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基本思路与对策_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论文

解决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基本思路与对策_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论文

解决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就业论文,下岗职工论文,对策论文,基本思路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要减员增效,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将会不断增加。据测算,到“九五”末期,下岗职工将达2000余万人。可见,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将是今后一个长期的重要任务。

一、解决企业下岗职工问题应把握的几个思想前提

企业下岗职工问题的严重性告诉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困难程度,为此,我们认为,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措施,首先要把握几个思想前提。

把握改革与解决企业下岗职工问题同步进行的思想。实践证明,解决企业下岗职工问题必须与改革同步进行,不能幻想等改革成功后再去解决这个问题,而一味强调改革的速度,把解决下岗职工问题搁置起来或只落实在纸面上。

把握企业下岗职工是重要的人力资源的思想。企业下岗职工大部分是有劳动能力的甚至有丰富业务经验的劳动者,如果不把他们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开发,何谈国家在整体上做到了人与生产资料的最佳结合?

把握企业下岗职工重新就业是他们最重要的劳动权益的思想。企业下岗职工实际上就是正在失去或已经失去国家赋予劳动人民的劳动权。我们只有从客观上充分认识这一点,才能设身处地的去关心他们,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就业。

把握充分就业才能保持社会稳定的思想。只有在充分就业中求稳定,在稳定中发展就业才是科学的态度。

把握紧紧依靠全社会解决企业下岗职工问题的思想。社会各个方面都要有责任感,要积极利用各自的优势创造条件,发挥效力。主管部门要解放思想,遵循市场经济劳动就业的规律,千方面计促进而不是有意或无意设置障碍,阻止社会各界解决问题主动精神的发挥。

二、解决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思路

应确立这样的总体目标:从现在起用十五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所谓基本解决,即企业基本克服人浮于事的状况,现有企业下岗职工和有可能增加的下岗职工绝大多数有了与劳动技能相适应的岗位。这个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从现在起至2000年为第一阶段,坚持企业内部开发利用为主,社会调剂开发为辅;从2000年到2005年为第二阶段,坚持企业内部与社会开发利用并重;从2006年到2010年,逐渐实现社会开发利用为主,企业内部开发利用为辅。

按照上述目标,解决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原则思路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中心,逐步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制度;着眼于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开发和节约使用并重,安排就业与提高素质并重,提高就业的经济效益与保持社会安定相协调一致。

按照上述目标,国家应制定适应不同阶段开发利用的引导政策,并把解决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纳入整个劳动就业工作中去,与城镇新成长的劳动力和向城镇涌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统筹兼顾,做到科学安排,综合开发利用。

按照上述目标,要彻底打破职工在企业所有制上的界线和干部与普通工人的界线,避免因界线而影响开发利用;要建立包括人才供求、人才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机构的劳动力市场网络体系,扩大招聘、应征、考试、竞选、辞职、辞退等市场竞争因素的渗透,促进包括企业下岗职工在内的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三、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手段与途径

1、大力度调整结构,引导企业下岗职工向新的产业转移。 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不仅可以增加企业下岗职工的就业岗位,还可直接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合理的发展。第一,运用政策和行政手段加大第三产业的比重。第三产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对扩大就业容量有重要意义。我国目前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约占22%,与西方国家,甚至许多发展中国家占30~40%以上比较,相差甚远。因此,在今后十年中,应把发展第三产业作为调整结构的重点。前五年可先提高到28%,后五年再提高到33%。第二,为了加速国家经济腾飞的过程,强化技术、信息密集型企业建设是正确的,但是依照国家总体现状,在科技兴起的同时,通过加大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投资量,开发具有竞争力和市场潜力的劳动密集型生产项目,来分流企业下岗职工是十分必要的。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要强调政策的协调一致,保护国有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利益,阻制因不平等竞争而造成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产生新的下岗职工的趋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问题在总体上是严重的,具体到地区、行业和企业又是均衡的。有的行业或某些行业的部分企业,人员并不很过剩,具有发展潜力。所以,采取有效办法,加强产业和企业间的余缺调剂也是必须的。第三,下决心关掉不再有生存能力的企业,将固定资产和人员集体转移到新的产业中去。这需要一笔财政支出,但总比无止境地发救济费、货款发工资而不创造价值好。这类企业主要分布在森林、军工、煤矿、纺织、地质等行业。新的产业包括树木种植业(树材培养和山地绿化),河湖养殖业,荒野开垦业,山、村道路修、养业,野生植物培植、加工业,游旅景点开发业,城镇居民综合服务业和为贫困地区解困服务业等。如,在贫困地带中,尚有1300万人吃水有困难,半数以上的村庄不通公路,半数农户用不上电。这完全可由国家和地方筹集资金,利用原有的设备、技术,组成开发公司去帮助他们改变生产、生活的落后方式。既使无岗位的职工有了新的职业,又吸引了农民群众在当地艰苦奋斗,为建设家乡作贡献,减少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的数量。第四,调整乡镇企业结构。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增速极快。但到了一定程度,那种自由式组合和粗放经营的模式已难以适应现代经济建设的要求,规模小且分散,效率低下,吸纳劳动力能力大大减弱。对乡镇企业结构宏观调控必需的。调整方向是相对集中、合理布局、分工合作、互补结合的较大规模的生产经营,从而形成第二次吸纳农村劳动力的高潮,还可造成城镇劳动力向乡镇的回流。为支持乡镇经济向高层次的发展,决策部门可制定导向性政策,吸引城镇企业年龄较大的职工和有一定经验和技术但又不是业务骨干或企业尚不很需要的青年职工到乡镇企业中去,并组成城乡企业协调机构,为其服务。第五,鼓励和扶持企业下岗职工自愿到第三产业就业。凡职工组织进来转业和自谋职业者,政府有关方面应对所需资金、场地、设施、能源、工商登记、税收等方面做好协调规划、统筹安排;下岗职工到第三产业,要及时协助办理手续;对自愿从事个体经营的职工,工商、城建、税务等部门除应优先办理手续外,企业还应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和经营扶持费。各类劳动服务业、社会团体办的经济实体和中小型集体、私营企业要形成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企业群体,通过制定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积极性,指导企业下岗职工向这些企业靠拢。

调整产业结构,促使企业下岗职工向新的产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和私营经济转移,除了政策调节外,还必须要加大宣传的份量,减少社会歧视,树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新的就业观。

2、提高职业介绍机构的数量和工作质量。 劳动力市场机制发育不充分,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与整体就业效率低的主要原因。劳动力市场的中心环节是职业介绍,没有职业介绍就没有劳动力市场,没有劳动力市场,也就没有健全的市场经济。而我国目前从整体上职业介绍机构总数还不很多,水平也很低,主要表现是不正规,信誉差,介绍成功比例小。为了改变上述状况,应在近几年中加紧提高职业介绍机构的数量和工作质量。第一,提倡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创办职业介绍机构,要简化审批程序、减少约束条件。只要是合法经营,就不要人为的设置障碍。第二,加大信息收集和传递的力度,培训一批有事业心的信息员队伍,建立全国劳动力资源和企业用人信息库,逐步实现全国职业介绍信息联网。第三,实现办公现代化,实行微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第四,健全制度,提倡优质服务。第五,坚持有偿服务与不以盈利为原则。第六,职业介绍与职业培训相结合,提高介绍成功率。集咨询、就业登记、职业培训、转岗介绍、直接安置于一体应该是职业介绍工作的发展趋势。

3、增加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实行在职职工的全员轮训, 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转业能力。要建立并实行对失业者和企业下岗职工的转业训练制度。主要是通过增加对职业技术教育人力、物力投入,国家投资与企业投资相结合来促进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形成以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和劳动部门的就业培训中心为主体,各企业、社会团体、私人办的职业培训班为补充的培训网络。除专门的转业训练,“九五”期间到下一世纪初,还应以不断撤离下岗的富余人员作为替换劳动力,组织全员轮训,包括定岗培训和转岗培训。每次集中培训一年,每年轮训率为10%左右,约1000万人,到期后再换上新的下岗人员,十年为一轮训周期。轮训等于解决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结业时,技术水平高于原有水平,经考核上岗可相应增加工资福利待遇。对拒绝参加轮训或结业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调级。结业后,原单位没有合适岗位,应允许职工到其他单位就业,困难较大的是中小企业和效益差的企业,主要受资金、场地和师资等条件的限制。解决的办法是建立以大企业为依托、集附近中小企业各自优势为一体的培训中心;建立行业专业培训基地;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沟通拥有师资、培训场地与经费的单位之间的联系,进行社会化培训。

4、全方位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失业保险有两大功能, 即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帮助和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为充分发挥这两个方面的作用,应着重解决以下几点。第一,扩大保险对象。这除了常人所说要从国有企业职工扩大到集体、私营和三资企业职工外,要从我国实际出发,扩大到还未离开企业但生活难以为继的企业下岗职工。第二,提高救济标准和延长期限。我国的物价增幅较大,今后可能进一步有所增长,提高现有的救济标准是有必要的。考虑到失业者失业期较长,建议救济期限延至三十六个月,但后十二个月救济标准可适当降低。第三,要加大失业保险金在促进再就业方面的比重,主要用在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上。其中包括为下岗职工走向社会,在较宽松的环境中谋求新的岗位提供有效服务。如对企业为分流下岗职工而进行开发性项目缺乏资金的,可借给一定数量的失业保险金用于生产自救;劳务输入企业与下岗职工协商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的,输出企业向输入企业一次性支付解决费用有困难的,可由失业保险基金扶持。对社区化职业培训和介绍企业下岗职工就业缺乏服务成本的机构,失业保险基金应予拨付支持等。第四,改进失业保险金的筹集渠道。为了增加失业保险金,应在国家(地方)上交保险金上做出明确、强制性的规定,同时制定鼓励社会资助的政策。我们不同意在职工身上下功夫,如非要交也应建立在不降低收入(增加工资)的基础上。其理由主要是职工现在负担已经很重,犹如千里行军增加一两也如山。

5、 把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立足点放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开发利用人力资源上。劳动制度改革的步伐要积极稳妥,稳扎稳打,不能搞一刀切,只讲数量,不讲效果,而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对企业下岗职工较多,企业效益不好,短期内不可能好转的应允许暂缓进行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必须与落实劳动岗位相一致,没有岗位的,要坚持先挖渠后放水,在帮助下岗职工寻求新的岗位上下功夫;签订劳动合同要真正做到双向选择,特别是要尊重劳动者的意愿,支持和协助他们在适合自己劳动技能的岗位上工作;制定有力政策规定,纠正因行业不正之风造成企业招用不需要人员的现象;凡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劳动、工资收入等权利要受到保护,不能落实,造成侵权和人力资源浪费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并限期解决。

6、实行灵活多样的工时制度和缩短劳动时间,增加就业机会。 第一,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实行周40小时工作制,对于实行新工时制度而完不成生产经营任务的应采取补充劳动力的办法解决,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在实行新工时后的补充调剂工作;第二,在实行周40小时工作制后,工会可与企业行政协商谈判,实行更短的工时制度,以更有力地维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解决部分下岗人员的劳动岗位;第三,可在部分企业中实行非全日制或弹性工作制,腾出一些岗位给下岗职工,而另一部分时间可从事文化知识学习、娱乐和锻炼身体活动,以利于用更加旺盛的精力进行劳动。

7、实行必要的分配倾斜政策,引导下岗职工到苦、脏、累、 险岗位工作。在宏观上,国家应严格控制企业工资总量,完善企业工资总量调控措施,制止有的行业工资收入无限增长;要通过税收等办法调节行业分配(如增加和减少某些行业的税收),加大向艰苦行业提高工资收入的力度,其倾斜的标准是,社会各行业的劳动力能够自然的达到合理配置为准。在微观上,企业要继续拉大苦、脏、累、险岗位与一般岗位的收入差距,吸引职工留在艰苦岗位,辅之以三、五年轮换到上述岗位上岗。应允许企业将辞退计划外用工、农民工的工资转移到艰苦岗位上。与此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还应制定高标准的有毒有害工种和职业病的补贴办法和控制企业存在大量下岗职工仍招用农民工的办法。

8、政府和民间携手,扩大劳务输出规模。 劳务输出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它的好处是:可以缓解国内的就业紧张形势;学习国外先进技术,赚取外汇,支援国内建设;促进中外交流,有利于改革开放。但是,我国劳务输出量一直很低,仅占国际劳务市场的0.35%。其原因是思想认识上不去,看不到劳务输出的积极作用,同时没有很好挖掘全社会有利因素。因此,有必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劳务输出作为一项事业大力发展,对劳力输出的方向、规模以及管理体制、政策作出系统的规划。要实行更加开放和灵活的措施,政府主管部门与民间携手共进,推动这项事业的发展。依据我国劳动力的特点,我国的劳务输出应把发展重体力劳务、各类服务性劳务同科技劳务结合起来,以发展重体力劳务为主;把扩大工程承包同开发纯劳务输出结合起来,以纯劳务输出为主;以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劳务工程、科技项目,如中医针炙、烹饪技术、建筑施工、园林设计、轻纺工艺等去开拓海外市场。应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和政府与社会有关方面的联席协商制度,制定各种不同形式的劳务输出管理办法,简化劳务人员派遣的审批手续,建立专门劳务培训中心,加强劳务人员的培训。我们认为,只要调动了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措施适当,我国年均向外输出50万人左右,十五至二十年输出1000万人次是可以做到的,也是不过份的。

9、将人力资源开发确立为基本国策, 支持和鼓励全社会为劳动就业特别是为下岗职工再就业献计出力。我们曾多次呼吁并再次建议把人力资源开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使其成为全体公民和社会各界的目标和任务,把人力资源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今后五年中,要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和改革进程,把人力资源开发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盘子相衔接,具体落实各级政府和各产业部门的职责任务,鼓励社会力量协同作战,使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合理配置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为我国下世纪彻底摆脱人口压力带来的困境,实现经济腾飞提供切实保证。在企业内部要增强人力资源开发意识,使其成为企业主要的长远战略任务,不论是制定企业发展规划,经营目标,还是企业改革、制定厂规厂法,都要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开发。

企业下岗职工是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开发的战略目标和规划理应包括这部分人员。企业下岗职工的复杂性也决定了需要有关部门的能力协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单靠那一个专业部门是解决不了的。为此,各级政府应定期请劳动、经济、计划、财政、工商、工会、青年团、妇联、理论研究等有关部门和团体参加,研究制定人力资源开发和解决企业下岗职工问题的可操作性的鼓励政策和措施,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为其作出贡献。

标签:;  ;  ;  ;  ;  ;  ;  ;  

解决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基本思路与对策_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