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下应用型高校信息素养教育探究
何 艳1刘博闻1 李 仪1,2
(1.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重庆 401120;2.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 重庆 400050)
摘 要: 大数据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信息共享进而知识创新,应用型高校的办学宗旨则是培养实践中的创新人才。由此,大数据下应用型高校信息素养教育的主要作用应该是,提升大学生通过共享大数据信息进行知识创新的能力。我国应用型高校有必要在此功能定位下,按照自身的办学方向和特色,吸取欧美教育工作的经验,探索如下不同于学术型高校的教育方式:在开展信息意识与道德教育的基础上,侧重以提升学生的知识创新能力为内容的高层次信息教育;在优化相关课程设置的基础上,注重通过校企合作等途径为学生前述能力的提升创造平台。
关键词: 信息素养教育;大数据;应用型高校;信息能力
引言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信息素养教育研究,研究文献多分布于教育与图书情报档案学科,且学术型高校研究相对广泛。继国家教育部2002年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中明确提出要求“高校培育大学生信息素养”,此研究课题日益受学者和院校青睐,国内高校也在此指引下大量开展大学生信息素养培育工作。但其研究发展至今依旧存在工作开展缺乏应有的层次性与阶段性等问题,以致阻碍信息素养教育功能的充分发挥。而应用型高校如何在上述困境下利用自身优势,探索更为高效和特色的信息素养教育模式,此文尝试提出有关建议。
一、大数据下应用型高校的信息素养教育之功能定位
(一)信息素养的内涵
信息素养(Information Literacy)此概念于1974年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IIA)主席保罗·泽考斯基(PaulZurkowski)在美国提出,指“一个人经过培训后能在工作中使用信息,即具有信息素养,已经掌握了使用信息工具并熟悉信息的主要来源,能解决实际问题。”[1]从本质而言,信息素养是人们在全球信息化背景下所应具备的一种基本能力,而信息素养教育则是主体获取这一能力的手段。按照中外学者的通说,信息素养主要包括了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信息道德。具体而言,信息意识是整个信息素养的前提,指的是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信息知识是个体具有信息素养的基础,指的是对信息学的了解和对信息源以及信息工具方面知识的掌握;信息能力是整个信息素养的核心,是在信息意识的基础上灵活应用信息知识的更高程度的体现,包含个体对信息系统的使用以及获取、分析、加工、评价信息并创造新信息、传递信息的能力和语言能力、思维能力、观察能力、判断能力等诸多能力;信息道德把握个体信息素养的方向,指的是个体在获取、利用、加工和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一定的伦理规范,不得危害社会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大数据下应用型高校的信息素养教育的意义
大数据下,应用型高校信息素养教育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信息能力。按照美国数据科学家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的阐释,“大数据”(big data)是指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2]作为大数据时代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大学生应当通过实践操作,有效获取、精准分析、传输与利用信息,从而为完善自己决策的合理性,进而为未来参与工作的决策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实现应用型人才发展自我人格的价值需求。在价值论视野中,尊严与自由是包括应用型人才在内的主体最核心的人格价值诉求。而自由又分为保持独处的自由与自我发展的自由[3]。在大数据下,应用型高校大学生需要通过提升信息能力,从而对海量大数据信息加以收集与利用,以此来参加求职与升学等活动,从而实现自我的发展。欧盟委员会数据保护工作组在2014年修订的《数据保护指令》中,就要求成员国通过开展高校信息素养教育等方式,培育各国公民尤其是在校大学生的信息能力,进而促进其自由发展。
二、完善我国应用型高校信息素养教育的思路
(一)确立以提升信息能力为中心内容的教育模式
在信息管理学视野中,真实性、隐秘性与可用性是信息安全的基本要素。信息可用性的要求是,包括大学生在内的主体能通过信息的获取、传输与处理来实现其社会效用。在价值论的视野中,信息可用性是主体通过自由发展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大数据下,应用型高校的大学生有必要参与到运用云计算与区块链等大数据技术主导的信息共享活动中来,从而在实现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社会价值的同时,通过自由发展实现自我价值[4]。为满足前述需求,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高校理应将信息能力的提升作为信息素养教育工作开展的核心环节。不同于研究型高校的是,这一类型高校应当更加侧重于提升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运用信息进行创新的能力,进而将他们培养成具备实践操作能力的人才。美国图书馆协会和教育传播与技术委员会为在校大学生制定了九条信息素养标准,其中最主要的标准就是信息技术的培养以及相关知识的获取。
(二)维持信息道德与意识教育的基础地位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将大学生的心理需要分为若干层次。其中,大学生获得安全与尊严是基础的需求,自由发展则是更高层次的需求。[5]大数据下,大学生需要培养信息安全意识,防止自身的个人信息被大数据下的云服务商与信息用户任意篡改与泄露,从而通过避免自身受到不当社会评价来维护人格尊严;与此同时,他们还需要通过信息道德水平的提升,在获取与利用信息中避免对他人信息的真实性与隐秘性的侵害,从而维护他人的人格尊严。作为应用型大学的学生,前述素养是其通过提升信息能力有效利用信息的前提。据此,应用型高校有必要首先开展培育学生以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与信息道德为内容的基础信息素养;在此基础上,再开展培育以信息能力为核心的高层次信息素养。这一点已体现于国外教育工作的开展实践中,如根据《俄联邦关键网络基础设施安全方案》,高校教育者应当首先对大学生进行信息道德与意识的教育,在此前提下,才向大学生传授关于获取与利用信息的知识与技能。
为了使大学生获得提升信息能力的基础,应用型高校应当对他们培养如下方面的基础信息素养:第一,大学生信息安全意识。高校在设置相关课程时,需要让大学生理解个人信息与公共信息等大数据资源的真实性和隐秘性等安全要素对他们的重要性,并培养他们主动了解信息处理的相关情况(如信息管理者和用户等处理者的身份、处理方式以及被处理信息的现状)的意识,从而提高他们对处理活动的知情度与参与度,使他们及时地对处理者破坏信息安全的行为提出异议;第二,大学生在信息获取与利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如原则上他们在获取其他人个人信息之前应当征得信息主体同意,并且不得任意篡改信息内容;第三,与信息获取和利用相关的初级知识与能力。如大数据信息资源的内涵、特征,又如信息的检索方法以及传输路径等。
(三)采取信息能力培养相关的配套措施
作为大数据下应用型高校信息素养教育的核心环节,信息能力教育应当旨在培养大学生掌握特定技能,发挥信息的可用性功能,从而通过获取与利用信息满足其通过自由发展来实现自身价值。按照《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以及我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这些技能包括:第一,信息的收集(collect)。“收集”是指通过交互、记录、转让等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获得对信息的控制地位;第二,信息的删除(delete)。根据前述规范,“删除”是指在日常业务中去除信息从而使其不可被检索与访问的行为;第三,信息的公开披露(public disclosure)。即向社会或不特定人群发布信息的行为;第四,信息的转让(transfer of control)。即将信息的控制权向另一个控制者转移的行为;第五,信息的共享(sharing)。即信息的控制者向其他控制者提供信息的过程。
三、应用型高校信息素养教育工作开展的具体路径
(一)信息能力教育的基础:信息道德与意识教育
利用40m大口径天线接收的导航信号信噪比约为40dB,噪声对信号的相关影响可以直接忽略不计,但噪声信号仍然对信号时域波形产生较大影响,图2为GEO-1卫星累加平均前后时域波形对比图,累加平均前信号波形保持部分出现无规律性抖动,无法从波形中提取各类失真,而累加平均后信号波形保持部分特征非常清晰.
在教育科学视野中,基础信息素养教育旨在通过启发大学生的直觉思维,引导他们认知和防范信息安全风险,并避免自己实施破坏安全的行为,同时获得初级的信息知识和技能。前述内容由于关乎大学生基本的尊严与自由,从而理应成为所有专业的大学生在大数据时代的必备素质,故而按照美国教育学家A.S.Pardard的观点,信息基础素养教育应被纳入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的范围[7]。由此,应用型高校有必要在新生阶段通过开设公共必修课的方式来进行。
(二)信息能力教育的具体构想:以实现大学生自我发展为价值取向
为凸显信息能力教育的中心地位,应用型高校有必要采取与之配套的措施,从而回应大数据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求。不同于注重理论知识获取与研发能力培养的学术型高校,应用型高校应当开展以校企合作为主要形式的实训合作,使大学生通过自主与终生学习,主动获取信息知识并养成良好的信息道德素养,提升信息与知识创新的能力。为此,应用型高校应发挥自身在办学方向上的优势,通过校企合作等途径为大学生创造实训平台,从而帮助其通过深度参与校外企业进行信息共享与创新的实践,以此来提升其以信息能力为核心的信息素养水平。欧美国家在这一方面已取得了经验,譬如按照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南加利福尼亚大学与德克萨斯-奥斯丁大学的信息课程教育规划,校方为提升大学生在信息分析、评价与比对等方面的能力,应当定期将他们派送到当地的企业接受实训;《俄罗斯教育现代化构想》也提出,高校应当与企业、政府部门进行深度合作,从而便于提升学生的信息能力[6]。
信息能力教育应当贯穿于应用型高校大学生求学的全部过程。原因是:类似于信息收集、删除、披露、转让与共享是大学生必备的通识性知识。对此,高校应当在低年级阶段向大学生讲授;与此不同的是,对于大学生如何具体运用大数据技术来实施前述信息行为的问题而言,这属于高层次的信息能力范畴。该项教育工作只有在大学生接受了基础的信息素养教育后,通过深度学习才能开展。由此,应用型高校需要通过在大学生高年级阶段开设专业课程的方式来进行;与此同时,高层次信息知识与能力的获取是大学生通过有效利用信息来就业与升学,进而发展自我的必要途径,这一价值诉求的满足与其专业的选择和发展息息相关,因而应当在大学生高年级阶段与专业课学习深度结合。
回顾分析2008年1月~2017年6月在本科行PKP手术治疗的474例(714个椎体)患者临床资料。均为汉族,其中男152例,女322例;年龄55~94岁,平均(72.64±1.47)岁。病程 1 d~10个月,平均(33.76±2.18)d。
随着我国铁路运输压力逐年提升,为了有效保障铁路运输质量,提升铁路运输效率,做好行车调度工作十分重要。合理的行车调度需要做好列车调整和发送量的控制,促进铁路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以行车安全为第一要素,提升运输效率为宗旨,深化资源配置和调度管理工作。望本文研究内容得到相关企业及铁路调度部门的重视,做好行车调度信息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和分配铁路运输计划工作,更好推动铁路运输可持续发展。
(三)信息能力教育工作开展的措施保障:以实训为主要途径
为提升大学生信息能力,高校应采取有力的配套措施作为保障。从笔者掌握的资料情况看,学术性高校已开展广泛研讨并取得可观的成果,但针对应用型高校的配套工作的研究还处于阙如状态[8]。按照前文提出的建议,应用型高校应当分基础与高层次两个阶段开展信息素养教育工作。笔者进一步认为,在以培养大学生信息意识与道德为主要内容的基础信息素养教育阶段,高校应当通过大量的竞赛活动或知识交流活动(如讲座、课外兴趣小组)让大学生理解大数据信息资源的真实性和隐秘性与其安全需求的内在联系,培养其主动了解信息处理的相关情况的意识;同时,教育者还应在涉及信息素养专项知识的教学课程上或学生专业课程上,以多种形式(设计问题、关注现实热点)开展信息能力教育工作。
在致力于提升大学生信息能力的高层次教育阶段,应用型高校应当通过与企业与政府合作等方式,为大学生提升信息能力提供平台。校方与企业合作是将大学生送入社会实践考验和提升其信息素养能力的直接途径,能有效促进其知识的转化。此前,国内部分应用型高校在开展信息素养教育工作中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譬如,重庆三峡学院作为应用型高校,利用该校教师在重庆市协同创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与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担任研究人员与兼职教授的机会,就个人信息安全治理等问题与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阿里巴巴、奇虎360等政府机构和企业开展广泛与深度的合作,同时输送学生到企业实习。前述经验值得借鉴与推广。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而乡镇财政则是财政管理的基石,几乎所有国家财政资金,最后都要通过乡镇这一级来最终落到实处,因此,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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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本文系重庆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数据下应用型高校大学生信息素养提升途径探究”(批准号sxxy035960081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大数据下应用型高校的信息素养教育探径”(批准号16311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盗窃的法律问题与对策研究”(批准号16CFX02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何艳,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助理研究人员;刘博闻,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助理研究人员;李仪(1981.07—),男,汉族,四川成都人,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现工作于重庆三峡学院,主要从事信息法学以及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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