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董建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论文,行政长官论文,第一任论文,董建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闻人物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国务院总理李鹏今天签署国务院第207号令 , 任命董建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于 1997年7月1日就职。
出任这一职务的董建华现为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新华社香港分社香港事务顾问。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董建华现还担任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主席、香港公益金副赞助人及香港救助儿童会香港区赞助人。并曾任香港管理专业协会主席、香港船东协会主席。
董建华还担任香港美国经济合作委员会主席及港日经济合作委员会会员等职务。
董建华于1937年在上海出生,曾分别在上海、香港和英国接受教育。他在参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之前,任香港政府行政局议员和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
董建华与夫人赵洪娉及三子女、两孙女,全家现居住在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