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创新与经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有制论文,中国论文,理论论文,经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过30年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我国原有的单一的公有制结构终于被多元的所有制结构所取代,形成了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新格局。与此同时,突破了公有制只有国家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以及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只是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传统观念,对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一、所有制改革的特殊意义
对一国经济转轨来说,最重要的是产权关系的改变。而产权关系总是以一定的所有制关系为基础的,这样,在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渐进式改革中,所有制改革也就有了特殊重要的意义。
1.渐进式改革的目标决定了我们不能回避所有制问题。中国渐进式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从原来的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因此,渐进改革是一种市场化改革。而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前提是存在多元的利益主体。这种多元利益主体的存在是以多元的所有制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传统计划经济是以单一的公有制为基础的。在单一的公有制基础上,是难以成长出市场经济来的。要实现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就必须改革单一公有制的所有制结构,建立合理的多元所有制结构。
2.只有进行所有制改革,才能为渐进式改革提供重要的动力源泉。渐进式改革作为一种以市场经济为目标取向的改革,它的激励机制是建立在个人利益与资本产出一体化方向基础之上的。如果经济主体拥有的生产资料的任何产出都与本人的利益没有直接的关系,那么,这种否定个人利益的改革是无法进行下去的。
要实现个人利益与资本产出的一体化,必须改革原有的单一的公有制,承认各种要素所有者的所有权,允许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同时,公有制本身也要理顺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并充分调动经济利益主体的积极性,改革也才会有动力。
3.渐进式改革的成功与否直接取决于所有制改革的成败。我国渐进式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增量改革和体制外突破,在国有经济因种种阻力太大一时还不能得到改造的时候,先在国有经济外部发展起新的经济成分。由于非公有制经济与市场机制存在着天然的一致性,它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市场为导向、以竞争为动力,不存在政企不分和“铁饭碗”、“大锅饭”等弊端,因此,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市场化进程显然具有非常直接和根本性的促进作用。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国有经济的比重相对下降,社会的所有制结构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所形成的市场竞争环境,迫使国有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不断进行改革,并逐渐走向市场化,并使股份制这个市场化的企业运行模式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二、对所有制问题的重新认识
1.党的十五大在所有制问题上的新突破。党的十五大依据邓小平理论,在总结中国近20年所有制改革理论与实践探索成就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崭新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体系,从而使所有制理论有了历史性的新突破。这种新突破至少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指出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这就坚定而明确地回答了所有制改革以及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选择的根本依据和判断标准只能是“三个有利于”。其中,最根本的是生产力标准。
(2)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并把非公有制经济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确认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就意味着,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现阶段的地位大大提高了,不再是补充形式了。
(3)对公有制为主体的含义作了进一步的界定,明确公有制资产占优势,最重要的是质的优势,国有经济为主导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在此前提下,国有经济的比重可以减少一些。这就意味着,公有制资产要提高质量,而在量的方面要进一步缩小过大的战线和调整资产分布结构。
(4)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这是公有制理论创新的核心部分。它从理论上把公有制本身和公有制实现形式区别开来,确认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并充分肯定了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这些科学论断,不仅可以使人们摆脱教条式的、标签式的、超阶段的姓“公”姓“私”的争论,从而为探索多种适合国情特点和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提供了理论和政策依据,同时也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这两种企业组织形式正了名。
(5)指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对公有制经济内涵的这一认识更全面、更正确,能更准确地衡量公有制经济的数量和比重,更有利于搞好、搞活公有制经济。同时也为公有制寻找有效的实现形式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视野。
2.党的十六大以后在所有制问题上的新发展。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发展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所有制理论。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的论述。首先,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其次,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再次,明确指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贯彻十六大精神,总结2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经验,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所有制问题又作出了重大突破和创新。第一,要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第二,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第三,要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3.党的十七大在所有制理论上的创新。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坚持法律上的“平等”保护和经济上的“平等”竞争,这“两个平等”是十七大在所有制理论上的亮点。坚持平等保护物权,有助于完善我国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有助于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十七大报告重申并强调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改革基本经验的正确总结,也为我国继续深化所有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正是在上述理论的指导下,我国所有制的改革实践不断深化,原有的单一的公有制结构终于被多元的所有制结构所取代,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新格局。
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发展
1.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能够兼容。中国的经济转轨与原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最大区别,是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发展市场经济。那么,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能不能兼容呢?这实际上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究竟什么是市场经济?二是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与马克思、恩格斯当年设想的未来社会的公有制有无不同?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突破了完全排斥市场调节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观念,形成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思想。第二阶段,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把商品经济同计划经济、同社会主义制度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第三阶段,邓小平1992年初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一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做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当我们明确了市场经济并不是一种社会经济制度,而只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时,我们发现,市场经济本身并不排斥公有制。
再看第二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设想是依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立论的。由于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的自主联合劳动只有一个层次,自主联合劳动是全社会范围的,全社会就是一个经济主体,劳动和物质生产条件由它直接支配,产品也是由它直接支配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价值和货币范畴已经消失,谈不上等价交换的问题。这样的自主联合劳动所决定的单一的社会所有制,当然也就不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自主联合劳动仍然具有商品经济的存在条件,全民所有制的各个企业之间仍然是商品货币关系,也就是等价交换关系。至于集体所有制内部以及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之间,则同样客观地存在着商品交换关系。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本身也并不排斥市场经济。
2.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本来,一定的所有制既有其存在形式,也有其实现形式,而且其实现形式必然是多样化的,公有制当然也不例外。因此,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照理不应该成为难以把握的疑难问题。十五大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之所以是一个重大突破,是有它的历史背景的。这个历史背景就是在改革开放前的20多年里,我们在所有制上追求“一大二公三纯”,所有制结构是单一的公有制结构,所有制实现形式在工业领域是单一的国有国营,在农村是单一的人民公社。这些做法至少带来了下列几个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后果:一是单一的公有制实现形式造成了经济运行的僵化,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就被扼制,从而使国有资产处于“粗放”状态,国有国营的经济占绝大比重,国有资产不论必要与否、不分轻重遍及各个行业和领域,致使经济结构严重不合理而又调整乏力。二是单一的公有制实现形式造成了无约束的财产组织形式,使国有资产处于无人负责状态。在国有国营的情况下,实际上缺乏真正的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的责任主体。结果国有资产无人负责,浪费与流失现象十分严重。因此,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单一化,既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也非常不利于公有制存在形式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实现,更不利于公有制本身的成长壮大。回顾以往的经验教训,公有制实现形式单一化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公有制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要继续发展壮大,就应当采取多样化的实现形式。
可见,突破公有制只有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以及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只是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传统观念,提出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形式以及公有制与公有制实现形式应区别开来,进而对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进行大胆的探索,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形式,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所有制理论上的重大创新。
3.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认识经历了从默许到承认,从承认到提出非公有制经济可以与公有制经济并存,到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的必要的补充,再到宣布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一个曲折的认识过程。中共十五大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科学论断,指明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地位,这无疑是我国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又一次重要的理论创新。
首先,它突破了“补充论”的局限。将非公有制经济仅仅定位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上,仍然使一些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重视不够,仍然会在许多方面歧视非公有制经济。因此,“补充论”并没有真正解决好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就受到了局限。“重要组成部分论”则突破了“补充论”的局限。因为是“重要组成部分”,只要我们的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允许而且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言,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一样,都是必不可少的,而不是可有可无的,二者都是内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的。这就把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放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平台上以平等的地位来看待了,从而将会更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长期发展。其次,它进一步揭示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本身就扩大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自然也就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4.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改革,归根结底都要涉及所有制关系即基本经济制度的创新问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渐进式改革同样如此。它既要求我们改革传统的公有制模式,重新认识公有制经济及其主体地位,又要求我们根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承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地位。中共十五大正是根据我国渐进式改革的经验,对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进行了重大的创新,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中共十五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创新,至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赋予公有制经济及其主体地位以新的内涵,努力寻找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坚持和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以此决定和保证我国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及其发展方向;二是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由以上三个方面构成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和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发展。它对于正确认识和建设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对于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5.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具有统一性。过去我们认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是完全对立、互不相容的。但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之间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首先,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市场经济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联结成一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再生产运动由市场联结为整个社会的再生产运动,不仅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而且在同一公有制经济内的经济主体之间和同一私有制经济内的经济主体之间相互提供产品,互为市场,相互依存。通过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公平竞争,使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从而形成二者相互作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合力。这种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还表现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优势互补。其次,二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一方面,公有制经济为非公有制经济的重新兴起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和宏观环境。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的重新兴起和发展也为公有制经济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再次,二者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所有制结构也具有开放性。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要素的流动必然会促进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相互融合与相互渗透。在一定条件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还可以相互转化。
正是基于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上述统一性,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这是我们党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处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问题的一次重要的理论创新。
四、所有制改革的主要经验
经验一: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是我国所有制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法宝。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整个思想路线、组织路线与经济建设路线上摆脱了“左”倾错误的影响,坚决回到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上,并由此实现了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揭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正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我们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把衡量工作得失成败的标准,坚决、彻底、鲜明地集中到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要求上来,集中到生产力标准上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所有制进行大胆探索,冲破传统观点的束缚,确立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的关于所有制的新观念,才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新格局。
经验二:坚持所有制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是我国所有制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我国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而不是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由旧体制向新体制的转换,是深刻的体制变革与创新,是一场革命,但我们要建立的新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它是公有制基础上的体制转换,而绝不是全面“私有化”。这就决定了我国的所有制改革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决定了我国的所有制改革从一开始就是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进行的。当然,公有制是发展变化的,所以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也要在发展中、从动态中来坚持。
(1)在动态中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我们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内涵。随着改革的深入,公有制经济所占的比重相对而言会有所减少。但改革并没有削弱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因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而且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显然,随着公有制经济外延的拓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支持面也相应地扩大了。于是,我们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着眼点也就大大扩展了。
(2)在动态中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我们才会不仅仅着眼于公有制经济量的变化,而且更注重公有制经济质的提高。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当然要有量的要求。但公有制经济的数量是不断变化的,而总量的绝对增长会伴随着相对数量的减少,一时的数量减少又并不意味着长期增长无望,数量的连续增加也并非一定是质量在成比例地一同提高。可见,仅仅注意量的变化,难以把握住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考察公有制经济是否居于主体地位,必须同时注意质的变化。只有把数量标准和质量标准统一起来,我们才能全面衡量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也才能更好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3)在动态中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我们才会将公有制与公有制实现形式区别开来,积极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30年改革的实践证明,股份制是一种有效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最适合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需要。以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能盘活国有资产,提高经济效率,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将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在动态中更好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经验三: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所有制改革继续深化的可靠保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要求我们既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又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因此,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直接关系到我们的所有制改革能否继续顺利地深化下去。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既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又相互对立,相互矛盾。在充分肯定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统一性的同时,敢于正视二者的矛盾,并积极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这才是我们应有的态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我国的所有制改革继续顺利地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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