地开放广东等8市及北京、上海居民个人赴港旅游等。
(5)香港服务提供者的界定标准。这是整个磋商中要着重解决的第二个关键问题,它是实现两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前提。按照使香港整体经济受益的原则,参照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规则,双方制定了“香港服务提供者”的界定标准,即凡是按香港的法律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并在香港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一定年限、聘用香港员工、向特区政府纳税的,都是“香港服务提供者”,都可以享受《安排》规定的优惠条件。
3.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
贸易投资便利化包括7个领域: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检疫及质量标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中小企业合作、中医药产业合作。另外,双方将加强金融和旅游领域以及专业人员资格互认方面的合作,包括支持内地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将国际资金外汇交易中心移至香港,支持内地银行在香港扩大业务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包括保险企业和民营企业到香港上市;允许广东省境内的居民个人赴港旅游;鼓励双方专业人员资格的相互承认,推动彼此间的专业技术人才交流。
二、CEPA对香港经济影响及其正面效应的若干估计
1.《安排》将进一步提高两地经贸合作的层次和水平,推动香港经济的转型
在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下,香港的经济泡沫破裂。经济低迷使人们认识到香港的经济必须转型,但香港经济应该往哪里转、怎样转,各方面一直在思考。
经过回归以来的不断探索,香港社会各界对香港经济转型的方向有了一个基本的共识。2001年10月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在施政报告中明确指出:“香港的定位,就是背靠内地,面向全球,作为我国一个主要城市和亚洲的国际都会,提供高增值的服务。香港的前进方向,就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巩固自己的强项,同时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推动新增长”。
但是,香港的这次经济转型在外受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科网股泡沫破灭、全球性经济不景气等外围因素的影响,在内受制于房地产泡沫破灭引起的各种深层次问题、营商成本高昂、知识经济人才不足等内部因素制约,使得香港的经济转型显得十分困难。《安排》致力于消除两地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壁垒,通过《安排》,香港服务业进入内地的领域、地域范围都将有较大拓展,进入时间比其他WTO成员提前,有一些行业的准入门槛也大幅降低,这些措施将为香港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机遇和广阔空间,从而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离岸服务业枢纽的功能和地位。而这些服务业进入内地,会为内地企业包括20多万家港资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带动和提高内地服务行业的发展水平,促进内地的经济发展。制造业方面,内地对所有港产品实现零关税,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香港制造业的成本,促进香港高增值制造业的发展,有利香港实现产业升级,对增加香港就业也有现实意义;同时,可以提高两地制造业相互配合的效率,加快两地制造业的融合与协调发展。两地间贸易投资便利化,使双方在众多领域形成制度性的合作,将有力保障两地经济长期合作与互补。这无疑会为香港经济转型提供更大的推动力,促进香港经济的长期繁荣稳定。总之,《安排》中这些开放措施带来的经济效果是双向的,两地经济都将从这些措施中获得实际利益。
2.有助于发挥香港优势,促进两地共同发展
相对于内地而言,目前香港至少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优势:一是国际化优势。香港是亚太区最重要的国际性城市,有通向全球的四通八达的国际网络,全球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都有资本在香港运作,各种不同肤色的人群都在香港工作和生活。二是体制优势。香港是一个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和商业信誉等市场规则和市场观念早已确立并深入人心。三是金融优势。香港是亚太区首屈一指的国际金融中心,在金融专才、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专业知识等方面具备优势。四是服务优势。服务业是香港的强项,在许多领域都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五是基础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香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积累了较雄厚的财富。
《安排》为香港充分发挥这些优势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这不仅为香港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必将推动内地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具体表现为:
一是有利于保持并巩固香港作为内地“引进来,走出去”的中介地位。《安排》中贸易投资便利化无疑会吸引更多的国外企业来香港投资,并以此作为进入内地的“跳板”,在港设立总部或办事处后再开拓内地市场。同时,内地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将以香港为“窗口”和桥头堡,开展融资、信息咨询和寻找合作伙伴等业务活动,进而开拓国际市场,实行“走出去”战略。
二是有利于充分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作用。《安排》一方面为香港金融业提前进入内地提供了机遇,拓展了香港金融业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有关加强两地金融合作的措施,将进一步强化香港作为内地金融服务首选地的地位。这些无疑有利于巩固并加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更好地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为内地经济发展服务。
3.有助于促进香港经济的复苏
(1)“零关税”将增强香港对内地的出口竞争力,从而扩大对内地的出口。据统计,2002年香港产品对内地出口107.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4%,占内地进口总额的3.6%,是内地第七大进口来源地。香港出口内地的货物主要包括服装及衣服配件(约占香港输往内地港产品出口总额的3 3%)、电动机械、器具及用具,以及纺织纱、织物及制成品等。CEPA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273类原产香港的产品可享受零关税进入内地,此举再加上中国的入世承诺,将导致香港对内地的港产品出口有90%可享受零关税。其它香港原产货物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实行零关税。初步估计港商每年可节省税款7.5亿港元。零关税将使香港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以零关税进入中国内地市场而得益的单独关税区经济体,这使香港公司处于有利的地位。其最立竿见影的影响是港产品的出口成本得以降低,从而可以提高销往内地的港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其中以时装、珠宝、高档手表及玩具等行业受惠最大。在此优惠刺激下,预计港产品对内地的出口将进一步增加,内地将成为港产品的最大销售市场。
(2)“零关税”将吸引香港本地企业及海外企业增加在港投资。“零关税”较长远影响之一是有助于吸引更多高增值生产活动在香港进行,以及推动港商发展针对内地新兴中产消费者的香港制造品牌产品。由于香港重视保护知识产权、拥有自由的贸易投资环境、产品设计能迎合世界潮流等优势,因此,香港可发展知识产权价值高的行业,进军内地市场。“零关税”对香港生产珠宝、玩具和高级时装、高档化妆品等产品的厂商特别有利,可吸引港商在香港本地建立高增值产品的生产线,其产品进入内地市场就可能享受零关税。这对香港制造业产生长远的积极影响。“零关税”还将吸引跨国公司在港设立生产企业,生产科技含量高的产品,以便其产品能享受“零关税”进入内地市场。
(3)服务业是香港经济的强项,其产值占GDP的86%以上。CEPA规定服务贸易自由化将使香港服务业先于世界贸易组织许可的开放时间表进入内地市场,有的行业如建筑及房地产、物流、分销、法律及视听等,内地对香港的开放程度超过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香港服务贸易业将因提前进入内地而获得一个大发展的好机会,内地服务业也将因香港服务业的进入而得到一个提升的机会。内地对香港开放18项服务业市场,将会促进香港服务业对内地的投资,但预计对香港本地的经济及就业的帮助十分有限。
(4)开放广东、北京及上海居民赴香港“个人游”带旺了香港旅游业及相关产业如酒店业、零售业、餐饮业等行业的复苏,增加了就业,对香港经济起到了立竿见影的刺激效果。2003年7月底“个人游”计划实施后,内地旅客急增。据港府统计,仅8~10月,内地“个人游”旅客就达43万余人次。个人游也刺激了香港楼市。香港报章纷纷以显眼位置报道“温州商一掷千万扫豪宅”、“个人游豪客狂扫五居屋”等新闻,一时间内地客成为香港楼市希望,给一直萎靡不振的香港楼市打了一剂强心针。实际上,个人游旅客大手扫楼的例子只占少数,不过,此一旋风却带动了楼市气氛,对楼市整体交易有正面影响。种种迹象显示,CEPA为香港经济打了一支强心剂,有助于香港经济的复苏。2003年香港首季经济比上年同期实质增长4.5%,第二季受非典打击出现倒退,下跌0.5%,第三季强劲反弹,按年实质上升4%,经季节性调整与对上季度比较,本地生产总值在第三季的反弹更为显著,实质增长6.4%,是1990年有记录以来最大升幅(第二季下降3.7%,系有记录以来最大跌幅)。特区政府于己于11月28日将全年经济增长预测由先前的2%上调1个百分点到3%。
4.有助于增强港人对祖国的向心力
从宏观来说,第一,随着CEPA产生经济上的巨大效应,香港与内地人民的感情将进一步加强,国家观念在香港将进一步建立;第二,香港与内地制造业日益融合,将极大推动内地民营经济的发展;第三,CEPA实施后,大量香港制造的优质产品将进入内地市场,能不断满足内地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的需求,使民族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5.加快中华经济圈的融合,推动两岸四地自由贸易区的形成
近年,区域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作为政治大国和经济大国,无论是从全球战略还是地区战略的角度,中国都需要建立以自身为核心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的3个单独关税区,又是互为重要的贸易与投资伙伴。两岸四地建立自由贸易区是两岸四地经济繁荣与发展的需要,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举措,也是新世纪“一国两制”的新发展。
两岸四地的经济联系、要素流动如此日益密切,迫切呼唤有高层次的制度安排,但由于台湾当局的限制,两岸之间的经贸关系一直无法正常化,也就无法产生两岸四地间重大的协定和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安排。但是随着两岸经济一体化的深化发展,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和格局的变动,两岸四地自发形成的经济融合正在呼唤两岸高层次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对两岸四地都是挑战和压力,因而,顺应经济发展规律,推动两岸四地经济一体化,制定适当的制度安排,是两岸四地最现实的选择,是两岸四地经济繁荣与发展的需要,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举措,更是实现中华民族全面复兴的需要。
在实际操作中,鉴于两岸关系特殊情况,首先建立香港、澳门与内地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是一种最现实的制度安排。随着2003年10月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签署,港澳与内地的自由贸易区已基本成型。下一步就是要发挥两岸智慧,绕过政治障碍,争取与台湾地区建立某种形式的经济合作机制,从而建立一个屹立东方的“中华自由贸易区”。
6.对台湾的示范效应
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CEPA,对台湾产生巨大的示范效应。台湾工商界纷纷批评台湾当局钻进“台独”意识形态的死胡同,致使两岸关系“越来越紧张”,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是台商,他们呼吁台当局“尽早提出因应之道”。许多台商认为,香港、澳门与大陆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港、澳商获得优惠的产业将越来越多,包括房地产、银行、保险业等,大陆都有可能把甜头先送给香港、澳门;港、澳商挟其灵活的生意头脑及经验,加上大陆给予的种种优惠,经营大陆市场将越来越方便,这意味着台商面临极大威胁,经营将越来越困难。台湾工商界要求台湾当局开放直航,与大陆签署CEPA。
总体上看来,《安排》无疑进一步增加了祖国大陆对台商的吸引力,增加了“一国两制”对岛内民众的吸引力。岛内各界对两岸经济融合与自由贸易区的探讨热情不减,要求台当局与祖国大陆签署CEPA,这些都将对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产生积极的影响,最终促进祖国的完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